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目
註:1 神的義乃是神行事的法則,(詩一○三6~7,)顯示在神的福音上,作神福音的根據,穩固堅定如神寶座的根基。(羅一17,詩八九14。)
2 守律法的人想要遵守律法,以建立他們自己的義。(羅九31。)但『凡屬肉體的人,都不能本於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三20。)
3 基督是律法的總結,滿足了神一切公義、聖別、和榮耀的要求,而成為從神給信徒的義,(十4,林前一30,腓三9,)包括客觀和主觀的兩面。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在生命中作王之二—在不建立自己的義,而建立神的義,這是一點;並在接受基督作神的義,這是第二點;在獻身過身體的生活,這是第三點;並在接納信徒過召會的生活,這是第四點。在這四個大點裏,我們要說到八個『特別』:特別加強、特別顯耀、特別標榜、特別成功、特別實際、特別豐富、特別普遍和特別平順。這八個『特別』,就把我們前面幾篇信息所講的,統統包羅在一起了。
詩歌第二百四十八首足能代表本篇信息裏的八個重點。這首詩歌說到恩典,其中的說法,是一般基督教裏的書籍中看不到的。恩典是甚麼?恩典就是神自己。那麼神又是甚麼?神就是新耶路撒冷。然而,無論是恩典、是神、或是新耶路撒冷,實在就是一個。這首詩歌經過修改如下:
一 恩典代罪而興,在我靈中執政,
使我脫離罪的權能,脫離敗壞天性。
(副)恩典彀我用!永不感力窮;
基督活在我靈中,使我受恩重重。
二 恩典使我腳步行在屬天路途,
祂的恩典,應時、豐富,從未將我遲誤。
三 何能大於恩典!祂是神來人間,
祂是神在肉身顯現,是神在我裏面。
(副)我成何等人!是因蒙神恩;
神恩今顯在我身,作我神人永分。
為甚麼講神的義,卻題到一首詩歌說到神的恩典?我的目的、我的負擔就是要指給大家看,整本聖經只講一件事—恩典,也就是神,就是新耶路撒冷。神的恩典就是三一神在祂父、子、靈三方面化身裏的顯現。整本聖經無論講甚麼,都是說到三一神在祂父、子、靈三方面裏顯現出來作為恩典,終極完成為新耶路撒冷。這是整本新約給我們最高也最中心的啟示。所以今天講到神的義,也脫不了這一點。神的義和神的恩典不是兩回事。羅馬五章十七節說到『洋溢之恩』,也說到『洋溢之義』。義總是隨著恩典,乃是恩典的結果。
我們在生命中作王,乃是在不建立自己的義,而建立神的義上。(九14~33,十1~4。)以色列人不認識神的義,想要藉守律法建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基督。這對神是一種侮辱,並使人失去神救恩的路。我們信了基督,就得著神的義,也就是建立神的義,就是基督自己。
我們在與基督同王,不建立自己的義,而建立神的義上,特別加強。這裏的加強是指強調,是就著內容說的。我們在主恢復的工作裏,所強調、加強的,不是別的,乃是『恩典就是三一神在祂父、子、靈三方面化身裏的顯現』。這纔是主恢復的代表作。盼望你們都像『錄音機』一樣,把這個深刻的印在裏面。等到你們出去接觸人時,自然就能講這個,並且只講這個。但願這樣的『錄音機』越過越增多,直到全地上聽不見別的,只聽見這一個—恩典就是三一神在祂父、子、靈三方面化身裏的顯現。
我們在與基督同王,不建立自己的義,而建立神的義上,特別顯耀。這裏的顯耀是指外面的彰顯,是就著結果說的。我們在主恢復的工作裏,不誇別的事,只誇『恩典就是三一神在祂父、子、靈三方面化身裏的顯現』,我們以此為我們的顯耀。加強是裏頭的,顯耀是外面的。今天主給了我們這些真理,就是叫我們在這些真理上,把其中的內容加強在裏頭,把其中的實際也顯耀在外面。
