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聖經共有六十六卷,其中只有雅歌,描繪一個追求主之人追求主的路線。可以說,全本聖經再沒有一卷書像雅歌一樣,清楚的給我們看見追求主的段落。因此本篇信息,我們要從雅歌這卷書,來看我們對主的追求。
在雅歌這卷書裏,關乎追求主,至少有四個特點。
首先,這卷書的記載並非只有一個起頭,一個經過,一個終結。換句話說,這卷書不是描寫這個追求主的人,她的追求只有一個開頭,一個經過,末了只有一個終結。反之,這卷書給我們看見,有好多個起頭,好多個經過,也有好多個終結。乃是先有一個起頭,然後一個過程,一個終結,就停下來了。過了一段時間,再起一個頭,再有一個過程,再有一個終結,又停下來了。再過一段時間,再起一個頭,再有過程,再有終結,又停下來了。因此,這卷書至少有六個起頭,六個過程,六個終結。每一段的起頭、經過和終結,就是一首歌。所以,這卷書共有六首歌。每一首歌,都有一個起頭,一個經過,一個終結。
因這緣故,在雅歌這卷書裏,同樣的話有時會重複題起兩三次。譬如,八章四節說,『耶路撒冷的眾女子阿,我鄭重的囑咐你們,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所愛的,等她自己情願。』類似這樣的話一共說了三次,(二7,三5,)而且每一次都是當這個追求的人,經過一段過程,有了終結之後說的。由此可證,這卷書說到人追求主的經歷,乃是有好多個起頭,好多個過程,好多個終結。
這啟示出一個基督徒追求主、跟隨主,並非有了一個起頭以後,若是落下去,就一直落下去,不能再起來了;或是不落下去,就一直有一個過程,直到有一個終結。絕不是這樣!即使像雅歌裏這樣正常的追求主者,她在主面前的光景,都不是只有一個起頭,一個過程,一個終結。你我必須把這件事看得非常清楚,千萬不要認為自己在主面前的光景,只是一個起頭,一個過程,一個終結。不要以為在追求主的過程中,若有甚麼下沉,或有甚麼停頓的狀態,就是墮落了。這樣的想法完全是錯誤的。
的確有許多屬靈光景不正常的弟兄姊妹,他們開始追求主,有一點過程後,和主之間出了事,就墮落了。那當然是落下去,停下來,告一個段落了。直等到過了一個時候,他再復興起來,纔再有一個起頭。然而,這是不正常的;但這並不是說,在正常情形下,沒有墮落的基督徒就不需要再有起頭。不,即便是最正常的基督徒,和主之間完全沒有出過問題的,就如這卷書裏的書拉密女,一直是向著主的;這樣一個屬靈光景正常的人,她屬靈的經歷仍是分作一段一段,起了又停,停了又起。這是雅歌裏頂特別的一點。
其次,雅歌給我們看見,這個追求主的人,她每一段追求的起點並不相同。有的起點,是因著主的吸引;有的起點,是因著她自己的飢渴。以她第一段的追求來說,起點很難說是主吸引她,或是她來追求主,可以說二者都有。在這一段的起頭,她說,『願他用口與我親嘴,』(一2上,)這好像是她追求主。然而緊接著她又說,『因你的愛情比酒更美。你的膏油馨香;你的名如同倒出來的香膏,所以眾童女都愛你,』(2下~3,)這又似乎是主吸引她。所以,我們很難斷定到底是她追求主,還是主吸引她。
