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主恢復當前的異象與實行

健康的教訓

保羅在提前一章三節說,『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教導與神的經綸不同的事。』這指明保羅裏面清楚,在以弗所有一班人,是講說不同教訓的。保羅因此特地將他一個最親近的同工提摩太留在以弗所,幫助以弗所的聖徒,甚至囑咐他們,不可講不同的道理,不可傳不同的教訓。這就證明傳不同的教訓,乃是一件重大的事。

在六章三節保羅又說,『若有人教導的不同,不贊同健康的話,就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話,以及那合乎敬虔的教訓。』這是保羅在這一卷書末了所說的話,為要題醒我們他開頭說過的話。甚麼是傳不同的教訓?就是不贊同健康的話。這些健康的話,乃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話。我們必須知道,那些講不同教訓的人,乃是傳講舊約的話。雖然舊約的話同樣是聖經的話,卻不是健康的話。這裏不健康的意思,是指不叫人得生命,不供應人生命。那甚麼是『健康的話』?就是新約時代主耶穌所講生命的話,以及那合乎敬虔的教訓。

三章十五至十六節說,『這家就是活神的召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並且,大哉!敬虔的奧祕!這是眾所公認的,就是:祂顯現於肉體。』我們把這幾節連在一起,就能看見,健康的話包括兩部分:第一部分是主耶穌親口所講的;另一部分是主復活升天之後,使徒們在地上所傳講的,就是那敬虔的教訓。敬虔的教訓,就是關乎神如何成為肉體,經過人生,死而復活,產生召會;召會就是神顯現於肉體。所以,召會所支托、懸掛的,乃是這樣一個敬虔的教訓,就是神在肉體把祂自己彰顯出來;神藉著召會得著了彰顯。因此,健康的話實際上包括整本新約,由主耶穌生命的話,和使徒們所傳講,神成肉體產生召會的敬虔、奧祕的話所構成,乃是從馬太福音直到啟示錄。

保羅在提摩太前書的負擔,乃是叫提摩太留在以弗所,囑咐那幾個異議的人,不要在新約的教訓之外,再去講別的教訓。若有人在新約的教訓之外,再講別的教訓,那就是傳不同的教訓,也是不贊同健康的話。我們若仔細讀這卷書,就能看出,當時有一班猶太化的基督徒,他們不僅在耶路撒冷的猶太信徒中,也在外邦各地的召會中,一直散佈關乎舊約知識、家譜等類的事。他們所講的雖合乎舊約,卻不是健康的話。比方受割禮,按創世記十七章的記載,神將這事賜給亞伯拉罕,作為一個約,是永遠不可廢棄的。他們就說,在新約時代,神的子民,神的兒女,也不能不受割禮。這樣的教訓乍聽之下很合聖經,實際上卻和使徒們所傳講神新約的經綸,大相逕庭。

不僅如此,他們所傳講那些表面看來合乎聖經的話,一點也不叫人得生命,不叫人得著生命的供應,反使人在信心上受到破壞,所以是不健康的話。健康的話,不僅合乎聖經,更合乎主耶穌的啟示,從祂的出生,直到祂死而復活所講的話,加上祂升天後,使徒們接續祂所傳講的,關乎神如何成為肉體、死而復活、釋放出祂的生命、產生召會作神在肉身裏團體的彰顯。這些奧祕的道,乃是神在新約裏一貫、整體的啟示。

提摩太前書的背景

要明白提摩太前書,就必須先了解這卷書的寫作背景。行傳二十章記載,保羅在往耶路撒冷的路上,打發人去請以弗所的長老來,對他們講說嚴肅且重要的話,說他在他們中間三年之久,凡關乎神旨意的,沒有一樣向他們避諱不說。(20,27,31。)這意思是,保羅把神在新約裏的啟示,都向他們傳講得完備而透徹。然後他說,『我知道我離開以後,必有兇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29。)這裏的豺狼是指那些猶太化的信徒,他們在召會中作不健康的工作,講不健康的話。不健康的話就是害人的話,有毒的話;從這一面意義說,講說不同教訓,講不健康之話的人,就如同豺狼一樣,是損傷人、毒害人、不供應人的。

主在約翰十章說,祂是好牧人,祂來了,是要為人捨命,好叫人得生命。(10~11。)主也說,狼來了不是叫羊得生命,而是叫羊受傷害。(12。)所以那些在召會中叫人受傷害的就是豺狼。講不同道理的人,表面看也是神的百姓,他們所傳講那些不同的道理,就是不健康的教訓;不健康就是不供應人生命,就一面說乃是損傷人的。好比人喫的食物,若是不健康,就是有害的。不健康的東西喫了,不但無益,反叫人受消耗,損傷人身體的健康,影響人肉身的生命。

保羅的負擔

聖經的寫法好像七巧板,並非全然有系統的寫在一起,乃是這裏一點、那裏一點,需要我們花工夫拼出來。在行傳二十章,保羅知道以弗所召會有問題,他十分關心那裏的光景,就差人去請長老來,再三叮嚀囑咐他們,要謹慎、儆醒提防。之後,他就上耶路撒冷去。保羅一進耶路撒冷,問題就來了;那裏正大大盛行基督徒守律法的規矩。那時雅各和眾長老來見保羅,對他說,『弟兄,你看猶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萬,並且都為律法熱心。』(二一20。)他們不僅守律法,甚至有人在那裏許拿細耳人的願,行潔淨的禮。(23下~24,民六2~5。)這指明耶路撒冷的猶太信徒,仍然遵守摩西的律法,停留在舊約時代,在猶太教強烈的影響之下,將神新約的經綸,與過時的舊約經綸混雜在一起。

