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人第一次的墮落(四)神應付的救法(續)

本篇信息,我們繼續來看神對人第一次墮落應付的救法。

苦治人

神來應付人的墮落,第一是尋找人,第二是審判蛇,第三是給人應許,第四是用苦楚來治人。當神審判了蛇,並且在審判的話中帶出對人的應許之後,神馬上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受苦楚。』(創三16上。)神在這裏對女人的宣判,並沒有死亡或滅亡,只有苦楚。這話在人類中間實在是應驗了;女人從懷孕到生產,以及把孩子養大,都是痛苦的歷程,這一切都是神所安排的。然而,今天女人若活在信、愛、聖別兼自守中,就必藉著生產得救。(提前二15。)

神對女人還有一個特別的安排,就是創世記三章十六節下半神所說的:『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這意思是一面要女人的心完全傾注於丈夫,一面要女人自己受轄於丈夫。這樣,她的心是緊繫於丈夫,她的人是受轄於丈夫,她就不能再像從前那樣心易別傾,人易出頭,而闖大禍。今天女人若能順從這個安排,全心愛丈夫,絕對服丈夫的權柄,這個安排就是女人的拯救和保護。(參提前二11~12。)

神給了女人這個苦楚,神也給男人另一種苦楚,就是終身勞苦,必須汗流滿面纔得餬口。(創三17~19。)在人墮落以前,種地很便當,現在地上長了荊棘和蒺藜,就不容易耕種了。我們這許多人雖不都是種地的,但也要勞苦作工,汗流滿面,直到歸於塵土。這個歸於塵土,就是說到人的身體因著犯罪而有的一個結局。所以,無論對男的還是女的,神都安排苦楚來對待。

試問,苦是壞事,還是好事?我想眾人對此都會搖頭,沒有人願意喫苦。然而苦雖不是好事,卻是神派來的。就像病人喫藥一樣,藥雖苦,卻是醫生派來的。神當初安排苦給我們,一面是為治服我們,一面是為救治我們。人墮落以後,苦一點是好事,安逸了就危險。甚麼人犯罪多呢?安逸的人。人若整天辛辛苦苦,自然顧不得犯罪。人越苦,犯罪越少;越安逸,犯罪越多。

對人而言,有三件事是壞事,也是好事。第一件事是苦,第二件事是睡覺,第三件事是死。一個人無論怎樣壞,也不能壞到一百二十年,因為可能壞到八十歲就裝棺材了。人不僅有大死,還有小死,就是睡覺。墮落的人類,如果都是安安逸逸,從來不睡覺,又不死,那真是不得了,全世界的人都老奸巨猾了。亞當若是不死,活到現在六千歲,那就不得了。然而,作惡的人無論怎樣惡,到有一天終究免不了一死。今天世上有許多惡人,但你不要怕他們惡,因為他們惡到有一天就死了。犯罪作惡就是促壽;人多犯一點罪,多作一點惡,就要死得早一點,快一點。犯罪越多的人,死得越快。

人類幸虧有死,沒有死就不得了。苦,睡,死,都是神的保守。若是人沒有死,這世界不知要敗壞多少倍。苦也是這樣,你若辛辛苦苦照顧你的家庭,在工作上盡職,不遊手好閒,就能免去許多犯罪的機會。若生活是安逸的,你就要多犯許多罪,多作許多惡。不只如此,你每天還得停下來睡覺。打牌的人最不願意睡覺,但是人累到最後還得去睡,這就叫他少打一點牌。今天的世界已是萬惡的世界,若是沒有苦,沒有睡,沒有死,這世代會變成何種可怕的光景?這苦是醫治,是保守,也是拯救。

在二次世界大戰以後,許多歐美女子為著安逸不要生孩子,這是得罪神的事。那些不要生孩子的女子,天天放蕩。對於放蕩的女人,有一個最好的辦法治她,就是連生三個孩子,她就老實了。曾有一個放蕩女子,連父母、師長都對她束手無策,直到有一天她生了兩個孩子,孩子就把她治服了。

千萬不要以為神安排得不好。照著神的安排,女子還得好好有家庭生養,男子還得流汗維持生活。這二者就叫人能彀維持正常的生活,叫墮落的人不至太差。若是苦治服不了,神就叫你打瞌睡。這意思是告訴你:停一停罷,罪犯得彀多了。如果小死還不能治服你,有一天就要裝棺材了;不管你怎樣作惡,總歸要有一死。這就是苦治人。因為有苦,有睡,有死,人類的歷史纔能維持到今天。墮落的人類,若是沒有苦,沒有睡,沒有死,就真是不得了。苦治人實是應付人的墮落,而它的用意,第一是為治服人,第二是為救治人,第三是為保守人。在這個苦治裏,神沒有意思叫人滅亡,乃是要保守人,為人找一條出路,使人得著救贖。

