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看過,我們經歷神聖三一分賜的自然結果,就有了國度生活,而國度生活的實際乃是召會生活的內容。我們藉著進入國度,也藉著活在召會中,團體的經歷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分賜。本課我們要來看,與我們活在召會中有關的一些事。
召會是神的家,(提前三15,)也是我們的家庭和家。我們是神家裏的親人,乃是神的家庭,就是神的家。所有的信徒已由神生到衪的家裏,享受衪的豐富。家與家人是指同一樣東西—由信徒組成的會集。(弗二19,來三6。)這家是活神的居所,其實際是在我們的靈裏。(弗二22。)神是我們的父,我們在基督裏的信徒是衪的兒女。我們是神的兒女,就是神家的家人。所以,以弗所二章十九節說,我們是『神家裏的親人』。這裏的家兼指家(居所)和家人(家庭)。以弗所二章啟示,家是神的住處。十九節題到家;而二十二節說,我們同被建造,成為神在靈裏的居所。家就是居所,住處。
按物質說,家人不能成為父親的居所。然而,按屬靈說,神的兒女是衪的家庭,也是衪的居所。神的住處是用衪的兒女建造的。因此,家庭就是居所。我們是神的家庭和神的家。團體的說,我們信徒是神的家和神的家人,是衪的居所和衪的家庭。因此,活在召會中,意思就是活在神的居所和神的家庭裏。
提前三章十五節說,『這家就是活神的召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作為神的居所,召會是神的家和衪的家人,衪的家庭。在舊約裏,殿和神的子民是分開的;但在新約的應驗裏,居所和家庭乃是一。照著神新約的經綸,神的家庭就是衪的家。
保羅題到召會是神的家時,特別說到神是活神。活在召會裏的活神,對召會必是主觀的,不是客觀的。在異教廟裏的偶像是無生命的;但神是活的,不僅在衪活的殿(召會)中活著,並且在其中活動、行動並作工。因為衪是活的,召會也就在衪裏面、憑衪並同衪活著。活的神與活的召會,同活著、同行動、同作工。
神的家是衪許多兒女在父的生命和實際裏活的組成。神的家在那裏,神的家庭就在那裏;神的家庭在那裏,父神連同其生命和實際就在那裏。這與召會是基督的身體類似。基督與身體的眾肢體不是分開的,因為基督是身體的頭,住在所有的肢體裏面。基督不該算是身體個別的肢體,因為衪在身體所有的肢體裏面。召會是神的家和家庭,原則也是如此。父不是家裏個別的成員,乃是在所有的兒女裏面。
保羅在提前三章十五節告訴我們,活神的召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柱石支持建築物,根基托住柱石。召會就是這樣支持真理的柱石,也是這樣托住真理的根基。在這節裏,真理乃指照著神新約的經綸,在新約裏所啟示,關乎基督與召會的真實事物。召會是支持這一切實際的柱石,也是托住這一切實際的根基。地方召會該是這樣的建築,托住、擔負、並見證基督與召會的真理—實際。神新約的經綸由兩個奧秘所組成:基督是神的奧秘,(西二2,)以及召會是基督的奧秘。(弗三4。)基督與召會,頭與身體,是神新約經綸之實際的內容,召會是支持真理的柱石,和托住真理的根基,見證基督是神的奧秘,召會是基督的奧秘這個實際—真理。
提前三章十五節的真理也指明神聖的實際,我們神的實際。這些神聖的實際特別啟示在約翰十四至十六章。按照這幾章,真理—實際—特別啟示為那靈的真理。那靈是一切神聖實際的靈。今天召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托住神聖所是的實際。神的實際藉著召會作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得以見證出來。
