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三章十節。
腓立比三章十節說,『使我認識基督、並祂復活的大能、以及同祂受苦的交通,模成祂的死。』國語和合本將『模成祂的死』的『模成』譯為『效法』。然而按原文,這辭應當譯為『模成』,是指以基督的死作我們生活的模子。
在前一篇信息裏,我們看見復活乃是把人帶到神裏面。神救恩的計畫不是要完全抹煞我們,而是要把我們擺在死地,然後把我們帶到復活裏。死了纔能復活,藉著復活,我們就能進到神裏面。那靈藉著復活的過程,把我們帶進神裏面。當我們得救時,神已經調進我們裏面,但我們尚未調進神裏面。所以,那靈惟一的工作,就是把我們全人各部分,一點一點慢慢的調進神裏面。這就是那靈在我們裏面調和的工作。
在此我們要注意兩點:第一,神沒有意思要完全抹煞我們,而是要把我們調進祂裏面。第二,神將我們調進祂裏面,乃是藉著復活的工作。
腓立比三章十節說,『使我認識基督、並祂復活的大能。』我們可以說,基督復活的大能,就是基督生命的大能;或說,復活的大能就是那靈。比方,一粒種子裏面有隱藏的生命,把它種在土裏,是叫它死,但它竟長出東西來,這就是復活;這復活的能力就是生命的能力。主對馬大說,『我是復活,我是生命。』(約十一25。)祂被釘死,三日後復活,祂復活的大能將祂生命的能力表顯出來。祂復活之後,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也就是那靈,(林後三17,)或說聖靈。(約二十22,參十四17。)祂是生命,祂是復活,祂也是那靈,所以那靈就是復活。那靈就是復活的大能。復活不能與主分開;復活一與主分開,就不是復活。
衣服可以和人分開,衣服仍舊是衣服,但復活不能與主分開;復活一旦與主分開,就不是復活。復活若與主分開,就不是那靈,也就不是復活,因為那靈就是復活。當我們說到主,就是指基督;當我們說到如何進到神裏面,就是指復活的大能說的,而那靈乃是復活的實際。關於復活有各種說法。簡單來說,從舊造進入新造,就是復活。復活在我們裏面作甚麼?有兩方面:第一,是要求;第二,是供應。
復活在我們裏面一發動,就有一個要求,要把我們的一切都置於死地。我們知道,主就是生命,這生命就是大能。但我們也許不知道,復活在我們裏面,要求我們將自己的所有權置於死地,意思是復活要求我們死。在腓立比三章十節,保羅清楚的說過『使我認識基督、並祂復活的大能』之後,緊接著題到『同祂受苦的交通』,結果就是『模成祂的死』。
我們未得救時,一向主禱告說,『主阿!主阿!』主就進到我們裏面。我們重生得救之後,再呼求:『主阿!主阿!』裏面就有聲音說,『你的脾氣、打扮、衣著如何?』若再禱告,就會承認自己與配偶之間的難處,都是因著個性、怪僻;於是向主認罪,求主赦免。這就是復活的要求—死。
羅馬六章十一節說,『這樣,你們在基督耶穌裏,向罪也當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卻當算自己是活的。』大約二十年前,我們強調十一節所說,『算』自己是死的。但主帶領我們往前,看見與主同死的經歷,並非算出來的;與主同死的經歷,乃是因著認識復活,並模成主的死。
在話成肉體之前,神是在人之外,與人分開;話成肉體乃是神進到人裏面。在主成為肉體之前,神是神,人是人,神與人沒有關係。但主成為肉體之後,神就能進到人裏面,與人相調為一。
在舊約時代,人即便發自內心、真誠呼求主,神也無法進到人裏面。但在新約時代,一個悔改的罪人只要呼求『主阿!主阿!』神就立刻進到他裏面。所以,人只要一呼求『主阿!主阿!』就會有屬靈的事發生。真是奇妙!主已經過了成為肉體以及死而復活的過程,人只要呼求祂,祂就進到人裏面,與人相調為一。
主的成為肉體是神進到人裏面,主的復活乃是將人帶進神裏面。祂必須經過復活的過程、手續,纔能將人帶進神裏面。如今,主乃是在祂的復活裏作我們的主,並在復活裏作我們的神。我們不僅要認識祂是話成肉體,也要認識祂是復活、是生命。而復活的實際乃是那靈;那靈正在引領我們經過死而復活,進入神裏面。
我們得救之後,每次向主禱告祈求時,主似乎都在裏面摸我們。祂來摸我們的脾氣,要求我們把脾氣置於死地。當我們把脾氣置於死地,就經歷祂復活的大能。我們再禱告,祂就在我們裏面摸我們的打算、想法。即使這個打算或想法微不足道,祂也不許我們不予理會。於是我們只好將自己的打算、想法置於死地。這時,會有能力從我們裏面爆發出來;這就是復活的大能,也就是復活的供應。如此一來,我們就經歷死而復活。這樣一次又一次經歷死而復活的過程,我們就進到神裏面。
我認識一位弟兄,為他的兒子計畫婚事。這位弟兄自己先計畫好了再去禱告;禱告後覺得有點不妥,於是把計畫稍微改良。結果,改良以後使他苦頭喫得更多。他想:『我不是已經禱告過了麼?』其實他的改良是為叫自己在良心裏得稱許,不是為得神稱許。等到有一天他恍然大悟,知道他所作的改良,原來都是在自己裏面。他就開始痛恨自己,把自己置於死地。他學了一個大的功課,認識復活不是改良,乃是要求死,只有藉著死纔能被帶到神裏面。
何謂屬靈的長進?屬靈的長進不是看我們改良了多少,自我約束了多少;乃是看我們的心思、情感、嗜好、想法等,有多少被聖靈帶到神裏面。復活的原則是把人帶進神裏面,使人與神調和。所以,復活使人不再單獨行事。縱然我們是行事光明磊落、眾口稱讚的大好人,只要我們所思所想沒有調進神裏面,沒有經過復活,就不是神所要的。我們裏面有一個復活的要求,要求我們這個人被置於死地。
例如,有位弟兄要去某地傳福音,他需要問自己:去傳福音有否調進神裏面,還是單單出於自己的意思?我們可以服事召會或作許多工,可以幫助弟兄姊妹,但我們還得問:這些行動是否出於自己單獨的決定,是否有神調進來?我們是否只是為神作事,卻沒有調進神裏面?我們為神作工,是否只有一些外面的活動,卻沒有多少神的成分在裏面?