被糾纏在雅各的網羅裏

然而雅各卻認為那是好的,並且還對保羅說,『他們聽說,你教訓一切在外邦的猶太人背棄摩西,…眾人總會聽見你已來了,這可怎麼辦?』(徒二一21~22。)雅各的意思是,耶路撒冷成千上萬的信徒,不能接受保羅所作的;現在保羅有一個惡名,這該怎麼辦?於是勸他說,『你就照著我們所告訴你的行罷。我們這裏有四個人,都有願在身;你帶這些人去,與他們一同行潔淨的禮,替他們繳費,叫他們得以剃頭,這樣,眾人就可知道,先前所聽說你的事都是虛的,反而你自己卻是按規律而行,遵行律法。』(23~24。)那四個人乃是許了拿細耳人的願。拿細耳人為著完成潔淨的禮,需繳納獻祭的費用,(民六13~17,)那是非常昂貴的。按猶太人中間的規例,凡替貧窮的拿細耳人繳納獻祭費用的,不僅被認為是極其虔誠,並且自然有分於那個拿細耳人的願。

保羅在羅馬書、加拉太書強烈的告訴我們,律法已經過去。既是這樣,為甚麼保羅到了耶路撒冷?還接受雅各的題議,再去遵行律法?或許保羅認為:『雖然我寫了羅馬書和加拉太書,但我也寫了哥林多前書。我在林前九章二十節說,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現在耶路撒冷這裏都是猶太人,我只好作猶太人了。』保羅這樣作,說得好聽,是因他不願意和別人不同;說得不好聽,他乃是妥協了。

神為著祂新約的經綸主宰的拯救

雖然保羅想向猶太人就作猶太人,向外邦人就作外邦人,但主不許可他那樣作;他有分於還願的事乃是嚴重的事,會破壞神新約的經綸到極點。因此,當保羅與那四個人,連續六天在殿裏等候祭司來為他們獻祭,就在第七天,拿細耳人的願將完結時,忽然起了一個暴動:有從亞西亞來的猶太人,看見保羅在殿裏,就聳動群眾捉拿他。(徒二一27~30。)表面看來,那個暴動將保羅捉拿;實際上,在神眼光看來,那對保羅是個拯救。

我信當保羅連續六天在殿裏等候時,心裏一定覺得很『窩囊』,感覺真是『嘔』,只是不敢表達,又不知如何是好。因此,他很可能迫切禱告:『主,救我脫離這個「窩囊」的局面。我在羅馬書、加拉太書中告訴人,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我已經向律法死了,與律法完全沒有關係。這些話我講得那麼清楚,那個墨跡可能還沒有乾,怎麼現在我又回來這裏遵行律法?不錯,我曾定意,在猶太人中間,就作猶太人。但我不會長久住在猶太地,我必須往外邦去作工;那時這個消息必定傳遍外邦地。外邦信徒會問我:「保羅,你作了甚麼事?你怎麼回事?你言行不符!看看你寫給我們的書信,你如何解釋?為甚麼你又回耶路撒冷去行律法的規例?你要如何自圓其說?」』所以,保羅很可能禱告說,『主,拯救我脫離這為難的局面!』於是主藉著一個暴動拯救了他。

這個暴動,在猶太人看來,是要下手害保羅,但神卻主宰的保護了他。這暴動的消息一下傳到羅馬千夫長那裏,(徒二一31,)千夫長立刻帶兵前來,將保羅從猶太人手中搶救、押解過去。這對保羅是極大的保障,不只救他的命脫離猶太人殘害的手,更救他脫離破壞神新約經綸的險境。結果,保羅沒有完成還拿細耳人之願的事;這使召會能從猶太教的破壞中絕對分別出來。然而,這同時也終結了保羅頭一部分的職事。

關於這點,我們在使徒行傳生命讀經中,已講得很透徹。(第五十六篇至五十九篇,五五七至五九八頁。)在耶路撒冷所發生的事,結果乃是把保羅帶到該撒利亞,在那裏他也許被拘留了兩年。但我們可以推論,那兩年對保羅無疑是有益且絕佳的,這使他能安靜的有所反省。在獄中,他遠離一切的攔阻、吸引、打岔和影響;他必然明白,這次上耶路撒冷,自己是犯了嚴重的錯誤。如此,他的天就晴朗了。

實際上,從行傳十五章耶路撒冷那次會議之後,保羅靈裏就深受攪擾,對耶路撒冷召會的光景很不放心。他清楚耶路撒冷的召會乃是模稜兩可,對神新約的經綸並不絕對,是與舊約攙雜,使猶太的、基督的完全調在一起,以致他無法釋懷。因著他的負擔沉重,甚至在第三次出外盡職的旅程中,也無法忘記耶路撒冷。所以在十九章二十一節,他靈裏定意要往耶路撒冷去。我信他有一個很強的心願,要去與雅各一同解決這個攙雜的問題。不料,保羅不僅絲毫沒有機會和雅各交通,自己反倒被雅各和耶路撒冷的長老們,逼到為難的處境中。至終他被雅各說服,落到雅各的『圈套』裏。

然而神並沒有容忍這樣的情形;祂的手進來干豫那個局面。首先祂拯救保羅脫離耶路撒冷召會的攙雜,同時拯救他脫離設謀殺害他的猶太人。至終,保羅被羅馬人監管,從攪亂和騷動中隔離,在該撒利亞一帶坐了二年監。這樣,保羅得著一段寧靜的時間,有了許多觀感,豫備好寫末了幾封書信,特別是以弗所書。二年之後,他上告於該撒;這使得他又被帶到羅馬,在那裏坐了二年監。其間他寫了以弗所、腓立比、歌羅西三卷書。這三卷書的思想非常深奧,都是他坐監前所沒有,也未曾寫過的。乃是在這三卷書裏,他啟示神的經綸,是要藉著神的神聖三一,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使他們得著基督,就是三一神自己,而成為基督的肢體,構成基督生機的身體,作活神的召會,以彰顯神。

