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去叩門,特別是去照顧家聚會,成全家聚會時,最重要的是要將兩項東西給人:一是把自己給人,一是把生命、真理給人。換句話說,就是把自己和主給人。主就是真理,主就是生命。主耶穌來到地上,不僅僅是作一個工,也不僅僅是講一些道;祂來了,是把自己給人;祂把自己服事給人。祂不像今天一般人作事,人是人,事是事,二者是分開的。主耶穌的工作和祂的職事不是這樣;主自己和祂的職事乃是不能分的。主自己就是祂那個職事;祂所服事出去的就是祂自己,祂是把自己給了人。
在馬太二十章,我們看見,當主的門徒在那裏爭論誰為大時,主告訴他們說,不要這樣爭論,倒要學習服事,『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28。)主把祂的性命捨了。這性命在希臘原文裏是魂,是自己,是指一個人說的;而這個人是整體的,有生命、有個格,並且這人一切的所是都包括在內。換句話說,這個自己是正面的自己,不是反面的自己;反面的自己是指壞的一面,但正面的自己不一定壞。神也有祂的自己,主耶穌在地上時,也有祂的自己。你、我都有我們的自己,這個自己就是『魂』。主為我們捨命,捨了祂的性命,那個性命就是祂自己,也就是psuche,魂生命。所以成全家聚會的第一個關鍵,乃是要把自己給人。
主在約翰十章十一節說,『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主的意思是,祂是好牧人,不是人強逼祂把生命捨了,乃是祂自願的;祂自願將祂的生命放在十字架上,祂願意祂的生命被舉起來。祂到十字架上去,從世人的眼光看,是那些強逼祂的猶太人把祂殺了;但從神的眼光看,是神豫定祂,是神安排祂到十字架上去。然而,在祂自己看,不是猶太人把祂殺了,也不僅是神要祂到十字架上去,乃是祂自己甘願去的;祂甘願到十字架那裏,將祂的生命倒出來給我們。『捨了』就是給的意思。祂捨了就是給的意思,如同施捨,就是施與、施給;祂在十字架上把祂自己給了我們。
在新約裏,使徒保羅也多次說到,他是甘願要為聖徒捨命;『捨命』就是把他自己給人。保羅在林後十二章十五節說,『我極其喜歡為你們花費,並完全花上自己。』保羅願意為哥林多信徒花費,他願意為他們花費一切,甚至願意花上他的自己,他願意把他自己給哥林多人。
在行傳二十章,保羅也說,『我卻不以性命為念。』(24。)這是同樣的字,同樣的意思,就是他不管、不顧自己,他是為著主的這個職事、這個託付,願意把自己給出去。在新約裏也題到,像亞居拉、百基拉這樣的人,他們是把自己的頸項置於度外。(羅十六3~4。)在希臘原文的語氣裏,意思是冒著生命的危險,將頸項置於度外;也就是冒性命的危險,置自己於不顧,就像保羅的同工以巴弗提一樣。(腓二30。)這個性命,直譯就是魂。冒生命的危險就是冒著性情、性命的危險,不顧自己,把自己給人。這是我們所要看見並跟隨的。
