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耶穌是救主

讀經:

希伯來書二章十七至十八節,四章十五節,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三至四節。

聖經的中心題目乃是基督

本篇信息我們要來看耶穌是救主。基督乃是基督徒信仰的中心。這位基督是創造宇宙的主宰,是全能的神。聖經告訴我們,基督是人類的救主。在此,我們要簡單的題出三點,說明基督是我們的救主。全本聖經涵蓋六十六卷書,其中心題目乃是基督;可以說,基督有多面的講究。然而在本篇信息,我們只題三個重點。這些點可說是其他宗教裏所沒有的,也是人的觀念裏所沒有的。

基督是神又是人

第一,基督是神又是人。這是一件非常奇妙的事。許多歷史學家花了不少工夫,研究基督到底是誰;至終,他們仍無法明白基督是神又是人這回事。基督原是永遠、無限、全能的神;卻因著要與人接觸、聯合、並且相調和,就來到地上,成為一個人。

從表面看,祂是一個人;然而祂裏面的實際,卻是榮耀的神自己。從聖經四福音書的記載,我們看見,祂在地上生活的前三十年,乃是在一個貧窮的家裏作木匠。祂三十歲時,出來盡職三年半之久,周遊各地拯救罪人。外表上,祂實實在在是一個人,會飢餓、困乏,需要睡覺、休息,也會憂傷、痛苦、流淚,完全和人一樣。無論是從肉身,或是從心理一面看,祂十足是一個人。然而,祂作了許多事,卻是人所不能作的。祂叫瞎眼的得看見,聾子得聽見,啞吧說話,死人復活,瘸子行走;此外,祂能說出最智慧的話,甚至能從遠處就知道人的心思意念。(約一47~50。)以致當日跟隨祂的人,常常心裏對祂起疑,說,『這人到底是誰?』(可四41,路八25。) 從外表看,祂名副其實是一個人;然而,祂能作許多超凡的事,行神蹟並說智慧的話。這人到底是誰?祂的奧妙和奧祕,乃在於祂是神成了一個人。

耶穌是永遠、無限的神,來成為肉體;這事並不是偶然發生的。早在祂降生七百多年以前,舊約的申言者以賽亞就豫言到此事。(賽七14。)這一位奧祕、奇妙者,乃是從太初就有的神;(九6;)然而,祂藉著童女生為一個人,人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繙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太一23。)換句話說,這位耶穌就是神與人的聯合;神在人裏頭,人作了神的外表,而神作了人的內容。人與神,神與人,成為一,這就是那位奇妙的耶穌。因為祂是神,所以祂能作超凡的事;因為祂是人,所以祂能像人一樣平凡,與人同行。就著祂是神而言,祂是超凡的;就著祂是人來說,祂是平凡的。說祂平凡,祂真是平凡,祂渴了就向一位婦人要水喝;(約四6~7;)然而,祂所作的事、所說的話、以及祂所行的神蹟,卻是那樣超凡。許多人無法了解,像祂這樣平凡的人,怎能又是這樣超凡?這是因為祂有神、人二性,有神性調在祂的人性裏。一面祂是神,另一面祂又是人;祂乃是神而人者。

在人類六千年的歷史中,雖有無數的先聖先賢,然而他們都不過是人而已。縱然他們在某些方面是偉大的,他們仍然是人。無論他們如何高超,在人群中如何出類拔萃,他們仍舊是人。然而,這一位耶穌卻不是這樣。祂雖然出身貧寒,從某一面來說,所受的教育可能不高,在社會上也沒有甚麼地位,只不過是個木匠;但是當祂出來盡職、施行救恩的時候,祂的所作所為,乃是超凡的。祂能行人所不能行的事,因為祂不僅僅是人,祂更是神進到人裏面,與人聯結、調和,成為一位神而人者,來作人的救主。同時,因為祂是人,所以祂能體貼我們並拯救我們。

在此,我們先把神和人這個高低的分別擺在一邊。以人群社會為例,即使在人群社會裏,也有地位高低的分別。以校長和小學生來說,雖然小學生和校長都是人,但因著有地位的差別,小學生很難親近校長,甚至在校長面前可能動也不敢動。小學生面對老師,也是這樣。若是老師擺出一副『老師』的樣子,小學生可能都會嚇跑。如此一來,小學生便不敢接近老師,老師就無從知道小學生的苦衷,而無法同情、體貼他們。反之,若是一位校長要讓人親近他,一定會脫去他校長的架勢,變成像小學生一樣,和他們一起打球,甚至打成一片。末了,他們有甚麼故事或難處,校長一定知道。這樣,校長就可以與他們表同情,甚至能很細緻的體貼他們的難處;同時,小學生也會很自然的向校長敞開。