保羅對以弗所召會的關心

從行傳二十章一路下來,保羅十分關心以弗所召會的光景。所以他在監禁中,寫書信給以弗所召會,將神的經綸啟示出來,就是神怎樣藉著祂的神聖三一,將自己作到人裏面,使人裏面能享受基督的豐富,成為基督的肢體,構成基督的身體,以彰顯三一神。這就是神在整本聖經—新舊兩約裏的中心異象,也是總結的異象。之後,保羅從羅馬監獄出來,經過馬其頓,就寫了提摩太前書,告訴提摩太,在以弗所還有一些人有問題。他將提摩太留在以弗所,乃是要他囑咐那些人,不可傳講與使徒所傳神經綸不同的教訓。這就是整個提摩太前書寫作的背景。

提摩太後書的背景

保羅出監後一年多,羅馬該撒尼羅開始逼迫基督徒,把領頭的彼得、保羅等都下在監裏。保羅在這次進監後,寫了提摩太後書。在保羅第二次進監前,外邦各地召會中,已有許多猶太人傳講和新約教訓不同的舊約事物。等到保羅進監,猶太化的基督徒更是大得其勢;他們也許告訴人說,『你們看,保羅下監了。如果他的教訓是對的,怎麼神會讓他下監?』保羅的下監,讓那些猶太化的基督徒,那些講說不同道理的人,有了一個很大的理由說話。因此,保羅寫了提摩太後書。

提摩太前後書寫作的時間,相距約三、四年,所以提摩太留在以弗所的時間並不太長。保羅在提後一章十三節說,『你從我聽的那健康話語的規範,要用基督耶穌裏的信和愛持守著。』保羅題醒提摩太,要持守『健康的話』,那是他在提前六章所說的。我們已經看見,這健康的話,就是新約裏主耶穌所說的話,加上主的使徒們所傳講,關於神成肉體,敬虔的奧祕等類的話。保羅囑咐提摩太要持守這話,證明當時已有信徒不持守。這乃是相當嚴肅的一件事。

提後一章十四節說,『你要藉著那住在我們裏面的聖靈,保守那美好的託付。』這是主對使徒們的託付,也是使徒們託付給信徒的;乃是指將主健康的話,包括主話語中生命的豐富,儲藏在我們裏面,好像將錢財存在銀行一樣。十五節說,『你知道所有在亞西亞的人都離棄了我。』保羅在羅馬坐監,怎麼遠在亞西亞省的信徒能離棄他?這證明亞西亞的信徒所離棄的,不是保羅這個人,而是他的職事。這裏的『我』不是指保羅個人,乃是指他的教訓。到了啟示錄二至三章,主進來寫信給亞西亞的七個召會時,頭一封就是寫給以弗所召會。這證明乃是以弗所召會帶頭,離棄保羅的職事和教訓。這也是提摩太後書寫作的背景。

當前的異象與實行

本篇信息的負擔,不是解釋提摩太書,乃是要接續前面的信息,說到我們當前的異象和實行。

西方屬靈職事造成的難處

首先,我們交通一點歷史。一九五五年,史百克弟兄第一次應邀來臺灣。一九五七年,他第二次來,題起了一件非常重大的事;他認為我們所走的這條路,各方面都好,只有一件事不對,並且極其不對,是他絕對不能容忍的,就是召會的立場,也就是召會的實行。當他在世時,關於屬靈生命的原則,全地可以說只有他和我們能彼此起共鳴;他對我們所看見的有共鳴,我們對他所看見的也有響應。當時史百克在西方所受的拒絕,比我們在東方所受的還要厲害。整個西方只有他看見生命的原則,也只有他講這生命深奧的道,其他幾乎沒有人接受。我們在東方也講這些深奧的道,所以在生命原則這一面,我們和他看法一致;然而在召會的實行和立場這一面,兩下就交不通了。那時我們看見,召會的立場和實行是無法分開的;沒有立場就沒有實行,要實行就非有立場不可;但他不贊成召會的立場,也不實行召會。

一九三七至三八年,倪柝聲弟兄到北歐諸國訪問一年半之久,大部分時間都在倫敦,和史百克弟兄一起。倪弟兄回國後,即刻打電報請我到上海。當時他有一個特別交通,把他在倫敦和史百克弟兄交通的情形,詳細說明。最後他說,在每一方面,我們兩下都相通,都起共鳴,就是召會的實行這一點交不通。倪弟兄對此也表同情,認為在英國,關於召會實行的這問題,已經被弟兄會弄錯誤,達百年之久;因此一般追求主的人,都不願說到這一點。這是倪弟兄同情的話,但他也說,我們和史百克弟兄之間的難處,也就在此。

邀請西方屬靈職事來訪

聽過倪弟兄的交通後,我們就說,既然他那麼稱讚史百克弟兄,為甚麼不請他來訪問?倪弟兄智慧的回答說,『時候還沒有到。』那時我還不太懂這話的意思。十五年後,到了一九五四年,我們在臺灣的工作很蒙主祝福,當時有位弟兄到英、美去,碰到史百克弟兄,就寫信給馬尼拉、香港、和臺北的召會,大大薦舉史弟兄,說他實在是屬靈大漢,並且很有負擔到遠東為神作見證。

一九五五年初,我在臺北正帶領生命讀經訓練。臺北召會的二位張弟兄,拿這封信來見我,我看過之後,稍微考慮一下,就告訴他們:我們多年來在主面前學習一件事,就是對人的認識不在大事上,乃在小點上;因為在大事上不太容易有問題,問題都是出在小點上。史百克弟兄出了一分『見證』報,每逢單月出版。就在一九五五年一月那一期,裏面特別刊登一函,感謝人送他聖誕卡。他的報刊內容講屬靈的東西,裏面卻有這麼一段文字。這是個小點。我們受主啟示,把慶祝聖誕的事完全丟棄;但史百克弟兄,我素來所尊敬的一位,竟然刊登啟事,感謝人送他聖誕卡。從這小點看來,他和我們中間必然還有些距離。如果請他來訪,難免出事。所以不如就像現在這樣客卿相安罷。

