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因作好得救麼?世人的答應,說,『是。』但是,神在聖經裏答應說,『不是。』我們得救不得救的權能,是操在神的手裏,並不是隨著我們自己的意志。我們得救的事,是與神發生關係的;並不是我們能自主自專;自以為能得救,就能;自以為不能,就不能。讀者!你要聽神的聲音,祂對你所說的,你要聽祂,不要以為:你想自己作好得救,就得救了。須知這事是神作主的。
道德能救人麼?不能。斷斷不能。知道這個的人,就有福了。現在人都是以為勸人『信耶穌』的意思,不過就是勸人為善而已。那知,勸人信主耶穌,就是證明人不能為善呢。許多作信徒的人,還不明白作好不能得救。他們以為:他們盡力量守道、作禮拜、捐錢、幫教會的忙—盡力作好,希望神喜悅他,叫他得救。那知這些都是虛空的呢!於他得救的事上,是絲毫不能幫助的!(我的意思不是說,我們不應當守道、捐錢…等等,乃是說,我們不能由這些得救。)
用人的話語,來說理,來辯論,是最虛空不過的。我們看神的話語罷。神說甚麼,甚麼就是定規的。
『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三28。)這裏所說的『遵行律法』,意思就是作好。律法是神所設立的。律法指明人所當遵行的是甚麼。人若能遵行神的律法,他就是世上最好的人了。但是,神藉著使徒在這裏說,他已經看定了,已經知道得極其明白了,人稱義不是因著行律法作好。稱義是甚麼意思呢?意思就是神不特赦免他的罪,並且稱他是義的。換一句話說,稱義就是得救。稱義的人,就是得救的人。神在這裏教訓我們,我們不能因著行律法、作好而得救、稱義。所以,我親愛的罪人阿!你不要倚靠你的行為,以為作好能彀得救。停止你自己的作為罷!承認你自己是一個無可救藥的罪人罷!接受主耶穌作你的救主,你就得救了。
神是應當受人讚美的。因為祂救人,並不是因著人的作好,祂說,『罪在那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五20。)閱者!你知道你是一個罪人麼?你的良心不是控告你麼?你豈非以為你這樣的人,沒有救藥麼?你不要受人的欺誘,以為作作好就能得救了;以為進入教會,會唱詩、祈禱、作禮拜就能得救了。不要想用人的法子彌補你的罪過。你是一個罪人,無論你如何彌補,你總是一個罪人;好像一個非洲黑人,無論他如何敷粉,就是用白漆把自己漆過,他還是一個黑人。不要倚靠你自己的作好罷!你的罪惡,雖然眾多,主的寶血,都肯,也都能抹塗。你來罷!
英國有一位司布真先生,他是一個主所大用的佈道人。他說,主如果是要他作好得救的話,他就斷不肯作一個基督徒。他就說一個比方:當他將好作得很多的時候,他好像把他所作的好,奉到神的面前,問神說,『我作得這樣好,可以得救麼?』神是眾善的神,祂自然看不上我的善;祂就要搖頭答應說,『你所作的還不彀!』我就垂頭喪氣的再去作好。或者我再作了幾年之後,我又把我的好,奉到神的面前,問祂說,到底我的好彀不彀,可以不可以得救?祂又要回答我說,『你所作的還不彀,不能得救。』如是,至再至三,神都不滿意,我就怎知我終久能得救呢?如果神真要我作好得救,就恐怕我作到死,神還不滿意,我尚未得救,豈不可憐!神若要我作好得救,我就斷不作一個基督徒;因為我在世辛辛苦苦的作幾十年的好,神又不滿意,我豈不是空作了麼?但是,我感謝父神,因為我不必作好,只相信祂的兒子就得救了。真的,祂雖然不滿意我們一切的行為,雖然我們一點的好處都沒有,祂卻喜悅祂的兒子主耶穌;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義,祂已經滿意了。我們自己雖然不能作好,也作得不好,但我們一相信祂的兒子,一接受祂兒子在十字架上流血的救贖,我們就得救了。
