第二章 在三一神裏是一,使子與父得著榮耀

讀經:約翰福音十七章一節,二十一至二十三節,啟示錄一章十一至十二節,以弗所書四章十三節。

正確的召會是耶穌的見證,見證耶穌是獨一的。在我們的家裏、在我們當地、在我們的國家、並在宇宙中,只有一位耶穌。約翰三章二十九節說,『娶新婦的,就是新郎。』按照神的神聖命定,一個丈夫只有一個妻子。一個丈夫若有一個以上的妻子,就是不對的。一夫多妻不僅有罪,也是醜陋的。新郎與新婦乃是一個表號、圖畫,表明在整個宇宙中,按照神的經綸,只有一位基督和一個召會。主耶穌在地上的最後一晚,釋放了末了一篇信息;這篇長達三章的說話,就是約翰十四至十六章。這三章所說的話深奧、鮮活、豐富、實際並真實。在這篇信息之後,主耶穌轉向父並禱告。(十七1~26。)

子在正確的召會生活裏得著榮耀,使父也得著榮耀

主在十七章的禱告,首先是要子得著榮耀,使父也得著榮耀。(1~5。)多年來,我們大部分的人還沒有領會這章聖經。幾乎所有讀新約聖經的基督徒都曉得,十七章記載主離世前,為著祂信徒的一向父禱告。這並沒有錯,卻只是膚淺的一面。我們需要看見這個一在何處,以及這個一如何能實際的實現。每當我們實行這真實的一,子就得著榮耀,使父在子裏也得著榮耀。召會生活乃是子的得榮耀;若要子得著榮耀,需要正確的召會生活。(弗三21,提前三15~16。)在聖經裏,『榮耀』的意思是神的彰顯。我們可以用電為例來說明這事。一棟建築裏即使裝置了電,卻沒有人能看得見。然而,當我們打開電燈開關,就看見了電。電燈的照耀乃是電『得著榮耀』。照樣,耶穌基督是奧祕的,似乎沒有人能看見祂。然而,這位基督卻在召會中得著彰顯。正如我們憑電燈的照耀,知道建築物裏有電;照樣,我們憑耶穌在聖徒裏『發光』,就知道耶穌在這裏。主耶穌受死以前禱告說,『願你榮耀你的兒子。』(約十七1。)這禱告的用意、目標和目的,是要父為基督建造召會。就這一面說,『榮耀你的兒子』的意思是:『為你的兒子建造召會。』實際的說,主在約翰十七章的禱告乃是為召會的禱告。『召會』這辭沒有出現在白紙黑字裏,卻真實、實際、確實的存在。

正如電若沒有電燈的照耀,就無法得著彰顯;若沒有召會,神的兒子也無法得著榮耀。當主耶穌禱告:『願你榮耀你的兒子,』祂乃是求父使召會出現,使基督可以在祂的身體裏得著彰顯,也就是得著榮耀。這樣,父在子裏也得著榮耀,因為父在子裏面。(十四10~11。)子若是隱藏的,無人能認識父;當子得著彰顯,父也在子的彰顯裏得著彰顯。主似乎在禱告說,『願你在召會裏榮耀你的兒子,使子能在祂的得榮裏榮耀你今天我們也需要禱告,為著子在正確的召會生活裏得著榮耀,就是得著祂的彰顯。當子基督得著彰顯,父就在子的彰顯裏得著彰顯。我們都需要看見,主在十七章向父的禱告,實際說來乃是為著召會生活的禱告。若沒有召會生活,子如何得著榮耀?主的禱告在行傳二章五旬節那天得著應驗;那時,父藉著那靈興起三千人,產生了召會。就在那時,子開始在召會中得著榮耀,父也在子的得榮裏得著榮耀。

