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篇 利未記的豫表(十七)關於宰殺平安祭牲、不可喫血、過聖別生活、獻平安祭、以及不可攙雜的條例

利未記十七至二十章記載關於宰殺平安祭牲、不可喫血、過聖別生活、獻平安祭、以及不可攙雜的條例。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這些條例所包含的豫表。

關於宰殺平安祭牲的條例

十七章一至九節說到關於宰殺平安祭牲的條例,我們要來看這在豫表上的種種意義。

平安祭牲要帶到會幕門口宰殺—人與人、人與神一同享受基督,必須在基督為人流血贖罪的地位和根據上

三至五節說,『凡以色列家中的人,不拘是在營內或在營外宰公牛、綿羊或山羊,若未曾牽到會幕門口,在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流血的罪必算在那人身上。他流了血,就要從民中剪除。這是要使以色列人把他們在田野裏所獻的祭牲帶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交給祭司,獻與耶和華為平安祭。』這意思是,平安祭牲不能隨意在任何地方宰殺,必須帶到會幕門口,只獻給神為供物,在神面前宰殺,而後人纔能享受平安祭。人若不先把祭牲帶到會幕門口獻給神就宰殺,這樣的人會大大得罪神,要從民中剪除。這條例在豫表上是指人與人並與神共同享受基督時,必須在基督為人流血贖罪的地位與根據上。有些人並不認為基督在神面前為人的罪受死成功救贖;他們僅僅認為基督是高尚、完全的,是人可以效法或模倣的典範。人對基督這樣的認知,就是沒有在基督為人受死流血、贖罪的地位與根據上;這乃是在神面前犯了褻瀆的罪。

平安祭乃是人與人以及人與神共同的交通、享受與喜樂,如擘餅記念主乃是享受平安祭的小影

平安祭的範圍很廣,乃是指宇宙間,人與人以及人與神之間共同的交通、享受與喜樂。這交通、享受與喜樂的內容,乃是基督自己。平安祭豫表今日的擘餅聚會。每一次我們擘餅,喫主的筵席時,不是一人擘,乃是眾人擘;不僅是眾人一同交通,共同享受,也是與神一同交通並享受。擘餅就是宇宙間所有人在神面前共同交通與享受的縮影;這個交通與享受,乃是以基督為中心。我們享受的是基督,交通的也是基督;我們乃是以祂的救贖為根據,享受這位為人流血贖罪的基督。這是宇宙間的一件大事。

宇宙間人與人以及人與神之間的故事,就是這樣一個交通享受的故事。等新天新地來到時,這光景將完全顯明出來。人能與神共同交通享受,完全是根據基督的贖罪,享受基督作為獻給神的供物,因此這是以基督為中心的共同享受。我們享受基督,絕不能在基督的救贖之外,或不將基督獻給神作供物,因為那就等於任意宰殺平安祭牲,對神乃是褻瀆。

血灑在壇上—必須看見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流血贖罪

六節上半說,『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壇上。』這是豫表我們要享受基督,乃是基於基督在神面前,在祭壇上,就是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流血贖罪,我們纔能享受祂。

把脂油焚燒,獻給神為馨香的祭

六節下半說,要把平安祭牲的『脂油焚燒,獻給耶和華為怡爽的香氣』。這豫表基督和祂的豐滿是先給神享受,然後再給人享受。意思是,我們享受基督,必須先把基督當作馨香的祭物獻給神,讓神先享受。我們若是不先把基督當作祭物獻在神前,而在神之外享受基督,乃是一件得罪神的事。

不可獻祭給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

七節說,『不可再獻祭牲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山羊鬼。』這是說到神的子民不可獻祭物給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林前十章十四至二十二節說到新約信徒有分於主的筵席,要逃避拜偶像的事。十六至十七節說,『我們所祝福的福杯,豈不是基督之血的交通麼?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基督身體的交通麼?因著只有一個餅,我們雖多,還是一個身體,因我們都分受這一個餅。』這是一幅描繪人與人、人與神共同享受基督,喫喝快樂的圖畫;新約信徒如此有分於主的筵席,乃是平安祭的應驗與應用。然而,二十一節又說,『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有分於主的筵席,又有分於鬼的筵席。』在我們一同交通、享受時,要注意我們的喫喝,不能有分於鬼的交通,就是聯於拜偶像的事。七節說,以色列百姓『坐下喫喝,起來玩耍』,乃是與他們拜金牛犢偶像。利未記十七章七節豫表的意義,就是凡不在基督救贖的立場上享受基督,而是在救贖的立場之外,在神之外有所歡樂和享受的,原則上都是行邪淫、拜偶像,都是得罪神的。

利未記這裏關於平安祭牲的條例,表明平安祭只能在獻贖罪祭的壇上獻給神,不能在祭壇之外,隨意在甚麼地方宰殺祭牲,獻給鬼魔。這豫表人在神面前和神一同享受基督,只能以基督的救贖為根據,這樣就是喫主的筵席。若非如此,我們眾人的彼此享樂,原則上就是跟從鬼魔並拜偶像。

不可喫血

十七章十至十六節說到不可喫血,其中有幾個要注意的點。

血裏有生命能遮罪

十一節說,『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已經把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遮罪;因血裏有生命,所以能遮罪。』這血是豫表主的血有救贖的功效。

一切的血都不可喫

十節、十二節說到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一切的血都不可喫。十四節說,『無論甚麼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喫,因為一切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凡喫了血的,必被剪除。』一面,血能救贖;另一面,一切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所以不可喫。這是豫表只有主的血是可喫的,因為只有主的血能救贖我們;除了主的血之外,其他一切活物的血都不能救贖人。

自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血都不可喫

十五節說,『凡喫自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都要洗衣服,用水洗澡,並要不潔淨到晚上,然後纔潔淨了。』自死之物的血,表徵殺身成仁者的血,這樣的血並不能救贖人。今天有許多人認為主耶穌的死乃是殺身成仁,是捨己殉道;這等於認為祂是『自死』的,乃是錯解了主的死。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不是自殺殉道,而是神審判祂,把祂壓傷了。以賽亞五十三章六節、十節說,『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耶和華卻喜悅將祂壓傷,使祂受痛苦。祂使自己成了為著罪的祭。』這豫表主耶穌乃是為著人的罪受神審判,所以祂的死能救贖人。

被野獸撕裂之物的血,是表徵被野蠻人殺害者的血,這樣的血也不能救贖人。有的人認為,主耶穌是被當時不信的野蠻羅馬人,和兇殘的猶太人所殺,如同野獸把祂撕裂了一樣,這樣的領會也是不正確的。如果主的死只是被野蠻人撕裂而死,祂的死就不能救贖人。祂在十字架上的死,是因為祂受了神的審判,為罪人而死,祂所流的血纔能救贖人。

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利未記十七章十五至十六節說,『要洗衣服,用水洗澡,…然後纔潔淨了。他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擔當他的罪孽。』這是指人接受了如前述所說不正確的宗教觀念和信仰,認為主耶穌是殺身成仁,或被野蠻人逼迫而死。這樣的人需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就是要悔改,對付淨盡,否則人必要因這種錯誤的接受,擔當自己的罪孽。舊約每次題到罪孽,都和偶像發生關係。人若不相信基督是受神審判、作人代替、為人而死的基督,卻以為祂是殺身成仁,或是被兇殘逼迫而死的基督,這是近於邪淫異端的信仰;這樣的罪是與撒但發生關係的。

聖別子民的聖別生活

利未記十八至二十章論到聖別子民的聖別生活。這一大段相當於以弗所四章十七節至五章十四節,以及歌羅西三章五至十四節。使徒保羅寫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時,必然有利未記的思想。他在書信中說,『要與鄰舍說實話,…偷竊的不要再偷,…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喧嚷、毀謗,同一切的惡毒,都要從你們中間除掉。…要以恩慈相待,心存慈憐,彼此饒恕。』(弗四25,28,31~32。)又說,『…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拜偶像,…你們要脫去這一切的事,…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同舊人的行為,並且穿上了新人。』(西三5,8~10。)蒙恩得救的人要在從前的生活樣式上,脫去舊人,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在那實際的義和聖中所創造的。(弗四22,24。)

利未記十八至二十章就是要以色列人脫去他們從前在埃及的舊生活,而建立作神子民分別為聖的新生活。神一再的對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十八2,4,30。)這意思是要以色列人照著神生活。神又說,『你們要聖別,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別的。』(十九2。)這也就是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所說的穿上新人。我們若活在神面前,照著神的話而行,就會分別為聖,照著神而過生活。

脫去舊人的生活

在十八章三節上半,神對以色列人說,『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裏的人所作的,你們不可照樣作。』神要以色列人不可再照著他們從前生活在埃及人中的那種樣式生活。這表徵我們得救的人要脫去得救前之舊人的生活。

不可照迦南地的風俗行

在三節下半,神又說,『我要領你們去的迦南地,那裏的人所作的,你們也不可照樣作,也不可照他們的風俗行。』以色列人不可在他們要被領進的迦南地上,照著迦南人的樣式生活。埃及人的生活所表徵的,是我們得救之前的舊生活;迦南人的生活所表徵的,是我們得救之後的世界生活。因此,我們得救之後,不僅要脫去得救前的舊生活,也不可模倣世人的生活與行為。(羅十二2。)

穿上新人,過聖別的生活

在利未記十九章二節神對以色列人說,『你們要聖別,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別的。』神要以色列人聖別,照著神的聖別行事為人,過聖別的生活。這表徵我們要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在那實際的義和聖中所創造的。(弗四24。)

獻平安祭的條例

利未記十九章五至八節說到百姓獻平安祭的條例。

平安祭要獻得蒙悅納

五節說,『你們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時候,要獻得可蒙悅納。』舊約裏的平安祭乃是豫表新約裏主的筵席。這裏關於獻平安祭的條例,表徵新約的擘餅記念主,要作得蒙神悅納。保羅在林前十一章說,哥林多人在喫主的晚餐,就是喫餅喝杯記念主的事上,作得不合宜,因為他們沒有彼此等待,(參33,)各人先喫自己的晚餐,結果富人酒醉,窮人飢餓。(21。)這造成他們中間的分裂與派別,(18~19,)破壞了主的晚餐;這樣,他們就不是喫主的晚餐,(20,)不蒙神悅納。

平安祭應當保持新鮮

利未記十九章六節說,『這祭物要在獻的當天或第二天喫,若有剩到第三天的,就要用火焚燒。』平安祭要在獻祭的當天喫,如果第一天喫不完,第二天喫,剩下的第三天就要燒掉,不能保留。若是第三天再喫,『這祭物就是可憎的,必不蒙悅納。凡喫的人必擔當自己的罪孽,因為他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那人必從民中剪除。』(7~8。)平安祭應當保持新鮮,這表徵我們每一次來到主的桌子前,不論我們和主之間,或是聖徒彼此之間的交通,都要一直更新。若是陳舊,就不蒙神悅納。人有分於陳舊的平安祭,乃是輕看神的聖物,是犯了嚴重的罪,是可憎的,會使他失去神子民中間的交通。

我們擘餅時,若是和神之間的交通不新鮮,與聖徒彼此間的交通也很陳舊,就需要有新的奉獻和新的交通。我們在平安祭的豫表裏看見,要有新的喫,新的享受,就得有新的奉獻;也就是需要再獻平安祭,再一次和神有新鮮的交通,和眾聖徒也有新鮮的交通。有好些人在擘餅聚會和神之間的交通變得陳舊,失去新鮮的交通;雖然沒有犯錯,沒有犯罪,但是在神面前就像是直到今天還在喫兩年前所獻的平安祭。更不必說,有的祭物還發酵,有了污穢。每當我們與別人不融洽,不相調,就表示我們和人之間有故事,交通已經陳舊,這就需要更新。獻上一次平安祭只能喫兩天,第三天就要重新獻上,就得更新。我們要常常更新和神之間的交通,以及和聖徒之間的交通。如果大家在一起交通,卻是維持十年前的交通,雖然十年前是新鮮的,但從十年前直到如今,從來沒有更新過,那就非常陳舊。

有分於陳舊的交通,還不是犯一般偷竊的罪,或說錯話的罪,而是犯了輕看神聖事物的罪。所以,保羅在林前十一章囑咐說,『人應當察驗自己,然後喫這餅,喝這杯。因為那喫喝的,若不分辨那身體,就是給自己喫喝審判了。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睡的也不少。但我們若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判。』(28~31。)這指明我們每逢在基督的身體裏和神一同享受基督時,我們必須更新我們的奉獻,使我們與神並與弟兄姊妹之間的交通是新鮮的。如果我們和神之間的交通沒有保持新鮮,或是和弟兄姊妹之間的交通太陳舊,從神的眼光看,就是給自己喫喝審判了。(29。)這是嚴肅的事。因此,我們要和神的子民一起同著神享受基督,就必須不斷更新我們和神的交通,也更新我們和神子民的交通。

不可攙雜

利未記十九章十九節說,『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交配;不可用兩樣攙雜的種子種田,也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子作衣服穿在身上。』這裏說到三種攙雜:牲畜與異類交配的攙雜,播種的攙雜,以及衣料的攙雜。在創世記,我們看見神所造的萬物都是各從其類,(一11~12,21,24~25,)沒有任何的攙雜;所有的攙雜都是出於撒但。

牲畜交配不可攙雜

不可叫牲畜與異類交配,表徵生命不可攙雜。牛要配牛,羊要配羊;牛不可配羊。若是兩種配在一起,就是生命的攙雜。這表徵憑神生命活著的,就不可憑肉體而活。(參加五16。)我們若要憑神的生命活著,就該盡力的憑神的生命活著;我們若是要憑屬靈的生命活著,就該盡力的憑屬靈的生命活著;不要攙雜肉體的生命。(參二20。)神不容許有攙雜,兩種生命配在一起是神所厭惡的。

播種不可攙雜

不可用兩樣攙雜的種子種田,表徵話語的職事不可攙雜,不可既講神的話,又講世界的話;既屬靈,又屬世界。講兩種攙雜的話,就是撒了兩種攙雜的種子。

衣料不可攙雜

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子作衣服穿在身上,表徵我們的生活和行為不可攙雜。我們既活在新約裏,就不該再照舊約的規條;既是屬乎主的人,就不該照著外邦人的風俗生活。(利二十23。)我們不可有兩種性質;屬天的不可加上屬地的;屬靈的不可加上屬肉體的;屬新約的不可加上屬舊約的。羅馬天主教有許多攙雜,例如:將新約和舊約的教訓攙在一起;將律法和恩典攙在一起;隨從外邦的風俗,將異教的規矩帶進來。這些就是用兩樣攙雜的料子作衣服穿在身上,在神面前這些都是罪,都為神所厭惡。

第二十五篇 利未記的豫表(十八)

      為著祭司職任之聖別生活的條例

本篇信息我們要來看利未記二十一章,為著祭司職任之聖別生活的條例。

不可從俗玷辱自己

一至四節說到作祭司的不可為民中的死人玷污自己,以及隨從世俗玷辱自己,要守住聖別的地位。這表徵事奉神的人不可像凡俗的人那樣行事。我們必須保守自己不受世俗沾染。

不可使頭光禿,不可剃除鬍鬚兩邊,不可用刀劃身

五節說,『不可使頭光禿,不可剃除鬍鬚的兩邊,也不可用刀劃傷自己的身體。』這三件不可作的事,指明我們必須接受和保守神所創造、安排的一切,不可作更改。神給我們創造或安排的,無論是頭髮、鬍鬚和身體,都要保守,不該作任何改變。作祭司事奉神的人,務必守住這個原則。

不可使頭光禿,指明我們必須順服權柄。頭光禿表徵沒有蒙頭,不順服也不接受神的權柄。不可剃除鬍鬚的兩邊,意即無論神給我們的尊貴、地位或身價有多少,我們乃該接受,不要憑自己的努力作任何改變。

用刀劃傷自己的身體,指明人在自己身上作出一些花樣。這些花樣不是原來神所造的,是人自己劃出來的。有些人明明是急性子,卻裝作慢條斯理,這就是劃身。我們只要保持原來的樣子;急就是急,慢就是慢。只要照個人的本相,不要在自己身上作改變。我們的裝作,在原則上都是劃身。作祭司事奉神的人,不要在身上動手改造神的創造。所有沾染的污穢,要洗身,要洗淨;但凡神所造、所豫備的,我們不要更動,越自然越好。凡在神面前越有分量,越屬靈,越有用處,越合於神心意,越能侍立在神面前作祭司的,都是自然、真實的人;他們順服權柄,不在自己身上刻意顯出自己的地位和尊貴,並且也不增添花樣。

要歸神為聖別

六節說,作祭司的人要『歸神為聖別』。這就是說,事奉神的人一切都該完全為著神。

為神獻食物

八節說,『你神的食物是他〔祭司〕獻的。』祭司乃是替神豫備食物的人,獻上祭物作神的食物。祭司所獻的祭物就是神的食物,給神喫飽。可以說,每一個作祭司事奉神的人,就是神的司膳,給神食物,供神享受。我們每一次的事奉,都該叫神飽足。

要有膏油

十節上半說,『在弟兄中作大祭司,頭上倒了膏油。』大祭司豫表基督,大祭司頭上倒了膏油,表徵我們這些新約的祭司作為基督的身體,身上有施膏的靈,使我們盡祭司的職任。(林後一21。)按出埃及三十章,塗抹的膏油是用油與四種香料複合而成。油豫表那靈,四種香料豫表基督的人性(由四這數字表徵)、人性生活、十字架的死和復活;這些調在一起,成為複合施膏的靈。當我們受膏為祭司時,就被這複合施膏的靈所膏。

承接聖職穿了聖衣的,不可蓬頭散髮,不可撕裂衣服

利未記二十一章十節下半說,『承接了聖職,穿了聖衣的,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當祭司就職穿上聖衣,就要有與祭司職分相稱的生活。穿聖衣乃指我們作祭司事奉神,生活行為必須合乎祭司的職分。不可蓬頭散髮,意即不可以不服權柄,任意妄為。蓬頭指明沒有蒙頭,不服從神的權柄;散髮是任意妄為,不受約束,不守規矩。撕裂衣服表徵行為墮落或道德淪喪;道德淪喪的人無法作神的祭司事奉神,因為失去了身價,失去了事奉神的資格。

不可為父母玷污自己

十一節接著說,大祭司『不可挨近死人,甚至不可為父母玷污自己』。在這一章的開頭我們看見,祭司不能受死人的玷污,但可以顧到自己直系的親屬。(2。)然而,在十一節說到大祭司甚至不可受到自己父母的影響,這是要他約束天然的情感到一個絕對的地步。在豫表上,我們看到主耶穌就是這樣。在約翰二章,祂嚴格的約束天然的情感,不因祂母親的左右而影響祂在神面前忠誠的事奉。(1~5。)這啟示我們要約束天然的情感;事奉的責任越重,與神的關係越密切,情感的約束就要越嚴格,即使至親都不可影響我們。

要娶處女為妻

利未記二十一章十三節說,大祭司『要娶處女為妻』。這意思是,大祭司必須非常清白,不受一點污穢的沾染。使徒保羅曾說到,信徒乃要像『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林後十一2。)在豫表上,這是說到主最終要得著召會,作祂貞潔聖別的配偶。

有殘疾的人不可獻食物給神

利未記二十一章十六至十七節:『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對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他神的食物。』亞倫的後裔都該是作祭司的;然而,亞倫的後裔中有殘疾的人,不可獻食物給神;一有了殘疾,就失去獻食物給神的身分與資格。

神的食物乃是祭物;祭物能叫神得飽足,祭物的每一項都豫表基督。祭司事奉乃是豫表:人要事奉神,必須以基督滿足神,並且以基督供應人。我們擺在人跟前的是基督,獻在神面前的也是基督。我們把基督供應給人,叫人得著滿足的是基督;我們把基督帶到神面前,獻給神作神食物,叫神滿足的也是基督。祭司到神面前去獻的每一件、每一項都是基督。基督就是神所有的食物,叫神得著滿足。原則上,所有的殘疾都是因為缺少基督;因著基督的成分不彀,有殘疾的人就不能獻上基督作神的食物。人在某一點上缺少基督,就是有某一項的殘疾。

十八至二十一節說,『凡有殘疾的,無論是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肢體畸形的、折腳折手的、駝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長癬的、長疥的、或外腎損壞的,都不可近前來。祭司亞倫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耶和華的火祭。他有殘疾,不可近前來獻神的食物。』接著我們要一一來看這裏所說各種殘疾在豫表上的意義。

瞎眼的

第一題起的是瞎眼的,為甚麼瞎眼的人不能獻神的食物?因為他的眼睛缺少基督,從來沒有讓基督作他眼睛明亮的生命;所以在這點上,他無法作神食物的管家,不能叫神得著滿足。屬靈的事,第一是在於看見,這是全聖經的一個原則。連你我的得救,首先也是在於看見。神照明我們心中的眼睛,叫我們的眼睛得開,我們纔能得救。一切屬靈的事都在於看見,在事奉神的事上更是如此。一個事奉神的人必須有看見,有異象,有明亮的眼睛。一個人如果眼睛昏花、不明亮,就失去事奉的資格。

舊約曾記載祭司以利的故事,他晚年的時候眼目昏花,就失去了事奉的資格。(撒上三1~2。)永遠不要忘記,基督來到人裏面作生命,第一個功用就是光;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一4,)跟從這光的,就絕不在黑暗裏行。(八12。)我們對屬靈事物真實的認識,完全在於我們裏面基督的成分有多少。我們缺少基督,眼睛就不明亮,就無法到神面前獻上神的食物,因為神的食物就是基督自己。

瘸腿的

瘸腿是表徵不能行動,無力行動;這也是因為缺少基督。希伯來十二章十三節說到『瘸子』:『要為自己的腳把路徑修直了,使瘸子不至脫臼,反得醫治。』這裏的瘸子是指信主得救的希伯來人,因為缺少基督,不彀剛強,只能瘸著腿行走。他們需要基督醫治他們的瘸腿,把他們的路徑修直。瘸腿的人走路,是一半的走法,只有一條腿在走。那些希伯來信徒在跟隨主的路上,就像是一半的走法;一半在召會中,一半留在猶太教裏。這是瘸腿的光景。他們瘸腿是因缺少基督,沒有完全接受基督並經歷基督。他們若完全經歷基督,就能像使徒保羅一樣,勇敢大膽的從猶太教裏出來。保羅在跟隨主的事上行走正常,不是一瘸一瘸的走。那些信主的希伯來人一半接受基督,一半缺少基督,就變作屬靈瘸腿的人。瘸腿的人不是完全不會走路,乃是一條腿會動,一條腿不會動。這一條不能行動的腿,說明他缺少一點東西。這豫表人對基督的接受和享受不彀完全,缺少基督的成分,所以在神面前的活動變作瘸腿的;因此無法獻上神的食物。今天有些弟兄姊妹實際的光景就是如此,因著缺少基督,缺少恩典,就無法把基督獻給神作食物,叫神得滿足。

塌鼻子的

鼻子主要的功用是嗅覺,聞味道;所以鼻子的問題豫表屬靈的感覺出了問題。塌鼻子是指沒有屬靈的感覺。在雅歌中,主稱讚祂的佳偶說,『你的鼻子彷彿朝著大馬色的利巴嫩樓。』(七4。)這是形容追求主的佳偶裏面滿了基督,屬靈的感覺非常敏銳。有的人是塌鼻子,沒有感覺;他聽別人作見證時,覺得每個人的見證都差不多,感覺不出實際上有很大的差別。有的見證滿了生命,有的見證卻滿了死亡;但塌鼻子的人,聞不出死亡和生命的味道有何不同。

請記得,在事奉上所有的難處,第一是缺乏屬靈的眼光,第二是缺乏屬靈的感覺。因此,一個在屬靈感覺上麻木的人,不能把基督獻給神。有時弟兄們不能接受某些人的話語和意見,是因為他們作人雖然老練世故,很有世界的眼光、高明的手腕,但他們的眼睛不明亮、感覺不屬靈。他們沒有透亮的眼光,看不見人裏面的情形;沒有屬靈的鼻子,聞不到人裏面真實的味道。治理召會、帶領弟兄姊妹、處理聖徒中間的難處、或開展主的工作,絕對要憑著屬靈的眼光及屬靈的感覺。我們的眼睛要明亮,鼻子要高大。如果我們屬靈的鼻子不正確,屬靈的眼光短淺,在神面前就無法獻上神的食物,叫神滿足。

肢體畸形的

肢體畸形,可能是手上有六個指頭,或腳上有六趾。這豫表在事奉上越過了神所量的限度。凡是多說、多作、多問、多摸,不守住自己地位的,都是肢體畸形。比方,有的弟兄姊妹說了不該說的話,問了不該問的事,摸了不該摸的工作,這就是肢體畸形。許多時候,我們會聽見有聖徒說,『這件事我不贊同;那件事我不以為然。』若是我們去過問與我們無關的事,就是多餘。我們一直要學習認識,神所量給我們的是有限度的。(參林後十13。)不要作多餘的事,不要管別人的閒事,要看神有沒有量給你這一分。神給我們五個指頭,多出一個,就是畸形、多餘的。我們一直要學習,有五個指頭,就只管五個指頭的事,不要作個肢體多餘的人。我們剛好有五個指頭,每個指頭都靈活、有效能,沒有畸形發展的肢體,我們就是剛強的。我們要厲害的學這個功課,願意受限制,不越過度量。我們所受的限制越多,越能正常的供應基督。

折腳折手的

折腳折手的,是腳斷了一點,或手少了一部分。比方說,可能有位弟兄或長老在各面都好,但仍有某些部分在主裏不彀完備,這美中不足的一點就叫他不能獻上神的食物,不能在神子民中間把基督獻給神,叫神得著滿足。

駝背的

駝背的人只能往下看,不能往上看;只看見地,卻看不見天上的星宿和月亮。並且他只能看見自己以及自己所在的地位,不能把腰直起來往上看,也很難往外看。這樣駝背的人沒有基督可以供應別人,也沒有基督叫神滿足。駝背的人一直思念地上的事,愛地上的事,從來不思念天上的事。你問他這一段經文是在利未記,還是民數記,他不清楚;但你問他購物的事,他卻很清楚要去那一家百貨公司。這就是駝背。若是有弟兄或姊妹題起屬天的事,都是清清楚楚,一點不混亂,那就不是駝背的人。這樣的人纔能供應基督,叫神滿足。

矮矬的

按今天的身量說,一個成年人最少有五尺半高,如果他只有三尺半高的身量,就是矮矬的。例如,有些聖徒雖然已經得救多年,按屬靈的年日說,應該是個成年人了,但他在聚會中說話的口氣、度量卻像個孩童,這就是屬靈的身量缺少長進。以弗所書題到『基督豐滿之身材的度量』,(四13,)說出我們需要讓基督在我們裏面增長,達到豐滿的身量。人所以矮矬,是因為缺乏基督的生命,沒有長進;這樣,就無法將基督獻給神作食物。

眼睛有毛病的

眼睛的毛病有很多種;眼睛有毛病,與前面所說的眼瞎不同。彼後一章九節說,有的人是近視;近視的人只看見近處,看不見遠處;只看得清自己,看不清別人;只看得清楚本地,看不清楚別地。這在於一個原因,就是缺少基督作視力。只要多得著一點基督,多享受、經歷一點基督,人的眼光就會正確,無論遠近都看得清楚。這都關乎我們能不能將基督獻給神作食物。

長癬的

人的皮膚上出現一種疙疙瘩瘩的現象,不痛卻癢,這就是他的生活裏出現一種不正常、不舒服的光景,但情形不是太嚴重。癬叫人感覺不舒服,使別人不太敢接近他。有的人身上發生一種情形,叫別人看見時覺得不舒服,不自然,覺得這人身上有了問題,卻說不出是甚麼問題,只覺得不坦然,不可親,不可接觸。這也是一種缺少基督的光景。

長疥的

癬、疥這一類的病很相近,是指人的生活、行為,叫人感覺不自然、不坦然,他自己也覺得裏面有問題,不妥貼。人有沒有長癬、疥,自己比別人更有感覺,因為會發癢並覺得難受。請記得,若今天人在主面前有一種光景,叫他一直感覺騷癢、難受,按屬靈的話說,他就是生癬或長疥,在主面前有一點難處,但不是痲瘋或毒瘡。這也是因為人缺少基督,以致無法把基督供應人,無法把基督獻給神作食物。

