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生命的經歷(二)

讀經:約翰福音六章五十七節,十四章十九節,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腓立比書一章二十一節,羅馬書六章四至五節,十一章二十四節。
在新約中活基督的啟示

在新約中有四處主要的經文,兩處在福音書,兩處在書信,啟示活基督這件事。頭一處經文,約翰六章五十七節說,『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那喫我的人,也要因我活著。』這是新約頭一處直接摸著活基督這件事的經文。第二處經文也是在約翰福音。十四章十九節說,『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卻看見我,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因為我活著』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基督在復活裏活著。『還有不多的時候』指明祂的死,也指明祂要在復活裏再活著。『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這句話指明,因為祂在復活裏活著,我們也要同祂並因祂活著。在新約裏,六章五十七節與十四章十九節是最基要的經文,向我們啟示,給我們看見我們如何能因基督活著,並同基督活著。第三處經文是加拉太二章二十節,這或許是書信中說到我們因基督活著,並同基督活著的最好一處經文。那裏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裏所活的生命,是我在神兒子的信裏,與祂聯結所活的。』第四處經文是腓立比一章二十一節:『因為在我,活著就是基督。』

因基督而活著

從這四處經文,我們能看見如何活基督。在這事上,我不使用『憑基督活著』這句話,因為這句話不能傳達正確的思想。在約翰六章五十七節的『因』含示有一個因素。『憑』這個字含示憑藉,而不是因素。憑基督而行,含示基督是生活行事的憑藉,正如手杖是用來行路的一樣。因基督而行,指明祂是我們生活行事的因素。這種領會也是原文的意思。約翰十四章十九節啟示,我們在基督的復活裏活基督。祂復活之後活著,我們也要活著。我們不僅是憑祂活著,也是因祂活著。

我們不是憑基督活著,以基督為憑藉;我們乃是因基督活著,以基督為我們活著的因素。我們所喫的食物不是一種憑藉,乃是供應的因素。我們不是憑食物而活,乃是因食物而活。食物供應我們,使我們能因其供應而活。用手杖作憑藉走路,不需要喫手杖;但因食物而活,必須喫食物。不喫食物,食物就不能成為我們活著的因素。我們在基督的復活裏活基督,我們也因著喫基督而活基督。喫把一個因素帶到我們這人裏面。當我們早晨喫了豐美的早餐,我們所得的滋養就給我們力量。基督加力的元素是一種供應,一種因素,使我們能活基督。

加拉太二章二十節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我們既已喫了基督,祂如今就在我們裏面活著。當祂在我們裏面活著,祂就被我們消化。基督是藉著被我們消化而活在我們裏面。祂如今成了我們活著的供應和因素。我們是以基督作供應的因素而活著。『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這句話的意思是我們已經了結了。然而下一句話說,『我如今…所活的生命,』指明我們還繼續活著。為了描述這個經歷,我們可以說,『基督為我活著;』但最好是說,基督活在我們裏面,作我們同祂活著的因素。按照二章二十節,似乎有二者活著。那裏有兩個主詞,一個是『基督』,一個是『我』,而這兩個主詞只有一個述詞—活。『我活著』和『基督活著』。

保羅為了描述一個人因兩個生命而活著,就用接枝來說明。(羅十一24,六5。)野枝子已經從野樹上剪下,接枝到栽種的樹上,就是接枝到好樹上。野枝子從原來的樹上剪下,栽種的樹也被切開;這兩個切口擺在一起,接枝就完成。如今這二者合而為一,但枝子還是枝子,樹還是樹。雖是二者,卻在一起活著。枝子與樹活著,但二者在一起活著如同一個。它們這樣活著乃是一種調和。我們若說接上的枝子是憑栽種的樹而活,就不十分正確。接上的枝子是在栽種的樹裏活著,並與栽種的樹同活。因此,栽種的樹活著,接上的枝子也在栽種之樹的活著裏活著。

