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篇 亞伯拉罕的經歷—與神交通(三)獻上從神所得的,以及停下自己受神引導

在亞伯拉罕與神交通的經歷中,至少有八件事是我們需要注意的。前一篇信息,我們題過了頭五件。本篇信息,我們要繼續說到後三件。

趕走自己所作的

當以撒剛生下來時,大家都歡笑,因為『以撒』的意思就是喜笑,或他必喜笑。(創二一3,6。)等到以撒漸漸長大,剛斷了奶,神就來對亞伯拉罕說,把以實瑪利趕出去。(8~12。)對亞伯拉罕來說,這實在是個難題。然而這事給我們看見,能把自己所作的趕走,也是在與神交通裏的經歷。亞伯拉罕真正得著神的成全,是在交通裏得著的;他真正把自己所作的趕走,也是在交通裏作的。得著神的啟示,明白神的旨意,如何是在交通裏得到的,代求也是在交通裏經歷的;最厲害的受對付和垮臺,也是在交通裏經歷的。所以,得著神旨意的成全,如何必須是在交通裏,把自己肉體所結的果子剷除,把以實瑪利趕走,也必須是在交通裏。

你憑自己所作出來的東西,憑著肉體所結的果子,雖然你早覺察應該去掉,但是你捨不得,你還沒有把它趕走,仍讓它留著。到了你與神交通時,神就給你命令,要你趕走它。這時你雖然憂愁,雖然捨不得,但是神供應你能力,叫你能趕走已往所不能趕走的,就是憑肉體所生的兒子。到這時,你只能留下以撒,只能有恩典的果子,不能有肉體的果子。換句話說,去掉肉體以後,只剩下恩典了。凡自己所作的統統除去,趕走了,結果只剩下神恩典所作的。現在亞伯拉罕家裏沒有以實瑪利了,只剩下以撒。肉體的果子一旦趕走了,剩下來的完全是聖靈的果子。

獻上從神所得的

這時亞伯拉罕的光景是相當好了。然而,神滿足了麼?從表面看,神的應許成全了,以撒生下來了,以實瑪利趕走了,但神又來對亞伯拉罕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二二2。)哦,這真是晴天霹靂,這是何等厲害的對付。自己所作的已經趕走了,從神所得的如今還要獻上;這是何等殘忍的剝奪。

我們許多人都有這樣的經歷,往往把以實瑪利趕走之後,就寶貴以撒。我們以為這不是我們憑肉體作的,是神的恩典作的,是神所賜給我們的,因此我們要據為己有。就在這時候,神常試驗我們,向我們說,『你到底要神呢,還是要神的恩典?你是要神的自己,還是要神的工作?你是要神,還是要神所給的?』請記得,以撒並不代表神自己,以撒頂多只代表神的工作,代表恩典所結的果子。有些為主作工的人,認識憑肉體所作的是以實瑪利之後,靠著神的恩典,把以實瑪利趕走了。然而,他們往往因此過分看重恩典的果子,甚至到一個地步,看重恩典過於賜恩的神,看重工作過於工作的主。雖然恩典果子的本身是出乎神的,是神給的,但在他們身上,這些成了霸佔和難處,代替了神自己的地位。

或許亞伯拉罕也是愛以撒過於愛神;縱然以撒是出於神恩典的工作,但神不允許任何事物,代替了神自己。所以,即使是神所給的,也得再獻給神,放在祭壇上,並且要自己下手,將其置於死地。這意思是,在我們蒙召的人身上,除了神之外,甚麼都不可以有地位。不僅我們所有的,就是以利以謝所代表的,要擺在一邊;我們所作的,就是以實瑪利所代表的,要趕出去;即使是從神所生的以撒,也不可成為神的代替。

許多人就在這裏發生難處,他們說,『這不是神的工作麼?這不是神要我設立的召會麼?我怎麼能放棄呢!』他們沒有想到,這一個工作在他們身上,竟然代替了神。人常寶貝工作過於寶貝神,愛工作過於愛神。人常只顧到工作,以致忽略了和神的交通。請記得,你所注意的工作,也許就是你的以撒,神還得來對付。光趕走以實瑪利還不彀,還必須獻上以撒纔可以。亞伯拉罕必須走三天的路程,歷經許多的艱難,纔走到山上。(3~4。)到了山上以後,他還要築祭壇,末了還要自己下手,殺死神所賜的兒子。當神的恩典在我們身上作工,使我們有一點寶貝的經歷,結果這個經歷卻代替了神,所以神只好出來對付。在這個對付裏,我們要出代價,走三天的路程,爬高山,還要把寶貴的以撒,就是神所給我們的屬靈經歷,所學的生命功課,都擺在死地。