作為一個全時間事奉主的人,要給人一個感覺,他這個人的的確確是把自己全擺上去的。不僅是來作叩門的工作,也不僅來成全家聚會;他來了,就是把自己擺上,把自己給人。許多人可能領會捨己就是殉道。當然,若是你們受了帶領,能去殉道,那也是光榮。但是,若僅僅去殉道,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對新路有甚麼益處?若是我們都去殉道,主會快樂麼?當然不會。因為該作的事沒有人作,該擔的責任沒有人擔,都去殉道了。殉道若是不得法、不得體,就是變相的自殺。許多國家都有敢死隊,但若是冒死得不正確,就是送死。送死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主耶穌來到地上,也不是立即捨己殉道;祂乃是按部就班的經過出生、長大等人生的過程。路加福音的記載,給我們看見祂的長大並不平凡,祂的長大是有講究的。祂一直長到三十歲;在那三十年間,祂有許多的表顯。腓立比二章七至八節說,祂『成為人的樣式…顯為人的樣子』。相信這是指祂在拿撒勒作木匠,還沒有出去盡職以前的生活;祂被人發現,祂有人的樣子。僅僅說祂是神成肉身,很難叫人領會祂是甚麼樣的肉身;然而,藉著祂在地上三十年的生活,給人看見,祂是一個人,和所有的人一樣。祂睡覺,祂喫飯,祂也流淚;祂一切的行為舉止都像人。所以,人就發現了祂那個人的樣式;並且祂的生活滿了意義。祂在滿了三十歲之後,出來盡職作工。祂整個的行動,都在祂的職事裏,是一個真正捨己的行動。
約翰七章開頭,正是猶太人要過住棚節的時候,耶穌肉身的兄弟對祂說,『你離開這裏上猶太去罷,叫你的門徒也看見你所行的事。人要顯揚自己,沒有在隱密中行事的。』(3~4。)他們的意思是,主既有這麼大的本事,就快快到耶路撒冷去顯耀罷。然而,主對他們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你們的時候卻常是方便的。』(6。)這顯示出,即使是主的受死,也是按著時間表,祂知道祂不能早到一天。所以,祂對門徒說,祂現在不能去死,祂還不到時候。祂乃是必須死在彌賽亞被剪除的那一年,為要應驗舊約的豫言。
但以理九章說到七十個七;在六十二個七,彌賽亞要被剪除,(26,)那就是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主的受死是有一定的時間表。懂得聖經的人,都能算得出來。按歷史來看,從出令重建耶路撒冷起,先有七個七,再有六十二個七,就到了彌賽亞被剪除的時候,一共有四百八十三年;乃是必須到第四百八十三年,基督纔能釘十字架。主耶穌自己也知道,必須在逾越節前一天到耶路撒冷,因為祂是神逾越節的羔羊,要在那一天被殺。所以祂不是自己去冒險,去殉道;祂必須為著那一天保留祂自己,就是在逾越節被殺那天,也就是在彌賽亞被剪除的那一年。聖經對這豫言的記載非常清楚,不僅年、日、時間記得清楚,就是地點也相當清楚。
我們都知道亞伯拉罕獻以撒的地方,是在摩利亞山上,就是主耶穌釘十字架的地方;各各他就是加略地,也就是摩利亞的山頂。在舊約時,亞伯拉罕在摩利亞山頂上,把他兒子以撒獻上,但神卻在那時豫備了一隻羊,作以撒的代替。(創二二13。)那隻羊就是基督的豫表。這是地點清楚的明證。若是主耶穌是在加利利釘十字架,那就錯了;若在伯利恆釘十字架,也是錯誤;即使是在耶路撒冷城裏,都是錯誤。主必須在城外,在摩利亞的加略山頂上釘十字架,纔能應驗舊約的豫言。
主耶穌在地上,不是到了釘十字架時纔去釘十字架,乃是一出來盡職,就開始過釘十字架的生活;祂是天天捨己。換句話說,主耶穌為我們捨命,不是僅僅在十字架上那幾個小時;祂是從起頭就在那裏捨命,祂是過一種捨命的生活,作一個捨命的工作。祂整個的生活、工作就是捨命,祂捨了自己,把祂自己完全給了我們。今天我們眾人出去叩門,也需要像主那樣捨己;若是己不捨,門就叩不得。無論誰都願意坐在家裏的沙發上,看看電視,聽聽廣播,累了還可以休息,真是逍遙。然而出去叩門,就得看人的臉面;和人談話,也得看人的表情。這一切都需要我們捨己。