當時兩位張弟兄同意我所說的。但過了兩週,他們就說,『李弟兄,我們覺得在屬靈這面,仍然需要史弟兄的幫助。』就是這一句『屬靈的幫助』,使我不便說不;既然弟兄們認為有這些不同的小點不成問題,而覺得在屬靈方面需要幫助,我當然不能一直堅持不請。不過我建議,他若受邀而來,最好我們不要題召會實行的問題;因為這一點倪弟兄已經和他談得很透徹,都無法談通。兩位張弟兄答應說,『我們只接受他屬靈一面的幫助。』於是我親自起草一封英文信,由臺北的弟兄們簽名,後來馬尼拉和香港的弟兄也一同簽名。這樣,就把史弟兄請來了。

實行上造成的難處

一九五五年底史弟兄第一次來,完全講屬靈的,內容很造就人。大家很歡喜快樂,就再請他來。一九五七年春,他又應邀而來;但這一次有所不同,他清楚的告訴我們他的觀感。在來訪近一個月後,有一天上午,我們邀約他和全體一百多位同工交通。有一位弟兄帶頭問:『史弟兄,你在我們中間住了好些日子,也看見我們中間的情形,感覺如何?』我一聽,立刻知道這位弟兄裏面有了異議,以後也證明是事實。這位弟兄一發問,史弟兄立刻回答:『我前一次來,是有所觀感,但我定規不說話;就等有機會再來,再說話。』以後我知道,那位有異議的人響應史弟兄,所以搶先發問,讓史弟兄有機會說他準備要說的話。

史弟兄不同意的頭一件事是擘餅;他認為我們的擘餅聚會太亂,零散無章,這人喊詩,那人禱告。對此我沒有說甚麼,因為我是繙譯。第二件他不贊同的事,我願詳細說明。要知道,我們的異象若不清楚,不管我們怎麼屬靈,在有些事上都會變得糊塗。史弟兄在他所題的第二件事上,就顯得有些糊塗。他說,『請你們告訴我,為甚麼你們這些在軍中服役的弟兄,還沒有出會所,就把軍帽戴上?』那時我們的軍人弟兄很多,都穿著軍服來聚會。散會後這些弟兄戴上軍帽,就在會所裏和弟兄姊妹交通。史弟兄是看見這情形,就有所指摘。

當時一位弟兄回答:按中國的規矩,無論屋內屋外,軍人站著是不准脫帽的;所以軍人弟兄就根據聖經,坐著聚會時不戴帽子、不蒙頭,等到報告散會了,纔把帽子戴上。史弟兄聽了立刻變臉說,『你們是遵守風俗,還是遵守聖經?』我聽見這話,裏面很不喜樂。我明白史弟兄錯了,是他遵守西方的風俗,不是我們不遵守聖經。聖經是說,禱告、講道時,男人不可蒙著頭;(林前十一4,7;)聖經並沒有說,男人在屋裏不可戴帽子。在屋裏不准戴帽,是西方的風俗。所以史弟兄是以西方非基督徒所守的規矩,強迫我們遵守。

我對史弟兄沒有任何成見。在那一天之前,我幾乎百分之百信服這位老弟兄;他曾給我們相當的幫助,也從我們得著幫助。我們曾經有很長一段時間互相來往,彼此交通。但從那一天起,我開始有了警覺。我覺得他這樣作,乃是把他屬靈的職事降低了。為甚麼他要摸這些外面的事?我曾在一九五八年應他所邀,在倫敦住了四週,參加他們的聚會。他們擘餅一小時多,自始至終都是史弟兄帶領;開始是他禱告、選詩、講道,接著大家禱告十分鐘,然後他說,現在公開敬拜的時間過去了,意思是眾人都不能再作甚麼,他一個人包辦了。到一個時候,他開始分餅,先分給七位執事,再由他們分遞給眾人。等全體都拿了餅以後,這時史弟兄說,『現在大家一同喫。』眾人纔一同喫。喫完了餅,就照樣分杯、喝杯。他是這樣作法,自然看我們的擘餅雜亂無章。

史弟兄來到我們中間,過問我們中間擘餅的事。不僅如此,他還去摸我們軍人弟兄戴帽子這更低的事;他這樣作,豈不是太過了麼?這些蛛絲馬跡都說明,我們和他的路走不到一起,因為所見不同。

為召會的立場辯正

這些日子,我們一直覺得同心合意的緊要。但是只要在一個小點上看法不同,就無法同心合意。這就是為甚麼在這次訓練中,我一開頭就講主恢復的異象。我們相信弟兄姊妹都愛主,都願意同心合意,但我們的異象如果搆不上,就還是同不了。關於史弟兄,我作夢也沒有想到,他那麼高的屬靈職事,竟然還會過問,並且是厲害的過問一些小事,這實在是不值得。這些事我只存在心裏,不願意告訴人,因為我仍願維持一個局面。當時我們全島五百多位同工弟兄姊妹,每天早晨都在那裏受訓,受他造就,我需要維持那個局面。

一天晚上,我們第二次和史弟兄在一起交通,當時情形有點尷尬,眾人也不知說些甚麼纔好,就打算交通一些屬靈的原則。忽然一位弟兄說,『史百克弟兄,臺北這裏有五個奉主名聚會的地方。請你告訴我們,那一個對,那一個不對,或者都不對?』我一聽,裏面嚇一跳,知道會闖禍,但又不能不繙譯。面對這問題,史弟兄老早有了準備;他說,沒有一個對,也沒有一個不對,都是相對的對。另一位弟兄聽了很著急,和前一位弟兄一同問:『相對的對甚麼?』史弟兄立刻回答:『對基督的身量;基督身量多的就多對,少的就少對,沒有的就不對。』結果弟兄們都情緒沸騰;我作繙譯,還得稍微平復弟兄們的情緒。

第三次我們和史弟兄聚在一起,還是講到這問題。我前兩次都守中立,作繙譯;這一次我覺得不能再中立了。當時大家都不說話,我就開口說,『我們這幾次都談到召會問題,說到召會的立場。史弟兄也告訴我們,沒有都對的,也沒有都不對;對多對少,是看你基督的身量有多少。』當時我不動聲色,以溫和的口氣對丹麥來的弟兄說,『弟兄們,我請問你們,神定規以色列人被擄到巴比倫,七十年期滿後回國,返回原立場,建造聖殿。如果那時一位很有影響力的申言者起來,告訴人說,不在乎你回不回耶路撒冷;你看但以理,他是那麼屬靈的人,都沒有回耶路撒冷。所以不在乎你回不回耶路撒冷,只要屬靈就可以了。我請問諸位:這樣的話對不對?』