雖然神的工作和恩典都是出於神的,但這些還不是神自己;這些在我們身上不能代替神,不能有地位,都得擺在祭壇上。因為神是忌邪的神,(出二十5,)神只容讓祂自己在我們身上有地位。不要說我們從世界所帶來的東西,以及我們自己所作的,我們憑自己的能力所生的,不能代替神,即使是神自己所作的,憑著神的能力所生的,神自己交在我們手裏的,神說還得獻給祂。這就是亞伯拉罕在與神交通裏所學的功課。神實在是厲害的神。亞伯拉罕剛把以實瑪利趕走,現在又要交出以撒。神常常是這樣對付人。這裏有一個次序,亞伯拉罕剛得著一個寶貝,神就要他把從前的那一個趕走;等他把那一個趕走了,這一個寶貝還得獻上。

惟有在交通裏,人纔能答應神這樣的要求。在交通裏能得著啟示,在交通裏能代求,能顯出自己的本相和原樣,能有完全的對付和破碎,能得著成全。不只如此,在交通裏能剷除肉體,並且能把從神所得著,神恩典的結果再交給神。這都是在交通裏所學的功課。

關於亞伯拉罕獻以撒,有兩個特點。第一個特點,是亞伯拉罕沒有考慮;因為他學會了認識恩典的功課。希伯來書告訴我們,他信以撒會復活。(十一19。)因為神曾告訴他說,『從以撒生的,纔要稱為你的後裔。』(18,創二一12。)那時以撒還是小孩子,還沒有生出後裔,如果那時就把以撒獻上,豈不是一切都了了?然而,亞伯拉罕在以撒身上實在是學了功課,他懂得甚麼叫作信神的話,甚麼叫作神的恩典。神的恩典和神的話是分不開的。凡是神的話所告訴我們的,都是神的恩典所要為我們完成的;凡神所告訴我們的,都是神的應許。亞伯拉罕知道甚麼叫作恩典,他深信神的應許必定成全,他絕對承認以撒的後裔纔算後裔。現在神叫他把以撒殺死獻上,神必定會叫以撒從死裏復活。所以在獻以撒的事上,亞伯拉罕能絲毫不加考慮。

第二個特點,在獻以撒的事上,撒拉沒有分。在生以撒的事上,撒拉曾經參與在其中;但在獻以撒時,撒拉完全沒有分。創世記二十二章完全沒有題到撒拉,表明當亞伯拉罕獻以撒時,女人沒有出頭,女人隱退了。我們可以想像,這對老夫婦到了晚年,纔生出這麼一個寶貝獨生子。那時以實瑪利已經趕走了,以利以謝更算不得數,羅得也已經逃到深山去了,(十九30,)只剩下亞伯拉罕這對老夫婦和以撒這個小孩。在這樣的情景下,亞伯拉罕獻以撒,沒有和撒拉說一聲,在人情上實在說不過去。然而,二十二章裏沒有撒拉的地位,沒有人的意見攙雜在裏面。神說,要把以撒獻上,亞伯拉罕就獻上了,沒有一點人的意見。

這件事真是奇妙,有那樣一個父親,也有那樣一個兒子。他們走了三天的路程,到了第三日,亞伯拉罕遠遠看見所指定的地方。(4。)那一天以撒背著柴,亞伯拉罕手裏拿著火和刀,父子二人同行。(6。)所以,當他們到達神所指示的山上時,在亞伯拉罕的感覺裏,以撒已經死了三天。他一點都不覺得這是神的試驗,他完全是遵行神所吩咐的去作。

在此我們看見,一個人學了功課,認識了恩典,他就懂得甚麼叫遵行神的旨意。他一旦明白神的旨意,就沒有考慮,也不和親近的人商量。我們一認識恩典,就能絕對的活在神的旨意裏。亞伯拉罕這一次獻以撒,能彀有這一種光景,惟一的原因就是他學會了認識恩典。

許多時候,我們有那麼多的考慮,那麼多的商量,證明我們還不認識恩典。我們若認識神的恩典,明白神的旨意,就能沒有考慮。亞伯拉罕獻以撒時,不只沒有和撒拉商量,甚至也沒有和以撒商量。在一個認識神恩典的人身上,沒有和人商量的餘地。許多弟兄姊妹在事奉神的事上,有太多自己的考慮,也有太多和人的商量。這麼多的考慮、商量,無非證明他們不認識恩典。一個人若真認識恩典,考慮和商量就沒有了。