為使子在召會中得著榮耀,需要信徒的一

為使子在召會生活中得著榮耀,需要子所有信徒真實的一。這就是主在某個時刻,將祂的禱告轉到一的原因。(約十七6~24。)信徒中間若沒有一,就沒有召會生活;若沒有召會生活,子就無法實際的得著榮耀。要讓子得著榮耀,實際的關鍵乃是所有信徒的一。這樣的領會,讓我們能進入主在十七章禱告的深處。實際上,這禱告是為著召會的禱告,而召會乃在於一。一乃是實行召會生活緊要且基本的項目。主耶穌豫先看見這需要,所以事先為這事禱告。一面,主為召會的禱告,在五旬節那天得著應驗;但另一面,從那時到現今的世代,分裂一直是召會中的難處。狡猾的仇敵撒但知道,只要破壞一,就不可能有正確的召會生活,子也不能在召會中得著榮耀。今天我們必須認識,為著恢復正確的召會生活,必須恢復的頭一件事,乃是信徒中間的一。

我母親的外祖父是十九世紀末期南浸信會的信徒,我母親也受浸成為南浸信會的教友,只是她沒有得救。我是生為第四代的南浸信會教友。但我長大時,決定離開家裏的浸信會傳統,轉到中國的長老會;然而我還是沒有得救。我十九歲時,有一天聽到有人宣佈說,一個二十五歲的女傳道要來我們城裏傳福音。按照所得的消息,有一千人要來聽這年輕女子佈道。我有感覺,想要看看這位佈道家。我為著神的主宰感謝祂,因為有一天下午我去聽她傳講。她的信息說到撒但如何搶奪並霸佔神的子民,正如法老一樣。那個傳講非常有能力,沒有多久我就完全被抓住。我是個有雄心的年輕人,竭力要完成我的學業,但那天下午我被抓住了。我告訴神:『即使你將全世界給我,使我作王,我也要說,「謝謝你,但我不要這個。」我再也不要被撒但霸佔,我要跟從耶穌。』

在這之後,我了解長老會不能給我甚麼。我飢餓,想要得著屬靈的食物。我非常寶愛聖經,聖經對我非常甜美,好像蜂房的蜜。然而,沒有一個人能向我正確的陳明聖經,因為他們不是以生命的方式認識聖經。他們只會按照故事認識聖經;但我年幼時,我的母親已經把所有的故事都告訴過我。當她告訴我們,約瑟如何被賣到法老那裏,我們就流下眼淚。但如今我已得救,接受了新的生命,這新生命需要一些新的食物。因著這種尋求,我接觸了弟兄會。他們以認識聖經著稱,這吸引了我。因此,我從長老會轉到弟兄會。有一段時間,我在那裏非滿意。我坐在那裏作筆記,記下豫表、時代和豫言,諸如十角、十個腳指頭、四獸和七十個七。(啟十三1,但二41~42,七3,九24。)我聽過一百多篇關乎但以理九章七十個七的信息。我非常高興,因為我按照聖經的豫言、豫表、表號認識了聖經,並認識但以理書、啟示錄、和馬太福音一切緊要的部分。這樣持續了七年之久。

然而,一九三一年八月的一天,我正走在街上,我裏面的那靈查驗我,說,『你有這麼多聖經知識,但是看看你是何等的死。』那給我很大的警告。我停下腳步,望著天說,『不錯,我非常的死!』我想大喊,但我怕冒犯街上的人。那時,我還不知道如何呼求主名,所以我等到第二天早晨,到離我家不遠的山上。我上到山頂時,放聲大喊:『哦,主阿!』我流淚禱告。就在那一天,我從弟兄會轉向生命。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我天天向主禱告。翌年,就是一九三二年,主差派倪柝聲弟兄來到我的家鄉,他是長老會透過我邀來的。那是我們彼此頭一次見面。他來之後住在我家,我們在一起交通。這是我頭一次遇見一個有耶穌的同在和召會生活味道的人。

