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二十七篇一節,四節,八節,四十二篇一至二節,五節,十一節。
本篇信息我要照著在神面前的尋求,以及祂在我裏面的塗抹,說到有關禱告的事。
對於屬靈的事,幾乎我們原有的看法和神的意思都不相同。比方說到信心,神說的信心是一個意思,而我們對信心的觀念是另一個意思。對任何屬靈的事,我們都有自己一套天然的觀念。因著我們太窄小、太灰暗,以致凡出乎我們自己觀念的,往往都和神的意思相差甚遠。因此,每一件有關屬靈的事,我們都需要神的啟示,給我們看見祂的意思。
當我們在一件屬靈的事上,真實得著神的啟示時,我們會發現自己的看法是何等無知,何等與神相反。我們天然的看法實在叫我們受了莫大的虧損,叫我們攔阻了神許多的恩典,耽誤了神許多的時間。當我們有了異象,得著啟示時,裏面的憂傷難過,往往比犯了一個大罪還厲害;因為我們的觀念,是我們給神最大的難處。神要拯救我們脫離一個罪惡似乎並不太難,但是神要拯救我們脫離自己的一個觀念,尤其是對屬靈事物的觀念,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們這個人,可以說是藏在我們的觀念裏。馬太十六章記載,主告訴祂的門徒,祂要往耶路撒冷去,將要受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彼得就責勸祂,說,『主阿,神眷憐你,這事絕不會臨到你。』(21~22。)但主轉過身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面去罷!你是絆跌我的,因為你不思念神的事,只思念人的事。』於是又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並跟從我。』(23~24。)這段話讓我們看見,人的意見常是人的己的一個表現。我們的經歷也證實,我們的意見常隱藏著我們的己。換句話說,我們的己乃是藏在我們的意見裏,並藉著意見發表出來。同樣的,在屬靈的事上,我們許多的觀念也都滿了己。
在禱告的事上,這種光景屢見不鮮。許多神的兒女蒙恩得救多年,卻沒有脫離己,在禱告的事上仍有己的觀念,滿了天然的眼光,缺少屬靈的啟示。他們甚至不知道,到底禱告的意義為何。
或許有人以為禱告的意義很簡單,就是對神說話,向神求告。這自然是不錯,但禱告不僅是對神說話,向神求告。若是有一天神開我們的眼睛,給我們看見祂對於禱告的意思,我們就知道我們實在是不懂禱告的人。有的人禱告了三年、五年,甚至八年、十年,有一天,神給他啟示,他纔發現自己已往實在不懂甚麼是禱告,也不會禱告,甚至連禱告的意義都不清楚。他以為禱告是這樣,但神說是那樣;他所以為的和神所啟示的,真是有天壤之別。
因此,我裏面有一個很重的負擔,要和聖徒們說到禱告的意義。
禱告的意義,第一是吸取神,就是叫人得著神。神是一個實際,也可說是一個實體,人不僅能接觸祂,還能得著祂。我們所敬拜的神,不是個道理、學說、或哲理、主義,也不是個空洞的對象,更不是個虛無的偶像。我們所敬拜的神,是靈,是個屬靈的實體,非常實際。用比方說,祂就像水、空氣、聲音一樣的實際。宇宙中實在有水、空氣、聲音。同樣的,宇宙中更實實在在有神這靈。我們不僅能敬拜祂,還能接觸祂,吸取祂,得著祂。
人怎樣能得著神?乃是藉著禱告。你要得著水,就必須喝;要得著空氣,就必須呼吸;要得著聲音,就必須聽。照樣,你要得著神,就必須禱告。禱告的第一個用意,就是得著神。非常可惜,有好多信徒雖然經常禱告,長久禱告,得著神的成分卻不多,這是因為他們不領會禱告的意義。他們以為禱告是這樣、那樣,卻沒有看見禱告的第一個用意,就是要和神接觸,得著神自己。
