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篇 信徒—他們的現在(十六)

我們看過,信徒藉著得重生,藉著接受那靈,藉著得著永遠的生命,藉著得更新,並藉著被轉遷,成為新造。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關於信徒成為新造的末了一件事,就是藉著得釋放成為新造。

6 藉著得釋放—得自由

在神的救贖裏,信徒得釋放脫離神的審判,脫離律法的咒詛,脫離神的忿怒,並脫離死的懼怕和奴役。這自由是客觀的、地位上的。要成為新造,信徒也需要主觀的並在性質上得釋放。

a 脫離罪

首先,我們得釋放脫離罪。馬太一章二十一節說,『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親自將祂的百姓從他們的罪裏救出來。』『耶穌』是希臘文,等於希伯來文的約書亞,(民十三16,)意即耶和華救主,或耶和華救恩。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的罪,為我們流出祂的血,並遭受神公義的審判。這樣祂就解決了我們罪的難處。然後祂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祂這靈進入我們裏面,成為我們活的救主,就使我們得釋放脫離罪。所以,藉著祂的死與復活,並藉著祂這靈進入我們裏面,祂就能將我們從我們的罪裏救出來。

彼前二章二十四節告訴我們,基督『在木頭上,在祂的身體裏,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向罪死了,就得以向義活著。』向罪死了,直譯,脫開了罪。我們是墮落的人,是滿了罪的。但基督將我們的罪放在祂自己身上,並在木頭(十字架)上,擔當我們的罪,在那裏為我們的罪遭受神公義的審判,使我們能得釋放脫離這些罪。

我們不該只有客觀的十字架,也該有主觀的十字架。客觀的十字架,需要在經歷中對我們成為主觀的。這在於我們裏面賜生命之靈不斷的工作,在我們這人裏面完成基督十字架主觀的方面。基督的死在我們與罪之間畫了分界線。現今我們呼求主的名,並與祂有交通,賜生命的靈就在我們裏面運行。自然而然我們就經歷十字架主觀的工作,在我們與罪之間作了隔離。這樣,在我們的經歷中,我們就實際得釋放,得自由脫離罪。

b 脫離罪的權勢

除了得釋放脫離罪,信徒也得自由脫離罪的權勢。在約翰八章三十四節主耶穌說,『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總是在某種轄制之下。魔鬼撒但將自己分授到人裏面,作為驅使人犯罪的罪惡性情,藉此將全人類帶到罪的轄制之下。任何人都不可能釋放自己脫離這樣的奴役。

主耶穌有資格赦免我們的罪,並能釋放我們脫離在罪之權勢下的奴役。撒但很狡詐,不但使我們作錯誤的事,也將他自己注射到我們裏面。因此,罪不僅僅是外面、客觀的過犯。罪是主觀的;牠在我們這人的性情裏。我們的奴役不是外面的,乃是裏面的,在我們的性情裏。為這緣故,在我們的性情之外,沒有甚麼能幫助我們對付我們性情裏的罪。我們需要另一個生命,一個更強、更豐富、更高的生命,釋放我們脫離這奴役。惟有主能成為這樣的生命,並且祂實在是這樣的生命,因為祂是神聖的生命。(約十一25,十四6。)祂成了賜生命的靈,就能進入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對抗我們裏面罪惡的性情,並釋放我們脫離罪的權勢。

約翰八章三十二、三十六節啟示,我們藉著子作真理,就得自由脫離罪的權勢。這真理並不是道理上所謂的真理,乃是神聖事物的實際,就是主自己。(十四6,一14,17。)在三十二節主耶穌說,『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在三十六節祂說,『神的兒子…叫你們自由。』這指明神的兒子,主自己,就是真埋。主既是神的具體化身,(西二9,)祂就是神所是的實際。因此,實際就是神的神聖元素,神的元素,給我們實化。當主這位偉大的『我是』進入我們裏面作生命,祂就在我們裏面作光照耀,(約八12,)將神聖的元素帶進我們裏面作實際。這實際,就是那分賜到我們裏面的神聖元素,給我們實化,並藉著神的生命作人的光,使我們得以自由,脫離罪的奴役。

