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篇 召會—神永遠經綸裏隱藏的奧祕(一)

在前面幾冊新約總論的信息裏,我們已經看過四個人物:神、基督、那靈和信徒。在餘下的信息裏,我們要來看三個團體的人位:召會、國度和新耶路撒冷。召會是團體的人位,國度也是團體的人位。按照但以理二章,基督這屬天的石頭,至終要成為一座大山,充滿全地;這就是國度,作為基督的擴增。新天新地裏的新耶路撒冷,也是一個團體的人位。首先,我們要來看召會;接著,在下一冊要說到國度和新耶路撒冷。

關於召會,我們要來看的第一件事,乃是神永遠經綸裏隱藏的奧祕。在這個宇宙裏有一個隱藏的奧祕,一個隱藏在神裏面的奧祕。這隱藏的奧祕是在神永遠的經綸裏。這裏有兩個重要的辭:『奧祕』和『經綸』,分別由『隱藏的』和『永遠的』兩個形容詞所修飾。因此在新約裏,有隱藏的奧祕和永遠的經綸。

保羅啟示神聖的事物時,在那靈的感動下,在著作中用了『經綸』一辭。這辭的希臘文是oikonomia,奧依克諾米亞,字典裏的定義是:安排、一種特別的安排、一個有目的的計畫。這些定義都是正確的。然而,我們若只知道這麼多,就還是不明白這個希臘字深入及完全的意義。

我們若要明白oikonomia的意義,就需要知道這辭是由兩個字所組成:oikos,意指家或家庭;nomos,意律法。因此,經綸是指家庭律法,家庭行政。神的家庭就是祂的家,祂的住處。這就是說,神的住處是祂的家人,家庭。這個家有一個經綸,就是家庭律法。這裏的『律法』意指規則,而這些規則是指家庭行政。你的家若要有一個家庭行政,就必定需要有特別的安排。這樣的安排就是家庭律法。

保羅用『經綸』這個指家庭行政的辭,含示這位訂立經綸的神,打算要得著一個家(家庭,家人)。在已過的永遠裏神是孤單的。祂是三一神—父、子、靈,但祂卻是獨一的神,是孤單的。然而,神的經綸,祂家庭的安排,含示在已過的永遠裏,祂打算要得著一個家庭,因為若沒有家庭,祂就不能有行政。不僅如此,神若沒有家庭,就不能完成計畫。神為要完成祂在家庭行政中的計畫,就需要一個家,家庭。這就是為甚麼以弗所一章五節啟示在創立世界以前,父神豫定我們得兒子的名分。這個豫定是要得著許多的兒子。因此,神原初的心意是要得著兒子。羅馬書告訴我們,在基督的救贖裏,神已經將許多的罪人作成神的兒子。這些兒子是基督—神惟一的獨生子—的許多弟兄。從這裏我們可以看見,神的心意是要得著許多兒子來形成祂的家庭,藉此祂就能完成祂永遠的經綸。

在這個永遠並出於神的經綸裏,隱藏著一個奧祕。甚麼叫作奧祕?我們可以說,奧祕是一個神祕的故事。有一個奧祕,一個神祕的故事,隱藏在永遠的神並在祂永遠的經綸裏面。我們將會看見,這個奧祕,這個神祕的故事,乃是召會。

今天,『教會』(church)一辭非常普遍。但保羅說到召會的啟示時,用了一些奧祕的發表。他說召會是一個奧祕,甚至是個隱藏的奧祕。這個奧祕隱藏在神家庭的安排裏。在已過的永遠裏,父神有一個家庭安排,而在這個家庭安排中隱藏著一個奧祕。

壹 神永遠的經綸(永遠的計畫,永遠的定旨)

現在我們要深入來看關於神永遠經綸的細節。這經綸就是永遠的計畫(plan),也是永遠的定旨(purpose)。在以弗所書裏,英文的『定旨』(purpose)一辭用了三次,兩次用作名詞,(一11,三11,中文繙作定旨,)一次用作動詞。(一9,中文繙作豫先定下。)神是滿有定旨的,祂有一個定旨。但『定旨』是甚麼意思?我相信定旨最好的定義是『堅定的定意』。定旨是很強的定意要作某件事或得著某件東西。神永遠的經綸是出於神堅決的定意,神的定旨。在已過的永遠裏,神有這樣的定意,要得著某件東西。神決定要得著召會。神有確定和強烈的決心,要得著召會。按照以弗所三章十一節,神有一個永遠的定旨,這永遠的定旨,就是神在已過的永遠裏所定的永遠計畫。