提前三章十五至十六節指明,召會也是神顯現於肉體—敬虔的奧秘。神顯現於召會,基督的身體,作為在肉體裏擴大、團體的彰顯。提前三章十五節下半至十六節說,『這家就是活神的召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並且,大哉!敬虔的奧秘!這是眾所公認的,就是:衪顯現於肉體,被稱義於靈裏,被天使看見,被傳於萬邦,被信仰於世人中,被接去於榮耀裏。』『衪』是指基督,是神顯現於肉體,作為敬虔的奧秘。從『奧秘』轉到『衪』,含示神在肉體的顯現,基督,就是敬虔的奧秘。(西一27,加二20。)這敬虔的奧秘就是正當召會的生活,這樣的生活也就是神顯現於肉體。
這段經文含示,不但作頭的基督自己,並且作身體的召會,也是神顯現於肉體。召會在基督裏以神的增長而長大,(西二19,)要顯出功用,成為活神的家和家人,為著神在地上的行動;並成為支持真理的柱石,和托住真理的根基,有基督和衪身體的神聖實際,對世人作見證。這樣,召會就成為基督是神顯現於肉體的延續。這就是敬虔的極大奧秘—基督從召會活出,成為神在肉體的顯現。這是神更廣大的顯現於肉體。
提前三章十六節開始於『並且,大哉!敬虔的奧秘!這是眾所公認的』這一句話。這裏的連接詞『並且』指明,十五節關於召會的講說還沒有結束,並指明召會不只是活神的家與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召會也是敬虔的奧秘。照上下文看,這裏的敬虔,不僅是指虔誠,乃是指神活在召會中,就是那是生命的神在召會中活出來,得著彰顯。召會生活乃是神的彰顯。基督與召會,頭與身體,都是敬虔的奧秘,在肉體裏彰顯神。這是極大的奧秘,是在基督裏的信徒所公認的。召會作為神在肉體的顯現乃是奧秘,就是敬虔的奧秘。
敬虔的奧秘就是正當的召會生活,這樣的生活就是神顯現於肉體。當召會按著提摩太前書的教導,受到妥善的照料,將長老的監督和執事的服事完全建立起來時,召會就要顯出功用,成為活神的家,以及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並要成為神顯現於肉體的延續和擴大。這顯現開始於基督在地上的時候,如今在召會中延續。因此,召會作為看不見之神的顯現,乃是敬虔的奧秘。我們若藉著國度的實際有正當的召會生活,那在基督裏所開始之神的顯現,就會在召會裏延續。
信徒生活在他們各自所在的召會裏。例如,行傳八章一節說到『在耶路撒冷的召會』。這乃是頭一處在地方上建立的召會,在一座城,就是耶路撒冷城的轄區之內。這是一個在地方上的地方召會,正如主在馬太十八章十七節所指明的。這不是主在馬太十六章十八節所啟示的宇宙召會,只是宇宙召會,基督身體(弗一22~23)的一部分。新約對這事(在地方上建立召會)的記載是前後一貫的。(徒十三1,十四23,羅十六1,林前一2,林後八1,加一2,啟一4,11。)
新約裏第二次題起地方召會,是在行傳十三章一節上半。這節說,『在安提阿當地的召會中,有幾位申言者和教師。』在安提阿有另一個地方召會,另一個召會的彰顯。因此,在行傳八章和十三章,我們看見一個召會有兩個彰顯:一個在耶路撒冷,另一個在安提阿。所有的地方召會都是一個宇宙召會的彰顯。
在林前一章二節保羅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召會』。這啟示召會不是任何人的召會,也不是任何作法或道理的召會,乃是神的召會。召會是神的召會,因為召會是由宇宙的神所構成的,這樣的召會存在於地上的許多地方,哥林多就是其中之一。就性質說,召會在神裏面是宇宙性的;但就實行說,召會在一個確定的地方是地方性的。這就是說,召會有兩面:宇宙的和地方的。缺了宇宙的一面,召會就沒有內容;缺了地方的一面,召會就不可能有出現和實行。因此,新約也強調召會地方的一面。
