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新約話成肉體的原則

為了要學習正確的聚會方式,我們需要強調新約話成肉體的原則,這原則就是神進到人裏,與人調和,並藉著人作一切。這個原則關係到人與神的合作。

照著話成肉體原則的聚會
不以宗教的方式聚會

關於聚會的方式,基督教中有兩個極端。一個極端是宗教的聚會方式。大多數基督徒認識神是一位遙不可及的主宰者,他們必須敬拜祂,努力討祂喜悅。他們僅僅是以客觀的方式,而不是以主觀的方式認識神並與神相聯。這些基督徒也以客觀的方式認識基督與召會。這乃是宗教。這樣對神、基督、和召會的宗教觀點,是不正確且不充分的。

我們必須看見,召會乃是宇宙的新人,就是神與人的調和。(弗二15,四4~6。)召會是基督的複製;基督是神的兒子,祂不僅僅是神,也不僅僅是人,祂乃是神人,就是神與人的調和。(約一1,14。)祂的一切所是和所作,都關聯到神性與人性。不僅如此,祂也是召會的頭,而召會是祂的身體,祂的擴增。(弗一22~23,西一18。)祂是原型,召會是祂的大量複製。(羅八29。)因此,作為召會,我們必須與基督一式一樣;我們也必須是神與人的調和。我們所作的每一件事,都應當不以客觀、宗教的方式來完成,而是照著話成肉體的原則,就是神與人調和、人與神合作的原則。

要照著話成肉體的原則服事主,我們就需要學習如何與主合作。這與兩人三腳的遊戲相似。兩人相鄰的腿綁在一起,這樣,兩個人必須用三隻腳行走如同一人。兩個人被綁在一起之前,是自由且獨立的,但他們被綁在一起之後,必須操練彼此配合。配合最好的兩個人就能贏得比賽。今天,我們這些基督身體上的肢體,是被綁在基督上。(林前六17。)我們不該像那些在宗教裏的人,向神獨立而行事、敬拜、事奉神。在召會裏,我們在聚會中行事、行動、服事並盡功用,應該如同那些受內住基督約束的人。我們需要學習如何與這位基督合作並一同行動。

召會的每一樣行動和活動,都必須在神與人的調和中,纔能完成。當我們為神說話時,我們需要領悟,我們受內住之基督的約束,並且必須在我們的說話中與祂合作。當我們在聚會中禱告,不應該向神獨立,反該與內住的基督一同禱告。(羅八26~27。)宗教與真實的召會,二者之間的差別乃是在於:人在宗教裏是敬拜並事奉一位客觀的神,然而在真實的召會裏,我們是以主觀並調和的方式敬拜、事奉神。召會作為身體,在行事、行動、和事奉上都受基督的約束。

不過度強調超自然的恩賜

宗教的基督徒是一個極端,他們作甚麼都是獨立於神之外;五旬節派和靈恩派的基督徒是另一個極端,他們過度強調超自然的恩賜,並且相信在敬拜神的事上,乃是聖靈來作一切。五旬節派和靈恩派的基督徒忽略人與神合作的責任,並且將自己完全交付給屬靈界的事物。五旬節派的觀點和宗教的觀點一樣,都違背話成肉體的原則;這是不正確,甚至是危險的。當我第一次參加照著這種觀點而舉行的聚集,我看見人們摔倒在地,又叫又跳。之後,我又看到所謂『聖滾者』,他們說,當聖靈臨到他們時,他們就必須在地板上打滾,好得著釋放。我也看到『聖笑者』;他們宣稱當聖靈臨到他們,他們就必須笑。這種運動雖然強勢,卻是放肆的。