在他離開的那天,一位弟兄夜裏很晚來找我交通,我們就開始在我的家鄉實行召會生活。我對正確的召會生活一無所知,我從未聚過正確的召會聚會,我們甚至沒有詩歌本。在一個週二,這位弟兄和我兩個人來在一起,開始實行召會生活;但是後來在第二個主日,就有十一個青年人來在一起有分於主的桌子。有些姊妹堅持要來,但我們沒有空間容納她們,因為我們是在我母親的客廳裏開始擘餅。我經過傳統的美國南浸信會、形式的中國長老會、以及英國弟兄會之後,轉向了生命;而在生命裏,主將我轉向召會。從一九三二年七月的那一天開始直到現在,已有四十三年,我從來沒有後悔,也從來沒有想過還要再轉變;沒有任何地方可以轉了。下一個行動不是轉彎,乃是踏入新耶路撒冷。

從那一天起,我們開始領悟,真實的召會生活,乃是在於我們裏面那誠實且清潔的心,同著尋求的靈,並在於外面的一。我們開始過召會生活的這十一個人,是從八個不同的公會裏出來。那時我們在天上,禱告、讚美並作見證,最主要是見證我們的一。當時,浸信會贊成水浸,長老會贊成點水禮,雙方彼此爭論。然而,我們在自己的擘餅聚會裏,為著我們的一讚美主。我們因約翰十七章歡樂說,『主耶穌,我們在這裏應驗你的禱告。』當時,我們只有十一個人。公會裏的帶領人說,『不要理會這些年輕人,他們不過是在兒戲。』然而從那一天起,召會生活變得興旺,整個情形令人激勵。這例子說明,要有正確的召會生活,頭一個要求乃是一。

我們的一不在道理或實行上,乃在神聖的生命和性情裏

真實的一不可能僅僅在道理的教訓裏。我們越為著道理的教訓,就越分裂。一也不在於我們的實行。甚至到今天,我們還不知道來在一起聚會並敬拜最好的路。我們沒有定意正確的路是坐下、呼求主名、或禱讀、或大喊或安靜。我們不要固定的方式,因為甚至最好的事物若定了型,也會造成分裂。已過,基督的身體已經完全被道理和儀文作法所分裂。因此,我們從召會生活的開始,就曉得必須提防這兩件事。那麼,我們如何能成為一?我們可以在約翰十七章主的禱告裏看見這條路。二十一節說,『使他們都成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真實的一乃是按照三一神的神聖生命和性情,在三一神(父在子裏,子在父裏)裏的一。我們信徒是一,不是在道理或實行上,乃是在神聖的生命和性情裏。

在啟示錄一章十一至十二節,有七個金燈臺,在七個地方各有一個。在豫表上,金表徵神的神聖性情。這意思是說,一個地方的所有信徒,在神那金的性情裏是一。我們每個人都有些許神聖的性情,而我們在這金的性情裏乃是一。然而,我們若來在一起討論被提、大災難、洗腳或蒙頭,很快就會分裂。甚至稍有道理的討論,我們都可能失去一。我們會爭辯擘餅聚會的餅該是有酵或無酵的,該是完整的或是一分一分的陳列;杯該用葡萄汁或葡萄酒,該用一個杯或許多個杯。有些人可能問,我們該如何聚會,誰題第一首詩歌,或我們是否該有主持的牧師。問題是無止盡的。我們若在意這些事,很快就會分裂成許多分開的聚會。在這樣的情況下,主耶穌不可能得著榮耀。我們需要宣告,主耶穌是元首,神純淨的話語是『肩膀』,神聖的性情在我們裏面,一切道理和作法都在我們的腳下。這樣,我們會有正確的召會生活,子會得著榮耀,父也在子的得榮裏得著榮耀。除非我們在神聖的性情裏,否則我們不會有真實的一。

