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不憑天然的生命,乃憑作到我們裏面的基督生活並事奉

讀經:

腓立比書三章七至十節,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利未記十章一至二節,哥林多前書三章十節,十二至十三節,馬太福音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

神渴望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並從我們活出來

腓立比三章九節說,『不是有自己那本於律法的義,乃是有那藉著信基督而有的義,就是那基於信、本於神的義。』『藉著信基督而有的義』,不是人天然的舉止行為,乃是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並從我們活出來。『本於神的義』,乃是神自己的義。這不是僅僅算給我們或加給我們的東西,乃是神自己活在我們裏面並從我們活出來。

使徒保羅要腓立比信徒看見,義不在於守律法。對神來說,我們守律法算不得甚麼。按照神的經綸,神只在意基督,並且渴望將基督作到我們裏面。很可惜,大多數基督徒對這基本的觀念是陌生的,而我們也缺乏這實際。關於這事我們或許談論很多,但在實行上我們沒有讓基督充分的作到我們裏面。在聚會中,以及我們為主的工作裏,大部分的活動是天然的;這指明沒有多少基督作到我們裏面。

我們需要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能進入十節所啟示的經歷:『使我認識基督、並祂復活的大能、以及同祂受苦的交通,模成祂的死。』這節經文裏的基本觀念是基督作到我們裏面。惟有藉著基督作到我們裏面,我們纔能模成基督的死。

在事奉主的事上拒絕天然的事物

我們需要基督作到我們裏面到一個程度,我們裏面天然的事物都了結了。這樣,我們就會像使徒保羅一樣能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二20。)我們也許在道理上知道這節經文,卻缺乏實際。許多聖徒仍期望神會使用他們任何天然的長處,使祂得榮耀。我們在召會和工作裏所作的大部分仍是天然的。因此,我們在召會和工作裏分派責任時,主要考量的是天然的力量和才能。這種力量和才能乃是屬肉體的。這指明雖然我們的教訓是『不再是我,乃是基督』,我們的實行卻是『不再是基督,乃是我』。我們為主的勞苦若大部分是天然的,就不能幫助聖徒,因為我們得著的基督很少。我們的生活若大部分是天然的,就無法幫助聖徒屬靈。

需要一個異象—惟有基督作到我們裏面纔能滿足神

我們的異象是關鍵,使我們不照著肉體,乃照著靈而活。僅僅道理的教訓行不通。我們對自己並對基督需要有清楚的異象。我們要否認己,就需要看見,神不需要我們任何的所是或所能;我們天然的才能和天然的人,對神是可憎的;惟有基督作到我們裏面纔能滿足神。我們的異象若清楚,這異象會了結我們天然的人。這是我們的需要。

人喜歡守律法,因為守律法使己得以維持。神所要的,不是守律法的己,乃是作到我們裏面的基督。我們也許有這事的道理,卻沒有日常的實行。這事要成為我們的實行,就必須成為有效的、了結的異象。我們一旦看見這異象,就不會有憑自己而活的自信。

不以天然的方式服事主,只用變化過的材料建造

利未記十章一節說,『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亞倫的這兩個兒子是在為神作事,但他們獻上自己的火;這火表徵人所獻給神天然的熱心、天然的喜愛、天然的力量、和天然的才能。神審判這事,用火燒滅這兩個祭司。(2。)神吩咐,獻給祂的火必須從祭壇而來,(十六12,)就是從神,從天而來,(九24,)不可從人而來。許多基督徒是因天然的熱心而火熱為主作事。然而,十章一至二節的警告指明,我們在摸神的事時,需要將十字架應用在我們天然的生命上。

同樣,保羅也警告我們,我們在為著主的工作上,必須謹慎用甚麼材料建造。林前三章十二至十三節說,『若有人用金、銀、寶石,木、草、禾秸,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指明出來;它要在火中被揭露,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是那一種的。』領頭的弟兄該特別感覺這事的嚴肅。我們需要考量,我們的勞苦有多少是用變化過的材料建造,有多少是用天然的材料建造。即使我們在事奉上解決了難處或盡到責任,但我們所作的,可能是、也可能不是變化過的寶貴材料;惟有變化過的寶貴材料纔能建造到新耶路撒冷裏。

羅得的女兒們產生了後代,但這些後代是以不正確的憑藉產生的,因此從這擴增所產生的,都不可入聖會。(創十九32~38,申二三3。)用不正確、屬世的方法傳福音,好得著擴增,原則上與羅得的女兒所作的一樣。在傳福音的事上我們覺得可接受的,主也許並不悅納。

