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篇 尋求神的旨意

讀經:

約翰福音七章十七節:『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

馬太福音十章二十九至三十一節:『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麼?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羅馬書八章十四節:『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一百零五節:『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馬太福音十八章十五至二十節:『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約翰一書二章二十七節:『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裏,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裏面。』壹必須遵行神的旨意

在我們得救以前,我們所有的行為都是憑著自己的心意去行的。那時,我們是事奉我們自己,是討我們自己的喜悅;只要是自己高興的,是自己喜歡的,就去作。可是今天我們是信主的人了。我們接受基督耶穌作我們的救主,也承認祂是我們所事奉的主,承認我們是被主買回來的人,我們是屬於祂的人,我們是歸於祂的人,我們是事奉祂的人。因此,我們得救以後,就得有一個基本的改變,就是我們的行事為人,不能再憑著自己的喜好去行,乃是要遵行神的旨意。我們信主以後,我們生活的中心已經變更了。這一個中心,不再是我們自己了,乃是我們的主了。我們一得救,第一句話就要問:『主阿,我當作甚麼?』保羅曾這樣問,(徒二二10,)我們也應當這樣問。我們遇見事情的時候,應當對主說,『主,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在定規我們的前途的時候,在揀選我們的道路的時候,總是應當對主說,『主,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我們所得著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有一個基本的要求,就是要我們照著神的旨意行。我們越遵行神的旨意,我們裏面就越喜樂。我們越不按著自己的意思行,我們在神面前所走的路就越正直。我們若再像從前那樣按著自己的意思行,不只不會使我們愉快,並且反而會使我們痛苦。我們得救以後,越隨從自己的意思行事,就越痛苦,越沒有喜樂;越憑著新的生命行事,越遵照神的旨意行事,就越平安,越喜樂。這是一個奇妙的大改變。你千萬不要以為憑著自己的意思行能彀喜樂。你信主之後,若是不隨著自己的意思行,而學習順從神的意思,學習遵行神的旨意,你就會看見,這條路是平安的,是喜樂的。基督徒的喜樂乃是在乎遵行神的旨意,不是在乎隨著自己的意思行。

我們一作基督徒之後,就要學習接受神的旨意,讓神的旨意支配一切。一個人如果能柔軟的服在神的旨意之下,就能少走許多冤枉路。許多人的失敗,許多人生命沒有長進,就是因為隨著自己的意思行。隨著自己的意思行的結果是痛苦的,也是貧窮的,並且最後還得照著神的旨意行。因為神總是要藉著事情,藉著另外的環境、另外的遭遇,叫你服下來。除非你不是蒙神揀選的,神就讓你去;只要你是蒙神揀選的,祂就要按著祂的辦法,把你帶到祂的面前來走順服的路。所以,一切的不順服,不過叫你多走許多冤枉路而已,結果你仍然要順服。

貳 怎樣知道神的旨意

現在的問題是我們怎樣知道神的旨意。許多時候,我們以為我們是地上的人,像我們這樣的人要來明白神的旨意,真是談何容易。但是,我們有一個安慰,就是不只我們要遵行神的旨意,並且神也要我們遵行祂的旨意;不只我們要求明白祂的旨意,並且神也要求我們明白祂的旨意。神如果要求我們遵行祂的旨意,祂就必須使我們能明白祂的旨意。所以,把神的旨意顯明給我們看,乃是神的事。沒有一個神的兒女需要罣慮說,『我無從知道神的旨意,我怎麼能彀遵行呢?』這一個罣慮是不需要的,神總有辦法使我們知道祂的旨意。(來十三21。)我們要相信,神必定會用適當的方法,給我們知道祂的旨意到底如何。神把祂的旨意告訴我們,這是祂的責任。如果我們的態度是順服的態度,我們的存心是順服的存心,我們必定能知道神的旨意。弟兄姊妹必須學習相信:神會將祂自己的旨意顯明給我們。