以熨衣服為例,衣服擺在電熨斗底下熨一熨,就變熱了。這是因為衣服接觸了電熨斗,從電熨斗吸取了電熱。有一次,有位姊妹晚上在臺北工人之家用電熨斗熨衣服,用完忘了把插頭拔下。結果那張熨衣服的檯子因為吸取電熨斗的熱,就燒起來,差點引起火災。這個接觸電熨斗吸取電熱的比方,可以說明禱告的意義。禱告就是接觸神,在接觸裏吸取神。所以,禱告不在你說多少話,也不在你求告多少,乃在你接觸神多少。你接觸神多,吸取神就多;吸取神多,享受神、享用神的救恩也就加多。
我們對神救恩的享用,可說完全根據我們對神的吸取。在此,我們要作一點說明,因為我們對於神和神的救恩,有許多不準確的觀念。詩篇二十七篇一節說,『耶和華是我的亮光,是我的拯救。』這裏不是說神光照我,乃是說神就是我的亮光;不是說神拯救我,乃是說神就是我的拯救。這兩種說法,非常不同。神光照我,拯救我,乃是神為我作事;但神是我的亮光,是我的拯救,乃是神自己就是那件事。我有神,就有亮光,就有拯救;我沒有神,就沒有亮光,沒有拯救。
我們常說神把祂的生命給了我們,但嚴格說來,神並不是把祂的生命給了我們,乃是把祂自己給了我們作生命。全本新約找不到一處說,神把祂的生命給了我們,卻說,『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這意思是,不是神把祂的生命給了我們,乃是祂自己就是我們的生命。我們若是離開祂,就甚麼都沒有。祂不是給我們一個亮光,一個拯救,或是一個能力,一個恩典;祂所給的,乃是祂的自己。祂自己就是亮光,就是拯救,就是能力,就是恩典;這一切都和祂自己分不開,祂自己就是這一切。就像電一樣,電在電燈裏,是電光;在電熨斗裏,是電熱;在電風扇裏,是電力。電遇到這一個需要,是力量;遇到那一個需要,是亮光;遇到另一個需要,是熱力。照樣,亮光是神自己,拯救是神自己,能力是神自己,恩典是神自己,我們屬靈上所需要的每一項,都是神自己。除了祂自己之外,神沒有給我們任何一件其他的東西。所以,我們若失掉神,就甚麼都得不到。
無論在新約或舊約時代,凡認識神的人,都這樣經歷神。大衛從他的經歷中,有了啟示,認識神是他的亮光,是他的拯救,所以他求一件事:『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瞻仰祂的榮美。』(詩二七4。)他為甚麼求這事?因為他巴不得能天天時時都接觸神,吸取神。他的瞻仰,說出他怎樣接觸神,怎樣把神吸取到他裏面。他一接觸神,裏面就明亮;他一吸取神,裏面就有拯救。他乃是藉著瞻仰神而得著神,在他裏面作他的亮光,作他的拯救。這是一個非常大的關鍵,非常大的訣竅。
我們常聽見聖徒說,『我太軟弱了!』其實,軟弱並不奇怪,因為你我從來不能剛強。請記得,神要使我們剛強,並不是把一個剛強賜給我們,而是把祂自己給我們。以電風扇為例,電力從沒有把剛強給它,它要剛強,就必須接觸電。它一接觸電,就剛強了。它甚麼時候和電斷開,就和從前一樣無力。電風扇的剛強,是因為電;它一接觸電,電通過了,它就剛強。不要以為我們能追求主到一個地步,長進到一個地步,自己的生命完全剛強。這種觀念不彀準確。我們的剛強乃是在於神;我們只有和神接觸,纔能得著剛強。
我們該如何接觸神?乃是藉著禱告。有位弟兄曾對我說,他很軟弱。我頭一次聽見他說這話時,不好意思問他原因。隔週,他又來對我說,他一直起不來。我問他是否知道原因?他說,他不知道,就是一直起不來。再過一週,他還是說他軟弱。因著和他有了幾次接觸,彼此比較熟識,我就直接問他:『你禱告麼?』他說,『我禱告不多。』我再問:『你一天禱告多久?』他說,『除了三餐飯前禱告外,有時候禱告一點,大多時候沒有禱告。』這樣,我就清楚他軟弱的原因,定規是因為他不接觸神,或說他接觸神不彀多。電熨斗插上電,至少得過兩三分鐘纔會熱,過半小時就會發燙。若是剛插上一分鐘就拔下來,電熨斗不會熱;它若會說話,就要抱怨說,『我真軟弱,真沒用。』電熨斗定規不會熱,因為它和電脫節,沒有持續接觸電。同樣的,人不禱告神,不接觸神,定規不能剛強。