主說,『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約十七21。)真實的一是在分賜到信徒裏面的三一神裏面。我們不該在意純粹在道理上的教訓。一切基要的道理都是好的,但我們若主張道理,就會分裂。我們不可能藉著純粹的道理而有正確、真實的一。有些人可能會說,『我們若不注意道理,如何持守基督徒的信仰?』然而,基督徒的信仰不在於洗腳、蒙頭或受浸。有些人說,蒙頭帽必須是黑色的,另有些人說必須是白色。有些人說必須是長的,另有些人卻說,蒙頭帽既然只是一個象徵,小的也可以。爭論沒完沒了。甚至那些實行水浸的人,也辯論該施浸幾次。有些人說,我們需要將人浸入水中三次,第一次在父的名裏,第二次在子的名裏,第三次在聖靈的名裏,否則這浸無效。有些人也爭論我們該用鹹水或淡水,在海裏、河裏、井裏、或純淨的水裏,在浴缸裏或游泳池裏施浸。照樣,信徒對被提也持不同的意見。有些人說被提是在大災難之前,有些人說是在大災難之後,又有些人說是在大災難期間。這一切考量並不是我們基督徒信仰的項目,我們該棄絕這些爭論。

正確的基督徒信仰乃是,第一,聖經逐字逐句都是神所默示的神聖話語。這是信仰的頭一項,若有人不信,就是缺少信心。第二,我們的信仰是,我們的神是三一的,是一位神—父、子和聖靈。我們沒有足彀的智力或發表來解釋這事,但聖經告訴我們就是如此。我們必須相信我們的神是這樣的神。祂不是三位神,乃是一位獨一的神,是父、子和靈。第三,子神有一天成為肉體來作人,名為耶穌,在地上生活三十三年半。然後祂上十字架,為我們的罪受死。祂被埋葬了三天,然後在肉身上並在屬靈上復活了。如今這位復活主作我們的救主,在諸天之上,也在我們裏面。(羅八34,10。)這是我們基督徒信仰最重要的一項。第四,我們是罪人。我們若沒有相信主耶穌,就會滅亡;但我們相信主耶穌,我們的罪就得著赦免,我們有新的出生,得著神聖的生命;也就是說,我們得著重生。有一天,我們要與我們的主同在直到永遠。不僅如此,當這一切相信的人還在地上的時候,該來在一起作為召會,團體的敬拜神。這些是基督徒信仰的一切項目。沒有人能丟棄任何一項,我們必須持守這一切。

其他一切事不過是不同種類的道理。有些好,有些不好;有些是基要的,有些不是。但羅馬十四章說,我們要有正確的召會生活,就需要接納每一種真基督徒,無論他所持守的道理或觀念是甚麼。有些人對食物有不同的意見和道理;有些人只喫蔬菜,另有些人覺得凡物都可喫。有些人說,日日都一樣;但另有些人相信,我們該守某些日子為聖。這是不同道理和作法的例子。我們要保守一,就需要超越這一切事。然而,若有任何人不相信主耶穌是神的兒子,他就不是基督徒,而是在敵基督的原則裏。(約壹二18,22。)另有些人可能相信主耶穌是神的兒子,但認為我們不是因相信祂而得救的;這樣的人可能也沒有得救。若有人相信:聖經是神聖的話;神是獨一而三一的;神的兒子主耶穌成為人,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從死人中復活作我們的救主;祂在諸天之上,也在我們裏面;我們若信祂,我們的罪就得著赦免,得著永遠的生命;並且相信我們都需要來在一起成為召會;對於這樣的人,我們不該就著他個人關於被提、洗腳、或蒙頭的觀念,而與他爭論。耶穌禱告說,『使他們都成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約十七21。)我們的一是在神聖的生命和性情裏,不在其他任何事物裏,我們的一甚至就是神聖的生命和性情。所以,我們交通時,不該彼此詢問各種道理。我們該忘記那些事,只要為著我們都是弟兄而讚美主。我們同有一位父、一位主、一個生命,並且我們是一個身體,是在我們當地的一個召會。這就彀了。