有人錯誤的說,我們基督徒所活的是替換的生命。照這種觀念來看,我們可憐的生命從基督換來好的生命。然而這完全是錯誤的。如果我們基督徒的生命是替換的生命,那麼我們可憐的生命在替換了基督的生命之後就了結了。雖然聖經的確說我們已經釘了十字架,但又說我們仍然活著。(加二20。)當聖經說我們已經釘了十字架,意思就是說,我們已經從亞當這棵野樹上被剪下來。藉著釘十字架,我們已經從亞當剪除;在復活裏,我們已經接枝到基督裏。我們已經釘了十字架,從亞當剪除;我們也已經被放到復活的基督裏。所以,我們並沒有了結,我們仍然活著;然而,我們不再是活在我們自己裏面,乃是活在基督裏,與基督同活,並因基督活著,以基督作我們活著的因素。祂活著,我們也在祂裏面活著。我們是在祂的活著裏活著。因此,我們的活著與祂的活著調和在一起,成為一個生活。

以我們的靈為人位,魂為器官,而活基督

新約啟示,我們有一個舊人,(羅六6,弗四22,)也啟示我們是一個新人。(林後五17,西三10~11,弗四24,二15。)我們得救前,我們是個舊人,沒有新人。我們得救後,我們成了新人,帶著舊人。我們得救前,我們的魂是我們的人位,我們的靈只是接觸並接受神的器官。但我們得救,並接受基督這賜生命的靈到我們靈裏後,我們的靈就成了我們的新人位,成了新人。這新人是我們重生的靈,有基督這賜生命的靈為其生命。我們的靈成了我們的新人位,我們的魂成了服事我們靈的器官。

我們的靈藉著重生,接受了神聖的生命,而成了新人。因此,我們的新人就是我們的靈,我們的魂成了這新人的器官。魂用它思想、領會、解釋、決斷、愛憎的能力,來服事靈。這一切的能力都是給靈來使用,達成靈的目的。魂已經不再是我們的人位,但仍然有用,作了我們新人(重生的靈)的器官。

我們若要活基督,要因基督活著,就必須學習拒絕我們的魂。拒絕魂的真理,受到一些人的反對。有人說我們如果拒絕魂,我們就完了。然而,拒絕魂的意思是拒絕魂作人位,不是拒絕魂作器官。作為一個器官,我們的魂—心思、情感和意志—是非常有用的。在屬靈的經歷上,我們越屬靈,就越富有思想;我們越屬靈,就越富有情感。事實上,我們若不知道哭泣流淚,我們就不是那麼屬靈。然而,我們需要考慮如何流淚。如果我們以魂作人位而流淚,就不是活基督。

多年來我沒有以魂作人位而流過淚,但是當我開始活在靈裏,在我的新人裏,以魂作我的器官,我開始流淚。這時我流淚是以魂作器官,不是以魂作人位。流淚的人位是我的靈。今天原則還是一樣。我們以魂為人位去愛人,是錯的。那可能是愛,但那愛是屬於舊人,是仍然與肉體有關聯的。以我們的魂為人位去愛,是錯的。以我們的靈為人位,以魂為器官去愛,纔是對的。沒有魂,我們不可能愛人。我們的靈,嚴格的說沒有愛的功能。我們若要愛,就必須有愛的器官。愛的器官是情感,就是我們魂的一部分。

我們的靈本身無法哭泣流淚。在福音書裏主耶穌哭了。(約十一35,路十九41。)祂是從作祂人位的靈,用祂的魂作器官而流淚。祂不是以魂作祂的人位去愛,乃是以靈作人位,魂作器官去愛。今天,我們既是基督徒,就與主耶穌一樣。在我們基督徒生活中,我們必須拒絕魂作人位;但我們的魂作為器官仍然很有用處。甚麼時候我們的魂要起來作人位,我們應當告訴我們的魂:『親愛的魂,你已往是我的人位,但如今不是了。你如今是在復活中作我的器官,我的人位乃是我重生的靈,有主耶穌為其生命,這靈就是新人,而這新人乃是我的人位。親愛的魂阿,你如今只是我的器官。你要留在你的地位上,不要向我建議甚麼。當我愛或思想的時候,你必須是我愛與思想的器官。』

在我與主親近的時間裏,我的認罪多數是關於以魂作人位而活的事。我常常忘記魂不再是我的人位,而聽從了魂。魂告訴我去愛,我就愛。我不是作壞事,乃是作好事,但我活的是舊人。只作好事並不是活基督;那不是出於生命樹。好事與壞事都是出於善惡知識樹。