我們用甚麼方法來知道神的旨意呢?一個基督徒要知道神的旨意,必須注意三件事。如果這三件事能合得起來,就有相當的把握知道甚麼是神的旨意。這三件事是甚麼呢?(一)、是環境的安排;(二)、是裏面的感覺,或者說聖靈的引導;(三)、是聖經的教訓。這裏所說(一)(二)(三),並不是按著重要性的次序排列的,也不是按著步驟的先後排列的,不過表明有三件事而已。這三件事的見證相同,能彀在一條線上合起來的時候,就能斷定這是神的旨意。如果這三件事中有一件與另外兩件不和諧,那就還需要等候。必須這三件事都合得起來,我們纔可以去作。

一 環境的安排

路加十二章六節說,『五個麻雀,不是賣二分銀子麼?』馬太十章二十九節說,『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麼?』一分銀子買兩個麻雀,兩分銀子按理只能買四個麻雀。但是主說,兩分銀子能買五個麻雀。一分銀子買兩個,兩分銀子買四個,再加上一個,可見麻雀是很便宜的東西。但是,就是這麼便宜的麻雀,若是我們的神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這第五個麻雀,雖然是另外加給人的,是不算錢的,但在神面前,一個也不忘記;如果我們的神不許,這一個麻雀就不能落到地上來。這明顯的給我們看見,所有事情的發生,都必須經過神的許可。如果天上的父不許,就連一個麻雀也不能落到地上來。

一個人的頭髮有多少根,是難以計數的。但是,主說,『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太十30。)『數過,』按原文也可以譯作『號過。』沒有一個人知道自己的頭髮有多少根,誰也不能數清自己的頭髮,但是,神把我們的頭髮都數過了,都號過了。我們的神是仔細到這個地步,認真到這個地步!

像一個麻雀那麼便宜的東西,神都要管,何況我們是祂的兒女!像一根頭髮那麼小的事情,神都要管,何況其他的事情!所以,我們一信主,就得學習從環境中知道神的旨意。我們沒有一件事是偶然遇見的,沒有一個遭遇不是經主量過的。你的事業、你的環境、你的丈夫或妻子、你的父母和兒女、你的親戚和朋友,一切的一切,神都替你安排好了。天天臨到你身上的事,都有神的安排在裏面。所以我們要學習在環境中知道神的旨意。信主不久的人,也許還沒有學會受聖靈的引導,還不大知道聖經的教訓,但是至少能看見神的手在環境裏。這是信徒最初步的功課。

詩篇三十二篇九節說,『你不可像那無知的騾馬,必用嚼環轡頭勒住牠,不然,就不能馴服。』許多時候,我們好像那無知的騾馬一樣,需要神在外面用嚼環、轡頭拉住我們,勒住我們,我們纔不會錯。你看見過趕鴨子的人麼?趕鴨子的人手裏拿著長竿,鴨子要往左邊去,他就用竿子把牠趕過來;鴨子要往右邊去,他也用竿子把牠趕過來;鴨子沒有辦法,只好走到正路上來。照樣,你也可以把自己交給主,對主說,『主,我在你面前真像無知的騾馬,但是,我不要錯,我要知道你的旨意。求你用嚼環來勒住我,求你用韁繩來拉住我。你一放手,我就跑錯了。求你把我圈在你的旨意裏,求你把我趕到你的旨意裏。如果我要離開,就願意你干涉。別的我不知道,痛我知道。在我不要你的旨意的時候,求你干涉我!』弟兄姊妹,我們千萬不要輕看環境的安排。許多時候,雖然我們好像是作了無知的騾馬,並不體面,但是能被勒住,也就是神的憐憫。神要藉著環境把我們堵住,逼得我們非跟從祂不可。

二 聖靈的引導

神的手是顯在環境中,但神並不樂意我們一直作無知的騾馬,神還是要在我們裏面給我們引導。羅馬八章十四節說,『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我們是神的兒女,有神的生命,所以神不只在環境中引導我們,神也藉著祂的靈在我們裏面對我們說話,來帶領我們。我們是有聖靈住在裏面的人,神的旨意就能從我們的最深處給我們知道。

以西結書有話說,『我…也要將新靈放在他們裏面。』(十一19。)又說,『我…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三六26~27。)我們要分別,『新靈』與『我的靈』是不同的。『我的靈,』乃是神的靈。『新靈』是我們重生的時候所得著的靈。這個新靈像一個殿,像一個家,能讓神的靈住在裏面。如果我們的裏面沒有這一個新的靈,神就不能將祂的靈給我們,聖靈在我們裏面就沒有地方可住。歷世歷代以來,神樂意將祂的靈給我們。但是,人的靈是污穢的,是舊造的,是充滿了罪的,並且是死的;所以,即使神的靈要來住在人裏面,也沒有那一個可能。必須人在神面前得著了重生,有了新的靈,然後纔有地位可以接受神的靈,神的靈纔能住在人的裏面。