在榮耀裏,就是在父的彰顯裏是一

約翰十七章二十二節說,『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成為一,正如我們是一一樣。』我們已經指出,榮耀乃是神的彰顯。耶穌似乎是說,『父,你已賜我生命、權利、和地位作你的兒子,為要彰顯你。如今,我將這榮耀賜給我所有的信徒。他們也有你的神聖生命、性情、權利、和地位以彰顯你。』這意思是說,我們在神聖的彰顯裏是一。我們在這裏不是彰顯某種道理,我們是在這裏榮耀、彰顯父神。我們不代表受浸、長老治會,甚至也不代表因信稱義。我們接受因信稱義,我們也實行受浸和長老治會,但我們不代表任何一項;我們只代表神。我們的榮耀不是因信稱義、水浸或長老治會;我們的榮耀乃是神自己。我們有子的榮耀,在這榮耀裏,就是在父神的榮耀彰顯裏,我們是一。神是獨一的,祂的彰顯是獨一的,祂的榮耀也是獨一的。因此,我們在祂的彰顯裏是獨一的。相反的,我們若是支持長老治會、靈恩、水浸、或因信稱義,我們就分裂了。我們都必須為著一個獨一的彰顯,就是父神的榮耀。這樣我們就是一。

憑生命長大達到成熟,而被成全成為一

二十三節接著說,『我在他們裏面,你在我裏面,使他們被成全成為一。』被成全成為一,是一件在生命裏長大的事。我們可能持守一,但許多人缺少長大。這意思是說,我們是一,卻還沒有被成全成為一。有人會說,『我關心召會生活,但我對那位弟兄不滿意。』這樣的感覺指明我們沒有被成全。我們缺少長大,所以我們需要長大。以弗所四章十三節說,『直到我們眾人都達到了信仰上並對神兒子之完全認識上的一,達到了長成的人,達到了基督豐滿之身材的度量。』要達到實際的一,惟一的路乃是憑長大達到成熟。即使我們在召會生活裏,還可能會發怨言。(腓二14。)然而,在新耶路撒冷裏,不會再有任何怨言,因為那時約翰十七章二十三節要完全得著應允和應驗。我們必須是一,我們必須有一個目標來彰顯父神,我們也必須長大,使我們被成全成為一。我們有神聖性情為著一,也有榮耀的目標就是一,並有長大得成熟,而被成全成為一。這是我們所需要的;我們所需要的,不是某些道理或作法。

今天我們都有神聖的性情在我們裏面,都有一個目標要榮耀神,也都在生命裏長大。因此,我們若聽到一個年幼者、新人、或軟弱者抱怨或發牢騷,不該受攪擾。在一個家庭裏,幼小的還包著尿布,我們不該因他們受攪擾。我們只要幫他們清理、換尿布,讓他們長大。每一位作母親的都有充分的確信,過幾年以後,年幼的就不再需要包尿布了。神的家是托兒所,有許多年幼的。這太好了,我們喜歡看到這情形。我們不該輕看年幼的。召會是家庭,不是軍隊或學校。學校裏所有的同級學生都是相同的年齡,但召會是包羅一切的家。照樣,我們不該輕視年長的一代。我們需要『祖父們』,我們必須愛他們。他們有較多的經歷,能給我們好的勸告。我們需要尊敬、敬重年長的一代,並為他們讚美主。在召會裏看到好幾代的人是很好的。

家庭不是爭戰的軍隊;然而,召會仍然必須儆醒。要達到這目的,我們需要青年人起來爭戰,正如一個國家的國防需要年輕的士兵一樣。我們需要尊敬年長的,也需要養育年幼的,否則我們不會有平安。這是約壹二章十二至十四節說到父老們、青年人、和孩子們的原因。這纔是正確、包羅一切的召會生活。我們若這樣實行召會生活,我們中間就不會有分裂。

以上的一切乃是照著約翰修補的職事,為著實行召會生活。保羅的著作包含許多教訓,但嚴格說來,他不是為著那些事。約翰不是以同樣的方式說話;他帶我們回到神自己,正如約翰十七章二十一節所說,『使他們都成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他帶我們回到三一神;祂是我們的生命和性情、我們的目標、以及我們在生命裏的長大。今天我們有正確的召會生活。現今我們眾人必須是一,有召會的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