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的信息中,我們說過神身位的許多面。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神的性質。
最近我讀到某聖經學院院長寫的一封信,指控我教導異端,因為我說,按新約看,信徒有神的性情。作這種不實指控的人,也許不熟悉彼後一章四節,這節告訴我們,我們有分於神的性情。有分於神的性情,就是享受並分享這性情。我們能見證,一天過一天,我們不僅有神的性情,也享受這性情。我們信徒裏面的確有神的性情。某些苦難和艱辛,我們憑自己無法忍受;然而,我們憑神的性情卻能忍受。
我們需要密切留意有分於神的性情這件事。彼後一章四節說,『藉這榮耀和美德,祂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你們既逃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藉著這些應許,得有分於神的性情。』藉著神所賜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我們在基督(我們的神和救主)裏的信徒,在與祂生機的聯結裏,得有分於神的性情。我們藉著信入和受浸已進入這聯結。(約三15,加三27,太二八19。)這神聖性情的美德要帶我們進入祂的榮耀,進入三一神完滿的彰顯。
藉著『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我們得有分於神的性情。我們藉著相信就得著神的生命,而神的性情就是神生命的本質。雖然我們相信的時候就得著神的生命,但神的性情必須一直給我們享受。這種享受需要神的恩典。我們越享受神的性情,就越得著祂的美德,也越被帶進祂的榮耀裏。
有分於神的性情,就是享受神的所是。為了使我們能享受神的一切所是,神要照著祂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為我們作許多事。這使我們能享受祂的性情,祂的所是。祂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中,有一個乃是:祂的恩典彀我們用的。(林後十二9。)一天又一天,神彀用的恩典要在我們裏面作工,使我們能享受祂的性情。
神的性情乃指神之所是的豐富。凡神的所是,都在祂的性情裏。因此,我們有分於神的性情,就有分於神的豐富。我們重生的時候既得著了神的生命,就必須往前享受神在性情上的所是。
這享受是為著現今,也是為著永世。我們要繼續有分於神的性情,直到永遠。這由啟示錄二十二章一、二節裏生命樹和生命水的河所例證。生命河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這表徵神流出來成為祂贖民的享受。那湧流的河要浸透整個新耶路撒冷城,在河中並沿著河生長的生命樹,要以神作生命的供應來供應贖民。這是有分於神性情之意義的一幅圖畫。
正如我們在肉身上由所喫的食物構成,照樣,我們在基督裏的信徒,既有分於神,就該由神構成。這該是我們天天的經歷。我們若享受神並有分於祂,就會由祂構成。我們將完全由神的性情構成。
我們在肉身上都由所喫的食物構成。例如,有人喫許多魚,由魚構成到一個地步,身上甚至有魚的味道。同樣,我們會由神構成,以致在一切所是所作上都彰顯神。我們甚至散發神的『馨香之氣。』我們若天天有分於神,至終就不知不覺的有分於祂。別人接觸我們,會在我們身上看見三一神的彰顯。所有的聖徒都需要被神的性情浸透。我們越被神浸透,就越彰顯祂。
有分於神的性情,就是有分於神所是的元素、成分。我們有分於神,神所是的各面就成為我們的享受。這是享受神性情的構成成分。
彼後一章四節是有分於神性情的條件:就是『逃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我們越逃離這敗壞,就越享受神的性情。同樣,我們越有分於神的性情,就越逃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這是一個循環,是逃離和有分,有分和逃離的循環。倘若這有分和逃離的循環,在我們裏面剛強、迅速的作工,我們就很難接受任何世界的敗壞。神的性情會加強我們,使我們遠離敗壞。然後,我們越遠離世界的敗壞,就越享受神性情的豐富。這是對神經綸的經歷。
