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一章三至十一節,三章十五至十六節,四章六至八節,六章三節。
提摩太前後書是寫於召會墮落時;這兩卷書信強調,我們需要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保羅在提前三章十五節說,『倘若我耽延,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活神的召會。』在召會墮落的時代,提摩太需要保羅論到這事的話。因著今天召會裏混亂與分裂的光景,我們也需要知道在召會中當怎樣行。
我們在本篇信息要專注於這兩卷書信裏四個重要的辭。提前一章四節題到頭一個辭:『神的經綸』。然後三章十五節用了『真理的柱石和根基』這辭。『真理』是這兩卷書信裏第二個重要的辭。(二4,7,四3,六5,提後二15,18,25,三7~8,四4。)第三個重要的辭是『敬虔』。提前三章十六節說,『大哉!敬虔的奧祕!』在這兩卷書信裏,『敬虔』(名詞)用了九次,(二2,三16,四7~8,六3,5~6,11,提後三5,)而『敬虔的』(形容詞)用了兩次。(提前二10,提後三12。)我們要看的第四個重要的辭乃是『健康的教訓』,(提前一10,提後四3,)或『健康的話』。(提前六3,提後一13。)
提前一章三至十一節啟示,甚至在第一世紀使徒保羅還在世的時候,召會裏已經有不同的教訓。保羅和其他與他是一的使徒,都教導一件事—神的經綸。(4。)神的經綸乃是福音的教訓。(11。)與神經綸的教訓不同的,主要乃是律法的教訓。七節題到『律法的教師』。教導律法並非不合乎聖經;教導律法非常合乎聖經,因為律法是神藉摩西頒賜的,並有許多舊約教師教導了十五個世紀。然而,在新約裏,教導律法乃是教導與福音的教訓,就是與神經綸的教訓不同的事。所以,保羅在三節對提摩太說,『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教導與神的經綸不同的事。』
今天在基督教領袖中間,為著不同的職事這件事有了辯論。有些人控告我們不接受其他人的職事。這話不實。我們首先需要按照神的話,學知甚麼是職事。以弗所四章十一至十二節說,『祂所賜的,有些是使徒,有些是申言者,有些是傳福音者,有些是牧人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目的是為著職事的工作,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使徒、申言者、傳福音者、以及牧人和教師,乃是有恩賜的人,各有不同的功用。然而,他們並沒有不同的職事。不同的功用不是不同的職事,因為十二節題到『職事(單數)的工作(單數)』。這兩節經文指明,雖然有不同的恩賜與功用,卻只有一個工作與一個職事。因此,按照新約,只有一個職事,沒有許多職事。『你有你的職事,我有我的職事,』這種說法不合聖經。在早期的召會裏,使徒、申言者、傳福音者、牧人和教師,都只有一個職事。
林後四章一節說,『因此,我們既照所蒙的憐憫,受了這職事,就不喪膽。』在這節經文裏,主詞『我們』是複數,受詞『職事』卻是單數。所有的使徒,包括彼得、約翰、雅各、保羅、巴拿巴、提摩太,只有一個職事。提前一章十二節說,『我感謝那加我能力的,我們的主基督耶穌,因祂以我為忠信,派我盡職事(單數)。』主首先派十二位使徒盡這職事,後來,主也派使徒保羅盡這職事。因此,我們的觀念需要受調整。沒有人該說我們不接受別人的職事。實際上,新約裏只有一個職事。我若是正確的事奉主,我就是在這一個職事裏事奉。倪弟兄也在這一個職事裏事奉。
