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四個律

時間:一九五○年三月十四日

地點:香港九龍佐敦道

讀經:

羅馬書七章二十至二十三節,十四至十五節,十七節,八章二節。

墮落的人是複雜的

羅馬七章十五節說,『我所行出來的,我不認可;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這節的意思乃是說,我所作的事,我自己並不認可,不贊成,不稱許。十七節說,『其實,不是我行出來的,乃是住在我裏面的罪行出來的。』請注意這裏的『住』字。這兩節聖經給我們看見,人是很不單純的。保羅說到,另有一個東西住在人裏面,這東西就是罪。羅馬七章給我們看見,人身上不僅是有人自己而已,人裏面還有罪住著。在這裏,『住』就如同一個人住在一間空房裏。聖經告訴我們,罪是活的,像一個人一樣,住在人裏面。人對罪的解釋,只注重罪的行為,並未摸到罪的本身。但是人成為罪人,實在不是因為犯罪,乃是因為有罪住在人裏面。一個小孩子剛出生時,雖然不會說謊、打人或偷竊,但他已經有罪的生命在他裏面。所以等他長大了,慢慢就結出犯罪的果子。不用人教導,他自然就會說謊、偷竊、打人。

起初神造人,人乃是良善、正直的。(傳七29。)但人墮落之後,就變成一個複雜的人,因為他不僅有神所創造良善的生命,也有罪的生命在他裏面。羅馬七章所說的罪,乃是著重罪的人位,是單數的;並不是複數的罪,指一件一件的罪行。人沒有墮落時乃是一位一體,只有人的生命;但人墮落之後,就成為二位一體,不僅有人自己的生命,也有了罪的生命。在十八節保羅指出,在我們的肉體之中,並沒有善。在我們的魂中,的確有善,有為善的心;但在我們的肉體裏,就是在我們墮落的身體裏,所住的並不是善,乃是罪。所以二十節就再次說,我們有罪住在我們裏面。然後二十一節接著說,『於是我發現那律與我這願意為善的人同在,就是那惡與我同在。』這些經節清楚告訴我們,我們人裏面既有善,也有罪。

四個律三個生命

在羅馬七至八章裏,保羅題到四個律。首先是『神的律』,這是我們按著裏面的人所喜歡的。(七22。)七章二十三節保羅題到『心思的律』,這是第二個律。二十三節還題到我們『肢體中另有個律』,即罪的律,這也就是八章二節所稱為『罪與死的律』,是與我們心思的律交戰的,這是第三個律。第四個律即八章二節所題『生命之靈的律』。所以總共有四個律:神的律、心思的律、肢體中罪與死的律、以及生命之靈的律。在這四個律裏,只有神的律是在我們外面。其他三個律,罪與死的律在我們的肢體中,心思的律在我們的心思中,而生命之靈的律則在我們的靈中。聖經告訴我們,人分為三部分,即體、魂、靈。在這三部分裏,各有一個律在其中。罪與死的律在身體的肢體中,心思的律在魂中,生命之靈的律在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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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的定義

首先我們要問:律是甚麼?在羅馬七至八章這裏,律不是單指律法而言。律就是自然而然那樣,無論如何就是那樣,必定是那樣。不必用人工,也不必人去罣慮、設計。所以律可以說就是自然的能力。一旦履行了那律的條件,那律就發生效力。律不一定是生命,如地心引力也是一個律,我在香港丟下一條手帕,它會掉在地上,我在臺北丟下它,它一樣掉在地上。又比方人制定的律法也是律,每次你違反了律法,你就要受到制止或懲罰,沒有例外。地心引力或人制定的律法不是生命的,但也是律。所以一個律不一定是出於一個生命,但凡是生命就必定有律,最少也有一個律。比如小雞和小鴨,你把牠們趕到水邊,小雞怎麼就是不下水塘去,但小鴨自然的就會跳下水去。這是因為牠們的生命不同,所以生命的律也就不同。

每個生命都有一個律

現在我們再問:沒有得救的人有幾個生命呢?許多人都答說,沒有得救的人有兩個生命,就是人自己的生命和魔鬼的生命。的確,人沒有得救前不只有人的生命,也有魔鬼的生命。所以在約翰八章四十四節,主耶穌對猶太人說,『你們是出於那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願意行。』我們說魔鬼是人的父,人是出於魔鬼,這意思就是說,人有魔鬼的生命。在上海,曾有一位弟兄聽到我說,墮落的人乃是魔鬼的兒女,裏頭有撒但的生命。之後他特地來找我,對我說,即使你有聖經根據,也不好這樣說;況且聖經沒有明文說我們有魔鬼的生命。我聽了就對他說,那麼除非是乾兒子或戲臺上作戲的在表演;若不然,主耶穌為甚麼說我們是魔鬼的兒女,是『出於』魔鬼的?墮落之人所作的不僅與撒但有關係,並且是自然而然照著撒但的樣子行,可見墮落的人是有撒但的生命,並不是撒但的乾兒女。