得著永遠的生命是一次永遠的事,但有分於神的性情是繼續不斷的事。雖然我們一次永遠的得著永遠的生命,但我們無法一次永遠的享受神的性情。我們基督徒在地上生活的過程中,甚至在永世裏,仍要有分於神的性情。
神的性情乃指神的所是。我們可以再用喫東西作有分於神性情的例證。例如,我們喫雞,就有分於雞的性質。雞的所是成為我們的滋養。我們喫雞,實際上是喫雞的性質,包括各種滋養的元素。這些元素或成分是雞性質的構成成分。神性情的原則也是一樣。藉著神的應許,我們有分於神的性情連同一切神的成分。正如我們不是一次永遠的喫盡食物,照樣,我們也不是一次永遠的有分於神的性情。就如啟示錄二十二章裏生命樹和生命水的河所描繪的,我們要有分於神的性情,直到永遠。
我們看過,神的性情乃指神的所是,就是神之所是的構成成分。因為我們是神所生的兒女,我們就有神的生命,也有祂的性情作我們的享受。因為我照著聖經宣揚這真理,有些人就定罪我,並且不實的指控我教導『神格化。』他們說我將自己神格化,並且教導召會是神,該受敬拜為神的一部分。我們完全駁斥這不實的指控!由美國籍父母所生的孩子,當然是美國人。那麼由神而生的人如何呢?藉著我們的新生,重生,我們已由神而生,我們是神的兒女。因為我們已由神而生,在生命和性情上我們就與神一樣。就這意義說,那些由神而生的人是神聖的。但我們確定不是有分於神格,也必定沒有成為敬拜的對象。我們有神的生命和性情,但我們沒有成為神格的一部分。
有些早期的教父教導信徒神格化的事。但他們並沒有教導信徒會達到神格,或者會受敬拜像神一樣。他們的意思乃是,那些由神重生的基督徒有神的生命和性情。我們重生的人在生命和性情上與神一樣,但我們在神格的地位上與神不同。關於這點,我們需要非常謹慎。在宣稱信徒達到神格的意義上教導神格化,乃是異端。但教導我們因為由神而生,有神的生命和神的性情,而在這些方面成為與神一樣的,這乃是照著聖經。我們確實無法有分於神格,或有地位受別人敬拜像神一樣。然而,藉著重生,我們已經得著了神的生命和性情。
我們需要回到神純正的話,並且告訴人,凡相信神兒子的,就由神而生,並有權利,權柄成為神的兒女。(約一12~13。)既是這樣的人,就有權利有分於、享受神的性情。因此,我們有神的生命,我們在享受神的性情,我們也有神兒女的地位。但我們確實沒有神格的地位,就是受別人敬拜為神的地位。讚美主,我們有地位、能力、和供備,有分於神的性情!一天又一天,我們該有分於神的性情,並享受祂的所是,就是享受神豐富所是的構成成分。
神的性質是甚麼?按新約看,神是靈,(約四24,)是愛,(約壹四8,16,)也是光。(約壹一5。)『神是靈,』『神就是愛,』以及『神就是光,』這些辭句不是作為隱喻,乃是作為敘述。這些辭句用以指明並描述神的性質。
在神的性質上,祂是靈,是愛,也是光。靈是指神身位的性質,愛是指神素質的性質,光是指神彰顯的性質。愛與光都與神是生命有關,而這生命是屬於靈的。(羅八2。)神、靈和生命,實際上乃是一。神就是靈,靈就是生命。在這樣的生命裏,有愛也有光。這神聖的愛向我們顯明,就成了恩典;這神聖的光照在我們身上,就成了真理。
約翰的福音書啟示主耶穌將恩典和真理帶給我們,(約一14,17,)使我們得著神聖的生命;(約三14~16;)約翰的書信揭示神聖生命的交通把我們帶到恩典和真理的源頭,就是神聖的愛與神聖的光。約翰一書乃是約翰福音的延續。在約翰福音裏,是神在子裏到我們這裏來作恩典和真理,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女;(約一12~13;)在約翰一書裏,是我們這些兒女在父生命的交通裏,往父那裏去,有分於祂的愛與光。前者是神出到外院,在祭壇那裏滿足我們的需要;(利四28~31;)後者是我們進入至聖所,在約櫃那裏接觸神。(出二五22。)這是對神聖生命更往前、更深的經歷。
神是靈。這是指祂的身位。神也是愛與光。愛是指祂的素質,光是指祂的彰顯。神的愛與光都與祂的生命有關。這生命實際上就是神自己。這生命也就是那靈。
這生命顯現時,帶著恩典和真理而來。當我們接受主耶穌時,我們是接受生命;如今我們是享受恩典和真理。這生命把我們帶回神那裏,享受祂的愛與光。首先,神到我們這裏來,使我們接受恩典和真理。如今我們回到父那裏,接觸祂這恩典和真理的源頭,這源頭就是愛與光。因此,在神聖生命的交通裏,我們被帶回到神那裏,享受祂的愛作恩典的源頭,享受祂的光作真理的源頭。
