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篇 掌權

我們前面看過了認識升天,現在就緊接著來看掌權。這兩個功課,在經歷上也是緊緊相連的。

壹 掌權的界說

掌權,簡單的說,就是為神執掌權柄,來管理萬有,特別是對付祂的仇敵。已往我們一再說過,神創造人,是因著祂在人身上有兩面的心願和目的。一面是要人有祂的形像,而彰顯祂自己;另一面就是要人為祂掌權,而對付祂的仇敵。所以神創造人的時候,就一面照著祂自己的形像和樣式創造,叫人能像祂;另一面又叫人『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創一26。)這就是祂給人權柄,要人為祂掌權。

在亞當以後,舊約也多次記載人為神掌權的事。出埃及十四章,說到神要摩西伸杖,叫紅海分開。約書亞十章,說到約書亞禱告神,叫日頭停在空中。王上十七至十八章,說到以利亞禱告,管住雨露的下降。但以理六章,也說到但以理在坑中堵住了獅子的口。這些都是說出歷代以來,只要有人肯為神活著,神就願意把權柄賜給他們,叫萬有都服在他們的掌管之下。

到了新約,這事更是明顯。新約中頭一位為神掌權的,就是主耶穌。祂斥退病症,趕逐污鬼,並責令風海平靜,這些都是祂掌權的故事。以後使徒們承接主的工作,也多有為神掌權,治病趕鬼的經歷。直到今天,這樣的事在教會中還是常常有的。等到將來在國度裏,得勝者要先同主掌權,管治列國。(啟二26~27。)最後到了永世,凡得救的人,都要作王掌權,直到永遠。(二二5。)到那時候,我們就正正式式、豐豐滿滿的,享受了為神掌權的福分。這些都是給我們看見,從起初,直到永遠,神有一個心意,就是要得著人在宇宙中為祂掌權。祂創造人,有一面的目的是為著這個,祂救贖人,也有一面的用意更是為著這個。

所以從權柄這一面看,掌權乃是神救恩的最終目的,也是我們靈命經歷的登峰造極。就神說,祂若不把我們拯救到一個地步,能在天的境界裏為祂掌權,祂救恩的目的就還不算豐滿的達到。並且掌權這件事,雖然到國度和永世裏纔完全實現,但今天在地上神就要我們能有一個開始。就我們說,一個基督徒若還沒有達到為神掌權的地步,就還不彀標準。一個搆得上標準的基督徒,不僅是脫離了罪惡,勝過了世界,肉體受了對付,天然受過破碎,也不僅是充滿聖靈,而坐在天的境界裏,並且更是在凡事上和主一同掌權。無論在神的工作上,或在教會中,在家庭裏,或在任何環境的遭遇中,他都能掌權,管治神所要他管治的一切。必須有這樣的人被神得著了,神的權柄纔能藉著他們通行在地上,神的國纔能藉著他們臨到地上。

貳 掌權的經歷

所以我們必須追求掌權的經歷。這有兩件事,是不可缺少的。

一 認識地位

第一,先要認識地位。我們在前一篇『認識升天』裏已經說過,屬靈權柄的根據,乃是升天的地位。人有能力,是在於他的情形,而人有權柄,乃是在於他的地位。一輛汽車,汽油加足了,馬力開大了,就有能力,這是情形的問題。而交通警察,站在崗位上,就有權柄指揮車輛,要他們循規而行,這乃是地位的問題。所以權柄完全是在於地位。我們是在升天的地位上,就有權柄,就能掌權;我們若不在升天的地位上,就沒有權柄,也無法掌權。

就是主耶穌,祂掌權的根據,也是在於祂升天的地位。祂復活升天了,纔得著天上地上所有的權柄,而在萬有中掌權。所以我們若要掌權,總得在升天的地位上。

但要在升天的地位上為神掌權,就需要我們接受十字架各種的對付,使我們經過死而復活,纔能達到。換句話說,掌權的經歷乃是前面一切經歷的結果。有了死的經歷,有了復活的經歷,也有了升天的經歷,然後纔能有掌權的經歷。

今天神的兒女掌權的光景太少,原因大多就是因為我們沒有在升天的地位上。許多人到如今還是活在屬地的光景中,身上常帶著罪惡、世界,並沒有脫去肉體、血氣,也沒有棄絕自己、天然。就是有的人已經脫去這些,而有過一點升天的經歷,卻因不能一直活在這經歷中,就又沾染了那些屬舊造的東西,而失去了升天的地位。這兩種情形,都會使我們失去掌權的根據,而不能為神掌權。曾有一位弟兄,一直受到他妻子的難為,不讓他親近主,事奉主。有一天他受不住了,就憑血氣責打他的妻子,說,『主今天叫我好好管教你。』很顯然的,這不是掌權。因為他一動血氣,就已經失去升天的地位,而落在仇敵手下了,豈能再來對付仇敵?所以要掌權,必須認識並守住升天的地位。