外腎損壞的

外腎損壞,是指生育的機能受破壞,變作不能生產的人,這是一種變相的死亡。雖然從他表面看沒有死,但他生育的機能破壞了,這是生命上發生了難處,這是末了最嚴重的一項。請記得,眼瞎的人還可以生孩子,但是外腎損壞就不能生孩子。換句話說,他缺少基督到一個地步,生育的機能受到破壞,不能再結果子,在屬靈上是個絕後的人。這樣的人自然不能作神食物的管家,把神的食物獻給神。

這些有殘疾的人雖然不能獻上神的食物,但神卻允許他們喫神的聖物,這真是神的憐憫。利未記二十一章二十二節說,『神的食物,無論是至聖的或聖的,他都可以喫。』這些有殘疾的人與患痲瘋和其他受玷污的人不同。人患痲瘋受了玷污,就不能喫聖物,但有殘疾的人還可以喫。這其中乃有神的美意。如果神不准有殘疾的人喫聖物,就是不准他們享受基督,那麼他們的殘疾就永遠無法得到醫治。人的殘疾要得著醫治,需要多種營養;我們所需要屬靈的營養就是基督。所有的聖物都是基督自己。請記得,我們所喫進去的聖物,至終就成為我們所獻到神面前的食物。

我們所以有殘疾,是因裏面缺少基督,所以沒有可獻給神的。因此,神許可我們這缺少基督的人大量的喫基督,喫聖物,好叫我們裏面聖物的成分能加多,使瞎眼的能看見,瘸腿的能行走,塌鼻子的長起來,肢體畸形的受限制,矮矬的長身量,眼睛有毛病的得醫治,癬疥被消除,外腎損壞得恢復,一切的問題都必須由基督來解決、醫治。所以,神許可有殘疾的人喫聖物,並且這樣的人特別需要喫聖物,特別需要經歷基督、享受基督、飽嘗基督,好讓基督成為他們裏面的醫治,而後成為他們手中獻給神的祭物。

第二十六篇 利未記的豫表(十九)

      喫聖物的條例,以及為許願並甘心獻之供物蒙悅納的路

利未記二十二章說到喫聖物的條例,以及為許願並甘心獻之供物蒙悅納的路。在本篇信息我們要來看其中豫表的意義。

喫聖物的條例

二十二章一至十六節說到喫聖物時該有的聖別。一至二節說,『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吩咐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要謹慎對待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我的聖物,免得褻瀆我的聖名;我是耶和華。』這裏的聖物,指在神的百姓獻給神的物中,有一部分要分別出來歸給祭司,作祭司的享受。聖物表徵基督,祂是神賜給事奉之人享受的。

凡不潔的,不可喫聖物,除非用水洗身,免得擔罪而死

在三至九節,耶和華囑咐摩西對以色列人說,『你們世世代代的後裔中,凡身上有不潔,卻接近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耶和華之聖物的,那人必從我面前剪除;我是耶和華。亞倫的後裔,凡患痲瘋或有漏症的,不可喫聖物,直等他潔淨了。無論誰觸著那因死人不潔淨的物,或洩精的人,或觸著甚麼使他不潔淨的爬物,或觸著使他不潔淨的人,(不拘那人有甚麼不潔淨,)觸著這些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喫聖物。日落的時候,他就潔淨了,然後可以喫聖物,因為這是他的食物。自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他不可喫,免得因此成為不潔;我是耶和華。所以他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褻瀆了聖物,因此擔罪而死;我是使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這表徵我們不能一面帶著世界的污穢,一面又來享受基督;我們必須先接受審判,並徹底對付玷污,免得遭受屬靈的死亡。

聖經開頭給我們立定一個清楚的原則:人一接觸善惡知識樹,受了玷污,立刻就有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創三24。)人既受玷污,就無法帶著污穢來享受生命樹。這清楚指明,人不能一面帶著罪惡、污穢、世界和肉體,一面又來享受基督;人要享受基督,必須先受審判和對付。這就是利未記二十二章六節所說『用水洗身』所豫表的意思。人一沾染污穢,就不得有分於基督;人如果要享受基督,就得先審判自己的污穢,對付自己所受的一切玷污。

污穢的來源

四至八節告訴我們,污穢的來源有四:第一是痲瘋,第二是漏症;這些都是從人身上出來的。第三是觸著那因死人不潔淨的物,或洩精的人,或觸著不潔淨的爬物,或觸著不潔淨的人。第四是喫自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這表徵沒有接受基督正統的救贖。六節上半說,『觸著這些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不潔到晚上,表徵污穢必須有一個結束,必要告一個段落。六節下半說,『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喫聖物。』這表徵我們被不潔之物玷污時,應當先徹底對付玷污,纔可以享受基督。

聖物乃是祭司日常的食物。根據四至八節,若是一個祭司早晨起來就觸著污穢的人或物,那一整天內就不得喫聖物。換句話說,他那一整天可能沒有可喫的。這就使他深刻的感受和體認:污穢是接觸不得、摸不得的,而且污穢是該受審判、對付並除掉的。因此,人一沾染污穢,必『不潔淨到晚上』,也就是有一段時間無法享受基督;必須『用水洗身』,審判並對付自己所受的玷污,纔得以恢復對基督的享受。

外人,寄居在祭司家的,或是雇工,都不可喫聖物

十節說,『凡外人不可喫聖物;寄居在祭司家的,或是雇工,都不可喫聖物。』這裏說到外人、寄居的、或是雇工,都不可喫聖物,表徵未得救的人,或在對神的事奉上無分的人,不可享受基督。請記得,一個人得救之後,享受基督這聖物有多少,乃在於他的事奉有多少;沒有事奉,就沒有享受。因此,事奉和享受基督乃是互為因果。人越有基督,就越有事奉;越事奉,就越享受基督。若有基督徒無法享受基督,那表示他缺少事奉。基督徒正常的光景乃是越享受基督,就越有事奉;越有事奉,就越享受基督。基督徒若無分於對神的事奉,他就是一個外人,不能喫基督這神的聖物。

買來或生在祭司家裏的人,可以喫聖物

十一節說,『倘若是祭司用自己銀錢買得的人,就可以喫聖物;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喫他的食物。』這裏說,那些用銀錢買來的,或生在祭司家裏的人,雖然與祭司不同血統,也算作祭司的家人。這些人乃是豫表我們這些原是外人,卻蒙基督用祂的寶血所買,並在神的家中從神而生的人。以基督的寶血來說,我們是由基督所買的人;(徒二十28;)以神的生命來說,我們是由神所生,(約一12~13,)且生在神家中的人;(弗二19;)這使我們有資格享受基督。

祭司的女兒嫁給外人,就不可喫聖物;若成寡婦或被休,沒有孩子,又歸回父家,就可以喫她父親的食物

利未記二十二章十二至十三節說,『祭司的女兒若嫁給外人,就不可喫舉祭的聖物。但祭司的女兒若成了寡婦,或是被休了,沒有孩子,又歸回父家,與她年輕時一樣,就可以喫她父親的食物;只是外人不可喫。』這表徵信徒被外人吸引離開,就不能享受升天的基督。

然而,主是滿有恩典的。倘若有一天,信徒與外人斷絕來往,(由祭司的女兒成了寡婦,或被休所表徵,)沒有留下根,不再有任何牽連,(由沒有孩子所表徵,)又回到召會(父的家)中,他仍然可以享受基督。這乃是神的憐憫。有些弟兄姊妹的光景,就像祭司的女兒被外人吸引,停止了對基督的享受。然而,他若割斷與外人的關係,又回到召會中,神恩典的門向著他總是敞開的,他對基督的享受就要得著恢復。

若誤喫聖物,要把聖物加上原數的五分之一,交給祭司

十四節說,『若有人誤喫了聖物,要把聖物加上原數的五分之一,交給祭司。』這表徵輕率的享受基督,在神看仍不算是真正享受基督,還必須在神面前受對付。

不可褻瀆聖物

十五至十六節說,『祭司不可褻瀆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的聖物,免得他們在喫聖物時,自取罪孽,有了罪過;因為我是使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這是二十二章關於喫聖物這段話的結語,意即所有事奉神的人都要存敬畏的心,在享受基督的事上不可隨便,一切都該按理而行,免得自取罪孽,有了罪過。如果我們將這點應用在擘餅的事上,或許稍微能領會。然而,這裏所涵蓋的意思更廣,指明我們或是將基督供應給人,或是將基督獻給神,或是將基督作為我們的享受,都需要存敬畏的心。我們要享受得合理,供應得合理,也獻得合理,免得褻瀆神的聖物,就遭遇屬靈的死亡。

為許願並甘心獻之供物蒙悅納的路

接著,我們要來看十七至三十三節所說,為許願並甘心獻之供物蒙悅納的路。

要獻純全無殘疾的供物

十七至二十一節說,『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對亞倫和他兒子們,並以色列眾人說,以色列家中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凡獻供物,無論是為許願,或是甘心獻的,就是獻給耶和華作燔祭的,要將沒有殘疾的公牛、或公綿羊、或公山羊獻上,使你們蒙悅納。凡有殘疾的,你們不可獻上,因為這不蒙悅納。凡從牛群或羊群中,將平安祭牲獻給耶和華,為要許特別的願,或是甘心獻的,所獻的必須是純全無殘疾的,纔蒙悅納。』這指明獻給神的供物必須是純全無殘疾的。然而這不是說,我們所獻的基督有殘疾,乃是指我們獻的人在經歷中有殘疾;好比有的供物是體型較大的牛,有的是比牛小一點的羊,有的是體型更小的鳥。供物有大小之分,並不是指基督有大小之分,而是指我們對基督的經歷有大小、多少的分別。同樣的原則,不是我們獻上的基督有殘疾,而是我們獻的人在對基督的經歷上有殘缺。我們若在對基督的經歷上有殘缺,所獻的基督就不能蒙神悅納。

有殘疾的不可作火祭,獻給神作食物

二十二至二十四節說,『瞎眼的、折傷的、殘廢的、有瘤子的、長癬的、長疥的,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也不可在壇上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無論是牛或羊,若肢體有餘或缺少的,只可作甘心祭獻上;若用以許願,就不蒙悅納。凡外腎損傷、或壓碎、或破裂、或割除的,不可獻給耶和華;在你們的地上不可這樣行。』火祭就是燔祭,是完全焚燒作為香氣為著給神享受、作神食物的,所以一點不可以有殘疾。供物若是肢體有餘或缺少的,只可作甘心祭獻上。

這裏題到的殘疾共有九項:(一)瞎眼的。這不是指基督這祭物瞎眼,而是指我們這享受基督作祭物的人,享受不彀明亮,是瞎眼的。(二)折傷的。這表徵我們對基督的享受有折傷。(三)殘廢的。這表徵我們對基督的享受是不完全的。有些弟兄姊妹對基督的經歷和享受是殘廢的,比如,某位姊妹相當享受基督,卻經不起丈夫的攪擾;這樣,她對基督的經歷就受到丈夫攪擾而受到破壞。這就是所謂的『功虧一簣』,因著受破壞而差了一點,無法有完整的經歷。(四)有瘤子的。身體上或在明處或在暗處,多了一個東西,那就叫作瘤子。有的人站起來為主作見證,人會覺得他對基督的經歷還不錯,可惜就是多了一點好像瘤子的光景。(五)長癬的。(六)長疥的。(七)肢體有餘的。(八)肢體缺少的。(九)外腎受損傷。二十四節題到外腎損傷、或壓碎、或破裂、或割除的,這些都是指不能再生育說的。雖然有生命得以存活,卻失去了繁殖、生育的功能。以上九種光景,都是說到我們在經歷基督上殘疾的情形。一有這些情形,我們就無法獻給神作食物,使神滿足。

牛羊若肢體有餘或缺少,只可作甘心祭獻上;若用以許願,就不蒙悅納

二十三節說,『無論是牛或羊,若肢體有餘或缺少的,只可作甘心祭獻上;若用以許願,就不蒙悅納。』這意思是,許多時候神讓人奉獻或讓人事奉,但因著人對基督的經歷有殘缺,雖是甘心情願獻上的,卻不蒙神悅納,無法作神的食物。

纔生的牛羊從第八天以後,可以當供物蒙悅納,作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

二十七節說,『纔生的公牛、綿羊或山羊,七天當跟著母;從第八天以後,可以當供物蒙悅納,作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第八天表徵復活;這意思是,人所獻上的一切都必須是復活的。這復活乃指新造說的。凡在七天裏的都是舊造,必須過了七天,進到第八天,纔是在復活、新造的範圍裏。這指明我們對神的奉獻,必須在復活並新造裏,纔能蒙神悅納。

無論是母牛或母羊,不可同日宰母和子

二十八節說,『無論是母牛或母羊,不可同日宰母和子。』這裏的意思是,人所獻上的基督,必須要與他的生命程度和身量相稱。母和子在生命老練程度上是不相稱的,一個相當老練,一個卻相當幼稚,這二者不能一同獻上。因此,我們將基督獻上給神,必須與我們所經歷生命的度量相稱。

獻感謝祭給耶和華,要獻得可蒙悅納,就要當天喫,一點不可留到早晨

二十九至三十節說,『你們獻感謝祭給耶和華,要獻得可蒙悅納。要當天喫,一點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華。』感謝祭要獻得可蒙悅納,就必須當天喫完。這表徵我們獻上基督作為對神的感謝,必須是新鮮的、全新的,一點不可留下以致變為陳舊。我們對基督一直要有新鮮的經歷,乃是藉著更新的奉獻,與神之間有更新的關係,以及更新的交通。我們所獻上的一陳舊,就不蒙悅納;必須更新,纔能蒙神悅納。

第二十七篇 利未記的豫表(二十)

      節期的條例(一)

利未記記載神的子民應當怎樣親近神,以及事奉神的人該怎樣聖別自己,過聖別的生活。就此而論,本卷書到二十二章應當可以結束,然而一個正常人的生活,若只有工作,沒有節期,定規是苦悶無趣的。所以接著有二十三章,特別題到神子民應當過的節期。神子民生活中的大事,就是要有節期和喜樂。這一章的內容全數是豫表,是本卷書中相當重要的一章。

耶和華所定為聖會的節期

神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說,這些是我耶和華所定的節期,就是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的節期。』(1~2。)這些節期是神所定的,不是以色列人定的;不是重在以色列人要有享受,乃重在神要有享受。以色列人過這些節期,不是為著他們自己,乃是為著神,且要讓神有享受。當然,神過節有享受,以色列人隨著神、同著神,也一同過節,一同有享受。所以,這些節期是神的節期,是神在過節,神在喜樂,神在享受。從這章聖經可以看見,若是在宇宙中沒有一班蒙救贖的人,神也無法過節。就像今天,很少有人是自己單獨過節的。在特別的節日,作妻子的總會等候丈夫一同過節,作父母的也會等待兒女回來過節。在宇宙中若沒有蒙救贖的會眾,成為一個聖會,神就是孤單的神,不能過節享受喜樂。神必須在聖會裏,纔能和祂的百姓一同過節,一同喜樂,一同享受。

每週的節期—安息日

本章在說到一年七次的節期之前,先說到安息日。三節說,『六日要作工,第七日是完全安息的安息日,當有聖會。你們甚麼工都不可作;這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這是一個引端,也是一個原則。所有的節期,原則都是安息。人過節就是安息,沒有人過節時還在作工。過節時,眾人都停工,安息、喫喝、喜樂並享受,這些都表徵安息。神用每週的安息日題醒祂的百姓,要他們知道神願意在他們中間得到安息,和他們一同享受安息。這是關於節期的第一個重點,就是安息。

第二個重點是要有聖會。以色列人不是單獨過節,乃是召聚會眾在一起,和神一同過節並享受喜樂。這就是召會的原則。單獨的基督徒不能過節,必須召集會眾,在會中與神與人一同享受;就如擘餅聚會,不是個人單獨擘餅,乃是眾人一同擘餅,共同享受。

第三個重點是甚麼工都不可作。一作工,就沒有安息,就不是節期,所以不要作任何工。第四個重點說到這個安息日乃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這安息日不光是為著以色列人自己,更是向神守的,意即要給神過節,過安息日。換句話說,這不光是以色列人安息的一天,神也和他們一同享受安息。

每年的節期
逾越節

以色列人一年有七個節期;這七個節期可以分作兩組,前四個是一組,後三個是一組。前四個節期是逾越節、無酵節、初熟節和五旬節,乃是在一年的開頭;後三個節期是吹角節、遮罪節和住棚節,雖是在第七月,卻算是一年末了的事。前四個節期關乎莊稼成熟,叫神得著食物,也叫人得著食糧,神人同得享受,同得飽足。從正月十四日逾越節開始到五旬節,這四個節期有開始,也有完成。前兩個是開頭,後二個是結尾,緊緊相連,可說是一段節期的兩端。前一端開頭是逾越節,結束於無酵節;後一端則是初熟節和五旬節。

第一個節期是逾越節,不僅是得救之人的開頭,也是神在人身上享受的開始。出埃及十二章所記載的逾越節,是重在人的得救;利未記二十三章所記載的逾越節,是重在神和人一同享受。出埃及十二章給我們看見,我們因著過逾越節,在神面前有了一個新的起頭。利未記二十三章給我們看見,因著我們得救了,神在我們身上就有一個起頭,能有所享受,也叫我們與神一同享受。出埃及十二章的逾越節是重在救贖的血,使我們得救。在十三節神說,『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我擊打埃及地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毀滅你們。』這裏說到血是逾越節的一個記號。但是到了利未記二十三章,沒有題到血,只說到要喫無酵餅,(6,)而餅是重在享受。所以,利未記的逾越節不是重在說到人的得救,乃重在人得救後,神在人身上開始和人一同享受基督。

無酵節

五至六節說,『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這月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無酵節;你們要喫無酵餅七日。』逾越節之後,緊接著是無酵節。路加二十二章一節說,『除酵節,又名逾越節…。』逾越節和無酵節(除酵節)因為緊緊相聯,可說是同一個節期,是兩個又是一個。逾越節是正月十四日晚上,一過了那天晚上,緊接著就是無酵節。無酵節有七天,天天都要喫無酵餅。無酵節是指我們一得救,就得除去所有的酵,過無罪的生活。我們喫無酵餅,是指我們享受無罪的基督,就能過無罪的生活。這種無罪的生活,能叫神在我們身上有所享受。這不是一天、一時的事,乃是七日之久,天天都喫無酵餅。七日是一段完全的期間;這表徵我們在基督徒生活的整個期間,都過無酵的生活。林前五章七至八節說,『你們要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正如你們是無酵的一樣,因為我們的逾越節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純誠真實的無酵餅。』我們得救之後直到見主之前,在地上的生活都要守無酵節,除去邪惡,過無罪的生活。

利未記二十三章六至八節說,『這月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無酵節;你們要喫無酵餅七日。第一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第七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從這些經節我們可以看見,無酵節有四個重點:第一,喫無酵餅七日。這節期中天天喫無酵餅,豫表我們要天天對付罪,過無罪的生活。第二,第一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聖會』是豫表要有召會生活;『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是指要停下自己的行為,甚麼工都不可作。第三,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火祭表徵神的食物。火祭就是燔祭,祭物要焚燒獻給神作食物,讓神有食物可喫,讓神也可以享受。我們天天喫無酵餅,同時我們也天天把火祭獻給神;不只我們喫飽,有所享受,神也喫飽並有所享受。第四,第七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這說明我們第一天怎樣過召會生活,停下自己的行為,末了一天還是這樣。人過無酵節的特點,就是從頭至尾不斷享受無罪的基督,過無罪的生活;一直有召會生活,一直停下自己的行為,並把基督當作食物獻給神作火祭。無酵節就是除酵節,是我們得救之後,每天應該有的生活和光景。

初熟節

初熟節和五旬節可說是連在一起的,因為這兩個節期都重在把地裏成熟的出產獻給神;只是在初熟節獻上的是初熟的新果子,在五旬節獻上的是成熟的新果子。林前十五章二十節說,『基督,就是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已經從死人中復活。』復活的基督就是初熟的果子,也就是初熟的莊稼。因此,初熟節豫表基督的復活。

獻上的是一捆莊稼

利未記二十三章十節說,『收割莊稼的時候,要將初熟的莊稼一捆帶給祭司。』在初熟節獻上的不是一根麥穗,乃是一捆莊稼;這一捆莊稼表徵復活的基督。明明是基督一人復活,怎麼初熟節是獻一捆莊稼,而非獻一根麥穗呢?馬太二十七章三十三至五十節說到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接著五十二至五十三節說,『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到耶穌復活以後,他們從墳墓裏出來,進了聖城,向許多人顯現。』當主耶穌釘死時,有些已睡聖徒的墳墓開了。等到主耶穌復活之後,那些已睡的聖徒也從死裏復活了。所以,主耶穌不光是一人復活,還有其他聖徒和祂一同復活。狹義的說,初熟的果子是指復活的基督自己;廣義的說,是指基督在祂復活時,帶著那些從死裏復活的古聖徒,站在神面前。基督是天地間復活之初熟的果子,帶著復活的古聖,成了一捆在宇宙間初熟的莊稼。

祭司在第八日搖禾捆

利未記二十三章十一節說,『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把這捆搖一搖。』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也就是第八日,把這捆莊稼在神面前搖一搖。馬可福音說,過了安息日,在七日的第一日大清早,姊妹們來到主耶穌的墳墓那裏,看見墳墓已經空了,因為主耶穌已經復活了。(十六2~6。)七日的次日是第八日,是一週的新起頭,表徵復活的日子。這一捆莊稼不是作贖罪祭,也不是作舉祭,乃是作搖祭。搖祭是將莊稼搖一搖,這就叫以色列人在神面前蒙悅納;這豫表主耶穌從死裏復活,就叫屬神的子民在祂裏面蒙神悅納。

羅馬四章二十五節說,『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我們的稱義。』主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被釘死,卻為我們的稱義復活。稱義就是蒙神悅納。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的罪,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祂的復活證明我們已經蒙神悅納。當祂復活來到神面前,就像初熟的莊稼一樣。主耶穌怎樣在復活裏蒙神悅納,我們在這位復活的主裏面,也同樣蒙神悅納。祂是我們的元首、代表,把我們都包括在祂裏面。復活的基督在神面前作了復活的搖祭,我們這些屬神的子民也在祂裏面蒙神悅納;這真是一幅美妙的圖畫。

要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羔為燔祭

利未記二十三章十二節說,『搖這捆的日子,你們要把一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羔獻給耶和華為燔祭。』燔祭牲是一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羔。一歲指明年幼、新鮮、溫和,表徵復活。沒有殘疾指明毫無缺陷和過失。公的指明剛強,滿有力量。綿羊羔表徵柔順。這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羔作了燔祭,表徵在復活裏的基督;祂是幼嫩、柔順的,有復活的新鮮,有復活的剛強,毫無瑕疵,完全為神活著。

同獻的素祭

十三節說,『同獻的素祭,是調油的細麵一伊法的十分之二,作為怡爽香氣的火祭,獻給耶和華。』獻燔祭時要有同獻的素祭,指明為神而活的人,要有如素祭般的為人生活。初熟節獻的素祭是調油的細麵,一伊法的十分之二,這和作祭司的人所獻的素祭細麵一伊法的十分之一不同,(六20,)分量加了一倍。平常獻的素祭是本分,在初熟節獻的素祭則比平常多,是加倍的、加強的、豐富的。素祭是細麵調油,說出每一個為神活著的人,都得有素祭般的生活,就是為人生活滿有基督的溫柔、柔細、柔順、均平、勻細,並且調著聖靈。

同獻的奠祭

二十三章十三節說,『同獻的奠祭,是酒一欣的四分之一。』獻素祭時也要獻奠祭。在復活裏的人不光作燔祭,作素祭,還要作奠祭。作奠祭就是人在復活裏向神而活,為神的緣故,把自己連自己的性命都傾倒出來,澆在所獻的供物上。使徒保羅就是這樣被澆奠的奠祭。(提後四6。)他對腓立比人說,『我成為奠祭,澆奠在你們信心的祭物和供奉上,也是喜樂,並且與你們眾人一同喜樂。』(腓二17。)他的意思是說,『你們腓立比人是神所悅納的供物,我願意像奠祭一樣,澆奠在你們的供物上,配著你們一同來獻給神。』一面,保羅在基督的復活裏作燔祭,在神面前向神而活;另一面,他願意在基督的復活裏,成為被澆奠的奠祭。

不可喫餅、烘的子粒、或新穗子,直等到把獻給神的供物帶來

利未記二十三章十四節說,『無論是餅,是烘的子粒,是新穗子,你們都不可喫,直等到把你們獻給神的供物帶來的那一天,纔可以喫。』地裏所有初熟的出產,無論是餅,烘的子粒或新穗子,以色列人絕對不可喫;必須等到把初熟的果子獻給神,作神的食物,使神滿足之後,纔成為人的供應,使人滿足。

這裏有雙重的意義。第一,在復活裏的基督必須先讓神享受,而後我們纔能享受。就如主耶穌復活那天早上,叫抹大拉的馬利亞不要摸祂,因為祂要升到父那裏,先獻在父的跟前,讓父享受祂新鮮的復活。(約二十17。)等到祂新鮮的復活先給神享受了,然後在復活那天晚上,主耶穌纔來到門徒中間,給他們享受。(19。)第二,所有在復活基督裏所結的果子,都得先作神的食物,叫神滿足,而後纔能供應人,叫人得滿足。

基督的確復活了,祂的確作了我們的代替,我們的元首,叫我們在祂裏面蒙了神的悅納。不僅如此,祂也是在神面前的燔祭,在復活裏完全為神活著。祂有素祭的生活為人,祂是奠祭,犧牲,被傾倒,被澆奠在神面前。祂所成就的一切,都是先給神享受,使神得滿足,而後纔給屬於祂的人享受,使人得滿足。我們有分於祂,在祂的復活裏也成了燔祭,為神並向神活著。

五旬節

利未記二十三章十五至十六節說,『你們要從安息日的次日,獻禾捆為搖祭的那日算起,滿了七個安息日。到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共計五十天,再要將新素祭獻給耶和華。』安息日的次日是初熟節,到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共計五十天,五旬節就是第五十天的節期。數字五十是由十乘五所組成;十表徵豐滿,五表徵負責任。五旬節不僅是接著初熟節,也是聯著初熟節。初熟節是在第八日(安息日的次日),五旬節是從初熟節算起的第七個第八日。既然初熟節豫表復活的基督,五旬節就是表徵基督七倍的復活;這不是說復活有七倍,而是指完全的復活,豐滿的復活,復活達到豐滿的境地,為著作復活的見證擔負完全的責任。

主耶穌復活那天,正好是舊約記載之七日的第一日,是安息日的次日。(約二十1。)主的復活不過是初熟,還沒有達到豐滿。直到行傳二章開頭說,『五旬節那天到了。』(1。)到了五旬節,不光是拿撒勒人耶穌復活了,彼得也復活了,約翰也復活了,整個召會都復活了,實在是七倍的復活,豐滿的復活。猶太人所殺害的明明是耶穌一人,應該是耶穌一人復活,為甚麼彼得、雅各、約翰,也都像是復活的人?活過來的不僅僅是這位拿撒勒人耶穌。在耶穌復活升天後那些日子活過來的,最少有一百二十個人,甚至是數以百計的人復活了。五旬節還沒有過去,又有三千多人受浸,也復活了。他們的得救就是復活。在五旬節那天,宇宙間發生豐滿的復活,也發生豐滿的救恩。五旬節就是復活中的復活,七倍的復活,豐滿的復活。同時,有一個豐滿的救恩;在地上有一班人豐滿、剛強、榮耀的起來為神站住,為神作見證。這是真正的五旬節,那日是榮耀的。

創世記八章四節說,『七月十七日,方舟停在亞拉臘山上。』方舟豫表基督,方舟停在亞拉臘山上,豫表基督的復活。逾越節原是在以色列人民曆的七月。出埃及十二章二節說,『要以本月為諸月之始,為一年的首月。』耶和華神把七月改作聖曆的正月。創世記記載,挪亞的方舟於七月十七日停在亞拉臘山上;根據出埃及十二章的修改,這七月十七日就成了正月十七日。逾越節的羊羔,是在正月十四日殺的,主耶穌就是在逾越節那天被殺,三天之後復活;所以,主耶穌就是在正月十七日復活,而正月十七日也是挪亞方舟停在山上的那日。因此,方舟經過洪水停在山上的那一天,實際上是指向主耶穌復活的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而五旬節也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因此,無論是舊約的方舟、五旬節,或是新約的主耶穌死而復活,都在同一日。