有人可能會說,那麼我們中間就不要講別的道了麼?不是要不要講別的道,實在是我們沒有閒工夫去講聖經中心啟示以外的東西。已過我們受倪弟兄的帶領,要照林前十四章來聚會,不要一人講眾人聽,乃要人人都申言。一九三三年開始,倪弟兄大力的推動這個實行,當時並沒有成功。直到近年我們重新讀林前十四章,纔看見主所要的還不是眾人輪流講,乃是眾人調成一體的來講。已往在聚會中大家不敢講,因為不知道要講甚麼。現在就完全改觀了,人人都踴躍申言,個個都講聖經中惟一的中心啟示。這是我們所特別加強,並特別顯耀的。
我們在生命中作王,是在不建立自己的義,而建立神的義,也是在接受基督作神的義上。(羅十4,腓三9,林前一30。)
我們在接受基督作神的義上,特別標榜。我們怎樣接受基督作神的義?關鍵在於過接枝的生活。接枝的生活包括與基督同死、同復活,在調和的靈裏與基督一同得勝,一同超越。這是我們接受基督作神的義的途徑。
我們過接枝的生活,不憑著我們天然的生命活,乃是憑著三一神活,結果就是基督成為我們主觀的義。我們享受三一神,基督就構成在我們裏面,作神主觀的義。因此,客觀的義是為使恩典能臨到我們,使我們能得著基督作我們主觀的義。所以神的義就是主觀的基督。這也就是我們所享受、經歷、並構成在我們裏面的基督。
這一點是我們要特別標榜的,也就是我們所特別指定的。在主的恢復裏,我們所特別標榜、指定的真理,就是關於接受基督作神的義,也就是過與基督接枝的生活。我們建立的不是自己的義,乃是神的義,就是主觀的基督。
我們在接受基督作神的義上,特別成功。成功的意思是甚麼?就是有成就。在一切的事奉和工作上,我們特別的成就應該是接受基督作神的義,就是在我們裏面主觀的基督。
神的義乃是神行事的法則,(詩一○三6~7,)顯示在神的福音上,作神福音的根據,穩固堅定如神寶座的根基。(羅一17,詩八九14。)守律法的人想要遵守律法,以建立他們自己的義。(羅九31。)但『凡屬肉體的人,都不能本於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三20。)基督是律法的總結,滿足了神一切公義、聖別、和榮耀的要求,而成為從神給信徒的義。(十4,林前一30,腓三9。)
基督成為神給信徒的義,包括客觀和主觀的兩面。在客觀一面,神把基督給我們作我們的義,給我們穿上,在外面遮蓋我們,使我們在神面前,在外面客觀的得稱義。在主觀一面,神把基督給我們作我們的義,使基督進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而從我們裏面活出神來,使我們在神面前,在裏面主觀的得稱義。所以路加十五章浪子的比喻,就有這兩面的講究:一面穿上好的袍子,一面喫肥牛犢。穿上好的袍子是客觀的,是外面的遮蓋;喫肥牛犢是主觀的,是裏面生命的供應。神的救恩不僅有客觀的一面,使我們在地位上蒙神稱義,作我們穩固的基礎;神的救恩還有主觀的一面,要基於客觀的稱義,使我們享受基督作恩典。客觀的稱義不是目的,乃是手續,滿足神法理上的要求,使三一神能成為我們的恩典。
客觀的義是地位、法理一面的,是基督自己成全的;信徒在因信稱義而得救時,就一次永遠的接受了這義。主觀的義是生機的一面,不是基督在肉身裏作成的,乃是那是靈的基督在信徒裏面作成的。信徒需要與內住的基督配合,作成自己的救恩。(腓二12。)這作成的救恩就是我們主觀的義,是需要我們天天、時時經歷主觀的基督而有的。
我們在生命中作王,不建立自己的義,而建立神的義,並接受基督作神的義,就使我們得以獻身過身體的生活。(羅十二~十三。)
我們在獻身過基督身體的生活上,要特別實際。過基督身體的生活是非常實際的,這個實際的生活就是不虛空、不空洞。世人所作別的工作,到末了都是虛空、空洞的。只有在主永遠經綸中的工作,不是虛空的思想、空洞的道理、空洞的信仰,乃是實際的、有實質的。
