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十四章十六至二十節、二十三節、二十六節,這幾處經節看似淺顯,卻蘊涵了極為重要的真理,對神聖三一的三者,父、子、靈,有非常清楚的啟示;給我們看見,神聖三一的三者是不能分開,並且是互相內在的。
十節主說,『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這指明祂與父是互相內住的。但到了十六節上半祂卻說,『我要求父,祂必賜給你們另一位保惠師。』好像祂是一位,父又是一位。這就令人有點不解。祂在父裏面,父在祂裏面;然後祂又要去求父,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怎麼個求法?是子在父裏面去求父,還是父在子裏面,然後子求父?這的確很難解釋,也實在不容易理解。子怎麼能求一位,這一位是在祂裏面,而祂又在這一位裏面?子與父二者已經調和為一了,怎麼子又求父呢?從這裏我們就看見,子與父是二而一,一而二的。
在十六節下半主接著說,『祂必賜給你們另一位保惠師。』既有另一位保惠師,表明那時與門徒同在的主自己,乃是第一位保惠師。這樣,是不是就有兩位保惠師?十七節說,這另一位保惠師『就是實際的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祂,也不認識祂;你們卻認識祂,因祂與你們同住,且要在你們裏面』。『祂』是另一位保惠師,說話的主是第一位保惠師;要與門徒同住,也要在他們裏面的,乃是『祂』—另一位保惠師。但是十八節接著說,『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正往你們這裏來。』試問:主說祂必到門徒這裏來,是甚麼『來』?是指將來祂的再來麼?如果是指將來祂的再來,祂就是把他們撇下為孤兒了,怎麼祂又說,祂不撇下他們為孤兒,祂正往他們這裏來?到底這個『來』是指甚麼來?
在十四章開頭,主耶穌告訴門徒:『我去是為你們豫備地方。』這個『去』乃是去受死。所以門徒聽見,就都難過起來。正因為他們難過,所以主纔說些話安慰他們。主在十八節的意思是:『你們不要難過,因為我去了就來。我若去了不來,豈不是把你們撇下為孤兒了;但我不會撇下你們為孤兒,我正往你們這裏來。』許多基督教教師都認為,十八節的『來』是指著主要再來說的;那至少是祂『去』了之後二千年的事,直到現在祂都還沒來,還要再等。照這個說法,主耶穌是把信入祂的人撇下為孤兒了。這和主的意思不合。
到了十九節上半,主就解釋說,『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我。』這『不多的時候』表明不會是二千年後,所以不是指主的再來說的。『世人不再看見我,』含示祂要變得不能看見了,要改變形像了。現在祂是人能看見的,無論是信祂的、不信祂的,贊成祂的、反對祂的,都能看見祂;但還有不多的時候,祂要改變形狀,變得不能被世人看見。然而十九節下半說,『你們卻看見我,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這很奇妙。為甚麼世人不再看見祂,信入祂的人卻看得見?因為祂活著,所有信入祂的人也要活著。
『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這話的意思是,主和我們一同活,我們也和主一同活。從新約的啟示,我們能看見,『我活著』是指主活在我們裏面;『你們也要活著』是指我們活在主裏面。這就是保羅所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二20。)今天基督活著,乃是活在我們裏面;我們活著,也是在祂裏面活著。世人不再看見祂,我們卻能看見祂,因為祂和我們同活,並且祂活在我們裏面,我們也活在祂裏面。雖然在身外人看不見祂,但我們在裏面卻能看見祂。