我們掌權,不只根據升天的地位,也根據神所安排的等次地位。所以我們要為神掌權,不只需要在升天的地位上,也需要守住神所給我們的等次地位,就是要服在我們該服的權柄底下。前面所說的交通警察,他所有的權柄,不只是由於他站在崗位上,也是由於他服在長官之下。他若離開崗位,就不能指揮車輛,他若反抗長官,就更要失去職權。所以一個警察能執行他的權柄,一面是在於他守住了職務的地位,一面也是在於他守住了階級的地位。他職務的地位,就等於我們升天的地位,他階級的地位,就等於我們等次的地位。

馬太八章記載一位百夫長,求主醫治他僕人的病。他的信心,也就是根據他對等次地位的認識。他說,『主阿,你到我舍下,我不敢當;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因為我在人的權下,也有兵在我以下;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那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僕人說,你作這事,他就去作。』(8~9。)他自己服在人的權下,就能吩咐他以下的人。所以也相信主只要用權柄吩咐一句話,事情就必成就。他實在認識等次的地位與權柄的關係。他知道要掌權,就必須先服權柄,要作權柄,就必須先服權柄。

當初神造人的時候,曾給人權柄管理海裏、空中、並地上一切受造之物。那時人服神的權柄,所以人身上也就有神的權柄,叫一切受造之物來服人。但人一墮落反叛神,不服神的權柄,也就失去了神的權柄,在人手下的萬物也就不再服人的權柄了。所以今天不只毒蛇猛獸會害人,就是小小的蚊蟲、跳蚤,也會咬人。這就是說出,在整個墮落的宇宙裏,到處都滿了受造之物的背叛和不服。

但就在這樣背叛和紊亂的宇宙中,何時有人還肯接受神的權柄,服在神的權柄之下,神的權柄就還要顯在他身上,叫他能掌權。摩西就是一個例子。他就是一個服神權柄,而為神掌權的人。他每次遇到以色列人背叛,向他爭鬧,他都是服在神的權下。特別是在那一次可拉黨背叛,大坍、亞比蘭等聚集攻擊他的時候,他更是這樣。他們攻擊他和亞倫說,『你們擅自專權,全會眾個個既是聖潔,耶和華也在他們中間,你們為甚麼自高超過耶和華的會眾呢?』(民十六3。)他們這些話,就是摸到摩西權柄的問題,想要推翻他的權柄。在那個時候,摩西沒有自居是權柄,自己出頭解決,反而俯伏在神面前,讓神出來表白。他這樣向神俯伏,就是守住了等次的地位。他知道權柄不在他乃在神,他服在神的權下,就能使別人也服在神的權下。所以他每一次這樣作的結果,都更顯明神的權柄是在他身上。

我們再來看大衛。大衛一生不只服神的權柄,也絕對服等次的權柄。他認識掃羅是神的受膏者,有王的地位,乃是神所安排作他權柄的,他不過是掃羅手下的臣子,所以無論掃羅怎樣逼迫仇視他,他總不敢背叛他。這樣一直守住了等次的地位,作一個服權柄的人,所以到有一天,神也就膏他為王,叫他在以色列國為神掌權。

雖然如此,這些服神權柄的人,還是不免有瑕疵殘缺的地方。直等到主耶穌道成了肉身,在這背叛的宇宙中,纔有了一位絕對服神權柄的人。主耶穌的一生,無論一言、一行、一動、一止,無不照著神的旨意,服在神的權下,正如腓立比二章所說,祂是『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8。)所以神就將祂升為至高,叫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都向祂屈膝,稱祂為主,服在祂的權下。祂就是因著守住了等次的地位,服在父神的權下,而得著權柄能為神掌權。

現在主又將這權柄賜給了祂的教會,就是我們。所以我們也必須像主一樣,服在神的權下,又各自服在神所設立的等次權柄,也就是神代表的權柄之下,我們|教會|纔能運用主這權柄管治一切,而為神掌權。我們現今就是接續著主耶穌,在這背叛紊亂的宇宙中,作一個服權柄的見證,年幼的服年長的,受教的服施教的,並且眾人彼此順服,以服在神的權下。我們這樣各自站在等次的地位上,服等次的權柄,神的權柄就必顯在我們中間,我們也就能為神掌權了。所以教會中的權柄,不是自取的,也不是自居的,乃是服來的。比方作長老的,不是一直覺得自己比別人又長又老,因而常以長老的地位、長老的名義,來對待弟兄姊妹,或處理事務。他們乃是像摩西一樣。弟兄姊妹中每有事故發生,他們立刻先伏在神面前,服在等次的地位上。因著他們是服神權柄的,所以他們身上就有神的權柄,他們也就能為神掌權管理一切。若是他們自己不服神的權柄,而自居長老的地位,要人服他們,這乃是肉體發作,並不是掌權,人也難肯服他們。

總之,我們要有掌權的經歷,就必須先解決地位的問題。我們要認識並守住升天的地位,也要認識並守住等次的地位。這認識升天的地位,就是前面所說認識升天的經歷。這認識等次的地位,就是前面所說認識身體的經歷。我們必須有了這兩面的認識與經歷,纔能為神掌權。我們必須認識主在祂的救恩裏,所叫我們得著的升天地位,並祂在祂的身體上,所安排給我們的等次地位,我們纔能運用祂的權柄,而為神掌權。簡單的說,我們必須在升天的地位,並在身體等次的地位上,纔能有掌權的經歷。