在以後的各段裏,有的起頭好像沒有主的吸引,但她還是追求主。譬如,在三章一至二節,我們看不見有主的吸引,但她仍是那樣的追求主。她說,『我夜夜在床上尋找我心所愛的;我尋找他,卻尋不見。我說,我要起來,繞行城中,在街道上,在寬闊處,尋找我心所愛的。』這是從她的尋求開始,不是從主的吸引開頭。到了五章二節,她說,『我身睡臥,我心卻醒。這是我良人的聲音!他敲門說,我的妹子,我的佳偶,我的鴿子,我的完全人,求你給我開門;因我的頭滿了露水,我的頭髮有夜露滴落。』這乃是主的吸引,而不是她起頭尋求。可見,我們追求主的開頭,或者我們每一段追求主經歷的起點,都有兩面:一面是主來吸引我們,這重在主的顯現;主向我們顯現一下,吸引我們一點,我們就起來追求祂。一面是我們起頭追求主,這是因為我們嘗過一點主的甘甜,與主有一點交通,之後感覺不滿足,飢渴了,裏面就產生一個追求的心,因而有一個追求的起頭。
第三,這卷書給我們看見,每一段的追求,從主的同在來說,都能達到豐滿的境地。譬如,這個追求主的人在第一段,就達到一個地步,與主一同坐席。(一12。)她甚至用詩意的話,描述主和她的床榻是翠綠的,房屋的棟梁是香柏木。(16~17。)這給我們看見,她在那裏如何豐滿的享受主的同在。再如第三章,當她經過一番尋求,至終遇見了主,她就把主領到懷她者的內室,(4,)就是到了神的恩典裏,飽享主的同在。這是她又一次達到主同在的豐滿。所以每一段追求,都是在過程裏達到一個豐滿。
第四,每一次達到的豐滿,很難得不結束。雅歌所記載這六段的經歷,每一段末了,這個追求主的人總是感覺不滿足、不豐滿了。所以,每一次達到豐滿以後,那個滿足總有一個結束,總有一個終結。因著有這個終結,纔叫我們再有一個新的追求。
以上四個特點,在雅歌這卷書裏非常明顯,使我們能懂得一點追求主的經歷。現在,我們要根據這四個特點,來看我們的追求。
首先我們要知道,如果我們盼望自己屬靈的經歷,是一勞永逸的,這就錯了。換句話說,倘若我們盼望自己屬靈的追求只有一個起頭,一個過程,到末了只有一個終結,這盼望是完全達不到的。無論誰,即使是使徒保羅在主面前屬靈的經歷,都分作好多個段落,都是起一個頭,有一個過程,作一個結束;再起一個頭,再有一個過程,再作一個結束。召會歷史中,有許多屬靈的人,他們在神面前都是正常、標準的。然而,從他們的傳記裏,我們發現他們的經歷也都是分作好多個過程。譬如,我們讀蓋恩夫人的自傳『馨香的沒藥』這本書,能讀出她幾乎沒有墮落過,即使有也是很輕微。然而,她的經歷也有好多次的起頭。她常說,『我再更新我和主之間的婚約。』每一次她更新和主的婚約,就是一個新的起頭,一個新的開始。既是一個新的開始,在這之前自然就有一個結束,告一個段落。所以,你我的經歷乃是有多次的起頭,多次的過程,和多次的結束。即使不墮落,仍是會有一個終結,好能再有一個起頭。
我們必須清楚認識,在我們追求、跟隨主的過程中,很自然的常會在達到滿足之後,又覺得虛空、不滿足,覺得失去主的同在。這個虛空、不滿足的感覺,就是一個信號,告訴我們應該再有個新的起頭。這如同十字路口的綠燈,是一個信號,告訴你要再往前走。你已往走過一段,因著紅燈,你被擋住停下了,現在紅燈變綠燈,你就要繼續再走前面的路。請記得,裏面的不滿足就是屬靈路程上的綠燈。這個不滿足,包括黑暗、虛空、下沉、陳舊、軟弱,也包括摸不著主的同在,禱告沒有味道,讀經沒有亮光,講臺枯乾,沒有膏油等。我們有這些感覺都不是偶然的,乃是一種信號,告訴我們應該再有新的追求。
這些日子,無論是和長老、同工,還是和家負責交通,我們越交通,越接觸,越有一個感覺,我們需要一個新的起頭。可以說,整個召會已經到了一個大的段落,需要有一個新的起頭。否則,我們無法避免落到形式的事奉裏,落到宗教的敬拜裏。