親愛的閱者阿!不要讓撒但欺騙你,以為你作好能得救;須知你如何不能作成一個梯子登天,你也照樣不能作好得著神的救恩。我們不是因為有好行為得著神的稱義,乃是『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羅三24,十一6。)這兩節的聖經,豈不甚明白!我們蒙神稱我們為義,拯救我們,並不是因行為,乃是因祂自己的恩典。恩典和行為,是兩個大大相反的原則。恩典,意思就是不管這人是好是壞—是怎樣,都肯拯救他。這人原是不配得拯救的,但因為憐憫的緣故,就白白的將救恩賜給他。行為,就大不相同。行為,意思就是好的人纔能得救,壞的人就要沉淪。換一句話說,就是人應當作好自救;不能自救的,都要沉淪。我們知道,我們都是罪人;雖然或者我們沒有殺人放火的罪,然而我們的天性已經敗壞了,我們的思想和行為已經充滿了許多的詭詐。我們乃是真罪人阿!我們那能藉著行為得救呢?感謝讚美神!因為祂不是因行為纔救我們,祂是因恩典—白白的恩典,我們所不配得的恩典—而救我們。
現在有許多的人以為得救雖然是由著神的恩典,但是,也當有我們的行為。神的恩典,應當加上我們的行為,纔能得救;不然的話,也是要沉淪的。噯!處在肉身的人,總想要藉著自己得救。羅馬十一章六節的話,我們應當記得:『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恩典與行為是不並立的;不是恩典,就是行為;不是行為,就是恩典;斷無又由恩典,又由行為的理。〕不然,〔使徒現在翻過來說,以為若將恩典與行為合起來,就…〕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神長闊高深無比的殊恩,因為被人們破爛不堪的行為加在裏面,反變成不東不西的東西了。〕』人的行為不特不能成全神的恩典,反叫祂的恩典,變成『不是恩典』。所以,罪人哪,如果你要得救,就不要以為你應當作作好,幫助你,叫你能彀得救。應當謙卑的,以為自己是一個無能為的罪人,用相信的心,帶著感謝的意,來接受神的恩典,就是祂藉著祂兒子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就得救了。奇妙的恩典!白白賜給罪人!
作好不能得救,我們可以再看神的話如何說,『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不因行律法稱義;』『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讀加二16~19,三10~11。)我已經對你們說過,行律法的意思,就是作好;要因行律法稱義,意思就是要藉行為得救。你現在看這幾節的聖經,牠們怎麼說?得救的人,不是因為作好。不特作好不能得救,並且,凡要因作好而得救的人,他是應當受咒詛的!聖經明明告訴我們,從來沒有一人能因作好得救,你就何苦在『永不』的事上苦試呢?朋友阿!這裏已經有了主耶穌完成的工作,祂已經出了所有的代價,祂已經為你的緣故,釘死在十字架上了,你現在不必再悲悲傷傷的尋求救恩,祂已經成就好了,你若肯接受祂所替你成就的救贖,你就得救了,何必苦用自己的法子呢?相信祂罷!相信祂之後,讚美祂罷!因為祂這樣的愛你,為你豫備救恩。
有兩節經言,對於得救的問題,說得極其明白,我們現在可以一看:『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我們一讀完這兩節聖經,就知牠們是論得救的問題。所以,頭一句纔說,『你們得救,』這是明顯講得救的。
你們如何得救呢?是不是因為作好?不是。是不是因為自己比別人強?不是。人能得救,是因為甚麼呢?聖經已經告訴我們是因為兩件東西:神的恩典,和人的信心。『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恩典是神賜給我們的。神替我們豫備了一位救主,將『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賽五三6。)叫祂釘死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一切罪的刑罰,為我們受苦、受痛,喝乾了神公義怒氣的杯,替我們成功了一個完全的救恩。這恩典是何等的深厚呢!這是神的恩典,是救恩的根本。人在這裏,一無所助,乃是祂代替我們成功的。現在神已經作好了救恩,擺在我們的面前。救恩已經擺在每一個罪人的面前—你的面前。