約翰十四章十九節含示主的來,乃是在復活裏來。祂若不在復活裏來,怎能活在我們裏面?不僅如此,主的『去』是去受死。祂既然去受死了,怎麼又活著?這就證明十九節的話含示復活。不錯,祂『去』是去死,但是祂復活了,所以祂能『來』。所以,我們知道,祂的『來』乃是指祂在復活裏來。
據此,主所說『不多的時候』,算起來不到三天。祂說過這話之後,就被出賣、被捉拿、並且受審問;接著當天就被釘了十字架,六小時後斷氣。那時一天將近結束,所以也算一天;然後祂又在墳墓裏待了約二十四小時多,到第三日一大清早祂就復活了。所以,加上前後幾個小時,祂的『去』大概總共不過三十幾小時。就在復活那天晚上,祂回來了。好像一個要出門的母親,為了讓孩子們安心,就告訴他們,她不會撇下他們為孤兒,只是出去打個轉兒就回來了。同樣的,我們的主也只是『去』打個轉兒,就回來了;這個轉不過三十幾小時。
按照猶太人的曆法,一天的開始是從晚上六時算起,一直到隔日晚上六時。主耶穌對門徒說約翰十四至十六章的話,是在逾越節當天晚上;之後就是深夜,祂接著到客西馬尼園去。在客西馬尼園,祂被出賣、捉拿,然後連夜被帶到大祭司那裏受審問。審問之後,祂又被送到彼拉多那裏,那時已是清早。(十八28。)彼拉多聽見主耶穌是加利利人,屬希律所管轄,就把祂送到希律那裏,那時希律正在耶路撒冷;但希律審問時,主耶穌甚麼也不回答,結果希律又把祂送回給彼拉多。(路二三6~12。)彼拉多審問主耶穌,直到上午九點,就送祂去釘了十字架。(可十五25。)祂在十字架上六小時,到下午三時,就斷氣了。到了黃昏,就有亞利馬太的約瑟來埋葬祂。這就到了傍晚,這是第一天。
第二天是安息日,(路二三56,)主也安息了。祂在墳墓裏停留了不到二夜,到第三日,也就是主日的清早,天還黑的時候,祂已經復活了。(約二十1。)所以三天是猶太人一般的算法,正確的說法,主『去』就是第一天的豫備日(即逾越節—太二六19,約十九14)末三個小時,加上第二天的安息日,然後第三天是主日,天還黑的時候,祂就復活了,當天晚上,祂就『來』了。所以從祂的『去』到祂的『來』,不過是很短的時間。所以,祂纔說,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祂;祭司看不見,經學家看不見,法利賽人看不見;但是門徒卻要看見祂。因為祂藉著死與復活,已經成了賜生命的靈,把祂自己吹到門徒裏面。(二十22。)
主耶穌復活那晚到門徒那裏,將祂所應許的靈,也就是祂自己的實際,吹進門徒裏面。所以在十四章二十節主說,『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我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這裏的『到那日』就是到主復活那日;『知道』就是領略、經歷、賞識。當主對門徒說話時,對於祂把自己分賜到他們裏面,使他們能在祂裏面,這件事尚未成就,所以他們還不知道;主最多只能讓他們知道,祂在父裏面,父在祂裏面。然而『到那日』,就是再過三十幾小時,到主復活那日,門徒就知道不僅主在父裏面,並且因著主把自己吹進門徒裏面,所以主也在門徒裏面;(二十22;)結果,門徒也在主裏面了。『到那日,』這一切就都成為事實,他們就『知道』,也就是領略、經歷、並賞識主是在父裏面,他們是在主裏面,主也在他們裏面。
十四章十七節末了主說,實際的靈來了,要與門徒同住,且要在他們裏面。到了二十節主又說,門徒在祂裏面,祂也在門徒裏面。十七節說過實際的靈在門徒裏面;二十節又說,主在門徒裏面。那麼『實際的靈』和『主』是不是兩位?住在我們裏面的難道是兩位?在我們的經歷裏,我們都能見證,住在我們裏面的只有一位。若是這樣,到底是那一位住在我們裏面?