甚麼叫作形式的事奉,宗教的敬拜?就是循規蹈矩,按部就班,等因奉此。在七、八年前,這樣事奉是活的、新鮮的;到了今天,還這樣事奉,就是死的、陳舊的。以舊約的事奉為例,在摩西的時候是活的,但到了一個時候,以色列的後裔雖然仍舊照樣事奉,卻已失去活力,而變作死的。今天,召會若要從這種情形裏出來,就必須有一個新的起頭。這並不是說,要換個新作法,換一條新的路。我們的立場是對的,路是對的,事奉的作法可以說也是對的,但裏頭缺少新的活力,新的生氣。盼望所有事奉的人,對這個陳舊有感覺,每個人都要先有一個新的起頭,纔能影響眾弟兄姊妹,叫全召會也有一個新的起頭。
我們要有新的起頭,就必須有新的奉獻。每一次新的追求,都得有一次新的奉獻。或許有人會說,『我已經奉獻過好多次,好像再沒有甚麼可以奉獻了。』絕沒有這回事。每一次新的起頭來了,我們都得重新奉獻。
不僅如此,每一次新的追求,都得有新的對付;有了新的奉獻,還得有新的對付。表面看,雅歌這卷書似乎沒有講到對付的問題;但你若深入研讀,就會看見其中隱藏著對付的故事。這個追求主的人,她在第一、二次達到了豐滿之後,因著留戀所達到的豐滿,只顧到那個豐滿,而沒有顧到主自己,結果當她再起來追求主時,主就不那樣快的給她得著;這對於她乃是一個管教、教導和訓練,要叫她知道,在與主來往的事上,是由不得她作主的,乃必須讓主作主。主要來就由主來,主要留就由主留,主要去就由主去,不能由她作主。這在她第二段的經歷中,是非常清楚的。
在三章一至四節,這位追求主者說,『我夜夜在床上尋找我心所愛的;我尋找他,卻尋不見。我說,我要起來,繞行城中,在街道上,在寬闊處,尋找我心所愛的。我尋找他,卻尋不見。城中巡邏看守的人遇見我;我問他們:你們看見我心所愛的沒有?我剛離開他們,就遇見我心所愛的;我拉住他,不讓他走,直到領他進我母家,到懷我者的內室。』在這裏我們看見,她起來尋找主卻尋不見,出去尋找也尋不著,問人也沒有結果。正當她失望,以為沒有辦法的時候,主給她遇見了。在她要的時候,主不給她;在她失望之際,主卻來了。主這樣作,乃是要訓練她。在這樣的光景裏,她裏面必定有一種懊悔的感覺,說,『我在與主交通的事上,有了自己的主張,這是我的罪。』她深處定規有感覺,有對付。這時,她所對付的罪,當然不是一些外面、粗淺的罪。像她這樣追求主已經達到相當境地的人,在主面前的對付,絕不是外面一些粗淺的罪。表面看,人無法看見她有甚麼罪;她所有的難處,都是她在自己深處和主出了問題。因此,她所對付的,都是深處的罪。這樣的奉獻和對付,乃是人每一次起來追求主時所必經,也是必需的。
在我們的經歷中,奉獻和對付常是一直持續,並且越過越深。開頭時,奉獻是很粗淺的。也許你原來在世界裏貪戀宴樂,愛好罪惡,現在得救了,就願意把時間、金錢、體力都奉獻給主,為主使用。這樣的奉獻很不錯,但還不彀深入。你必須再有奉獻,也許主給你感覺,在你深處還有一點保留,在某件事上你和主還有爭執,不肯放手。已往,主都讓你過去,但是這一次主不讓你過去;就在這裏,你需要重新奉獻。或許你目前在時間、金錢這些外面的事上,反而鬆一點,但主不在乎,因為主知道你是奉獻過的。主現在和你爭的,是你深處的問題。你頭一天奉獻時,裏面就有一個保留,那時主容讓你,現在祂要你非交出來不可。若是你不肯放手,主似乎要收回祂的同在,你裏頭就無法活潑起來。所以這時,你需要再有更深的奉獻。
