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三章一至二節,十三至十五節,四章一至四節,八至十節,十七節,二十三節,五章二至三節,二十節,七章二十一節,十一章二十五至二十六節,十六章二十一至二十五節,十八章三至四節,二十六章三十七至三十九節,四十二節,四十四節,二十七章三十三節,三十七至三十八節,四十至四十四節,二十八章十八至十九節。
馬太福音給我們看見的第一個大點,乃是基督來作君王救主,要救人歸回神的權下。當初神把人造好以後,乃是把人擺在權柄的地位上。神一面要人有祂的形像彰顯祂,一面也要人有祂的權柄為祂掌權。人要為神掌權,就需要服在神的權下。在伊甸園裏,人尚未墮落時,毫無疑問的是服在神的權下,而為神掌權。那時整個宇宙就有一個正常的次序:神為至上;地上萬物在人手下,而人是在神的手下,就是在神的權下。人乃是服在神的權下來為神掌權。
後來撒但試誘人,目的還不在於叫人犯罪,乃在於叫人背叛神的權柄。人犯罪,就是不服神的權柄,不受神的約束和管治。從那時起,人就背叛了神。主耶穌來到地上時,神就藉著基督恢復祂的權柄。那時地上好像沒有神的權柄,全地都背叛了神,否認了神的權柄,因而使撒但有機會在人身上掌權。當主開始傳道時,祂走到任何地方都碰到鬼,都可以看見被鬼附的人;那就證明,鬼在那裏掌權。有一次主耶穌把鬼趕出去,法利賽人質疑祂的權柄;主就告訴他們說,『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十二28。)主把鬼趕出去,就是把鬼的權柄趕出去。主把鬼的權柄趕出去,把神的權柄帶進來,就是神的國臨到了。
施浸者約翰傳福音說,諸天的國已經臨近了,(三2,)意思就是,神的掌權要來臨了。從這時起,神的掌權臨到人。我們所以需要悔改,就是要從背叛神的權柄,回轉到服神的權柄。馬太福音第一個大點就揭示,基督到地上來,是要把人從背叛神的權柄裏救回來,而服在神的權下,恢復到神當初安排人所在的地位上,就是服權柄的地位上。
基督是君王,要把神的國帶來,並救人回到神的權下,讓神的掌權臨到全地。為此,祂自己就必須先服神的權柄。馬太福音的第二個大點,就是揭示這位拿撒勒人耶穌基督,如何服神的權柄。祂用祂的自由意志選擇神的權柄,甘願把自己擺在神的權下。我們讀經的人很容易忽略這點。例如,我們讀馬太福音時,很容易讀出祂是怎樣登山變像,(十七1~2,)行了甚麼神蹟,卻不容易看出祂將自己服在神權下的這個大點。
施浸者約翰出來傳福音時,說,『你們要悔改,因為諸天的國已經臨近了。』(三2。)悔改就是從背叛神回轉到服神的權柄。施浸者約翰把人浸到水裏,意思就是叫受浸的人承認自己在神面前是敗壞、不能討神喜悅的,所以只配埋葬,好把自己擺在死地。約翰出來傳這道,人聽見之後,裏面受感動就悔改了,願意服神的權柄。約翰就把他們浸到水裏,意思是說,這些人和他們的已往都已了結,埋在水裏了。他們再從水裏上來,就有新的開始、新的人生。從前他們是背叛神的,從這時起,他們一生要服神的權柄。
拿撒勒人耶穌來到施浸者約翰那裏,也要受他的浸;這使約翰非常驚訝,想要攔住祂,說,『我當受你的浸,你反到我這裏來麼?』耶穌回答說,『你暫且容許我罷,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全般的義。』於是約翰容許了祂。(14~15。)耶穌那時完全是站在人的身分上說話。義在聖經裏就是合法、合理、合乎神的手續。盡全般的義,就是在凡事上都作得合神的法、合神的理、合神的手續。
施浸者約翰出來傳道時,神乃是要天來掌權,要人從背叛轉回來服神的權柄。這樣悔改的人,表示自己要服神的權柄,就需要到水裏受浸。這是神的命定、神的手續。主耶穌既是在人的地位上,就需要把自己擺在神這合法的手續下,而盡全般的義。祂是服神權柄的人;祂在施浸者約翰的手下受浸,實在說來,不是服在施浸者約翰的手下,乃是服在神的權下,作一個服權柄的人。