將新素祭,就是搖祭的餅,當作初熟之物獻給神

利未記二十三章十六至十七節說,『將新素祭獻給耶和華。要從你們的住處帶來兩個搖祭的餅,是用細麵一伊法的十分之二加酵烤成的,當作初熟之物獻給耶和華。』在五旬節,人要把新素祭獻給神,這與初熟節所獻的素祭不同。人在初熟節僅僅要獻一捆莊稼;到了五旬節,因為所有的莊稼都成熟了,所以不只要獻一捆莊稼,乃要從莊稼中拿出麥子,作成細麵,烤成餅獻給神。五旬節獻的新素祭,是用細麵一伊法的十分之二烤成兩個餅。

在五旬節,要將細麵作成餅,細麵表徵基督,餅表徵召會。五旬節獻的素祭,是細麵一伊法的十分之二,作成兩個餅;二個餅指明由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兩部分組成的召會。行傳記載兩次聖靈的澆灌,一次發生在耶路撒冷的猶太人身上,(二1~4,)一次發生在哥尼流家的外邦人身上。(十44~46。)在耶路撒冷的靈浸是在五旬節,在哥尼流家的靈浸雖不在五旬節,但彼得說,與五旬節猶太信徒受的聖靈一樣。(47。)在五旬節的猶太信徒是一個餅,哥尼流家的外邦信徒是一個餅,這兩個餅組成召會,就是初熟節作為細麵的基督所作成的。

初熟節所獻的餅沒有酵,但在五旬節所獻的餅卻是細麵加酵烤成的。初熟節所獻之無酵細麵作的餅,表徵初熟果子階段的基督;五旬節的兩個餅,表徵基督已擴大成為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所組成的召會,其中含有罪的酵。在五章,亞拿尼亞和妻子撒非喇同心欺騙聖靈。(1~11。)在六章,有人為著飯食的供給發怨言。(1。)在八章,行邪術的西門起了貪心,以為可以用錢買按手的權柄。(18~21。)這些都是酵。只有基督作細麵是無酵的,可惜等到基督擴大成召會,酵就攙進來,細麵就有了酵。在五旬節這兩個作成獻在神面前,蒙神悅納之餅的細麵,和初熟節作餅的細麵,分量一樣,成分一樣,惟一不同的是,五旬節獻上的餅加了酵,這指明召會是復活基督的擴大,但召會裏有酵的攙雜。

燔祭、素祭、奠祭和餅一同奉上

利未記二十三章十八節說,『要將沒有殘疾、一歲的羊羔七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兩隻,和餅一同奉上;這些與同獻的素祭和奠祭要作為燔祭獻給耶和華,就是作怡爽香氣的火祭獻給耶和華。』初熟節是獻一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羔作為燔祭。(12。)五旬節是將沒有殘疾、一歲的羊羔七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兩隻,和兩個餅一同奉上;這些與同獻的素祭和奠祭要作為燔祭獻給神。這就是那由獻上的兩個餅所豫表的召會,在基督裏獻給神作燔祭,並且不是與一隻羊和一隻牛同作燔祭,而是與七隻羊羔、一隻公牛犢、兩隻公綿羊,一共是十隻牛羊,團體的獻給神作燔祭。使徒行傳裏的召會就是團體的燔祭,並且還有素祭和奠祭一同奉上。

在福音書,拿撒勒人耶穌作了神的燔祭,過無酵的素祭生活。基督自己也是奠祭,正如祂在十字架上,將自己的魂傾倒出來給神。到了使徒行傳,作素祭的細麵作成兩個餅,成了團體的召會。召會是團體的燔祭,也是團體為神而活的人,有像基督那樣素祭的生活,還有完全為神活著的奠祭。有許多信徒將自己的魂傾倒出來給神,如雅各被殺,司提反殉道,(七54~60,)他們就是作奠祭使神滿足。因此,在使徒行傳裏有燔祭帶著素祭和奠祭,作為馨香的火祭獻給神。

燔祭和火祭都是被焚燒的祭物。燔祭是要全數焚燒,成為馨香之氣給神享受;火祭的祭物是可以藉火獻給神作燔祭,是局部被燒作為燔祭,並留下一部分給獻祭的人享受。使徒行傳裏的召會可說一面是燔祭,完全為神活著;另一面是作了火祭,一部分給神享受,一部分也叫獻祭的人得著享受。召會就像經過火的活祭,使神得著享受,也讓人得著享受。

獻贖罪祭、平安祭和搖祭

利未記二十三章十九至二十節說,『你們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兩隻一歲的公綿羊羔作平安祭。祭司要把這些和初熟之物作的餅,連同兩隻公綿羊羔,一同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些是歸耶和華為聖,給與祭司的。』

在初熟節沒有贖罪祭的需要,因為那完全是復活的基督,沒有罪可言。在五旬節有贖罪祭的需要,因為召會裏還有罪的故事,有酵的問題。(參徒五1~11。)不僅如此,初熟節沒有獻平安祭,因為那時所獻的禾捆還沒有供人享受,不需要平安祭。但是到了五旬節,不光有贖罪祭,也有平安祭,因為在五旬節,人與神、人與人纔共同享受基督。此外,還有搖祭,豫表復活。搖祭的餅豫表召會;這就是說,當召會在復活裏,纔有五旬節的光景。召會到五旬節的時候,是在復活裏作了搖祭,同時也獻上基督作贖罪祭,並享受基督作平安祭。

宣告有聖會,甚麼工都不可作

利未記二十三章二十一節說,『當這日,你們要宣告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五旬節這天為聖會,甚麼工都不可作,因為這完全是關乎召會,關乎人與神一同享受基督。任何出於人的工都不能加進來,在召會裏一切都是神自己作的。

田角和遺落的莊稼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

二十二節說,『你們收割地的莊稼時,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收割時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過了初熟節和五旬節,當神的百姓收割莊稼時,不可連田角都收割乾淨,也不可把遺落的莊稼拾起來,好把田角和遺落的莊稼留給窮人和寄居的。這就是說,在五旬節時,基督復活裏的恩典並沒有用盡,還有餘剩,使我們這些貧窮和寄居的外邦人得以有機會享受恩典,蒙受福分。

逾越節、無酵節、初熟節和五旬節這四個節期,都是說到食物和喫的問題,是為叫神得滿足,然而神的心仍掛念宇宙中貧窮和寄居的人。所以我們這些外邦人,也得同享五旬節的恩典;這說出神在基督裏的救贖與恩典是怎樣成全在召會身上,使外邦人也能有分。

第二十八篇 利未記的豫表(二一)

      節期的條例(二)

每年的節期(續)
吹角節

以色列人的第五個節期是吹角節。(利二三23~25。)吹角是一種號召,也是一種題醒,如同軍隊吹號一樣。吹角相當於新約裏號筒的原則,(太二四31,林前十五52,)是為著號召、題醒和宣告。現今,猶太人四散在世界各地,然而神在聖經裏明文應許,有一天祂要用角聲,用號筒,召聚祂四散的子民,並要題醒他們,向他們有所宣告。(賽二七12~13,詩八一3。)馬太二十四章三十一節說,『祂要差遣天使,用號筒的大聲,將祂的選民從四方,從諸天的這邊到諸天的那邊,都聚集了來。』這不是對召會吹號,乃是對神四散的子民,分散的以色列人吹號。這要發生在主耶穌回來時,神要召聚祂四散的子民,並題醒他們,對他們有所宣告。

在七月初一日

利未記二十三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說,『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說,七月初一日,你們要有完全的安息,要吹角作記念,當有聖會。』這裏我們看見,吹角節是在七月初一日,就是下半年的開始,表徵神救贖工作的另一半,要成就在以色列人身上;神救贖的前一半,已經成就在召會身上。

要有完全的安息

在七月初一日吹角節的時候,神吩咐以色列人要有完全的安息,(24中,)意即神要祂所有的子民,進入神完全且徹底的安息。這要應驗於主回來的時候。在這之前,以色列人是飄流、漂泊的,在地上勞苦、奔波,沒有安息。然而,當神的號角一吹,神就宣告這一天安息了,叫一切神四散的子民脫離那漂泊、勞苦的生活,而進入安息。

吹角作記念

這節要吹角作記念。(24下。)這表徵從以色列人殺害主耶穌並四散之後,他們在神面前沒有一件事可蒙記念。主後七十年,羅馬太子提多毀滅耶路撒冷和聖殿,殘殺成千上萬的猶太人。從那時起,以色列人就被分散在列國中。至今,將近二千年,猶太人在神面前,沒有一件事蒙神悅納。直到主耶穌回來的時候,祂要差遣天使,用號筒的大聲,召聚散居世界各地的猶太人,歸回他們列祖之地。(太二四31。)神要叫他們脫開在世界的漂泊、奔波與勞苦,進入神的安息。從那時起,他們在神面前纔有可以作為記念的事。

要有聖會

在利未記二十三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耶和華要摩西對以色列人說,『七月初一日,你們…當有聖會。』這含示神要使以色列人歸回。當以色列人四散在列國時,絕對無法有聖會;然而,在吹角節的時候,神要他們歸回,回轉歸向神,成為神團體的子民。

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

二十五節上半說,『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意指神的贖民蒙救贖完全是神的恩典,是神作成的。人不能在吹角節這一天作甚麼工,或加上甚麼。他們在這一天所得著、所享受的,都是神作的。

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

二十五節下半說,『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火祭表徵基督乃是神與人共同的食物。換句話說,在吹角節應驗以前,神在猶太人身上得不著滿足,猶太人在神面前也沒有糧食。將來,當角聲響起,以色列人回轉歸向神,停止一切的奔波和勞碌,進入神的安息,成為聖會,作神團體的子民,他們在神面前就成為可蒙記念的。此外,他們還將基督當作食物獻給神,使神與人同得滿足。

遮罪節

第六個節期是遮罪節。(26~32。)根據聖經的豫言,將來神的角聲,或者神的號筒一響起,以色列人就悔改歸向神。(賽二七12~13,太二四31。)那時,幾乎每一個悔改歸向神的以色列人,都要為自己的罪憂傷痛悔。所以,吹角節過後,緊接著就是遮罪節。

今天,我們傳福音就是在吹角,人願意接受福音並在神面前悔改認罪,就經歷遮罪節。將來,以色列人聽見神的角聲歸向神,在神面前悔改認罪,就要經歷遮罪節的應驗。這就是神在撒迦利亞十二章十節所說的:『我必將恩典和懇求的靈,澆灌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他們必為我哀號,如為喪獨生子哀號,又為我痛哭,如為喪長子痛哭。』

從七月初九日晚上到次日晚上

在利未記二十三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上半:『耶和華對摩西說,七月初十日是遮罪日。』然後三十二節下半說,『從這月初九日晚上到次日晚上,你們要守為安息日。』這清楚指明遮罪日是在七月初十日,是從七月初九日晚上到十日晚上。這裏不是說,從早晨到晚上,乃是說從晚上到晚上,意即已往黑暗、失敗、犯罪的日子必須結束,神要再有一個新的起頭。

要有聖會

遮罪節是個聖會;(27中;)這表徵遮罪節不是為著個人,乃是為著會眾。

要刻苦己心

在遮罪日,百姓要刻苦己心。(27中。)當這日,凡不刻苦己心的人,必從民中剪除。(29。)在遮罪日這天,人必須對付罪,在神面前憂傷痛悔,刻苦己心。在這節期裏,人若不在神面前對付罪,為罪憂傷痛悔,就是違反神的定規和原則,那就等於褻瀆神,要被剪除。

將火祭獻給耶和華

二十七節下半說,『也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請注意,遮罪日是一個節期;在這節期裏,神與人都一同得著享受和滿足。

甚麼工都不可作

二十八至三十一節說,『當這日,你們甚麼工都不可作,因為是遮罪日,要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為自己遮罪。…凡這日作甚麼工的人,我必將他從民中除滅。你們甚麼工都不可作。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作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這表徵人蒙神救贖,一點不需要自己的工作和行為。如果在遮罪日人可以作工,表示人能靠著自己的工作和行為遮自己的罪。從贖罪祭和遮罪節的豫表,我們清楚知道,在救贖的事上,人的工作和行為完全沒有地位。救贖完全是贖罪祭牲所豫表的基督替我們完成的,我們只需要安息於主所為我們完成的救贖,一點不需要加上自己的工作和努力。

要守這日為完全安息的安息日

三十二節說,『你們要守這日為完全安息的安息日,…從這月初九日晚上到次日晚上,你們要守為安息日。』這表徵人的罪在神面前得著解決,不僅人有安息,神也因著人向神守安息日,叫神享受安息。在所有的節期裏,無論是食物或安息,都是叫神與人一同得著滿足和安息。

住棚節

第七個節期是住棚節。(33~44。)住棚節是以色列人每年末了的一個節期,在這節期裏,甚麼工都過去了,甚麼事都完成了,人只需要住在神面前,一同享受。因此,住棚節是關乎安息和享受的節期,豫表千年國的時代。那時,人所該走的路程走盡了,工也作完了,完全是安息與享受。

值得注意的是,七個節期的末三個節期都在七月:七月初一日是吹角節,初十日是遮罪節,十五日是住棚節。根據新約,吹角節要在主耶穌回來時得著應驗,要有角聲召聚神散居各地的以色列人,回到他們列祖之地。那時,以色列人要憂傷痛悔並回轉向神,接受基督的救贖,這將是遮罪節實際的應驗。遮罪節一過,按聖經的原則,緊接著就是住棚節,也就是千年國度。那時,猶太人要在神面前過住棚節,讓神在他們身上得著豐富的享受,他們也在神面前得著享受。不僅如此,將來列國中餘剩的人,必年年上耶路撒冷,敬拜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並守住棚節。(亞十四16。)

為期七日

利未記二十三章三十四節說,『你要對以色列人說,這七月的十五日是住棚節,要向耶和華守這節七日。』這七日指明住棚節不是只有一天,乃表徵一段完整的時期,就是將來千年國的一千年。

第一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

三十五節說,『第一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一面要有聖會,一面要享受安息,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住棚節不是個人的事,乃是會眾團體的事,人只要完全享受,完全安息,完全敬拜,甚麼都不要作。

七日之久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

三十六節上半說,『七日之久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這表徵在這節期中,人要天天將基督當作食物獻給神,使神與人同得享受和滿足。

第八日當有聖會,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這是嚴肅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

三十六節下半說,『第八日當有聖會,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這是嚴肅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這表徵神的子民乃是聖會眾,將復活的基督當作食物獻給神,使神與人同得滿足和享受。在住棚節的第一日和第八日都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意即神的子民不需要作甚麼,只要享受和安息。

約翰七章三十七節說,『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這是指住棚節的第八日說的。在這一天,『耶穌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裏來喝。』主耶穌這樣大聲疾呼,因為祂曉得那些過節的人,沒有一個是滿足的。祂似乎是對猶太人說,『你們所享受的住棚節是有末日的,這節期的享受是會到盡頭的;然而我這裏有一直湧入永遠生命的活水,既沒有末日,也沒有盡頭。你們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裏來喝;信入我的人,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

收藏了地的出產

利未記二十三章三十九節上半說,『你們收藏了地的出產,從七月十五日起,要守耶和華的節七日。』以色列人過住棚節以先,必須將地裏的出產和莊稼五穀都收藏起來。這表徵神收割了祂在地上所要得著的莊稼之後,千年國就要來臨。在啟示錄裏我們看見,必須地上的莊稼熟透了,也就是神所要救贖的人熟透了,神纔能收割,(十四14~16,)接著,千年國這住棚節的應驗纔能來到。(二十4~6。)若是神的莊稼在地上還沒有成熟,千年國就無法來到。請記得,住棚節來到之先,一切的莊稼都得收藏起來。換句話說,地上必須有成熟的莊稼,能讓神收藏起來,作祂的食物。那時,神纔能與人一同過住棚節,一同得著享受和滿足。

拿美好樹上的果子、棕樹的枝子、茂密樹的枝條、與溪邊的柳枝,在神面前歡樂七日

利未記二十三章四十節說,『第一日,你們要拿美好樹上的果子、棕樹的枝子、茂密樹的枝條、與溪邊的柳枝,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歡樂七日。』這裏所說美好樹上的果子、棕樹的枝子、茂密樹的枝條、與溪邊的柳枝,乃是豫表基督人性那長青不衰、滋養、美麗和豐富的光景,從蒙救贖之人身上活出來。這要應驗於將來的千年國。那時,基督要從成千成萬的人裏面活出來;他們所結的果子就是基督。基督人性那茂密、長青不衰、滋潤、美麗、豐富的光景,要從他們裏面活出來。

蒙神救贖的子民要住在棚裏七日

四十一至四十三節說,『你們每年要向耶和華守這節七日。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你們要在七月間守這節。你們要住在棚裏七日;凡以色列的本地人都要住在棚裏,好叫你們世世代代知道,我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時候曾使他們住在棚裏;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從前,以色列人蒙拯救出埃及之後,他們受神帶領在曠野裏飄流,乃是住在帳棚裏;將來,他們在千年國裏,在神面前,享受神豐滿救恩的時候,還要住在帳棚裏。這是要題醒以色列人,將來在千年國裏享受的福樂,是因蒙救贖而有的。

總括來說,吹角節、遮罪節、以及住棚節,是著重的指將來以色列人悔改認罪,而在千年國裏享受神說的。就今天的經歷和應用說,指罪人聽見福音的角聲,悔改認罪,經歷了遮罪節,結果就有分於真正的住棚節。在約翰七章三十七節,主耶穌在住棚節的末日大聲疾呼,人若是接受基督,就永遠得著滿足,在神面前過住棚節。在我們得救之人的經歷中,我們聽見福音的角聲,認罪悔改,就是過遮罪節;從那天起,我們就在神面前,一同住在帳棚裏,經歷神的救恩,享受神的基督,使神和我們都同得飽足。就這面的經歷說,我們都過了吹角節,也過了遮罪節,今天還在過住棚節。然而請記得,這裏是著重的豫表以色列人將來要過吹角節、遮罪節和住棚節說的。因此,利未記二十三章的七個節期可分為兩組,第一組有四個,已經應驗在召會身上;第二組有三個,將來要應驗在以色列人身上。

利未記的中心思想

利未記的基本觀念和中心思想乃是人如何能與神交通,使神得著滿足,人也有所享受。頭十章給我們看見,人要與神交通,讓神與人有所享受而得滿足,必須藉著表徵基督的祭物和祭司。藉著基督作祭物和祭司,人就得以享受神,也讓神得著享受。然而,十一至十五章論到各種的不潔,揭示人從裏到外全是污穢、不潔的,甚至人所接觸的環境也是污穢的。人既是污穢、不潔的,就無法接觸神,所以十六至十七章緊接著題到遮罪的事。

舊約中藉著動物祭牲所完成的遮罪,豫表新約中基督所完成的救贖。基督在十字架上完成救贖,立定了一個根基,叫我們這些不潔的人能藉著救贖進到神面前。贖罪祭壇上的炭火能用來燒香,贖罪祭的血能帶到香壇那裏,立定一個蒙神悅納的根據,使我們能親近神。

接著,利未記十八至二十二章給我們看見,我們這些親近神的人要如何過一個脫去舊人、穿上新人的聖別生活。這樣親近神,與神交通,過聖別的生活,就使神與人能一同過節,一同享受,一同快樂,一同得著滿足,至終神與人同得安息;這就是二十三章所揭示的。人能與神一同過節,彼此相交,那是親得不能再親,近到不能再近了;並且是眾人在親近之中一同有彼此甜蜜歡樂的享受。到了二十三章,可以說已經達到利未記中心思想的高峰。然而,聖經並沒有停在這裏,反而有二十四至二十七章這四章額外補充的話。雖然是補充的話,卻是極其重要,給我們看見如何纔能享受神在祂的救贖裏,豫備要給我們享受的產業。

聖經裏有一條一貫的思路,就是神要人享受祂,神也要享受人。人受造之後被擺在伊甸園裏,那時人雖然無罪,卻無法享受神,神也不能享受人。神將人放在生命樹前,就表徵神要人來享受祂,因為生命樹就是豫表神自己。(創二8~9,16。)但很不幸,撒但這罪的毒素,藉著蛇的引誘,使善惡樹的果子先進到人裏頭。(三6~7。)因此,人被趕出伊甸園。從那時起,就有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在神與人之間作牆垣、阻隔和界限;(23~24;)人無法越過去接觸神,神也無法出來接觸人。

到了利未記二十三章,這位無法給人接觸,也無法進入人裏面的神,竟能與人一同過節;人也能在祂面前和祂一同過節。人與神、神與人,能一同快樂,有同樣的享受,神滿足了,人也滿足了;這就是利未記的思想。神的心願在此完全向人揭示出來,就是神要給人無上的享受,因為神在這裏和人一同過節,要人與祂一同歡樂,一同享受。

在創世記頭兩章,人不過是無罪的;然而,到了利未記二十三章,人不僅藉著祭物得以遮罪,更能與神在一起,共同有享受;人能享受神,神也能享受人,神人一同過節。在二十三章,可說已經達到高峰;但後面又加上一段補充的話給我們看見,我們該如何行纔能一直享受神在祂的救贖裏,為我們所豫備的產業,就是迦南地和迦南地的出產所豫表的,而不至有所失去。

以色列人蒙神救贖,被帶到迦南地,分得相當的產業,神叫他們耕種就有收成。他們享受那地的出產,甚至在安息年,神也用祝福代替他們的耕種,命定他們有陳糧喫。(二五18~22。)然而,如果有人漸漸窮乏,把地賣了,甚至窮到一個地步,把自己也賣了,連最小的祭物兩隻斑鳩或雛鴿都無法獻上,不僅自己沒有享受,也不能叫神有享受,他還能享受二十三章的節期麼?根本不能。以色列人能享受二十三章的節期,是在於他們有根據神的救贖所得的迦南地,作為他們的享受。因著他們一直持守對美地的享受,纔能把牛、羊帶來,把各種祭物獻上,並享受二十三章的祭物,在神面前與神一同過節。這就是利未記的中心思想。

緊接在二十三章之後補充的話乃是給我們看見,怎樣的光景會使我們無法享受神在救贖裏給我們的產業,以至於我們無法和神一同過節。在這段補充的話裏有幾個重要的點。第一是關於點燈,第二是關於陳設餅,第三是關於奉獻。當人享受神的恩典和豐富,有出產獻上給神,他就能一直在二十三章裏與神一同過節。反之,一個人若漸漸貧窮,甚至連獻祭的牛、羊、斑鳩、雛鴿都無法帶來;這樣,他就無法過二十三章裏的節期。因此,這四章補充的話,目的是要保守人一直在神面前享受屬靈的豐富,不至漸漸貧窮,失去在神面前過節的地位。

這段補充的話開頭給我們看見燈光、食糧的問題,末了說到奉獻;這不是普通的奉獻,乃是豐富有餘,一直能帶到神面前的奉獻。這樣的豐富是來自生命的光和生命的食糧。當我們一直在神面前有生命的光和生命的食糧,就不至於失去我們享受神豐富的地位。

第二十九篇 利未記的豫表(二二)

      點燈的條例與陳設餅的條例

本篇要先補上一點關於利未記中所題三種器皿之豫表的說明,然後開始來看利未記末了一段補充的話。

利未記中三種器皿的豫表

利未記裏題到三種器皿:木器、瓦器和銅器。木器是豫表受造的人,瓦器是豫表墮落的人,銅器是豫表受神審判而得著重生的人;這三種器皿說出人這個器皿的三層故事。在贖罪祭的條例中說到:『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若是煮在銅器裏,這銅器要擦磨,在水中涮淨。』(六28。)贖罪祭表徵神的救贖。在贖罪祭中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因瓦器是指墮落的人,已經被完全破壞,所以需要破碎並了結。

另一面,銅器卻不用毀壞,乃要擦磨並涮淨。銅表徵審判;這裏的銅器乃指在神審判之後所產生的重生之人。約翰十六章八節說到聖靈作為另一位保惠師而來,『要為罪,為義,為審判,使世人知罪自責。』聖靈的工作,一面是審判,叫人知罪自責;另一面是賜生命,叫人得重生。(三5。)利未記六章所說的瓦器要打碎,銅器要保留,是指在神的救贖裏,一面要審判並破碎墮落的人,另一面要產生重生的人。

十五章也題到患漏症的人所接觸的器物。十二節說,『患漏症的人所摸的瓦器要打破,所摸的一切木器也要用水涮洗。』意即出於人天然生命的漏洩是不潔的;患漏症的人一旦摸了瓦器,他所接觸的瓦器要打破,而他所接觸的木器,用水涮洗後,仍然可以保留。這兩面的圖畫擺在一起,說出人雖然墮落,有了天然生命的污穢,但只有墮落的那一部分要被破碎,神原來所創造的那個人性仍要保留。神一點也沒有意思要把受造的人性完全抹煞;不僅如此,神還要產生一個重生的人性。

從舊約的帳幕也可以看見同樣的原則。位於外院子的燔祭壇,是用皂莢木包上銅作成的,(出二七1~2,)木是主體,再用銅包裹。這意思是,在神的救贖裏,是要在受造的人性上加上金屬的成分。銅表徵神的審判。銅包木就是神的審判在人身上產生出一個結果,叫人能得著人性之外的另一種性情;木性加上銅性,乃是重在神的審判,使人得重生。從外院子進到聖所,聖所的豎板是用金包裹;(二六15,29;)在這裏銅變成了金,然而豎板的主體仍是木頭,所以帳幕的主體是人性。由此可見,人性在神的救贖裏並沒有被抹煞,反而得到成全。木包上金,就是人性加上神性,神性包裹著人性;因此人性得著加強、提高,重量也加重了。從這一幅豫表的圖畫,我們能非常清楚,在神的救法裏,神無意要把祂所創造的人性抹煞,反而是要加強、更新祂所創造的人性。

有種錯誤的宗教觀念,以為人越屬靈就越沒有人性,越不像人。比方,有人說要脫離世俗,就該穿上粗布衣服,回歸原始,不坐車,赤腳走路等。這類外面脫離世俗的作法,不一定是真正的屬靈。我們讀使徒彼得、保羅、約翰的書信時,可以看見他們的的確確是真正的『人』。在林前七章,保羅在關於婚姻的事上,為神說話,他說,『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10。)這裏保羅說他吩咐,其實就是主吩咐;他能說,他說的話就是主所承認的話。接著,他又說,『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憫成為忠信的,就題出我的意見。…然而,按我的意見,…我想我也有神的靈了。』(25,40。)保羅沒有主的命令,但他題出他的意見,而他的意見有神的靈,與神的靈一致。在全本聖經裏,這是得救之人在神的救恩裏所達到的最高境界;人在這裏被提高、更新到一個地步,與神是一。

在帳幕裏,木是整個帳幕架構的主體,如祭壇、陳設餅的桌子、香壇、約櫃、及整個帳幕的豎板,都是以木為主體。在外院子是銅包著木,到了聖所,是金包著木。前面是銅,後面是金。這指明經過神的審判,人得著了神聖的生命和性情,神性在人性裏得著彰顯,顯出金子的光輝,就是神榮耀的性情在人身上顯出來;這就是金包木的意思。讀保羅、彼得、約翰的書信,我們可以看見他們身上滿了金的光景,滿了神性的榮耀與光輝;神聖的金包著保羅、彼得,也包著約翰。從他們身上可以看見,人性如何在神性裏得著加強、提高,且滿了屬靈的重量。

盼望神的兒女都清楚,神的救法一點沒有意思把人性抹煞,反而是加強人性,以人性作祂彰顯的主體。木包上金,就是指明人性為主體,穿上神性並彰顯神性。這就是利未記中三種器皿的豫表。瓦器要打碎,木器、銅器要保留並更新;意即墮落的人性要破碎、了結,而原始的人性要保留,並有神性包裹人性,叫人性得著更新、加強,與神性連在一起。