史弟兄很聰明,了解我是在駁斥他所說屬靈的身量。我又接著解釋說,『以今天的話來說,但以理是最有屬靈身量的,他基督的身量最高;然而他所以不回去,乃是時候未到。就在以色列人開始歸回之時,他就去世了。他活著時無法歸回,但他的心是向著耶路撒冷而去,他一天三次開窗面向耶路撒冷跪著禱告。我們的史弟兄在這裏對我們講道時,有幾次非常推薦梅爾博士。我也讀他的書,相當得著幫助。但是我們都知道,梅爾弟兄是留在公會裏,就是我們史弟兄講道時所定罪的「組織的基督教」(Organized Christianity)。既然梅爾博士一直留在史弟兄所定罪的組織基督教裏,那麼我們能不能因為他屬靈程度高,就說他對召會的問題是對的?』

我又說,『三百多年來,凡在內裏生命有追求的人,無論是誰,多多少少都從蓋恩夫人得到幫助,她應該是最有屬靈分量的了。若談起基督屬靈的身量,恐怕在座的人中,沒有一個趕得上她。但這一個非常有基督屬靈身量的人—蓋恩夫人—那時還在天主教裏。今天稍有認識的基督徒,都定罪天主教;然而我們所敬佩的蓋恩夫人,就在天主教裏。我們能不能因為她屬靈身量高,就說她對召會的問題也對?』

最後我說,『從這些事例就可以證明,屬靈是一件事,召會的立場是另一件事。屬靈是我們個人的情形,召會的立場是團體的立場,是團體的地位。所有從巴比倫地歸回耶路撒冷的,不一定個個屬靈光景好;凡留在巴比倫的,也不一定個個屬靈光景不好。反而我們看見歸回的人中,有相當多是屬靈光景不好的,因為還有娶外邦女子的。但就立場來說,他們是蒙神悅納的,有立場能彀建造聖殿。因此,不管他們情形怎麼混亂,他們的立場仍是正確的。等到他們把聖殿建造起來時,神的榮耀還是充滿在其中。』

因此我下結論說,『今天,我們追求主,必須同時顧到這兩面。屬靈是我們情形的一面,立場是我們地位的一面。一個人不能光情形對,還得立場對,地位正確。今天辨別你是不是對的人,大半還不是根據你的情形,而是根據你所站的立場。無論你屬靈光景怎樣好,如果還留在巴比倫被擄之地,你就還是錯的。歸回的人情形無論如何混亂,如何糟糕,他們還是站在列祖所留下,神所命定的正確立場上。他們蒙悅納是因為所在的立場,不是因為個人的光景。當然,他們的光景混亂,並不討神喜悅,所以神興起以斯拉,帶他們認識律法,叫他們大蒙光照,大受責備;他們就痛哭、悔改、認罪。所以,我們不能因歸回的人屬靈光景差,就抹煞他們的立場;也不能因為留在巴比倫的人屬靈光景好,就認可他們的立場。』

我們的異象必須是搆上時代的

前一篇信息,我已說過,從舊約時代起,神就給人異象。留在舊約裏的人,我們不能說他沒有異象,但他的異象是搆不上時代的。在新約時代,四福音後有使徒行傳,接著有保羅初期的書信;等到保羅進監、出監、再進監、殉道的時候,又寫了八封書信,也都是關乎神的異象。過了三十年,到了主後九十年,老約翰出來寫啟示錄,還是關乎異象。因此,整本聖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都是異象。歷代有許多愛主、敬畏主的聖徒,但他們不都有搆得上時代的異象,他們有些人還留在舊約裏,如迦瑪列。我相信亞波羅也相當屬於這一類,因為行傳十八章說,他很能講解聖經,(24,)很懂舊約,然而他不懂四福音,只曉得約翰的浸。(25下。)可見他的異象只到那裏,在施浸者約翰以後,他沒有看見甚麼。

雅各的事例

在行傳十五章,我們看見雅各是耶路撒冷召會領頭的弟兄。然而他人在新約,卻是一腳站在新約,一腳站在舊約;他是腳踏兩艘船,手持兩端。他非常敬畏神,並且十分敬虔。歷史告訴我們,他敬虔到一個地步,跪著禱告,把膝蓋跪得如同象皮。因此他能吸引人信主,而成為耶路撒冷召會的頭號使徒。然而他雖屬靈,異象卻不彀。歷史也告訴我們,猶太人中的法利賽人、祭司等,以為雅各是站在猶太教那邊,是為著猶太教的,所以題議召聚猶太和耶路撒冷地區的基督徒,讓雅各對他們說話。雅各相當敬畏神,所以講道時又講到新約。這惹起了猶太人的忌恨,當場就把他打死。雅各是這麼殉道的。然而,雅各的殉道蒙不蒙悅納,很難斷定。在他那種模稜兩可的情形下,神該怎麼賞賜?我只能說,只有主知道。因此,雅各雖然比迦瑪列進步得多,但也沒有搆上時代的異象。

巴拿巴的事例

還有一個巴拿巴,他是把使徒保羅帶進使徒職事裏的人。(徒十一25~26。)在行傳十三章,聖靈差遣他和保羅出外盡職時,還是由他領頭。但是到了中途,職事有了轉彎,在必要為神說話時,巴拿巴無話可說,於是保羅就頂替上去。從那天起,保羅成了領頭的人。換句話說,啟示、異象都在保羅身上,不在巴拿巴身上了。等到十五章末了,他們二人起了爭執,就彼此分開,不在一起了。從那時起,聖經對巴拿巴的交通、工作,就再也沒有記載了。這意思是,巴拿巴已從神當時行動的局面裏出去了,戲臺上再也沒有他的角色。雖然他也在新約裏,但他所看見的異象不彀。

