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世界的意義與對付世界

讀經:約翰一書二章十五至十七節。

約壹二章十五節囑咐我們:『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這節經文又說,『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然後十六節說到『凡世界上的事,就是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十七節說,『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正在過去;惟獨實行神旨意的,永遠長存。』在這幾節經文裏我們看見,世界抵抗神自己,而世界上的事抵抗神的旨意。

我成為基督徒以後,多年尋求明白兩件事的意義。第一件事是重生。我盡力取得關於這題目的書,卻仍無法找到關於重生適切的定義。許多年後,我纔明白重生真正的意思。我尋求明白的第二件事是世界的意義。有二十多年之久,我無法找到一本書給我關於世界適切的定義。即使今天,也少有基督徒清楚甚麼是世界。然而,每當我們說到對付世界,首先就需要強調世界的意義,或世界的定義。除非我們清楚這事,否則我們就難以對付世界。

約壹二章十五至十七節,約翰十五章十九節,十七章十四節,以及雅各書四章四節所用的『世界』這辭,指撒但所發明並形成的系統。我們需要領會,世界不是神創造的。神創造地和諸世代,就是宇宙。(創一1,來一2。)宇宙是由空間(包括地)和時間所組成的。希伯來一章二節說,神藉著祂所立為承受萬有者的子,造了宇宙。這節經文裏的『宇宙』這辭,直譯是『諸世代』,欽定英文譯本譯為『諸世界(worlds)』。世代』是希伯來用語,意即『宇宙』。這節經文裏的『諸世代』不是指時間,乃是指在時間裏,經過接續的世代所揭示的創造(宇宙)。在這裏我們要指出的是,世界不是神所造的,世界乃是撒但所發明並形成的。

撒但利用地上的事物以形成世界

撒但要發明世界,就利用地上神所創造或命定的事物。地上事物的頭一項是人類要繁衍。在創世記一章二十八節,神造了亞當之後,立即對他說,『要繁衍增多,遍滿地面。』人類的繁衍包括婚姻和生產。因此,這兩件事是神命定的。這兩件是地上的事,不是天上的事,因為天上沒有婚姻。(太二二30。)神所命定的第二件事是喫。為了讓人生存並活在地上,神命定許多東西給人喫。(創一29。)然後,人墮落了,需要救贖,神就給人加上衣著,遮蔽人的赤身,因為赤身在神眼中乃是羞恥。(三7,21。)後來人還需要有住處,以遮蔽陽光,免受風吹雨淋,並作休息之所。神也栽植了伊甸園(『伊甸』這辭,原文意『歡樂』),使各樣的樹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也好作食物;(二8~9;)這指明神要人因祂喜悅,因祂滿足。(詩十六11,三六8。)

婚姻、生產、喫、衣著、和住處這一切事物,都是神命定的,這些是地上基本的事物,本身就是為著人的生存所必需的。這些不是世界上的事物,乃是地上的事物。然而,宗教將這兩件事混淆了。譬如,佛教的和尚以及天主教的神甫和修女不娶不嫁,因為他們認為婚姻是屬世的。但婚姻本身不是屬世的。反之,婚姻是神所命定之地上的事,是人生存和繁衍極其需要的。我們需要有深刻的印象:婚姻、生產、喫、衣著、和住處並不是世界上的事物;反之,這些乃是地上的事物,是神為著人的生存和繁衍所創造並命定的。

然而,人墮落之後,就失去神的同在、神的保護、以及在神裏面的保障。(創四14,16。)人若從未墮落,就會一直活在神的同在裏,享受神的保護,以及在神裏面的保障和安全。但人因著墮落,失去了這些;人也失去神作他的娛樂和歡樂。因此,從創世記四章起,人開始維持自己的生存並尋求自我保護和自我保障。(17~22。)這是人類文化的起源。人一切的發明之所以產生,乃是因為人失去神的同在、保護、保障和歡樂。

即使今天,原則也一樣。人越有神的同在、神的保護、神裏面的保障、以及神裏面的歡樂,他就越不為自己尋求許多事物。任何人活在神的同在裏,在神的保護之下,將他的安全和保障信託神,並享受神作他的歡樂,他就不需要為自己顧慮太多。但人越遠離神,就越失去神的同在、保護、保障和歡樂。這是發明人類文明的因由。

