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需要在生命和真理上認識主的恢復(四)

讀經:
約翰福音一章一節,四節,十四節,十七節,八章三十二節,三十六節,十四章六節,加拉太書二章十四節,以弗所書一章十三節,四章二十四節。

禱告:主,把我們帶進你的光中。我們渴慕在你的光中得見亮光。主,感謝你,我們雖然生在黑暗裏,卻已重生進入光中。我們不再是黑暗之子,乃是光的兒女。我們需要更多的光。向我們說話,把我們帶進光中。主,我們信靠你。

約翰福音的基本因素

我們在前面幾章已經看過,我們需要在生命和真理上認識主的恢復。在本章我們要繼續來看真理這件事。要認識何為真理,我們必須來看約翰福音。馬太、馬可、路加福音很少題到『真理』這辭,這辭的啟示開始於約翰福音這卷生命的福音。約翰一章一節說,『太初有話,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因為話是約翰福音所題到的頭一項,可見話必定意義重大。四節說,『生命在祂裏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話就是神;在話裏有生命。生命是在話裏面。十四節說,『話成了肉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實際。我們也見過祂的榮耀,正是從父而來獨生子的榮耀。』這節裏的『實際』,原文在其他地方譯為『真理』。(例:八32。)一章十七節說,『因為律法是藉著摩西賜的,恩典和實際都是藉著耶穌基督來的。』在這些經節中,我們需要看見的有:話、生命、恩典和實際(或真理)。

八章再次題到真理。三十二節說,『你們必認識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三十六節說,『所以神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這兩節聖經交互使用『真理』和『兒子』二辭,啟示出真理實際上是一個人位,就是子基督。十四章六節也啟示這事:『耶穌說,我就是道路、實際、生命。』真理和生命二者是一個人位,就是基督自己。十七節所題實際的靈,就是十六節所題的『另一位保惠師』。第一位保惠師是子,第二位保惠師是實際的靈,十五章二十六節和十六章十三節也題到這靈。在十七章十七節,主向父禱告:『求你用真理聖別他們,你的話就是真理。』父的話是真理,這真理聖化召會。

約翰福音也說到光的事。一章四節說,『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在八章十二節主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絕不在黑暗裏行,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生命的光』一辭指明生命成了光。

話、生命、恩典、實際、實際的靈和光—連同子與父—是約翰福音的基本因素。換句話說,約翰福音是由三一神—父、子、靈—與話、生命、光、恩典、和實際(或真理)所組成。我們可能熟悉這些辭,但我們需要看見,這一切因素都是一個人位,就是神自己。父、子、靈、話、生命、和光都是神。恩典是神給我們享受,真理是神啟示並實化出來。

在神那面,真理是神啟示出來;在我們這面,真理是神得著實化。當神啟示祂自己,那就是真理;當我們實化並摸著神,那也是真理,或實際。當神是隱藏的,我們就沒有真理。神啟示出來就是真理,但這需要我們的實化。我們的實化乃是隨著神的啟示;沒有啟示我們無法有實化。神的啟示在我們裏面產生神的實化,這就是真理。

如同我們在前面幾章所看見的,有真理就有光,因為真理是光的照亮。光的照亮事實上就是光自己。此外,光帶進生命;光成為生命。生命是我們對神的享受,也就是恩典。恩典是神自己,就是父具體化在子裏,子實化為那靈,給我們享受;而神乃是話。所以,約翰福音的基本因素如同一個循環,頭尾相連。開頭是話,結尾是真理,實際;話與真理乃是一。約翰福音的基本因素都是一;這些因素是三一神的各方面。我們必須看見這事,好領會真理是甚麼。

真理是神自己作實際

我們已經看過,真理是道理真正的內容,但我們也必須看見,真理一點不差就是神自己。在加拉太二章十四節,保羅說彼得和其他拒絕與外邦信徒一同喫飯的猶太信徒,是『不按福音的真理正直而行』。我們時常說到一些真理,就如召會的真理、國度的真理、或受浸的真理;按照這樣的用法,『真理』意指一種道理或教訓。然而,福音的真理是福音的實際,就是神得著啟示與實化。強調道理教訓的基督徒可能會爭辯說,按照新約的福音,加拉太二章福音的真理乃是外邦信徒可以和猶太信徒一同喫飯。這論點表面看是對,卻是短淺的—這不是真理而是道理。福音的真理是神的啟示與實化,因為這事無關外邦人是否可以和猶太人一同喫飯,而是外邦人是否可以享受神。在舊約的經綸裏,外邦人被隔絕,無法享受神,但在新約的經綸裏,許可外邦人和猶太人一同享受神。這是福音的真理。我們都必須就近神自己這真理。