豫期的救贖

人墮落以後,神雖然來尋找人,也把蛇審判了,並給人應許,給人苦治,但是亞當、夏娃還是有罪的,是赤身露體的;所以神還有豫期的救贖,就是殺了羊羔作他們的犧牲。(創三21。)犧牲是無辜、無罪的,為甚麼被殺?聖經給我們看見,那是救贖的代替;犧牲的意思就是代替。亞當、夏娃當時可能已經領會,他們二人犯罪,在神的公義之下是應該被殺,應該受死的。然而神殺了犧牲,要犧牲作他們的代替,替他們流血,他們就不必死了。所以,他們看見犧牲的代替,他們裏面就平安了。這就是神豫先表明,祂為人所豫備的羔羊基督要被殺,來為人成功救贖。

亞當、夏娃雖然不至於死,但他們外面還是赤身露體的,所以神就用羊羔的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上。(21。)穿上皮衣是為遮蓋羞恥;他們二人起初看見自己的羞恥,就用樹葉編裙子遮蓋自己,(7,)意即要靠自己的行為得救,靠自己的功德得救。他們明明得罪神,還要立功立德,靠自己的行為遮藏、掩飾罪過。然而神給他們的救法,卻不是要他們作甚麼。神乃是把犧牲殺了,從犧牲身上剝下皮來,遮蓋他們的羞恥。

亞當穿上羊皮之後,那羊羔和亞當就聯合為一了。他就是那隻羊羔,那隻羊羔就變作亞當。這意思是,那代替者和被代替者聯合為一了。這象徵基督是神贖罪的羔羊,為我們流血,贖罪,並且神把基督賜給我們,使祂作我們的義。所以聖經說,所有得救的人都是披戴基督,把基督穿在身上了。(羅十三14,加三27。)那天亞當穿那皮衣,象徵我們這些有基督的人,乃是穿上基督,與基督這羔羊聯合為一了。

羊羔代替的功效,是根據聯合。若是你和基督不聯合,基督的流血和你就不發生關係。若是亞當和羊羔不聯合,那個流血的功效不會臨到亞當身上。不錯,羊羔流血了,在神面前洗了亞當的罪,但亞當若是不把皮衣穿上,他還是赤身露體的。一直等到亞當穿上皮衣,和羊羔聯合為一,羊羔流血代替所發生的果效,纔能臨到亞當身上。這就是神給亞當完全的救贖,叫亞當有平安。當然,這個救贖是個豫期的救贖,實際的成就要等到基督到世上來時。基督來以先,神乃是藉著這個豫期的救贖,叫人靠此能生存在神面前。

封鎖生命樹的道路

人墮落以後,神雖然給了人豫期的救贖,但實際的救贖還沒有來到,所以神還作了一件事,就是封鎖生命樹的道路。(創三24。)生命樹乃是指明神自己,而人是神為自己造的器皿;神原是要人這器皿揀選生命樹,來盛裝祂自己。然而,神是偉大、智慧的,祂不願意直接強逼著把祂自己裝到人裏面。祂把人造好以後,就把人擺在祂自己這生命樹跟前,給人一個自由的機會選擇。人如果看祂好,喜愛祂,就揀選祂,祂就能因著人的揀選而進到人裏面。可惜,在人還沒有揀選神之先,那個對頭撒但深知人是為甚麼而造的,就來引誘人,先神而作了。神是給人自由的機會,為要彰顯祂的偉大和智慧,所以聽憑人自由選擇。撒但這惡者為要得著人,卻不等人自由選擇,就先引誘人,欺騙人。這樣一來,人這空的器皿裏就有了撒但惡的生命,人就變得不單純而複雜了,人裏面也敗壞了。

試想,人這器皿敗壞了,還能不能盛裝神?不能。在神沒有把人裏面的敗壞清理之先,神不准許人再來摸生命樹。為這緣故,神把人從生命樹跟前趕走了,又把生命樹封鎖起來。生命樹就是神,把生命樹封鎖起來,就是把接觸神自己的路封鎖了。人是神的器皿,是要盛裝神的,但人這器皿先裝了壞的東西,所以神不允許人來接受祂,就把人親近祂的道路封鎖了。

神把生命樹的道路封鎖起來,不僅因為人裏頭已經敗壞了,也是因為人在神面前有了罪案。生命樹指明神,原是擺在受造無罪的人跟前。然而人在神面前既有了罪,就不能接觸神,接觸生命樹。這就是神把通往生命樹的道路封鎖起來的原因。