這種對愛與光的領會不是源自人的推理,乃是來自主話裏神聖的啟示。在這啟示裏有好些項目給我們享受,好比筵席上的許多道菜。我們有神,是靈作神人位的性質,是愛作神素質的性質,也是光作神彰顯的性質。我們有這一切神聖的事,意思就是我們已被帶回父神那裏。我們被帶回父神那裏,就遇見祂並享受祂是愛,就是恩典的源頭;享受祂是光,就是真理的源頭。何等奇妙,在神聖生命的交通裏,我們享受神聖的光與神聖的愛!因此,在我們的經歷中,我們能享受神的性質;也就是說,我們能享受神是靈,是愛,也是光。
照著神新約的經綸,神如今正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當然,神所分賜到我們裏面的,乃是祂在性質上的所是。神分賜到我們裏面,祂的性質也分賜到我們裏面。神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意思就是祂正以性質上的所是,將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
我的妻子每天給我食物時,同時就給我維他命。每種維他命都各有其性質。我將維他命接受到裏面,也就將維他命的性質接受進來。接受維他命,也是神以祂自己餧養我們的例證。神是最好的餧養者,祂天天都以神聖的維他命餧養我們。神正以祂性質的『維他命』餧養我們。
我們看過,神的性質包括靈作神身位的性質,愛作神素質的性質,以及光作神彰顯的性質。既然神在祂的性質上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我們越在神的分賜之下,就越有祂的靈、愛、和光。
沒有神的分賜,人只有肉體,屬魂的心思、情感、意志,和隱伏的靈。結果,他們只在肉體、精神上生活。但我們若天天在神的分賜之下,我們就有多而又多的靈。至終,別人能在我們的言行上感覺那靈。
我們需要在婚姻生活中經歷神的分賜。結了婚的弟兄姊妹,當你的丈夫或妻子為難你的時候,你如何反應?你若消極的反應,這就指明你不在神的分賜之下。你若在祂的分賜之下,多而又多的將那靈接受到裏面,你就不會在肉體或情感裏反應。你會以那靈來反應。
因為神是靈也是愛,我們越在祂的分賜之下,我們就越有愛。事實上,神的性質越分賜到我們裏面,我們就越成為愛。這就是說,我們不僅有愛,我們也就是愛。新約說神就是愛,這不是說神僅僅有愛,祂也就是愛。藉著神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由於這位是愛的神構成的工作,我們就成為愛。作神素質之性質的愛分賜到我們裏面,我們就會在愛裏對別人反應。惟有一種愛是真實的,就是那出於神分賜的愛。我們在神的分賜之下,就以真實的愛,就是神自己來反應。
我們在神的分賜之下,我們的生活就不僅有靈與愛,也有光。我們天然的愛是在黑暗裏。惟有一種愛滿了光,那就是來自神之分賜的愛。
我們若天天在神的分賜之下,我們的行動就會有靈,有愛,也有光。你在日常生活的行動上有多少靈、愛、和光?這試驗你在不在神的分賜之下。
在前面的信息中我們看過神的身位有許多面,在本篇信息中我們看過祂有那是靈、愛、光的性質。我們若在這樣一位神的分賜之下,祂必然要以祂的性質,就是祂的自己來灌注我們;祂是靈(祂身位的性質),是愛(祂內在素質的性質),也是光(祂外在彰顯的性質)。
假定某位弟兄一直相當充分的在神的分賜之下。你接觸他,就會感覺他的生活和行動滿有靈。在他身上你看不見任何肉體或魂的標記,卻看見靈的標記。不僅如此,你也會感覺愛與光。你與他在一起,會覺得蒙光照。這樣一位弟兄就是由靈、愛、光來構成,因為他是在神的分賜之下;而神在性質上是靈,是愛,也是光。
憑著靈、愛、光生活,與僅僅照著倫常、道德的教訓生活大不相同。新約啟示這位神的分賜,祂的身位有許多面,祂的性質是靈、愛、和光。我們若與祂是一,若天天在祂的分賜之下,我們自然而然就會過滿了靈、愛、光的生活。
我們需要想想神在祂身位上之所是的各面。雖然神的身位有許多面,但在性質上非常簡單:祂是靈,是愛,也是光。我們若在祂的分賜之下,我們的反應會向別人指明我們滿有靈、愛、光,甚至我們由靈、愛、和光所構成。
我們若在神的分賜之下,我們必然會有分於神是靈、愛、光的性質。然後我們會成為活在靈、愛、光裏的人。這意思就是說,我們已由神性質的這些元素來構成。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不需要刻意表演、做作。我們只要照著神的性質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