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一章九節,三章十五節,以弗所書二章二十二節。
希伯來一章九節論到子,說,『神,就是你的神,用歡樂的油膏你,勝過膏你的同夥。』在希臘文裏,譯為『同夥』的這辭,與三章一節、六章四節譯為『有分於』,及十二章八節譯為『共受』者為同一個辭。在這三處,其意義是我們同有屬天的呼召、聖靈和管教;因此,我們將這辭譯為『有分於』、『共受』。在一章九節和三章十五節裏,其意義是我們與基督同享;所以譯為『同夥』。一章九節指明,我們信徒是基督的同夥,與祂同享神豐厚的施膏。(林後一21,詩一三三2。)
我們與基督同夥,是在神永遠的定旨或計畫裏,這是要成就神的願望,得著祂自己的團體彰顯。神要完成祂永遠的計畫,就在已過的永遠裏指派並膏了祂的兒子。(參路二11。)此後在基督受浸時,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祂身上,父神就膏了祂。(太三16,參路四18。)這靈就是澆灌出來的神自己。神藉著將祂自己澆灌在子身上而膏了子。這施膏是要完成神永遠的定旨,將祂自己團體的彰顯出來。現今我們都有分於基督的受膏,並有分於神永遠的定旨,要彰顯祂自己。我們在這兩件事上,是基督的同夥。我們作基督的同夥,目標乃是在這地上、在人類中間,作神團體的彰顯。
我們自己無法完成神的定旨。我們為著神的定旨所作的,無論是甚麼,都必須藉著那靈,就是澆灌在子身上的神自己。作父具體化身的子,乃是賜生命的靈,今日就在我們靈裏。(林前十五45下,羅八16,提後四22。)罪、肉體、己、世界和基督教這個宗教,都在作工要銷滅得救之人的靈。只要仇敵撒但能銷滅我們的靈,我們在作基督同夥的事上就了了。作基督的同夥,端賴我們在靈裏受膏,好完成神永遠的定旨。最得罪神的事就是銷滅我們的靈,這靈有賜生命的靈內住其中,為要完成神永遠的計畫。因此,我們必須跟隨基督作我們的真約書亞和迦勒,一路爭戰勝過所有銷滅靈的事物,好使我們可以進入我們的靈,就是由迦南美地所豫表的。(民十四6~9,24,29~30。)
神渴望得著迦南地的原因,主要不是讓祂的百姓能有一個居住的地方,而是要使神自己能得著一個建造在那地的居所,聖殿。從以色列人出埃及,直到他們征服異族,得著美地,建立聖殿為止,他們一直都在爭戰。今日我們仍在一路爭戰,勝過諸多反對的因素,好在我們的靈裏得著基督而建造神的居所。神的居所今日就在我們的靈裏。(弗二22。)神在我們靈裏的居所是為著神的彰顯。神是在祂的住處,就是我們重生且調和的靈裏,彰顯祂自己。神彰顯於我們的靈裏,這靈就是祂今日的住處。
耶穌,就是我們救恩的創始者、首領並先鋒,(來二10,)已經開了路並一路爭戰過,祂也將自己分授到我們靈裏。(提後四22。)但我們仍需要一路爭戰以勝過一切銷滅並壓制我們靈的事物。我們這人由基督內住的靈乃是迦南美地。銷滅並壓制我們的靈就是驅逐我們遠離美地。古時當神的子民被趕離美地時,神就不可能在地上得著彰顯。今日也是一樣。只要我們這些神所救贖的人遠離我們的靈,神就不可能得著祂的彰顯。
我們是基督的同夥,有分於祂的受膏以完成神永遠的定旨,為使神在召會中得著團體的彰顯。這要求我們跟隨耶穌,單單顧到我們的靈,並一路爭戰勝過所有銷滅靈的因素。我們這樣行,就會跟隨祂進入美地,在那地就有立場可建造神的住處。如此神就能得著團體的彰顯,在我們中間完成祂的定旨。這是神永遠經綸的目標,我們在這經綸中作基督的同夥。這事全然與我們的靈有關。我們作基督的同夥,都必須爭戰到底,直到我們團體的進入我們的靈。每當我們來在一起,不僅是來聚一場會而已;我們乃是要一路爭戰到靈裏,在靈裏為神的居所取得立場,好完成祂永遠的定旨。
希伯來四章九節告訴我們,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十一節鼓勵我們要進入那安息。在那之後,十二節立即說到魂與靈的分開。這話是寫給搖擺、猶疑不定的希伯來信徒,為要鼓勵他們進入靈裏,(十19,)就是他們能找著安息的地方。我們的靈作為迦南美地,乃是神能在此建造祂居所的安息之處。我們不該在魂裏並在我們的靈以外,以習慣性、宗教式的方法來在一起。每當我們來在一起,都必須一路爭戰並除滅所有的『迦南人』。這樣,召會生活就會在我們中間出現。我們來在一起,靈需要豫備好、敞開並完全被內住的靈得著。如此,神的家就會從我們而出,作神在我們中間團體的彰顯。我們都必須爭戰,朝這個目標往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