只有當我們在靈裏活基督,我們纔是活生命樹。我們每天必須自問,我們是活基督,還是僅僅循規蹈矩而已。我多次向主認罪說,『主阿,赦免我,在活你的事上,我還沒有成功。我活你的時間,可能只有四分之一,但一天其餘的時間,我雖作好,活的卻是舊人。保羅能說,「在我,活著就是基督,死了就有益處。」但我不能這麼說,主阿,赦免我。』

問答

問:當我們還是未得救的人,我們活的是舊人。如今我們得救了,我們活的是新人。這似乎指明舊人已經了結。我們怎能說,我們的舊人—魂—仍然存留作器官?羅馬六章、七章啟示,我們的舊人不僅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也與祂一同埋葬。我們的魂—舊人—怎能回來作新人的器官?

答:我們不該忘記羅馬六章並不止於埋葬,乃是繼續往前到復活。(4~5。)釘十字架的人埋葬了,也復活了。我們魂天然的功能釘死了,埋葬了,但它們也復活了。我們的魂現今有了在復活裏的功能。魂作了靈—新人—的器官,不是在天然的情形裏,乃是在復活的情形裏。我們天然的人,天然的所是,已經在基督的復活裏被拔高。我們的人性已經釘了十字架、埋葬、並被基督的復活所拔高。

問:我們既已釘死、埋葬、並復活了,就我們來說是甚麼復活了?

答:我們得救前,我們的心思遲鈍而愚昧,我們的情感放縱而不羈,我們的意志或是頑強,或是軟弱。然而,我們接受基督後,祂不僅重生了我們的靈,也藉著祂的復活,拔高了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祂的復活立即拔高了我們魂天然的功能。我們既是得救的人,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必然與已往不同。

因為我們已經接枝到基督裏,我們就與基督聯合生長,而且我們魂的功能也一直在被拔高、充實。羅馬六章五節說,『我們若在祂死的樣式裏與祂聯合生長,也必要在祂復活的樣式裏與祂聯合生長。』與祂聯合生長就是『生機的聯結,在這聯結裏有生長發生,就是使一方有分於另一方的生命與特徵。…這就是接枝。(十一24。)這接枝能:(一)排除我們一切消極的元素;(二)使我們身上神所造的功能得以復活;(三)拔高我們的功能;(四)充實我們的功能;(五)浸透我們全人,以變化我們。』(新約聖經恢復本羅六5註2,亦見註3。)

問:我的觀念一直以為魂的生命與魂的功能是兩件不同的事。魂的生命需要拒絕,但魂的功能,包括心思、情感、和意志需要保留。這是否正確的領會?

答:魂的生命是人位,而魂的功能是魂作器官。魂是個器官,魂的功能是這器官的能力。我們最好說我們有魂的人位和魂的器官。

問:我們的靈裏有基督的靈,而基督是有心思、情感、意志的人位。我們怎能說在我們的靈裏沒有這些功能?

答:今天我們的靈是新人,而在這新人裏,在這靈裏,我們有基督作我們的生命。基督的確有愛、思想、定意的功能。然而基督的功能是屬靈的功能,就是屬神的功能。基督這些神聖的功能只能藉著我們的功能,間接的顯明出來。基督思想的功能絕不能直接的自行彰顯出來,總是藉著我們的心思彰顯出來。(林前二16。)

亞當是按著神的形像造的。許多聖經教師解釋神的形像就是神的愛憎與思想的功能。神愛,所以我們愛;神憎恨,所以我們憎恨;神很有思想,所以我們也有思想。我們有神的形像,但這形像在我們接受神之前是空的,沒有甚麼內容。我們沒有神的時候,我們運用心思是空洞的,在我們心思中沒有神作為內容。但是當我們接受了神,神就成了我們的內容。神的思想成了我們心思的內容,祂的愛成了我們情感的內容。手套是這事很好的說明。手套有五個手指,但這五個手指只有手指的形像,沒有手指的實際。當手伸到手套裏,手指就成了手套的內容。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只是手套的手指。當基督帶同祂的心思、情感和意志,進到我們裏面時,祂的功能就成了我們屬人心思、情感、和意志的內容。

沒有多少基督徒領會這些屬靈生命的細節,但我們需要有這些細節的異象,使我們能成為活基督的人。

講於主後一九八九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