今天現代的文明與創世記四章的文明,原則上是一樣的。那一章記載亞當的兒子該隱的子孫。該隱的一些子孫發明居住帳棚,以及牧養牲畜以維生。(20。)他的另一些子孫發明樂器,為著娛樂、消遣。(21。)他的第三班子孫發明武器以自衛。(22。)今天在現代的文明裏,生活、娛樂、和保衛這三類的事包括了一切;再沒有第四類了。商店裏銷售的一切,都可歸屬於人類的生活、娛樂和保衛這幾類。不僅如此,每一個國家都有國防,這是為著保衛國家。創世記四章的記載表明,人發明了文明乃是因為他失去神的同在、保護、安全和歡樂。人需要為著自己的生活、自我保衛、自我保障和娛樂,而發明許多東西。

於是神的仇敵利用人的需要,發明了世界。人在地上所需要的一切事物,包括婚姻、生產、喫、衣著、住處和娛樂,撒但都拿來擺在一起,製造一個系統,將整個人類系統化。這系統成了世界,而地上的一切事都成了世界上的事。撒但利用神所創造的事物,形成世界,這與他利用神所創造的人體以產生肉體,原則是一樣的。神為人創造身體,(二7,)祂沒有創造肉體。但撒但將他自己注入人的身體,使其成為肉體。(三6,六3,羅七5~八13。)照樣,神沒有創造任何屬世的事物;祂只創造地上的事物,讓人生存。但撒但利用這些事物,發明了世界。

世界乃是超出人在神面前生存所需的任何事物

因此,對世界的定義,第一個原則是,任何單單為著人在地上、在神面前生存的事物,就不是屬世的;但任何超出人在神面前生存所需的事物,就是世界。譬如,原則上,人需要婚姻。這是按照神為著人類在地上、在神面前生存所命定的。因此,結婚不是屬世的。然而,若在婚禮上,有超出人生存所需的事物,那附加的部分就是世界。聖經有一個婚姻的好例子—以撒和利百加的婚姻。(創二四。)在那個婚姻裏,只有為著人生存所需的事物,別無多餘之物。因此,那個婚姻是純淨的,全然是地上的事,不是屬於世界的事。但今天人結婚時,加上許多多餘的東西。結婚不是屬世的,但若在你的婚禮中,有大教堂、婚禮進行曲、特殊的穿著,這些就是世界上的事。

讓我們思想我們衣著的事。即使佛教的和尚、尼姑,以及天主教的神甫、修女能放棄婚姻,他們也不能放棄衣著,正如他們不能放棄喫飯一樣。食物和衣著是人生存所需的;因此,這些不是屬世的。然而,穿著特殊就是屬世的,正如喫得特殊是屬世的。撒但篡竊婚姻、喫、和衣著這些必需的事物,加進一些東西,形成了地上事物之外的東西,也就是形成了世界的系統。今天我們所要對付的不是地,乃是世界。對付世界,意思不是我們必須放棄婚姻、喫或衣著。然而,我們必須領悟,撒但篡竊這一切事物,再加上一些事物,以形成世界的系統。現今,我們必須對付一切超出我們生存所需的特殊事物。

世界也是不為著神的一切事物

對世界的定義,第二個原則是,一樣事物到底是屬於地,還是屬於世界,在於那件事物是否為著神。人的生存是為著神。(一26~28,亞十二1,羅九20~23。)因此,凡是為著神的事物,就是人的生存所需的;但凡是不為著神的事物,就是超出人生存所需的,乃是特殊多餘的。譬如,如果我們為著神不需要結婚,但我們仍堅持結婚,那就是屬世的。因為這婚姻不是為著神,所以是屬世的。但我們為著神生存,若需要結婚,這婚姻就不是屬世的。照樣,一位弟兄也許讀書要取得學位。這位弟兄應當有內裏的確信,他的學位不是為著自己,乃是為著神。當他讀到某個時候,也許有感覺,神不要他繼續讀書。他若立即放下他的學業,這就證明那個學位不是屬世的;但他若堅持繼續他的學業,他的學位就成了屬世的。同樣的學位,在頭一種情形裏,不是屬世的,但在第二種情形裏就完全是屬世的。