召會是神的,因召會是由神的元素構成的;但召會也是地方的。因此,在林前一章二節裏,我們看見召會宇宙的一面,和召會地方的一面。宇宙的一面是指召會的構成、性質和內容;地方的一面是指召會的出現和實行。我們若只有地方的一面,卻沒有召會屬於神的一面,我們就只有外面的形式,缺少內裏的實際。但我們若只有宇宙的一面,卻沒有召會地方的一面,我們就只有實際,卻沒有實行。一面,召會是由神所構成的;另一面,召會出現在某個地方。宇宙召會乃是在個別的地方得以出現並實行的。
宇宙召會作基督的身體,乃是藉著眾地方召會得著彰顯。眾地方召會,作為基督一個身體的彰顯,在地方上乃是一。啟示錄是寫給眾地方召會的,寫給『在亞西亞的七個召會』。(一4。)亞西亞是古羅馬帝國的一省,那裏有啟示錄一章十一節所題的七座城。七個召會不是都在同一座城裏,乃是分別在那七座城裏。啟示錄不是論到一個宇宙召會,乃是論到在許多城裏的眾地方召會。馬太十六章十八節首先啟示召會是宇宙的,十八章十七節接著啟示召會是地方的。在使徒行傳裏,召會是以地方召會的作法實行的。新約裏所有的書言,除了幾封是寫給個人,其餘的都是寫給地方召會,沒有一封是寫給宇宙召會的。沒有地方召會,就沒有宇宙召會的實行和實際;宇宙召會乃是實化於眾地方召會。對召會宇宙一面的認識,必須總結於對召會地方一面的認識。我們認識並實行地方召會,乃是一大進步。啟示錄說到召會,是在進步的階段。因本書是寫給眾地方召會的。
在啟示錄一章十一節我們看見,將本書寄給那七個召會,等於寄給那七座城。這清楚顯示,早期召會生活的實行,乃是一座城一個召會,一座城只有一個召會。沒有一座城有一個以上的召會。這就是地方召會,是以城為單位,不是以街道或區域為單位。地方召會行政的區域,應當包括該召會所在的整座城市,不該大於或小於該城的界限。所有在這界限內的信徒,應當構成該城內惟一的地方召會。因此,一個召會等於一座城,一座城等於一個召會。這就是我們所謂的眾地方召會。
馬太十八章十七節啟示,信徒要順從召會。若是一個弟兄犯罪得罪我們,我們對付他,首先需要在愛裏,(15,)然後憑兩三個見證人,(16,)最後藉著召會使用權柄。(17。)十七節說,『他若不聽他們,就告訴召會;他若連召會也不聽,就把他當作外邦人和稅吏。』若有信徒不聽召會,他就會失去召會的交通,像那些在召會交通之外的外邦人(異教徒)和稅吏(罪人)一樣。外邦人或稅吏是在國度生活或召會生活裏沒有交通的人。把信徒看作外邦人或稅吏,意思不是革除他們,而是把他們看作與召會的交通斷絕的人。那得罪人、不聽召會的弟兄,也許不需要革除。但召會該斷絕與他的交通,使這樣的失去交通鼓勵他悔改,而恢復他與召會的交通。
信徒該順從的召會,必然是地方召會,不是宇宙召會。馬太十六章十八節所啟示的召會是宇宙召會,基督獨一的身體;馬太十八章十七節所啟示的召會,乃是地方召會,是基督獨一的身體在某一地方的彰顯。馬太十六章論到召會宇宙的建造,十八章論到召會地方的實行。二者都指明召會代表諸天的國,有捆綁和釋放的權柄。
我們要實際的在諸天的國裏,就需要在地方召會裏。照著十八章十七節的上下文,國度的實際和實行都在地方召會裏。在論到國度裏之關係的一章,主耶穌至終說到召會。這指明今天國度的實行是在地方召會裏。沒有地方召會,就不可能有國度生活的實行和實際。地方召會是國度和宇宙召會的實際。因此,信徒順從召會是很重要的。我們越領悟我們天然的己是何等獨立,我們就越願意服從召會,並順從召會。因著我們獨立的己,我們都必須學習順從召會。召會有權柄,我們必須聽召會,並服從召會。我們若不服從召會,我們對國度就了了,因國度生活乃是服從召會的生活。