初信的弟兄姊妹,你一有新的靈,神的靈就住在你裏面了。神的靈自然會把祂的旨意告訴你,你裏面自然會有感覺。你不只可以看環境的安排,並且裏面能知道,裏面能清楚。所以,你不只應當學習相信神在環境中的安排,也應當學習相信聖靈在你裏面的引導。在合式的時候,在有需要的時候,神的靈在你裏面會給你光照,會給你感覺,會給你知道甚麼事情是出於神的,甚麼事情不是出於神的。

有一位弟兄,在沒有信主以前是很喜歡喝酒的。每年冬天,他都要喝大量的酒,並且他所喝的酒還是自己釀造的。後來他得救了,他的妻子也得救了。可是,他識字不多,不大會讀聖經。有一天,他豫備了一點菜,也豫備了酒,像往年一樣要喝酒。他起來謝過了飯,問他的妻子說,『基督徒到底可以不可以喝酒?』他的妻子說,『我不知道。』他說,『可惜這裏沒有人可以問。』他的妻子就說,『酒也豫備好了,菜也豫備好了,今天先喝了再說,以後再問好了。』後來他又謝飯,謝飯完了,仍覺得不對。他想,現在是在基督徒了,總該知道基督徒到底可以不可以喝酒纔對。他就請他妻子把聖經拿來,但是,打開來一看,也不知從那裏看起,無從解決問題。後來有人遇見他談起這事,問他那一天到底喝了沒有,他說,『那一天到底沒有喝。因為裏面的當家不許可,所以就不喝了。』

所以,如果人真有意思要遵行神的旨意,就必定能知道。只有裏面馬虎的人,纔不能清楚。若是真有意思要遵行神的旨意,『裏面的當家』就要告訴他。那一位弟兄所說的『裏面的當家,』就是聖靈。人一信主,就有聖靈住在他裏面,引導他,作他的當家。神的旨意不只在環境的安排上告訴我們,並且『裏面的當家』也要告訴我們。

聖靈的引導可以分作兩類:第一類是裏面的催促,像行傳八章二十九節的『聖靈對腓利說,你去貼近那車走;』和十章十九至二十節的聖靈向彼得說,『起來,下去,和他們同往,』這些都是裏面的催促。第二類是裏面的攔阻,像行傳十六章六至七節所說的『聖靈…禁止』和『耶穌的靈卻不許,』都是指裏面的攔阻。我們在前面所題到的『裏面的當家不許可』的故事,也是裏面的攔阻。

初信的弟兄姊妹要知道神的旨意,應該懂得一點裏面的感覺。神的靈是住在人最裏面的地方,所以聖靈的感覺不是淺薄的,不是外面的,乃是從最深處出來的。不像聲音,又像聲音;不像感覺,又像感覺。神的靈會在你裏面告訴你甚麼是祂的旨意,甚麼不是祂的旨意。如果你是一個有生命的人,只要你順著這個生命行,你就會覺得對;你如果對這個生命有一點違背,有一點反抗,你就感覺裏面難受,就失去了平安。所以,順服生命是信徒該有的生活。你不要作心裏不平安的事。甚麼時候,你一感覺不平安,你就應該知道聖靈在你裏面不歡喜,聖靈在你裏面擔憂。你作了不是出於主的事,你裏面必定不會平安,你越作越沒有平安,越作越沒有喜樂。如果是出於主的引導,那就自然而然你有平安,你有喜樂。

可是,你不要過度的去分析裏面的感覺。你如果一直在那裏分析,這個是不是,那個對不對,結果你會一天到晚都弄不清楚。有的人一直注意分析怎樣是靈裏的感覺,怎樣是魂裏的感覺;他一直在那裏『化驗,』在那裏分析,這一個對不對,那一個對不對。這是非常不健康的情形,這是一種屬靈的病態。要把一個走在分析感覺的路上的人領回到正常的路上來,是非常困難的事。盼望你能避免這一個難處。其實,一個人亮光不彀的時候纔要分析;亮光如果彀,就必定一目了然,一點用不著花工夫去分析。你如果真有意思要順服神,你裏面的引導必定會相當的清楚。