主耶穌出來盡職時,也是看人的表情。有時人不對,人不歡迎,祂就不作,走開了;只要風頭不對,祂就轉向了。祂沒有盡如人意的去行,祂乃是照神的心意而行。雖然祂是主宰一切的,但有時祂行神蹟,有時祂卻不行。任人怎樣催祂,祂也不動;人著急,祂不著急。若祂真要行神蹟,也沒有人能阻擋;祂平靜風和海,只需斥責一下,立即風就止住了,浪也平靜了。在福音書裏,我們看見彼得埋怨祂說,『夫子,我們喪命,你不顧麼?』(可四38。)彼得似乎是在對主說,『我們跟隨你,卻在這裏窮遭罪,我們喪命了,你都不管我們。』有許多時候,我們在經歷主的事上,也常以為自己要喪命了,主不管我們了。要知道,主若真不管我們,我們就經歷捨己了。比方我們出去叩門,總喜歡禱告說,『主阿,給我們看見好面孔。主阿,讓我們遇到平安之子。』但奇妙,有時主就整天不給我們一個平安之子。叩一個,出來一隻狼;再叩一個,狼叫起來了;又叩一個,狼要喫人了。這時,我們若不肯捨己,我們就會放棄;若是我們開始放下自己、捨己,我們就會繼續叩下去。
人是千變萬化的,絕不要百分之百的相信人的光景。好比美國南加州的天氣,常常刻變時翻,臺灣的天氣也不例外。然而,人的面孔比天氣變得還快。或許我們今天去叩門,遇到的是人難看的臉色;後天再去叩,臉色更壞;再一天去叩,恐怕就惡言相向了。但我們若能捨己,繼續的叩下去,叩到第五次、第六次,那個惡言相向的人,會變成平安之子。所以,叩門是很難定義人甚麼時候會得救。就以我們自己的經歷來說,我們也都不是一開始就是平安之子,我們也曾給來訪的聖徒難看的臉色,但至終我們都得救,成為平安之子了。若是我們肯捨己,持續不斷的去叩訪,就會有許多『火坑之子』轉成『平安之子』。
四福音書清楚記載,主耶穌如何行事為人。主耶穌在地上時,是處處捨己,時時捨己。所以,我們去成全家聚會時,必須自己是個捨己的人。捨己就是不要我們的自己。比方,有些弟兄生性不容易開口,無論人怎麼說,他就是不開口;雖然召會多年帶領,我們這個人一定要破碎,我們的己一定要出來,好的壞的都要出來,但都沒有用,那些人的己就是不願捨,不肯開口。若是這樣的人去成全家聚會,一定不會成功,因為他們沒有從自己裏面出來,沒有從他們的個性裏面出來。
個性就是我們這個人消極方面的己,是個不好的己。這個己可能一點過錯都沒有,但是當大家都靈裏火熱時,他全身卻都是防火劑,甚至是滅火劑。這樣的人去看望,去成全家聚會,是不會有果效的,因為他不捨己。所以,我們要到人家裏去成全家聚會,首先就該作個捨己的人,放下自己的個性,與人調在一起。這樣,我們這個人就不一樣了,改了。這個人一改,就是捨己。安靜的人,覺得安靜很好,但他若一直安安靜靜,那就是沒有捨己;那個安靜會殺死人。有的人生性活潑、好動,他少動一點別人還能活;他越活潑、越動,就越把別人殺死了。捨己,在聖經裏,還有否認己、反自己的意思。好比我們常聽人說,要作相反的見證。這相反的見證,就是『反自己』的見證。我們這些人,若天天出去,都作相反的見證,反自己的個性,那就成功了。
事實上,將自己給人的意思,就是把自己改一改。我們出去成全家聚會時,都要把自己改一改。愛笑的人,要學著哭;好哭的人,要學著笑。不說話的人要一直說,說話的人要開始不說,這就是把自己給人。譬如,有的弟兄在聚會中,禱告很激烈、很釋放,但去成全家聚會時,切不可如此。我們若都是這樣激烈、這樣釋放,人會被我們嚇跑。我們必須學習觀察情況,跟隨聖靈,不要讓自己隨便說話,隨便題詩,隨便唱叫。
