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信息裏,我們看見聖經中關於神的漸進啟示有五個階段:『單身』的神、成肉體的神、救贖的神、內住的神、與合併的神。在已過的永遠裏,神是孤單的;祂是『單身』的神。然後有一天,祂進到祂的創造裏,作為那人耶穌,成為在肉體裏的神。在祂成肉體的時候,祂成了『神加上人』,就是成肉體的神。在地上生活了三十三年半之後,祂被釘十字架完成救贖,不只救贖我們脫離罪,也脫離死。耶穌走進死裏,又從死裏走出來。祂不只自己復活,也帶同我們眾人一起復活。(彼前一3。)因著基督完成了救贖,祂成了救贖的神,就是神這救贖者。在復活之後的那日晚上,祂來到門徒中間,向他們吹入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約二十22。)在這節經文裏譯作『靈』的希臘字,pneuma,紐瑪,意思也可以是『氣』。這指明基督已成了聖氣,就是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因此,當祂向祂的門徒吹入一口氣時,他們就接受了祂,並且祂永遠不離開他們,因為祂已成了內住的神。內住的神是為著一個合併;而我們在聖經的末了看見,神經過了一切的階段之後,最終成了終極完成、合併的神。(啟十九7,二一2。)祂和祂所有的信徒合併了。
聖經中的神聖啟示最終給我們看見新耶路撒冷,新耶路撒冷是一個團體的實體,就是神與祂所有贖民的合併。在新耶路撒冷裏,神在基督裏,而基督在我們眾人裏面。在基督裏的神是輪軸、中心,我們是輪輞、圓周。我們要與合併的神成為一個團體的實體,直到永遠。沒有一事能叫我們與神分離。我們要在生命、性情、元素和外表上,與祂是一。每一位信徒都要成為這位合併之神的一部分。神永遠的定旨是要產生這個團體的實體,由盛裝在人性裏、與人性調和、並藉人性得彰顯之神一切的所是所組成。當新耶路撒冷完成的時候,宇宙要讚歎這個團體的實體—人性被神性構成、與神性調和。這個實體就是合併的神。
在聖經的開頭,神是孤單的;祂是『單身』的神。然而,以賽亞七章十四節豫言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她要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的意思是『神與我們同在』。九章六節說,『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祂的名稱為…全能的神、永遠的父。』馬太一章十八節說,『馬利亞就被看出懷了孕,就是她從聖靈所懷的。』二十三節指明,這孩子就是以賽亞七章十四節那豫言的應驗—祂是神與我們同在。約翰福音啟示,話就是神,話成了肉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實際。(一1,14。)『從祂的豐滿裏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16。)
基督在祂盡職的三年半期間,吸引了許多人來跟從祂。然而,儘管門徒有三年半之久與祂同在,他們仍不認識祂。毫無疑問,以賽亞並不完全領會他在基督來到以前七百年受感所豫言的是甚麼,然而就算是那些與主同在的人,也無法完全領會祂是誰。有一天,主對他們說,『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祂,並且已經看見祂。』(約十四7。)腓力因為不懂這話,就說,『主阿,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8。)主接著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麼?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你不信麼?』(9~10。)或許腓力和門徒們開始認識基督與父是一,但主有更進一步的啟示。儘管門徒們開始認識主是誰,但祂仍只能在外面與他們同在;祂不能進到他們裏面。因此,祂需要經過死而復活,使祂能以另一形態回到他們那裏,這種形態使祂能彀進到他們裏面。(16~19。)當主啟示祂要上十字架時,門徒們很受攪擾。(十三33,36~37。)主說,『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正往你們這裏來。』(十四18。)祂解釋說,祂的去實際上就是祂的來。祂知道祂若不去,就絕不可能進入他們裏面。祂需要去,藉著從肉體變化成為那靈,使祂能進入他們裏面。在約翰一章,神成了肉體,但在最後兩章,耶穌成了那靈。一章啟示耶穌在肉體裏來,(14,)但二十章啟示耶穌乃是聖靈。(22。)在肉體裏的神,藉著進一步經過過程,成了賜生命的靈。阿利路亞!