弟兄姊妹所需要的不是一時的奮興,乃是要認識在他們裏面有個泉源。許多基督徒所追求的奮興,就像天突然下了雨,不過一陣而已,僅僅半天有水,隔天就沒有了。然而,如果挖井挖到泉源,有水湧出來,就不怕乾旱。人大多喜歡熱鬧,喜歡聖靈的澆灌;然而,聖靈澆灌能彀長久持續的畢竟是少數。假的聖靈澆灌就不用說了;即使是真的,也不過像一陣雨,用處不大。我們真正的需要,乃是約翰四章的泉源(14)和七章活水的江河。(38。)山東濟南又稱為水城,原因是城內有一泉源,流出來的水成為河流,經過數省,流入黃河。黃河的上游是青海高原,靠雨水供應;但有了濟南來的水,上游有沒有下雨都沒有關係。對基督徒而言,原則也是如此。我們不需要外面的熱鬧,像下雨那樣,因為我們有裏面的泉源。假若過去三天晚上我講聖靈澆灌,大家高喊阿利路亞,那只是一時興奮。如果我們得著活水,碰著泉源,這泉源就是神、主自己,也就是聖靈、復活,那麼我們的癖好、眼光、主張和已往的經歷,都會像以撒被擺在祭壇上一樣,置於死地。
當我們碰著裏面的泉源,復活的生命就會來摸我們:我們的愛好是出於自己,或是出於主;我們的工作是出於自己,或是出於神;我們傳福音是在天然裏,或是在復活裏。復活的要求真是厲害,遠超過律法的要求。律法的要求在於好壞、是非、明暗,而復活的要求乃在於是我們,或是主。我們裏面復活的生命要求我們死,意思是要我們把屬於自己的一切完全放下,置於死地。甚麼時候我們將屬於自己的一切完全放下,置於死地,甚麼時候我們裏面復活的生命就會爆發,如活水一般湧流出來。
人若憑天然來愛主,可能帶進許多難處。有的地方,弟兄姊妹一同配搭的人數不多,或許不過五個人,大家都愛主,也都愛召會,都來聚會,都肯擺上,彼此卻交不通。原因就在這五個人都憑天然事奉。五個人就有五種性格、五種乖僻、五種想法、五種眼光。每個人都覺得自己的主張最對。他們愛主,卻沒有摸著主;愛主,卻沒有被對付;愛主,卻沒有經過死。結果,他們只會稱義自己。這就是在天然、肉體和己裏愛主,並非在復活裏愛主。
假設三位弟兄一同聚會,其中一位弟兄從不妥協、從不讓步,另一位弟兄認為自己的看法最準確、計畫最高明,第三位弟兄凡事堅持己意。他們聚起會來都不同心,會後回家也不能禱告。大家堅持自己的『真理』;其實各人都滿了天然、肉體、自己,卻認為是在持守真理。
舊約裏約櫃是由基路伯看守,有神自己看管,說出神的見證不需要人天然的作為來保護。你我需要將自己置於死地,纔能事奉神。問題不在於作甚麼,怎麼作,而是作的時候是否將自己置於死地,是否在復活裏作;死了纔能復活。我們無論是關心聖徒或治理召會,都應該先將自己置於死地。
有一天晚上十時半,我已經上床,一位弟兄來叩門說有重要的事要告訴我,不然對召會有損失。另有一次,一位姊妹來見我,說有重要的事要商量,對召會事關重大。我們要看見,召會不是人負責的。說以上話的人都是愚昧人,因為那些所謂愛召會的人,真正的需要乃是死。
這幾年,主給我們看見,我們已往愛主、愛召會,乃是憑自己的熱心或天然的所是;為此我們多有悔改。今天,我們要愛召會,保養顧惜主的羊,就必須知道復活生命的要求,乃是將我們自己置於死地,不憑自己的熱心或天然所是來關心召會。我們若是照復活生命的要求來關心召會,召會定規會更好。
我們中間有許多好人、熱心的人,但少有把自己置於死地,經過死與復活,而將生命供應給人的人。不是聖靈不作工,而是我們不讓聖靈作工。惟有經過死,纔能湧出活泉。一旦我們願意把自己擺在死地,自然就有復活,就有活泉湧流,就能給人生命供應。復活乃是供應生命的管道;無論我們接觸甚麼人,被接觸的人都會得著飽足。
願主憐憫我們,使我們不把這些話當作道理來聽。我們與主同死,就必與主同復活。(羅六8。)我們要復活,就必須一直從死裏經過,結果就是與基督同形,模成祂的死。基督乃是一直否認己;祂從來不為自己求甚麼,不求自己的榮耀,不照自己的意思,也不憑自己說話、行事。祂說話都是憑著住在祂裏面的父說的,從來沒有單獨說話、行動。祂所活出的乃是神、人二性,純潔、聖別、無罪的生活。在你我身上,都該有基督這樣的模子;不是不要熱心,乃是在我們的熱心裏,要有死的記號、死的模子。願主恩待我們。
講於九月三十日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