職事只有一個,但這意思並不是說,一切有恩賜的人說完全一樣的事。原則乃是,只有一個職事,卻有不同的方面。四福音書的寫作可以說明這個原則。雖然馬太、馬可、路加、約翰都撰寫主在地上的生活,他們所寫的並沒有彼此重複。馬太、馬可、路加、約翰的著作彼此不同,但他們的職事乃是一。就這一面說,他們都說一樣的事。
馬太、馬可、路加、約翰各從不同的角度書寫主耶穌的傳記,就像從不同的四面給人拍照。雖然每張照片顯示的不同,卻都表明一個人的某方面。四福音書陳明一個人—主耶穌—的四方面。然而,四位著者仍然講說同樣的事,他們是從不同的角度說到耶穌基督。今天在新約經綸裏,我們都需要說同樣的事,但這意思不是說,我們所說的都是從同一個角度。
使徒行傳與書信各自陳明神經綸的不同面。保羅、彼得、約翰、與猶大的書信都說同樣的事。除了雅各書一些部分是例外,保留了舊約的觀點和味道,其餘的新約書信乃是說到一件事的不同面。
我們需要研讀聖經。我們對屬靈事物的觀念太天然。當我們用『那職事』一辭,我們的意思是新約的職事,但許多聖徒領會『那職事』的意思是李弟兄的職事。今天在主的恢復裏,不僅有我的職事,也有倪柝聲弟兄的職事。這不是兩個職事,乃是一個職事與一個說話。在新約時代,神興起許多有恩賜的人;他們有許多恩賜和功用,但他們都屬於同一個職事。這一個職事,是為著召會供應基督。這是『那職事』,獨一的職事。當我們用『那職事』一辭,我們的意思不是一個只是『李弟兄職事』的職事。倪弟兄、使徒保羅、路德馬丁不是各有不同的職事。他們所有的人共有一個職事。路德馬丁有恩賜,倪弟兄有恩賜,我有恩賜,正如保羅、彼得、約翰、以及其他使徒都有不同的恩賜。然而,所有的恩賜構成一個職事。所以,當我們用『那職事』一辭,我們的意思是新約獨一的職事,包括早期召會所有的使徒,以及自那時起主所使用的所有僕人。他們都講說一件事。他們不供應律法或自己的觀念、想法或意見;反之,他們都為著召會供應基督。因此,當人對我們說到不同的職事,我們該指出實際上只有一個職事。
希伯來一章一至二節上半說,『神既在古時,藉著眾申言者,多分多方向列祖說話,就在這末後的日子,在子裏向我們說話。』在舊約裏,神藉著眾申言者,多分多方的說話;但在新約裏,祂不是在許多使徒和申言者裏向我們說話。在新約裏,神僅僅在一個人裏說話,不是在保羅裏,也不是在倪柝聲裏,乃是在子裏。
二節不是說神在使徒裏說話,乃是說神在子裏說話,因為所有的使徒都是子的肢體。我們也是子的肢體。子是頭,我們是祂身體的肢體。基督是一個身體同許多肢體,(林前十二12,)這事實證明在新約時代只有一個職事。只有一個職事,因為所有說話的人都在子裏是一。(加三27~28。)當神藉彼得說話,實際上乃是在祂的子裏說話,因為彼得已成為子的一個肢體。這強有力的證明,神在新約裏只有一個說話。這與祂在舊約的說話不同。舊約的各個著者都是分開的,他們不在子裏。摩西、大衛、以賽亞、和耶利米都不在子裏。然而,在新約時代,十二使徒、保羅、巴拿巴、路德和倪弟兄,都已構成到子裏。所以,今天神在子裏說話。神只在子裏說話的意思,不是說祂只在耶穌基督個人裏說話。神也在彼得、約翰、雅各、保羅、和其他的人裏說話,因為這所有的人都構成到子裏。就外面說,我們看見不同的弟兄在說話;就裏面說,乃是子在說話。有許多說話的人,卻只有一個說話;有許多恩賜和功用,卻只有一個職事。
不同的說話不是說同一件事的不同方面,乃是講說不同種類的教訓。表面上,提前一章題到四種教訓:神的經綸、律法、虛構無稽之事和家譜。(4,7。)實際上,虛構無稽之事和家譜,乃是與律法同類。教導律法的人,也連帶教導相關的無稽之事。四節題到的家譜必定指舊約的家譜。因此,實際上只有兩種教訓—一種是舊約關乎律法的事,另一種是新約的福音,就是基督作生命為著召會。第二種就是神的經綸,而第一種是傳統與人的意見。舊約律法的事不是神經綸的某些方面,這些事與使徒的教訓不同。有許多不同的使徒,但他們都說一件事,就是基督作生命為著召會。