我們已經看見了神的恩典,彰顯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但是,我們應當如何纔能得救呢?不是行善,不是克己,不是改良,不是作禮拜。『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現在,我們到了救恩的另一方面。不錯,神施恩;但是,我們還應當相信。神雖施恩,我們若不相信,是不能得救的。浩蕩的神恩,已經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為我們豫備了一個代死的救恩。我們應當相信祂,我們纔能得救。
相信是甚麼意思呢?相信,意思就是接受。(約一12。)神豫備好了恩典,我們把牠接受了,就得救了。人送給你一件寶貝的東西,你接受了,這東西就是你的。神送給你這得救的恩典,你接受了,這恩典就是你的—你就得救了。我勸你不要遲延,現在就要來接受牠。我願意你快用信心的手,接受神所賜給你的大恩。這裏可以用一個比喻:從前有一富翁,看見許多的窮人,在冬天下雪的天氣,快要凍死了,就大發宏願,出去調查。他知道了許多窮人的姓名和住址,就叫他的僕人,趕著馬車,載著許多的煤去送給他們。他的僕人就坐著馬車出去。到了第一家,就問這家的門牌,是否某街某號,住戶的名字,是否某姓某名。開門的窮人說,是。僕人告以來意:主人命他前來贈煤。窮人以為是送錯了!他以為他沒有這樣仁愛的朋友,就閉門拒而不納。僕人沒法,只得到第二家去,第二家的主人,也以為他沒有這樣慈悲的朋友。僕人雖然用許多的話,證明不錯,但他總是疑惑不肯收納。僕人沒法,又往別家。一連幾家,總是沒有信心,以為沒有這麼好的人,肯買煤白送給他們,就不肯領受。後來到了一個寡婦的家,她一知道僕人的來意,就歡歡喜喜的接受這煤,且向主人道謝。她就用那些煤度過那年的嚴冬。朋友們,神的恩典也是這樣的,完全是白送的。現在主的僕人們,已經將主的救恩,送到你的心門口來了,你如果肯接受,你就能享受這救恩的快樂。不要效法那些狐疑的人,徒自取苦,永遠喪失!只用接受,不用別的。一接受,就是你的。
以弗所二章並不只教訓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是因著信的;繼續下去,牠就教訓我們以救恩的性質:『這(一)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二)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這』—就是指得救的大恩,因為上文是講論救恩。這裏說,得救有兩個『不是』:(一)不是出於自己;(二)不是出於行為。這是何等的明白呢!注意!得救不是出於自己。無論你是比別人更有智慧的也好,或者你是比別人更愚昧的也好;無論你的道德是超乎眾人的也好,或者你的道德是比眾人都低的也好;無論你是最有錢財的也好,或者你是莫名一文的也好;這與你得救的問題,都沒有關係,就是一絲一毫也沒有。你若肯接受神的恩典,就無論你自己是智、愚、賢、不肖,你都能得救。你若不肯接受,就是無論你自己怎樣,你總要沉淪。得救不是因著你自己是怎樣,乃是神所白賜的。注意!得救也不是出於行為。自己,意即你的『人』如何。行為,意即你的『為人』如何。神沒有說,行善能得救;神說,得救不是出於行為。所以,雖然你是世上作得最好的一人,你不能因此得救;雖然你是世上作得最壞的一人,你也不能因此沉淪。你的沉淪與得救,並不是看你的行為如何,乃是看你肯否接受神的恩典而定。我親愛的罪人哪!你不要思念你的好處,多思想你的罪過罷!你為何不傷心的來到神的面前,承認你自己是一個罪人,無善可誇,無功可靠,單單的倚靠神藉著祂兒子十字架所賜給你的恩典呢?我請你速來,就是當你讀到這裏的時候,請你跪下禱告,告訴神:你現在接受主耶穌作你的救主,求祂赦你的罪,作一個得救的人罷!