三 聖經的教訓

神的旨意不只在環境中彰顯,不只藉著祂的聖靈住在我們裏面給我們知道,神的旨意也藉著聖經給我們知道。

神的旨意是永遠不改變的。已往的人遇見許多事,神都在那裏顯出祂自己的旨意來,那些事都記載在聖經裏,所以,神的旨意已經有許多原則和榜樣記在聖經裏。一個人要明白神的旨意,必須認真的讀聖經。聖經不是一本記載簡略的書,聖經乃是一本內容豐富的書,神的旨意已經一件一件的在聖經裏顯明出來了,你只要看已往在神的話語裏的定規是如何,你就知道神的旨意在今天是如何。神的旨意絕不會一會兒這樣,一會兒那樣。在基督只有一是。(林後一19。)神對我們的旨意,絕對不會與聖經的教訓相反。絕沒有神在聖經裏所認為是錯的,而聖靈在今天竟會引導我們去作。

神的話是我們腳前的燈,是我們路上的光。(詩一一九105。)所以,我們要明白神的旨意,要知道神怎樣引導我們走前面的路,就必須多讀聖經,就必須仔仔細細的讀聖經。

神藉著聖經對我們說的話,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聖經原則的教訓,一種是聖經應許的話語。我們對於聖經原則的教訓,是靠聖靈的光照而明白的;我們對於聖經應許的話語,是靠聖靈的引導而得著的。比方:從馬太二十八章十九至二十節的主的命令中,聖靈告訴我們,基督徒應當向人傳福音,這是聖經原則的教訓。但是,如果你想要到某處去傳福音,這一個是不是神的旨意,那就需要靠聖靈的引導來解決這個問題。你應當在神面前多有禱告,求神給你話語。等到有一天,聖靈會把聖經上某一句話或某幾節聖經,有能力的、新鮮的、活潑的放在你的裏面,那就是聖靈給了你應許的話語。這樣,你就能開始知道這是不是神的旨意。

有的信徒用一種問卦式的方法來尋求神的旨意,他們把聖經擺在面前,禱告說,『神阿,求你使我手指指的那一節聖經,表明是你的旨意。』他們禱告完了,仍閉著眼睛,把聖經打開,用指頭指在一個地方,然後開眼一看,就把這一節聖經所說的話當作神的旨意。有些個別的幼稚的信徒用這種方法來求問神,心很迫切,所以神有時也會因著他們的無知,遷就他們一下,給他們指示。可是,這絕不是一種正當的方法,不但多數人行不通,多數時候行不通,並且極有錯誤和危險的可能。弟兄姊妹,請記得,我們是已經有生命的人了,已經有神的靈住在我們裏面了,我們應當求神藉著聖靈把祂的話指示我們。我們總得在平日經常的、好好的讀聖經,記憶聖經節,好讓聖靈能在我們有需要的時候,用我們讀過的聖經節對我們說話,給我們引導。

現在我們把以上三件事合起來說一下。這三件事的次序是不一定的。有時候先有環境的安排,後有聖靈的引導和聖經的教訓;有時候先有聖靈的引導和聖經的教訓,再等候環境的安排。環境的安排是與神的時間特別發生關係的。慕勒弟兄尋求神的旨意時,常問三個問題:第一,這工作是不是神的工作?第二,這工作是不是神要我作的工作?第三,這時候是不是神的時候?第一和第二個問題可以從聖經的教訓和聖靈的引導中去解決,第三個問題要看環境的安排纔能解決。

如果我們要知道裏面的感覺是不是聖靈的引導,我們也應當問兩個問題:第一,合不合聖經的教訓?第二,有沒有環境的安排?如果不合聖經的教訓,那當然不是神的旨意;如果沒有環境的安排,那就還需要等候,也許我們的感覺錯了,也許神的時候還沒有到。