馬太福音記載,主耶穌出來盡職的頭一件事就是受浸,而祂的受浸乃是宣告說,祂揀選一件事,就是服在神的權下。祂受浸就是對宇宙、對神、對天使、對撒但、對鬼魔和世人宣告說,祂把自己擺在神的權柄之下;這就是主耶穌受浸的意義。祂到施浸者約翰那裏受浸,就是告訴人說,儘管世人都不服神、背叛神,把神的權柄撇在一邊,但祂要盡全般的義,把自己擺在神的權下。
主耶穌受了浸,從水裏上來,諸天就向祂開了,又有聲音從諸天之上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三16~17。)從亞當受造以來,直到那時,未曾有人像祂那樣宣告說,要在神面前盡全般的義;意思就是,要在各方面作得合乎神的手續,也就是說,要在各方面服神的權柄。所以當主耶穌這樣表示時,在神看這乃是一件驚天動地的事。所以神從諸天之上發出聲音說,這是祂的愛子,是祂所喜悅的。
只有服在神權下的人,纔能為神掌權。我們可以把主耶穌受浸時說的話,與祂將要升天時說的話,擺在一起看。祂在受浸時說,『我們理當這樣盡全般的義。』(15。)祂將要升天時說,『天上地上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二八18。)這給我們看見,只有服權柄的人纔能有權柄。一個人只有服政府的權柄,政府纔能給他權柄。我們在神面前也是如此,只有我們服神的權柄,纔能為神掌權。今天在召會中也是這樣。年長的弟兄要作年幼者的權柄,就需要自己先服神的權柄。不服神的權柄就不能為神掌權。主耶穌要作王,要把權柄帶到地上,帶到人身上,把神的國建立在人身上,祂就必須先把自己擺在神的權柄之下。
馬太福音揭示主耶穌是王,但祂很少說自己是王。反之,這卷福音書給我們看見,祂乃是把自己擺在神的權下。祂受浸時宣告說,祂要在神面前盡全般的義,就是服在神的權下受神的管治。
每當我們在神面前宣告要服神的權柄時,撒但就立即來試誘,神也許可。四章三節說,『那試誘者進前來。』在伊甸園裏試誘人的那位,現在又來試誘主耶穌,要看看主耶穌到底是服神的權柄,還是憑己意而行。那惡者來試誘,是在主耶穌禁食了四十晝四十夜,餓了的時候,他對祂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就叫這些石頭變成餅罷。』(3。)這試誘的話有雙重的意義。
第一層意義是要叫耶穌離開人的地位。神要對付撒但,成功祂的旨意,就必須藉著人。第一個人失敗了,基督就來作第二個人。祂在地上時,乃是以人的身分,站在人的地位上,來服神的權柄。撒但知道這事,就想用詭詐的話語把主耶穌從人的地位上帶出去,但主耶穌不中撒但的詭計。所以祂回答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4。)主耶穌雖是神的兒子,但祂乃是以人的身分站在這裏。表面看來,這與服神的權柄沒有多大關係,但實際上,主耶穌乃是以人的身分來服神的權柄,藉此對付撒但;祂若不站住人子的地位,而自居神子的地位,就會失去對付撒但的立場。
第二層的意義是要叫主耶穌任意而行。沒有神的旨意、命令或吩咐,就擅自叫石頭變成餅,這不僅是離開了神權柄的地位,也是任意妄為,不顧神的旨意。但主耶穌守住了服神權柄的地位,一點不為自己作甚麼。祂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4。)意思是,神若沒有說話,祂就不行動。神的話語、神的命令,乃是祂的食物,祂是靠神的命令而活;這就是活在神的權下。在此我們看見一個服神權柄的人。
主耶穌受試誘時的態度,證實並加強了祂受浸時的宣告—祂要在神面前盡全般的義。祂要服神的權柄、等候神的話語和命令,以神的命令為糧食,靠著神的話語活著。祂完全服在神的權下,撒但在祂身上毫無辦法。到末了,撒但的野心暴露出來了。他將世上的萬國,和萬國的榮耀,都指給祂看,對祂說,『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給你。』(9。)拜撒但就是服他的權柄。耶穌說,『撒但,退去罷!因為經上記著, 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祂。 』(10。)主這話一面是說給自己聽,一面也是說給撒但聽。撒但試誘主耶穌拜他,主耶穌卻回答說,神吩咐人應當拜神。祂既是人,就只能拜神,不能拜撒但。撒但聽見這話,對祂毫無辦法。這給我們看見,主耶穌在曠野受試誘時,完全是服在神的權柄之下。