這位弟兄雖然覺得我說的有理,但還是覺得難。因為他去禱告時,不知道該怎樣禱告,說不出甚麼話。我告訴他,禱告不一定需要說話。比方,你去看一位心情不好的朋友,你沒有甚麼話說,但你在他跟前,看看他,陪著他,你完全沒有說話,卻作了很好的事。你去以前,他心情沉重、鬱悶,但他這樣和你坐一些時候,他就覺得你同情他,了解他,他裏面就輕鬆了,重擔沒有了。這就是你和他有了一次很好的接觸。
照樣,神是靈,我們要接觸祂,吸取祂,不一定在於外面的話語。有些人禱告許多,但他們的話語不過是鳴的鑼、響的鈸,在神面前並沒有甚麼價值。反而,若是我們到神面前,雖然沒有說甚麼話,但我們的全人、全心都到神面前,在那裏歎息,仰望神,皺皺眉,承認自己真不行,真軟弱,爬不起來,不像樣,裏面實在乾渴,傳福音沒有話,碰到弟兄姊妹也不喜歡交通。我們到神面前,就要這樣把裏面的光景都攤出來,甚至告訴神,說,『神阿,我甚麼都搆不上。』總之,無論我們裏面有甚麼光景,就把那種光景帶到神面前。有一首詩歌說『照我本相』,(詩歌七二四首,)意思是照著我們原本的樣子來到神面前,一點都不必改、不必動。我們該抱著這個態度到神面前,只要照著我們的本相到神面前。
許多人禱告親近神時,有一個天然的觀念,以為總要把自己改一改,準備準備,等到自己光景改善了,或者裏面感覺剛強了,再到神面前。這種觀念是錯誤的;這不是禱告。禱告是照我本相,越原樣越好,一點都不必改,不必等,更不必準備;即使你軟弱、糊塗、難過、沒有話說,也可以到神面前。
或許你跌倒得一塌糊塗,你可以這樣一塌糊塗的到主面前。或許你下沉得一點都不能禱告,你可以這樣的到神面前。或許你半年沒有禱告了,很不好意思見神的面,你不必等也不必改,可以帶著這不好意思到神面前。
神乃是我們的一切。我們如果不接觸神,卻盼望在神之外,能剛強,能有話語,這個盼望必定落空。神不要我們這樣盼望。神不怕我們壞,不怕我們軟弱,也不怕我們錯誤;神無所畏懼,祂惟一擔憂的,是我們不與祂見面,不朝見祂,不接觸祂。只要我們到祂面前,祂就有辦法,並且祂就是辦法。你軟弱麼?祂是能力。你不像樣麼?祂就是樣子。你爬不起來麼?祂就是起來。你缺少引導麼?祂就是引導。你裏面沒有話麼?祂就是話。祂是一切。你不必等,不必改,每一次到神面前,越原樣越好。
通常,我們在與人見面前會有一點修飾,見面時也會有一點裝假。有時覺得還不能見人,就是因為還沒有修飾好。也許剛纔大發雷霆,現在突然有人要來,但因為氣還沒有消,裝假裝不來,不能見人。有時我們衣著不整,也不能見人。與人見面雖然應當衣著整齊,但是連服裝整齊,也可能是一種裝假。人到神面前,不必這樣裝假。即使剛發了一頓脾氣,也應當帶著脾氣到神面前。即使靈下沉,爬不起來,不能禱告,也要到神面前。你不必裝假,神也不要你裝假。先整理好自己,再朝見神,並不是禱告的原則;禱告不需要事前自我整理一番。禱告的時候,越原樣越好;是甚麼樣子,就是甚麼樣子。我們若想改一改,那都是人工。我們到神面前,不是需要改,而是需要神,讓神來改。
路加十五章記載,小兒子在外揮霍家產,耗盡一切,回到父家時,並沒有整理自己。(11~21。)當然他已是一貧如洗,根本沒有整理自己的本錢。豈知,這卻最合父親的心意。他改都沒有改,就是原樣、原封未動的來到父親面前,讓父親改他。父親說,『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來給他穿,…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讓我們喫喝快樂。』(22~23。)父親為小兒子更換外面的衣服,也更換裏頭的食物。小兒子原來衣衫襤褸,現在換成上好的袍子;原來喫的是豆莢,現在換成肥牛犢。這些都是父親換的,不是他自己改的。這就是禱告的原則。禱告就是我們不必動,也不必改,原封、原樣到神面前。我們這樣到神面前,不是平常的求告,乃是和神碰面,接觸神。我們一接觸祂,裏面就吸取祂。