我們在尋求神的旨意這件事上,該學習一個功課,就是要懼怕錯誤,不要主觀。我們可以求神把不是祂旨意的道路都堵起來。

也許有人要請你去作工,也許你有意思要作某一件事,也許有人要勸你改變你的前途等等,那麼你用甚麼方法來知道是不是神的旨意呢?你先把聖經的教訓看一看,到底神在祂的話語裏,對於這件事如何教訓。然後,再問你裏面是如何。聖經這樣教導你,你裏面覺得對不對?如果你裏面的感覺與聖經所寫的不一樣,那就證明你裏面的感覺靠不住,你就應當再等候、再尋求。如果你裏面的引導與聖經所寫的是一致的,你可以再仰起頭來說,『主阿!你的旨意從來都是在環境中彰顯的,絕沒有我裏面的感覺是這樣,聖經的教訓也是這樣,而環境不是這樣的。主!求你把環境安排好,把環境與聖經的教訓和聖靈的引導擺成一條直線。』這樣,你就會看見,神的確是在環境中彰顯祂的旨意的。如果不是祂的旨意,一個麻雀都不會掉下來。如果是神的旨意,那麼,神給我們在外面所看見的,和我們裏面所看見的,以及在聖經中所看見的,必定是在一條直線上。只要你的裏面是清楚的,聖經的教訓是清楚的,環境也是清楚的,你對於神的旨意也就清楚了。

參 教會的印證及其他

神的旨意除了顯明在神的話裏,顯明在人的靈裏,顯明在環境中之外,神的旨意也顯明在教會裏。如果你為了某件事在那裏尋求神的旨意,你一方面應當裏面清楚有聖靈的引導,也符合聖經的教訓,又有環境的安排;另一方面,如果有機會的話,為了使你對於神的旨意能有更多的把握,最好能與教會中一班認識神的人交通一下,看他們對於你所看見的是否能說『阿們。』因為他們對於聖經有相當的認識,他們的肉體曾受過相當的對付,他們活在聖靈的支配之下,他們的屬靈情形使神能藉著他們說出祂的心意來。所以,他們憑著你在教會中所顯明的情形,對於你所看見的,會感覺出能不能說『阿們。』如果他們能說『阿們,』那麼,你對於神的旨意就能有把握;如果他們不能說『阿們,』那麼你還是再等候、再尋求為妥。因為我們個人究竟有限,個人的感覺,個人對於聖經教訓的領會,個人對於環境安排的認識,都有錯誤或不彀準確的可能,但是教會卻比較可靠得多。如果教會中其他的肢體對於你所有得著的『引導』都以為靠不住的時候,你千萬不要固執成見,一直以為你的『引導』是靠得住的。遇到這一種情形的時候,我們要學習謙卑。

馬太十八章曾題到這一個教會的原則:如果一個弟兄得罪了另一個弟兄,被得罪的弟兄應去趁著只有他們兩個人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不聽,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再不聽,就告訴教會;最後總得聽教會。我們要學習接受教會的感覺。主耶穌說,『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釋放。』(18。)因為教會是神的居所,是神的光所在的地方,所以我們要相信神的旨意會在教會裏彰顯。我們應該有一個謙卑的態度,惟恐自己的看法有錯,所以需要與教會交通,需要身體的供應。

因此,教會在神面前的責任相當重大。教會要學習在神面前作光。教會如果馬虎,如果是憑著肉體隨便作事,那就根本談不到教會的印證。教會所以能有準確的、出於神的印證,就因為她作了聖靈的出口。教會必須屬靈,必須讓聖靈在教會中掌權,纔能被聖靈用來作神的出口。我們所說的教會的印證,並不是指全教會的弟兄姊妹在一起開會討論;這乃是指在教會中有一班認識神的人,受聖靈的引導而說話。所以,在教會中負責的長老們,以及專一為主作工的人,必須對於屬靈的事有相當的認識,對於自己的肉體有相當的對付,並且時刻儆醒,與主有不斷的交通,滿有神的同在,活在聖靈的支配之下,纔能有準確的看法,纔能讓聖靈藉著他們給弟兄姊妹準確的印證。