那麼我們得救的人,裏頭有幾個生命呢?現在我們就清楚,是有三個生命,就是人的生命、魔鬼的生命、和神的生命,也就是包含三個生命的元素。我們有三個生命,所以也就有三個律。一個人沒有得救之前,有兩個律,因為人有兩個生命:人的生命和魔鬼的生命。當一個人得救了,他就有了神的生命。神的生命也是一個律。所以在我們得救的人裏面,有三個生命,和三個律。

三個生命的由來

這三個生命是甚麼時候跑到我們裏頭的?是甚麼時候產生的?我們看一看與人有關的三件大事就知道了。第一件大事是人的被造,第二件大事是墮落,第三件大事是得救贖。我們一生下來,就有了被造時人的生命。神在第六日用地上的塵土造人,然後吹一口氣在他的鼻孔裏,使他成了活的魂;神看他是好的,就把他擺在伊甸園裏,稱他為『亞當』,意思是『屬土的人』。人是活的魂,魂代表人的生命。神造人時,人原是好的,因為神自己說是『好』的。故此一個好的生命的律,自然是好的。人在心思裏就有為善的意念。所以傳道書說,神造人時,人乃是善良、正直的。(七29。)羅馬七章也告訴我們,我們心思的律是喜歡行善的。

到了創世記三章,人因著喫善惡知識樹的果子,就墮落了。善惡知識樹的果子,乃是與撒但有關的;善惡知識樹乃是指撒但,正如生命樹是指神的生命。人喫善惡知識樹,結果是死亡,因為撒但乃是掌死權的魔鬼。(來二14。)人由肉體的口喫善惡知識樹的果子,所以撒但的生命就進到人的肉體裏。因此保羅說,在人的身體中有個律,就是惡的律;每逢我們要作好時,便有那惡與我們同在。約壹五章十九節的『那惡者』原文是poneros,與馬太六章十三節者同字,所以那惡者,就是撒但,乃是邪惡的。人因著肉體接受撒但而墮落,在人的肉體中就產生了惡,結果在人的身體中就有了犯罪和死亡的律。

等到我們蒙了基督的救贖,得著重生時,我們用靈來接受神。我們敞開心接受神,祂就進到我們的靈裏。所以在我們的靈裏,就有了神的生命,也就產生第三個律。人就因著這三件大事,得著三個生命,而有了三個律。

理慾之爭

人在沒有墮落之前乃是渾渾噩噩、不知道善惡的,完全是倚靠神而活。但人墮落之後,撒但就叫人知道善和惡,並且又叫人去行惡。在我們還沒有得救之前,心中也同時有兩個意念:一方面想作好兒子,孝順父母;但一不高興,就向父母生氣犯罪,生了氣,又覺得難受。我是在二十一歲生日之後得救的,本來是一個頑皮小孩,但我還是懂得要孝敬父母。只是有時覺得母親太煩了,忍不住就會發脾氣,但發過脾氣後又深感懊悔。這證明人裏面有善也有惡,並且立志為善時便有惡同在。

中國道德家很早就發現,在人裏面是有善、惡兩件東西,人裏面有理慾之爭。在人裏面,有孔子所說的『明德』,和王陽明所說的『良知』、『良能』,這就是理,叫人作好。但在人裏面,也有慾的存在,和理相爭,並且常常得勝,因此就產生所謂『理慾之爭』。羅馬七章中心思的律,立志行善的傾向,就是理,而肢體中罪的律就是慾。這兩者是彼此相爭,但常常是惡勝過善,把人擄去。

比方一個抽鴉片煙的人,他是有吸鴉片的慾在他的身體中。他吸過之後,在心思裏也懊悔,覺得不該吸;吸了,上對不起父母,下對不起妻兒,又對不起自己,就決定不吸了。但等過些時候,他身體的慾開始發作,打起哆嗦、流鼻水、頭昏眼花。雖然他的心思不想吸,但他肢體中的慾卻催著他去吸。若有人勸他去吸鴉片,他也能說,不行,吸鴉片不好。但當他肢體中的慾一發作,他就被擄去了。七章末了說,『我是個苦惱的人!誰要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24。)這句話給吸鴉片的人喊,真是再合式不過了。

人肢體中的慾很輕易就勝過心思中的理;因為身體包圍魂,魂在身體內,不容易衝出來。所有意志強的人,也許能一時征服自己的肉體,但無法終久得勝。像王陽明的意志一定很強,所以能以理勝慾;但他的情感也盛,所以有時仍然為慾所勝。凡是情感盛而意志弱的人,必定常常犯罪,因為他心思中固然有為善的律,奈何他肉體中有一犯罪的律。雖然心思的律立志行善,但總勝不過身體中那犯罪的律。