按需要說,一個信徒總應該學習每天用相當的時間在神面前,或是半小時,最好一小時。不要定規矩,定規矩沒有用。這就像我們喫飯,天天都要喫三餐,忙的時候也不例外。因為我們若是不喫,身體就會衰弱,失去健康。屬靈方面也是如此,每天都得花點時間在神面前。最折衷的時間長度是半小時,短一點稍嫌不彀,長一點可以到一小時。最好每天能有一小時在神面前。這不是說,一次要花一小時。也許早晨二十分鐘,晚上二十分鐘,白天時還有兩次十分鐘,加起來就是一小時。
若是每一天,你都能這樣朝見神,接觸神,等候神,停留在神面前,瞻仰祂,吸取祂,你就必因神而大有改變。你不必向神求許多事,不必要能力,要剛強,要得勝,要熱心,要起來,你只要裏面天天碰著神,摸著神,過一段時間,你會看見,神在你裏面就是你的一切。你需要熱,祂就是熱力;你需要光,祂就是亮光;你需要能力,祂就是能力;你需要安慰,祂就是安慰;你需要支持,祂就是支持;你需要引導,祂就是引導。你需要甚麼,祂就是甚麼。
如果你每天都花一些時間禱告,吸取神自己,祂臉上的救恩,定規要變作你臉上的救恩。(詩四二5,11。)或許你很憂愁,到神面前跪了二十分鐘都沒有說話,只有歎息、難過、傷心並等候。但希奇的是,過了二十分鐘,你的面色改變了;憂傷的面容變作喜樂的面容。你的臉上顯出救恩,這個救恩是來自神的臉;因為你和神面對面,所以祂臉上的救恩,變成你臉上的救恩。
禱告的第一個用意,就是吸取神。我們在禱告中,應當多多瞻仰神的榮臉,停留在祂的面光中,對祂有敬拜和讚美,也有感謝和默念。要思想祂的作為、祂的自己,不要看我們的光景,也不要看四圍的情形。這樣仰望神,等候神,默念神,就能把神吸取到我們裏面。
禱告的意義,第一是吸取神,第二是發表神;這二者是相聯的。發表神,意思就是讓神說話,讓神發表出來。禱告並不是我們說話,發表我們自己,乃是讓神說話,發表祂自己。
創世記十八章記載亞伯拉罕為羅得的禱告,附帶也為所多瑪禱告。(23~33。)但是那一章末了卻說,『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33。)雖然是亞伯拉罕在禱告,但說話的卻是耶和華,是耶和華說完了祂的話,發表了祂的心意。
每一次我們禱告,都應該讓神說話,並且讓神說完了話。新約中有一個馬大,非常多言多語。約翰十一章記載,當馬大的兄弟拉撒路死了之後,主到了馬大那裏。馬大沒有讓主先說話,她一看見主,開頭一句話就說,『主阿,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就不會死。』(21。)主對她說,『我是復活,我是生命;信入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你信這話麼?』(25~26。)馬大回答說,『主阿,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兒子。』(27。)她對主所說的,和主向她所啟示的,根本不合。她一直說話,因此主的話說不到她裏面;她所說的都是在發表她自己。這不是真正的禱告,這是人天然的求告。真正的禱告乃是人到神面前,不自己說話,而讓神說話;不發表自己,而讓神發表。然而許多時候,我們在禱告中就像馬大,只顧發表自己,而沒有讓神發表。