今天有一個危險,就是我們會被教導不同之事的人吸引。多年來,我講說相同的事,就是三一神一切的豐富具體化在基督裏,如今基督已成了賜生命的靈,而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靈裏,使三一神能將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有些聖徒可能厭煩聽這些話。若是來了一個有口才的講員,會講有趣的故事,又講論深奧的屬靈之事,許多聖徒,特別是年輕聖徒,可能歡迎這樣的講員,甚至以他為偶像。
要認識真理並不容易。有時我們以為我們認識真理,事實上我們不認識。一位好的聖經教師可能不是來教導舊約的事,乃是教導新約的事。他可能按照約翰十三章教導洗腳的事。洗腳不是舊約的教訓,乃是新約的教訓。這樣一位弟兄可能責備主恢復的眾召會,說,『弟兄們,神給我負擔告訴你們一件事—地方召會忽略了洗腳這事。在約翰十三章,主耶穌為我們設立榜樣,並囑咐我們彼此洗腳。主恢復的眾召會太貧窮,因為聖徒從未彼此洗腳。』我們需要分辨這樣的說話。
新約裏有些事不是神經綸的一部分。提前一章四節指明,神經綸以外的教訓引起辯論。所以,我們知道洗腳不是神經綸的一部分,因為教導洗腳立刻引起辯論。首先,聖徒會問如何彼此洗腳。他們不知道是否弟兄只該洗弟兄的腳,姊妹只該洗姊妹的腳。在這問題上會有不和。另一個問題是在那裏彼此洗腳—公開的或私下的?不同的教訓,就如洗腳,總是引起辯論。
一旦有了辯論,混亂與分裂很快就會跟進。所以,教導不同之事的人,只會引起麻煩。他可能陳明了新約的教訓,卻開啟辯論的門。他只要有一次講說不同的教訓,就敞開了眾聖徒開始談論這事的門。他們可能忘記禱告並接觸主,卻花時間在電話上彼此談論洗腳的教訓。有些人可能說,『洗腳是美妙的教訓。這位弟兄滿有愛,李弟兄不那麼有愛。』這樣的教訓開了門,讓許多意見進來。有些人可能說,『洗腳不是必需的。』另有些人可能說,『洗腳的確是好,每個人至少該嘗試一次。姊妹們只要洗其他姊妹的腳一次,就會謙卑,並向其他的姊妹敞開自己。我嘗試過—太好了,滿了情愛。我們都要試試看。我們若彼此洗腳,我們的心就會彼此敞開。』可能還會有實行洗腳的方式等其他問題。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意見。這證明甚至在新約裏,有些事也不屬於神的經綸。不實行洗腳並不破壞神的經綸。
每逢我們中間有人陳明一項特殊的教訓,甚至是基於新約聖經的教訓,我們都需要問:『這教訓屬於神的經綸麼?這教訓將基督供應給聖徒麼?』我們會領悟,這教訓不供應基督,卻引發問題,為不同的意見開了門。神新約經綸裏的職事,只為著召會講說基督,並將作生命的基督供應給召會。我們不該討論任何引發問題的事。譬如,討論擘餅聚會用葡萄酒還是用葡萄汁纔正確,這並不供應生命給任何人,卻引起許多辯論。我們需要學習,避免題出任何挑起不同意見的事。為著召會並向著召會供應基督作生命,絕不會引起任何意見。所以,我們都必須學習講說同樣的事,也就是基督作生命為著召會。我們不該講說任何與神的經綸不同的事。
現在我們必須看見甚麼是神的經綸。在提前一章四節,『經綸』這辭是指為著分賜的安排或行政。神的經綸乃是神的安排,神的行政,要將神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當我們喝某種飲料,飲料就分賜到我們裏面,至終成為我們所是的一部分。這例證說明神如何將祂自己分賜到一切祂所揀選的人裏面,使神可以成為他們的所是。這分賜就是『經綸』這辭的意思所指明的。新約的職事,『那』職事,總是傳講神的經綸,就是神將自己分賜到祂的信徒裏面,作他們的生命、性情與所是,以產生召會,就是基督的身體。