天然生命和靈生命的性質

有人天生溫柔,說話輕聲,不太生氣。他若立志行善,我就要問:這是出於他人的生命,還是出於他的靈?有一次,我向某人傳福音,他向我表示說,『你不必在我身上虛花工夫,因為我是個脾氣急的人,三兩天就會發脾氣;若作基督徒,出入召會中,只怕會丟你的臉。我介紹另一個脾氣好的人,你可以傳福音給他,他在召會中也能為你增光采。』那時我沒說話,心裏卻想:如果一個人脾氣好,那有甚麼特別?如果一個脾氣不好的人得救了,脾氣改變了,那纔特別。由此我們能看見,不只天然的不好,是屬魂、屬肉體的,就是天然的好處,也不是在聖靈裏,也都是屬魂的。天然的溫柔和暴躁,同樣都是出於魂的東西。凡天然的好,都不是出乎靈,不是出於神的生命。

跟隨生命之靈的律而行

我們基督徒該跟隨靈,不該跟隨良善。我們基督徒所跟隨的,必須是出於神的生命,而非人的生命。羅馬八章說我們若跟隨靈,也能行出良善公義。(4。)但那良善不同於天然生命活出的良善。這個不同,不是黃金與黃銅的不同,相差一點,乃是黃金與黃土的不同,相差很大。一個暴躁的人,也許我們畏之如虎,人看見了都得說,恐怕他是尚未得救的;就是得救了,也沒有活在生命中。但若有另一個人,他頂溫柔,脾氣頂好,即使屋子著火,直燒到眉頭了,他還頂不急,還在考慮,究竟應該用鹹水或淡水來滅火。人也許要以為他是真正屬靈的人。但是請你們記得,就是他這樣的溫柔、好脾氣,也不是出於神的生命,也同樣是屬魂的。這樣的良善,其性質乃是天然的。

人墮落之後,良善的性質還是存在,因為神造人時就給人有良善的性質。比方一個玻璃杯,即使破了還是玻璃杯,它玻璃的性質還在。未得救的人,在他身上已經有兩個善的來源,即被造的生命,並從善惡知識樹來的善。所以我們不能說人裏面沒有善。羅馬七章只說在肢體裏沒有善。孔子說,大學之道,在明明德。這『明德』就是神造人時,在人的魂中良善的性質。中國的聖人就是重視人這原有的良善,就是天然的好。他們要明人裏面的明德,致人裏面的良知,這也就是理學家所說的,要發揚人的內心之明,以止於至善。孔教要人明明德,但基督的救恩不在這裏。首先,基督的救恩乃在於用靈接受神的生命。第二,基督的救恩不在於將人從惡救出,進入善裏,乃在於將人救入神的生命裏。所以我們得救之後,我們的生活行動,不該跟隨肢體中罪與死的律,也不要跟隨心思中善的律,乃要活在靈裏,跟隨靈中生命之靈的律。在我們裏面深處有神的生命。我們不是以善惡為標準,乃是以我們靈裏神的生命為標準。

一個得救的人有三個生命,有三個律。因此,一個基督徒可能在一天之中,有這三個律表顯出來,而作三種不同的人,過三種不同的生活。比方一個弟兄早上起來,你看他很和善,太太說,他真是一個正當的人。但到了中午,他就向妻子發脾氣。太太就說,他像鬼一樣。這句話不是罵人,實在人可以像鬼一樣。我們常說有酒鬼、賭鬼、煙鬼等,真是不錯,人犯罪時就是顯出鬼樣子。以色列民被蛇咬,在神看來,他們都成了蛇,所以神要摩西將銅蛇掛在杆子上,來代表以色列人受審判。掛在杆子上的不是銅人,乃是銅蛇。人發脾氣時,你拿鏡子給他看,就能使他不發脾氣,因為他看了鏡子,就得承認,自己看起來不像人,乃像鬼。等到晚上,作丈夫的喫過飯,安靜一下,心中覺得不好過,就跑到房間禱告,與神有交通,認罪求赦免,然後跑到太太面前去認罪。太太就說,他真是像神,真顯出神的樣子來。這樣,在一天之內,他就顯出三種不同的人,活出三種不同的光景:早上顯出是人,中午顯出是鬼,晚上顯出是神。

現在我請問你們,你要活出早上那樣正當的人,或中午那個鬼樣,還是晚上那種神的味道?我們應當除去僅僅教人作正當人的觀念,當然也要叫人除去鬼樣,最重要的是要人活在生命之靈的律裏,作一個有神顯出來的人。基督教的講臺,只教人作早上的人,但今天的講臺,目的是除去早上和中午那屬人、屬鬼的生命,而活在晚上那屬神的生活裏。我們不活在早上或中午的人裏,乃是活在晚上在靈裏之人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