當我在中國和弟兄們一同事奉的時候,我們就感覺五旬節運動和靈恩運動不正確,但我們在說話反對他們的事上是謹慎的,因為許多人藉著他們得救,特別是那些無人能幫助,沉溺於不良嗜好,如賭博、吸菸和酗酒的人。例如,曾經有個富人吸食鴉片成癮多年,不能勝過這樣的癖好。但是有一天,他藉著五旬節運動得救了,並且自動戒掉他不良的嗜好。之前,他的身體被漸漸耗盡;但他得救後,體重就開始增加。他身上帶著兩張自己的照片,見證他所得的救恩:一張是在得救前拍的,那時他骨瘦如柴,營養不良;另一張是得救後,看起來健康許多。他是真得救,但他對於那兩張照片以外的事完全不認識,也不感興趣。他沒有興趣尋求主的引領,並認識內住的基督。他只對五旬節運動中超自然的事物感興趣。因此,即便在五旬節運動和靈恩運動中有那靈的工作,然而卻太過強調超自然的經歷。

一位在中國的老姊妹曾有過超自然的經歷。她說,每當她以某種方式禱告,就會有一位身穿白袍、有白髮白鬚的老人向她顯現。我們告訴她停止這樣禱告,但她不願意;因為每當那個人向她顯現,她就覺得很快樂、很高興,也覺得這是出於主的。然而,一段時間後,她開始受那個人的攪擾;並且當她要試著拒絕他的顯現時,卻無能為力。我們花了很多時間為她禱告,經過一段很長的時間之後,她纔從這種經歷中得了釋放。

只專注於屬靈或屬靈的恩賜,卻忽略我們需要在神的行動中與祂合作,乃是危險的。這使我們變得極端。我在中國曾有一段時間罹患肺結核,臥病在床休養,無法與聖徒聚集。在這段期間,某位曾有靈恩經歷的弟兄,從另一個地方來訪問召會,並幫助聖徒經歷超自然的恩賜。不少聖徒有了這樣的經歷,聚會就變得相當有力。當負責弟兄們告訴我聚會何等美妙,我覺得有些事不對勁。當我聽到其中一位姊妹有了許多超自然的經歷,並在聚會中變得非常強勢而且有影響力,我就為此格外擔心。所有的聖徒都認為這位姊妹真是神奇,並鼓勵我要見見她。

我並不想要見她,但至終我去了某一場聚會,她要在那場聚會中說話。那場聚會的空氣相當認真、活潑、且滿了禱告。然後,在某個時刻,那位有影響力的姊妹與她的一些助手進來了。每個人都期待神奇的事要發生。然而,那位姊妹進來時看見了我,她說了幾分鐘的話之後,突然告訴所有的人,她必須停止說話。之後,她和她的助手離開了,留下聖徒們在那裏,百思不解到底發生了甚麼事。我在會後與負責弟兄們交通,告訴他們,召會中的這種運動不是出於主。他們信服這話,並開始為其餘的聖徒禱告。然而,聖徒們不願相信;他們完全信任那位姊妹。我告訴弟兄們,他們惟一能作的,就是禱告。假使他們試著要告訴聖徒,說那位姊妹有點問題,聖徒們不會相信他們。

幾週之後,召會中另一位眾人所愛的姊妹罹患肺結核而過世了。整個召會都十分悲傷。於是那位有影響力的姊妹豫言,隔天正午,這位死去的姊妹要復活,所有的聖徒都很興奮。他們告訴那位過世姊妹的家人不要豫備喪禮,反要豫備筵席。第二天,所有人都擠進那家的房子裏,等著要看這位姊妹復活。那位有影響力的姊妹和她的助手在另一個房間裏,為著過世的姊妹得著復活而禱告。然而到了正午,甚麼事也沒有發生。過了許久,一位負責弟兄吩咐所有人都回家去,不要相信那位強勢的姊妹所說的話。他囑咐那家去買一口棺材,並為那位姊妹籌備葬禮。召會藉著這個情形,就從那位強勢姊妹的屬靈極端中得了釋放,整個光景也得著清理。

