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篇 新路帶人的程序(一)

讀經:使徒行傳四章八節,十三章九節,哥林多後書四章十三節,羅馬書十章十二至十三節,提摩太後書二章二十二節,哥林多後書三章十七節,哥林多前書十四章二十六節,希伯來書十章二十五節,羅馬書十章九節,以弗所書五章十八至十九節,歌羅西書三章十六節
登門造訪傳福音-神在聖經中立下的根基

這三年來,我一直說到新路,目的就是要把我們六十幾年來聚會、事奉的作法,照著聖經全數加以改正。我說過,大聚會和小聚會就如飛機的左右兩翼,缺一不可。我也說過,我們這多年來勞苦努力傳福音,但是果效不多,原因就在於作法有問題。事情的作法不彀好,自然難免事倍功半。這一次我們根據聖經的啟示和榜樣,也根據二千年來基督教各宗派團體傳福音的作法,以及我們已過六十年的歷史,找出來傳福音最合聖經、最有效的路,就是登門造訪人。這是神在聖經中立下的根基。

亞當墮落之後,神不是坐在天上呼召他,乃是來到地上尋找他,對他說,『你在那裡?』(創三9。)以後,神要把恩典帶給祂所揀選的人,也不是坐在天上呼召人,乃是親身來到地上,成為肉體,成為人。祂在地上的時候,一地一地親身訪問罪人,甚至到耶利哥那個被咒詛的城,訪問一個大罪人撒該,對他說,『今天我必須住在你家裡。』又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路十九5,9。)主還到那為猶太人所棄絕、所輕視的撒瑪利亞,(約四3~4,)訪問一個不名譽的女人。

當主在地上開展福音工作的時候,祂不是要祂的門徒去各地方召開佈道大會,讓主登高一呼,帶領千萬人得救。主是差遣祂的門徒出去,首先是十二個使徒,(路九1~2,)以後是七十個門徒,要他們一城一城,一家一家去尋找平安之子。(路十1,6。)主不是找有博士學位、有地位、有才幹的人作號召,乃是差遣一些默默無聞的門徒,兩個兩個的出去,登門造訪人。所以今天我們出去登門造訪傳福音,帶人得救,給人施浸,絕對是照著主在聖經中所立的榜樣。

就著作人來說,出去叩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若是你請朋友參加佈道大會,坐在一個造型宏偉,場面壯觀的大禮拜堂裡,有鋼琴和各種樂器,又有唱詩班,加上名佈道家講道,誰都感覺光榮。但是說到登門傳福音,不要說姊妹們,就是弟兄們,要叩陌生人的門,也會感覺為難,惟恐門打開之後,遭人拒罵。我曾在上海住過,那裡的左鄰右舍大門相距不過十尺,但是互不理睬。你若在那裡叩門傳福音,十之八九會遭到人的責怪。在香港叩門也不容易,到北歐叩門更難。

叩門傳福音需要準備經歷艱難,看人的長臉,甚至受人的斥責,你還得笑臉相對,這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這就是為甚麼登門造訪傳福音,雖然是在聖經裡強烈啟示並例證的,許多基督徒卻不肯採用。因為這條路需要出相當的代價,而人卻願意避難就易。我們今天在主的恢復裡,在傳福音的事上,若要主行得通,就得跟隨祂成為肉體,降卑自己來訪問人的榜樣,出去登門造訪,將福音送到人的家裡,這是傳福音最有果效的路。

四分之一造訪人傳福音,四分之三支持供應

我們不該想在召會中,每一個人都能出去造訪人傳福音;我們只盼望一百個聚會的人中,有二十五個人能出去。這些人每隔一週出去叩一次門,一個月出去兩次,一年出去二十四次,每人一年鐵定能帶八個人得救,這二十五個人就可以帶進二百個新人。這二十五個人再帶著另外二十五個人,共五十個人,經常帶領那二百新受浸的人有家聚會,參加排聚會,而進入召會生活。這樣,一年之內希望留下一百新人過召會生活。所以不需要全部的人都出去叩門,只要有四分之一出去叩門就彀了,剩下四分之三必須在後面支持供應。