關於我們的穿著,有兩種穿著的方式會使我們成為屬世的。第一種是穿著非常時髦。我們不顧神在我們穿著上的旨意和心意,只跟隨時髦樣式。我們穿著的樣式若是跟隨最新的流行,這就是屬世的。另一種方式是穿著很古式,拒絕任何的時髦。譬如,我若生活在中國,我可能拒絕穿皮鞋,因為我認為皮鞋是時髦;我可能選擇穿草鞋。我這樣穿著,就使自己很特異。人很容易看出時髦是屬世的,但沒有多少人認為古式也是屬世的。然而,在二十世紀的人卻穿著二千年前的人所穿的,乃是屬世的。我們需要看見,我們惟有在受主管制時,纔是不屬世的。這不在於古式或時髦,乃在於按著主的引導而生活。不僅如此,按照新約的教訓,我們應當穿著平常,(提前二9,彼前三3,)而不特殊,就是既不時髦,也不古式。這樣,我們就展示我們在穿著上沒有特殊愛好或堅持,我們只受神的引導。我們穿著的方式表明,我們領悟我們的穿著是為著神,也就是說,穿著是我們在地上為著神的榮耀和旨意而生存所需的。然而在穿著的事上,許多弟兄姊妹忽略神的引導,只按著他們所喜愛的穿著。結果,他們的穿著就成了屬世的。

我們看見,對世界的正確定義,有兩個原則。第一,超出人在地上、在神面前生存所需的任何事物乃是屬世的。第二,即使是我們生存所需的事物,若與神的旨意相牴觸,而我們仍堅持,這也是屬世的。我們所有的,無論是甚麼,都不該超出我們在地上為著神而生存所需的,並且該在主的引導之下,按著祂的旨意,使祂得著榮耀。我們結婚的方式若沒有超出我們所需的,然而並沒有按著神的旨意,只是按著我們的選擇或喜愛,我們的婚姻就是屬世的。這兩個原則使我們能清楚世界的意義。

實行對付世界

這兩個原則應用在我們的生活上,其結果將因人而異。譬如,按著神的主宰,也許一位弟兄是銀行的經理,另一位弟兄是銀行的清潔工。作經理的弟兄有某種特別的車,也許沒有超出他生存的需要。然而,同樣的車子也許就相當超出作清潔工的弟兄的需要。因此,我們在神面前生存所需的,是按著神的主宰因人而異的。在穿著、喫和就學上,原則也一樣。一樣東西對於某人並沒有超出所需,對於另一個人卻可能超出所需。東西是否超出一個人的需要,在於那人在主面前並在主的光中是如何;別人都不能斷定。因此,我們不該審斷別人,因為我們不能為別人作決定。這就是基督徒的生活。

施浸者約翰和主耶穌之間的對比,清楚的說明這事。施浸者約翰來了,不喫不喝;但主耶穌來了,也喫也喝。(太十一18~19。)對於施浸者約翰,喫喝是屬世的;但對於主耶穌,這兩件事都不是屬世的。不僅如此,施浸者約翰穿很粗陋的衣服,(8,三4,)但是主耶穌卻不是這樣。因此,穿粗陋衣服或細軟衣服到底是否屬世,是不能一概而論的。

佛教對於甚麼是世俗,有某些規條,天主教也有某些規條,但在真實的基督徒生活中沒有這種規條。構成世界的事物因人而異。我們若對主忠信,活在祂面前,受內裏生命之律和內裏膏油塗抹的規律,就必須對付那些超出我們在神面前生存所需的事物,也必須對付那些違反神旨意的事物。這一切事物構成我們的世界。世界抵擋父神,(約壹二15,)魔鬼撒但抵抗子神,(三8,)肉體抵抗靈神。(加五17。)因此,世界、魔鬼、和肉體抵抗三一神—父、子、靈。不僅如此,我們若愛世界,就無法愛父神,因為世界抵抗父;我們若捲身於世界上的事,就無法實行神的旨意,因為世界上的事違反神的旨意。(約壹二17。)

我們對付世界時,需要注意我們在前面對世界的定義所用的兩個原則。一面,許多基督徒在對付世界的事上鬆散;另一面,有些人過分強調這事。那些過分強調對付世界的人,造成許多難處,特別在家庭裏。因此,我們需要將這兩個原則帶到主面前,在我們與主交通時,在光中將其應用在我們自己身上。這樣,我們就知道我們所需要對付的是甚麼。我們不該以我們的標準衡量別人,也不該以別人的標準衡量自己。罪沒有因人而異,但在對付世界的事上,並沒有適用於每一個人的單一標準。如果一個人偷竊,他就有罪,無論他是銀行經理或清潔工,因為罪是律法的事。(三4。)但構成世界的事物,則因人而異。為這緣故,基督徒要認識世界比認識罪困難得多。