亞伯拉罕將以撒獻上,果真失去以撒了麼?不,亞伯拉罕得回以撒了。實在說,獻上纔是得著。亞伯拉罕不只得回以撒,神還清清楚楚應許他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指著自己起誓:論福,我必賜福給你;論繁增,我必使你的後裔繁增,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16~17。)亞伯拉罕獻上的是一個,得回的是數不過來的千千萬萬個。每一次的奉獻都是同樣的原則。奉獻不是損失,乃是得著;奉獻越多,得著的也越多,這是定規的。所以就在這裏,亞伯拉罕認識了神是『耶和華以勒』,意即『耶和華必豫備』。(14。)當人真肯答應神的要求,把最寶愛的獻上,他就要看見神的豫備,在復活裏得回他所獻給神的。

亞伯拉罕真是學會了不用自己所有的,不憑自己所作的,不靠自己所能的,只靠神的恩典。即使是神所賜給他的以撒,還不是恩典,還可能變成他所有的。所以神吩咐他獻以撒,他就按照神的吩咐獻上了。到此,亞伯拉罕的生命相當成熟了。他真認識神,除了神,他甚麼都不靠。對他而言,有神就彀了,神作了他的一切。這就是亞伯拉罕所學的功課:一切都在於神,一切都是神作,並不需要他有甚麼,或作甚麼,更不需要他能甚麼。即使是神向他要回神所給的,也不需要他保留甚麼。如果你我認識恩典,你我也能有這樣的經歷。

在此我要作一個見證。一九三七年一月,南京召會請我去帶領聚會。我住在一位負責弟兄家裏,同被接待的還有一位在鎮江事奉的弟兄,他患有肺病。當他聽見我們在南京有聚會,就特地趕來參加。聚會快結束時,他收到電報,通知他妻子病危,就準備返回鎮江。我聽見這件事時,裏面有一個很清楚的感覺,要我送給他十塊錢。那時我身上只有一點錢,是準備回北方的路費。我想回去的路這樣遙遠,需要一大筆路費,現在我只有一點錢,怎能送他十塊錢?我裏面這一盤算,十塊錢就送不出去了。

等他幾乎要上車了,雖然我已經把錢裝在信封裏,卻還是沒有膽量拿出來。這時裏面一陣陣催促,好像在說,『這時候你還不送給他,甚麼時候送給他!』就在這樣掙扎的過程中,主在我裏面問我:『你是準備靠這一筆錢活著麼?』我說,『當然不是。靠這點錢能活多久?我當然是靠你。』主馬上接著說,『如果你是靠我活著,何必保留這一點錢呢!如果你要保留,你就靠這些罷。』我裏面害怕起來,對主說,『我是個事奉你的人,除了靠你,我能靠誰?主阿,我當然靠你。』主在裏面說,『如果你靠我,你要鬆手,把這一筆錢送出去。』然而我就是軟弱,就是不肯放手。主再問我:『你真是靠這一個?』我記得很清楚,那位弟兄從房裏出來,就要上車了。在這千鈞一髮之際,我裏面實在受不了,就快快遞給他,對他說,『弟兄,這一點請你收下。』

錢的確送出去了,但是我裏面沒有快樂,也沒有感謝。心裏的賬算得很清楚,四十塊錢送出了十塊,只剩三十塊。這一晚,我照舊去傳講信息。第二天聚會結束後,我也要動身回北方。那一晚講完信息之後,我回到負責弟兄家,正準備睡覺,那時已是深夜十一點多。負責弟兄叩門,說,『實在對不起,打擾你。剛剛有位姊妹很急的跑來,要我把這一包交給你。』他說完,就走了。我打開一看,裏面全是錢。我一看見那些錢,立刻覺得非常羞恥。我沒有臉面見這些錢,實在覺得無地自容,沒有一點快樂。我把那包錢放在枕頭下,躺下睡覺;但我怎麼也不能入睡,裏面不斷湧上羞恥的感覺,深深責備自己的吝嗇。好像是主在點著我說,『對於一個有病在身的弟兄,又接到妻子病危的電報,要你送給他十塊,竟然像挖你的肉一樣,忍痛纔挖出來。你給這一點如此不痛快,現在我爽爽快快給你一堆,也不必等到你明天上火車纔給你。』我躺在床上越想越羞恥,覺得實在太沒有臉面,直到第二天還是羞羞慚慚。