家聚會、排聚會及區聚會

我們登門造訪,帶人相信受浸而得救之後,就要在他們家中帶他們開始家中聚會,認識主的救恩以及其他有關初信者生活的真理。這種家聚會最好每週一次,時間不要太短,每次總要把初信的人帶進一項屬靈的認識中。此外還要帶他們參加附近的排聚會,叫他們和其他的信徒有認識,有交通,得到彼此的關顧。過了三、數個月,再把他們帶進較大的區聚會,以至於有需要時召會全體的大聚會。有的人誤會以為我們不要大聚會了,這是不準確的。

我盼望所有受訓的人,各地的長老,以及一切有心事奉的人,都能了解我們所看見的新路。你們到各地傳講這類的事,一定要說得清楚。不要給人一個印象,以為我們要個個聖徒都出去叩門,否則就另眼看待,看作是反對的、不贊成的。不錯,我們相信登門造訪,叩門傳福音是最上的路,是最有果效的,但我們還得衡量召會的情形,照著聖徒實際的光景帶領他們。大家到各處交通新路的時候,不要說偏,也不要說漏,要說得準確,說得完全,給人一幅完整的圖畫。這樣纔不至於發生誤會,甚至引起不必要的反對。新路完全是聖經的路,實在是沒有可反對的地方。

新路帶人的程序
被聖靈充滿,憑信說話傳福音

在新路裡傳福音、聚會並事奉,第一步就是要裡外都被聖靈充滿。裡面的充滿和外面的充滿,在聖經中是兩個不同的字,我們把外面的充滿繙作充溢。一個人要有分於召會生活、福音活動和一切的事奉,首要的就是要被聖靈充滿並充溢。所以,當我們要出去叩門的時候,總得徹底的認罪、禱告,好得著聖靈的充滿。

被聖靈充滿之後,就要憑信說話。這信在林後四章十三節稱之為信心的靈;牠是靈,也是信。我們運用這樣的靈,信並且說從主所經歷的事。我們每逢出去造訪傳福音,都必須憑著這信。我們信我們出去叩門,乃是三一神帶同我們出去;人肯開門,也是神叫他開門。所以我們就憑著三一神說話。這就是我們新路裡的傳福音,有靈又有信,憑靈也憑信。我們是這樣的人,自然就能幫助初蒙恩的人,帶領他們被聖靈充滿並充溢,而憑信放膽說話傳福音,對親戚、朋友、鄰舍作見證。這是我們新路帶人的第一步。

帶人呼求主靈的名

新路帶人的第二步,是帶人呼求主靈的名。不光是呼求主的名,乃是呼求主靈的名。現今我們的主就是主靈,就是那靈。(林後三17~18。)靈是看不見、摸不著、卻感覺得到的。這位主靈的名字叫作耶穌,我們呼求主耶穌,就是呼求這位主靈。你們去帶人的時候,要把這個說清楚。你要告訴人:『我們的神就是救主耶穌基督,祂今天乃是活的靈。當我和你說話的時候,祂就在這裡,並且我就是憑著這靈對你說話。這靈現在就在你口中,所以你要開啟你的口,從深處呼求主耶穌的名。』然後,你要帶他呼求得準確。就像按裝電燈,把甚麼都裝好了,末了只要把電源接對,電燈就會發光。人呼求主,不能只在喉頭上,也不能光是誠心誠意,必須從最深處,就是從靈裡呼求。這樣他就和主這靈結合了。我們去幫助新蒙恩的人,都得帶領他呼求主這位靈的名,因為他開頭就是這樣得救的。

使徒保羅寫信給提摩太,那時提摩太已經作了保羅的同工,保羅還囑咐他:要『同那清心呼求主的人,竭力追求…。』(提後二22。)這說出我們的一生,該是呼求主的一生;早晨呼求主,晚上也呼求主,每天的生活,就是呼求主的生活。這不是儀式,乃是生活。我們一呼求,裡頭就碰著主這靈,就得著供應。你要帶新人讀羅馬十章十二至十三節的話,叫他看見,神是豐富的,祂這豐富,必須憑著呼求主的名纔能得著。我們一定要帶領人從一得救就建立呼求主名的生活。