一 出於神的意願

除了經綸、奧祕、定旨這些辭外,保羅在以弗所書中也用了好些別的重要的辭。我們要來看的另一個辭是『意願』。保羅在以弗所書中三次說到神的意願:『祂意願所喜悅的』,(一5,)『祂意願的奧祕』,(9,)和『祂意願所決議的』。(11。)神有一個經綸,因為在永遠裏,神有一個意願。這個意願是隱藏在祂裏面的,因此是一個奧祕。然而,神用祂的智慧和明達,藉著祂在基督裏的啟示,就是藉著基督的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和升天,使我們知道這隱藏的奧祕。

神永遠的定意乃是要得著一個東西。這個心意,定旨,計畫,安排,家庭行政,是出於神的意願。我們需要對這個事實有深刻的印象,就是神的定旨,堅決的定意,乃是出於神的意願。神的意願是源頭,而定旨是結果。神永遠的定旨是出於祂的意願。

在此我們要問:神的意願是甚麼?神的意願,就是神定旨的源頭,神堅決定意的源頭,到底是甚麼?最簡單的答案是:神的意願就是神所要的。任何活的人或物都有想要的東西;這意思是說,每個活的人都有意願。小孩一生出來,就想要某些東西,他所要的就是他的意願。因此,說到神的意願時,我們可以說神的意願就是神所要的。

神要甚麼?神要的是召會。神要得著我們,目的是為著召會。召會是出於神的意願,因為召會是神所要的。

在已過的永遠裏,神就要得著召會。祂要得著召會,這是祂的意願。根據這個意願,神堅決立下了一個定意,這定意就是祂的定旨。不僅如此,這個定旨乃是一個計畫,安排,要在神的家庭中施行出來。

我們需要看見,經綸、奧祕、定旨、和意願這四個重要的辭,都與召會有關。召會是神所要的,是神堅決定意的目標;召會也是神經綸中的奧祕,神家庭行政中奧祕的故事。這啟示於保羅所寫的以弗所一章和三章。

二 照著神在自己裏面豫先定下的喜悅(神心頭的喜悅)

神永遠的定旨是出於祂的意願。現在我們要來看,神的意願是照著神的喜悅。(弗一9。)神的喜悅就是祂心頭的喜悅,我們可以稱之為神心頭的願望。我們的神是一位活的神,愛的神,也是有定旨的神。這位活的、愛的、有定旨的神當然有個心願。每一個活物,特別是每一個活的人,都有一個心願、喜悅。我們若渴望得著喜悅,那麼神當然也是如此。只有死的東西或不活的東西沒有這種需要。我們越是活的,就越需要得著喜悅。我們活的程度決定我們需要多少喜悅。神當然是最活的一位,所以必定需要最大的喜悅。如果我們這些墮落的罪人需要喜悅,那麼神這活的一位,就更加深切的需要了。以弗所書啟示神需要喜悅,也啟示神心頭的願望。『神心頭的願望』在聖經中的發表就是『祂意願所喜悅的』。神意願所喜悅的,乃是神心頭的心願。

我們的神是活的神,且是愛的神。約翰三章十六節說,『神愛世人。』為甚麼神愛世人?祂愛世人,因為從世人身上,祂要得著祂的喜悅,祂的心願。

神永遠的定旨是出於神的意願,照著在祂自己裏面豫先定下的喜悅。神的定旨、神的意願、和神的喜悅是互相關聯的。這位活的、愛的、有定旨的神有一個心願,這心願就是祂的喜悅。在已過的永遠裏,神就有這個心願、喜悅。然後祂在自己裏面決定要成就某些事,為要完成祂的心願。這就是說,神的心願成了祂的定意,要得著祂所要的。因此,神永遠經綸的源頭實際上就是神的喜悅。首先,神有一個喜悅、心願。然後祂決定要完成這個心願。這就成了神的意願,神所想要的。因此,神的喜悅、心願在先。神在自己裏面有一個定旨,就是要完成這個心願,得著祂所要的;這個就成了祂的意願。神所要的,乃是召會。從此我們可以看見,召會是神的喜悅、神的意願、神的定旨、神的經綸。不僅如此,這一切都是奧祕,是隱藏、神祕的故事。這指明召會是件大事,因為召會是神的心願、神的喜悅。神的意願乃是要得著召會,並且祂定意要完成祂的心願,就是得著祂所要的召會。因此基於祂的心願、意願和定旨,神就作了一個計畫,一個經綸,一個家庭安排、家庭行政。因此,神的經綸就是祂所計畫的行政,為要完成祂得著召會的永遠定旨。