十四至十七章裏『在…裏面』這辭的意義特別重要。主在十四章二十節說,『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我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祂在十七章二十一節禱告說,『使他們都成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我們在祂裏面,祂也在我們裏面,這是一個美妙的事實。祂在十五章四節說,『你們要住在我裏面,我也住在你們裏面。』這位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成了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裏面,這是何等美妙!今天,三一神乃是賜生命的靈。祂已進到我們裏面,我們也被帶到祂裏面。
在馬太福音末了,主囑咐祂的門徒:『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二八19。)要使人作主的門徒,路在於幫助他們呼求主的名。(羅十12。)如果一個人願意相信主耶穌,我們應該帶他呼求主。我們需要解釋,耶穌不再是『生的』神,而是經過過程的神。神已藉著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死、埋葬、和復活而經過過程,成了那靈。如今祂對我們是便利的。我們可以根據羅馬十章六至八節來傳福音,說,『我們不需要從天上領下基督來,因為祂已經藉著成為肉體下來了。我們也不需要下到無底坑領基督上來,因為祂已經經過死而復活了。如今祂是活的話,就在你口裏。只要你開口,從心裏說,「哦,主耶穌,」這位經過過程的神就要進到你裏面。』
一個人一旦呼求主,我們就需要將他浸入三一神裏面。在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裏,我們從主所領受的託付,不是要奉(in)三一神的名為人施浸,而是要將人浸入(into)祂的名裏。只是奉三一神的名為人施浸,乃是宗教儀式。在十九節繙作『入』(into)的希臘字,也用於羅馬六章三節,那裏說,『我們這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浸入祂的死。』同一個字也用於加拉太三章二十七節,那裏說,『你們凡浸入基督的,都已經穿上了基督。』我們需要將人浸入祂的名裏。(徒八16,十九5。)名是指人位。我們若叫一個人的名字,這人是真的、活的、相近的、有空的,他就會過來。我們若叫一個人的名字,這人是虛構的、死的、或離我們很遠,他就不會過來。因為耶穌是真實的、活的、親近的、便利的,所以我們越呼求祂的名,就越得著祂的人位。(羅十8~9。)每當我們呼求主的名,祂的人位就進到我們裏面。
主在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的囑咐,是要將人浸入三一神的名裏。在基督復活以前,聖經沒有啟示過這個名:父、子、聖靈的名。在主復活並得著天上地上所有的權柄之後,(18,)祂告訴門徒們,要將人浸入三一神的名裏,因為那時神已經經過了過程。祂不再是『生的』,而是經過了成為肉體、三十三年半的為人生活、釘十字架、埋葬和復活。神充分的經過了過程,豫備好讓人接受祂。
在基督復活之前,人類有許多難處,人不可能接觸神。然而,藉著基督的釘死與復活,人一切的問題都得著了解決,如今神乃是經過過程的神。三一神就像一頓豐盛的大餐,已經豫備好並端出來;祂已就緒,讓人前來享受。神是三一的,並不是為著我們道理上的認識,而是要使祂能經過一個過程,變得如此便利,讓我們能享受祂。父神定意,子神完成一切,而靈神實化神所是並所成就的一切豐富。凡神所是、所成就、所得著、並所達到的一切,都豫備好給我們享受。
受浸常常只被當作外在的形式來實行;這不該是我們的作法。受浸不是形式,而是實際。一旦主進到一個人裏面,我們就需要將那人擺進三一神裏。在正常的召會生活中,一個人呼求主名之後,召會應該立刻將他浸入三一神裏;這不是形式,而是實際。我盼望眾召會對此有信心和確信:受浸不是一種形式。我們需要有活的信心,相信我們正將人浸入三一神裏。
受浸有消極的一面,也有積極的一面。消極一面來說,受浸是埋葬,將人了結。我們相信主耶穌之後,舊人需要藉著被埋葬而被了結。積極一面來說,受浸乃是將人擺進三一神裏面。我們若比較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和加拉太三章二十七節,就可以看見,基督等同於三一神。浸入基督裏,就是浸入三一神裏。基督不僅是施浸者,也是我們所浸入的那一位。基督作為施浸者,將我們浸入祂自己裏面。