帶人認識信徒的聚會是互相彼此的

新路帶人的第三步,是帶新人認識信徒的聚會是互相彼此的。基督教已經把人帶到一種錯誤的光景中,人一題到基督教的禮拜都有個觀念,就是大家到禮拜堂去,聽神父、牧師或傳道人講道。那是單面的,不是互相的。但林前十四章二十六節說,當全召會聚在一處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繙出來的話。』這明顯給我們看見,信徒的聚會是互相彼此的。你說,我聽;我說,你聽。大家說,大家聽;彼此講,互相聽。這是聖經所啟示信徒的聚會。

希伯來十章二十五節也說,『不可放棄我們自己的聚集,…倒要彼此勸勉。』可見基督徒的聚會乃是彼此勸勉、互相教導的。這種正確的聚集,連在召會中幾十年的弟兄姊妹也不太清楚。所以一要改制,原有的聚會習慣就成了難處。改制原則上不是大聚會或小聚會的問題,乃是一人講眾人聽,或是彼此講互相聽的問題;不是把大聚會改成小聚會就成了,乃是把一人講眾人聽的習慣改成彼此講互相聽。

這個習慣到目前仍未徹底轉變,大部分弟兄姊妹在觀念裡還是聚會聽道,而不是聚會說話。我怕連你們今天在座的,在潛意識裡,也是盼望參加一人講眾人聽的大聚會。所以改制真難。一面是因為幾十年建立起來的習慣,不容易改變;一面是因為一人講眾人聽容易作到,大家都講不容易作到。互相彼此的聚會,要求大家都得準備,不能再像從前一樣,不必儆醒、不必禱告、不必豫備靈、也不必憑信心,只要人來就可以了。現在新路要求我們儆醒,活在靈中,操練靈,憑靈說話。這樣,我們來到聚會中,就開口為主說話,並且說話有節制,不多佔時間,讓別人也能接著說。這種互相彼此的聚會,必定新鮮活潑,滿了供應。

我盼望你們把這負擔擔起來,個個都到聚會中去說主的話,並且帶領初蒙恩得救的人,開口說主的話。人一得救,立刻在他家裡設立聚會,帶他開口說話,讓他認識信徒的聚會是彼此的,不是基督教禮拜堂中的光景。經過二、三個月後,再帶他們與附近兩三個家成立小排,也在其中操練說主的話。慢慢的幾個排聚在一起,成立較大的社區聚會。這樣,等他們穩定了,也在說主話上有了某種程度的操練,再帶到大聚會中來,叫他們知道,召會中有小聚會,也有大聚會。不管是小聚會還是大聚會,原則都是彼此講互相聽,而不是一人講眾人聽。

信徒聚會就是來為主說話,並聽別人為主說話

新路帶人的第四步,是帶領新人明白,召會的聚會是為著信徒來為主說話,並且聽別人為主說話。首先,可以憑著聖經的話來說。從創世記到啟示錄,處處都可以說。其次,可以憑著詩歌說。我們的詩歌本,每一首都是一篇道,滿了啟示的話,是我們為主說話很好的憑藉。以弗所五章和歌羅西三章都說到,我們要用詩章、頌辭、靈歌,彼此對說,互相勸戒,並且向主歌唱、頌詠。這給我們看見,詩歌先是為著說,再纔是為著唱。第三,可以憑著屬靈的書刊說。我們中間有許多屬靈的書刊,像生命課程、真理課程、生命讀經等等,都可以作我們說話的材料。只要我們平日在這幾方面有操練,來到聚會中就必定都有可說的。

召會經常性的聚會,不需要有一定的題目,也不必拘泥於一個題目,題目乃是操在聖靈手中。弟兄姊妹來在一起個個都說話,其中的項目必定非常豐富,不一定要定個專題。這種彼此講互相聽的聚會,一週至少也得有兩次。大家在一起不是說新聞、故事,乃是說聖經、詩歌,說我們中間屬靈的書刊;這樣,聚會一定活而豐富。我希望這一篇話,是新路的一個說明,使大家都了解主給我們的託付,並我們往前的目標。

李常受弟兄於主後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七日講於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