父也罷,子也罷,靈也罷,就我們人有限的心思來說,實在越講越糊塗。我們只能說,我們知道這幾節是講到父、子、靈,但就我們所知道的,我們仍是不知道;說不知道,我們好像又知道。到底父、子、靈是幾位,實在很難說。若說三位,這幾節就很難解釋;若說不是三位,也同樣很難明白。因著神聖三一的奧祕實在不容易領略,所以神學上採用一個說法,說這位是父、子、靈的獨一之神乃是三一神。祂是三,又是一;祂乃是三一。
主在二十三節上半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為甚麼主不說,人若愛祂,祂也必愛這人,卻說,人若愛祂,祂的父也必愛這人?怎麼人愛子,卻把父愛出來了?這是甚麼樣的一個愛的關係?不僅如此,二十三節下半主接著說,『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同他安排住處。』這裏又出來了『我們』,指明父與子又變成在一起了。這到底怎麼回事?簡單的說,就是人愛子,而這位子在父裏面,父也在子裏面;因此,如果主說,『人若愛我,我也必愛他,』就沒有啟示出『子與父原是一』的事實。所以主纔說,『人若愛我,…我父也必愛他。』這就證明,你愛子,就愛了父,因為父在子裏面;同時因著子也在父裏面,結果那個愛的反應不僅是子愛你,連父也愛你。父愛你,也就是子在父裏面愛你,父也在子裏面愛你。因此,你愛子,脫不了父;你愛子,就把父愛出來了;父就來反應,也來愛你;父一愛你,又把子帶來了。所以主說『我們』,指明父與子都來了;祂們來,與你一同安排住處。
二十六節是更難懂的一節;在這一節主說,『但保惠師,就是父在我的名裏所要差來的聖靈,祂要將一切的事教導你們。』這裏說到父在子的名裏,把靈差來。這樣一來,靈也在子的名裏。再者,父在子的名裏差遣,到底是父差遣還是子差遣。比方你在張弟兄的名裏,到銀行提款。當行員喊張弟兄的名時,你就應聲上前。這時你是林弟兄也罷,是王弟兄也罷,行員都不管,他只管那個『名』—張弟兄。所以你只要把張弟兄的印章、存摺交給行員,就能在張弟兄的名裏提錢。從這一面看,這時你和張弟兄乃是一。同樣,父在子的名裏差靈來,意思就是父與子乃是一,二者是無法分的。
不僅如此,等到靈來了,祂又帶著父來。(參十五26註1。)換句話說,這位靈帶著那位差祂來者一同來。差靈來的是父,父又在子裏面。因此,受差而來的靈把父帶來,父又在子裏面,所以把子也帶來了。結果靈來是帶著父與子同來,也就是父、子、靈三者都來了。
為著幫助我們領會這一節,我們需要再讀十四章二十六節和十五章二十六節。十五章二十六節主說,『但我要從父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實際的靈。』十四章二十六節清清楚楚說,是父差靈來;十五章二十六節卻說,子要從父差保惠師來。這意思是,子和父都是差遣者,受差而來的乃是靈;但這位靈是從父出來的。這裏的『從』字,原文意『從…同…』。(見一14註6。)實際的靈為子從父所差,不僅從父而來,且同父而來。父是源頭;這靈從源頭而來,但沒有離開源頭,乃是帶著源頭同來。這靈為子所差,且與父同來,要為子作見證。所以,祂為子所作的見證,乃是三一的。這就是說,靈來的時候,把父帶來了,也把子帶來了;所以來的這一位就是三一神。
約翰福音實在是一卷令人愛不釋手,也是極其奧祕的書。特別是十四章裏,論到神聖三一之奧祕的這一段真理,實在不容易解釋。
父、子、靈三一神這麼大費周章,到底是為甚麼?就是為著讓靈能進到我們裏面來。如果三一神沒有父、子、靈的講究,祂就無法臨到我們,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這個三一的故事,三一的講究,完全是為了讓神能進到我們這些祂所揀選的人裏面。
