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問

神的生命比人的生命好在那裏?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是有了耶穌基督,纔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人的生命在神的眼中不是真實的生命。因為人的生命是短暫的,是會過去的。在神眼中,只有存到永遠的纔是真實的。凡不能存到永遠的、會過去的、短暫的,都不是真實的。照著這個標準看,人的生命不是真實的生命,只有神的生命纔是真實的生命。

在神的眼中,神聖、永遠的生命是化身在耶穌基督,就是神的兒子裏面。神的兒子來到地上,就把神的生命帶到地上。祂自己就是神聖生命的化身。二千年前,祂在地上過了三十三年半的生活,顯出一種完美的生活,把這個生命完完全全彰顯出來、活出來了。然後為著救贖的緣故,祂需要上十字架受死。但是死亡並不能拘禁、限制、捆綁祂裏面神聖的生命,所以祂從死人中復活了。祂的生命是復活的生命,並在復活裏成了賜生命的靈。在復活裏把祂這神聖、永遠的生命分賜到所有願意相信、接受祂的人裏面。祂說,『我來了,是要叫羊〔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下。)願意相信接受祂的,就得著這神聖的生命,就有了生命。正如聖經所說,『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2。)

神的生命比人的生命好在那裏?有甚麼特徵?在此把神的生命與人的生命簡單的作一個對比。

第一,人的生命是短暫的。人生七十古來稀,一百歲了不起,卻都會過去;但是神的生命是永遠、永恆的。

第二,人的生命是虛空、脆弱的。人的生命裏面常常感到虛空、不充實,只是一個虛空的容器;當神聖永遠的生命沒有進來之前是虛空的,也是脆弱的。人的身體是非常脆弱的,體溫增高一、二度就很不舒服,高三、四度就要糊里糊塗,高五、六度就一命嗚呼。不但人生理的生命是脆弱的,就是心理的生命也是脆弱的,一句刺激的話就受不了,也承受不了壓力。壓力來了就憂心忡忡,滿了罣慮!

人的生命不但在性質上是短暫、虛空、脆弱,而且在本質上是有罪、邪惡、會犯罪的。神的生命是永遠的,是神聖、不凡俗、無罪的。主耶穌的生命和祂在地上的生活,是完全無罪、完全聖別的,人找不出祂有任何的罪,在祂的口中找不出任何詭詐。那麼多人反對、抵擋祂,但是祂當著那些反對抵擋祂的人,向他們挑戰說,『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約八46。)沒有一個人能指證主耶穌有罪,因為祂的生命是不犯罪的生命,是無罪的生命,是聖別的生命。

當我們接受了主耶穌,接受了神的兒子,得著了神聖的生命時,我們所承受、所接受的生命是無罪的、光明的,在性質上是有大能的、不朽壞的、不能被死亡拘禁的。祂從死裏出來,勝過死亡,祂有復活的大能,有神聖、永遠、不能朽壞、也不會毀壞的生命。這就是我們所要得著的,就是神所要賜給我們的神聖生命,這生命也滿足人各方面的需要。人肉身的生命、心理的生命,有許多的缺欠,許多的為難。神聖的生命進到我們的裏面,正好滿足我們各方面的需要。祂解除乾渴,除掉虛空;祂變死亡為生命,滿足並應付各種的需要。

人真實的需要,不是外面的行為改良,乃是裏面生命的改變;是人裏面得著一個新的、神聖、永遠的生命,就是神自己的生命。活出內住在我們裏面的生命,就活出一種生活:超越、無罪、聖別、榮耀、永恆。這是我們該有的生命,該過的生活。祂說,『我來了,是要叫羊〔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下。)我們需要對祂說,『主阿,謝謝你來了,是要叫我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我今天就願意來接受你,求你進到我裏面,叫我得著這永遠的生命,得著神聖的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叫我過的生活是一種神聖、榮耀、光明、喜樂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