二 要掌權

第二,要掌權。要掌權的意思,就是要積極的、主動的,來為神掌權,管治一切。我們一有了升天和等次的地位,就可以掌權了。我們的經歷若達到這地步,也該掌權了。但有的弟兄姊妹,卻不想掌權,也不要掌權。他們的靈是鬆懈的。教會中發生了難處,他們不管,工作上出了事情,他們也不問,任憑撒但作祟破壞。這樣,雖然就著他們生命的光景說可以掌權了,但實際上卻因著他們鬆懈不肯起來掌權,就還不能有掌權的經歷。所以一個要掌權的人,他的靈必須不鬆懈、不畏縮,肯積極而主動的運用神的權柄,來對付仇敵一切的作為。這樣,神的權柄立即就能在教會中顯出來,教會中許多不服不法的事,就可治服了。

今天教會中就是缺少這樣要掌權的人。因此常有許多不該有的情形產生出來。比方我們常看見有些交通聚會和擘餅聚會,是軟弱紊亂的。有人該禱告,卻不禱告,有人該說話,卻不說話,反而許多無所謂的禱告,和散漫無章的話語,倒釋放出來,使聚會受了攪擾,叫眾弟兄姊妹不得造就,而失去聚會的心情。這種光景,大半就是由於該掌權的人不掌權。他們袖手旁觀,任憑人在聚會中隨便活動,還以為這樣很屬靈,不動人工,只憑靈感,結果就叫教會受到莫大的虧損。

我們常說某次聚會很發死、很下沉。這種死沉,乃是從撒但來的,因為撒但就是掌死權的魔鬼。所以何時聚會發死、下沉,那就是撒但在那裏掌權,魔鬼在那裏作王了。那時,就該有人起來,要為神掌權,或用話語,或用詩歌,或用禱告,來管住那個聚會,轉換那種空氣,釋放神的生命,而吞滅撒但的死亡。

撒但不只在聚會中作工,也在許多人身上作工。有時他會把莫須有的貧窮打發來,或把莫須有的疾病差遣來。我們若活在升天的境界裏,就能知道那一些貧窮和疾病是神所許可的,那一些是撒但所加給的。我們認清了這事,就要學習掌權,拒絕、反對那些出於撒但的貧窮和疾病。

不只如此,我們若有過一點屬靈爭戰的經歷,就要看見,一切打岔神工作,攪擾主教會的事,不論大小,都是鬼作的。比方在聚會中,有人打盹是鬼作的,有人想東想西是鬼作的,有小孩子跑來跑去是鬼作的,連有的禱告、講道,也是鬼作的。實在說來,今天在這個世界中,一切事情,除了聖靈所感動的以外,可說都是出於邪靈的。這就何等需要有人肯起來,站在升天並等次的地位上,積極的、主動的,為神執掌祂的權柄,管治一切紊亂不法的光景,消滅一切撒但敵對的作為!我們不可像撒上三章裏面的老以利,那樣放任沉睡。一個放任沉睡的人,是不能為神掌權的。我們要掌權,靈就得剛強而積極。一個掌權的靈,都是剛強的,也都是活潑的,是主動的,不是被動的;是積極的,不是消極的;是殷勤的,不是鬆懈的。有這樣靈的人,不只守住等次的地位,服神的權柄,也是信心剛強,一直在升天的地位上,運用神的權柄,來掌權管治他的環境,管治他的工作,並管治教會中所有的事。

我們要掌權,就需要向三方面表示態度。第一,是向神;第二,是向撒但;第三,是向有關的人、事、物。比方教會中有一位弟兄,不按規矩而行,掌權的人就要在神面前表示態度,對神說,『神,這位弟兄在教會中這樣不守規矩,我們不同意,我們不認可。』然後也要向撒但表示,這一個是出於他的攪擾,我們要抵擋,要審判。末了,必要的時候,還要對有關的人、事、物,鄭重的表示態度,說,我們不贊同,不許可這樣的事發生。我們這些態度一表示了,神就要作事,彰顯祂的權柄。許多時候,神作事就是看我們對祂所表示的態度。一個人活在罪惡世界裏的時候,神不看重他的意見。但一個到了升天地位的人,神非常看重他的意見。一個人達到了升天的境界,他的意見,差不多就是神的意思。所以他可以有一點主動,表示他的態度。神也看重他、信託他,並要藉著他來掌權。

所以從神救恩的目的說,需要我們能為祂掌權;從我們生命的長進說,也需要我們達到掌權;從撒但的不法說,更需要我們起來掌權。這些真該叫我們好好注重學習這個功課。雖然這經歷相當高深,但我們在二、三層裏,已經有一點開始了,若是我們竭力追求,主總必把我們帶到這掌權的境地。願主恩待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