甚麼叫作認識恩典?認識恩典就是甚麼都在於祂;是祂自己作我的倚靠,是祂自己負我一切的責任。如果我們都認識這一點,就不會斤斤計較自己手裏所有的那一點。當主有所要求的時候,我們不會掙扎著保留。

這就是獻以撒的原則。亞伯拉罕獻以撒,獻得非常痛快,他沒有拖泥帶水。他既沒有考慮,也沒有商量。然而,那一次我雖然獻上了,但我獻得不彀爽快。若不是主在我裏面一直問我:『你就是靠這一點麼?』我真不知我將會如何。那一次,我學了一點功課。

我們一直要學習認識恩典,倚靠恩典。亞伯拉罕所以能獻以撒,是因為他學會了認識恩典。請記得,認識的人就是認識了,不認識的人就是不認識。認識恩典的人,要他再靠自己也不可能。許多人讀到創世記二十二章時,都有一個驚訝的感覺,他們認為亞伯拉罕作了人所不能作的。他竟然在這樣的事上能沒有考慮,沒有思索,沒有商量,毫不猶豫。神要他獻以撒,他就獻上了,獻得那麼乾脆。的確,認識恩典的人就是這樣,毫無難處;所有問題都在於我們是否認識恩典。

恩典絕不是個空洞名詞。那一次財物奉獻的事,我深深知道,那位姊妹實在是神打發來的。我如果扣住那十塊錢,可能神就不打發那位姊妹來。神指給我看:『你如果不靠我,你就靠這個罷。』我還記得當我把錢送出去後,我在心裏禱告說,『歸途的路費明顯是不彀了,神阿,是你要我送出去的。』所以,神就差遣一位姊妹跑那樣遠的路,深夜來送錢。在這事上我經歷了神,這就是恩典。並不是說錢財是恩典,乃是說,凡是自己負責的,都不是恩典。認識恩典的人,在一切事上不用自己所有的,不憑自己所作的,不靠自己所能的。

停下自己受神引導

亞伯拉罕與神交通的經歷,末了一項是受神引導,就是二十四章所記載,亞伯拉罕為他兒子娶妻的故事。這章給我們看見,以撒的婚姻非常特別。在交通裏的亞伯拉罕,真是受神引導。他一點沒有自己的見地、主張,沒有自己的辦法和定規,全數是受神引導。

全本聖經講受神引導最好的一個故事,就是亞伯拉罕為兒子娶妻的事。這件事豫表神差遣聖靈,為基督得著召會。亞伯拉罕豫表父神,老僕人豫表聖靈,以撒豫表基督,利百加豫表召會。聖靈奉神差遣到世上來,就是要為神的兒子尋找新婦。我們所要注意的,乃是當人停下自己的辦法和眼光,放下自己一切的作為和主張時,纔能受神引導,纔能讓神顯出祂的旨意和作為。在此,我們看見亞伯拉罕這蒙召跟隨主的人,在神面前放下了自己一切的作為,全數是受神的引導。

在亞伯拉罕信心生活那一段末了,他為著拯救羅得,出去與列王打仗,那時他還有自己的動作。(創十四14~16。)到了與神交通這一段,他就少有自己的作為。當所多瑪要被毀滅時,不是他出去救羅得,乃是他求神出來拯救羅得。(十八17~33。)特別在亞伯拉罕末後的經歷裏,他自己的作法都停下來了;在凡事上他都是求神作,他自己的能力,自己的辦法,都停下來了。到這一個時候,他實在是認識恩典,並且活在交通裏。

亞伯拉罕為他兒子娶妻,有一個基本的原則,就是停下人的一切。不只亞伯拉罕個人如此,連他的老僕人也是如此。老僕人身上表現出一個最大的特點,就是不用人工,沒有自己的手腕。他實在是停下自己的一切,全數讓神作。許多聖徒在學習受神引導的事上,常常一面尋求神的引導,一面又滿了自己的章程,自己的本事。難怪他們不能得知神的引導。

我們得不著神引導的原因,在於自己沒有停下來。人不肯停下自己,是因不認識恩典,所以還要用自己所有的,憑自己所作的,靠自己所能的。在二十四章,我們看見亞伯拉罕實在成熟,他知道為以撒娶妻的這件事該作,但他沒有一點自己的工作,自己的能力;他甚麼都沒有,全數讓恩典來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