也許有人要引加拉太一章十六至十七節的話,說,保羅得著了啟示,既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他先作使徒的,那麼,我也只要個人清楚就彀了,何必還要去與教會交通呢?不錯,像保羅那樣清楚得著啟示的人,的確是有相當把握的,可是問題在這裏:你有沒有像他那樣得著啟示?並且,就是以保羅來說,他也曾好幾次接受過主藉著別的弟兄給他的幫助和供應。他曾在往大馬色的路上見到了大光,仆倒在地,親耳聽見主對他說,『起來,進城去,你所當作的事,必有人告訴你。』他曾接受過一位不出名的亞拿尼亞的按手;他也曾接受過安提阿教會中其他同工們的按手和打發。(徒九3~6,12,十三1~3。)他所以在加拉太一章講那些話,那是為的要證明他『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11~12。)那裏並沒有一點自以為是的意味。所以,我們應當謙卑,不要作一個剛愎的人,不要以為自己是一個了不起的人。老實說,我們與保羅比起來,實在相差太遠了!並且,在我們尋求神的旨意的時候,因為我們自己是當局者,很容易把我們自己的興趣、自己的傾向放在裏面,所以往往不容易看得清楚;在這種情形之下,教會的供應能給我們很大的幫助。因此,在我們有需要的時候,我們應該尋求教會的印證。

可是,我們也要防止走另外一個極端。有些基督徒太被動了,甚麼事情都要去問教會,都要去請別人代替決定,這是根本違反了新約的原則。我們不能把教會裏一班屬靈的人看作像舊約裏的先知一樣,甚麼事情都要去請教他們。約壹二章二十七節說,『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裏,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就是住在我們裏面的聖靈。我們絕不能以教會的印證來代替恩膏的教訓。教會的印證並不是先知,牠的意思乃是讓我們有機會把我們所見的與教會所見的去校對一下,使我們對於神的旨意更有把握。所以,牠乃是個人尋求神旨意的保護,而不是個人尋求神旨意的代替。

還有一點我們應該知道,前面所說的尋求神的旨意的方法,都是在比較重大的事情上應用的,至於日常生活中的瑣碎小事,那就不需要用這些方法去尋求神的旨意,儘可按著人的常識去定規。我們的神並不抹煞人的常識。凡我們的常識所能管的事,神要我們用我們的常識去決定;只有我們生活中比較重大的事,纔需要用前面所說的方法去尋求神的旨意。

在尋求神的旨意時,我們不要落到思想空白和意志被動的反常情形裏去。希伯來五章十四節說,『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我們必須習練我們的思想意志。我們要把我們的意志放在神一邊而與神同工。我們放下自己的意思是應該的,但是除去思想意志的機能,而落在空白和被動的情形裏,那是不可以的。許多人只靠自己的頭腦而不靠神,那是大錯;許多人以為靠神就完全不必用他的頭腦,那也是大錯。路加寫福音書的時候,是經過『詳細考察』和『定意』的。(路一3。)保羅在羅馬十二章二節告訴我們,要『心意更新而變化,』纔能『察驗』甚麼是神的旨意。所以,在尋求神的旨意時,還是應該用思想意志的;當然,這個思想意志應該靠著聖靈的工作『更新而變化』纔對。

我們也要稍微題一下關於異象和異夢的事。在舊約裏,神曾藉著很多的異象和異夢把祂的旨意告訴人。在新約裏,也有異象和異夢,但是神並不把牠們作為主要的引導。新約的特點是神的靈住在我們裏面,祂能彀直接在我們裏面對我們說話,所以,主要的和通常的引導是裏面的引導。除非神有一件特別重要的事要我們知道,而在通常的情形裏我們不容易接受這個引導,神纔給我們異象或異夢的引導。所以,在新約裏,異象和異夢並不是神的引導的常規。因此,為了穩妥可靠,我們即使見了異象或異夢,還得尋求裏面的證實和環境的證實。例如行傳十章給我們看見,神要彼得去向外邦人傳福音,可是彼得是一個猶太人,按著他的習慣,從來不願與外邦人有來往,神要把他這一種成見扭轉過來,於是神給他看見異象。彼得見了異象以後,一面在環境的安排上有哥尼流差了三個人來找他,另一面又有聖靈向他說話。有了這些裏面的和環境的證實,纔有把握知道這是神的旨意。