十一章記載,主耶穌雖在許多城裏行過神蹟奇事,且多人得著醫治和恩典,但在哥拉汛和伯賽大,人卻不接受祂。(20~24。)那時祂一面責備諸城的人,一面稱頌父:『父阿,天地的主,我頌揚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智慧通達人藏起來,向嬰孩卻啟示出來。』(25。)祂稱父為天地的主,表明祂承認神的主權,承認神是天上的主,也是地上的主。我們傳福音,若有很多人得救,我們就歡喜雀躍的說,『神阿,天地的主,感謝讚美你!』但若遭人拒絕,或是作工沒有果效,那時恐怕我們就閉口無言,不喜樂,也不讚美,甚至會埋怨環境,埋怨神了。我們若對環境不滿意,就是不滿意神;我們若埋怨環境,就是埋怨神;因為神就在環境裏、在環境背後、也在環境上面。環境是神打發來的;我們若反對環境、不接受環境,就是不滿意神。
我們若遭人反對、誤會和批評,或受到家人為難,諸事皆不順遂時,可能不僅外面不感謝神,裏面還會埋怨神;好像自己甚麼都對,不該遭受這些為難似的。這樣的感覺就是反叛,證明我們不服神的權柄。但主耶穌不是這樣。祂遭遇棄絕時,還能敬拜天地的主,感謝讚美神。
到了十六章,祂知道自己要到耶路撒冷受死,但祂並沒有逃避,雖然彼得責勸祂,祂還是接受神的命定。在二十六章,祂將要被賣、受審、受死、釘十字架時,祂這在肉身裏的人想到擺在前頭的痛苦和大患難,就憂愁起來,極其難過。雖然祂面伏於地,禱告說,『我父阿,若是可能,就叫這杯離開我;』但祂也禱告說,『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39。)這裏有一個人把自己擺在神的權下,擺在神的手下。億萬的亞當子孫中,惟有祂是一個這樣服在神手下,服在神權下的人。難怪神把天上地上所有的權柄,都賜給祂了。(二八18。)
在二十七章,主被釘十字架。在各各他山上,那些釘祂的人戲弄祂,經過的人也褻瀆祂,搖著頭說,『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內建造起來的,救你自己罷!你若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罷!』(40。)然而,主耶穌卻默然不語,任人擺佈,連與祂同釘的強盜也譏誚祂。凡能說話卻不說,有機會作事卻不作的人,纔是服神權柄的人。對主而言,從十字架上下來是輕而易舉的事;但祂能作卻不作,因祂服在神的權下。
我們必須看見這個大點,就是神的兒子來成為人,守住了人的地位,把自己擺在神的權下,沒有越過一步。祂持守到底,直到上十字架,直到斷氣,讓人抬到墳墓裏去。這樣一個服神權柄的人纔能作王、掌權,纔能帶進神的國度、神的權柄,也纔能救人脫離背叛,把人從背叛裏挽回過來。
有時人問我說,『你們召會裏人多,負責的人也不少,卻沒有看見你們爭吵、鬧意見。你們有甚麼祕訣和手法?』我們沒有甚麼祕訣和手法;我們只有一條路,就是學習服在神的手下,服在神的權下。召會中負責的弟兄們若不服在神的權下、不服在神的旨意之下,而憑自己活著、憑自己斷定,這個召會必定是滿了意見,滿了紛爭。反之,他們若把自己擺在神的權下和祂的旨意之下,眾弟兄姊妹也都會在神的權下和祂的旨意之下,而沒有人的意見和紛爭。我們只有讓神掌權,纔能為神掌權;為神掌權乃是根據讓神掌權。不讓神掌權的人,不能為神掌權。