點燈的條例

利未記二十四章一至四節說到點燈的條例。二十四至二十七章可說是利未記補充的話,然而不要以為這些補充的話只是重複前面的內容,或是比較輕微的話。如果缺了這四章,我們就無法找到合式的途徑,實際享受神在祂救贖裏為我們所豫備的產業,就是迦南地和迦南地的出產所豫表的。這四章的重點是說到神救贖的子民如何能享受神所給他們的迦南地,和其中的出產。

迦南地有兩面的豫表:首先在享受一面,迦南地豫表基督,而迦南地的出產豫表基督裏一切的豐富,這是神子民所享受神救贖裏的產業。另外在責任一面,迦南地豫表國度,豫表神的掌權。神的子民不只有享受的一面,也有責任的一面。在享受一面,神的子民可以享受迦南地所豫表的基督,和基督裏一切的豐富;在責任一面,神所救贖的子民需要為著迦南地所豫表的國度而爭戰。神的子民乃是憑著他們所享受的基督,為神的國度爭戰。

然而,利未記這四章不重在講說神救贖裏的責任,乃重在給我們看見神救贖裏的享受;所以,利未記中的迦南地不是豫表國度這一面,乃是豫表基督這一面。這末了四章是說到神救贖裏的子民如何享受迦南地,豫表得救的人如何享受基督和基督裏的一切豐富。這一條享受神產業、享受基督的途徑,首先給我們看見的,是亮光的問題。神子民能不能享受迦南地,全在於他們中間有沒有神的帳幕。帳幕在他們中間一被毀壞,以色列人在迦南地就不能安居。帳幕的穩定與以色列人在迦南地上安居有絕對的關係。神的帳幕能穩定在以色列人中間,以色列人就能安居在迦南地,得享迦南地的產業。以色列人的中心就是帳幕,然而在帳幕裏活動的關鍵,在於裏頭的亮光。若帳幕裏的燈熄滅了,以色列人在神的帳幕裏就無法活動,神的帳幕在他們中間就會發生問題。

撒上三章說到以利作祭司事奉時,『耶和華的言語稀少,不常有異象。…他眼目已經昏花,不能看見。神的燈還沒有熄滅…。』(1~3。)在以利的時代,聖所裏的燈光黯淡不明,到了將要熄滅而仍未熄滅的地步。從那時起,以色列人中間就發生了問題,約櫃被擄,聖所被毀,以色列人因此失去了迦南地的享受。所以,聖所的燈在以色列人中至為重要。燈一熄滅,神的居所在以色列人中間就要發生問題,以色列人在迦南地的享受就要失去。

聖所裏的燈從晚上到早晨要常常點著

利未記二十四章一至四節:『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搗成的純橄欖油拿來給你,為點燈用,使燈常常點著。在會幕中見證櫃的幔子外,亞倫從晚上到早晨,要在耶和華面前常常整理這燈。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常常整理純金燈臺上的燈。』聖所裏的燈,從晚上到早晨要常常點著,不可熄滅。這是豫表主耶穌死而復活離開之後,直到祂第二次來臨這段時期,乃是一段黑夜時期。在這一段黑夜時期,地方召會就是神的聖所,神的帳幕要一直有點著的燈光放明照亮。若是召會裏的燈光不明亮,就是召會發生問題或產生了紊亂。召會或聖徒能不能享受基督,完全在於召會裏的燈是否明亮。所以,召會裏的燈必須常常點著,從晚上到早晨都是明亮的。

要用搗成的純橄欖油

二節說,聖所的燈所用的燃料,乃是『搗成的純橄欖油』。聖經中題到油,大多是豫表聖靈。(來一9,約壹二20。)這處經節題到的橄欖油有兩個重點:第一,這油是搗成的,是搗碎的橄欖所壓出來的油;第二,這油是純的,一點也沒有攙雜。這豫表今天召會中的燈光要明亮,就必須有人在生命裏有被搗碎的經歷,以及被純淨的經歷。有些聖徒常常經過神的搗碎,神安排各樣環境在他們身上作搗碎的工作;所有經過搗碎的人,就容易成為純淨的人。這樣的人纔能帶來搗成的純橄欖油,叫召會中的燈光常常明亮。若是有些地方召會中的燈光不明亮,就表示召會中缺少油,缺少人有這樣被搗碎並純淨的經歷,因此不能帶來純橄欖油,使召會明亮照耀。所以召會中需要有聖徒願意在神手裏接受神搗碎與純淨的工作,纔能常常帶來這樣的純橄欖油,使召會的燈光明亮。

亞倫要常常整理這燈

利未記二十四章三節說,『亞倫…要在耶和華面前常常整理這燈。』亞倫整理這燈有兩面的意思:第一,亞倫豫表基督作我們的大祭司,在神面前整理這燈。啟示錄二章一節說到基督『在七個金燈臺中間行走』。主在金燈臺所豫表的召會中間行走,是要審判並照顧眾召會。整理燈是要把燈芯燒焦的部分剪去,使燈芯再被油充滿而燃燒發亮。這就是說,主要剪去燈芯燒焦的部分,也需要榨油;因此,這也豫表主對召會有特別的對付。亞倫作大祭司要整理聖所的燈,豫表基督今天在天上的聖所,在神面前一直負責任整理召會裏的燈光,使召會中常有光照耀。第二,亞倫是祭司,豫表我們這些事奉神的人,應該學習在神的召會中常負責任,使召會的光能明亮。

燈臺是純金的

四節說,亞倫在聖所裏所整理的是『純金燈臺』上的燈。橄欖油是純的,燈臺也是純的,意思是召會是神的燈臺,是純而不雜的。聖所的燈臺只有一種素質,就是純金;純金完全沒有攙雜,表示我們在召會中,要一直保守召會的單純與純淨。許多時候,有人問我們為甚麼不和外人來往,不請外人到我們中間來講道。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怕帶進攙雜。聖所的燈臺必須是純金的,裏面所點的油也必須是純橄欖油,發出來的光纔是純淨的光。召會一直要在這樣的地位上保守純淨的性質;所以,在召會中負責任的聖徒們要當心,不要把攙雜的東西帶進召會。

由點燈的事例可以看見,神的子民能不能享受神的產業,能不能享受基督和基督的豐滿,首先要看召會中的燈光是否明亮,召會本身這個燈臺是否純淨,在召會中有沒有人常在神手裏接受被搗碎的經歷,以致他們能常把純橄欖油,帶到純金的燈臺這裏點著,使燈光即使在黑夜裏也能一直明亮照耀。若是如此,召會中的聖徒定規能享受神救贖裏的產業,也就是基督一切的豐富。

陳設餅的條例

利未記二十四章五至九節說到陳設餅的條例。前面題到點燈的條例,是關乎亮光的問題,接著說到陳設餅的條例,是關乎糧食的問題。這樣的次序是很有意義的。從經歷中我們知道,召會中的聖徒能不能享受基督,首先在於召會裏的燈光明不明亮,其次在於召會中屬靈的糧食豐不豐富。在神的聖所裏,每個安息日都要放上新的陳設餅,擺列在神面前,這是表明神子民中間滿有糧食,毫無缺欠,所以能一直有糧食帶到神面前。舊約中的陳設餅豫表基督自己,指明基督作了神子民的糧食。陳設餅表明神子民不僅享受基督作他們的糧食,並且還豐富有餘,可以帶到神面前,讓神享受。

取細麵烤成十二個餅

利未記二十四章五節上半說,『你要取細麵,烤成十二個餅。』這些擺在聖所裏的陳設餅是細麵烤成的,並且不是只擺一個或兩個餅,乃是擺十二個餅。十二在聖經中是一個完滿的數字。然而我們相信十二個餅的意思不僅只於此,更是豫表以色列十二個支派。這十二個餅說出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全體神的子民,在此有了豐滿的享受,並且因著享受有餘,而有豐富的餅帶到神面前奉獻給神。他們所享受以及帶到神面前的細麵餅,都豫表基督。我們該享受基督到一個地步,有豐富帶到神面前獻給神,讓神享受我們所獻上的基督。

在一個豐盛的召會中,情形的確是如此。弟兄姊妹天天享受基督作他們的食物,還有豐富可以帶到神面前作陳設餅,擺在神面前。主日擘餅時,我們聽見弟兄姊妹讚美感謝主,就覺得這些人真是飽享基督。他們把基督帶到神面前,陳設在神面前,把他們所享受的基督獻給神,讓神欣賞和享受。這些在擘餅聚會中讚美的人乃是先享受了基督,而後把基督帶來獻在神面前。

然而,當聖徒沒有享受基督作糧食,裏面飢餓不滿足時,他們來到擘餅聚會中,就像空手而來,沒有陳設餅可以擺在神面前,沒有基督可以帶來獻給神;如此,聚會就會落入饑荒的情形,沒有人因享受基督而得飽足,更沒有人帶著所享受的豐富基督,擺列在神面前供神欣賞和享受。然而,神定規擺放十二個餅,這說出神子民有多少,就該有多少陳設餅帶到神面前給神欣賞並享受。

每一個餅要用細麵一伊法的十分之二

利未記二十四章五節下半說,『每個餅用細麵一伊法的十分之二。』在二十三章題到初熟節時,獻上的素祭也是細麵一伊法的十分之二。(13。)初熟節所獻的,是表徵作初熟果子的復活基督。(林前十五20。)所以,一伊法十分之二的細麵是指復活的基督。換句話說,以色列人所享受的,以及他們所帶來獻在神面前的,就是復活的基督。此外,在五旬節獻上的新素祭,是兩個搖祭的餅,也是用細麵一伊法的十分之二作成的。(利二三17。)這兩個餅是豫表復活的基督,產生了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組成的召會。初熟節所獻的素祭,以及五旬節所獻的那兩個餅,都是細麵一伊法的十分之二作成的。這些聖經的記載,讓我們看見其中的原則,就是神子民所享受的餅,擺在神面前的陳設餅,以及產生召會的兩個餅,都是指復活的基督。

餅擺列兩行,每行六個

利未記二十四章六節說,『要把餅擺成兩行,每行六個,放在耶和華面前純金的桌子上。』這裏的兩行是平行、平等的,沒有上下的分別。這指明我們享受基督,完全是平行的;基督在我們眾人身上,在我們眾人中間,完全是平行的。除了平行的意思之外,兩行也有見證的意思。以色列人有十二個支派,在大祭司所穿的以弗得上有兩條肩帶,肩帶上各繫著一塊紅瑪瑙,刻著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六個在一塊寶石上,六個在另一塊寶石上。(出二八7,9~10。)這也是分作兩行,作成一對,互相作見證。所以,利未記二十四章六節的兩行餅擺在神面前,指神的子民都作同一個見證,見證基督是他們的生命,是他們的糧食和滿足,並且是他們能帶到神面前,使神滿足的那一位。

放在耶和華面前純金的桌子上

六節下半說,這兩行餅是『放在耶和華面前純金的桌子上』,指明這個見證是純淨的。不僅燈臺是純金的,桌子也是純金的。這說出召會作為神的見證,不能有攙雜或不純淨的東西;一個不純淨的召會,不能作純金的燈臺,也不能作純金的桌子。舉例而言,一九三七年我曾到不同的團體傳講信息,有一次到了一個地方,我雖然在那裏講聖經的話語,卻看見會場之外有玩樂設施,以及許多各式各樣的雜誌。我一面講信息,一面感覺那個地方不純淨。雖然是在傳揚神的話語,卻還有許多消遣、娛樂攙雜在其中。這是一種不純淨的光景。召會不只有純淨的性情,還要一直保持在純淨的地位上,在神面前不能有一點攙雜。這就是為何陳設餅要放在純金的桌子上。

要把純乳香放在每行的餅上,作為記念

七節說,『又要把純乳香放在每行的餅上,作為記念,作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乳香是指基督的復活,純乳香的意思是:沒有復活之外的東西攙雜在基督復活的馨香裏,作我們的糧食。把純乳香放在每行餅上,餅就充滿基督復活的馨香。要能沒有天然的東西攙雜在表徵基督復活的純乳香裏,就必須有十字架厲害的對付。復活乃是出於十字架,十字架對付得越乾淨、越徹底,復活就能達到純而不雜的地步。甚麼地方缺少十字架,甚麼地方就有天然、屬地、或肉體的東西攙雜在其中,那就不是純乳香,不是純粹復活生命裏的。基督作生命這件事,一直維持在復活的純潔裏,這在神面前就是可記念的。基督復活的馨香乃是惟一可記念的。

有時一個地方召會裏雖然有生命的顯出,弟兄姊妹活潑新鮮、有生氣,但我們仍會感覺不太純淨,因為裏面雖有復活的東西,也有天然的東西攙雜在其中。既不是純乳香,在神面前就不蒙記念。可能過些時候,聖徒自己也會感覺到,從前那些彼此相愛的光景、活潑的交通,裏面還有很多自己的成分,有天然情感的攙雜,不是純乳香。天然的東西是不能在神面前留作記念的。然而,有些弟兄姊妹五十年前所經歷的,至今想起來仍覺得可蒙記念;那可能就是真的純乳香,經得起時間考驗,能擺在神面前作永遠的記念。惟有經過十字架的對付,使彼此所活出來的,顯出復活的純潔,纔能在神面前永遠留作記念。

這餅是火祭

七節接著說,這些餅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火祭是指獻給神喫的祭物,然而陳設餅也是給祭司喫的。聖所內的陳設餅是神所享受的食物,也是歸給祭司的食物。這指明祭司與神是一;他們所喫、所享受的,也是神所喫、所享受的。

每安息日要常常把餅擺列在耶和華面前

八節說,『每息日要常常把餅擺列在耶和華面前;這要為以色列人作永遠的約。』這裏的意思非常豐富,每一個安息日都要擺上新的餅,這是說一直要有新的經歷,一直要給神有新的享受。不是從歲首到年終只有一次,也不是幾年纔一次。可能有些弟兄姊妹,幾年來都沒有新的陳設餅帶到神面前。當他們來到擘餅聚會,他們的禱告和五年前一樣,他們擺上的陳設餅不是新的,而是陳舊的。陳設餅每七日都要擺上新的,意即每週都有新的經歷、新的享受、新的奉獻、新的陳設。

不僅如此,安息日擺餅說出飽足和安息連在一起,有飽足纔有安息。在全本聖經中,都可以看見這個原則。雅歌一章七節說,『我心所愛的阿,求你告訴我,你在何處牧放羊群?晌午在何處使羊群歇臥?』這裏說牧放羊群,使羊群歇臥,可見餧養、飽足和安息是相連的。詩篇二十三篇也說,『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祂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1~2。)主是我們的牧者,祂領我們到青草地上喫得飽足,餧養我們之後,又帶我們到可安歇的水邊,享受安息。此外,我們要看見,安息日的安息乃是神的安息,意思是我們這些享受基督的人,進入了神的安息,也使神和我們一同安息。

亞倫和他的子孫要在聖處喫,因為這在火祭中是至聖的

利未記二十四章九節說,『這餅是要給亞倫和他子孫的,他們要在聖處喫,因為這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是至聖的,要歸與亞倫;這是永遠的定例。』火祭不只是給神喫的,也是給祭司喫的,並且要在聖處喫。這意思是,神的子民享受基督必須在召會中,並且和神一同享受;這是神子民享受產業的基本條件。

在二十四章關於點燈和陳設餅的條例,可說是兩點補充說明,一是關乎亮光,一是關乎生命;這兩點是神子民享受神救贖裏的產業基本的條件。在召會中若缺少生命的亮光和生命的糧食,乃是極其嚴重的事,這會使神子民無法享受神救贖裏的產業,就是基督和基督的豐滿。我們要叫神的兒女在召會中享受基督和基督裏的豐滿作神救贖裏的產業,我們中間的燈就要常常點著,餅要常常擺上;我們中間的燈光明亮,在安息日也常有新鮮的餅擺上,弟兄姊妺就都會生活在光中,滿有豐富的糧食,享受飽足與安息。這就是享受迦南地的出產,也就是在基督裏的豐滿。

褻瀆聖名者

十至二十三節說到褻瀆聖名者受到死的審判。我們已經說過,二十四至二十七章乃是一段補充的話,說到神子民如何纔能享受神救贖裏的產業。如果我們在這光中來看二十四章,就會領悟其中記載三件事的次序和思想是連貫的。這一章首先題起點燈,(1~4,)其次是擺餅;(5~9;)前者與亮光有關,後者與糧食有關。第三卻題起褻瀆神聖名的事。這表徵我們在神面前,要享受神救贖裏的產業,絕對不可干犯神的名。這不是指我們在神面前犯罪或作錯事,而是指我們干犯神的名,侵犯神的名。

神的名代表神自己。譬如,我們說到某人的好或壞,必定會題起那人的名字。一個人的名代表他這個人本身;照樣,神的名代表神的自己。所以,干犯神的名,或者說褻瀆神的名,就是干犯神自己。若有人褻瀆神的名,必要被處死,(15~16,)他就無法享受神救贖裏的產業。這清楚告訴我們,要享受神救贖裏的產業,必須提防一件事,就是不可干犯神的名,褻瀆神的名。

十至二十三節給我們看見一個事例,以色列人中曾有一個人褻瀆聖名,干犯神的名,因而從神的百姓中被剪除,不能有分於神在祂救贖裏所賜給以色列人的產業。表面看這是個事例,其中卻有豫表的含意。請注意,這裏所說那個褻瀆聖名的人,乃是一個以色列婦人的兒子,他的父親是埃及人。以色列人是神的子民,埃及人是屬世界的人。這表徵屬神的人與屬世的人結合,很容易產生一個干犯神的後果,就是褻瀆神的名,以致失去對神豐盛產業的享受。

第三十篇 利未記的豫表(二三)

     安息年與禧年的條例

本篇信息我們要接著來看安息年與禧年的條例在豫表上的意義。(利二五1~22。)所有讀經的人都承認,二十五章裏禧年的豫表在聖經中有其特別地位,因為在舊約裏,這是頭一次論到禧年;禧年乃是這一章的中心題目。我們把它分作幾個部分來看,將會更清楚。

在這一章我們看見,神豫知祂的子民會失去享受神產業的身分和地位,因此事先為他們有豫備和準備,好叫他們失敗後,得以恢復並贖回他們所失去的。因此,這一章的記載全數是恩典,並且是豐滿的恩典。每一個思想、念頭、發表和話語,都是發表神恩典的感覺。在這一章裏,神幾乎沒有一點向人的要求,全數是恩典;神恩典的感覺、思想和觀念,完全表露無遺。

基本的思想

二十五章基本的思想,是要以色列人能在迦南地安然居住,並享受迦南地豐富的出產而喫得飽足。以色列人得享迦南地一切的出產,豫表我們這些新約蒙神救贖的人,能享受神在基督裏為我們所豫備一切屬靈的福分。(弗一3。)這需要全本新約聖經,特別是書信裏論到基督之豐富的話來解說。使徒保羅在以弗所三章八節所說基督那追測不盡的豐富,全是我們可享受的產業。因此,利未記二十五章首先給我們看見的,是關於飽足的問題。

安息年

如果我們仔細研讀二十五章,就會讀出這章有兩個思想:第一是飽足,第二是安息。安息總是隨著飽足而來;那裏有飽足,那裏就有滿足和安息。心滿意足,纔是真正的安息。所以,二十五章題到飽足之後,緊接著題到安息。在這章裏,滿足和飽足固然重要,但其思想更著重在安息。

二十三章題到每一個節期時,都說到安息,一再強調『甚麼工都不可作』,(3,28,30,31,)或是『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7,8,21,25,35,36。)這給我們看見,在神的思想裏,祂要我們蒙救贖的人全數進入安息。

二十五章一至七節題到安息年;安息年比安息日大多了。在神的子民中,不僅每七天有一天是安息日,並且每七年有一年是安息年。安息日對神子民來說,也許不覺得長,但如果有一個安息年給他們享受,要他們一整年不作事,都在享受安息,恐怕他們會受不住。在人的觀念裏,總覺得一週不作事還可以,但一個月不作事已經太長了,怎能一整年都不作事,那實在太久了。然而,我們要看見,神在二十五章的思想完全是安息。神要祂所救贖的子民,完全進到一種境地,就是安息。

創世記一至二章告訴我們,神用六天創造,然後在第七天,神歇了祂一切創造和造作的工,就安息了。(一1~二3。)人是神在第六天造的,甚至可以說,人是在第六天末了創造的;人一受造,緊接著就進入安息日。安息日對於神是第七天,但對於人卻是第一天。神六天創造,第七天叫人安息;所以,六天作工的是神,第七天安息的乃是人和神。工作是神來作,安息卻是人和神一同享受。就著人而言,他一受造就進入神的安息;只有安息,沒有作工。這是神之於人的思想。因此,利未記二十五章說到神叫祂的子民享受救贖裏的產業時,非常強調這個安息。認真說,人能進入這個安息,就能享受神救贖裏的產業;人若不能進入這個安息,就會失去他享受產業的地位。直到今天,這個原則仍是如此。甚麼時候我們在安息裏,就能享受基督;甚麼時候我們失去安息,就無法有分於對基督的享受。我們必須看見,神對祂所救贖之人的中心思想,乃是要他們進入安息。

二十五章的安息年是一個豫表。按照聖經的啟示,禧年也是安息年,豫表整個新約時代。將來的千年國,以及至終新天新地的新耶路撒冷,都是安息的時代。在神的思想和心意裏,絲毫沒有意思要祂所救贖的人作工、勞苦;反之,神要祂所救贖的人享受完全的安息,就是安息年所豫表的。

以下我們要來看關於安息年之條例的要點。

地要向耶和華守安息

二節至四節上半說,『你要對以色列人說,你們進了我所賜你們那地的時候,地就要向耶和華守安息。六年你要耕種田地,也要修理葡萄園,收藏地的出產。但在第七年,地要有完全安息的安息,就是向著耶和華的安息。』這裏題到安息年,特別強調是地向耶和華守安息。安息日是重在人得安息;然而,安息年是重在地得安息。每逢安息日,人都歇息、安息了,但地仍在生長莊稼;所以在安息日的時候,地沒有得著安息,乃是等到安息年時,地纔真正得著安息。

地能不能得著安息,在乎人撒種與否。人撒種表徵人的勞苦;地長東西,乃是人汗流滿面、勞苦的表徵。(創三19。)地不長東西,表徵沒有勞苦。所以,地的安息纔是人真正的安息。利未記二十五章四節上半說,『地要有完全安息的安息。』這乃是表徵人享受完全的安息。甚麼時候地沒有安息,人就沒有完全的安息;甚麼時候地有安息,人纔有完全的安息。這是『地享安息』的第一個意思。

恐怕有人要問:『如果地不長東西,人要喫甚麼?』在此,我們看見『地享安息』的第二個意思,乃是神給人認識祂的恩典。在安息年裏,人不勞苦,也不耕種田地,人與地都享受安息;但神能給人有得喫,有得享受,這就是恩典。地長出東西,是人的工作與神的工作調在一起的結果,並不是純恩典;沒有人勞苦,卻還有東西給人享受,這纔是純恩典。

在二十一節,耶和華說,『我必在第六年命令我的福臨到你們,地便生三年的出產。』這指明地在第六年時將有三年的出產。地生出供第七年用的出產,需要人的勞苦和神的工作調在一起;然而,地生出供第八至九年用的出產,乃是純恩典。

總而言之,『地享安息』有兩個含意。首先,地享安息含示沒有創世記三章那汗流滿面纔得糊口的勞苦,意即人不至於勞苦、流汗,這是人真正的安息。其次,地享受安息不長東西,還有食物可以給人喫,這說出神的純恩典。平常,人所喫的糧食,一面是神給的,另一面也需要人的勞苦;因此不能說是純恩典,乃是人工和神工調在一起而有的結果。但在人的勞苦以外,地仍因神的福臨到而有加倍的食糧生產出來,這乃是純恩典。

不可耕種田地,也不可修理葡萄園

利未記二十五章四節下半說,『你不可耕種田地,也不可修理葡萄園。』這意思是,甚麼都不要人作,否則就不是恩典了。在這裏我們看見一個完全純粹的恩典,百分之百的恩典;人停止一切勞苦和工作,人的作為一點也不能加進來。

莊稼遺落自長的不可收割,沒有修剪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

五節說,『莊稼遺落自長的不可收割,沒有修剪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這一年,地要有完全的安息。』這清楚指明,在安息年時,不僅不能耕種,連收割的工作也不可有。這啟示恩典乃是絕對停止人的作為,一點不需要加進人的作為。

地在安息年出產的,要給各種人,以及牲畜和走獸當食物

六至七節說,『地在安息年出產的,要給你和你的僕人、婢女、雇工、並寄居的外人當食物,也要給你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獸當食物。』地在安息年還有出產,這個出產沒有人工在其中,乃完全純粹是出於恩典。地在安息年出產的,不僅可以給以色列人喫,還可以給僕人、婢女、雇工並寄居的外人喫,甚至可以給牲畜和地上的走獸喫;這完全是恩典的思想。神不只顧到以色列人,甚至僕人、外人,連他們中間的野獸,神都顧到;這是何等的恩典。正如馬太五章四十五節所說的,神『叫祂的日頭上升,照惡人,也照好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神不僅叫人喫飽,給牲畜喫飽,也給野獸喫飽;這乃是絕對的恩典。

在人天然的觀念裏,以為安息年既不種也不收,大概地裏長的也不多。然而,神在利未記二十五章六至七節明說,地在安息年的出產,不僅可以應付人的需要,還能應付牲畜和野獸的需要。這給我們看見恩典是到了何種程度,何種地步。換句話說,安息年表徵神要人的手完全收回去,不要人的手加進來,全數是恩典替人作;作到一個地步,不光是人可以喫飽,甚至連牲畜和野獸,神也要叫牠們喫飽。這是何等的恩典。

在第六年神命令祂的福臨到,地便生三年的出產

二十至二十一節說,『你們若說,這第七年我們不耕種,也不收藏出產,喫甚麼呢?我必在第六年命令我的福臨到你們,地便生三年的出產。』在二十一節神說,『我必在第六年命令我的福臨到你們。』換言之,那些祝福是神所吩咐、命令、差遣的。到第六年的時候,地要長出三年的出產。這乃是一個明證,證明宇宙中有神。

第六年加倍的出產純粹是出於恩典;神絕不許可人的手在其中。神要人撒手,神要人將他們的手收回去,神只要祂命令的福來彰顯祂自己。我絕對信以色列人進到迦南地,到了第六年就經歷神所命令的福。直至今天,難得有一個猶太人不信有神,因為他們的先祖在這事上,具體的經歷了神的存在與實際。

第八年可耕種,但喫陳糧;第九年出產收進來時,還喫陳糧

二十二節說,『第八年,你們要耕種,也要喫陳糧;直等到第九年出產收進來的時候,你們還喫陳糧。』在第六年時,地生三年的出產。第七年,以色列人要喫第六年的陳糧;第八年以色列人可以耕種,但神還要他們喫第六年的陳糧。直至第九年出產收進來時,以色列人還喫陳糧。連續三年,都喫第六年的出產,這表徵神恩典的豐滿,並且豐滿到令人無法想像的地步。

當時的以色列人或許曾質疑說,『第六年的出產只能應付第七年的安息年,到了第八年恐怕就不彀用了。』然而事實上,以色列人不僅第七年有喫的,第八年有喫的,連第九年也有喫的。以色列人不只沒有缺乏,甚至第六年的出產,豐富到一個地步,與第九年的出產相接、重疊。這給我們看見,神的恩典是何等豐滿。

以上關於安息年的要點,給我們看見恩典要將人帶到全然安息的地步。人在這安息裏所享受的,全然純粹是出於恩典,絲毫沒有人工的攙雜。

禧年

接著我們來看二十五章八至二十二節關於禧年的條例。

安息加上安息

八節說,『你要計算七個安息年,就是七個七年;這就使你有了七個安息年的時期,共四十九年。』十節又說,『你們要將第五十年分別為聖,…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這裏清楚指明,禧年與安息年是聯在一起的,二者無法分開。禧年又稱五旬年,是從安息年起,算七個安息年,也就是四十九年之後的第一個安息年。在豫表上,七表徵完全;七個安息年表徵完全中的完全。總結於禧年的五十年,包括八個連續的安息年,乃是安息加上安息,成為八倍的安息,表徵神所給我們那帶著滿足的安息,是超越洋溢而豐滿的。

