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神聖的三一作生命之靈的律,在信徒裏面分賜的結果(一)

讀經:

羅馬書五章十節,八章二節,七章二十四節,八章十一節,十三節,六章十九節,二十二節,十二章二節上,九至二十一節,十六章十七節,五章十七節下,一章十七節,七節,三章二十三節,十六章二十節,十四章十七節。

綱目

壹 信徒在基督的生命裏得救,以致在這生命中作王—羅五10下,17下:
一 信徒已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就更要在祂的生命裏得救—10節:
1 脫離罪與死的律—八2。
2 脫離屬這死的身體—七24,參9~13,21~23。
3 脫離身體的必死性—八11,13。
4 脫離俗化—六19,22,十二2上。
5 脫離低水準的生活—9~21節。
6 脫離分裂—十六17。
二 信徒在基督的生命中作王—五17下:
1 征服一切與神的義、聖並榮耀相反的人、事、物—一17,7,三23。
2 征服神的仇敵撒但—十六20。
3 帶進神的國度—十四17。
二命聯成一命

前兩篇信息給我們看見,三一神,父、子、靈,經過了種種過程,把祂自己作到我們這些有靈、魂、體三部分的人裏面。祂作到我們裏面,首要的就是來作我們的生命。我們的觀念常以為,我們所需要的是主的救贖、主的拯救;我們沒有多少觀念認為,我們需要神的生命,就是在我們人原有的生命之外,再得著神的生命。這不是說,我們不作人,光作神了;乃是說,神要把祂自己加到我們裏面。

我們人原有的生命不要說是敗壞的,就是沒有敗壞,也不是神所要的。神所要的不僅是祂自己的生命,乃是祂自己的生命加上我們人的生命;也就是說,神所要的乃是二命聯成一命的生命。在地上天然的景物中,有一件簡單的事,能把這二命聯成一命象徵得非常完備,那就是接枝。譬如,這裏有棵桃樹,它的果子又小又苦,另有一棵,它的果子又大又甜。我們只要把這好的樹枝,接在那不好的桃樹上,兩個彼此接聯,以後再結出來的果子就變得又大又甜了。這就是接枝:不是留下又大又甜的,丟掉又小又苦的;乃是又大又甜的,接在又小又苦的上面。不是交換,不是取代,乃是接聯;小的接上大的,大的與小的調和,這就是接枝的生命。

神沒有意思要我們不作人,也沒有意思要我們作神仙,神乃是要我們作神人,作一個把神接到我們裏面的人。我們的觀念裏沒有這個。在我們的觀念裏,我們只想到我們自己。我們都看自己不錯。可是,總還不彀好,還有一些缺點,需要改良,盼望能改好一點。這改好是我們人的觀念。學校的教育就是希望把人改良改良,能彀比從前,甚至比現在更好。實在說來,這樣的改良表面看似乎有一點用,但改到末了,有時候是越改越糟,再也沒有辦法了。神卻不是要我們這樣;祂不是要我們像孔子所說的明明德,而止於至善,祂乃是要我們充滿神,直到生命的活水像江河一樣從我們裏面流出來。這就是人的生命加上了神的生命,神的生命接枝在人的生命上,二命聯成一命,而活出一個調和的神人生活。

今天我們基督徒生活的最高標準,就是達到神人調和的生活。神的目標就是把祂自己作到我們裏面,到一個地步,祂成為我們,我們成為祂,祂與我們,我們與祂,生命、性情、形像完全相像。這就真的是登峰造極了,這不知道比善超越過多少。可惜我們許多基督徒,雖然得救了,對這件事並不清楚,不知道甚麼是真正基督徒的生活;以為基督徒的生活就是有好行為,榮耀神。但榮耀神真正的意思並不是這個,乃是把神顯出來。我們常常以為,我們謙卑、忍耐、有好行為,就是榮耀神。豈不知我們所謂的謙卑、忍耐、溫柔等,都不彰顯神,反而都在彰顯自己。

我絕對相信,連我在內,就我們人的情形說,個個都不好。但感謝神,有一天我們都悔改了,我們信了主耶穌,呼求了祂的名,祂這聖氣就進到我們裏面,從此神就接枝在我們的生命裏。這位在我們裏面的耶穌基督就是三一神的具體化身;並且祂這具體化身的三一神,成了一個靈,就是複合的生命之靈,是多面且包羅的。這靈就是耶穌基督,就是三一神,也是我們的救贖主,是我們的真救主。祂進到我們裏面,使我們在人的生命之外得著了另一個生命—神的生命。這就叫接枝的生命:神的生命接在人的生命上面,二命聯成一命。這就像接枝過的樹一樣;所以不在乎修正,也不在乎改良,那些都是暫時的作用。我們乃是有神接枝到我們裏面;祂與我們,我們與祂,二者成了一個。祂是我們的生命,我們是祂的生活;祂作我們的內容,我們成為祂的彰顯。