神有一個心願、喜悅,照著這個心願、喜悅,神有一個意願。基於祂的意願,神就有了一個定旨,一個堅決的定意。然後祂作了一個計畫來經營祂的定旨,這個計畫就是將祂自己當作生命、生命的供應和一切,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這就是神的經綸。

三 在基督裏所立的

以弗所三章十一節說到永遠的定旨,是神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所立的』。這個定旨乃是計畫,這計畫就是安排,而這安排是家庭行政,就是經綸。這個經綸是在基督裏所立的。

以弗所一章九節說,神的喜悅是祂在自己裏面豫先定下的;而三章十一節又給我們看見,神的定旨是在基督裏所立的。首先,神的定旨是在祂自己裏面形成的,然後為要使這個定旨成為家庭行政,就在基督裏面立下這個定旨。

三章十一節『在基督裏』一辭含示三個重要的意義。首先,這含示或指明在已過的永遠裏,基督就與神同時存在。以弗所書中有一些經節說到神在已過永遠裏的思想、意願、決定、定旨和計畫。這個定旨、計畫是在基督裏所立的,這事實含示基督永遠、神聖的存在,也指明基督的神性。基督沒有開始,祂與神永遠同時存在。

第二,以弗所三章十一節裏『基督』這名稱,含示或指明基督是神的具體化身。歌羅西書啟示基督是三一神的具體化身:『神格一切的豐滿,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裏面。』(二9。)整個三一神都具體化身在基督裏,因為神格一切的豐滿,就是三一神的豐滿,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裏面。因此,以弗所三章十一節裏基督這名稱,指明這一位是神的具體化身。

三一神將祂自己具體化身在基督裏,所以基督乃是神的奧祕,神奧祕的故事。在基督之外沒有神;在基督之外我們也不能找到神或接觸神,因為三一神完全具體化身在基督裏。

第三,三章十一節中基督這名稱含示使命。在新約裏主耶穌被稱為基督和神的兒子。彼得在馬太十六章十六節說,『你是基督,是活神的兒子。』約翰二十章三十一節說,『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基督和神的兒子,二者有何不同?神的兒子指明主的身位,而基督指明祂的使命。基督是三一神的具體化身,而神的兒子是父神的彰顯。主是這樣的一位,祂是神的兒子,神的彰顯,受膏為神的基督,並被任命產生神許多的兒子,好使神得著一個家庭。

基督這為神所膏並任命的一位,藉著七個步驟,為神的家庭產生許多的兒子:創造、救贖、重生、聖別、變化、模成、得榮。首先,萬有(包括照神形像所造的人類)藉著基督被造。人墮落後,基督來完成救贖,把墮落的人帶回來。接著,基督就重生神所揀選的人。在重生之後,是聖別、變化、和模成基督自己的形像。最後,神的許多兒子要被帶進神的榮耀裏。這一切都是為了產生神的許多兒子,就是基督的許多弟兄。這清楚啟示於羅馬八章二十九節,那裏說到神長子的許多弟兄。現在神已有許多兒子可以形成一個家庭,在其中祂可以有所經營,為要完成祂永遠的計畫,就是得著召會。

主耶穌在祂復活的早晨,稱祂的門徒為祂的弟兄,祂向馬利亞說,『你往我弟兄那裏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到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那裏,到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那裏。』(約二十17。)此外,希伯來二章啟示主在復活裏向祂的弟兄宣告父的名,並且祂的弟兄成了召會。(11~12。)因此,召會是神所有的兒子,就是基督的許多弟兄的組成。

神在基督裏立了祂永遠的經綸。新約所啟示的基督,乃是三一神以及祂所經過的種種過程,包括創造、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和升天的具體化身。神乃是在這樣一位基督裏立了祂永遠的經綸。因此,基督是神永遠經綸的元素、範圍、憑藉、目的和目標。在神的經綸裏,基督是一切。事實上,神永遠經綸的一切內容,就是基督。基督是神永遠計畫的中心;基督是那元素和範圍,使神在其中、憑此、並藉此完成祂家庭的行政,為要得著召會作為神的家,並作基督的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