召會中可能有人自居負責弟兄,以為自己有地位、有權柄。然而,凡自居權柄的人,神的權柄在他身上就了了。我們服在神的權下,神的權柄纔能在我們身上。我們的主耶穌能得著天上地上所有的權柄,能把千千萬萬的人帶到神的權下,乃因祂絕對的把自己擺在神的權下。這位君王救主若不服神的權柄,神的權柄在祂身上就無法彰顯。祂若不服神的權柄,就不能把人帶到神的權柄之下。祂服了神的權柄,到末了就能說,天上地上所有的權柄,都賜給祂了。祂也能吩咐我們要去,使萬民作祂的門徒,就是使他們歸於祂的權下,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二八18~19。)
馬太福音不是重在故事、比喻和豫言;這卷書的中心意義乃在於神的主權、神的權柄、以及主耶穌如何服神的權柄。現在我們來看第三個大點,就是人服神權柄的路,也就是主怎樣把我們帶到神的權下。
首先,我們要服神的權柄就需要悔改。這是馬太福音給我們看見服神權柄的第一個條件:『你們要悔改,因為諸天的國已經臨近了。』(三2。)這裏的悔改,就是心思改變,生出懊悔而轉移目標。我們的心思必須有所改變,看見我們從前是不讓神掌權的;不要說從前沒有得救時,就是得救後直到如今,我們還不一定讓神掌權。要諸天的權柄臨到我們,我們就必須悔改。因此,服神權柄的首要條件,就是要悔改,從背叛神轉到服神的權柄。
其次,我們要服神的權柄,讓神掌權,就必須靈裏貧窮。五章三節說,『靈裏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諸天的國是他們的。』自傲自滿的人,乃是不服神權柄的人。只有一種人能服神的權柄,就是靈裏貧窮,感覺自己一無所有的人。我們若驕傲自滿,就必定在神的權柄之外,並且在自己裏。我們惟有靈裏貧窮,纔能從自己裏面出來,服在神的手下,讓神掌權。這樣,神的權柄纔能臨到我們。
第三,我們要服神的權柄就必須飢渴慕義。在六節主耶穌說,『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在二十節祂又說,『你們的義,若不超過經學家和法利賽人的義,絕不能進諸天的國。』義就是在主觀一面是合法、合理、合乎神手續的。我們的為人、生活、行動、工作,總要完全是義的、合法的、合理的、合乎手續的、蒙神悅納的。這要求我們要嚴格的對待自己;否則,神的掌權在我們身上就沒有地位。只有不自義,且行事為人合法、合理、合乎神手續的人,纔能服在神的權下。
第四,我們要服神的權柄就必須遵行神的旨意。主耶穌說,『不是每一個對我說,主阿,主阿的人,都能進諸天的國,惟獨實行我諸天之上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七21。)有些人傳福音或講道,不一定是遵行神的旨意。不要以為傳福音必定是對的;傳福音也有可能是錯的。保羅說,有的人『宣傳基督,卻是出於私圖好爭,並不純潔,想要加重我捆鎖的苦楚』。(腓一17。)有的人傳福音動機不純潔,另有目的;這不合乎神的旨意。
合乎神的旨意,就是一切都是由神發起、命令、定規並帶領的。特別是在治理召會、事奉神、為神作工、為神說話、傳揚福音上,都必須緊緊跟隨神的帶領而行。這樣靠著神的帶領,就是服在神的權下。許多傳福音的人像野馬一樣,從來不受神的約束。有的人講道,膽子很大,甚麼道都講得出來。但那些活在神掌權之下的人,乃是受神約束的;這樣的人不僅受神的約束不作壞事,就連作好事都受神的約束。
第五,我們要服神的權柄就必須正當的對己、對人、對神。在馬太五至七章,主的教訓都是服在神權下的條件。對己,我們必須絕對嚴格公義、不放鬆、不隨便;對人,我們必須絕對寬大有恩、不報仇、不嫉恨,不傷害人;對神,我們必須絕對事奉神、相信神。山上教訓所注重的就是這三方面,可算作是人服神權柄的第五個條件。
第六,我們要服權柄就要捨己背十字架。在十六章,主給我們看見,所有要跟隨祂的人,都必須接受十字架的對付、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拒絕魂生命、否認己、把自己擺在一邊。沒有一個一直活在自己裏面,一直維持自己、憑自己活著、顧到自己的人,能服在神的權下。