同樣的原則,主耶穌來到地上成為一個人,也是如此。倘若祂作為一位榮耀、偉大的神向我們顯現,所有的人都要俯伏於地,不敢見祂的面。然而,祂把自己『縮小』了,祂把自己的榮耀收藏在祂的肉身和人性裏。主把自己化身成一個人,使祂可以和人相處。人不僅可以摸祂,(路二四39,約二十27,)洗祂的腳,(路七44,)把香膏澆倒在祂頭上,(太二六7,)甚至可以挨近祂的懷裏。(約十三23。)門徒這樣作都是極其自然的。有時,門徒甚至能責備祂的作法不對;這是何等奇妙,人竟能『責勸』神。(太十六22。)就這樣,祂接近所有的門徒、以及地上的人,並且祂能完全體貼、同情、並進入人的艱苦中。

當祂成為人的時候,祂沒有成為一位尊高者,沒有降生在富有、顯赫的家庭,反而是降生在貧寒之家,出於人所輕看的拿撒勒小城,(約一46,)並且作為一個木匠。祂像根出於乾地,無任何的佳形威儀。(賽五三2。) 可以說,祂甚麼都沒有;因此,每一個人都能就近祂。此外,祂還備嘗人世所有的痛苦、艱難、折磨、試煉與試探。所以,祂能體恤我們的軟弱,和我們表同情;因為祂是人,並且經過人生。(來二17~18,四15。)

另一面,如果祂僅僅是人而不是神,祂就只能同情我們,卻沒有能力為我們作甚麼。換句話說,祂是心有餘而力不足。例如有些作父母的,一心巴望能培植兒女讀大學,然後送他們出國深造,無奈力量有限,只能徒歎。然而,我們的救主耶穌心、力皆有餘;因為祂是神又是人。祂是人,所以能在每件事上體貼我們;祂是神,因此凡祂所同情的,祂都能綽綽有餘的應付不已。在祂沒有難成的事,(耶三二27,)所以,我們應當信靠祂。

盼望你們記住兩句簡單的話:祂是人,所以祂能同情;祂是神,所以祂作得到。凡祂所同情你的,凡祂所要為你作的,祂都能作得到,因為祂是神。從另一面說,如果祂只是神而不是人,祂雖能替我們作,但祂一點不了解我們。譬如社會上的高層官員,一面,他們很願意替人民作事;但另一面,他們不肯降卑自己來低就人。他們是很願意替百姓作事,但麻煩的是,百姓講了許多,他們卻無法了解,因為他們沒有身歷其境。儘管他們有能力為人作事,往往卻因沒有心體貼人而作罷。

若是我們的救主,只是一位榮耀、無限、偉大的神,而不是一個人,我們就無法將我們的需要告訴祂。然而,祂不僅是神,祂還是人。聖經的四卷福音書,可說是主耶穌的傳記。從這幾卷書裏,我們看見這一位榮耀、偉大的神,成了一個人;祂是何等的有耐心,無論人如何煩擾祂,祂從不嫌棄。甚至人煩擾祂到一個地步,連祂身旁的門徒都受不了,祂卻仍是那樣的從容不迫。(太十五22~23。)似乎主耶穌願意那些蒙恩得福的人,一再的煩擾祂。因為祂是人,所以祂體貼人到無微不至的地步;因為祂是神,所以祂無所不能。這位救主乃是神而人者,一面可以大到無限,另一面也能小到一個地步,成為一個至微小的人。因此,祂能全然體貼並成全我們到極點。

故此,當時的猶太人不了解祂,歷代的歷史學家也不了解祂,所有的人都在研究:『這人到底是誰?』你說祂大,祂卻是這麼微小;你說祂小,祂卻又是那樣超凡。祂是何等奇妙。即使是今日,祂仍是如此。祂雖平凡卻是超凡,雖超凡卻又是那樣平凡;祂是神又是人,是人又是神。祂能體貼,又能成全;這就是我們的救主耶穌。世上沒有一個心情,是祂無法顧到的,也沒有一件事,是祂不能作到的。祂能顧到我們所有的心情,也能替我們作所有的事。祂乃是神而人者;這乃是我們所題耶穌是救主的第一點。