七七年的七月初十日要大發角聲,是大的遮罪日

九節說,『當年七月初十日,你要大發角聲;這是遮罪日,要在遍地發出角聲。』每年的七月初十日,是以色列人的遮罪日。在這一天,大祭司要一年一次獨自進入至聖所,將血彈在約櫃的遮罪蓋上,(十六11~17,)替以色列人遮罪。舊約藉著祭牲所完成的遮罪,是指向新約中基督所完成的救贖。每年的七月初十日都是遮罪日,但惟獨第四十九年的七月初十日是特別的,因為這是第四十九年下半年的第一個月。再過半年即將進入第五十年,就是禧年;當這日,要在遍地發出角聲,向眾人宣告自由,題醒人第五十年即將來到,一切都要自由。這宣告乃是基於遮罪,向所有的人宣告完全的自由。(二五10。)當角聲一吹,全以色列地的人就都受題醒,知道再過半年,即將進入第五十年,並要為此作準備,一切都要自由了。

五十年之間共有八個第八年

第五十年,是以七年為一個週期,經過七個七年共四十九年之後,新的七年的頭一年,或說第八年。這五十年的開頭和末了,都是第八年,其間又有六個第八年,總共有八個第八年。八這數字表徵復活,(約二十1,)指明禧年完全是出於復活、達到復活、在復活裏、並帶著復活。此外,五十這數字表徵完全的負責任。所以,禧年在第五十年,表徵滿足神一切要求的完全責任已經履行,所以人不需要負甚麼責任。利未記二十五章十節上半說,『要將第五十年分別為聖。』因此禧年又稱作『聖年』。

在遍地向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

十節中段接著說,『在遍地向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這裏的自由包含兩面:第一,失去產業的人歸回自己的產業;第二,賣身為奴的人,重新得著自由,歸回本家。當初以色列人每家都分得美地的一分,然而有些人漸漸貧窮,就把自己的那一分產業賣了。(25上。)另有些人窮到一個地步,甚至把自己也賣了。(39上。)到了第四十九年的七月初十日,以色列人要在遍地發出角聲,向人宣告:到第五十年時,一切產業和所有的人統統都要得著自由。這個宣告自由,乃是根據遮罪日所豫表基督的救贖。

各人要歸回自己的產業

十節下半說,『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各人要歸回自己的產業。』這裏所謂『各人要歸回自己的產業』,有三層的含意。首先,指當時若有以色列人在迦南地上變窮了,以至把自己的產業賣了,到了第五十年禧年的時候,他們不必出代價就可以歸回自己的產業;這是第一層的意思。

其次,這豫表我們這些在亞當裏的人,因著墮落,失去了神所豫定給我們的產業。及至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人成功救贖,作為舊約祭物的實際應驗,聖靈立刻藉著使徒們,向人吹出福音的號角。在九至十節,耶和華特別囑咐摩西對以色列人說,『當年七月初十日,你要大發角聲;這是遮罪日,要在遍地發出角聲。…在遍地向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在遮罪日的時候,以色列人必須走遍各地、各村,吹禧年的角聲。這豫表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功救贖之後,聖靈立刻藉著使徒們吹出福音的號角,告訴人:『禧年到了,第五十年到了,一切的責任,基督都已經擔負了;一切的要求,基督都完成了;人可以得著自由了。當初在亞當的墮落裏所失去的產業,現今因著基督的救贖,各人都可以歸回自己的產業。』這是第二層的意思。

第三,在今世,整個以色列族都成為貧窮,失去了迦南地。將來,主耶穌再來時,將有角聲吹出,他們要悔改並回轉歸向神,接受基督作他們的救主,經歷真正遮罪節的應驗,就得以再次享受迦南地。那時,他們要在神面前過住棚節,向全世界的人宣告:『這二千多年來,我們失去了迦南美地,然而在禧年裏,就是在將來千年國度的時候,我們要重新得回神所分給我們之分的所有權。』

各人要歸回本家

二十五章十節下半說,『各人要…歸回本家。』這指明有的以色列人窮到一個地步,賣身為奴,到了禧年就可以得著自由並釋放,回到自己家裏。他們不僅可以歸回自己的產業,也有自由可以歸回本家。關於這點也有三層意思:第一,當日的以色列人有賣身為奴的,到了第五十年,就是禧年的時候,就得以自由,歸回本家。第二,我們這些在亞當裏的人,因著墮落,都是把自己賣給罪作奴僕的人,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贖,不只恢復了我們所失去的產業,也把我們這些作罪奴僕的人釋放了。這就是羅馬六至八章所說,我們這些賣給罪的人,如今在基督裏得著了自由並釋放,(六6,14,八2,)經歷基督作我們禧年的實際。第三,在今世,整個以色列族將自己賣了作奴僕,及至基督再來,將千年國度的禧年時代帶來;那時,所有以色列人不僅得回家產地業,他們本身也要得以自由,那將是個大的禧年。

今天,恩典時代之於召會是禧年;將來,千年國度之於以色列人也是禧年。全召會的禧年是恩典時代;全以色列族的禧年是要來的國度時代。換句話說,今天恩典時代對於信徒是禧年,將來的國度時代對於以色列人也是禧年。

不可耕種,不可收割

利未記二十五章十一節說,『第五十年要作為你們的禧年;這年不可耕種,地中自長的不可收割,沒有修剪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這指明禧年要像安息年一樣,不可耕種,也不可收割,意即人的手必須完全收回去,人的工必須完全停下來,一點不需要人作甚麼,這是何等甜美的事。在禧年裏,完全是享受,一點不需要人作甚麼。可惜,人不認識神的心意,在今天這個恩典時代的禧年裏,仍然有耕種、收割、勞苦。兩千年來許多基督徒所犯的錯誤,就是不懂得在恩典的禧年裏停下自己的工作和勞苦,享受神所成就的一切,作個享受並安息的人。

可以喫田地的出產

十二節說,『因為這是禧年,對你們是聖別的;你們可以喫田地的出產。』這一年,不只不能耕種,不能收割,連收積在倉裏也不可。所有在田地的出產,都要任憑它們自生、自長、自滅。人不必種,不必收,也不必藏,只要從地裏得喫的。或許有人會問,既不種也不收,怎麼還能喫地裏的出產?事實上,這裏的思想是:神要人完全停下自己的工作和勞苦。一切都是神負責,人不必種,不必收,也不必藏,只要負責喫和享受;這完全是恩典。

買地、賣地要按照禧年以後的年數計算地價

十四至十七節說,『你若賣甚麼給鄰舍,或是從鄰舍的手中買甚麼,彼此不可虧負。你要按禧年以後的年數向鄰舍買;他也要按餘下收成的年數賣給你。年數若多,要照數加添買價;年數若少,要照數減去買價;因為他是照收成的年數賣給你。你們彼此不可虧負,只要敬畏你們的神;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這給我們看見,以色列人買地、賣地都要按照禧年後的年數計算地價。離下一個禧年遠,賣的錢越多;離下一個禧年近,賣的錢越少。譬如,今年是第四十八年,離禧年只剩兩年,你想賣地,人不會出太高價錢,因為那塊地只剩兩年收成的價值,禧年一到,地就歸還原主。若有人要賣地,頂多只有四十九年的價值,此外不能再多;這是恩典。

這給我們看見,恩典不僅是自由、釋放,恩典也是一種約束和限制,叫我們不至墮落太深。即使我們要墮落得深,恩典也不許可。這就是禧年的恩典。人即便想要把自己多賣一點,恩典也不許可,充其量只能賣四十九年。人要再多賣,也沒有人買,這是恩典所量給的限制。這表徵若有人想要無限量的墮落,無限量的出賣自己,恩典是不許可的;滿了期限,神的恩典還要叫我們恢復。我們必須領悟神這個恩典的思想。無論是我們從神所得的,或是我們自己的,我們若想永遠無限量的出賣,恩典是不許可的;這是神的思想。我們可以有一點出賣,有一點墮落,但神不許可我們『無限量的』出賣、墮落,神的恩典還要叫我們恢復;這是何等的恩典,何等的福音!

在二十五章,不僅有恩典的思想,其中還隱藏著經濟學和政治學的思想。今天,每個國家都在研究平均地權的問題。然而,在禧年的條例裏,我們看到了平均地權的思想。當初,神的百姓進到迦南地時,神按著各家的需要,公平公正的將迦南地分給他們。慢慢的,有人因著懶惰、不務正業,就漸漸貧窮,以至於變賣自己的產業。有的人比較殷勤、聰明,慢慢就賺得別人的產業,而得以致富。因著懶惰或殷勤、聰明或愚拙、務正業與否的差別,幾年之後,社會經濟就逐漸產生貧富不均的現象。然而,在禧年的條例裏,我們不僅看見神救恩的豫表,也看見神在祂子民中間神聖的經濟學和政治學;每隔五十年,整個社會的經濟和產權就平衡一次,過富的人都降下來,過窮的人都高升起來,眾人都是一樣。這就是神的智慧。

再者,我們要注意的是,神在這個神聖經濟學裏的恩典。這恩典不許可我們這些蒙神揀選的人『作窮人』太久。我們充其量只能作四十九年,一到第五十年,恩典就要叫我們富足。神的思想完全是恩典的思想。在禧年裏,恩典在其中擔負一切,保障一切,也限制一切。沒有一個蒙恩的人能永遠墮落,那是不可能的!人的墮落是有限度的,及至禧年來到,失去的全數都要回復。這完全不在乎人是殷勤或懶惰,性情好或壞,體格強或弱,聰明或愚拙,脾氣古怪或溫良。禧年一來到,無論人的光景如何,他所有失去的都要回復,不僅失去的產業,連失去的人也要回復;這是何等的恩典。

二十五章裏論到禧年的思想實在很豐滿,所有神救恩的故事都包括在其中。在禧年時,人得以歸回自己的產業,並完全得著自由;這全數不在乎人的光景如何,只在乎那是禧年。這完全是神的恩典。但願我們都能看見禧年所帶給我們的釋放、自由、保障、限制與拯救。

第三十一篇 利未記的豫表(二四)

      贖回產業的條例

利未記二十五章二十三至五十五節講到賣地、贖地,(23~28,)賣房、贖房,(29~34,)如何對待窮乏弟兄,(35~38,)或是賣身為奴等(39~54)條例,這些都屬於禧年的範圍。利未記裏的條例,都是以實際生活裏的事豫表屬靈的事物,並表明神的救恩和恩典。在本篇信息,我們要來看贖回產業的條例在豫表上的意義。

賣地、贖地

首先來看賣地、贖地的條例。地所出產的,不論是五穀或葡萄等,都是糧食。地豫表基督,地所出產的糧食也豫表基督。因此,賣地、贖地都與地的出產有關。

以色列人所承受的地不可永遠賣斷

二十三節說,『地不可永遠賣斷,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以色列人所承受的迦南地不可以永遠賣斷,因為地不是他們的,乃是神的。宇宙是神的,全地都是神的,所以迦南地是神的地;神特別揀選迦南地作祂的產業。以賽亞八章八節說,『以馬內利阿,…你的地。』以馬內利就是基督—神與我們同在。這節指明迦南地是基督的領土,是以馬內利的地,是神的產業。雖然神將地分給祂的子民享受,但地的產權是神的;僅管以色列人承受那地,卻沒有主權永遠賣斷那地。

利未記二十五章二十五節說,『你的弟兄若漸漸窮乏,賣了幾分地業。』以色列人若是因為窮乏,可以一時出賣地業,但不可以永遠賣斷。這豫表凡我們從神所承受的,是神給我們的產業,其權利仍保留在神手中。即使出賣地,頂多出賣四十九年,不可出賣超過五十年,(28,11,)更不可永遠賣斷。這清楚指明,凡我們在蒙神救贖時所得的產業,神把權限保留在祂手中,祂從來沒有放手,沒有讓步。所以我們沒有權利,沒有主權,不可把產業永遠賣斷。神將地的權限保留在祂自己手中,對我們是永遠的保障。我們一次得著了神聖的產業,就得著永遠的保障。我們也許會失敗、退後或墮落,卻是有限度的,不會永遠失去神聖產業的所有權。這是神恩典的保障。

准許賣地者贖回產業

二十四節說,『在你們所得為業的全地,要准人將地贖回。』一面,神說地不可永遠賣斷;另一面,神限定買地的人要准許賣地的人將地贖回。如果有人軟弱、退後或失敗,出賣地,失去產業,將來仍可以贖回。神沒有說,地一出賣就不可贖回。反之,神定規地出賣了可以贖回,地失去了可以得回。這豫表神對人的恩典,含示以下三層的意義。

以色列人有權贖地

第一層意義是:以色列人如果出賣所承受的地業,他有權將地贖回來。

亞當子孫在基督裏贖回地

第二層意義是:亞當的子孫若出賣從神所得的,照著神的定規,還有權贖回來。這意思是,當我們接受主耶穌而得救時,一切在亞當裏所失去的,包括原本從神得來的,以及將要得著的,都得以在基督裏贖回。

以色列人在主再來時贖回所有的

第三層意義是:以色列人因著他們的貧窮、荒涼,而在歷代失去從神所得著的產業,到主耶穌再來時,還有地位、權利贖回來;以色列人要重新得回從神所得之分的所有權。這個准許贖回,乃是神的恩典。

至近親屬替賣地者贖地

二十五節說,『你的弟兄若漸漸窮乏,賣了幾分地業,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作代贖的人,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這個規定清楚說出主的救贖和救恩。若有以色列人漸漸窮乏,窮到走投無路,連地也賣了,神定規他至近的親屬可以替他贖回。

這項條例乃是豫表基督有權利來替我們贖回失去的產業。路得記給我們看見,拿俄米的丈夫和她的兒子們窮困到一個地步,變賣一切,無力贖回。幸而他們有一個至近的親屬—波阿斯,替他們贖回產業。(三12,四9。)波阿斯作為至近的親屬,豫表主耶穌。希伯來二章十四節說,『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有分於血肉之體。』主耶穌是神來成為肉體,祂親自有分於血肉之體,作了祂弟兄至近的親屬。祂與我們這些神的兒女同骨肉,是我們肉身上至近的親屬;祂實在出了贖價,作了我們的救贖者,把我們所失去、所賣掉的,都替我們贖回來。

自己贖回地

利未記二十五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說,『若沒有人能為他贖回,他自己漸漸富足,能彀贖回,就要算出賣地的年數,把餘剩年數的價值付還那買主,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如果沒有人為賣地的人贖回地,而賣地的人漸漸富足了,就可以自己贖回。這表徵以色列人不承認基督是他們至近的親屬,能替他們贖回產業。自從他們把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拒絕了這位話成肉體的至親之後,就沒有至近的親屬,能替他們贖回賣掉的產業。以色列人是把自己擺在自己負責、自行贖回的地位上。然而,直到如今,他們仍無法贖回,因為他們拒絕了基督,他們在神面前只會越過越貧窮,不會富足,永遠無法自贖。到主耶穌回來時,他們就要承認主是他們的親屬,(參亞十二10,)那時,主就要替他們贖回產業。

及至禧年地得歸回

利未記二十五章二十八節說,『倘若他沒有力量,不能為自己得回,所賣的就仍要存在買主的手裏,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業要出買主的手,他要歸回自己的地業。』如果以色列人沒有能力贖回,就要等到禧年;那時失去的產業都要完全歸回,他們就得以重新承受產業。在今世,整個以色列族類都成為貧窮,失去了神所賜給他們的迦南地。當主再來時,千年國將成為他們的禧年,他們要重新得回神所分給他們之分的所有權。

這給我們看見,神的恩典是何等深廣。一旦我們蒙神揀選,神就定規把產業,把恩典賜給我們。無論我們的光景如何,即使是墮落、失敗、走下坡、窮到出賣產業的地步,甚至不接受神所豫備至近親屬的贖價,想靠自己贖回,仍是作不到。然而,等到新約的禧年來到,那時所賣出的產業自然都要歸還。不論我們剛強或軟弱,要或不要,接受或拒絕,禧年一到,產業隨即歸回。

利未記這一段關於禧年的記載,將神的恩典描繪到了極致。這樣深厚的恩典,遠超人所能領會。恩典不需要人的作為,也不在於人的情形,神定規就確定了。一旦你蒙神揀選,祂要把產業給你。祂說給你就是給你;你站住是你的,你跌倒還是你的;你剛強是你的,你軟弱還是你的;你富足是你的,你貧窮還是你的;你要是你的,你不要還是你的;總歸是你的,遲早都是你的分。這就是恩典。

賣地、贖地乃是關乎地的出產,關乎享受基督。從以色列人在埃及地所喫的羊羔和無酵餅起,經過在曠野裏的嗎哪,直到進迦南,一切的糧食都是豫表基督。迦南地豫表基督自己,迦南地豐富的出產豫表基督的豐富成了神子民的食物,供應神子民的需要。賣地、贖地的條例說出我們享受基督作我們的分,完全是恩典。

賣房、贖房

接著,二十九至三十四節說到以色列子民和利未人房屋出賣和贖回的原則。在舊約,地豫表基督,房屋豫表召會;因此,房屋的出賣和贖回乃是與召會有關。

贖回城內住宅

二十九節說,『人若賣城內的住宅,賣了以後,一年之內可以贖回;他一整年有贖回權。』住宅就是房屋。以色列人出賣地業,可以贖回,沒有時間限制。無論是出賣後的第一年,或第四十九年,都可以贖回。到了第五十年,就是禧年,地業必要出買主的手,所有賣出去的土地都要歸回原地主為業。(23~28。)然而,以色列人賣了城裏的房屋,只有一整年的贖回權。

地關乎享受基督,房屋關乎享受召會。美地的出產是以色列人從地所得著的享受,房屋則是他們的住處。如果有人軟弱賣了地,神允許以後隨時可以贖回,豫表恢復對基督的享受;但是關乎房屋的規定比較嚴格。房屋豫表召會,城內的房屋特指地方上的召會。城內的住宅是指房屋蓋在美地上,豫表召會建造在基督之上,並且在許多城市顯為地方上的召會。每一城都有房屋,意即每一城裏都有神兒女的居所。我們是神的兒女,所享受的是基督,所住的房屋就是召會。召會是神的家,(提前三15,)也是我們的家;召會是神的居所,也是我們的住處。享受和住處是神兒女的兩件大事。享受是基督,住處是召會;沒有基督就沒有地產,沒有基督就沒有享受;沒有召會就沒有房屋,沒有召會就沒有住處。可惜有些神的兒女只在意基督,不在意召會。按利未記二十五章這裏的豫表,就是只注意地產,在意有沒有出產供他們享受,卻不在意有沒有房屋,是否無家可歸、無處可住。

一年內不贖回就永歸買主

三十節說,『若在一整年之內不贖回,這城內的房屋就定準永歸買主,世世代代為業;在禧年也不得出買主的手。』若有人賣了城內的住宅,一年之內不贖回,過了期限就不能贖,房屋就永歸買主。即使到了禧年也不得出買主的手,這人就永遠失去房屋。關於賣地、贖地和賣房、贖房的問題,以今天的話說,就是每五十年平均地權一次,但房權是不平均的。比方,有甲、乙兩個以色列人,起初二人各有五十頃土地。有一天,甲弟兄賣了三十頃給乙弟兄,甲弟兄的地餘剩二十頃,乙弟兄的地增為八十頃。甲弟兄一直無力贖回,到了五十年期滿的時候,兩個人又回復各五十頃。這表明地產一直維持平衡。房屋則不然。倘若甲、乙兩弟兄各有一所房屋,其間甲弟兄將這所房屋賣給乙弟兄,乙弟兄便有兩所房屋。在一年之內,甲弟兄不贖回房屋,就失去房屋,儘管滿了五十年,也就是到了禧年,仍然不能出買主的手。甲弟兄的房屋賣了,成了沒有住處的人;但乙弟兄有兩所房屋,所買來的房屋歸他所有。這意思是,召會在他是加倍的豐富,越過越多。

這原則正如主耶穌在馬太十三章十二節所說的:『因為凡有的,還要給他,他就充盈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從他奪去。』關於召會的問題是非常嚴肅的。一旦有人棄絕召會,要當心,必須快快恢復,否則一去不回頭,就變得一無所有,在召會這件事上成了貧窮的人,無房可住。至於買房屋的人,房子越過越多,豫表他對召會的享受日漸豐富。因此,賣者無家可歸,買者享受加倍。

出賣地業的,有朝一日必定可以贖回;但出賣房屋的要當心,贖房只有一年的期限。若是在期限之內不贖回,就是到了禧年也不能歸還。一年是完整的時期,雖然是禧年五十年當中的五十分之一,是最小的單位,但仍是神所給我們的完整時間,叫我們要悔改,讓我們贖回房屋。這是神的恩典,題醒我們要儆醒、當心,若與召會出了問題,要快快解決。

這就像在民數記十三至十四章,說到以色列人在加低斯巴尼亞,因為不信神,再也沒有機會進美地。(三二11。)類似的狀況在四○年代,曾發生在中國北方的召會,有些引起風波的人永遠失去了他們在城內的房屋,他們對召會的關係再也沒有恢復。他們只有田地,沒有房屋;有基督可以享受,卻沒有召會作他們的住處。

城是人群集居的地方,城牆的範圍內有房屋,這就是召會。賣地、贖地和賣房、贖房這兩件事給我們看見,在失去對基督的享受上,要恢復並沒有時間的限制;但在恢復對召會的享受上是有限制的。這含示神看我們與召會的關係是很重要的。有的人享受基督馬馬虎虎,神還允許他得過且過;但已往有些弟兄和召會的關係出問題,過了某個限期沒有恢復,就導致永遠不得回頭。我看見不知有多少人出賣了他的地業,不論怎樣長時間墮落,怎樣跌倒,怎樣遠離主,甚至棄絕主,有一天他還能贖回地業,恢復對基督的享受。然而,有的人賣了房屋,也就是和召會出了問題,在某個期限內無法恢復,在召會的事上,他就再沒有亮光,也不再能恢復。他好像是一個只有地產,沒有房屋可以居住的人。他只有基督,沒有召會。失去對召會的享受而不得恢復,是頂嚴肅的事。

可贖回在無城牆村莊裏的房屋

利未記二十五章三十一節說,『但房屋在四圍無城牆的村莊裏,要看如鄉下的田地一樣,可以贖回;到了禧年,要出買主的手。』某地方若是沒有城牆,就是還沒有成為人聚居的單位。無城牆的村莊豫表某地方只有一些信徒,人數不足以成立召會,不能作神的家。換句話說,在沒有召會成立的地方,只有地供享受,沒有家作安息。所以在沒有城牆的地方,適用賣地的原則,而不是賣房的原則。無城牆的鄉村,就是鄉下的田地,就是沒有召會的地方,沒有召會的問題,所以你住的地方也只能算作地,還不是城。賣這裏的房屋只涉及享受基督,並不涉及召會。房屋若是在四圍無城牆的村莊裏,房屋也只能算作地,賣房子等於賣地,就像田地一樣可以贖回,到了禧年的時候,也可以出買主的手,歸回給原主。換句話說,在無城牆的村莊裏,人就是賣了房屋,也得把房屋看作地,是可以贖回的。賣房子等於賣地,沒有召會的問題,只有享受基督的問題。

在無城牆的村莊,還不能有召會,房屋可以像地一樣的賣,這就沒有賣房的問題,也不會發生召會的問題。然而,你若住在有城牆的城內,就是搆得上召會的地方,使徒在當地建立了召會,也設立了長老,在那裏就有召會問題,那裏的房子不能輕易的賣。地是基督徒的享受,房屋是基督徒的住處。神對人享受基督很寬大,對召會問題卻非常嚴格。

利未人賣屋可贖回

三十二節說,『至於利未人所得為業的城邑,其中的房屋,利未人有永久的贖回權。』利未人是事奉神的人,(32~33,)是在神面前事奉成分多的人,表徵在召會中對神的事奉充分投入的信徒。利未人有自己的城邑。(民三五2。)城邑裏的房屋豫表召會,因此,利未人的事奉都在召會裏。利未人賣房屋,有永久的贖回權,沒有年限,無論何時都可以贖回。以色列人賣房是以一年為限,逾期就不可以贖。(利二五30。)利未人和以色列人賣房的原則不同。利未人所得為業的城邑是利未人的城,和普通的城不一樣,一旦出賣房屋,還是賣給利未人,因為這是利未人的城,其中全數的房屋都是利未人的;當一個利未人將房屋賣給另一個利未人,房屋還是利未人的,因此隨時可以贖回。

利未人出賣城邑的房屋,沒有越過召會的範圍,出賣了還是賣給召會。舉例來說,某地是利未人的城邑,甲弟兄是利未人,乙弟兄也是利未人,這兩個人都住在利未人的城邑裏,他們在召會的事奉成分多。有一天甲弟兄將房屋賣給乙弟兄,也就是在召會的事奉上出了點事情,這個問題不太嚴重,沒有期限,隨時可以贖回。在召會中,事奉成分多的人,出賣房屋,就是在召會中的人賣給在召會中的人,並沒有出賣到別人手裏。表面看是賣房屋的問題,認真說,因為是在利未的城邑裏,而且是利未人賣給利未人,所以沒有多少嚴重性。這表徵在召會中對神的事奉充分投入的信徒,若失去對召會生活的享受,這享受能無限期的恢復。

利未人的房屋到禧年歸回

三十三節說,『那可以從利未人贖回的,就是在利未人得為業之城內所賣的房屋,到了禧年要出買主的手,因為利未人城邑的房屋是他們在以色列人中的產業。』若是利未人不贖回房屋,到禧年要出買主的手;因為城邑就是利未人的產業。假設有兩個利未人在某城邑生活,其中甲弟兄把房屋賣給乙弟兄,過了一年甲弟兄不來贖回,也無力贖回。等禧年來到,他不需要來贖,甲弟兄賣房的問題就得解決了。只要遇到禧年,召會問題就得解決。二千年來,無論在那裏,召會每一次的復興,都是禧年。假如有弟兄在召會的問題上和其他的弟兄出了事,等到他個人屬靈生命豐富時,他就自行解決和弟兄之間的問題,那就是他贖回所賣的房屋。但若有人貧窮,一直無力贖回,等到他所在的召會復興時,那就是他的禧年。召會一復興,他不必自己去贖回賣出的房屋,他身上的召會問題就自動得著解決。

利未人不可賣在郊野之地

三十四節說,『只是他們各城郊野的田地不可賣,因為是他們永遠的產業。』利未人是在神面前剛強事奉的人,不可出賣地,就是對基督的享受不能隨便發生問題。若是得救一年的弟兄把地賣了,完全出賣了他對基督的享受,因他是軟弱、幼稚的,是個平常的以色列人,神雖許可他出賣自己的地業,但神也給他機會來贖。即使他無力贖回,到禧年,地還可以歸給他。若是事奉多、事奉強的利未人,就不能隨便出賣地業,在對基督的享受上不能輕易發生變故。

在利未記,神以我們人生的平常事作屬靈的豫表,諸如生孩子、漏症、痲瘋、飲食等,實在妙到絕處。二十五章以我們平常居住的地業和房屋,描寫我們屬靈生活的享受和安息。地豫表基督作我們的享受,房屋豫表召會作我們的住處。我們身為神的兒女,屬靈生活中應當天天享受榮耀的主,祂是我們出產的田地,也是我們安居的住處。然而,神也在豫表裏警告我們,基督作我們的享受非常寬大,但召會作我們的住處非常嚴格。出賣了基督這一面的地業,還可以恢復;出賣召會這一面的房產,恢復是有期限的。我們需要當心,不要過了期限還沒有恢復,就變作無家可歸的人。

第三十二篇 利未記的豫表(二五)

      取利的條例與奴僕的條例

取利的條例
弟兄窮乏要幫補他

利未記二十五章三十五至三十八節說到該如何對待貧窮缺乏的弟兄。三十五節說,『你的弟兄在你那裏若漸漸貧窮,手中缺乏,你就要幫補他,像對外人和寄居的一樣,使他可以在你那裏生活。』弟兄漸漸貧窮缺乏,乃是豫表信徒在靈性上貧窮敗落了。我們若遇到這種情形的弟兄,就要幫補他,使他能繼續和我們同在。他雖然敗落,但我們必須維持他,使他能和我們一直同在,不至失去。這說出神的恩典和憐憫,眷顧我們到何等地步。人雖然可以敗落,但神要祂的子民維持這敗落的人。人可以失去對基督的享受,甚至窮乏到賣掉自己的房子,但神還是要旁邊的弟兄們盡力幫補維持這窮乏的人,使他能留在弟兄們中間。因此他雖然敗落,也不至於完全離開眾聖徒,而失去與眾聖徒的交通。這並不是藉著神來維持,乃是藉著所有聖徒來維持這敗落的弟兄。