主在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囑咐之後,就在二十節應許說,『看哪,我天天與你們同在,直到這世代的終結。』我們呼求主的名,祂就進到我們裏面,並且我們藉著受浸,就被擺進祂裏面;此後,祂就絕不會離開我們,我們也無法離開祂。即使我們後悔接受主,要求祂離開我們,祂也不會離去。我們和祂的關係是一直到永遠。我們可能外表上離開祂,裏面卻絕不可能離開祂。主已進到我們裏面,我們也已被擺進三一神裏面。
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啟示,我們被浸入三一神的名裏。羅馬六章三節和加拉太三章二十七節啟示,我們被浸入基督裏。林前十二章十三節說,『我們…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成了一個身體。』因此,我們被浸入三一神的名裏,浸入基督裏,也浸入基督的身體裏。這是正當召會生活中正確的受浸,這不是虛空的儀式。
人一呼求主耶穌的名,我們就該將他浸入三一神裏,浸入活的基督裏,也浸入祂的身體裏。從一個人受浸的那天起,他就在身體裏。不論他去那裏,他都帶同著三一神、基督和基督的身體。我經歷這個實際已經超過四十年。我已被擺進三一神、基督、和基督的身體裏。
大部分基督徒同意,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是指水浸;但對於羅馬六章三節和加拉太三章二十七節就有爭議,有人說是指水浸,另有人說是指靈浸。然而按照聖經,在我們的經歷中並沒有這種分別;水浸就是靈浸。(徒八35~38,林前十二13。)當召會正確的為人施浸時,這浸是在水裏並在靈裏。我們應該向每一位初信者解釋:『如今你既已呼求主名,祂已進入你裏面,召會就要將你浸入三一神裏,也就是將你浸入基督和基督的身體裏。』這既是水浸,也是靈浸。倘若這只是水浸,當一個肢體去任何地方時,身體都不會與他同去。只有水不會有那種效力;這個實際需要那靈。正確的受浸既有物質的成分—水,也有屬靈的實際—那靈。那靈尊重這事。
我們既看見我們已經浸入身體裏,就需要看見這身體是甚麼。林前十二章十二節說,『就如身體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身體上一切的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體,基督〔直譯,那基督〕也是這樣。』這節並不像我們所豫期的,結束於『召會也是這樣』,而是結束於『那基督也是這樣』。本節末了的『那基督』,就是身體基督,也就是作為身體的基督。十二節清楚啟示一個事實:基督是一個有許多肢體的身體。這就是身體基督,也就是合併的神。
因為我們在身體裏,且是身體的一部分,所以我們正在享受身體基督。有些信徒可能覺得,無須為著享受基督而參加聚會。他們若是單獨一人,也許可以享受一小部分個人的基督,但他們絕對無法享受身體基督的豐富。在召會的聚會中,身體上的每一個肢體都有一分基督。為這緣故,我們每一個人都需要開口,釋放我們裏面基督的豐富。倘若我們沒有來聚會,沒有開口釋放基督的豐富,我們就只有個人的一分基督。我們都需要分享自己的一分基督,並享受別人的分。
眾肢體在身體裏彼此分享基督,好比我們物質身體的血液循環。如果我們身體上有任何肢體無分於血液循環,那個肢體至終會不適並患病。一個肢體越向身體的其他部分送出血液,就會有越多的血液流進它裏面。我們越開口釋放基督,基督就越進到我們裏面。因此,我們都需要在聚會中釋放我們的一分基督。
身體基督滿了豐富。每一個肢體可能只有一小部分,但所有部分加起來,就總和成為極大的豐富。我們不該把自己的一分保留起來為著自己,否則,我們那一分會變得停滯不前。可惜的是,許多弟兄姊妹因為不釋放他們的那一分基督,所以老舊了。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是基督身體上的一個肢體,都有一分基督,所以我們都需要將自己的基督釋放到別人裏面。這是我們眾人都能彀享受身體基督的路。
猶太人只認識『單身』的神,就是創造的神。基要派基督徒只認識成肉體的神和救贖的神。更往前的基督徒認識內住的神,就是那靈。然而,今天在主的恢復裏,我們不只認識『單身』的神、成肉體的神、救贖的神、內住的神,我們也正在享受合併的神,就是身體基督。我們需要在身體裏,在召會生活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