主耶穌是救贖主
舊約豫言祂的死

第二,所有宗教的教主,或是歷代的先聖先賢,從來沒有人替他的門徒或是跟隨者死,也從來沒有人為人類死,惟獨耶穌為每一個人死。我研讀聖經,至今已有四十多年,我能告訴你們,聖經裏的豫言幾乎都已應驗。在舊約的豫言裏,有一大部分是關乎基督的,論到基督要如何降生,也清楚說到,祂將要如何受死並為何受死。

今天,幾乎所有的人都知道,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按照歷史,十字架這種苦刑乃是羅馬帝國所發明的刑罰。在這之前,並沒有這種死刑;希奇的是,舊約聖經早已豫言主耶穌要被釘在十字架上。不過,那時聖經的豫言沒有用『十字架』這名稱,而是說掛在木頭上。(申二一22。)當時,舊約的人不懂掛在木頭上是怎麼回事,直至羅馬人同著猶太人把主耶穌釘在十字架,就是木頭上,這個豫言就應驗了。

基督替我們受死,滿足神公義的律法

舊約不僅清楚豫言基督如何為我們受死,同時明確豫言基督為我們的罪受死。(賽五三5~8,10~12,詩二二14~18。)為甚麼祂要為我們的罪受死?在這裏,我要稍作解釋,讓你們能明白。神是公義的神,祂是立法者,也必須守法。然而,祂所愛的人類犯罪,頂撞、破壞了祂的律法。一面說,神愛這些犯罪的人;另一面說,這些人卻違反了祂的律法。這該怎麼辦呢?神能否因為愛我們的緣故,就含糊的讓事情過去?若是這樣,神就是不義、不法的神。神不能因為愛我們這些犯罪之人,就允許我們的罪破壞祂的公義和律法。因此,在神的愛裏,祂開出一條路,就是祂親自擔當我們的罪,(彼前二24,)替我們受死。藉此,祂完成救贖,以滿足祂那公義、律法的要求。

據說,從前有位國王立了一條律法,規定全國百姓都不可犯姦淫;若有人犯姦淫,他的雙眼都要被挖出來。後來,這位國王心愛的兒子觸犯了這法,照理應該把他的雙眼挖掉。然而,國王極其愛他的兒子。他該怎麼作呢?他能否因為犯法的是他的愛子,而他又是國王,就因此饒恕這事,讓這件事過去呢?如果這樣,國王就破壞法紀,而且違反他作王的尊嚴和公義。於是這位國王煞費苦心,思量要如何保全他兒子的眼睛,成全他的愛心;另一面還能保全律法,成全他的公義。末了,這位國王在他的愛裏找出一條路,讓他和他兒子各剜去一隻眼睛,留下一隻。這樣,愛和公義二者都被成全了。最終,帶下兩個結果。首先,這個兒子對父親的愛感激至極。其次,百姓加倍的尊敬國王,因為國王是有法紀且公義的。如此,愛和公義就都得保全;國王不僅得著兒子,也得著百姓的心。

同樣的,主耶穌是神,祂願意赦免誰就赦免誰;但另一面,祂是有法紀、有公義的神,祂不能破壞祂的法紀。因此,祂煞費苦心的找出一條路,就是祂親自站在罪人的地位上,背負我們的罪,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祂乃是這樣為我們死了。

關於主耶穌的死,早在頭一兩個世紀,就有人開始研究。耶穌是為甚麼而死,究竟祂死得冤枉不冤枉?許多人雖然在那裏研究,卻不明白聖經所說,耶穌是為著我們的罪而死的這件事實。(林前十五3。)根據馬可十五章,主在上午九時被釘,(25,)直到下午三時。(34,37。)祂在十字架上受苦六小時,前三小時,是為著遵行神的旨意,而被人迫害;後三小時,是為我們完成救贖,而受神審判。在後三小時裏,神算祂為我們的罪,替我們受痛苦,(賽五三10,)因此遍地都黑暗了。(太二七45。)我們的罪性、罪行、和一切消極的事物,都在那裏受了對付;神也因我們的罪棄絕了祂。(46。)那時,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震動,磐石崩裂,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51~52。)這些自然界的現象,都在證明主耶穌的死非僅是殉道的死,祂的死誠然是擔當了我們的罪而死。

從中國禮教的這一面說,孔子曾教導人說,『獲罪於天,無所禱也。』他說,我們若犯罪得罪了天,那麼祈禱再多也是沒有用的。他所說的天,就是指著神說的。這與路加十五章的浪子回到父家時,對父親說的話:『父親,我犯罪得罪了天,』(21,)意思相符。這兩處的『天』都是指神說的。雖然孔子是一位聖人,他最多只能告訴我們不要犯罪,警戒我們不要犯罪以致得罪神,不然再多的禱告也是沒有用的。