許多基督徒根本沒有看見,聖經中這神聖三一的真理。神為甚麼必須是三一的?這並不是說神要有三位,來得你我的敬拜。祂所以是三一,乃是為要把祂自己作到我們裏面。比方麥穗要進到我們裏面,必須先經過一個過程。當然,我們可以學主耶穌的那些門徒,到麥田裏去掐生的喫,(太十二1,)但那不是個正確的喫法。正確的喫法不是喫麥穗,因為那還沒有經過過程。我們乃是喫那經過過程的麥穗。麥穗要經過甚麼過程?首先,要有麥種種到土裏長出麥穗,然後穗要磨成粉,作成饅頭或麵條,纔能被我們接受進來。原來是麥穗,為著成為我們的食物,就要磨成粉,然後作成饅頭或麵條。因此,無論是饅頭或麵條,都是麵粉作的,而麵粉是從麥穗來的。並不是說有了饅頭,麵粉就沒有了,也不是說有了麵粉,麥穗就沒有了。乃是麥穗經過了過程,成為麵粉,作成麵條,為的是要能進到我們裏面。
由此我們看見,父、子、靈,乃是一位神,是一位三一的神,為著成為我們的食物。這不是人的話,乃是聖經的話。約翰六章說到,有一個孩童帶著五個大麥餅,到耶穌與群眾聚集的地方;結果這五個大麥餅就進到了那五千個喫的人裏面。然後,主就說,『我就是生命的糧。』(35。)這意思是,那些大麥餅就象徵主自己。到了十二章主又說,祂是一粒麥子。(24。)祂是麥子,祂也是餅;在麥子成為餅之前,必須磨成粉。這就是說,祂是麥子,祂也是麥粉,祂更是麥餅,為著給我們喫。所以,這並不是說,祂是麥子,就不是餅;也不是說,祂是餅,就不是麥子了。
喫主、喝主、享受主,乃是聖經中一項非常基本的真理。主耶穌在設立晚餐時,拿過餅來,說,『你們拿著喫,這是我的身體。』(太二六26。)又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路二二19。)主的身體就是祂自己。這意思是,那塊餅就表徵祂自己;祂要到十字架上去,把祂的身體捨了,好給我們喫。現在祂還沒有去,但再過不多久,到天亮的時候,祂就要『去』。因此,祂把這個餅遞給門徒,說,這是祂的身體,要他們喫;意思就是要他們喫祂自己。
然而,今天許多基督徒,把『擘餅』這項真理弄到一個地步,成了一個宗教儀式。天主教稱為『彌撒』(Mass),更正教稱為『聖餐』(Holy Communion)。他們不領會擘餅真正的屬靈意義,乃是指這位成為神具體彰顯的耶穌,就是這塊餅;祂原來是麥種,磨成了粉,再經過一些手續、過程,就成為餅,為的是讓我們喫。今天我們信主耶穌,就是喫祂。我們所信的一位,乃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我們所喫的,乃是經過過程的麥子。經過過程的麥子就是這個餅;而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就是那靈。
今天,基督是靈這個真理,是再清楚不過了,但我恐怕你們仍是一知半解。請你們記得,神的經綸、神的分賜、神與我們聯合、一個團體的彰顯,都包括在這個真理裏。以擘餅聚會的餅來說,我們都清楚那是麥子磨成麥粉,麥粉再作成餅,然後給我們喫。基督,這位三一神,說祂自己就是這塊生命的餅,為著給我們喫。我們分受這一個餅,指明我們都有分於基督,結果就使我們都合而為一,成為祂的一個身體。所以聖經告訴我們,我們眾人雖多,因著喫祂,就成了一個餅;(林前十17;)這餅就是基督的身體,召會,也就是祂一個團體的彰顯。
所以,在這神聖三一的故事、講究裏,我們看見神的經綸,也看見神的分賜,看見神與我們聯合;至終,還要看見我們眾人成了一個餅,彰顯是三一神具體表現的基督。這餅原來是個人的基督,現在這餅成了團體的基督。基督是三一神的具體表現,是神的豐滿;我們眾人乃是三一神這豐滿的彰顯。祂是一個表現,豐滿,我們是一個彰顯。
麥穗磨成麥粉,麥粉作成了餅;這餅乃是基督那個人的餅,給我們喫到裏面,就把我們構成了一個團體的餅。人所喫的,自然成為他所是的。我們喫的是餅,我們自然就變成了餅。所以保羅說,我們人數雖多,仍是一個身體,一個餅。我們乃是一個團體的大餅,其中的成分和基督那個人的餅,一式一樣。我們這團體的餅不過是祂那個人的餅的擴大,成分並沒有改變;那成分一點不差就是基督自己。