我們在獻身過基督身體的生活上,要特別豐富。基督身體的生活不是貧窮、單調的,乃是有豐富的內容和實際的。以下七點就是達到這豐富的路。
我們要實際、豐富的過基督身體的生活,首先要獻上身體。(十二1。)人是在時間裏面的。你把身體一獻上,你的時間就獻上,你的全人也擺上了。
我們將身體獻上以後,還需要心思的更新。(2~3。)這心思的更新,是我們魂變化的基礎,使我們適合於基督身體的建造,就是基督身體生活的實行。
羅馬十二章四至八節給我們看見,我們各人在基督的身體裏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有申言的,有服事的,有作教導的,有作勸勉的,有分授的,有帶領的,也有憐憫人的。恩賜雖然各有不同,但人人照著不同的恩賜盡功用,都作正常、合式、豐富、生機、盡功用的肢體。這樣,就使基督身體的生活特別的豐富,特別的加強。
九至二十一節是很長的一段,其中所描繪的,是一種最高美德的生活。無論在對別人,對神,對自己,對逼迫者與仇敵,並一般的、在眾人面前,我們都要活出基督最高的美德。這種完全並正確的生活,乃是品質超越、結果絕佳的。
十三章一至七節講到服從權柄。人天然的性情是背叛的,但是經過變化的人乃是服從的。表面看,好像服從權柄只是與政府有關;但是一個過正常召會生活的人,應該與政府有正確的關係,使我們能在和平與平安中,過召會生活。
我們在獻身過基督身體的生活上,也必須實行愛。(8~10。)惟有愛有效能。但我們愛乃是因為神先愛我們。這位神的愛作到我們裏面,就使我們活出神的愛來。(約壹四10~11。)
我們在基督身體的生活中,乃是過儆醒的生活。(羅十三11~14。)我們不是醉生夢死、糊里糊塗,而是睡醒過來,作一個儆醒等候的人。
我們要實行羅馬十二章所啟示,獻身過身體的生活,就需要學習接納信徒的實際功課,如十四章一節至十五章十三節所專特啟示的,使召會生活成為包羅的,能容納各種的真基督徒。
我們在接納信徒過召會生活等等的生活上,要特別普遍。普遍就是人人都講、家家都作同一件事,沒有人是特別不一樣的。
這個普遍必須是照著神的接納。(十四1~23。)神是很普遍的,宇宙中最普遍的就是神。神所接納的人,你不能不接納;若是你不接納,你那個接納就不普遍。我們接納信徒,乃是照著神,而不是照著道理的看法,或宗教的作法。
這個普遍也必須是照著基督的接納。(十五1~13。)宇宙中最普遍的就是神,就是基督。所以要記住這兩句話,接納信徒,要照著神的接納;接納信徒,也要照著基督的接納。一個人只要是有神的人,有基督的人,我們就必須接納他。我們一不接納,我們的接納就是個特別的接納;那就是分門別類,成了宗派,而不能維持基督身體的一了。
我們在接納信徒過召會生活等等的生活上,要特別平順。平順就是沒有爭吵,又平又順。今天在主的恢復中,有個小影:我們中間沒有爭吵,都是平順。我們一不普遍,我們就不平順,就產生特別,就分門別類了。我們若照著神來接納,照著基督來接納,召會生活纔是平順的,召會全體纔是和諧的。
今天我們過召會的生活,就是實際的過國度的生活。國度的生活不是為著喫喝,乃是為著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追求和平,並彼此建造。(十四17~19。)
我們在接納信徒過召會生活等等的生活上,要照著基督耶穌,彼此思念相同的事,同心合意榮耀神。(十五5~7。)當我們同心合意時,我們都用同一的口,說同樣的話。我們同心同口惟一的路,就是讓基督在我們心裏和口中,有地位作一切,使榮耀歸與神。我們已經說過,神就是新耶路撒冷。我們榮耀神,就是以祂為新耶路撒冷,將一切榮耀都歸與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