馬太十八章的全文指明,召會的實際乃是主的同在。(20。)主的同在乃是召會的權柄。召會必須確定她有主的同在為其實際;否則,她就沒有真正的權柄。召會真實、實際的權柄,乃是主的同在。信徒若不聽召會,實際上就是背叛主的同在;那麼召會就有立場,在主的同在中,對這樣一個背叛的事例運用權柄。
我們若要活在召會中,就需要同召會聚集。在林前十四章二十三節上半,保羅說到『全召會聚在一處』,這是指召會的聚會。在二十六節,保羅又說到信徒在召會的聚會中聚在一起。任何不與召會一同聚集的信徒,自然而然就使自己脫離召會生活。
林前十四章啟示,全召會的聚集實際上就是召會。保羅在二十三節說到全召會聚在一處以後,在二十八節題起人該『在召會中靜默』的事例;這清楚指明召會的聚會就是召會。全召會聚在一起,那是聚會,也是召會,因為聚會就是召會。這樣的聚會不但是召會的一部分—這樣的聚會就是召會。
信徒聚會正確的路,乃是作為召會聚在一起,或是作為召會的一部分聚在一起。全召會若聚在一起,那就是聚集為召會。若在家中小排裏聚集,這些聚集就是我們所在地一個召會的各部分。在一個城市裏信徒所有的聚集,該是那城市裏惟一之地方召會的構成成分。這是聚會正確的路。我們若要藉著活在召會中,團體的經歷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就需要同召會聚集—或是作為召會聚集,或是作為召會的一部分聚集。
召會是神的家,也是我們的家庭和家。神是我們的父,我們在基督裏的信徒是衪的兒女,衪家裏的親人,也是衪的家庭,衪的居所。保羅題到召會是神的家時,特別說到神是活神。神是活的,不僅在衪活的殿—召會中活著。且在其中活動、行動並作工。神的家是衪許多兒女在父的生命和實際裏活的組成。神的家在那裏,神的家庭就在那裏,父神連同其生命和實際也就在那裏。
不僅如此,活神的召會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召會是支持真理的柱石,也是托住真理的根基,使神聖的實際得以見證出來。這樣,召會就成為基督是神顯現於肉體的延續。這就是敬虔的極大奧秘—基督從召會活出,成為神在肉體的顯現。我們若藉著國度的實際有正當的召會生活,那在基督裏所開始之神的顯現,就會在召會裏延續。
再者,從實行的一面來說,我們信徒乃是活在我們各自所在的召會裏。召會有兩面:宇宙的和地方的;宇宙的一面是指召會的構成、性質和內容,地方的一面是指召會的出現和實行。沒有地方召會,就沒有宇宙召會的實行和實際;宇宙召會乃是實化於眾地方召會。我們乃是在地方召會中,經歷並享受神聖三一的分賜。為此,我們需要順從召會。召會的實際乃是主的同在,主的同在乃是主的權柄。召會既有主的權柄,我們就必須聽召會,並服從召會。
不僅如此,我們若要活在召會中,就需要同召會聚集。全召會聚在一起,那就是聚會,也就是召會。信徒聚會正確的路,乃是作為召會聚在一起。我們若要藉著在召會中,團體的經歷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就需要同召會聚集。
一 請簡述召會是我們信徒的家和家庭。
二 請簡述召會是活神的家,也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三 請簡述提前三章十五節之敬虔的奧秘。
四 召會有宇宙和地方這兩面的講究,請加以說明。
五 請說明為了團體的經歷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我們需要順從召會並同召會聚集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