然而,舊約告訴我們,主耶穌要作贖罪的羔羊為我們受死,擔當並背負我們的罪孽。(賽五三4~6。)為此,施浸者約翰作為祂的先鋒,為祂作見證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約一29。)除此之外,主耶穌在地上時,曾對門徒說,祂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十45。)關於這件事,不僅舊約聖經裏有豫言,主的先鋒也呼喊作見證,甚至主耶穌自己也這麼說。世上沒有一人能救我們,因為他們都不能替我們贖罪,只有耶穌基督能救我們,因為祂是我們的救贖主,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作我們贖罪的羔羊,擔當我們的罪孽,為我們受神的審判。祂替我們死,因此祂所流出的寶血,就宣告我們的罪已得贖。

正如前文所題及的那位國王,他的眼睛一剜出來,就宣告他兒子的罪已經贖了,他兒子無罪了。照樣,我們這些相信主耶穌的罪人,因著祂為我們受死、流血,我們的罪在神面前就全然赦免了;因為祂滿足了神所有公義的要求。祂是這樣一位為我們受死、贖罪的救主,這是第二點。

詩歌六百七十一首的副歌說,『何等奇妙的救主,是耶穌,我耶穌!何等奇妙的救主,是耶穌,我主!』這裏『奇妙』的救主,可替換為『可信』、『可愛』、『寶貴』的救主。天下人間,沒有一位救主像祂,是神而人者,大到至大,小到至小,並且替我們受死,擔當了我們的罪孽,解決我們一切的難處。

主是復活的主

不僅如此,這位神人耶穌還為我們復活了。對祂來說,死不是終點。主耶穌死了,埋葬了,第三天卻復活了。(林前十五3~4。)這個復活,不是精神上,也不是理論上的復活;這個復活,乃是包括祂的身體,連同靈與魂全都復活了。

復活的例證

有些人以為,主耶穌復活這事,乃是基督教編出來的謊言;他們無法理解主耶穌怎能死而復活。一九三六年我到北平佈道時,被邀請到一位清華大學的教授家裏,對一群教授和學生傳福音。末了,有位同學來對我說,『你說的一切都好,惟獨一個問題我想不通,我無法相信。這個問題就是:耶穌怎能死了又復活?』清華大學是在北平西郊,校園非常廣大,還有一些麥田。我就藉此回答說,那些種到土裏的麥種,表面看似乎是死在地裏;然而,這對麥種裏面的生命來說,正是釋放生命的大好機會。不死就不生;麥種一死,生命就被釋放出來了。我將窗外的景色指給他看:『現在滿地青綠,那豈不就是復活?』

雖然耶穌復活這事,是千古以來惟獨僅有的,但在我們的生活中,卻滿了復活的原則。例如,小雞要從蛋裏孵出來,蛋殼非得破裂纔行;植物的種子種在地裏死了,纔能長出嫩苗;生理學上的新陳代謝等,這些都是復活的例證和原理。至終,那位同學領悟了,相信並接受主而得救了。

石頭埋在土裏,即使埋了二萬年,也長不出東西。然而,我們若把一粒種子埋在土裏,它就會發芽。這是因為石頭裏沒有生命,而種子裏有生命。為甚麼主耶穌死了,還能復活?因為主耶穌是神,祂就是生命。(約十四6。)神乃是在耶穌裏面作生命;這生命是永遠的生命,是非受造的生命,是不能被了結、毀壞的生命。當主耶穌被擺到死地裏,那正是祂裏面的生命得釋放的大好機會。二千年的召會歷史告訴我們,人越恨惡、逼迫基督徒,基督徒就越興旺、發展;這是因為有基督這位生命的主在他們裏面。祂是那一粒生命的種子,(十二24,)當人把祂擺在死地裏,祂就得著復活的機會,從死地裏長出生命。這是何等的奇妙!