當然有時候因時間緊促,不及等候,那只要異象或異夢彀清楚、彀明顯,裏面也覺得通得過,就可以斷定是神的旨意了;不一定要等到環境有了證實以後,纔知道是神的旨意。例如:保羅在殿裏禱告的時候,魂遊象外,看見主向他說話,要他趕緊離開耶路撒冷,不可遲延;他起初還與主講理由,要推辭,可是,主又向他說,『你去罷;我要差你遠遠的往外邦人那裏去。』(徒二二17~21。)還有一次,保羅在海上遇見了狂風大浪,甚至連得救的指望都絕了,神就差使者去站在他旁邊對他說話,叫他不要害怕。(徒二七23~24。)這些都是十分明顯的異象。這些異象,在新約裏並不是常有的,總是在有特別的需要時,神纔給祂的兒女看見異像或異夢。有些基督徒常常『作異夢、』『見異象,』簡直成了家常便飯,那是一種屬靈的病態,可能是因著神經衰弱,也可能是受撒但的攻擊,受邪靈假冒的迷惑,總是不正常的現象。

總之,神給我們引導的方法是多方面的。各人的屬靈情形不同、需要不同,神引導各人的方法也就不同。但是通常主要的方法,還是藉著環境的安排、裏面的引導和聖經的教訓。我們在這裏再重複的說,如果這三點能清楚的在一條直線上,我們對於神的旨意就能有相當的把握了。

肆 知道神旨意的人

最後,雖然全部的方法都對了,但是,還不一定每一個人都能知道神的旨意。請你記得,方法對了,還得人對,纔有用處。人不對,即使方法完全對,也一點用處都沒有。最沒有用處的,就是人在神面前的光景是背叛的,而他卻要知道神的旨意。一個人要知道神的旨意,必須從裏面有要求說,『主,我要遵行你的旨意!』

申命記十五章十七節所記僕人在門上把耳朵剌透這件事,給我們看見,如果你要來事奉神,你的耳朵就要一直聽從神的話,你應當到主的面前來說,『我願意把我的耳朵在門上剌透,要釘在那裏聽你的話。我要事奉你,我樂意遵行你的旨意。我從心裏要求說,我要事奉你,你是我的主人。我心裏有一個迫切的意思,我要作你的僕人。讓我聽你的話,讓我知道你的旨意。』你需要到主的面前來自己要求聽話,像耳朵釘在門上那樣的聽話,等主的差遣,等主的命令。

許多時候我們心裏很難受,因為有的人雖然在那裏尋求知道神的旨意的方法,但是他根本沒有意思要遵行神的旨意,只是把尋求神的旨意的方法拿來當作一個知識而已。他有他自己的意思,他不過是要神作他的參謀,把神的旨意供他參考參考而已。可是弟兄姊妹,神的旨意只給那些立志遵行的人知道!『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約七17。)所以,要知道神的旨意,必須下決心要遵著祂的旨意行。如果在你裏面有一個熱切的心,有一個完全的心,要照著神的旨意行的話,那你就是甚麼方法都不懂,神也會給你知道的。聖經裏面有話說,『耶和華的眼目遍察全地,要顯大能幫助向祂心存誠實的人。』(代下十9。)這句話照原文應譯作:『耶和華的眼目往來遍察全地,要顯大能幫助那些心完全向著祂的人。』意思就是說,祂的眼目往來察看,從這裏看到那裏,看一次不彀,還要再看,往來的看,要看有人尋求祂的心意沒有;凡是心完全向著祂的人,祂就要向他顯現。所以,如果你的心向著主是完全的,你說,『主,我要,我實在要。』神就要給你知道祂的旨意。神不會不給你知道,神必須給你知道。我們不要以為只有信主多年的人纔能明白神的旨意,我們盼望所有的信徒,從得救的頭一天起,就把甚麼都擺上來明白神的旨意。

我們千萬不要以為知道神的旨意是一件小事。我們要知道,我們在神的眼中是小蟲,像我們這樣微小的人,竟然能明白神的旨意,這是一件何等大的事!像我們這樣敗壞到極點的人,竟然能知道神的旨意,這是一件何等大的事!盼望弟兄姊妹清楚知道,明白神的旨意是榮耀的事。神是降卑祂自己來給我們知道祂的旨意。所以我們要學習知道神的旨意,我們要俯伏敬拜,寶貴神的旨意,遵行神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