羅馬六章啟示,信徒已得釋放脫離罪的權勢:『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使罪的身體失效,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已經從罪開釋了。』(6~7。)『罪必不能作主管轄你們,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14。)『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18。)『現今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聖別的果子,結局就是永遠的生命。』(22。)我們需要看見,我們已得釋放脫離罪。基於我們的看見,我們憑信算自己如此。然後我們需要棄絕罪,並且將我們自己和我們的肢體獻給神,藉此與神聖的生命合作。我們有地位棄絕罪,因我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罪沒有立場,沒有權利要求我們。反之,我們站在恩典之下,有完全的權利棄絕罪及其權勢。不但如此,因著與基督站在一起,我們就將自己和自己的肢體獻給基督作奴僕,使神聖的生命能在我們裏面作工,以聖別我們。

c 脫離律法

加拉太四章啟示,信徒已得釋放脫離律法。四至五節說,『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出祂的兒子,由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好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神的選民被律法圈住,受其監護;(三23;)基督生在這律法以下,要把他們從這律法的監護下贖出來,使他們得著兒子的名分,成為神的兒子。因此,他們不該回到律法的監護下,受其奴役;乃該留在神兒子的名分裏,在基督裏享受那靈生命的供應。

照著新約的啟示,神的經綸是要產生眾子。基督的救贖將我們帶進神兒子的名分裏,使我們能享受神的生命。神的經綸不是使我們成為守律法的人,遵從律法的誡命和規條,這律法只是為暫時的目的所頒賜的。神的經綸乃是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子,承受神應許的福,這應許是為神永遠的定旨所賜給的。神永遠的定旨乃是要得著許多兒子,作祂團體的彰顯。(來二10,羅八19。)因此,神豫定我們得兒子的名分,(弗一5,)又重生我們成為祂的兒子。(約一12~13。)我們該留在神兒子的名分裏,好成為祂的後嗣,承受祂為永遠的彰顯所計畫的一切;我們不該因著寶貝律法而被岔開。

在羅馬六章十四節保羅告訴我們:『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然後在七章一至六節他繼續解釋,我們如何不在律法之下。六節說,『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在靈的新樣裏服事,不在字句的舊樣裏。』因為律法是賜給舊人,(羅六6,)舊丈夫(七2~3)的,而舊人已經死在十字架上,我們就脫離了他的律法。這是我們不再在律法之下的原因。

d 脫離律法的轄制

我們在基督裏的信徒,不但得釋放脫離律法,也脫離律法的轄制。這清楚啟示在加拉太書裏。加拉太五章一節說,『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住,不要再受奴役的軛挾制。』這囑咐是基於一至四章裏所陳明的啟示,那裏保羅說到在律法之下的奴役,以及基督如何拯救了我們脫離那奴役。五章一節的自由,指從律法的奴役下得以自由。基督藉著祂救贖的死,和分賜生命的復活,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享受這自由和恩典。站立得住,就是在脫離律法奴役的自由中站立得住。因為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我們就該站立得住,不該再受奴役的軛挾制。

在四章七節保羅說,『你不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也就藉著神為後嗣。』新約的信徒,不再是律法下作工的奴僕,乃是恩典下在生命裏的兒子。我們沒有律法監管我們,卻有包羅萬有的靈。這靈對我們是一切。律法無法賜人生命,那靈卻賜人生命,並將我們帶到成熟,使我們有兒子完全的地位和權利。律法的監管已為兒子名分的靈所頂替。

五章十三節說,『弟兄們,你們蒙召原是為得自由;只是不可將自由當作放縱肉體的機會,倒要憑著愛互相服事。』這裏我們看見保羅在自由的事上是平衡的。一面,我們從奴役的軛,從律法得以自由;另一面,我們不該用這自由當作放縱肉體的機會,乃該照顧別人,在愛裏服事他們。

在二章四節,保羅說到『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他們偷著進來,要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裏所得的自由,為要強制我們作奴隸。』這樣強烈消極的辭,如『假弟兄』、『偷著進來』和『窺探』,該使我們對這事實有深刻的印象:在基督裏的自由乃是重大、寶貴的事。