主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如同電一般

不僅如此,主耶穌從死裏復活以後,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關於主是賜生命的靈這事,讓我以電為例來說明。雖然我們每一個人都在使用電,但不可否認的,我們對電並不太了解。甚至連電學家也承認,直至今日沒有一個人看見過電。雖然我們沒有看見過電,但確實有電這個事實,因為電的現象一直是存在的。我們看見燈管發光,就知道裏面有電;但我們若把燈管打開瞧一瞧,電就沒有了。奇妙就在這裏,電是那麼實際又實用,但是沒有人看見過它。關於這點,連電學家也無法說得明白。

約在四十年前,有一回我從家鄉到了青島這個大都市,住在一個旅館裏,正好遇到旅館廚師的太太從鄉下來。那天晚上,她看見電燈發亮,驚奇得不得了,迷信的以為那是甚麼神奇之物。再以收音機為例,只要對準頻率,收音機就能發出各種不同的樂音,然而,對當時沒有受過教育的人而言,這是不可思議的事,甚至認為是鬼怪之事。怎麼會有聲音從小小的盒子裏發出來?然而,今天只要稍微有點知識的人,都知道這是科學定律。乃是人發現空中有電波,就把電波接收到收音機裏;因此,只要頻道調對了,聲音就會發出來。甚至藉著廣播,在美國的人可以收聽到臺灣所發佈的信息。這就是電的奧妙。

同樣的,主耶穌從死裏復活之後,成了賜生命的靈,就如同電一樣。電可以用來發光、發熱、產生動能,並且能傳話、通訊。現今的電話、電報、無線電,都是由電所發揮傳話的功能。主耶穌乃是靈,就如同電一樣;祂進到你裏面,也會在你裏面發光、發熱,給你力量,並向你傳話。當你的心向祂敞開,說,『主耶穌,我是一個罪人;主,我接受你。』你這樣禱告,你裏頭就會被照明。在禱告中,主可能光照你,讓你看見自己得罪了父母,或是看見自己脾氣太壞,甚至對不起許多人。你越禱告,就越看見自己的罪;你越認罪,裏面就越發明亮。因為主作為那靈,就如同電一樣,通到我們裏面,使我們裏面明亮,使我們裏面火熱起來。

有時人問我,為甚麼我主修會計,最後竟作了一個傳道人?為何我放棄優厚的待遇,去作傳道人?原因無他,乃是主耶穌在我裏面作的。我越禱告祂,就越受祂吸引,裏面覺得非傳祂不可;至終我甚麼都得放下。在這地上,有許多人都有這樣的經歷和見證。我們在信主、摸著主之後,見到人就覺得非傳基督不可。有一個人得救後,見到他母親就流淚,無論如何要母親也信耶穌。作母親的就問,信耶穌有甚麼好處?信耶穌好處太多了;這個人雖然無法說得清楚,但是裏面就是迫切要母親信耶穌。類似這樣的見證太多了。這個力量從那裏來的呢?就是人向耶穌禱告,耶穌就如同屬天、屬靈的電一般,通到人裏面,使人向著耶穌火熱起來。不僅如此,主在我們裏面,會像馬達運轉般的產生力量,使我們對人有負擔。

主是靈,祂乃是復活的主。當我們禱告祂的時候,祂就在我們裏面作為屬靈的電,在那裏發光、發熱、並產生力量,甚至使我們可以和祂面對面的談話。這位主就是復活的耶穌。任何的宗教家,最多只能給你最高尚的教導,但無法進到你裏面作你的力量。然而,這位耶穌基督,祂就是復活的主,在十字架上完成了救贖,現今就等你來相信祂、求告祂。你一求告祂,祂這位是靈的主,立刻進入你裏面,在你裏面作事。祂只怕你閉口,因為你若是關閉的,祂就無法作甚麼。

譬如,我們要在一間小屋裏點火爐,卻把門窗緊閉著,並且把爐口封起來,這樣,爐子是點不著的。等到我們把門窗一開,爐口一開,火便一點就著了。因此,凡是求告耶穌的人,一定要開口。我們一開口求告祂,祂這屬靈的火就在我們裏面點燃。祂是復活的救主,不僅為我們在十字架上受死,解決我們所有罪的問題,現今更在我們裏面替我們活著,作我們的生命;這生命就是祂自己。

許多接受耶穌的人,在一夕之間全然改變了,因為耶穌進到了他裏面。主耶穌不是客觀的作人的救主,乃是主觀的進到人裏面作救主,並且作人的生命,在人裏面作光、熱、力、以及傳話者,人因此就活了。

總之,主耶穌是神而人者,作了我們的救主;祂大到極點,也小到至微,因此祂能體貼入微,又是無所不能。祂不僅替我們受死,並且進到我們裏面,替我們活。就如詩歌六百七十一首所說的,祂乃是一位奇妙的救主;祂既可信又可愛,並且非常寶貴。願我們都接受這位奇妙的救主。

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六日講於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