許多人所聽見的福音僅僅題到我們是有罪的,主耶穌是我們的救主,為我們流血贖罪,我們若信主就有永生,將來要上天堂。大多數人所聽見的福音僅限於此,很少有福音信息說到,我們是背叛神的。人起初受造時,是被擺在服神權柄的地位上,讓神掌權的,但人背叛,不服神的權柄。因此,主耶穌來了,要救人脫離背叛,好讓神掌權。所以,我們需要悔改,從背叛轉而歸服神的權柄。不僅如此,我們還必須否認己,把我們的己擺在十字架上。甚麼時候我們的己在十字架上,甚麼時候我們就在神的權下;十字架乃是神權柄的化身。接受十字架就是服神的權柄,推翻十字架就是背叛並否認神的權柄。我們身上十字架的傷痕越重,我們身上權柄的分量就越重。
有一對夫婦,弟兄滿了肉體,常常吵鬧;姊妹是個奉獻的人,學了相當好的功課。她把自己擺在神的手下,接受十字架的對付,常常敬拜神說,『神阿,感謝讚美你。若不是你給我這樣一個丈夫,許多我本該學會的美好功課,就都學不到了。你實在恩待了我,勝過恩待別人。你特別為我開了一個「學校」,特別為我豫備了一個「教師」,叫我天天學功課。』每一次丈夫為難她,她都是流著淚讚美;而那個弟兄總是自認有理。有一天我們遇見他們,這位丈夫能講能爭,個性又強,那樣子真叫人害怕。他講得越多,吵得越厲害,我們裏面對他越沒有敬重。後來那姊妹開口了,她流著淚說,『弟兄們,我心裏雖然傷痛,但靈裏還是滿了敬拜。』她一說這話,我們幾個弟兄都對她肅然起敬,看見她身上有屬靈的權柄、神的權柄。一個弱女子,卻蒙了神的恩典,願意把自己擺在神的權下。她揀選十字架,否認自己,沒有為自己著想。她忘了自己,接受一切的為難和環境。當我們和她交通時,覺得神就在那裏。當她對我們說話時,我們覺得是神在說話。雖然她是姊妹,我們是弟兄,但我們覺得她既可敬又可畏,因為在她身上有權柄、有分量。
有的弟兄姊妹到你跟前來,他們講得越多,他們在你裏面就越沒有分量。另外有些弟兄姊妹,我們聽不見他們有多少的意見、爭論和話語,但我們與他們談話時,感覺他們是可敬、可畏的,因為在他們身上有分量、有權柄;他們裏面有神,神從他們身上彰顯出來了。這表明他們把自己擺在一邊,而揀選神的安排,揀選十字架。他們是在神的手裏,並且敬拜著承認這手是神施恩的手,而從這手裏接過十字架並敬拜神說,『神阿,沒有一個功課比這功課更甜美。』許多的功課不是禱告、聽道、讀經或教訓能學得來的;這些功課乃是十字架的傷痕,卻又是主甜美的恩典。在我們中間,有的人學過這樣的功課,每當我們碰著他們,就碰著權柄、碰著神;我們碰著他們身上的分量。
十字架是惟一的途徑,能帶進神的權柄。十字架是惟一的路,能讓神的權柄臨到我們;因為十字架斬除己,所以神的權柄能進來。我們若蒙恩,就會有各樣的十字架臨到我們;十字架乃是臨到一切服權柄的人。我們的主是個榜樣:在三章,祂到水裏受浸,把自己擺到死地;在十一章,祂接受一切的環境,而頌揚父;(25;)在二十七章,祂被釘在十字架上。在這裏有一個人,甘願把自己交託給神,完全活在十字架的蔭下,從未離開十字架,一直活在神的權下。
今天,亨通、享受和安逸不是我們的路。我們若是蒙恩,就需要學習服神權柄的功課;這開始於悔改,經過謙卑和神的義,末了將自己置於十字架上。我們若不捨己、背起我們的十字架,就不能跟從主。主如何背十字架,將自己服在神的權下,我們也當如此。
馬太福音也給我們看見,只有十字架能帶我們進入國度;也就是說,只有十字架能帶人服神的權柄。背十字架的人,乃是服神權柄的人。那些高舉基督的權柄、仗著基督的權柄傳福音、把人帶到神權柄之下的,都是背十字架的人。那些加利利人、無學識的小民、無知的漁民,都是背十字架的人。他們不只傳釘十字架的基督,他們就是背十字架的人。因著他們是服神權柄的人,他們的主如何,他們也如何;主背十字架,他們也背十字架;主釘在十字架上,他們也同釘在十字架上。只有背十字架的人能帶進神的權柄,只有背十字架的人能把人帶到十字架。這樣的一位就是馬太福音中的救主和救恩,也就是馬太福音中的福音。願主憐憫我們,給我們看見這樣一位君王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