在基督裏的自由至少有四方面。第一,在基督裏的自由含示得釋脫離義務。因為我們在基督裏是自由的,我們對律法及其規條、作法、條例,就不再有義務。第二,在基督裏的自由包括有豐富供應的滿足。我們若在外面自由,卻沒有甚麼支持或滿足我們,這自由就不是真實的。真正的自由不但是得釋脫離義務,也是有豐盛供應的完全滿足。第三,在基督裏自由乃是享受安息。第四,在基督裏的自由含示對基督的享受。因為我們在祂裏面是自由的,我們就享受祂的一切所是。所以,在基督裏的自由包含得釋脫離義務、藉著主的豐富供應而有滿足、真實的安息、以及對基督有享受。有這種自由的人,在他們全人深處既是自由的,他們就得釋放脫離律法的轄制。

e 脫離在律法與宗教之下,或在任何工作與責任之下的勞苦並重擔

信徒也得釋放脫離在律法與宗教之下,或在任何工作與責任之下的勞苦並重擔。在馬太十一章二十八節,主耶穌發出呼召:『凡勞苦擔重擔的,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必使你們得安息。』這應許尤其是對想要遵守律法的人說的,特別是指著為了遵守律法誡命和宗教規條而努力的勞苦。這裏的得安息,意思是得釋放脫離律法與宗教之下的勞苦和重擔。凡在律法之下擔重擔的人,都該到主耶穌這裏來,祂必釋放他們。在律法之下,我們沒有安息。真正的安息只有在基督裏纔能找著。

馬太十一章二十八節所題的勞苦,不僅是指為了遵守律法誡命和宗教規條而努力的勞苦,也是指為了工作成功而奮鬥的勞苦。凡這樣勞苦的,總是擔重擔的。所以,主呼召這樣的人到祂這裏來得安息。這安息不僅是指從律法與宗教,或工作與責任的勞苦並重擔中得著釋放,也是指完全的平安和完滿的滿足。我們若在律法與宗教之下,或在任何工作與責任之下擔重擔,我們就該到救主這裏來,祂必將我們從我們的重擔遷入祂榮耀的自由。

f 脫離肉體

為了要成為新造,我們也已得釋放脫離最叫我們麻煩的肉體。在歌羅西二章十一節保羅告訴我們,在基督裏『你們…受了非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在基督的割禮裏,脫去了肉體的身體。』這裏保羅說到非人手所行的割禮。這割禮是在基督裏的割禮,屬靈的割禮。在基督裏的割禮與基督的死和那靈的大能有關。當基督被釘死時,祂的釘十字架是真實、實際、宇宙的割禮。祂的釘十字架割除一切消極的事物,包括我們的肉體。然而,同著基督的死,我們也需要那靈作能力。基督的十字架藉著那靈成為實際、有功效的。藉著那靈作能力,基督的釘十字架得以應用到我們身上,其功效也得以執行在我們身上。這樣,我們在那靈的大能下,就真正、實際的受了割禮。

歌羅西二章十一節的『脫去』一辭,意剝去某物,如剝衣服。藉著基督的死所發生,並藉著大能的靈所應用的割禮,成就了脫去肉體的身體這件事。我們肉體的身體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而被脫去了。關於這點,我們必須運用我們的信心,不看表面的情況。我們藉著信宣告,我們已得釋放脫離肉體,因為肉體的身體在十字架上並藉著大能的靈已被脫去了。

g 脫離舊人

在歌羅西三章九節,保羅說到信徒『脫去舊人,同舊人的行為。』舊人出於亞當,雖是神造的,卻因罪墮落了。脫去舊人就像脫去舊的外衣:首先治死身體的私慾,接著脫去魂的邪惡,最後脫去整個舊人同舊人的行為。這不是憑著我們自己的能力,乃是憑著包羅萬有之靈的大能。歌羅西三章九節指明舊人的總和,舊人的全人,都要脫去,好像我們脫去舊的外衣。舊人的全人都必須除去。在這節裏,保羅說我們已經脫去了舊人,因為我們在受浸時就是脫去舊人。我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羅六6,)並在受浸時埋葬了。(4。)

h 脫離撒但的壓制

新約指明,主耶穌釋放信徒脫離了撒但的壓制。在路加四章十八節祂說,祂受膏『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這裏的『受壓制』一辭,出於原文意打碎或折斷的動詞;(太十二20;)那受壓制的,指在疾病或罪中受撒但壓制的人。