以弗所一章十三節說,『你們既聽了真理的話,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在這節經文裏,『真理的話』與『叫你們得救的福音』是同義辭。所以真理不是道理,乃是救恩,就是主自己。我們摸任何一項道理的內容時,若沒有摸著神自己,就仍沒有得著真理。大部分基督徒認為,一旦人明白了道理的內容,就得著了真理。然而,那還只是道理,並不是真理。當我們摸著了神,我們纔得著真理。

四章二十四節說,『穿上了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在那實際的義和聖中所創造的。』看見這裏所說的實際為何,是很緊要的。有的譯本將『那實際的義和聖』譯為『公義和真實的聖潔』(如欽定英文譯本)。然而在原文中,『實際』這辭有一著重語氣的定冠詞,指明這辭要譯作名詞『那實際』而非形容詞『真實的』。實際不是一件小事,因為新人是在實際的義和聖中所創造的。本節中『照著神』一辭,啟示出實際乃是神自己。按照約翰福音中的因素,實際,真理,乃是神,也就是話,是父具體化在子裏,子實化為那靈,作生命、光、和恩典給我們享受。新人乃是在這樣一個『實際』的義和聖中所創造的。

有些基督徒對於擘餅聚會該用葡萄酒或葡萄汁這樣的事有許多爭辯。他們稱自己的教訓為真理,又說其他教導不同的人沒有真理。事實上,他們所堅持的教訓不是真理,乃是道理,因為真理是神自己。另有些基督徒強調受浸的形式、蒙頭、與被提的時間這些事。這種道理的教訓不是真理,因為這些不是神。然而,聖經中論到受浸、蒙頭、和被提的啟示的確傳輸了神作為真理。倪柝聲弟兄從不採納沒有以神為內容的教訓。他所教導的一切都是真理,因為這些教導滿了神。

我們研讀聖經和基督徒文獻時,不該僅僅搜集沒有神的道理。強調外在形式的教訓都是虛空的道理。真理乃是神多面的啟示與實化,就如我們在約翰福音所看見的那些基本因素。教訓若不傳輸神,就僅僅是道理,而不是真理。一位教師是向我們供應真理,抑或僅僅傳講道理,乃在於他的教訓是否將神供應給我們。他的教訓若將神供應給我們,他所說的就不僅僅是道理,乃是真理。他也許是有口才又博學的學者,然而他的說話若沒有供應神,就不是真理而僅僅是道理。

那些『聖潔派』人士,就如阿米許人(Amish),教導基督徒只該穿某些顏色和款式的衣服。他們有聖經根據,因為提前二章九節說婦女應當『穿著正派合宜,以廉恥、自守…妝飾自己』。但他們論到穿著的教訓不是真理,因為這些教訓沒有傳輸神,所以這些教訓與孔子的教訓沒有多大差別。我們不該這樣教導。即使是教導姊妹們該有端莊的穿著,我們也必須供應神在基督裏作生命、光和恩典,給人享受。一旦我們享受活的基督,祂會告訴我們該穿甚麼。

我們若不清楚真理是甚麼,就可能因道理的分歧而分裂。基督自己是真正的真理,能防止這樣的分裂。我們為人施浸時,不該爭論甚麼是正確的受浸方式等類的事。只要我們是在聖靈的能力裏為人施浸,將人遷入基督裏,人進到水裏的方式並不重要。真理使不同的意見止息。離了真理,我們越討論這些事,就越被虛空與分裂的道理充滿。弟兄會之所以分裂,主要是在一些所謂的真理上,諸如被提的時間等,意見分歧。我們摸被提這件事時,只該在意供應基督作生命、光和恩典。當我們將基督供應到聖徒裏面,基督就成為滋養,使聖徒長大;這會產生被提所需要的成熟。

我們不在意被提的時間這類道理上的爭辯,因為這些並沒有傳輸神的實際。然而,我們的確在意正確的道理,就是傳輸真理的道理。所有的教訓,包括那些印在我們書刊裏的教訓,都是道理,然而並非所有的道理都一樣。傳輸基督作實際的道理如同麥粒;沒有供應基督,只導致分裂的道理如同糠秕。提後三章十六節說,『聖經都是神的呼出,對於教訓…是有益的。』正確的聖經教訓供應基督作實際。我們若認識真理是甚麼,就不會被虛空的道理所矇騙。聖經的道理傳輸真理,就是神自己的許多方面。

問答

問:我們接受真理與我們對真理的經歷有何關係?