按照新約,使徒彼得和主耶穌肉身的兄弟們都結了婚,他們的妻子在主的工作中與他們一同出外。(林前九5。)但在使徒保羅身上並不是這樣。因此,使徒們結婚或不結婚都不是屬世的。然而,保羅自己若堅持結婚,那婚姻就是屬世的,因為那婚姻不在神的引導之下,也沒有照著神的旨意。但對彼得和別人,結婚一點都不是屬世的。然而,天主教裏許多神甫、修士、和修女放棄婚姻的作法是屬世的,因為不是按照對付世界的原則。(參提前四1~3。)

對付世界使我們有事奉的能力和權柄

我們也需要認識,世界破壞我們的屬靈生活。我們的良心當然很容易受罪破壞。每當我們的良心因罪而有虧欠,我們靈裏就失去膽量,變得軟弱。(一19,參羅九1,林後一12,四2,來十22,十三18。)因此,罪使我們軟弱。但許多基督徒不明白,屬世的事物多麼破壞他們。當我們屬世時,我們就失去能力、權柄。有罪的基督徒是軟弱的,而屬世的基督徒沒有能力,沒有權柄。每當我們與世界分別,並徹底的對付每一件屬世的事物,我們就有能力並有權柄。(路十19,徒三6。)有時我們覺得自己因著罪而軟弱;另有些時候,我們雖然不覺得自己軟弱,卻仍然沒有權柄、沒有能力。這指明,儘管我們也許不是有罪的,卻是屬世的。我們若是屬世的,我們的生活、職事、工作和事奉,就沒有權柄。我們屬靈事奉上的權柄,來自我們與世界分別,來自我們對付世界。在五旬節那天,一百二十位門徒是有能力的,並且滿了權柄,因為他們丟棄世界並與世界分別。那些被世界佔有的人,也許在任何事上都沒有錯,但他們在屬靈的事奉上沒有能力,也沒有權柄。有罪的事物破壞我們的良心,但屬世的事物剝奪我們的權柄。

一位弟兄也許沒有罪,並且在一切事上是對的,但他也許與世界沒有分別。他也許有許多超出他生存所需的事物,也有許多違反神旨意的事物。這樣的弟兄即使沒有罪,但在召會中並在對主的事奉上,他所說或所作的一切都沒有能力,沒有權柄。因著屬世,他的權柄被剝奪了。因此,在對主的事奉上,一面,我們的良心需要在關於罪的事上沒有虧欠,(二四16,)另一面,我們需要因著與屬世事物分別而有權柄。因此,我們越棄絕世界,就越有權柄。我們事奉的權柄來自我們與世界分別以及對付世界。

不僅如此,召會聚會是否有能力,也在於我們對付世界。一群屬世的基督徒聚集在一起,也許在道理上是健全的,在行為上是公義的,並且愛人又助人,但他們的聚會是沒有能力的,沒有權柄折服人並征服他們裏面的仇敵。然而,若有一群基督徒不僅是公義的,也是與世界分別的,並且在屬世的事上受主對付;這樣,每當他們聚在一起,就有權柄。任何參加那聚會的人,會感覺有一種東西折服、說服、支配並征服他。雖然他也許批評聚會,但在他心裏和靈裏,有東西征服他。下週他也許會流著淚來聚會。這種聚會來自與世界分別並對付世界。

基督的生命勝過種族的難處

在某些地方,聚會中若有特別種族或膚色的人,其他不同種族的人就不會來參加那聚會。當然,這完全與新約的教訓相違;新約的教訓說,在基督裏所有的信徒身分都平等。(林前十二13,加三28,西三10~11。)關於種族的事,有些人也許以為所需要的是更多的愛。按照這觀念,我們若有更多基督的愛,種族的難處就會解決。然而,雖然說到基督的愛也許對這事有所助益,但更重要的是要強調基督的生命。我們要解決這問題,就需要超然的生命,神聖的生命,基督的生命。沒有基督的生命,就不可能有基督的愛;並且我們愛別人,只是模倣基督的愛,而不是真正的愛。我見過當人真正活在基督裏並憑基督而活時,他就沒有種族的難處。

種族的難處是在巴別的原則裏;在巴別那裏,不同的語言產生不同的種族。(創十一1~9。)然而,五旬節的原則勝過巴別的原則。(徒二1~11。)在行傳十三章,五個申言者和教師當中有不同的種族。(1。)巴拿巴按籍貫是居比路人;(四36;)尼結這名字的意思是黑,表示他是個黑人,也許祖先是出自非洲;路求是古利奈人,來自北非古利奈;與希律同養的馬念必是歐化的;掃羅是猶太人。這些人不僅是基督徒,也是申言者和教師;這證明神不偏待任何人。(代下十九7,羅二11,弗六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