三一神經過種種過程,進到我們裏面,在我們這三部分人的靈、魂、體裏作生命;並且這生命還是一個律,天天在我們裏面自然的、自動自發、且滿有能力的運作。這就像電風扇雖然轉得慢,卻是穩定而有力的一直運行,這是因為在它裏面有從發電廠來的能力。三一神就像這電,已經經過了過程:成為肉體、為人生活、釘十字架,且從死裏復活,並在復活裏成了賜生命的靈,進到你我裏面來。這生命的靈成了一個律,天天在我們裏面律我們。

順從生命之靈的律

三一神這生命之靈的律已經安置在我們裏面,現在的問題是我們願不願意順從祂,與祂合作。舊約有一個表徵,說到人如何滿有天然的能力,那就是雅各的一生。雅各生來是個抓奪者。他在母腹中就和以掃爭誰為大,他抓住以掃的腳跟,不讓他先出來。他是一個詭計多端、會打算、會用頭腦的人。他詭詐的從他哥哥取得長子的名分,又騙得了他父親的祝福。後來,他在他舅舅的手下,還取巧的得了所有的羊群,至終且帶走了他舅舅的二個女兒和婢女。然而,神卻揀選他,把他擺在變化的過程中,一點一點的管教他,對付他。有一次,就在雅博渡口,神以人形來和他摔跤。那一天不是神不讓雅各過去,是雅各不讓神過去;神在他的大腿窩摸了一把,他的大腿就瘸了。神將他的名改為以色列。從那一天起,雅各變了,在神的帶領和牧養之下,至終成了神成熟的君王,敬拜神,且為人祝福。原是抓奪者的雅各被神完全征服,使他不再憑自己天然的生命活著,而在神的生命之下,以神的生命為生命,與神成為一命。他活出來的不再是雅各,乃是以色列。他將自己天然的生命服在神的生命之下,讓神的生命在他裏面不斷的律他;結果,他成了神的君王並神的得勝者。

我看見在座有很多年輕人,我願意對你們說,我跟隨主已有五十多年了,我認識我們的主,祂並不喜歡對付人,但祂總是要在我們裏面活出祂那接枝的生命。祂把祂自己接枝到我們裏面,祂希望我們能憑這生命而活,並將這生命活出來;這需要我們完全被征服在神的生命之下。你們都是接枝過的人,但人天然的成分仍在裏面。為此,神要來在你們的大腿窩上摸一把,使你們的生命受神的對付而破碎,不再完整,有真正的變化,而活出神接枝的生命。

神生命之靈的律在我們裏面,不是快快的行動,乃是自然的、柔細的運作。這就像我們把食物喫進去,在我們裏面就有個消化的律,在那裏作消化的工作。過些時候,消化成功了,喫進去的食物就成了我們的營養。我們人是不好,但不要盼望很快就改好,要像詩歌三百八十一首第六節所說的:『乃是完全停下自己的努力。』不要再掙扎,不要再努力,只要簡單的把自己讓給神的那律。要知道,我們天然的生命也是一個律,在撒但進到人裏面之後,我們人裏面那天然的律就走了樣。我們不愛主則已,一愛主就巴望成為聖人。所以,不要求好心切,要讓接枝的生命隨著祂自己那生命的律自然的長大。

我曾在家中院子種了一棵桃樹,我天天巴望它長大。所以,我天天把它修理得很好,然而它就是不結果子。有一天,一位園藝專家來看我,我就請問他,為甚麼我的桃樹不結果子。他說,『就是因為你把它修理得太好了;你若不再修理它,它就會結果子了。』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也是這樣。你愛主,願意長大,想要屬靈,我都鼓勵你們,但你們若想要快,我並不鼓勵。快不是生命的律;否則,只會『欲速則不達』。

神在我們裏面作生命,在各方面都是很穩的,在祂沒有時間的限制。我是個急性子的人,作任何事都想快,但我漸漸發覺,神在我裏面作生命不是這樣,祂總是不快。我得救後就很愛慕聖經,常常到弟兄會去聚會,他們對真理非常認識。有一天,一位領頭的年長弟兄對我們說,神作事從來不快,祂總是慢慢的。祂應許基督要來,結果四千年之後基督纔來。祂告訴亞伯拉罕,地上的萬國要因他的後裔得福;說了二千年之後,這個應許纔應驗。神作事總是不快,只有一件事神快得很,那就是路加十五章所記,祂是跑上前去抱著回家的浪子。在接納罪人的時候,神是很快的;其他的,神都不快。