答:一旦我們看見真理,接受真理,真理就成為我們的經歷。我們對真理的接受引導我們進入對真理的經歷。我們若拒絕某項聖經教訓,我們就是在那一方面拒絕神,結果就無法在那一方面經歷祂。然而我們必須謹慎,不要照著自己老舊、天然的觀念解釋聖經,因為這會使我們錯失真理的重要方面。一旦我們真正接受了真理,就會經歷並實行真理。所以,任何真實的真理總是帶進對神的經歷,即使召會立場這件事也是如此。一旦我們看見召會立場的真理,接受這真理,我們就應用這真理,經歷生命的豐盛。

在前面幾章我們看見生命就是神,也看見真理是聖經的內容。神藉著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升天、降下和內住的步驟,成了我們的生命。聖經的內容是真理,因為聖經將神啟示給我們。然而當我們讀經時,在那靈光照我們以前,聖經對我們仍舊僅僅是道理。所以我們必須天天摸著主,讓祂對付我們,使我們有純誠的心、敞開的靈、和純潔的良心。然後我們讀經時,那靈就會光照我們,聖經的道理對我們就成為真理,成為這位是光、生命、和恩典的神自己。因此我們接受真理,就是經歷神作真理。我們所講說、所教導的一切,都必須傳輸這真理;否則,一切就僅僅是教訓。

問:我們可以講說自己還沒有完全經歷過的事麼?

答:有位偉大的教師曾說,『一位好的話語執事總是講說超過自己經歷的事。』我們說話不該裝假,但我們時常必須講說自己還沒有完全經歷的事。就一面的意義說,我們的職事必須總是在我們的經歷之前。使徒保羅寫到得榮時,(羅八17,30,)乃是傳講超過自己經歷的事。約翰寫到新耶路撒冷時,也是傳講超過他所經歷的事。(啟二一~二二。)

盡職傳講超過自己經歷的事,與教導沒有生命的道理不同。使徒保羅和約翰所教導的超過他們的經歷,卻是滿了生命。我們對自己所傳講的可能沒有完全的經歷,但無論我們供應甚麼,都該是供應真理傳輸神。聖經與其他的書籍不同,因為聖經滿了這位是真理的神。我們讀基督徒文獻時,應當以其是否幫助我們摸著神來判斷其價值。

問:真理與生命的長大有何關係?

答:真理的加增帶進生命的長大。一位信徒接受的真理越多,在他的經歷中生命就越豐盛。這就是為甚麼我們需要認識聖經,接受真理,並且只在意那傳輸神作生命的教訓。

問:恩典是甚麼?

答:按照約翰一章十七節,主的來帶來恩典,就是神自己作我們的享受。許多基督徒將恩典單單定義為不當得的好處,這沒有錯,卻是膚淺的領會。按照這定義,有人將恩典視為物質的祝福,就如財富、生意和家庭生活上的成功。神可能允許我們得著這些,但保羅將基督以外的一切都看作糞土。(腓三8。)恩典若僅僅是物質的祝福,當信徒為著信仰受監禁,如倪柝聲弟兄那樣,就是失去恩典;這是絕對錯誤的。這樣的人在他們的苦難中必定接受了更多的恩典。

問:以弗所四章二十至二十一節說,『你們並不是這樣學了基督;如果你們真是聽過祂,並在祂裏面,照著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受過教導。』照著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學基督是甚麼意思?

答:『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一辭,指耶穌一生的真實光景,如四福音書所記載的,因為祂的生活就是神的彰顯。主在祂人性生活中所作的一切,都是神的彰顯,所以就是真理,實際。我們是照四福音書所記載耶穌的生活而學基督。

聖經是神這個實際的啟示,然而在我們初讀聖經時,聖經對我們僅僅是道理,還不是這樣的啟示。一旦那靈光照我們,道理就成為實際。彼得在馬太十六章十六節說,『你是基督,是活神的兒子,』這話之於他乃是啟示。但我們初讀這話時,這話對我們僅僅是道理,還不是啟示。成千上萬的人讀了彼得的話,將這話僅僅當作道理來接受。然而,一旦那靈在信徒裏面照亮這話,這話就成為啟示與真理。這就是那靈被稱為實際的靈的原因;那靈的光照帶來啟示、實際、光和生命。

問:以弗所四章二十五節說,『你們既已脫去謊言,各人就要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脫去謊言與說實話是甚麼意思?

答:按天然的觀念,這話可能單指我們應當純誠、誠實。然而按照上下文,脫去謊言意指脫去一切虛假的事物,就是脫去一切不是基督的事物;說實話的意思就是說基督,祂乃是實際。十五節說,『持守著真實。』(二十五節的『實話』,原文與『真理』同字;十五節的『持守著真實』或作『真實化』,原文源於『真理』一辭—譯註。)按照主在約翰十四章六節的話,以弗所書中的『真理』,指基督同祂一切的所是,就如祂是神、光、生命和恩典。

我們必須看見,主的恢復完全在於生命和真理。生命和真理是主恢復的特徵。生命是經過種種過程的神自己臨及人,真理是神自己作實際。因此,主恢復的目的就是將我們帶回歸神,使我們經歷並有分於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