亞波羅的事例

到了行傳十八章,亞波羅進來了,也是半新約、半舊約。我們已經看見,他到以弗所去,以弗所召會最先從他得幫助。至終亞波羅的工作,在以弗所『先入為主』。亞波羅所種下的,率先進到以弗所召會裏,就很難脫得乾淨。然而我們也從蛛絲馬跡,追知以弗所召會墮落的原因,根源於亞波羅所撒的種。從新約的立場來看,那是個不同的道理,就是不同的教訓。亞波羅的工作,使以弗所召會始終有個不同的教訓存留著。這就是在行傳二十章,保羅對以弗所召會不放心的原因。

召會離棄使徒的教訓而墮落

保羅頭一次進監、出監,不過三、四年的時間,他留提摩太在以弗所照顧召會,因為那裏有了問題,有人傳講不同的道理。等保羅第二次進監,就寫提摩太後書告訴提摩太,全亞西亞的人,就是全亞西亞的召會,都離棄了保羅的職事。由此我們能追出,召會墮落的原因,就在於離棄使徒的教訓,棄絕使徒的教訓。因這緣故,在啟示錄二至三章裏,巴蘭的教訓、尼哥拉一黨的教訓、耶洗別的教訓,都陸續進到了召會中。這三種教訓代表著各種的異端。因著召會離開了使徒的教訓,各種不同的道理就進到召會中。這是一件非常明顯的事。

神聖啟示的終極完成

三十年後,老約翰寫啟示錄,寫到新天新地的新耶路撒冷,神的異象就寫完了。所以在啟示錄末了,也就是全本聖經末了,就說,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神的異象就這麼多了。從啟示錄寫完之後,經過二百多年,直到主後三百九十七年,在北非迦太基大會上,包括啟示錄和希伯來書在內的七封書信,其權威纔被確定,承認為聖言的一部分。在主後三百二十五年,康士坦丁大帝召開奈西亞大會時,啟示錄和希伯來書還未被承認;而這兩卷書對神新約經綸的異象,有著決定性的影響。所以奈西亞大會所制定的信經(Creed),沒有包括這兩卷書裏的啟示。直到今天,天主教、更正教的一些教派,每逢主日聚會都要背誦奈西亞信經。我在西方為三一的真理爭戰時,就對他們說,『你們所信的是殘缺的,其中沒有說到七靈。』他們都無話可說。

同心合意的基礎

所以,在主後三百九十七年,全本聖經就完全了。這本聖言擺在我們跟前,都是異象。今天我們是否跟得上這異象,全看我們對這六十六卷書的異象認識到甚麼地步。一千六百多年來,不知有多少愛主的人興起;可惜的是,這麼多愛主、事奉主的人,卻無法同心合意。這乃是因所看見的異象不同。有的人只看見四福音的異象,覺得很好,就忠心持守福音書裏的異象,不再往前。有的人往前看見使徒行傳的異象,自然就和前一班人有所不同,也無法交通。另有的人進步到一卷一卷書信中的異象,也一樣和前面的人有異議。一千六百年的歷史中,都有愛主的人興起;但眾人所以不能同心合意,原因不是犯罪作惡,而是各人所見異象的程度不同,並且各自留在所見的那個程度的異象裏。異象的程度參差不齊,自然是無法同心合意。

十九世紀中,戴德生看見一個異象,覺得應該到中國內地傳福音。你不能說他的異象不對,你只能說他的異象沒有搆上時代。就是在臺灣這三十幾年,也有許多的不同心合意。史百克弟兄就是一例。他不愛主,不屬靈麼?直到今天,我還推薦他的書,有些很值得讀。但是他沒有看見倪弟兄在主的恢復裏,帶領我們所看見的。不言而喻,所有的不同,都不是因為肉體,而是因為異象的看見不同。

一九五八年,我們中間有一班年輕人,原是我看為年輕有為的,有的是藉著我得救的,有的是藉著我栽培出來的;我也把臺灣島上的工作,如臺北三會所、臺中召會、嘉義召會、臺南召會、高雄召會交給他們服事。但他們驕傲起來,受了史百克弟兄的影響,不講召會的立場,只講基督的豐滿、豐滿的基督。他們喊著說,他們看見了異象。到這樣一個地步,同心合意自然失去了。

史弟兄雖然屬靈,但難處在於他把自己異象的限度限斷了,不願意再多看;不只如此,他還認為凡和他看得不同的,都不對。他是極盡所能的要把我們中間的『立場』打掉。他曾在聚會中親口告訴我們,他一生幾十年講道、盡職,沒有在一個地方遇見這麼好的『聽眾』。他也和我談過,他想搬到臺灣,設立一個職事站。然而,至終他與我們還是不同,原因就在於我們的異象不同。

主恢復當前的異象

那麼,我們的異象是甚麼?曾有位青年弟兄說,倪弟兄講十字架的功課,現在我們不講了。這是近視的話,誰說我們不講十字架的對付了?看看關於新耶路撒冷的信息,我們也指出,要成為珍珠門,就要經過主的死。我們必須在死裏享受主復活生命的分泌,纔能成為珍珠。此外,『生命的經歷』十九項,每一項對付都是講十字架的對付。

我們是應當講十字架的對付,但不要把這個真理弄成一個限制,一個難處。在西方有人強調說方言。我們並不反對說方言,但若有人因著強調說方言,就極力推動說方言,那是很大的損傷。講者也許無心,但聽者若是接受並擴而大之,召會就會有難處。我們總要記得,我們向來所看見的異象,不是這些小點。這些不是我們異象的中心。

我們的異象是甚麼?我們的異象乃是神愛世人,甚至差祂的兒子來為我們死,救贖我們這些罪人,使我們得著基督的生命,重生為神的兒女,得以享受三一神的豐富,成功為基督的身體;在實行方面,就顯為各地的地方召會,實際而正式的實行身體生活。這個身體,神的召會,就是神經綸的中心。