借錢不可取利

三十七節上半說,『你借銀錢給他,不可向他取利息。』銀錢乃是一種資本,可以作買賣生利,在新約聖經中用以指一種恩賜,可以從事屬靈的活動。例如,馬太二十五章十四至三十節說到一個主人按著他奴僕們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去作買賣。所以,利未記這裏的意思是說,弟兄在恩賜上窮乏或敗落時,我們要幫助他從事一些活動。比方,召會要傳福音時,可以帶領、扶持、或鼓勵他帶親友來聽福音。這就是借錢給他,幫助他在事奉上作買賣,從事一些活動而顯出恩賜。我們雖然幫助弟兄,但是不可向他取利,不可盼望從他得好處,或希望他有所回報。

借糧不可多要

利未記二十五章三十七節下半說,『借糧食給他,也不可要他多還。』糧食是為著人的供應和需要,所以借糧就是給窮乏弟兄生命的供應。然而,在供應時不可要他多還。按這條例,以色列人若借給弟兄一年的糧,就不能盼望他償還時,不只還一年的糧,還多加二升。今天我們在給弟兄供應時,常常不知不覺裏面都有個存心,盼望他能多還我們。比方,你對弟兄有愛心,就盼望他能更多的愛你。你對弟兄謙卑,弟兄若不比你謙卑,你就覺得他驕傲。你愛他,他若愛得不比你多,你就覺得他愛心不彀。這就是借糧食給他,向他多要。在召會中,我們要維持貧窮弟兄在我們中間一直有交通,我們只可以借給他,不可以盼望向他多要;給他供應,不必盼望回報的比你給的更多,甚至也不必盼望他有所回報。

對於窮乏的弟兄,我們一面要幫助他在事奉上運用他的恩賜,一面也要供應他屬靈的糧食。然而,無論是在恩賜上幫助,或是在屬靈糧食上供應他,都不可向他多要。我們必須守住這原則,盡所能的扶持窮乏有需要的聖徒,使他們能與我們同在,一直留在召會的交通裏。弟兄雖然可能敗落,我們卻不可任其失去,必須給他生命糧食的供應,也幫助他在事奉上有力量運用他的恩賜。這樣就能保守這位敗落的弟兄不至從我們身旁落下,而失去他和召會之間的交通。

奴僕的條例

三十九至五十五節說到弟兄窮乏到一個地步,不僅賣了自己的地和房子,甚至窮到一個地步,連自己都賣了;對於這樣的弟兄,當如何解決他的問題。

不可把賣身的弟兄當作奴僕,只可當作雇工

三十九至四十節說,『你的弟兄若在你那裏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你,不可叫他作奴僕服事你。他在你那裏要像雇工和寄居的一樣。』對於窮乏而賣身的弟兄,第一,我們不可把他當作奴僕,只可把他當作雇工。這在豫表上屬靈的意思是:一個弟兄窮到一個地步,在靈性上虧欠你,甚至虧欠你太多,這個虧欠就叫他落到你的手中,等於把他自己出賣到你手中。遇到這種情形,我們很容易把這虧欠的弟兄當作奴僕。然而我們必須知道,他是弟兄,不是奴僕,不能因為他虧欠我們,就把他當作奴僕,仍要視他為弟兄。退一步而言,我們只能把他看作雇工。看作雇工的屬靈意思是把他看作是幫助我們、成全我們的人。所有虧欠我們的弟兄,不要把他扣在手裏當作奴僕,要在主裏把他看作是一個替我們作工的人,也許在某一點上,我們需要他的幫助與成全。

比方,我們的忍耐需要被成全,我們的寬容也需要被成全。若沒有一個弟兄虧欠我們,我們永遠不會了解甚麼是忍耐和寬容。因此,神為我們安排這樣一個得罪人、虧欠人的弟兄,來成全我們的忍耐和寬容。所以,我們不該把他看作奴僕,只可看他是雇工,是來幫我們作事,成全我們事工的。換句話說,所有得罪我們的弟兄,都不該把他扣在手中當作奴僕,而該把他們看作成全我們的人。

到了禧年,賣身的弟兄和他的兒女要離開,歸回本家

四十至四十一節說,『他在你那裏要像雇工和寄居的一樣,服事你直到禧年。那時他和他兒女要離開你,一同出去歸回本家,到他祖宗的地業那裏去。』禧年的原則非常深、非常細、也非常廣,可以應用在許多方面以及許多人身上。這裏的應用是:當有位弟兄得罪你,虧欠你,你就把他當作你的雇工,甚至是奴僕。然而有一天,當你得著復興,禧年來到時,你就從這個得罪中出來了;你能讓這位得罪你的弟兄離開你,放下他對你所有的虧欠和得罪。每當你得著復興時,都是禧年臨到你。沒有一個復興的弟兄會不釋放得罪他的弟兄。也許你從前並沒把得罪你的弟兄當作奴僕,但你可能還是覺得他是你的雇工,總覺得他對你有虧欠,所以不肯放過他。雖然你承認這虧欠的弟兄在成全你的事上是益處,但因著他對你有虧欠,就算不把他當奴僕,也看他是個雇工。然而當有一天,召會得復興,你在其中也得了復興。這就是禧年來到。又或者召會沒有復興,但你自己在主面前有了轉機,那也是小範圍的禧年臨到你。那時,你就能宣告說,所有虧欠你的人,你都能赦免並放過他。

不可嚴嚴的轄管弟兄

在四十二至四十三節,神說,『因為他們是我的僕人,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不可賣為奴僕。不可嚴嚴的轄管他,只要敬畏你的神。』所有的以色列人都是神從埃及地領出來、救出來的,惟有神是他們的主人;所以他們不可賣為奴僕,也不可受人嚴嚴的轄管。這意思是,召會中所有的弟兄都是神所救贖的,是神的奴僕,不管他們怎樣虧待你我,我們都不可以嚴嚴的轄管他們。要知道,他們是弟兄,不是奴僕,他們和我們同樣蒙了救贖;儘管他們有了最嚴重的失敗,我們還得承認他們是神的奴僕,我們沒有地位和資格嚴嚴的轄管他們。

只可買四周列國的人,或寄居的外邦人為奴僕

四十四至四十五節說,『至於你的奴僕、婢女,要從你四圍的國中買。那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和他們的家屬,在你們地上所生的,你們也可以從其中買人;他們要作你們的產業。』屬神的子民對待弟兄和外人是不同的;外人可以買來作奴僕,但弟兄絕對不可以。神囑咐我們,不能對待弟兄像對待外邦人一樣;弟兄和外邦人是完全不同的。

弟兄若將自己賣給外人,他的近親可以將他贖回,或是他自己漸漸富足也可以贖回

四十七至五十節說,『在你那裏的外人或寄居的,若漸漸富足,你的弟兄在他那裏卻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那外人,或是寄居的,或是外人的家族,賣了以後,可以將他贖回;無論是他的兄弟、或伯叔、伯叔的兒子、本家的近親,都可以贖他;他自己若漸漸富足,也可以自贖。他要和買主計算,從賣自己的那年起,算到禧年;所賣的價值要照著年數的多少計算。』這與贖地的原則一樣。賣身為奴的弟兄可以自己贖回,或是由他至近的親屬為他贖回。這至近的親屬乃是豫表基督。然而,無論是至近的親屬來贖,還是他自己贖,都得按著到禧年的價值,付出該有足彀的贖價。若是出不起贖價,就只好等禧年來到。

若是賣身的弟兄不接受近親的贖回,自己也沒有力量來贖回,等到禧年的時候,他和他的兒女可以白白的得著釋放,自由的出去

五十四節說,賣身的弟兄『若不這樣被贖,到了禧年,他就要和他的兒女一同出去』。蒙神揀選的子民雖然棄絕了神所給他的救贖,並且自己也無力來贖,但是到禧年的時候,這些人還是能得著自由。從這些原則,我們看見其中基本的思想,就是神的恩典是何等深廣、透徹又細緻。然而,在二十五章有一個問題是極為嚴肅的,就是凡賣城內的房屋,一年內要贖回。(29~30。)房屋豫表召會生活。這是在一切問題中最嚴肅的。要當心召會生活問題,因為一不注意,就會失去贖回的機會。

第三十三篇 利未記的豫表(二六)

      警告的話

利未記末了四章(二十四至二十七章),每一章都有屬靈的豫表。二十六章是一段警告的話,然而其中不僅有警告和警戒,還包含許多豫表。這一章具體、實際的題到我們享受神救贖產業的問題,就實行面說到蒙救贖的人如何享受神救贖裏的產業。

不可製造偶像並跪拜

一節說,『你們不可為自己製造偶像,不可為自己立雕像或柱像,也不可在你們的地上安置石像,向它跪拜,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這意思是,我們要享受神在救贖裏的產業,就不能在神之外有別的追求、傾向和目的。凡讓神之外的人、事、物成了我們的追求、傾向和目的,都是偶像的原則。我們只要一有這樣的情形,原則上就是在製造自己的偶像,我們會立刻失去享受神產業的地位。

謹守神的安息日

二節上半說,『你們要謹守我的安息日。』這裏再題起安息日的事,我們不能只領會這是神所立的一個規條,要人遵守。安息日乃是神要人認識祂的作為,是祂來作一切,叫人享受。所以,守安息日的屬靈意義,乃是我們認識神的作為到一個地步,能停下自己所有的勞碌和作為,完全接受神為我們所作的一切,而能在其中安息並享受。聖經裏所記載的任何事,頭一次題到時,就含示其中的原則。聖經首次題到安息日是在創世記二章,一至二節說,『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到第七日,神造作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祂一切造作的工,安息了。』神創造萬物,到第六日造了人之後就安息了。所以,神乃是把人擺在第七日來享受神的安息;這意思是,神要人享受祂所成功的一切,不需要人為自己作甚麼。

同樣的,今天我們若要享受神救贖的產業,也必須看見這原則,學習這個功課,認識一切都是神替我們完成,一切都是神的作為,我們不過是在神所完成的一切中享受安息。現今,若是我們還用人工尋求得救、成聖、或成全神的旨意和工作,就是違反神的安息日,沒有持守安息日的原則。今天我們接受這些神聖的話,和舊約以色列人是不同的。舊約以色列人接受這些條例,乃是當作規條來實行;但今天我們不是注意條例,乃是注意屬靈的實際。今天這些條例對我們不是外面的規條,乃是屬靈的實際。安息日的實際,乃是要我們認識神的作為,進入神所完成的一切,而停下我們所有的作為,在神所成全的一切中安息並享受。這就是守神的安息日;惟有如此,我們纔能享受神救贖裏的產業。

敬畏神的聖所

在說到守神的安息日之後,接著就說要敬畏神的聖所。利未記二十六章二節下半說,『敬畏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這其中所包含的意義非常廣。守安息日再加上敬畏神的聖所,包括神在基督裏為我們成全的一切,以及我們可以享受的一切。神的聖所,就是神的居所,包括整個帳幕的故事,有帳幕所豫表基督的成肉體以及神人調和,(約一1,14,)祭壇所豫表的十字架的救贖,(來十12,十三10,利十六27,六30,)洗濯盆所豫表重生的洗滌和聖靈的更新,(多三5,)陳設餅所豫表基督作生命的糧,(利二四9,約六35,)金燈臺所豫表基督作生命的光,(一4,八12,)香壇所豫表代求的基督,(羅八34,來七25,啟八3,)以及約櫃所豫表作三一神具體化身的基督。(西二9。)整個帳幕以及其中的一切,種種的講究都包含在神的聖所裏。我們若要作一個享受神救贖產業的人,就必須進入神的安息,並尊重神的聖所,看重神在基督裏、在召會中所成全的一切。神的聖所全數是神在基督裏並在召會中,為我們所成全的一切恩典工作;我們要尊重這些,纔能享受神的產業。

遵命蒙福

利未記二十六章三至十三節說到,神的子民若是順從並遵行神的誡命,就能蒙福。順從並遵行神的誡命,在新約乃是表徵順從神並照著靈而行。神的子民若是如此行,就會有以下所說六項結果。

按時降雨

神子民順從神,第一項蒙福的點,是得到神按時降雨。三至四節說,『你們若照著我的律例而行,謹守遵行我的誡命,我就要按時降雨給你們。』照約珥書二章看,雨乃是豫表新約的聖靈。二十三節說,『耶和華…賜給你們公義的秋雨,為你們降下甘霖,就是秋雨、春雨。』接著,二十八至二十九節說,『以後,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在一切屬肉體的人身上;…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在我的奴僕和婢女身上。』可見神的聖靈澆灌在神子民身上,就是秋雨、春雨的應驗。當我們真實的順從神,照著靈而行時,聖靈確實就如同時雨一樣降到我們身上。不僅個人的經歷是如此,召會也是如此。

地必出產豐富,人要常喫新糧,在地上安然居住

第二項蒙福的點,是地必出產豐富,人要常喫新糧,在地上安然居住。利未記二十六章四至五節說,『地必有出產,田野的樹必結果子。你們打穀要打到摘葡萄的時候,摘葡萄要摘到撒種的時候。你們要喫得飽足,在你們的地上安然居住。』十節也說,『你們要喫久藏的陳糧,又要因新糧挪開陳糧。』神的祝福帶來地裏豐富的出產,神的子民喫得飽足,並且常因著新糧,把沒有用完的陳糧挪開。因著糧食豐富,神的子民能喫得飽足,能安然居住,而有安息。按豫表說,我們的田地就是基督,這地的出產是豐盛的,當我們照著靈而行,就能享受基督的豐富而得以滿足,在神面前安然居住。

有平安,無驚嚇、惡獸與刀劍

第三項蒙福的點,是有平安,無驚嚇、惡獸與刀劍。六節說,『我要賜平安在你們的地上;你們躺臥,無人驚嚇。我要叫惡獸從你們的地上絕跡,刀劍也必不經過你們的地。』當神子民順從神,照著靈而行時,必沒有任何可懼怕的,必沒有驚嚇,總是平安。同時,在他們中間沒有惡獸。在行傳二十章,使徒保羅說,『我知道我離開以後,必有兇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29。)惡獸就像這裏所說兇暴的豺狼,就是惡人。當神子民都順從神,照著靈而行時,召會的光景就會正常,有聖靈像時雨降下,也有基督的豐滿讓眾人享受,在眾聖徒中間就不至有像惡獸那樣的人興起,沒有刀劍相殺的事,乃有一種平安的光景。何時在召會中有刀劍相殺的事,那就證明信徒在神面前順從的光景發生了問題。

能追趕仇敵

第四項蒙福的點,是能追趕仇敵。利未記二十六章七至八節說,『你們要追趕仇敵,他們必在你們面前倒於刀下。你們五個人要追趕一百人,一百人要追趕一萬人;仇敵必在你們面前倒於刀下。』在神的祝福下,五個人可以趕一百人,所以平均一個人趕二十人。依此類推,一百人應該趕二千人,但是七節說,一百人可以趕一萬人。當一百人合在一起時,一個人平均可以趕一百人,是五個人合起來所趕仇敵的五倍;這讓我們看見身體配搭的原則。得勝在於身體的配搭;配搭的成分越濃厚,追趕的能力就越強。當神的子民在神的聖靈裏順從時,就有這得勝的能力,不只是勝過仇敵,還能追趕仇敵。

繁衍增多

第五項蒙福的點,是繁衍增多。九節說,『我要眷顧你們,使你們繁衍增多,也要堅定我與你們所立的約。』這是召會中神子民照著靈而行的自然結果,必定有很多人得救,繁衍增多。

神的帳幕在百姓中間

十一至十二節說,『我要在你們中間立我的帳幕;我的心也不厭惡你們。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這說出神悅納祂的子民,願意在他們中間行走,與他們同住,在他們中間建立祂的居所。在林後六章十六節使徒保羅說,『神的殿同偶像有甚麼一致?因為我們是活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保羅告訴哥林多召會的信徒,要和那些不信的、污穢的、屬鬼魔的有分別,他們就會成為神的殿,作神的居所,神就要在他們中間居住。這段話是引自利未記二十六章十二節。因此,這也證明這裏所說的是豫表,因為使徒保羅將這話應用在召會中,告訴我們當順從神,照著靈而行,結果我們就會同被建造,成為神的居所;神也悅納我們,願意行走在我們中間,並住在我們中間作我們的神。

以色列人當日得以享受迦南地,安居在其上,得著飽足、安息與平安,乃是豫表我們今日能安然居住在基督裏,並因享受基督的豐富,而得著飽足和安息。我們要注意,以色列人安居在迦南地,至終的結果是神住在他們中間,他們中間有了神的居所。若是神不能安居在以色列人中間,以色列人就不能安居在迦南地,不能享受神救贖裏的產業。這是我們必須牢記的原則。神若能在我們中間安居並得著居所,我們就能享受神在救贖裏所豫備的一切產業。神若是在我們中間不能得著居所,安居下來,我們就失去了立場和地位,不能享受神在救贖裏所給我們的產業。

這六種情形,描繪神子民在召會中照著靈而行所有的結果,使我們有地位和資格,一再享受神在祂救贖裏所給我們豫備的產業。

違命招禍

我們若順從神,照著靈而行,結果就蒙福。我們若違背神,不照著靈而行,體貼肉體,結果乃是招禍。十四至三十九節是說到違命招禍,共有十四種結果,可歸納為五層。在前面我們看見,神的賜福不分層次;因著人的順服,祂把所有的福都賜給人。但神懲治的時候是有限度的。祂不是一次把所有的懲治都降下,祂乃是先降下一點,盼望人悔改;若是人悔改了,祂就不再降。但人若不肯悔改,祂再降下第二層,再等人悔改;若是人不悔改,再降下第三、第四,直至第五層。所以,即使在神的嚴格裏,仍是帶著恩典。神的責打、管教和懲治的臨到,乃是一點一點、一層一層的;若是我們肯悔改,就不至於再遭受下一層的管教。以下,我們要來看這五層的管教。

第一層

第一層包含頭二項懲治。第一項是軟弱患病,十四至十六節說,『你們若不聽從我,不遵行這一切的誡命;若棄絕我的律例,心中厭惡我的典章,不遵行我一切的誡命,因而背棄我的約,我就要這樣待你們:我必命定驚惶,就是癆病和熱病,臨到你們,叫你們眼目失明、精神消耗。』癆病和熱病是實際的身體生病,但也是豫表屬靈生命的病症。這在我們的經歷中確實如此。我們一違背神,不照著靈,卻體貼肉體而行,我們就會生重病;有的不只靈性生病,身體也生病了。在林前十一章,保羅說到哥林多的信徒:『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睡的也不少。…我們受主審判,乃是受管教,免得我們和世人同被定罪。』(30,32。)有的人受主審判和管教,因此軟弱、患病,甚至有睡了的,就是死去。當召會中的信徒憑著肉體而行,就會有種種病症,如驕傲病、發熱病,全是消耗病,以致失去視力和生命。

第二項是為仇敵所敗。利未記二十六章十七節說,『我要向你們變臉,你們就要敗在仇敵面前;恨惡你們的,必轄管你們;無人追趕,你們卻要逃跑。』生病的人當然無法打仗,必要敗在仇敵面前。我們在召會中若隨肉體而行,定規在仇敵面前失敗,不能站立。這是頭一層的管教。

第二層

神盼望祂的子民經過第一層管教就能回頭,若是不回頭,纔會有下一層的管教。十八節說,『這些事之後,你們若還不聽從我,我就要為你們的罪加七倍懲治你們。』第二層包含第三至四項懲治。第三項是無雨,十九節說,『我必打碎你們因勢力而有的驕傲,又要使你們的天如鐵,你們的地如銅。』這話真實的應驗在日後的以色列人身上。他們所居住的巴勒斯坦地,實在缺少雨水;放眼看去,一片沙場,沒有甚麼青草綠地。每年只有五月間有一點雨水,到處都在儲水備用。這是受咒詛的光景,與前面所說降下時雨的祝福相比,實在是天壤之別。

第四項,是地沒有出產。二十節說,『你們要徒然勞力,因為你們的地必無出產,其上的樹也不結果子。』前面所說的祝福,有豐富的出產;然而,在咒詛之下,天不降雨,地長不出甚麼食物,種地是徒然勞力。當以色列人進迦南時,有探子在以實各谷砍了葡萄樹的一枝,上頭有一挂葡萄,需要兩個人用槓抬著。(民十三23。)由此可知,當時葡萄有多肥美。然而,現今當我們探訪那裏時,曾特地請人去買以實各谷出的葡萄;那葡萄的確味道甜美,但顆粒卻像指尖那樣小,是很小的一挂。橄欖樹也是一樣沒有青綠的味道,一片荒涼。這都是受咒詛的光景。

第三層

神的懲罰是一層加上一層的。利未記二十六章二十一至二十二節說,『你們行事若與我反對,不肯聽從我,我就要按你們的罪加七倍降災與你們。我也要打發野地的走獸到你們中間,奪去你們的兒女,吞滅你們的牲畜,使你們的人數稀少,道路荒涼。』這是第五項,就是野獸興起。若在召會中,有人像野獸那樣興起來,有地位實行惡毒的作為,那就證明那個召會全然屬乎肉體。

第四層

第四層包含第六至九項懲治:刀劍、瘟疫、落在仇敵手裏、斷絕糧食。二十五節說,『我又要使刀劍臨到你們,報復背約的仇;你們聚集在各城內,我要降瘟疫在你們中間,也必將你們交在仇敵的手中。』意即在屬肉體的召會中,有弟兄們彼此攻擊相殺的事興起;事情一發生就像瘟疫一般,屬靈的傳染病立即傳遍全體;不僅不能勝過仇敵,還落在仇敵手中。二十六節說,『我要斷絕你們所倚靠的糧食;那時,必有十個女人在一個爐子給你們烤餅,再按分量稱給你們;你們要喫,也喫不飽。』這表徵在屬肉體的召會中,屬靈的供應要斷絕,以致發生屬靈的饑荒,信徒得不著飽足。

第五層

若是神子民不肯悔改,還有第五層,就是第十至十四項懲治。二十七至二十九節說,『你們因這事若仍不聽從我,反倒行事與我反對,我就要發烈怒,行事與你們反對;我要親自因你們的罪加七倍懲治你們。你們要喫兒子的肉,也要喫女兒的肉。』第十項是百姓喫兒女的肉。就屬靈的意義說,比你幼稚的人,就是你自己所生、所救的,本該得你的供應,然而你非但沒有供應他們,反而把他們都喫下去;把他們完全殘害了。

第十一項是屍首堆在毀壞的偶像身上。三十節說,『我要毀壞你們的邱壇,砍下你們祭日頭的壇,把你們的屍首堆在你們偶像的身上;我的心也必厭惡你們。』在屬肉體的召會中,有的人受神審判,就變作屍首,在他們所追隨的偶像身上蒙羞。他們追求的目標就是偶像,神把他們擺在那些偶像上,像屍首一樣。比方,有的人在屬肉體的召會中一直追求高位,要受人尊敬;有的人一直追求屬世的財富、虛榮;當神進來表白並審判時,要把這樣的人像屍首一樣擺在他們所追求的目標上,叫他們在眾人面前蒙羞。

第十二項是城邑和地變為荒涼。三十一至三十二節說,『我要使你們的城邑變成荒場,使你們的聖所變為荒涼;我也不聞你們怡爽的香氣。我要使地變為荒涼,住在其上的仇敵就因此詫異。』按屬靈的意義說,這是指不順從神的人所享受的地—基督,和他們所居住的城—召會,都成為荒涼。他們沒有地種土產,也沒有城作住處。在他們中間沒有基督的享受,並且召會也荒涼了。

第十三項是百姓分散在列國中。三十三節說,『我要把你們分散在列國中,我也要拔刀追趕你們;你們的地要變為荒涼,你們的城邑要變成荒場。』在荒涼、屬肉體的召會裏,聖徒散在列國中,就是與外邦人調和,與世界沒有分別,完全落到世界裏了。

第十四項是在仇敵之地被消滅。三十六至三十九節說,『至於你們餘剩的人,我要使他們在仇敵之地心驚膽怯;…他們要逃避,像人逃避刀劍;無人追趕,卻要跌倒。…他們要彼此撞跌,像在刀劍之前;你們在仇敵面前,必站立不住。你們要在列國中滅亡;仇敵之地要吞喫你們。你們餘剩的人,必因自己的罪孽,在仇敵之地消滅;也必因祖宗的罪孽,與他們一同消滅。』與外邦人攙雜、調和的結果,就是在外邦人中間被消滅。任何一個召會一屬肉體,就有這些懲治臨到他們。到末了,召會裏的人都散到世界裏,結果就在世界中被消滅。

在二十六章關於不順從的懲治,四次題到『罪加七倍懲治』;(18,21,24,28;)神的懲治是一層一層往上加,一層比一層嚴重。這並不是表明神的嚴厲,乃是表明神在嚴厲中還帶有恩慈;祂盼望人只要受到一點管教,被題醒就肯悔改。然而人若不肯悔改,神就會加七倍的懲治;若是再不悔改,就再加七倍,以此類推,直加到第五層。神並沒有把十四項的懲治一次拿出來,乃是一層層的加重警告,為要給人機會,盼望人悔改。

若是悔改,就蒙神記念

神的子民若是悔改,就可以再蒙神記念並眷顧。四十至四十五節說,『但他們若承認自己的罪孽和他們祖宗的罪孽,…並且承認自己行事與我反對,以致我…把他們帶到仇敵之地;那時,他們未受割禮的心若謙卑了,他們也接受了罪孽的刑罰,我就要記念我與雅各…以撒…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且要記念這地。…雖是這樣,他們在仇敵之地,我卻不棄絕他們,也不厭惡他們,將他們盡行滅絕,也不背棄我與他們所立的約,…我卻要為他們的緣故,記念我與他們先祖所立的約。』這段經文有三個重點。第一,神子民悔改時,要認罪並謙卑,服神的刑罰,受神的管教。其次,當神子民謙卑認罪時,神就記念祂所立的約,憑著祂的恩約救贖他們並眷顧他們。第三,他們雖因背道受懲治,被帶到仇敵之地,但神從沒有厭棄他們,也沒有把他們完全滅絕,一直等候他們悔改。這意思是,今天我們雖然憑著肉體而行,受到神的管教,但神沒有厭棄我們,也沒有完全滅絕,只要我們悔改認罪,就會再蒙神記念並眷顧。

神的恩典和行政

利未記二十五至二十六章乃是鮮明的對比,二十五章記載安息年和禧年,是說到神的恩典;二十六章警告的話,是說到神的管教,或說是神的行政。二十五章讓我們看見,神對人的恩典真是豐富全備,無論人失落到何種地步,神都救贖回來。然而,接著二十六章是警告的話,題醒人不可大意、輕忽或隨便。要知道,神一隻手是恩典的手,另一隻是行政、管理的手。人若就範於恩典,就能享受神恩典之福。人若不就範於恩典,神的手就要來懲治和管教。二十五章是神恩典的手,二十六章是神管理的手。

一面,神的恩典是真恩典,白白的恩典,絕對的恩典;神為人作一切。另一面,神的行政管理相當嚴格;人不能有偶像,並且要認識神的安息,敬畏神的聖所。這就是說,我們都要敬畏神在召會中,在基督裏的一切,並要學習順從神,照著靈而行,我們就會得到屬靈的祝福。然而,我們若憑著肉體而行,就會遭受神的管教和懲治。我們若願意悔改,神仍然會記念,這就是神行政、管理的原則。直到今天,神對待祂子民不外乎這兩面;每一次都是恩典在先,行政在後;行政乃是為著補充恩典。