在有的弟兄身上,主也許是要對付他的單獨。表面看,他和弟兄們一點沒有吵鬧,但是他裏頭卻有一種情形,不喜歡和弟兄們在一起。這就叫作單獨。同樣的,也許主在你裏頭,老早就摸著你,給你看見這個單獨,而要你對付,但你不肯聽從,堅持要保守這個單獨。請記得就是這個堅持,叫你陳舊,使你失去新鮮的活力。從前你初得救,你單獨,主讓你過去,你還可以很新鮮;但現在主點出你的單獨,要你去掉,你若不肯為這事重新奉獻,主就不讓你過去,你就失去新鮮,而變作陳舊。你和人仍然一樣的交通,一樣的談話,但從前人在你身上碰著的是新鮮、活力,今天碰著的卻是老舊、下沉。以你自己在神面前的光景而論,你就很難再往前了。
所以,要有屬靈的起頭,原則總是要有奉獻和對付。然而,一次過一次在深度上是有分別的。從前都是外面、粗淺的,現在越過越深,越過越細。到一個地步,甚至連你身上屬靈的東西都要對付。就如亞伯拉罕一樣,最後連神的恩典為他所成全的以撒,都得奉獻。(創二二1~19。)不僅他憑肉體所生的以實瑪利要趕出去,(二一9~14,)連他憑神恩典的應許所得著的以撒,都得獻在壇上。這纔是深而且真的奉獻。
照樣,雅歌這卷書裏的經歷也是如此。這個追求主的人,到了第四段經歷的時候,幾乎連從前所得著的屬靈東西,都變作該定罪、該奉獻的。總之,我們要有新的起頭,要得著更新,要活潑起來,就必須有新的奉獻、新的對付。
再者,雅歌裏的經歷雖然分作六個段落,但並不是第一段經歷第一件事,第二段經歷第二件事,第三段經歷第三件事等。這個追求主的人,在第一段,可說已經經歷了所有屬靈的事物,只不過在度量上還沒有達到豐滿而已。到了第二段,在原則上還是經歷第一段的一切,不過那個豐滿的度數增加了。到了第三段,仍是經歷頭一段所有的,不過在度數上比第二段又增加了。往下類推,第四段、第五段、甚至第六段,都是如此,原則上都仍是經歷頭一段的東西。所以,這個追求主的人,在一段一段的過程中,實在沒有經歷甚麼新的,不過是更新了,同時度數增加了。
這給我們看見,在屬靈的經歷中,絕不是頭一段經歷了甚麼,第二段又經歷別的。我們已往說到靈命四層,把各層劃分得很清楚。(參『生命的經歷』一書。)實在說,在經歷裏並不分得那樣明顯,因為一個人起頭蒙恩,他所經歷的幾乎就包括以後所有的,往下所經歷的並沒有甚麼新的,仍是起頭時所經歷的,不過是加深、提高,並加強、豐富了。這如同人染布料一樣,初染時顏色還很淺,再染就深一點,第三次再深一點,到末了無論怎麼染都不能再深了,這就是達到豐滿了。我們屬靈的經歷也是如此。
從啟示一面說,我們所經歷的乃是基督自己;從經歷一面說,我們所經歷的是死而復活。總括的說,就是基督和祂的死與復活。我們所有屬靈的經歷,沒有別的,就是這個。即使是剛受浸的人,他們所有的一點屬靈經歷,還是這個。他們信而受浸,就是認識基督,經歷祂的死、埋葬與復活。開頭是這個,此後一生一世,一段一段所經歷的,都是這個。在雅歌裏,這個追求主的人,每一段所看見、經歷的,都是這一個。她在第一段裏所認識的基督,就是以後所一直認識的;她在頭一段裏所經歷的死與復活,就是以後所一直經歷的。惟一不同的是,在程度上逐漸加高、加深了。