古代神學有『經綸』一辭。但主的恢復,在中國大陸時期,還沒有用過這辭。直到二十年前,我在臺灣纔首先使用『經營』一辭。乃是到了二年前,我們纔看見整個神新約的經綸;同時也看見了神、人的調和,看見了神聖的分賜,就是三一神—父、子、靈,將祂一切的豐富,在基督裏,化身為靈,分賜到我們裏面,將我們構成祂的身體。這就是神的經綸。

在我們之前幾百年,沒有人看見神的經綸。即使有人看見了,也沒有人傳講;沒有人傳講神人調和或神聖的分賜。成聖有人講,但講得模稜兩可。我們從聖經看見,成聖有三重,就是分別的成聖、立場(地位)上的成聖、和性情上的成聖。性情上的成聖就是變化,變化包括十字架的對付和破碎。然而即使是內裏生命派,甚至在開西聚會,好些屬靈大漢講屬靈生命的事,也沒有把變化講透。變化的道乃是主恢復的特點。

主賜給祂恢復的異象,是包羅萬有的。神的經綸、神人調和、神聖三一的分賜、信徒在基督裏的救恩,包括神的揀選、呼召,信徒的重生、聖別、更新、變化、模成、得榮,這全套的真理,在整個基督教講道的歷史裏,乃是我們完成恢復的。揀選、呼召、重生、聖化、更新、變化、模成、得榮等真理,乃是聖經所啟示完整的真理,在此之外沒有人能再加甚麼。

搆不上時代異象的難處與危險

然而,難處在這裏:不要說主恢復以外的人,或說從前的人,就是今天在我們中間,仍有少數人拘泥於自己一點的經歷和看見,就說李弟兄和倪弟兄不同了。實在說,若這地上真有人認識倪弟兄,那就是我;因他已將他所看見的,統統交通給我了。我得著他莫大的幫助。所以若有人說,我作的和倪弟兄不同,那完全是外行話。當然,倪弟兄沒有發揮得像我這麼多,因為他沒有機會。

以新約聖經恢復本來說,我天天花工夫寫註解,也費了十二年之久;然而我所講的,都不外乎倪弟兄當初所撒的種。現在我只能說,那個種長出來了,但還不彀發展。我求主再多給我一些年日,好能發展在我裏面的這個種。如果主再給我十二年,重新寫新約生命讀經,我要再寫另一套;但不是講不同的,乃是更新的。若有人覺得不同,那是他跟不上時代的異象!

我願意主恢復裏的同工、長老、並各處的召會都了解,我們今天沒有不同。如果我們和別人不同,乃在於我們是從創世記亞當的頭一個異象,直看到啟示錄異象的終極完成。如果有人僅僅看到一部分,就說我們和他不同,那不是我們和他不同,而是他搆不上時代的異象。

對於搆不上時代異象的人,我們不能怪他。雅各那麼敬虔,我們不能怪他不對;但他沒有搆上時代的異象,結果不只誤了自己,更誤了神的事,也誤了全猶太地的聖徒。因著他的遲誤,引來主後七十年羅馬太子提多,帶著羅馬大軍攻陷耶路撒冷,把聖殿拆得沒有一塊石頭留在另一塊石頭上。猶太歷史家約瑟夫給我們看見,那真是悲慘的光景,許多基督徒被殺,連小孩子也遭害。誰願意有這樣的結果?但神不得不這麼作。如果神不作,結果更是不可收拾,今天的基督教和猶太教就會完全混合。面對那個攙雜的光景,神必須有所清理。耶路撒冷燒得光光,千萬人被殺,這是雅各的錯誤。所以這不是一件小事。所謂『失之毫釐,謬以千里』。一步之差,萬人遭戮,歷史作了這痛苦的見證。

今天主實在憐憫祂的恢復,雖然僅僅六十年,卻帶我們到了異象的終極完成。我盼望我們眾人都能把我們當中的信息好好讀讀,特別是『長老訓練』那一系列信息,和真理課程。你們好好研讀,就得窺全豹,看見主在祂的恢復裏給我們看見的異象,乃是異象的終極完成—新耶路撒冷;其中包羅了傳福音、愛主、十字架的對付和破碎、復活的生命、聖靈的澆灌等,統統在內。

可惜的是,就連今天,在這地上,也有信徒僅僅看見一點新約的啟示,就覺得自己十分了不起,便在所看見的那一點上熱心。他們因此認為我們作得太多、太過。不言而喻,今天地上許多團體的基督徒都在那裏忙碌,不僅無法和我們合一,彼此也不能合一,主要原因就是異象不同,看見不同。這個不同乃在於程度上不同;基礎上可說還是相同,都相信一本聖經、一位神、一位救主,也都接受一位靈、一個救恩,並相信主的寶血,同樣分得信心。但在這些點上再往前去,就不同了。有的人走幾步停下來,有的人走遠一點,有的人走得更遠。為著我們同有一個基礎,我們感謝主。我們都得救了,也都同有神的生命和性情,都站在同等的地位上。但我們不動,聖靈卻一直在動。聖靈一動,有的人跟上去,有的人沒有跟上去。聖靈越動越往前,但跟的人越來越少。

答應主的呼召,跟隨當前的異象,作得勝者

面對這種情形,我們該怎麼辦?感謝主,聖經末了有得勝者的呼召。雖然召會荒涼,主還承認她是召會。啟示錄二至三章的七個召會,雖然有的光景不好,主還承認她們是召會。主沒有呼召得勝者說,離開罷,離開那七個召會。為甚麼?因為她們的立場對。她們不是一地多會,而是一地一會。推雅推喇雖然壞,還是一地一會,立場仍是對的。她雖敗壞,那是她的情形不對,但她的立場還是對的。好比你的家,好是你的家,壞仍是你的家;若是你另分一家,並且改名換姓,那就是家的破裂。即使你的情形好,有道德、有學問,但那是你的情形;就立場而言,那是一個分裂。同樣的,推雅推喇壞到極點,但是主沒有要人脫離推雅推喇召會,因為她還是站在正確的立場上。主乃是呼召人在其中作得勝者。