想想那駝背、被撒但捆綁的女人,得醫治並得釋放的事例。(路十三10~17。)這女人『被病弱的靈附著,已經十八年了,腰彎得一點都直不起來。』(11。)彎得,直譯,彎在一起。這表徵鬼把人壓制到極點,以致人被彎曲,只向著撒但的世界,不能直立望天。主耶穌看見那女人腰彎得一點都直不起來,被迫俯視地上,這是撒但在她身上施行壓制的結果。主就對她說,『女人,你脫離這病了。』於是用兩隻手按著她,她立刻直起腰來,就榮耀神。(12~13。)主耶穌醫治這女人時,就釋放她脫離撒但的壓制。所以,這事例是主耶穌在路加四章十八節所作宣告的應驗。

另一節指明信徒已得釋放脫離撒但壓制的經文,是行傳十章三十八節。這節告訴我們,主耶穌『周遊各處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行善事』一辭指神蹟,特別是醫治人,釋放人脫離疾病的苦難和鬼的壓制。在基督的人性裏憑著神聖的能力所完成的這工作,釋放人脫離了魔鬼的壓制。我們在基督裏的信徒,已得釋放脫離撒但的壓制。

i 脫離宗教世界及其蒙學—規條

在加拉太書和歌羅西書裏,我們看見信徒已得釋放脫離宗教世界及其蒙學。加拉太一章四節說,基督『為我們的罪捨了自己,要把我們從現今這邪惡的世代救出來。』在這節裏,現今這邪惡的世代,是指宗教世界。六章十四至十五節證實這點:『就我而論,除了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別無可誇;藉著祂,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了十字架;就世界而論,我也已經釘了十字架。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乃是作新造。』十五節說到的割禮,乃是宗教的事,指明十四節的世界,主要的是指宗教世界;在基督裏的信徒已從其中得了釋放。

藉著十字架,我們已從宗教世界分別出來。我們若仍與宗教世界有所牽連,就不能活新造。我們應當能說,就我們而論,宗教世界已經釘了十字架;就宗教世界而論,我們也已經釘了十字架。我們應當能見證,即使我們想要回到那世界,我們也會為世界所棄絕,因為就世界而論,我們已經釘了十字架。保羅若渴望回猶太教去,宗教家不會接納他。反之,他們會叫他離開,因他是在另一個範圍裏。就猶太教而論,保羅已經釘了十字架;就他而論,猶太教也已經釘了十字架。在他與宗教世界之間,有十字架的隔離。使我們有資格活新造的,就是這隔離。在宗教世界裏所實行的一切,都是舊造的一部分。但藉著基督的十字架,我們與宗教斷絕,我們是在另一個世界,另一個範圍裏。在這範圍裏,我們是藉著那靈活新造,不是藉著肉體活舊造。

歌羅西二章二十節指明,我們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蒙學』的人,不該再去服從那些規條。世上的蒙學是屬世社會初階的原則,是人類所發明、社會所實行的基本原則。就這些世上的蒙學而論,我們已經與基督同死。基督釘十字架時,我們也釘了十字架。在祂的釘十字架裏,我們得釋放脫離世上初階的原則。

j 脫離他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生活

最終,信徒已得釋放,脫離他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生活。彼前一章十八節題醒我們,我們已得贖,脫離我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生活。虛妄的生活未必是罪惡的。反之,在某些方面,也許是相當有道德的生活。然而,這仍是虛妄的—沒有目標,沒有目的,沒有定旨。任何沒有目標或定旨的事物,就是虛妄。信徒應當過不虛妄的生活。我們所作所說的一切,都該為著神的目標。這樣的生活是有分量的,且滿了內容;這是有定旨、目標、和目的的生活。

照著彼前一章十八、十九節,基督的血救贖我們脫離虛妄的生活。這虛妄的生活與聖別的行事為人(15)相對。基督的救贖與那靈的聖別(2)乃是為此—把我們從祖宗所傳流虛妄的生活中分別出來。我們既知道這是用最高的代價,就是基督的寶血所成就的,就當受鼓勵,過聖別的生活,就是在神的聖別中彰顯祂的生活。

我們已經看見,信徒藉著得重生,藉著接受神的靈,藉著得著永遠的生命,藉著得更新,藉著被轉遷,並藉著得釋放,而成為新造。這六件事構成了新造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