神為甚麼緣故,不肯因著人的行為救人呢?這自然有許多的理由;但是,這裏卻說出一個:『免得有人自誇。』如果人是因著他的行為得救,他就必定自誇,而不歸榮耀給神;世人最大的罪惡,就是要離神獨立,而不倚賴神,在得救的事上,也是如此:要因自己的行為得救,而不肯接受神為他所豫備的救恩。這是何故?因為人驕傲。倚靠神是何等的自卑!沒有甚麼可以誇口的!人要因著自己的行為得救,好讓他自誇。但是神不願意人這樣得救,免得有人自誇。若尚自誇,實在他的得救,不是得救。
我們再看一處的聖經:『祂…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多三5。)讀了這節聖經,就叫我們知道,就是我們以為自己行了許多的義,神並不是因著牠而救我們。許多的義?『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賽六四6。)我們看自己的義好像是值得很多的;但是,從神看來,並沒有甚麼阿!如果神要照著我們的義,而救我們,我們就都要沉淪了!因為我們的義都—沒有一個例外—像污穢的衣服。這樣的義,還算得是義麼?還能救我們麼?神能因著我們污穢衣服的義救我們麼?不。不。感謝神!因為祂施恩與我們,因憐憫的緣故,而救我們,並非因我們的義。不然,我們就都無法得救了。我們不能因行善得救!憐憫的意思:就是其人本來所不應得的,因為慈愛的緣故,卻不顧其人的不堪,而施恩給他。我們罪人,本來那裏配得神的救恩?但祂卻無緣無故的愛我們,不顧我們的罪過,而叫主耶穌代替我們死於十字架上,而加恩給我們。『祂救了我們,乃是照祂的憐憫!』
所以讀者,你不要以為作好能得救。你應當趕快來相信主耶穌。祂不要你作好。祂願意救你。祂要救你。不必你作好,只要你信祂,你雖然不會作好,你雖然是頂有罪的;但是,祂釘死在十字架上,就是代替你贖罪,就是擔當你不作好,和不能作好的罪了。所以,現在你就是照著你本來不會作好的樣子,來到祂面前,接受祂作你的救主,祂就要救你,祂就要收你,祂就要改變你。
莫說你自己已經是一個『教友』了,或者你也已經受過洗禮,領過聖餐了,或者你作教會的領袖了,你應當知道:這些都不能叫你得救。你若不是相信一位代替你擔罪受死的救主,你就無論作甚麼好,處甚麼地位,你還是一個沉淪的人,與別人沒有分別!在神面前,沒有一件東西,能遮蓋罪人經過神的怒氣;只有主耶穌的寶血。無論甚麼好事,都要失敗,惟獨主耶穌十字架的救贖是可靠的。一切賴著自己行為得救的法子,都是從無底坑出來,到地獄裏去的。神只設立一個救法,就是接受祂藉著十字架所施的恩。要得救,惟有照著神的法子行。
末了,讓我讀一節聖經給你聽:『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二21。)得救不是因著作好。行善若能得救,基督就是白死了!如果人能自己作好,滿足神的心,神就斷不如是之愚,差遣祂兒子來世,枉死一遭,空送一命。你若想,作好能幫助你得救,就是廢掉神的恩典。罪人哪!神雖然愚笨,卻比你聰明。如果人能自己行善得救,祂就絕不肯空捨祂的愛子。所以,祂既然叫祂的兒子替我們死,擔當我們的罪,就是證明:我們不能作好,不能因行善而得救。祂已經設立了救法,你若肯接受主耶穌作救主,你就能得救。噯喲!我們真是罪人!神真是愛我們!祂願意收留我們!雖然我們無善可誇,無義足稱;然而,祂的救恩並不因此而減少,反因之而顯明,這是何等的奇妙呢!我願意你因著祂愛的感動,用信心來到祂面前說:
『神阿!我真是一個罪人,我知道我一切的善行在你面前,算不得甚麼,我求你現在因著救主耶穌基督替死的緣故,收留我,拯救我。』『到我這裏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六37。)
(原刊於基督徒報第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