在新約中也有這兩面。保羅的職事是恩典的職事,在他的書信中多處論述神的恩典。(羅一5,五21,林前三10,林後一12,十二9,弗三2,8。)彼得的職事是行政的職事,彼得書信的主題就是說到神的行政,神的審判。他說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一切的不敬虔都要經過烈火焚燒。(彼後三7。)一面,在保羅書信看見全是恩典;一面,在彼得書信看見神的行政管理。利未記二十五章幫助我們認識保羅恩典的職事,二十六章幫助我們認識彼得行政的職事。我們要認識恩典,也要認識神的行政,纔不致干犯祂行政管理的原則,而遭受責打、管教和懲治。

第三十四篇 利未記的豫表(二七)

      許願奉獻(一)人的奉獻

本篇信息我們要來看利未記二十七章所論到的許願奉獻在豫表上的意義。利未記這卷書開始於人如何與神接觸,親近神,和神一同有所享受;末了結束於這樣享受神的人如何許願奉獻給神,讓神得著享受。這啟示我們不僅能享受神所贖回那豐富的產業,還能從享受中將有餘、豐富、富裕的部分獻給神,作神的享受。

四種許願奉獻

一至二十五節論到四種許願的奉獻:第一,把人奉獻給神;(1~8;)第二,把牲畜奉獻給神;(9~13;)第三,奉獻房屋;(14~15;)第四,奉獻田地。(16~25。)這裏給我們看見四種的奉獻,包括人、牲畜、房屋和田地;乃是先把人奉獻給神,其次纔奉獻牲畜、房屋和田地。這指明一個真正奉獻的人,是先把自己獻給神,再獻上他所有的。每一個向神奉獻的人,都是先把自己獻給神。可惜今天的基督教經常勸人奉獻財物,卻忽略了幫助人將自己奉獻給神,以致人把財物奉獻給神,卻保留自己;這個次序是錯誤的。使徒保羅在林後八章說到,馬其頓眾召會在患難中受大試驗的時候,他們充盈的喜樂,和極深的貧困,匯溢出豐厚的慷慨;自願的多方懇求,向使徒們要求這供給貧窮聖徒的恩典和交通。他們是先把自己獻給神,後將財物獻上,為神使用;(1~5;)這乃是奉獻的基本原則。

許願奉獻的人

利未記二十七章一至二節說,『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說,人許特別的願,所許的人要按你所估的價值歸給耶和華。』這給我們看見,當人將自己奉獻給神,這個奉獻的人必須經過神的估價。當初,是摩西代表神估價;這指明我們在神面前的分量、身量如何,斷定我們在神面前的價值。

人的估價
按人在神面前的分量和價值

在三至七節,摩西將以色列人分作四種身量,或者說四種年齡。這裏的年齡代表分量,給我們看見每個人在神面前各有其分量和價值。每個人的分量和價值,乃是神定規的。

按聖所的舍客勒

三節說,摩西『估定的,…要按聖所的舍客勒,估定價銀…』。這清楚揭示人的估價有多少,不是按照人,乃是按照神的估價。使徒保羅在林前四章對哥林多人說,『至於我被你們察驗,或被人審判的日子察驗,對我都是極小的事,連我也不察驗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稱義,但察驗我的乃是主。所以在那時以前,甚麼都不要論斷,直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也要顯明人心的意圖,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裏得著稱讚。』(3~5。)按照利未記二十七章三節來看,保羅在林前四章似乎是說,『有人說我錯,有人說我對,這都是小事;因為這是按照人的舍客勒,不是按照聖所的舍客勒。直等主來,祂要照著祂的舍客勒來察驗我,那纔算得數。』

在今天的召會生活中也是如此。我很可能看錯了人,人也很可能看錯了我。很可能我看人看對了,也很可能人看我看對了。很可能人看我沒有分量,也很可能我看人很有分量。無論如何,不管是人看我,或是我看人,所有人的『看』都等於零,都歸於無用。所有的估價都在聖所裏;這叫我們敬畏神,也叫我們得安慰。一面,我們要存敬畏神的心,不要以為人稱讚我們,我們就是好的;也不要以為,我們所看為對的,就是對的。人對我們如何看不準,我們對人也同樣看不準;只有聖所的舍客勒纔算得準。另一面,我們要得著安慰,因為人看我們或對或錯,都算不得數;惟有聖所的舍客勒定規我們是對的,那纔算得數。請記得,所有的估價都在於神。

我們在神面前要學厲害的功課,不論斷也不評論任何人或事;因估價不在於我們,乃在於神。所以,我們要當心,我們沒有資格論斷。今天,神沒有要我們作摩西,祂沒有把聖所的舍客勒交在我們手裏。如果我們妄自對人或事有所論斷,我們就會成為肢體畸形、越過度量的;(參利二一18;)這會使我們不彀資格盡祭司的職分。不論別人對或錯,全不是我們的事。不是我們贊成的就對,也不是我們不贊成的就錯;我們若多事,會因此失去祭司職分,因為我們在神眼中是肢體畸形、越過度量的。

一面,我們要學習敬畏神,領悟我們自己不是摩西,聖所的舍客勒不在我們手裏;另一面,我們要得著安慰,知道所有的估價都在於神;神對我們的所作和所是,自有祂的評論。甚至連使徒保羅都遭受他所帶得救、牧養、或帶領之人厲害的察驗和論斷。哥林多召會是保羅傳福音建立的,但保羅卻受到哥林多人的誣責,說他是狡猾詭詐,用詭計牢籠人的,要佔他們的便宜。(林後十二16~17。)然而,在林前四章保羅說,『至於我被你們察驗,或被人審判的日子察驗,對我都是極小的事,連我也不察驗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稱義,但察驗我的乃是主。』(3~4。)當我們來看『聖所的舍客勒』這個豫表時,該對主起敬畏的心,因為無論人如何評論我們,都算不得數;所有的察驗都要按聖所的舍客勒,就是按照神的估價來定規。

各種不同的估價
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男人價銀五十舍客勒,女人價銀三十舍客勒

利未記二十七章三節說,『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要按聖所的舍客勒,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五十由十乘五所組成,十是完全的數字,五是負責任的數字;因此,五十這數字表徵完全的負責任。這給我們看見向神許願的人,最有分量和價值的,乃是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這一組的男人最有價值,表徵召會中在屬靈方面強壯、成熟、老練、能爭戰的人。根據民數記一章的記載,二十歲以上能出去打仗的男丁,就是成熟、強壯的人。(2~3。)嚴格說,利未記二十七章所說的二十歲至六十歲,並不是指人得救的年日或肉身的年齡,乃是重在人成熟的程度。一個人也許得救二十年,但在神看,身量卻還像小孩子。有的人肉身年齡已經六、七十歲,但他屬靈的年齡還很幼小。因此,三節題到的二十歲至六十歲,完全是指人在屬靈生命上成熟的程度。二十歲是重在強壯的程度,六十歲是重在老練的程度;這乃指屬靈程度和性質上的講究。

四節說,『若是女人,你要估定三十舍客勒。』這裏說到二十歲到六十歲的女人,估價是三十舍客勒,次於同年齡的男子。女人表徵屬靈上比那些歸為男人一類者軟弱的人。嚴格說,我們不能按這裏字面的意思,以為弟兄總是剛強的,姊妹就是軟弱的。反而在召會生活中,有的姊妹顯出來的光景是五十舍客勒,是剛強的;有的弟兄卻是三十舍客勒,是軟弱的。

從五歲到二十歲,男子二十舍客勒,女子十舍客勒

五節上半說,『若是從五歲到二十歲,男子你要估定二十舍客勒,女子估定十舍客勒。』這裏說到人成熟的程度低,價值就低。從五歲到二十歲的男子,是第三等有價值的人,表徵召會中屬靈上的青年人。(參約壹二13~14。)從五歲到二十歲的女子,估價是十舍客勒,(利二七5下,)則次於同年齡的男人。

從一個月到五歲,男子五舍客勒,女子三舍客勒

六節說,『若是從一個月到五歲,男子你要估定價銀五舍客勒,女子估定價銀三舍客勒。』這與二十歲至六十歲的估價相比,各相差了十倍之多。這一組的人是價值最少的,表徵屬靈上的小孩子。(參約壹二13。)

在舊約裏,利未記二十七章三至六節將人分作三類年齡層,各有不同的估價。一個月到五歲,是小孩子,孩童期。五歲到二十歲,是青年人,少年期。二十歲到六十歲,是成熟期;因此,可以稱這些人作父老們。到了新約,我們看見使徒約翰寫書信時,同樣將神的兒女分作三類:小孩子、少年人、和成熟的父老們。(約壹二12~14。)

六十歲以上,男人十五舍客勒,女人十舍客勒

利未記二十七章七節說,『若是從六十歲以上,男人你要估定十五舍客勒,女人估定十舍客勒。』六十歲以上,表徵屬靈上衰老、衰弱的人。這是一種不正常的現象。按正常情形說,屬靈是不該衰老的。因為在神的祝福下,我們的『日子如何,…力量也必如何』,(申三三25,)甚至神還要叫我們如鷹反老還童。(詩一○三5。)申命記三十四章七節說,『摩西死的時候,年一百二十歲;眼目沒有昏花,精神沒有衰敗。』在約書亞十四章,迦勒見證說,『看哪,現今我八十五歲了。今天我還是強壯,像摩西打發我去的那天一樣;無論是爭戰,是出入,我的力量那時如何,現在還是如何。』(10~11。)迦勒即使到了八十五歲,仍像四十歲那樣的強壯,能彀爭戰;這指明我們在屬靈上不該有衰老、衰退的情形,價值不該減少。若有衰老的現象,那是不正常的。

利未記二十七章對以色列人的估價,是分等級的;但出埃及三十章對以色列人的估價,並沒有分等級。凡被數點的,自二十歲以上,每人都要按聖所的舍客勒,交銀子半舍客勒作為遮罪的銀價。(13~16。)這是因為在神的救贖裏,所有的人一律平等,沒有程度之分。然而,利未記二十七章論到許願奉獻,就有生命成熟程度的分別。有的人可能像使徒保羅,在生命上是成熟、老練的;有的人是剛得救的,在屬靈上可能像嬰孩一樣;另有的人是在屬靈上衰弱的。因此,在許願奉獻上就有了分別。

奉獻與人在神面前的價值
人一奉獻,在神面前就有價值和分量

在此,我們要注意兩件事:第一,人的價值和分量,乃是等到奉獻的時候纔能估算出來。一個沒有奉獻的人,他在神面前就沒有估價。在奉獻的事上,神一點不勉強人;一個人若不將自己擺在神手裏,神就不予以估價。神所估價的人,是那些將自己擺在祂手裏的人。換句話說,人若沒有奉獻,他在神面前就是一個沒有價值的人。甚麼時候人肯奉獻了,甚麼時候他就變作有價值了。一個人的價值和分量,是在他奉獻時顯出來的。若是一個基督徒不把自己獻給神,他在神面前有多少價值和分量,是無法確定的。然而,等到他奉獻時,神對他的估價立刻就出來了。

人一奉獻,就蒙神悅納

不管人在神面前的價值和分量有多少,只要他一奉獻,神都悅納。不論是一歲到五歲,或是五歲到二十歲,或是二十歲到六十歲,甚至是六十歲以上,神都要給他估價。神的估價,不會受我們年齡多寡的限制。祂不會只選擇二十到六十歲的,而捨棄二十歲以下和六十歲以上的;只要人肯奉獻,不論年齡如何,神都悅納。人有甚麼價值,神就收納他多少。神實在是一位寬大有恩、將就人的神;對於人的奉獻,祂沒有不悅納的。這給我們看見,神是何等急切要得著人;祂願意得著人,只要人肯給祂得著。所以,我們要記牢這兩個點:第一,人一奉獻,在神面前就有價值;第二,人一奉獻,就蒙神悅納。

人若貧窮,不能照所估的價奉獻,就要帶到祭司面前,

按著他所能的來估

利未記二十七章八節說,『他若貧窮,出不起你所估定的價,就要叫他站在祭司面前,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這意思是,按照聖所的舍客勒,也就是按照神的原則和規章說,他應當出這麼多,但因他貧窮、出不起,於是有了第二種估價。第一種估價是神的估價,按照人所值的估;第二種估價是祭司的估價,按照人所能的估。讚美神,我們不僅有摩西所豫表的神,還有亞倫這祭司所豫表的基督。按我們屬靈的身量和年日說,應該出那麼多;但按我們屬靈的實際說,卻因貧窮而出不起。這時,我們可以到祭司所豫表的基督面前;當我們自己辦不了時,基督就是我們的中保,能替我們解決。在神的救贖裏,有基督作我們的緩衝,不再照著我們所值的估,乃是照著我們所能的估。在此,我們看見神拯救我們的路,這條路就是基督作我們的祭司。

此外,我們要看見神悅納人的奉獻。神沒有定規奉獻的程度,一個月大的祂要、六十歲的祂也要,幾乎所有程度的奉獻祂都要。若是神定規人該出多少,而人出不起,神還有辦法擔就人。從利未記二十七章一至八節,我們可以看見神巴不得能得著人的奉獻。似乎在神的悅納裏,有一個『貪心』。可以說,幾乎沒有一個奉獻,是不叫神喜悅的。儘管人的奉獻軟弱、有殘缺、不完全,根本無法應付他所該付的代價,神卻仍然願意接受並得著人的奉獻。

在二十五章我們看見,神何等願意人享受祂的產業。雖然那些享受神產業的人在環境上有些遭遇,變得軟弱、貧窮,但神在祂的定規裏有充分的豫備。不論我們如何軟弱、貧窮,或發生何種事故,神都要我們享受祂的產業。

當我們對神有了享受之後,接著二十七章就告訴我們,要將自己奉獻給神。儘管在我們的奉獻裏,有軟弱、貧窮、殘缺和不足之處,神仍然悅納我們的奉獻。不論我們屬靈的身量如何幼嫩或衰退,只要我們肯奉獻給神,神必定悅納。不僅如此,甚至我們有心願而出不起代價時,神還替我們想辦法,叫我們去找祭司,按我們所能的奉獻。這給我們看見,一面神要求得高,另一面祂也將就得低。一面,祂盼望我們給祂最高的;另一面,當我們搆不上祂的要求,只能按著我們的能力給祂一點時,祂也低就我們。

神的慷慨與吝惜

總之,神是何等願意我們享受祂的產業,何等願意我們在祂面前有所奉獻。然而請記得,在這享受與奉獻之間,還有二十六章所揭示神的行政和管理。凡認識神的人都知道,二十五至二十七章所描繪的三個重點,天天都發生在我們身上。首先,我們像二十五章所記載的,是個享受禧年的人;其次,我們也常遇到二十六章所揭示神的行政和管理,絲毫不茍的來對付我們,在我們身上有表白。再者,如二十七章所描述的,我們常常心被恩感,在神面前有所奉獻,願意讓神享受我們。這三面的故事在我們身上,應當是經常發生的。

在此我們看見,在享受這一面,神絲毫不吝惜,祂非常的慷慨,盡力給我們享受;在悅納這一面,神也不吝惜,總是慷慨、盡力悅納我們。然而,在行政管理這面,神相當的吝惜,總是再三保留。祂盼望我們不至於受到太多的苦難和管教,反而願意我們及早悔改,免得一層一層的管教臨到。簡單的說,上述的三方面,有二面是慷慨的,惟有一面是吝惜的。神在祂給我們的享受上,以及悅納我們的事上,都是慷慨的;惟獨祂管教我們時,是一再的吝惜,再三的保留,使我們不致遭受那麼多的苦難。盼望我們對此有深刻的印象。

第三十五篇 利未記的豫表(二七)

      許願奉獻(二)牲畜的奉獻

神渴望人將其所是、所有、以及所作的,都奉獻給神

本篇信息要繼續看許願奉獻的事。利未記二十七章說到四種許願的奉獻,首先是把人自己許願奉獻給神,其次是把人所有的牲畜許願奉獻給神,第三是把人所住的房屋許願奉獻給神,第四是把人所有的田地許願奉獻給神。當初,以色列人在神面前所有的,大致分成這四類:第一,他們自己;第二,他們的牲畜,就是他們所賴以維生,也是他們奉獻給神的祭物;第三,他們的房屋;第四,他們的田地。這四類東西,包括神的百姓所是、所有、以及所作的;這啟示神的心意是渴望人將其所是、所有、以及所作的,都奉獻給神。

人將自己奉獻給神,乃是奉獻其他事物的根據

論到許願奉獻,神首先題起的是人的奉獻。每當我們在神面前有所奉獻時,無論奉獻甚麼,第一件必須解決的是我們這個人的奉獻。如果我們這個人沒有先奉獻給神,我們在其他事物上的奉獻,都是沒有根據的奉獻。凡是有根據的奉獻,都是我們先將自己獻給神。為這緣故,我們在神面前奉獻財物時,都得向主說,『主,我把這一點財物奉獻給你,但是我願意先把自己獻給你,乃是在這個根據和基礎上,我把你所給我的財物奉獻給你。』請記得,先將我們自己奉獻給神,是我們在神面前奉獻其他事物的根據。因此,利未記二十七章論到許願奉獻,先說到把人奉獻給神,也就是人如何把自己許願奉獻給神。

此外,二十七章沒有說到神要求人奉獻,乃是說到以色列人自願的許願奉獻。(參2。)利未記這卷書不是結束於神的要求,而是結束於許願奉獻。其中沒有一點神的要求,全數是人的心願;這給我們看見,神的恩典在人身上成就到一個地步,人在神面前有一種心願和反應,願意把自己連同自己所有和所作的獻給神。在奉獻的事上,既沒有神的要求,也就沒有絕對的程度可言。神並沒有說,甚麼樣的人可以奉獻給祂,甚麼樣的人不可以。神也沒有說,甚麼樣的人可以把某種牲畜或某樣東西奉獻給祂,而甚麼樣的人不可以。神更沒有吩咐人,甚麼樣的東西不可以奉獻給祂。

在二十七章,神沒有列出奉獻的條件和程度,因為祂是聽憑人的自願。人願意永遠獻給祂也可以,人願意在一段時間裏獻給祂也可以,都隨著人的心願。至於人的光景,高的可以,低的也可以;在生命的程度上成熟的可以,不成熟的也可以。無論就著人或物說,怎樣奉獻都可以。可以說,在利未記末一章,論到奉獻的記載裏,沒有神的規定,完全是人的心願;並且對於人所有的心願,神一概悅納,這是頂希奇的事。

或許有人認為,『一概悅納』這說法用得太過。按豫表看,『從一個月到五歲』(二七6)的奉獻是很弱的,『從六十歲以上』(7)的奉獻是相當衰退的;然而,連這樣的奉獻神都悅納。這指明儘管有好些奉獻的心願相當軟弱,程度也相當低,但神一概悅納。請記得,在許願奉獻的事上,沒有神的要求,完全在於人的心願,並且無論人奉獻的心願多麼軟弱、差強人意、不純正、甚至不潔淨,神都悅納。這是頂希奇的事,連不潔淨的,神都悅納;神從來沒有拒絕過人的奉獻。只要人有心願奉獻,無論他的光景如何,神都悅納。然而,這不是說,神對於所有的奉獻都一視同仁,有同等的待遇。反之,神對於不同情形的奉獻有不同的估價。在人的奉獻上,我們看見神正確的對待各種不同的情形,祂一點也不馬虎。

一面,人把自己奉獻給神,神全數悅納;另一面,神有一種鑑別,有摩西作神的代表,按聖所的舍客勒估價。對一個月到五歲的,或是五歲到二十歲的,或是二十歲到六十歲的,或是超過六十歲的,神都有估價。(3~7。)這給我們看見,一面神的悅納非常寬大;另一面神的鑑別卻相當嚴格,絲毫不差。並不是說祂悅納人的奉獻,就沒有分別了,仍是有分別的。保羅說,他『比眾聖徒中最小者還小』;(弗三8;)即使像保羅這樣微小之人的奉獻也都蒙神悅納。然而,其分量和價值在神那裏卻是非常清楚的。雖然神悅納所有的奉獻,但祂有正確的對待;不僅在人身上,就是在牲畜身上,也是如此。

牲畜的奉獻

接著,我們要來看利未記二十七章九至十三節,論到把牲畜奉獻給神。

所有牲畜一獻上就成為聖別

九節說,『所許的若是牲畜,就是人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凡這一類獻給耶和華的,都要成為聖別。』簡單的說,『成為聖別』意思就是登記了,不再歸我們所有,是已經分別出來屬於神了。這指明所有的牲畜只要獻上就屬於神了。

不可交換,也不可替換

十節接著說,『人不可交換,也不可替換,或是好的換壞的,或是壞的換好的;若以牲畜替換牲畜,所許的與替換的都要成為聖別。』這指明一奉獻就算數,永不能交換,也不能替換。有的人以為,他先前奉獻了一隻牛,後來後悔了,還可以用另一隻牛替換。然而十節下半說,『若以牲畜替換牲畜,所許的與替換的都要成為聖別。』舉例而言,有的人將他大兒子奉獻給神,後來發覺大兒子是讀醫科的料,就想用二兒子換大兒子。然而這一換,兩個兒子就都成為聖別,都屬神了。這指明人所有的奉獻,神都悅納,並且在神面前都算數;人只要一奉獻,就永遠不能更改。

試問,十節所說『交換』和『替換』有甚麼分別?我們以為交換就是替換,二者意思是一樣的,但神很細膩,將這二者看作兩件事。甚麼叫作『交換』?譬如,我奉獻一隻牛,不久,我想到這隻牛可以用來養小牛犢,就想要把牛拿回來,用羊交換。或者,我奉獻一隻羊,之後想到羊應該留下給全家人喫;家裏另有多的幾頭牛,於是想要用牛交換羊。所以,交換不是將數量由多改少,乃是人覺得這個還要留下來用,就以別的交換獻上。甚麼叫作『替換』?比方,這隻牛我獻上了,後來覺得獻上另一隻牛也許對我更合式,就想要用另一隻牛替換。實在說,似乎『交換』和『替換』二者差不多。也許有的人爭議說,不可交換,但可以替換;或說,不可替換,但可以交換。然而神在這裏兩個辭都用上了,既不可『交換』,也不可『替換』,就把事情杜絕了。牛換羊不可以,羊換牛也不可以;用羊換羊也不可以,用牛換牛也不可以。換句話說,一奉獻就得算數,交換、替換都不可以。獻上的是甚麼就是甚麼,獻上多少就是多少;既不能改也不能換,一點都不能差。總之,這一章給我們看見,神悅納人的奉獻是非常深而且透的,一點都不能差,只要一奉獻,就永遠不能交換或替換。

若以牲畜替換牲畜,所許的與替換的都要成為聖別

十節下半說,『若以牲畜替換牲畜,所許的與替換的都要成為聖別。』在此我們看見,神實在很有意思,人無法欺侮神。神對人的奉獻是非常鄭重的。人一旦獻上所奉獻的,神就算數,不能替換。

人若要以牲畜替換牲畜,他必須知道所許的與替換的都要成為聖別。這意思是,他所替換的牲畜也得獻上。這表明神悅納人的奉獻,是悅納到了極點。用比較粗野的比方說,神似乎像一隻老虎張著大嘴,無論人把甚麼放在祂口裏,祂都能喫下去,而且不能取回或替換。這給我們看見,神何等急切巴望得到人的奉獻。

若牲畜不潔淨,不可獻給神為供物,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祭司就要估定價值

十一節上半說,『若牲畜是不潔淨的,是不可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難道牲畜不潔淨就不蒙悅納,被神回絕麼?不,連不潔淨不能獻給神的,神都不拒絕,神還要。怎麼要法呢?十一節下半至十二節說,『就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牲畜是好是壞,祭司要估定價值;你這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是。』如同八節所說的,人若貧窮,出不起摩西所估定的價,就要叫他站在祭司面前,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因此,人出不起所估的價,就要到祭司那裏去解決。

一至八節所題到許多的奉獻,豫表有的奉獻是軟弱、不純正、有殘缺的。有的人是五歲以下,有的人是六十歲以上;然而,即使他們軟弱、程度不足,神都要。有的人貧窮,出不起神所估的價,指明人的奉獻都有差缺,但儘管如此神還是要。人如果出不起所估定的價,就要去就近祭司。照樣,若發覺牲畜是不潔的,無法獻給神,這樣的奉獻神仍不棄絕,只是要把牲畜帶到祭司那裏。祭司豫表我們的中保主耶穌。(提前二5。)就我們的光景說,倘若我們出不起神在我們身上所估的價,就要就近我們的中保主耶穌。以我們奉獻的東西而言,如利未記二十七章十一至十二節所說的,有時我們奉獻了不潔之物,神還是悅納,並不棄絕。然而,因著那東西本質是不潔的,所以神吩咐『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意即要到祭司,就是我們的主耶穌這位中保那裏,讓祂解決。

這裏的思想相當細膩,我們的心必須是敞開、平靜的,讓聖靈在我們裏面一點一點向我們說話。不能著急,不能有波動,要很慢、很穩、很平、很細、很柔的在神面前,一點一點跟隨聖靈的思想,纔能明白這段豫表的意思。試問,十一節所說不潔淨的牲畜,到底是指甚麼?如果我們回溯到十一章,就能明白甚麼牲畜是不潔淨的,及其所豫表的含意。有時,我們在神面前所獻的都是不潔淨的,正如十一章所描述,有的反芻卻不分蹄,有的不能離開地,一直在地上爬,有的無鰭無鱗。乃是因著我們這個人是不潔淨的,所以我們所獻上的也都有不潔淨的性質。

舉例來說,從前有位弟兄,將他的買賣全數帶來奉獻;然而,他明講這個買賣是五十萬股,其中二十八萬股是他持有,另外二十二萬股是不信主的合夥人所持有。按照聖經的原則,信與不信的合股作生意,同負一軛,是『不分蹄的』,在神看是不潔淨的,那麼弟兄們能拒絕他的奉獻麼?當然不能。再比方,有位弟兄奉獻他的時間和體力傳福音;然而,這位弟兄滿了天然的熱心和能力,也滿了肉體和血氣。有經歷的人都知道,恐怕幾個月後,這位弟兄的熱心在召會中會出事情。雖然他滿了肉體、血氣和天然,但他願意奉獻,我們就不能抹煞他奉獻的心願。即使他的力量是天然、不潔的,還需要受神對付,但希奇的是,『不潔淨的牲畜』獻上了,神還是悅納。不過,神不是糊里糊塗的悅納,祂說,『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牲畜是好是壞,祭司要估定價值;你這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是。』(利二七11~12。)

甚麼叫作估價?作生意的人最清楚如何估價。首先,必須找出貨品的價值,譬如貨品來源不同,價值就不同。然後,再找出貨品的瑕疵,扣除它的價值,所剩的就是貨品的估價。比方,有樣貨品原值一百元美金,但外表有點舊,就減去二十美金,加上有裂痕,再減去二十;最後價值可能只剩十元美金。這就叫作估價。

照樣,當祭司來估價時,要把所獻之物的不潔點出來。雖然東西不潔,但祭司還要承認這個奉獻心願是有價值的。如上述所題那筆買賣,是信徒與不信者合夥而得的,在神眼中是不潔的,但祭司不能否認他奉獻心願的價值,還要估定其價值。在此,我們看見神悅納人的奉獻,祂絕不拒絕人的奉獻;即使人奉獻得很差,奉獻了不潔、污穢的東西,神都悅納。因為神知道在這個奉獻背後,有一個心願是有價值的。若是人對神一點沒有心願,他定規不會把東西拿來獻給神。雖然所獻的是不潔、污穢的,但在那裏有一個心願,在神眼中是有價值的。千萬不能說,某位奉獻的弟兄是肉體、血氣、天然的,恐怕過幾個月會闖禍,就推辭、拒絕他的奉獻。如果這樣,我們就越過了神。我們還得像主一樣悅納他奉獻的心願,讓主來估定他心願的價值。一面,我們承認他所奉獻的是不潔的;另一面,我們還得承認他奉獻的心願是有價值的。

利未記二十七章關於許願奉獻的記載,乃是啟示神悅納人的奉獻,一面,透切到一個地步,可說是無微不至;但另一面,神一點不馬虎,祂分得清清楚楚,估得準準確確。那裏有殘缺,祂給你指出來;那裏有價值,祂也給你點出來。祂不拒絕你,也不委屈你;你有多少價值,祂就估多少價值。所有在神面前的奉獻,都蒙神悅納。不潔的和潔淨的固然有分別;然而,即使我們獻上的是不潔淨的,神也悅納我們的奉獻,不過神也有祂的估價。