我們再進一步研究,基督自己的成分是甚麼?就是父神聖性情的一切所是,加上祂經過過程所得著的一切成分。換言之,基督裏面有神的成分,也有人的成分。當祂來經過過程時,不僅帶著這神、人的成分,並且還加上許多其他的成分。祂是神來成為肉體,這個成為肉體也是一個成分。祂經過了三十三年半的為人生活,這也是一個成分。等祂上到十字架受死時,又加上釘死和死的功效的成分。當祂從死裏復活時,再加上了復活和復活大能的成分。祂所經過的,乃是一個相當的過程,就如一粒麥子落在地裏死了,然後發芽、長大,至終結出子粒,為著磨成粉,作成餅,成為我們的享受。
可見,基督自己就包括了神的成分、人的成分、成為肉體的成分、經過人生的成分、死的成分、復活的成分。不僅如此,祂還升天,有了升天的成分。升天之後,祂得了榮耀;在這個升天得榮耀裏,祂得了冠冕、王位、王權等;這些成分都加在這一位包羅萬有之神的基督裏。所以基督不僅是三一神,更是經過種種過程的三一神;今天我們所信的,就是這樣的一位;我們所喫、所享受的,也是這樣的一位。祂不僅是叫人得永遠生命,有永生盼望的救主,祂更是經過種種過程的三一神。你我所信的耶穌,乃是這樣的一位。祂太奧祕、太奇妙、太豐富、也太包羅了!
聖經教導我們,主耶穌受死,我們也在祂裏面死了;祂葬,我們也在祂裏面葬了;祂復活,我們也在祂裏面復活了;祂升天,我們也在祂裏面升天了。這四件大事,同死、同葬、同復活、同升天,實在是好得無比。然而,這四件事如何在我們身上成為實際呢?惟一的路就是,我們與祂同死、同葬、同復活、同升天的這一位,成為靈,進到我們裏面,結果祂與我、我與祂就聯結、聯合了。原來只是祂死了、葬了、復活了、升天了,和我一點關係也沒有;然而等到祂成為靈,進到我裏面來,就使祂所經過的一切都成了我的,我也就變成祂了;這一切就都和我發生了關係。
這不僅是個聯合,更是合為一,成為一個。我們與基督不僅是『合一』,更是『一』;基督和我就是這樣的一。祂成為靈進到我裏面之前,祂是祂,我是我;但祂一成為靈進到我裏面,祂和我就是一了。既然是一,祂的死就是我的死,祂的葬就是我的葬,祂的復活就是我的復活,祂的升天也就成了我的升天。我們是真正的同死、同葬、同復活、同升天。在我們信主耶穌那天,就在我們求告祂的那一剎那,這一位是靈的基督,就進到我們裏面來,祂與我們、我們與祂就成了一個。結果,我們就與祂同死、同葬、同復活、同升天了。
基督教歷史上有一派,內裏生命派,對這一點看得很清楚。然而主在這方面,給了我們更進一步的開啟,使我們看見,我們不僅與祂同死、同葬、同復活、同升天,更是與祂一同經過過程,凡祂所是、所經過的,都成為我們的。祂在永遠裏是神,經過成肉體、過人生、死而復活,並且升天、登寶座,得著榮耀、冠冕、王位、王權、國度等。我們乃是與這樣的一位是一。內裏生命派將同死、同葬、同復活、同升天傳給我們;今天在主的恢復裏,我們不僅講同死、同葬、同復活、同升天,並且講我們所接受、得著、並與祂成為一的,乃是那經過種種過程的三一神。
約翰十四章十六至二十節、二十三節、二十六節,加上十五章二十六節,一共是八節聖經。我們不能輕看這八節;這八節就是論到三一神經過種種過程,進到我們裏面,與我們成為一;乃是『祂成為我,我成為祂』這神聖啟示的基礎。這就包括了神的經綸、神的分賜、神與我們聯合、神的團體彰顯。今天如果有人問你是誰,你應該說,『我是的太多了,我是的太大了,我是的太奧祕、太廣泛了;我所是的有多少我都不知道。我乃是經過種種過程之三一神的彰顯。』或許連說『彰顯』都不彀,都不足以表達;實際上,我們就是那位真實的本身。
李常受弟兄於主後一九八六年四月一日講於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