在基督的生命裏得救

神聖的三一作生命之靈的律,在我們裏面柔細的律我們,將三一神分賜到我們裏面。結果,我們就要在基督的生命裏得救。(羅五10。)按羅馬書,我們至少會脫離六件消極的事。

脫離罪與死的律

首先,這律在我們裏面一點一點的救我們脫離罪與死的律。(八2。)在我們的肉體裏,有了一個消極的罪與死的律,這律叫我們軟弱、無能、生病,以至於死。這律也叫我們在道德力上衰減而犯罪。結果,我們為善沒有能力,犯罪沒有感覺。如今,在我們靈裏那生命之靈的律自動的運行,在各方面釋放我們,使我們脫離撒但那住在我們墮落性情裏罪與死的律。

脫離屬這死的身體

第二,生命之靈的律救我們脫離屬這死的身體。(七24。)我們墮落的身體稱為罪的身體,也稱為屬這死的身體。罪的身體在犯罪得罪神的事上是強壯的,但屬這死的身體在行事討神喜悅的事上卻是軟弱的。罪加力量給墮落的身體去犯罪;死卻叫敗壞的身體完全軟弱無能。所以無論我們作甚麼,都是死;連保羅到一個地步都說,『誰要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答案在於生命之靈的律;這律不僅能救我們脫離罪與死的律,也能救我們脫離屬死的身體。

脫離身體的必死性

第三,這個生命之靈的律要救我們脫離身體的必死性。(八11,13。)因著人的墮落,罪帶著死進入人的身體裏,使這身體有了必死性。所以無論我們作甚麼或怎麼作,我們那個必死的身體總是把死帶給我們。然而,我們若順著生命之靈的律,我們就自然脫離了我們身體的必死性。

脫離俗化

第四,生命之靈的律救我們脫離俗化。(六19,22,十二2上。)每一個墮落過的人,在他的天性裏都有一個愛好,愛好世俗和世俗化。我們無法憑靠自己的掙扎、努力來勝過,惟有順著生命之靈的律來生活,我們纔能漸漸的脫去世俗化的一切,和愛世界的念頭。我相信你們多少都有這樣的經歷,你越和主有交通,你對這個世俗的看法、味道、吸引,就越自然的消解了。

脫離低水準的生活

第五,這生命之靈的律救我們脫離低水準的生活。羅馬十二章九至二十一節給我們看見一個高水準的生活:只有愛沒有仇恨,只有付出沒有抱怨,甚至愛仇敵。低水準的生活是忌恨人,沒有愛,只記人的短處,不赦免人。罪與死的律在我們屬這死的身體裏,叫我們犯罪、愛世界,成為世俗的、污穢的,我們無力作好,所活出來的就是一個低水準的生活。然而,生命之靈的律在我們裏面,抵銷了罪與死的律,使我們成聖,能以脫離低水準的生活,而活出一個高水準的生活。

脫離分裂

最終,生命之靈的律要救我們脫離一切的分裂。(十六17。)基督教裏常因著人意不合,就各自另起門戶,產生許多的派別,那就是分裂。但我們若讓生命之靈的律來律我們,這律就要律去這種結黨分爭的消極因素。我們能脫離罪與死的律,脫離屬這死的身體,脫離身體的必死性,脫離俗化,脫離低水準的生活,並脫離分立,乃是我們享受生命之靈的律在我們裏面分賜的結果。

在基督的生命中作王

生命之靈的律一面叫我們在生命裏得救,脫離一切消極的事物,另一面更使我們在生命中作王,(五17下,)征服一切與神的義、聖並榮耀相反的人、事、物。凡是與神的義、聖、榮耀相反的,在我們跟隨生命之靈的律時,祂都能把它們征服了。換句話說,這生命之靈的律使我們在生命裏、在一切的事上,都是義的、對的、聖的、有分別的,也都是榮耀、彰顯神的。這就是在生命中作王。

並且,這生命之靈的律還能使我們征服神的仇敵撒但,把他踐踏在我們腳下,(十六20,)以帶進神的國度,就是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十四17。)我們若生活在生命之靈的律裏,我們對人、對事並對神,就都是對的、正的,我們和人並和神的關係,必定是和平的。如此,我們就能在聖靈裏,特別是在神面前有喜樂;這就是神國的實際。這些都是神聖的三一作生命之靈的律,在我們裏面一直分賜,不斷律我們的結果。

十月二十八日講於馬來西亞詩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