許願的人獻上後,若一定要贖回,就要在所估的價值之外加上五分之一

十三節說,『他〔許願的人〕若一定要贖回,就要在你〔祭司〕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這是指不潔之物說的。這裏的意思不是說潔淨的可以贖回,乃是說,不潔之物根本不能獻給神;雖然神悅納人的奉獻,但東西仍是不潔的。這不潔之物,許願的人若是要贖回是可以的,但必須在祭司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這表徵我們應當謹慎,不在我們的奉獻上虧欠神。

根據二十七節,許願的人若不贖回不潔淨的牲畜,就要按祭司所估定的價值賣了。這是召會處理財物奉獻的原則。若是聖徒們奉獻的東西是潔淨的,召會就可以使用;若是聖徒奉獻的是不潔的,該怎麼辦?這裏給我們看見,若是奉獻的人要把東西拿回去,就要照著估價加上五分之一;若是他不拿回去,召會就要照著估價變賣。這指明為要悅納人的奉獻,神相當委屈求全,但這委屈是有限度的。雖然神悅納人的奉獻,但是不潔的東西,神總歸不能要。若是許願的人不肯照價加五分之一贖回,召會就要照著估價把它賣掉,再將賣掉的價值帶來歸給神,以證明這是神所悅納的。不潔之物總得賣掉,這是證明神不要不潔之物。一面,神悅納人的奉獻;另一面,神不要不潔之物。

在此,我們看見神對不潔之物的處理,實在清楚周到而且細膩,一點不粗劣。神並不因為不潔就不悅納,也不因為悅納了,就把不潔的東西統統接收過來。神乃是分得清清楚楚。對於人的奉獻,祂完全悅納;但是對於不潔之物,還必須經過變賣,神纔能要。

牲畜頭生的不能許願奉獻給神,因頭生的都是神的

二十六節說,『惟獨牲畜中頭生的,無論是牛是羊,既屬於耶和華,誰也不可再奉獻,因為這是耶和華的。』這是一個補充條例,牲畜中頭生的,人不能拿來許願獻給神;因為頭生的本來就是屬於神的,所以不可以獻給神。

許願奉獻的條例給我們看見,神對於人的奉獻是如何願意悅納,但祂分別得又是如何清楚。在奉獻的事上,人不能糊里糊塗,頭生的不能獻,其他的可以獻上;並且要注意所獻的是潔淨的,還是不潔淨的。人所獻上的,神都悅納,惟獨不潔淨的,還要經過處理。

第三十六篇 利未記的豫表(二八)

      許願奉獻(三)房屋與田地的奉獻

本篇信息我們要繼續來看第三和第四種的許願奉獻,就是房屋的奉獻,以及田地的奉獻。

房屋的奉獻
由祭司估定價值

利未記二十七章十四節說,『人若奉獻房屋,歸耶和華為聖,房屋是好是壞,祭司要估定價值;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定。』人的奉獻是由摩西來估價,(1~2,)當人貧窮軟弱時就要找祭司估價,(8,)若要斷定牲畜潔淨或不潔淨,也是由祭司來分辨。(11~12。)關於房屋的奉獻找祭司估價,是非常有講究的。我們要一直記得,房屋的許願乃是關乎召會的問題。

利未記裏三次題到房屋,都與召會有關。一次是房屋中有痲瘋,(十四33~57,)一次是房屋出賣後贖回的問題,(二五29~30,)末了一次是許願奉獻房屋的事。(二七14~15。)當我們來讀關於許願把房屋奉獻給神這段聖經時,我們的思路必須非常柔細,來看其中的轉折。房屋的奉獻,其實是豫表在召會問題上需要有奉獻。在已過的年日,有許多愛主的弟兄姊妺在許多事上都有奉獻,甚麼都可以擺在神面前,但是獨有在房屋上,就是在召會問題上,卻不肯奉獻,不願意處理。這就是說在召會問題上,他們不願許願,不肯到神面前有奉獻,讓神悅納,讓神決斷。他們把這問題留在自己手裏,對召會問題不敢、也不肯有所奉獻。

有一位相當愛主的弟兄,很有恩賜,在某方面也很為主所用。在關於召會這問題上,他曾和我有所辯論。我告訴他,『不必和我辯論這問題,請你在這問題上尋求主,在主面前作個決定的奉獻,告訴主:你沒有自己的選擇,自己的定規,自己的盼望,就像蒙召時一樣,把自己獻給主。』他一聽就笑了,他說,『李弟兄你真聰明,但並不是你這麼一說,就能說動我,要我為此奉獻,定意走這條路。』這就是他這所房子不肯許願,在召會問題上不肯奉獻。因為只要他一奉獻,他就知道他所有的房子,可能從根基到頂部都要拆毀。他一奉獻就知道,他那所房子該不該有,所以他別的都可以奉獻,但這個問題不能奉獻;這就是奉獻房子在豫表上的意思。關於召會的問題,要求是高的,其代價往往不是人能出得起的。

在房子的問題上,一開頭就是由祭司斷定,不是由摩西估價。這是我們自己辦不了的,只有祭司有辦法。我們需要祭司的恩典為我們估價。可以說,沒有一個問題要我們在主面前出代價,超過召會這個問題;在我們身上,甚麼代價都沒有召會這問題要求得厲害。所以不是摩西估價,而是祭司估價。這事不是在一個講律法的摩西手裏,乃是在一個拿著祭物獻祭的祭司手裏。這裏不是講律法的估價,而是獻祭的祭司估價。我們要相信,無論祭司的估價多高,恩典總是有辦法。

與召會有關的奉獻,是神子民住處的問題;在這問題上,你我總得有一個奉獻。我們若真的奉獻,估價的不是摩西,乃是祭司亞倫;不是手裏拿著律法的那位,而是手中帶著祭物、帶著贖罪的血、帶著馨香的香,進到神面前的一位。我們不必怕神的要求太高,要付的代價太大。我們應該相信,我們的大祭司基督,已經替我們估了價,祂定規有辦法;祂所估的價,總是我們出得起的。讚美主,在與召會有關的奉獻上,估價的乃是祭司。

若要贖回房屋,就要在所估定的價銀以外加上五分之一

二十七章十五節說,『奉獻房屋的人,若要贖回房屋,就要在你所估定的價銀以外加上五分之一,房屋仍舊歸他。』這一點很難懂,我們的思路必須非常柔細。就著房屋豫表召會的立場說,你既把房屋奉獻了,就是把召會問題奉獻了。這個房屋經過估價,請想想看,你需不需要贖回?你若不贖回,你要住到那裏呢?這裏的思路就是要你贖回。

這個贖回是叫你有可住的地方。請記得,你要有一個贖回可住的地方,代價相當高,要照著估價外加上五分之一。從文中前後的意思看,你在召會問題上有了奉獻之後,在主面前接受祂的一個估價,你就得出這個代價。換句話說,你在召會問題上有了奉獻,主會讓你知道,祂所要的是一個甚麼價值的召會,你必須出這個代價,住到那樣價值的召會裏,作你的居所和住處。你若不出這個代價,房屋雖然奉獻了,你卻沒有地方住。這意思是說,你在召會問題上要有奉獻,要出代價。你的召會這所房屋,要擺在主面前,讓祂估價;是照著祂的估價,不是照著你的估價。主估價有了斷定之後,你就要出代價,得著主所斷定的這所房屋,作你的居所,作你的召會。

總結來說,第一,在召會的問題上要奉獻;第二,要出代價。這個代價是祭司,是主所估定的。你若不出代價贖回,你在召會問題上就沒有著落,意思是你沒有房屋,沒有召會可安家。

田地的奉獻

田地是指基督作我們的享受,許願把田地奉獻給神,豫表連基督作我們的享受都得奉獻。我們若是在這件事疏忽了,就會出問題。我們不僅在房屋,在召會問題上要奉獻,就是在田地,在享受基督的豐富上,也要奉獻。正如以撒是神應許賜給亞伯拉罕的,然而亞伯拉罕還是得將以撒奉獻給神。(創十七19,二一1~3,二二1~2。)沒有一件事是我們可以在神面前緊握不放的,我們需要一再的把我們身上的、手中的,都帶到神面前,一再的奉獻。

在利未記二十七章十六至二十五節,有關奉獻田地的估價有以下幾點原則。

按撒種多少估價

十六節說,『人若將承受為業的幾分田地奉獻給耶和華,你要按這田地撒種多少估定價值,若撒大麥一賀梅珥,要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這是按田地撒種的多少估價,若撒種多,估價就高;撒種少,估價就低。再者,估價是以大麥作根據。在所有的作物中,最早熟的是大麥。五旬節所獻上的一捆初熟的莊稼,就是大麥;所以,大麥是指復活的基督。這意思是,所撒的大麥多,價值就高,意即裏面的基督多,價值就高。田地價值的估算,乃是照著能容納基督多少估算的。基督成分多的估價就高,基督成分少的估價就低。

接著又說到一賀梅珥,估定銀價五十舍客勒。在以色列的量器中,一伊法的十分之一是一俄梅珥,(出十六36,)十俄梅珥等於一伊法,而一百伊法是一賀梅珥。田地能種下一賀梅珥大麥,就是一百伊法大麥,可以估算為五十舍客勒。賀梅珥是一個很大的單位。神要以色列人所獻的素祭,乃是一伊法的十分之一,(利六20,)最高的是十分之三。(民二八12。)一賀梅珥是量大的單位,指基督的量是大的、豐滿的。這給我們看見,田地的估價是照著基督最大的度量估算的。

照著距離禧年到來的年數來估價

利未記二十七章十七至十八節說,『他若從禧年將田地奉獻,就要以你所估定的價為定。倘若他在禧年以後將田地奉獻,祭司就要按著到下一個禧年所剩餘的年數給他計算價銀,將你所估定的價減低。』田地要照著距離禧年到來的年數估算價值。距離禧年到來近的,價值就低;距離禧年到來遠的,價值就高。這仍是以基督成分的多少來估算。為甚麼距離禧年到來遠的價值就高?因為所生產的大麥多。距離禧年到來近的價值就低,因為所生產的大麥少。

關於田地的估價,第一,要看能種下去的有多少;第二,要看能出產的有多少。以距離禧年到來的年數計算,就是計算能出產的有多少;這含示基督擴增的展望。所以,這裏的估價一面是看能容納基督有多少,另一面是能產生基督有多少。第一點是在於基督,第二點還是在於基督。

分別為聖的田地,奉獻的人若要贖回,

要在所估的價銀以外加上五分之一

十九節說,『將田地奉獻的人,若一定要贖回田地,就要在你所估的價銀以外加上五分之一,田地就可以歸還與他。』這和贖回房屋一樣,都要再另外加上五分之一。按屬天的原則說,將田地奉獻的人若必須贖回,就要出代價。這意思是,無論是關乎召會生活或享受基督,都需要出代價。代價出得不彀,我們的享受就有問題。

若不贖回或賣給別人,就再不能贖回了,要永遠歸神

二十至二十一節說,『他若不贖回那田地,或是將田地賣給別人,就再不能贖回了。但到了禧年,那田地出買主手的時候,就要歸耶和華為聖,和永獻的田地一樣,要歸祭司為業。』奉獻田地的人若是不贖回或賣給別人,就再不能贖回了;這和沒有奉獻的地不同。沒有奉獻的地,賣給別人可以贖回;但奉獻的地,自己若不贖回,而把它賣給別人,是不能贖回的。到了禧年的時候,這田地要從買主手裏出來,但是不歸給那業主,而是歸給神,和永獻的田地一樣。

地與享受基督有關。贖地的意思是,你若在基督的享受上有奉獻,神也有了估價,你就要立刻出代價贖回來。如果你不肯出代價取回,等於你把這個出賣了;你在這件事上,就會永遠受虧損,無法補償。換言之,這東西會永遠離開你,永遠賣斷了。所以,讀這豫表時,我們要受警戒,無論是召會問題或享受基督的問題,我們若沒有正確的奉獻,就會受虧損。

所買的田地若要奉獻給神,祭司要將所估的價值計算到禧年,以所估的價銀為聖歸給神;到了禧年,那田地要歸給賣主

二十二至二十四節說,『他若將所買的一塊田地,不是承受為業的,奉獻給耶和華,祭司就要將你所估的價值給他計算到禧年。當日,他要以你所估的價銀為聖,歸給耶和華。到了禧年,那田地要歸給賣主,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這是另一個講究。比方,有人把他所承受的地賣給我,我買了之後,把這地獻給神。祭司就要估價,從我獻的這天起,直到禧年,有多少價銀;但我不要這個價銀,而是把這價銀獻上,歸神為聖。到禧年的時候,我買的這地,還得歸給原來賣給我的人。這是因為雖然我奉獻了,但他沒有奉獻,所以禧年未到以前,這一段價銀由得我作主奉獻,那地永遠的產權,我卻不能作主,還是原業主作主。因為他沒有奉獻,所以還是他的。

以屬靈的經歷說,譬如甲弟兄是原業主,他對基督某方面的享受有所經歷,你可以從他那裏暫時買過來用。然而請記得,那些永遠是他的,你沒有辦法把他的經歷買來,算作你的;那不是你的產業,而是他的產業。他可以給你幫助,好像暫時賣給你,算作你的;但神從沒有承認是你的,神只承認一段,是從你用的那個時候算起,直到禧年的這一段是你的。因為這一段裏面,你出了代價,可以算作你的,你可以獻給神。然而,那個經歷完全是甲弟兄的,就還是歸他的。田地的奉獻乃是關乎享受基督的問題。你可以從已往那些享受基督之人,如慕安得烈(Andrew Murray)、蓋恩夫人(Madame Guyon)等的經歷得著幫助,而有你自己的享受。但請記得,他們的經歷永遠是他們的,永遠不會算作你的產業。算作你產業的,只有你出代價的那部分;你出了多少代價,就有多少部分算是你的。

奉獻的條例

二十六至三十三節是說到一些奉獻的條例。

牲畜中頭生的屬於耶和華,誰也不可再奉獻

二十六節說,『惟獨牲畜中頭生的,無論是牛是羊,既屬於耶和華,誰也不可再奉獻,因為這是耶和華的。』這表徵我們不可奉獻任何原本屬於神之物。頭生的是屬於神的,我們沒有權利奉獻。

所獻不潔淨的牲畜,要按祭司所估定的價值加上五分之一贖回,或按祭司所估定的價值賣了

二十七節說,『若是從不潔淨的牲畜中奉獻的,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加上五分之一贖回;若不贖回,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賣了。』這表徵我們所獻給神的,即使是不潔淨的,經過祭司估價,可按所估的價值加上五分之一贖回或賣了。這意思是,我們奉獻的動機,在神面前仍有若干價值。

永遠的奉獻

二十八節說,『但一切永獻的,就是人從他所有永獻給耶和華的,無論是人,是牲畜,或是他承受為業的田地,都不可賣,也不可贖。凡永獻的,都是歸耶和華為至聖的。』從前面的那些奉獻,可以看見人的奉獻是何等的軟弱。前面所題的奉獻,都不是永遠的奉獻,而是暫時、軟弱、殘缺、不完全的,但神還是接受了。永遠的奉獻,無論是人、牲畜或田地,都不可賣、不可贖,要永遠歸給神。這纔是剛強、絕對的奉獻。

暫時的奉獻和永遠的奉獻有何不同?比方,有的弟兄姊妹在事奉神的事上,表面看是奉獻了,但事實上,他們只是偷偷的、暫時的奉獻。神知道這種情形,因此這樣的人到了一個時候就會『退役』,從事奉神的事上退下來。然而有的人,可能是少數人,他們在神面前的奉獻是永遠的。有的人能退役,有的人不能退役,這是經歷的話。有的人當初在神面前的奉獻,就隱藏著條件說,『我的奉獻到了甚麼時候,遇到甚麼情形,有甚麼事故時,請神允許我退役。』這是暫時的奉獻,在時間上是不完全的。然而有的人是永遠的奉獻,不會退役;所以是不可賣,也不可贖的。永遠的奉獻乃是完全的。

凡從人中當滅的都不可贖,必要被處死

二十九節說,『凡從人中當滅的都不可贖,必要被處死。』甚至連奉獻的是當滅的,神都沒有明顯拒絕,而是囑咐說,『不可贖,必要被處死。』神沒有拒絕,而是不准許人再把那當毀滅的贖回去,必要處決、毀滅,不能再歸還。這樣的描寫,說出神如何渴望人的奉獻,並悅納人的奉獻。

十分之一的不可許願奉獻

三十至三十三節說,『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或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耶和華為聖的。人若要贖這十分之一的甚麼物,就要加上五分之一。凡牛群羊群中,一切從牧人杖下經過的,每第十隻,就是十分之一,要歸耶和華為聖。不可問是好是壞,也不可替換;若一定要替換,替換的與本來的都要成為聖別,不可贖回。』田地出產的十分之一,就如頭生的一樣,是屬神的,人不應當拿原本就是屬神的獻給神。如果要贖回這十分之一,人就要在這個價值上加五分之一。出生的牛、羊,每第十隻都要歸給神,那也是十分之一。這些歸給神的牛、羊不問好壞,都不可以更換。若要更換,所更換的和本來的那隻,都要成為聖別歸給神,不可贖回。這意思是,人一旦獻上給神的一切,全都算數,連換的也都要歸給神。

這乃是補充的條例,告訴我們甚麼是不可奉獻的。原本屬神的物,因為原來就是神的,所以不可拿來奉獻;人只能奉獻產權在自己手中的。然而,即使人的奉獻有多麼不周全,神都悅納。

第三十七篇 利未記的豫言及補充的話

利未記的豫言

在前面各篇信息,我們看過利未記中的許多豫表;在此我們要指出,有些豫表裏隱藏著豫言,以下我們要列出一些豫表中的豫言。此外,在警告的話裏也包含了一些豫言。

豫表中的豫言

在節期的豫表中,我們看見以下的豫言:逾越節豫言基督的死。(二三5。)初熟節豫言基督的復活。(10~11。)五旬節兩個帶酵的餅豫言召會的產生。(15~17。)田角和遺落的穗子留給窮人和寄居的,豫言神的救恩留給外邦人。(22。)吹角節豫言將來神要喚醒、呼召祂四散的子民(分散的以色列人)。(24。)遮罪節豫言將來以色列人聽見神角聲的呼召,就回來在神面前認罪,得蒙救贖。(27。)住棚節豫言那些悔改認罪得蒙救贖的以色列人,將來要在千年國裏過住棚節,在神面前一同享樂。(34。)

二十五章八至十七節說,到了禧年,以色列人要得回他們的產業,並得著自由。這豫言將來基督再來時,禧年要臨到以色列人,他們要得回所失去的產業,並要得享自由。

警告裏的豫言

二十六章是警告的話,其中也帶著豫言,乃是警戒的豫言。這包括四方面:第一,遵守神的命令就蒙福。(3~13。)這豫言應驗於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之後,曾一度遵守了神的誡命,就蒙神祝福。第二,違背神的命令就招禍。(14~39。)以色列人在這一點上特別得到應驗;他們在迦南地違背神的命令時,遭受神的懲治,這段聖經所說的災禍就臨到他們。第三,神不棄絕他們,也不滅絕他們。(44。)這個豫言直到今天還在應驗,神沒有完全厭棄以色列人,也沒有將他們盡行滅絕。第四,以色列人分散在列國,若是肯悔改,神還要記念他們,眷顧他們。(40~42。)這個豫言到今天還沒有應驗,我們相信有一天這豫言要得著成全。

關於祭物補充的話

利未記說到五種祭,乃是豫表基督作為祭物有五面的功用;並不是說基督是五個祭,乃是說基督就是一個祭,卻有五面的意義。以下是關於五種祭補充的話。

贖愆祭與贖罪祭

贖愆祭和贖罪祭有所分別:『愆』是指罪惡的行為,『罪』是指罪的本身。以英文來看,『愆』是複數的(sins),『罪』是單數的(sin);愆是指罪行,罪是指罪性。當我們得救時,我們首先經歷的是贖愆祭。因為人得救時都覺得自己有罪,而承認說,『主阿,我偷了某人的東西,作了這件壞事,那件壞事。』認真說,這些都是愆,不是罪。覺得有罪,是指我們感覺到所犯的罪愆;這需要經歷主作贖愆祭。之後,我們還要進一步看見,我們就是罪,所以需要主作我們的贖罪祭,就是主耶穌替我們成為罪。

四章二節說到贖罪祭所贖的罪,是有人『無意中犯了罪』。無意中犯了罪是指不知道那是罪而犯了罪。人所有行出來的罪惡行為,不是無意中犯罪;由人的罪惡性情所發出來的,纔是這裏所說的無意中犯了罪。若不經過神的光照,沒有一個人會覺得自己的性情是罪。反之,每一個罪惡的行為都是顯而易見的,都不出十條誡命的範圍。以色列人對十條誡命的內容是耳熟能詳的,人人都知道:造偶像是罪,干犯安息日是罪,違背父母是罪;這些顯然都是罪的行為,並不是無意中犯的。無意中犯的罪,乃指出自人罪惡性情的罪。

凡是罪行這一面,我們犯的時候都是知道的,不是無意中犯的。試想,當鄰舍的雞跑到你家,而你把那隻雞宰來喫了;或者你挪用一百萬公款作為私用;這都是行為上具體顯出來的罪,不是無意中犯罪。所以人在錢財、事物上有虧欠乃是愆,需要贖愆祭。而所有從罪性出來的,表面上可能看不出是罪惡的,就是無意中犯罪。無意中所犯的罪,不是行為的問題,因此難以舉出具體例子。這罪在你裏面,不過你不知道。其實,你一天到晚都在無意中犯罪,連你睡覺、喘氣、走路、說話,都可能在犯罪;也許你天天在犯罪,但你不知道是犯罪。一個人活在世上,即使是作善事,也可能無意中犯了罪。有的母親養育孩子,也可能不知道她在無意中犯了罪。贖愆祭所贖的愆,每一件都能舉出例子;但贖罪祭所贖無意中犯的罪,是無例可舉的,因為人的生活中件件都是罪。你以為毫無問題的,其實也都無意中犯了罪。

利未記中的生活條例,說到潔與不潔的問題時,也與贖罪祭和贖愆祭有關。十二章一至八節說到婦人生產的不潔,六節說,『滿了潔淨的日子,無論是為男孩或為女孩,她要把一隻一歲的羊羔作燔祭,一隻雛鴿或一隻斑鳩作贖罪祭。』就一般人的觀念而言,沒有人會把女子的生產視為犯罪。然而這裏明白的說,生產要獻贖罪祭,因為從人裏面出來的都是罪。這就是誤犯了罪的意思,所以連生產也要獻贖罪祭。另一個不潔的問題是痲瘋,這是從人裏面發出的不潔,而顯在人身上污穢的病。這是一種顯出來的罪和病症,乃是愆,因此需要贖愆祭。十四章十二節說到患痲瘋者得潔淨,『祭司要取一隻公羊羔獻為贖愆祭。』然而,在十九節又說,『祭司要獻贖罪祭,為那因不潔淨而求潔淨的人遮罪。』愆也是罪,所以也要獻上贖罪祭。患痲瘋是裏面發出來的罪,是不正常的,因此,對付患痲瘋的是贖愆祭和贖罪祭;而生產是正常的,對付生產的是贖罪祭。

就人來看,偷竊是不合法的,工作是合法的;但是當有一天你得救蒙了光照,你發現你這個人就是罪,無論你在工作,或在偷竊,只要是從你作出來的,都是罪。不只身上發出的痲瘋是罪,連你生出來的孩子也是罪;你的呼吸、動作都是罪,因為你的本身就是罪。所以,你的每一個動作都是誤犯了罪。

我們這個人即使在各方面都是合法的,在神看還是罪;我們常常誤犯了罪。當我們有了這樣的體會,就會看見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成為罪的意義。我們如果光是有罪的,祂替我們擔罪就可以了;但我們不只有罪,我們根本就是罪,所以主耶穌不只替我們擔罪,也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主親自成為一個在肉體裏的人,為我們這些被撒但毒素所敗壞而成為毒蛇之種的人,(太十二34,二三33,)釘死在十字架上受神審判。藉此,我們就知道十字架的救贖是何等深刻;主不只擔當了我們的罪,祂乃是替我們成為罪。所以,祂不只是我們的贖愆祭,也是我們的贖罪祭。

平安祭

平安祭的經歷是根據我們經歷贖愆祭和贖罪祭有多少。我們越感覺有罪,在主面前越認罪,越看見主替我們死了,擔當了我們的罪,我們裏面就越喜樂、越平安、越甜美。當我們進一步看見,我們這人就是罪,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為罪;那時我們裏面更經歷主是平安祭,經歷與神相安。

素祭

關於素祭,第一項重點是細麵。(利二1。)細麵是非常柔細、均平,並且是非常潔白、潔淨的。這表明主在地上的行事為人,是完全均平、柔細、適度,沒有太過與不及,並且是完全潔淨的。第二是調油,(4,)指主滿有聖靈。祂是由聖靈而生,(太一18,20,)被聖靈充滿。第三是澆上油,(利二1,)這是說到聖靈澆灌在主身上,豫表主的受膏,有聖靈降在祂身上。(太三16。)這就如詩篇一百三十三篇二節所說的:『這好比那上好的油,澆在亞倫的頭上,流到鬍鬚,又流到他的衣襟。』

第四是用鹽調和,鹽是防腐殺菌的。利未記二章十三節說到『立約的鹽』,所以鹽表徵十字架是神立約的憑據。這表明主在地上的生活乃是在十字架的殺死之下。第五是乳香,(1,)表徵主的復活。所有帶到聖所裏的香氣,都是復活。

第六是沒有酵,(11,)表徵在主裏面沒有罪。第七是沒有蜜,(11,)指主裏面沒有任何出於天然的情與愛。酵是指肉體壞的一面,蜜是指肉體好的一面。我們知道,驕傲是罪,就是酵;天然的謙卑雖然是肉體好的一面,卻是蜜。暴躁是酵,天然的溫柔是蜜。主在地上的生活,沒有酵也沒有蜜。第八,素祭是在爐中、煎盤上、或在鍋中,(4~5,7,)經過烤、煎、烘等方式作成的,表明主的人性生活經過各面的受苦、試驗,而蒙神稱許。

燔祭

人若是這樣經歷主作生命,而活出主的生活,自然有第五個經歷,就是燔祭的經歷,完全歸神,讓神滿足。燔祭是完全焚燒,獻上給神的食物。在利未記中說到祭物燒在壇上,乃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三11,16。)這說明神在宇宙中所要喫的,就是人所獻上的祭物,說出神要得著人獻上自己,為祂活著。神乃是要人作祂的食物;人一擺在燔祭壇上,就成為神的食物,為著神的滿足。

關於不潔補充的話

我們再來看利未記中幾種不潔的事:生產的不潔、痲瘋的不潔、漏症的不潔、還有死的不潔。(十二2,十三2~3,十五2,十一31~32。)當我們說到不潔時,不要忽略死;死是最污穢的。簡單來說,生產的不潔,是指從人出來的那些合法、良善的事。痲瘋的不潔,是指人外面作不合法、不良善的事。漏症的不潔,是指出於人合法卻過度的事。死的污穢,是指所有叫人感覺死,叫人死的事物。這幾種不同的情形,要如何分辨並對付呢?舉例來說,你看望一個弟兄,是出於自己的意思去看望,這就好比生產的不潔。如果這個看望是帶著破壞人、批評人的用意,這就是痲瘋的不潔。若是這個看望過度了,不管時間合不合式,或者看望出一個癮,這就叫作漏症的不潔。若是你在看望的時候,裏面有一種死亡的光景,說出來的話叫別人癟氣、下沉、起不來、不愛神了,這就是死的不潔。

以色列人一有這四種光景,就要被隔離在營外。生產需要在家裏關起來,與其他人隔離;(十二2~5;)痲瘋、漏症也都需要關起來,隔離他的活動。(十三3~5,十五13,31。)這意思是,人一有出乎肉體的事奉,那種事奉必須立刻停下來,不能活動,要關起來;那種活動在神看都是不潔的。所以,事奉的人要非常清楚,這四種光景是不能摸,也不能有的。若是有這四種光景,事奉的人就應該被挪開,不能在事奉配搭裏,也不能在身體的活動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