我們所有的工作和事奉,都應該在這種經歷的過程中。我們不該作一種僅僅維持局面、敷衍了事的工作。甚麼叫敷衍了事的工作?就是一般基督徒的光景:蓋一所禮拜堂,聘一位牧師,每主日作一次禮拜,講一篇道。這一次講詩篇二十三篇耶和華是我的牧者,下一次講馬太五章主登山訓眾,再一次講加拉太五章聖靈的九種果子。(22~23。)講的時候很不錯,講過之後,眾人都知道了,記住了;但是這個知道和記住,對於聽道的人,並不產生甚麼影響,最多不過叫他們增加一點聖經知識,並不能叫他們起來追求主,經歷主。這就叫作維持局面、敷衍了事的工作。表面看,是一種宗教事工;實際上一點光也沒有,一點經歷也沒有。這是不應該的。我們在各召會、各會所、各分家裏,都不該維持這樣一個宗教的光景。我們不該幾年下來,一直叫人聽道,聽的時候點頭受感動,但回家後一點不起作用。我們應該一直幫助人摸著屬靈的經歷,或者在開頭,或者在過程,或者在終結。我們必須一直帶人經歷,帶人追求;沒有奉獻的能奉獻,沒有對付的能對付;奉獻過的,現在沉下去了,能再有更新的奉獻;對付過的,現在不新鮮了,能再有重新的對付。有過屬靈經歷的,到了一個段落,悶了、枯了,裏頭暗了、沉了,我們能帶他們重新起來追求。我們若是一再的更新,舊的一再變成新的,就不是維持、敷衍,而是真實的在事奉了。
我們這些事奉主的人,無論是傳講信息,或出去探望,都是經常和人有接觸的,我們更需要作更新的工作,對自己更該如此。不要以為,我們現在沒有犯甚麼罪,血氣也不重,作人還過得去,說不讀經也讀一點,有時也有一點感動,有一點禱告,這樣的情形就差不多了。若是這樣,我們整個屬靈的光景,就不過是一種維持。可能三年、五年、八年過去,一切都還是差不多,沒有一點進展。一個工作不能這樣,一個召會也不能這樣,我們自己更不能這樣。八年、十年過去,我們實在是陳舊了。即使我們沒有別的問題,陳舊總是個問題。因此,我們必須重新起來,再有新的奉獻,有新的對付。盼望我們都看見,只有你我有新的起頭,新的奉獻,新的對付,今後的工作纔會新鮮,我們所服事的召會,纔會再經歷一段主新鮮的同在。
雅歌裏這個追求主的人,即使在黑夜中,她也起來尋求主。在三章一至二節,她說,『我夜夜在床上尋找我心所愛的;我尋找他,卻尋不見。我說,我要起來,繞行城中,在街道上,在寬闊處,尋找我心所愛的。』所以我們要尋求,不能無所謂。我們所以感覺沉悶,沒有主的同在,就表明綠燈亮了,要我們起來向前。現在,我們每一個人都得根據裏頭的感覺,在主面前起來有追求,有對付,有新的奉獻。
當我們起來追求主的時候,自然會帶著別人一同追求。追求主的開頭有兩面:一面是由於主的吸引,一面是由於我們覺得飢渴。我們對主的豐盛,若是已經有了經歷,就能像雅歌裏這個追求主的人一樣,起來見證說,『我和主一同坐席,享受祂的豐盛;我在祂的蔭下,嘗祂果子的滋味,是何等甘甜。』(參一12,二3。)我們這樣見證,人聽見自然會生出一種飢渴、羨慕,也願意追求得著這個。或者你自己的經歷還沒有達到豐滿,你心裏有一個不滿足的感覺,這個不滿足越過越強烈,到一個地步叫你如飢似渴,實在渴慕主。你把這種不滿足的光景說出來,聽的人裏頭就起共鳴,也就覺得飢渴了。因此,只要我們自己是追求主的,就無論是豐滿的經歷了主,還是仍舊飢渴的羨慕主,結果都能影響人,使人裏面也感覺飢渴,而起來追求主。
我們都要將這些話帶到主面前禱告。不必看別人,乃要看我們自己目前的光景,是否亟需一個更新、一個復興,亟需在主面前有新的奉獻、新的對付。若是主憐憫我們,給我們一個榮耀的顯露,吸引我們起來重新追求,或者使我們感覺飢渴、沉悶、不滿足,逼我們起來再有追求;這在我們就是一個復興。只要我們這個人復興了,更新了,在我們身上的一切也都變作新的了。我們讀的聖經是新的,唱的詩歌是新鮮的,甚至屬靈書報也都新鮮了。願主憐憫我們,叫我們各人都有這種更新的復興!
原刊於一九六○年十月『話語職事』第一百十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