這並不是說,禱告都不要講話。禱告也會講話,問題是講甚麼話。在禱告裏,應當講神在我們裏面講的話。神在我們裏面講話了,我們把祂在裏面講的,再對祂講,這就是禱告。詩篇二十七篇八節所說的就是這原則:『你說,你們當尋求我的面;那時我的心向你說,耶和華阿,你的面我正要尋求。』這就是根據神在裏面說話而有的禱告。所以禱告時,外面的話,乃是發表裏面的話。外面是人說話,裏面是神說話。神在裏面說了,人纔在外面說。禱告不是你說話求甚麼,乃是你發表神在你裏面所說的;所以,你的禱告就成了神的發表。這纔是真正的禱告。
我們可能有這樣的經歷,當我們聽見召會需要為某次特別聚會禱告,或為召會的復興而禱告,正當我們跪下來要開始禱告時,覺得裏面有從主來的話,把我們裏面的光景,以及我們在主面前的情形,都說了出來。這時候,我們就該停止所有想要禱告的項目,不要顧召會復興,也不要管特別聚會或其他的事,只該跟著裏面的感覺,說出裏面主對我們說的話。我們裏面若感覺主責備說,『你這個人滿了血氣。』我們就應該說,『主阿,我是一個滿了血氣的人。』又感覺到主說,『你這個人全是自己。』我們立刻就該說,『主阿,我是一個滿了自己的人。』
可惜,有時候我們是讓神有發表,也把我們裏面的感覺禱告出來了;但只有一部分是裏面的發表,另外又加上許多出乎我們自己的求告。這就是我們受試探,想要向神求討。神給我們感覺到自己滿了血氣,全是自己;但是當我們根據這個感覺禱告時,常會加上一段話說,『主阿,求你叫我不再有血氣,叫我從今以後不再是自己。』這兩句話不是裏頭的發表,而是我們自己的求告;我們的難處就在這裏。甚至有時候,我們根本沒有摸著裏面的意思,反倒完全照著我們頭腦所想的禱告,求神作這、作那。這種禱告百分之百會落空。
詩篇二十七篇四節,大衛說要瞻仰神的榮美,『在祂的殿裏求問。』大衛不是說『求告』,也不是說『求討』,乃是說『求問』。求問,就是來問神。亞伯拉罕在創世記十八章的禱告,就是很好的求問。當神告訴他,要審判罪惡的所多瑪城時,亞伯拉罕對神說,『你真的要將義人與惡人一併剿滅麼?假若那城裏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麼?』(23~24。)如果是我們禱告,我們要說,『神阿,你一定要救所多瑪,城中既有五十個義人,你就要救他們。』但亞伯拉罕不是這樣禱告,他是求問神,若有五十個義人,神要如何作;若有四十五個義人,神要如何作;神一一告訴了他。至終問到十個人,神告訴亞伯拉罕:『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28~32。)亞伯拉罕到此就明白神的心意了。
在這次的禱告中,亞伯拉罕乃是一直求問;主體不是亞伯拉罕說話,乃是神說話。因此,那章聖經末了纔說,『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33。)最好的禱告,最有價值的禱告,不是人說話,乃是神說話;不是人求告,也不是人求討,乃是人求問,而讓神說話。求告是把人的告訴神;求討是把神的討來。但最好的禱告,乃是求問。求問是人讓神說話,而人所說出來的話,都是神在人裏面說的,都是神的發表。這是最好的禱告。
總之,禱告的意義就是吸取神並發表神。每一次的禱告都該碰著神,都該讓神經過而得著發表。我們這樣禱告,結果裏面就能給神一再塗抹,而得與神更多調和。這時我們就會知道,神是我們的一切;我們也必看見,神無時無刻不與我們同在,並且在我們每一點的需要上,祂都作了我們的供應。
一九五六年九月二日講於香港
原刊於一九五七年三月『話語職事』第六十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