今天的光景也是這樣。許多人看見了初期的異象,就滿意於此;但我們不能停在那裏,我們必須跟隨聖靈往前。越往前,我們看見跟隨的人越來越少。所以,不是我們不與人同心合意,乃是他們不肯跟上來。現在我們不僅跟上了,我們還實行我們所看見、所跟隨的,就是三一神的分賜,產生神人調和,成功基督的身體,作三一神的彰顯;其中就要經歷重生、聖別、更新、變化、模成、得榮。

主恢復當前的實行—廣傳福音、餧養新人、教導真理、建造召會

我們在實行上要繁增,首先要廣傳高品的福音,帶人得救;然後建立家聚會,餧養初信者;接著要建立小排,教導真理;至終栽培、帶領新人和我們一樣,在各地方召會裏實行身體生活,使主能得著成熟的身體。這是我們在實行上所該達到的四件事。如果我們都看準這一個,自然能同心合意。我們不能停留在已往,那是沒有前途的。異象不彀,實行也搆不上,沒有傳福音、真理教育,只有背十字架、受十字架對付和破碎,這會有甚麼前途?

我很清楚主給我的責任。我多少是個帶領的人,對自己的所說所作要負很大的責任,因為那不只影響成百的人,乃是影響成萬的人,將來在主面前,我是要交賬的;所以我有很多觀察。有人強調十字架的道,但在他身上沒有多少實行,要發脾氣時,照樣發脾氣,反而不傳福音,不餧養、帶領人,也不追求真理。對這樣的人,十字架不過就是個道理。

我們不要道理,乃要看見異象。我們已經看見搆上時代的異象,從創世記開始直到啟示錄終結。現在就需要我們正確的來實行。馬太二十四章十四節說,『這國度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纔來到。』這意思是,無論如何,今天我們都該傳福音。我們的每一分錢、每一滴汗,甚至每一滴淚、每一滴血,為著福音都應該。這樣,我們纔對得起主和祂的福音。小小的臺灣島上有二千萬人,基督徒不過五十萬,我們還能安靜不動,不火熱傳福音麼?若是這樣,我們怎麼向主交賬?我相信有一天,當我們站在主的審判臺前時,主會問我們:你在臺灣住了那麼久,你對我的福音是甚麼態度?主會說,祂不是忍心的主,至少都給了我們一千兩,我們是怎麼用的?用多少?帶幾個人得救?餧養、照顧了多少人?教導多少人?將來我們都得一一回答。

馬太二十四至二十五章給我們看見,有一天,我們都要照樣站在主面前,一點一點的交賬。我承認自己的責任更重大;我也同樣要站在祂面前,向祂交賬,但我不能替你們交賬。今天你們起來接受我的帶領,為此我感謝讚美主,也為你們向主敬拜。但你們必須清楚,你們不是跟隨我,而是跟隨這個終極完成的異象,並且照主的話實行,去廣傳福音。沒有人能說,他不會傳福音。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這命令乃是給所有信徒的。聖經沒有一句話說,有人可以不傳福音。如果我們在傳福音的事上,向主忠信、殷勤,臺灣這個人口稠密的地方,召會的人數必定大為繁增。但如果我們不作,到主面前我們就無話可說了。

在座的不是同工、長老,就是全時間學習事奉主的。請你們安靜想想:在臺灣這人口眾多的島上,你若無法一年救一、二個人,到主面前你如何交賬?如果我們一年帶一個人得救,不必太久,就能達到福音化臺灣的目標。然而我們若都按兵不動,如何福音化?在馬太二十章的比喻裏,園主出去,看見有人站著,就說,『你們為甚麼整天在這裏閒站?』(6。)凡不為著福音行動的,即使是追求『屬靈』、認識真理,在主看都是『閒站』。今天我們講同心合意,不是為著一個作法,乃是盼望眾人都同主的心。主的心就是要我們進葡萄園去,為祂的福音勞苦。如果我們都同主的心,去把三一神分賜給人,使人得著祂的生命,成為祂的肢體,構成祂的身體,作祂豐滿的彰顯,自然我們就是同心合意。

今天的要求—同心合意,配搭忠心

傳福音乃是繁增的頭一步。接著我們要有家聚會,餧養初信者;也要建立小排,教導真理;至終要有身體生活的實際彰顯。這四件事,必須成為主恢復中眾召會的家風。要有這個風氣,就非得我們眼光一致、同心合意不可。因這緣故,我纔把終極完成的異象擺出來。今天我們不要再強調不同的作法,有不同的帶領;因為我們都在主的恢復裏,看見今天異象的總結。即使有人跟不上、看不清楚,也不要說甚麼,只要跟著走,必定蒙福。譬如挪亞的兒子,不見得看見挪亞所看見的異象,但他們與父親同心合意,緊緊跟隨,就與父親同得拯救。還有彼得,他乃是盲目的跟隨主;他甚麼也不懂,只知道異象是在主身上,就跟上去了,結果他也蒙福。

如果我們還有不同的強調和作法,那只會消耗我們的精神,分弱我們的信心;這樣,我們就失去同心合意,士氣也會殆盡。但我們若同心合意,厲害的傳福音,越傳越熱,彼此越燒越起勁,甚至新得救的聖徒也盡功用,就必然士氣如虹,勢如破竹,無論到那裏傳福音,都能得勝有餘。這是我們必須有的光景。

不要質疑為甚麼十年前我們不這樣作?十年前我們對工作的路,還不像今天這麼清楚。感謝主,祂帶領我們一直進步。如果有小孩十年不長大,他必定有痼疾;如果今天我還講十年前的道,你們一定會覺得我不長進。現在我們不是改作法,乃是進步、擴展了。我在美國二十三年,腔調沒有改變,面對那麼多的反對、攻擊,始終堅定真理。但今天,我們的工作要進步,因為主給我們的異象進步了。

李常受弟兄於主後一九八六年三月二十一日講於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