我們必須只講說這一件事。我們該避免講到任何打岔神子民離開祂經綸的事。為這緣故,我們必須謹慎,不要帶進任何一種觀念。近年來,我們中間有許多『流』。不同的流來自各種不同的觀念。因此,為要避免困擾與混亂,我們不該這樣使用『流』這辭。這些不同的『流』,就是引起許多意見的觀念。不同的觀念有許多,神的經綸卻只有一個。我們只該講說神的經綸。
在提前三章十五節,保羅說,召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保羅不是說使徒或大教師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召會是由所有在基督裏的信徒所組成。問題是,並非所有的信徒都認識真理。我擔心甚至在主的恢復裏,也不是所有的聖徒都認識真理。我相信,若沒有讀前面一篇信息,大部分聖徒對基督的元首權柄不會有清楚的異象。這指明他們不認識真理。因著大多數基督徒不認識關乎基督元首權柄的真理,基督教的每一部分都褻慢基督的元首權柄。天主教和更正教都棄絕基督的元首權柄。陶恕(A.W.Tozer)在他所寫之『基督的權柄在召會中逐漸式微』這篇文章裏問:『有那個海外宣教機構的董事會,是真實尋求跟從主的引領?』陶恕下結論說,在整個基督教裏,雖然許多人為基督作工,基督的元首權柄卻完全被撇棄並否認。有這種令人惋惜的光景存在,乃是因為基督徒不認識真理。
因著主恢復裏許多弟兄姊妹不認識真理,近年來發生了一些與真理大大牴觸的事。我們中間發生的一些事違反真理到極點。例如,有一道潛伏的流,要將眾召會—不僅在美國的眾召會,還有全地主恢復裏的眾召會—組織起來。有人利用『國際配搭』(international coordination)這辭,企圖將主恢復裏眾召會的長老們都帶進一個配搭裏。有這樣的一似乎美妙,但這種配搭會狡詐的導致階級制度。促成這配搭的弟兄至終必定成為頭,褻慢基督的元首權柄。再者,這種配搭製造出打岔人的辯論,剝奪了聖徒每時每刻在禱告中與主的接觸。這樣嚴重的後果,啟示出為何眾聖徒認識真理是如此緊要。
我們在前一篇信息看見,若一位比我們年幼的弟兄來找我們交通,我們必須謹慎,不要褻慢基督的元首權柄。我們若告訴弟兄如何作,自己就成了主。我們可能好心好意要幫助弟兄,但我們的好意卻褻慢了基督的元首權柄。我們必須尊榮基督的元首權柄,並敬重基督作獨一的主,而告訴弟兄說,『弟兄,即使我知道,我也不敢告訴你需要作甚麼,因為我不是你的主。你的主,就是我的主與我們眾人的主,乃是主耶穌基督。我可以與你一同禱告,幫助你禱告,但你需要就著這事去求問主。』給人答案與引導人尋求主大不相同。給人答案乃是認為自己有為主的身分,有地位可以吩咐人該作甚麼。有些弟兄可能在這事上為自己辯護,說,『我沒有意思要作主。我的用心是好的,我只是教導年輕弟兄。』我們不該信靠我們的好心。不論我們是否好心,我們若這樣行事,就褻慢了基督的元首權柄。一個人若不謹慎,意外的傷害另一個人,不論這人對受傷害之人的存心如何,他都必須負責任。在召會生活裏,『好心』造成許多破壞。召會不在於我們的好心,召會乃在於真理。我們都需要認識真理。
我們需要看見道理和真理之間的區別。可惜的是,大部分基督徒視道理為真理。然而,真理是實際,道理僅僅是教訓。在整個宇宙中,除了神以外,沒有任何事物是真實的。神乃是實際。任何是神、屬神、由於神、或與神相關的事物乃是實際。道理僅僅是教訓,並不是真理。
弟兄會教師研究許多關於擘餅的道理。他們研究擘餅聚會多久舉行一次,誰彀資格有分於主的筵席,以及如何服事餅杯。這些事都是道理,不是關乎主筵席的真理。主筵席裏的真理乃是頭與身體,以及頭的死與復活。當我們來赴主的筵席,看見酒與餅分開;這乃是藉著表徵基督在祂的死裏,血與身體分開,而陳列基督的死。我們也看見一個餅乃是由許多麥粒作成的細麵所組成,陳列基督在復活裏的身體。我們在筵席上看見身體,(林前十17,)藉這身體,我們能看見頭。因此,頭與身體,以及頭的死與復活,乃是主筵席裏的真理。