神是用甚麼來把守、封鎖生命樹的道路呢?人墮落之先,人和神之間沒有把守者。因著人墮落了,神就把人從生命樹跟前趕出去。神首先設立基路伯把守生命樹的道路。(24。)從這時起,人要接觸生命樹,必須得著基路伯的同意。我們仔細讀聖經就知道,神的榮耀是寄託在基路伯身上。(結九3。)基路伯是看守神的榮耀,可以說基路伯就代表神的榮耀。在至聖所裏,約櫃上面的遮罪蓋,乃是由榮耀的基路伯看守著。(參來九5。)所以,神用基路伯封鎖生命樹的道路,就是用祂的榮耀封鎖生命樹的道路。基路伯不准許人接觸生命樹,也就是神的榮耀不准許人接觸生命樹。

為甚麼神的榮耀不准許人接觸生命樹呢?羅馬三章二十三節告訴我們:『眾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這意思是,人犯了罪就搆不上神的榮耀,和神的榮耀不配了。比方,有一天我請客喫飯,我把家裏收拾得乾乾淨淨,把孩子打扮得整齊體面。等到客人都來齊,要喫飯了,有個孩子卻從外面弄得全身都是泥土回來。試問,我能准許他上桌喫飯麼?定規不准,因為他身上的光景,和桌上的光景太不相合。桌上的光景是個榮耀的光景,而他身上是個虧缺榮耀的光景。照樣,神的生命乃是榮耀,神為祂榮耀生命所造的人,當初和神的榮耀是配得來的。自從人墮落,把自己弄得一塌糊塗,人在神的榮耀跟前就有了虧缺,和神的榮耀配不上了。所以,神的榮耀纔把守生命樹的道路,不准許人接近。

第二件把守生命樹道路的乃是火焰。(創三24。)在聖經裏,火焰總是指著神的聖別說的。舊約記載,人在神面前若和神的聖別不合,就有火從神那裏出來,把人燒滅。在利未記十章,拿答和亞比戶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就被燒滅了。(1~2。)所以聖經有句話說,『我們的神乃是烈火。』(來十二29,參申四24。)神的聖別也不准許污穢的人接近祂,接受祂的生命。這就是火焰把守生命樹道路的意義。

第三件把守生命樹道路的就是劍。(創三24。)擊殺用的劍,指明神的公義。每一次神擊殺有罪的人都是根據祂的公義;神是公義的,絕不能把有罪的當作無罪,祂定規要懲罰。這懲罰就是死;劍就是叫人死,而死是從罪來的。然而光有人的罪,若沒有神的公義來定人的罪,可能人還不至於死;所以,死固然是由於人的罪,也是由於神的公義。人有罪,神的公義就來定人死罪。所以劍把守生命樹,也就是神的公義不答應人接觸生命樹。

以上這三件合起來說,就是神的榮耀、聖別和公義把神的生命包圍起來。在出埃及記裏,當以色列人來到西乃山下,他們很有心親近神,然而就在那時,西乃山的光景卻顯為十分可怕,有雲彩代表神的榮耀,(二四15~17,)有火焰代表神的聖別,(十九18,22~23,)還有公義的律法代表神的公義,(二十1~17,)結果就叫他們無法親近神。請記得,西乃山的那幅圖畫,就是描寫榮耀的基路伯和火焰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以色列人要親近神,就是要接觸生命樹,但在那裏有榮耀、聖別、公義,把神包圍起來,叫他們無法親近。自從人墮落以後,神就把人接觸生命樹的道路封鎖起來了。

再以會幕為例,會幕外面有外院子,裏面有聖所,再裏面有至聖所,神就在至聖所裏面。將聖所和至聖所分開的,乃是一道幔子;幔子上繡著代表神榮耀的基路伯。(二六31~33。)在至聖所裏,約櫃中所擺的是法版,上面寫著律法,那是代表神的公義。(四十20~21,來九3~4。)不僅如此,在那裏還有火代表神的聖別,能出來燒滅人。(利十1~3。)在會幕這裏,還是這三項—神的榮耀、聖別和公義,叫有罪的人不能接觸神。所以,神的榮耀、聖別和公義把接觸神的道路封鎖了。

從創世記三章二十四節那時起,人就不能親近神了;這生命樹的道路,乃是一直封鎖到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被釘死時,殿裏的幔子裂開了,(可十五37~38,)意思是那封鎖的路打開了。因此,希伯來十章十九至二十節說,『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祂給我們開創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肉體。』主耶穌為我們流血,就替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叫我們能進到至聖所,直接接觸神。這一條封鎖的道路,是一直封鎖到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為止。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第一顧到了神的榮耀,第二符合了神的聖別,第三成全了神的公義。祂在十字架上滿足了神這榮耀、聖別和公義的要求。因此,神又把生命樹的道路開放了。現今無論甚麼罪人,只要靠釘十字架死而復活的救主,到神面前,神定規悅納他。這樣,人就能接觸、親近神,就能摸著神的生命了。(雅四8,來四16,十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