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六 一個無知的人

讀經:路加福音十二章十三至二十一節。
(一)人兩種的所有

1 人有物質的東西,就是身體和身體所需要的財物。

2 人也有非物質的靈魂。

3 要證明靈魂的存在,並說明靈魂的性質。(請參閱六十五題『生命的價值』。)

(二)人兩種的注意

1 人可以注重物質,也可以注重靈魂。

2 大多數的人都是注重物質,極少數的人是注重靈魂。注重物質的人是低下的人,注重靈魂的人是高尚的人。

(三)一個無知的人

1 這一段聖經說到一個人,求主耶穌給他分家,分家就是注重物質,就是注重家產財物。

2 主立刻給他知道,主來不是要人注重物質,乃是要人注重靈魂,就是生命。主說,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意思就是不在乎物質。

3 主就說一個比喻,把那個人比作一個無知的財主。

4 主所以說那個人是無知的財主,因為他只顧到身體和物質的需要。那人田產豐盛,出產沒有地方收藏,要把倉房拆了,另蓋更大的,想要靠這些物質,安安逸逸喫喝快樂。那知道就在那天晚上,神要他的靈魂。他的無知就在這一點。

(四)上乘的選擇(智慧的選擇)

1 要認清身體和靈魂的輕重。

2 要重靈魂輕身體。

3 要接受基督作靈魂的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