新約裏第一個反自己的是主耶穌。福音書給我們看見,當人火熱時,主很平靜;當人都安靜時,祂卻要行動。這使得門徒常因不解而生氣。例如,約翰十一章,當拉撒路病得快要死時,他的姐姐馬大、馬利亞打發人去求主耶穌快來;也許門徒也在那裏催祂,請祂快去醫治拉撒路。然而,主耶穌卻是不動,這必定令門徒非常希奇。主耶穌素來愛馬大、馬利亞和拉撒路,這一路上祂也行了許多神蹟,治好了許多人,為甚麼祂的朋友病了,祂卻似乎是不理不睬。祂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然後對門徒說,要去看看拉撒路。這令門徒更為不解,要去為甚麼不早去,那時或許還有一線生機,現在人都死了,還去作甚麼?何況拉撒路住的地方,在靠近耶路撒冷的猶太地,主耶穌卻在遠處的加利利地,猶太人正在耶路撒冷計畫要殺主耶穌;但主耶穌卻不在乎,執意要去看拉撒路。門徒雖然有相反的意見,也只好陪著祂,去和祂同死。(約十一1~16。)在福音書裏,主耶穌就是這樣,常常反祂自己。
我們去成全家聚會時,必須是個反自己的人。我們一反自己,靈就出來了,主也出來了,路也有了。我們在生活中都有很多的禱告,也經歷當我們禱告時,裏面那個禱告的感覺,都是要我們反自己,也就是恨自己。可是,等禱告結束後,不過五分鐘,我們的老樣子、老己又都出來了,我們會依然故我。等到去成全家聚會時,都是憑自己在行動。所以,我們要一直保守那個禱告的靈,禱告的靈就是反自己的靈。比方你今天一天都不愉快,晚上要去成全家聚會,若是你不反自己,你就是個不愉快的人去成全家聚會。這樣一個不愉快的人,怎能成全家聚會?我們若要去成全家聚會,非反自己不可,至少要反掉那個不愉快的自己,作個在主裏喜樂的人;這樣,就能成全家聚會了。
有的人常問,為甚麼工作沒有果效?工作沒有果效,是因為太在自己裏面;講道時在自己裏面,和人談話時也在自己裏面,結果主一點也不能作甚麼。我們必須反自己,反自己纔能把我們這個人給人,並且給的是乾淨的人。我們一反自己,我們就乾淨了。我們若不反自己,全身就會帶著細菌。結果,我們雖然把自己給了人,但給出去的卻是個不乾淨的舊人。我們若仔細讀過福音書,就會看見主耶穌是個反著自己在作工的人;讀過行傳和書信,也會看見許多聖徒,特別是保羅,也是這樣一個人。他們一作起工來,全數都反自己。因此,他們能把自己給出去,成為別人的供應;他們的工作也能有真實的果效。
五十多年前,有位佈道家宋尚節,傳福音很有能力。一九三三年,他到我們家鄉去佈道。有次聚會,大家都坐著等聚會開始,突然他進來了,邊走邊唱著:『打倒罪惡,打倒罪惡,除魔鬼,除魔鬼。』那時正是國民軍北伐的時候,軍中在唱『打倒列強,打倒列強,除軍閥,除軍閥』,他卻把那個調拿來,然後換個辭就唱起來了。這不打緊,他乃是人還沒有進來,在門口就開始唱了。他這一唱,人也都跟著進來,一波一波的跟著唱,結果全場都唱得很釋放。等到他到臺上去講道時,就很容易了。我們去成全家聚會時,從家裏就要開始唱詩,帶著歡樂的靈,到聚會中繼續唱。這樣,我們所去的那一家,全家必定活而盡功用。這就是我所說的把自己給人。
我們都有這樣的經歷,我們天然人原都不喜歡讀經,不願意和主交通;現在我們卻都是個反自己的人,我們不僅喜歡和主交通,又願意讀經、禱告、唱詩、讚美、釋放靈。這是因為主在我們裏面,使我們願意反自己。我們若都這樣反自己,無論我們到那個家去,都能成全他們。我們是甚麼樣的人,我們所成全的人就會是甚麼樣的人。我們一次又一次去看望那些家,成全那些家,至終他們自然會說我們所說的,會作我們所作的。這就是成全家聚會。