正確的事奉主並非只在於外面的規律,乃在於內裏的性質。倪柝聲弟兄不以天然的方式勞苦,也不因別人的工作看來多偉大而受感。他在林前三章十二至十三節的光中看見,基督徒的許多工作只適於被火燒燬,因為那些工作是用天然的材料完成的。我們雖然有道理的知識,或甚至有真理的光,但若考量我們的實行,就會看見我們仍以天然的方式作許多事。我們很容易就輕忽神聖的事物,而採取以天然材料建造的路。

考量我們的生活和工作是否會蒙主稱許

我們需要仰望主賜給我們異象;惟有異象能拯救我們。保羅在十節說,『各人要謹慎怎樣在上面建造。』我們該常常考量我們的工作能否經得起火的試驗;這相當的嚴肅。關於國度的賞賜,保羅說,『免得我傳給別人,自己反不蒙稱許。』(九27。)我們必須儆醒,因為任何時候都有可能岔離。重要的不是人的論斷,乃是主的審判。

馬太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說,『不是每一個對我說,主阿,主阿的人,都能進諸天的國,惟獨實行我諸天之上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當那日,許多人要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在你的名裏豫言過,在你的名裏趕鬼過,並在你的名裏行過許多異能麼?那時,我要向他們宣告: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行不法的人,離開我去罷。』我們需要確信,我們所作的不是不法,乃是父的旨意。

二十二節裏的『那日』,是指基督審判臺的日子。倪柝聲弟兄職事的早期,當他被一些同工革除時,他寫了一首詩歌,說,『我今每日舉目細望審判臺前亮光;願我所有生活、工作,那日都能耐火。』(四六八首,第五節。)惟有那是基督的生活和工作纔能耐火。我們應當認真的考量,主在祂的審判臺前是否會稱許我們的生活和工作。

這是公義的話,被今天大多數基督徒完全忽略了。我們需要在這光底下事奉。我們或許建立了數以百計的召會,但我們的工作可能都要被火燒燬。在我們的職事裏,我們該寧願有一塊『金』,而不願有一千塊『木』。我們的工作是否耐火,在於這工作有多少是在靈裏作的。

我們的感覺該像保羅在腓立比三章七至九節裏的感覺那麼強,他說,『從前我以為對我是贏得的,這些,我因基督都已經看作虧損。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看作虧損,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因祂已經虧損萬事,看作糞土,為要贏得基督,並且給人看出我是在祂裏面。』這話該摸著我們,使我們的心思清明。有許多事物我們該看作虧損;這完全在於我們是否看見了異象,這異象帶著殺死的光。當我們蒙光照時,就會看見自己滿了肉體,而不敢從我們的肉體作甚麼或說甚麼。我們若看見自己的肉體,就會領悟肉體是何等的難處。我們需要轉,也需要異象。

問答

問:我們如何得著更多的異象?

答:嚴格說來,得著異象是主的憐憫。保羅在往大馬色的路上得著屬天的異象,完全是主的憐憫,因為保羅一點沒有要得著異象的想法或願望,更不用說是尋求異象了。羅馬九章十六節說,『這不在於那定意的,也不在於那奔跑的,只在於那施憐憫的神。』然而,保羅也啟示了一個祕訣,他說,『我…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徒二六19。)順從乃是在於我們。頭一個異象臨到我們,是因著主的憐憫,但我們是否得著進一步的異象,乃在於我們順從頭一個異象。例如,亞伯拉罕因著神的憐憫得著了頭一個異象。因著他順從,從他父親之地出來,他就接受進一步且逐漸增加的大異象。我們眾人都已得著某種起初的異象。我們是否得著更多,就在於我們對頭一個異象是否忠信。

即使一小片葉子也能在夜晚遮住我們,使我們看不見月亮。我們要看見月亮,就必須從視線中挪去這些葉子。若有甚麼事物使我們不能得著主的光,我們就有責任將其除去。只要我們開始順從我們所看見的,異象就會照耀得更明亮。我們越順從,異象就變得更明亮;反之,我們不順從,異象就消失。我們若對主現今的說話棄而不顧,就無法接受祂進一步的說話。

保羅說,『神…樂意將祂兒子啟示在我裏面。』(加一15~16。)這指明保羅起初的異象是神按著祂的憐憫賜給的。然而,保羅也說,他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我們若順從神賜給我們的異象,神的異象就會不斷擴大。組織的宗教全都是在黑暗裏。我們若按其標準衡量自己,也會在黑暗裏。我們若領悟自己沒有順從所得著的異象,就需要向主徹底承認並求憐憫,使我們開始順從。這會有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