弟兄會也學習許多關乎受浸的道理。他們研究誰該給人施浸,誰該受浸,他們該在何時何地、在何種水裏、在誰的名裏受浸,以及該受浸多少次。他們也研究受浸者該浸沒水中或接受點水,該後仰、前傾或直入水中。這些當然都是道理。我們在此不是為著道理,乃是為著真理。受浸的真理乃是基督的死與復活。羅馬六章三至四節說,『豈不知我們這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浸入祂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好叫我們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我們需要看見在受浸裏基督之死的真理,以及基督復活的真理。
在聖經中,特別是在新約裏,有許多道理;但是在道理中有真理,實際。那些缺少異象而膚淺的人,只能看見道理,很難看見真理。我們需要認識真理。召會需要一定數目的長老,這是道理。我們需要看見為甚麼長老是多數的這個真理。長老是多數的,指明今天在神的子民中間,沒有職位性、永久性、或組織性的領導,因為在新約裏,基督的元首權柄已完滿的完成。神只承認一個頭,就是基督。這是有關長老職分中有多數長老的真理,是我們所需要認識的。
召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不是道理的柱石和根基。所以,召會要剛強而健康,眾聖徒就必須認識真理。聖徒們作為團體的身體,必須承擔真理而非道理。道理叫人困惑並帶進分裂的意見。真理絕不會將人分裂,而總是將人建造在一起。因此,在墮落的時代,在召會裏行事為人的路乃是認識真理並承擔真理。
我們若認識真理,就不會注意道理,就如擘餅時該用葡萄酒或葡萄汁。我們擘餅時只該注意基督的死與復活,以及基督身體的真理。一個餅表明一個身體,而一個身體的真理消殺所有分裂的思想。我們若看見『一個餅表徵一個身體』這個真理,就絕不敢製造任何分裂。然而,我們若為著要使用怎樣的餅的道理而爭辯,越爭辯就越分裂。我們若為道理爭論而忽略真理,就沒有一,只有分裂。
我們不該注意受浸的外在形式;反之,我們該注意基督之死的實際。我們需要看見,我們已經浸入基督之死的實際裏。我們不該注意用那一種水來施浸,這僅僅是道理;我們只該注意真理。道理造成混亂和分裂,但真理能聯結並建造。每逢我們摸著真理,就不會有混亂或分裂。然而,每逢我們注意道理,必定引起麻煩。我們若認識並承擔真理,就絕不會被教訓之風所搖蕩。(弗四14。)
我們若認識真理,就不會注意受浸的外在形式。我們為新蒙恩信徒施浸時,需要將他們擺到基督的死裏,而不是僅僅擺到某種水裏。我們不該注意要用怎樣的水的道理,只該注意真理。我們若注意受浸的道理,卻忽略真理,就不會操練靈,不禱告,也不運用信心。我們會僅僅照著死的字句行事。(林後三6。)這是以道理的方式施浸。另一面,我們若注意真理,我們會領悟到給人施浸時,需要禱告並操練我們的靈。我們會對受浸的人說,『弟兄,我要將你擺到基督的死裏。所以,我們需要禱告。』然後我們會對眾聖徒說,『這初信者需要浸入基督的死裏,我們需要禱告,使這經歷成為真實的。我需要運用我的信心,你們都需要禱告加強我的靈。這樣,我們眾人就能將他浸入基督的死裏。』這樣說話就不一樣,加強了我們的信心,挑旺我們的靈,有助於將人帶進生命裏,並且絕不會造成任何分裂。然而,我們若注意道理,即使是一件小事,我們都會立刻分裂。