我們每一次去家聚會時,都必須有一個確定的目標,就是要將真理、生命供應人。在家聚會中,一面我們要鼓勵新人發問題,一面我們也不要太盼望去解決他們的問題。這不是說不要解決,乃是說不要太盼望去解決。我們應當知道,能叫人實在得益處的,乃是主自己。主在那裏?主一面是在祂的生命裏,一面是在祂的真理裏。我們每一次去成全家聚會,都得有確定的目標,把一個確定的、屬靈的真理給人,把生命供應人。然而,我們作的時候,不能不就著他們,也不能太就著他們。不就著他們,會把他們扼殺了;若是就著他們,其間必須有一定的尺度。這是我們要拿捏的度數,在這個度數內,將生命、真理確定的供應給他們。
譬如這次我們去,負擔是要帶領他們在擘餅的事上有認識,叫他們作個愛主、羨慕主、渴慕主的人。這是一個目的,是我們要帶領他們在生命上有一個轉機,要讓他們看見,擘餅不是因為入了教,不是因為要守一個宗教儀式,擘餅乃是要領他們在生命上有一個轉機,要他們作個愛主、羨慕主的人。若是一次聚會,豫計是四十分鐘,很可能過了二十五分鐘,他們還在問東問西,這也沒有關係,因為他們都還是屬靈的孩子,只是我們自己要把舵把牢,在剩下的末了十五分鐘裏,一定要把我們這次帶來的負擔,一針注射到他們裏面去。很可能他們的問題還沒有解決,甚至也還沒有答完,那都是其次,因為我們來不是為答覆、解決他們的問題,乃是要將擘餅的真理注射到他們裏面。這樣,他們必定能在擘餅的事上得幫助,在真理上蒙到光照,在生命上得著供應。一年五十二週,若是我們週週都這樣作,長期下來,就會有很多生命的供應、真理的光照,作到他們裏面去。不超過一年,我們就會看見,他們在生命上有轉機,在真理上有長進,對於主,對於屬靈的事,都有認識。
我們成全家聚會必須帶著一個負擔、一個遠景,不然,我們就只是在維持一個聚會,並沒有多大的意義。如同作教員的,每堂課都要教學生一些確定的事物,而不是這樣也可以,那樣也可以,隨便都可以;否則,學生必定不會有甚麼長足的進步。
在關乎真理、生命的供應方面,因著我們中間的真理豐富,生命的供應也很廣泛普及,所以材料並不欠缺。故此,我們更當按部就班去成全家聚會,如同我們照顧自己的孩子,必定會考慮今天給他們喫甚麼,是喫肉、是喫魚、還是喫青菜,或者三樣都需要,這都需要有考量的。
我們每逢參加家聚會時,都要把我們的刊物帶去。譬如,現在有一萬五千人是新受浸的,我們若要去照顧每個家,可能沒有那麼多人力;所以我們應當出一分小小的刊物,一個月一期,按月寄給他們。這些刊物能和他們取得聯絡,裏面有一點通訊,有一點生命的供應,還有些真理的開啟,以及福音的談話等。若是召會裏有甚麼行動,也可隨時在這分刊物中告知,與他們保持聯繫;相信這刊物對他們會是一個大的幫助。然而,這必須我們眾人有彀多的禱告。
因著許多新受浸的人都是知識分子,他們休閒的時候,會喜歡閱讀一些書報,若能給他們一些閱讀刊物,放在家裏,就能開卷有益。無論那一張、那一頁,他們只要看了都能獲益,甚至他們家人看了也能得益處。今天在這個世界上,無論作甚麼,都得靠文字宣傳;文字宣傳這媒介實在是個大的力量,我們必須善用,以供應實際的需要。
李常受弟兄於主後一九八七年三月五日講於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