提前三章十六節說,『大哉!敬虔的奧祕!…就是:祂顯現於肉體,被稱義於靈裏,被天使看見,被傳於萬邦,被信仰於世人中,被接去於榮耀裏。』大部分基督教的教師誤以為這節經文僅僅指基督。然而,基督的升天,就是祂被接去於榮耀裏,乃是在祂被傳於萬邦並被信仰於世人中之前。所以,既然『被接去於榮耀裏』是本節經文的末了一項,必定不僅僅指基督的升天,也指召會的被提。這強有力的證明,這節的經文不僅指基督,也指召會。不錯,基督是神顯現於肉體,但今天召會也是神顯現於肉體。我們仍然在肉體裏,但是當我們在靈裏聚集,神就在我們中間顯現。神顯現於肉體乃是敬虔。敬虔就是神顯現於我們。
我們必須注意敬虔,特別是在召會墮落的時候。最近各種不同的觀念潛入主恢復裏的一些召會中。某些地方的聖徒爭論看電影和運動比賽的事。有些爭論的人說,『你若說,「不要去看電影或運動比賽,」你就是守規條。你若說,「你必須來參加主日早上的聚會,」你就是守宗教。』他們宣稱,他們從一切規條和捆綁中得了自由。那靈若感動他們,他們就去聚會;那靈若沒有感動他們,他們就不去聚會。我們若想與他們辯論,就會落入他們的網羅而受蒙蔽,因為他們巧於辯論。
我舉一個簡單的例證,叫那些這樣爭論的人羞愧。假設主日上午,我不覺得神感動我去聚會,就決定去打籃球。一位弟兄若看見我,不會看到敬虔。我們不該注意甚麼是對或錯、守規條或不守規條、守宗教或不守宗教。我們只該注意敬虔。我只要在主日上午打一次籃球,就會失去任何講說神話語的能力。我若在主日上午打籃球,之後晚上再來對聖徒說話,我的說話就沒有衝擊力。眾聖徒會懷疑:『這是屬神的人麼?』我再舉另一個例證。聖徒們若看見我進入電影院,不論是上映那一種電影,他們都不會得造就。所以,這不是敬虔。我們不該注意任何意見或觀念,只該注意敬虔,就是神顯現於肉體。
有些聖徒曾說,『喝酒沒有甚麼不對,不要這樣守規條。你需要從規條中得釋放而去喝酒。我們不喝烈酒,我們只喝啤酒。我們都去酒吧喝啤酒罷。』有些人甚至說,『我們一同喝啤酒,享受快樂的召會生活。』這例子說明,我們不要用頭腦來考量事情是否合規條或不合規條、得釋放或受捆綁。我們若用心思,就會『迷失在樹林裏』。我們只需要考量作一件事是否敬虔,是否是神顯現於肉體。我們若這樣分辨事情,立刻會清楚不該上酒吧,主日上午不該打籃球,以及不該去看電影。這不在乎我們說,『我不去看邪惡的電影,我是去看最好的教育片。』使用『教育』這個標籤並沒有多大意義,只要我們進入電影院,別人對我們就有壞印象。我們甚至需要避免邪惡的外表。甚至我們去看一部關於耶穌的電影,光是去電影院就是有邪惡的外表。我們在此是為著神顯現於肉體,也就是為著敬虔。我不願作任何事或去任何地方,以至於給人的印象不是神顯現於肉體。
末了,提摩太前後書四次題到健康的話語和健康的教訓。(提前一10,六3,提後一13,四3。)在召會生活裏,我們必須分辨說話是健康的,或是殺死人、破壞人、毒害人的。我們若實行這事,就不會被口才或誘人的話所誤導。不論說話多麼有口才,不論話語多麼誘人,教訓和話語若不健康,就必須予以棄絕。話語和教訓若是健康的,會將生命供應給我們全人。我們可能沒有許多知識,但我們都有口味。我們知道甚麼是甜的,甚麼是苦的。我們必須注意健康的話語和健康的教訓。我們不該按照口才來衡量或分辨任何說話。我們很容易被有口才的話語所誘騙。(羅十六18,林前二4,西二4。)我們該注意的不是口才,乃是健康。我們必須一直問自己:『這話語健康麼?』我們只該接受健康的話語和健康的教訓。
總而言之,提摩太前後書啟示,我們需要顧到四個主要項目—神的經綸、真理、敬虔、以及健康的話語和健康的教訓。我們不該注意不同的教訓、道理、爭辯、理論、觀念或口才。我們若注意這些,就會被誤導。反之,我們只需要顧到四個基本、扎實的項目,就是神的經綸、真理、敬虔、以及健康的話語和健康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