我們必須謹慎,不落到宗教的極端,就是人敬拜神,卻向神獨立;也不要落到屬靈的極端,就是人拋棄所有屬人的責任,為要得著那靈的澆灌和屬靈的恩賜。關於我們敬拜並事奉神,新約的原則乃是我們需要與那靈合作。召會是神與人的調和;新約的基本原則就是那靈進入我們裏面,為要住在我們裏面,並使祂自己與我們調和。(約二十22,羅八9,11,16。)聖靈降在人身上,本是舊約的原則。在舊約裏,當聖靈降臨在某個人身上,那人就說豫言。(民十一25,撒上十10。)然而,這並不是新約的基本原則。新約的基本原則乃是基督內住於我們裏面,並使祂自己與我們調和。這就是我們需要學習顧到內住之基督並與祂合作的原因。今天我們為主說話,也應當照著新約的原則。(林前七10,12,25,40。)

與主合作並與祂調和,乃是照著靈而行的真正意義。(羅八4。)要照著靈而行,我們就需要照著基督而行,並與祂成為一。我們不應向祂獨立而行事,也不該是祂替我們行。反之,是我們該照著祂而行。向主獨立而行事,是走宗教的路;讓主替我們行,是走五旬節運動的路。我們生活行事正確的路,乃是照著那住在我們裏面的主而行。我們不再是單獨的個人;我們已經與主聯合,(林前六17,)主這位奇妙的賜生命之靈就住在我們靈裏。(十五45下,羅八16。)因此,我們必須學習與祂合作。

當我們一同聚集,我們需要學習,一面藉著跟隨內住之靈的引導而盡功用,另一面也藉著運用我們的意志來盡功用。無論我們是申言或說方言,我們都必須不僅跟隨內住之靈,也運用我們意志的功用。林前十四章三十二節說,『申言者的靈,是服從申言者的,』指明我們不該像五旬節派的作法一樣,讓自己毫無限制的服於靈;卻該運用我們意志的功用,並領悟我們的靈能服從我們和我們的意志。許多人所以受神奇之事的欺騙,原因在於他們將自己完全置於他們的靈之下,忽略了這事實:他們的靈是服在他們意志的運用之下。今日我們是在新約時代;在新約時代,申言者的靈是服從申言者的。在這個時代,神作為那靈與我們調和。神並沒有廢除我們意志的功用;因此,我們需要學習如何運用我們意志的功用,好與內住之靈合作。

關於超自然的恩賜,我們眾人都需要受勸勉和警戒。否則,我們會被欺騙,遭受損失和破壞,我們甚至可能成為破壞召會的因素。我們不反對超自然的恩賜,但我們堅決反對誤用並過度強調這些事。若使用得當,這些超自然的恩賜就是良好、有益的;但若使用不當,就是潛在的危險。就某一面意義而言,我們需要屬靈的恩賜,但我們也必須受警戒,要小心這些事。要經歷作為那靈的內住基督,活而安全的路就是操練我們的靈。我們若學習藉著操練我們的靈來接觸內住的靈,以正常的方式與主交通,我們的聚集就會活潑、剛強、豐富、有次有序。任何一項屬靈恩賜的外在表顯,都必須受內住之靈的管制。然後,我們要在聚會中,安全且有次序的操練我們的靈。

聚會的各階段

我們已經看見,我們來到聚會中需要操練靈,以感覺聚會的氣氛,照著這氣氛、並以配搭的方式盡功用。要在聚會中盡功用,我們也必須認識每一個聚會都有一個流程,是由好幾個階段組成的。第一個階段是引介的階段,這時聚會正要開始;末了的階段是總結的階段,此時聚會即將結束;在這之間,至少有三個主要的階段。假使這聚會纔剛剛開始,而我們的行事卻彷彿在聚會即將結束的階段,就不合式。因此,我們認識聚會的不同階段是很關鍵的,這使我們能在聚會中正確的盡功用。

在引介的階段之後,就需要另一個階段,將聚會帶進其主題或目的。舉例而言,假使某個聚會是為著禱告,就該有人起來操練禱告,將聚會帶進它的目的。又如,假設我們是來到擘餅聚會,感受到主的榮耀。這聚會可能已經開始了,但需要有人作些事—禱告、見證、說一段聖經的話、或點一首詩歌—好將聚會帶進主的榮耀的實際裏。那靈總是在聚會中運行,但那靈需要我們的配合。若那靈在聚會中運行,卻沒有人願意與祂配合,這聚會就不會有結果。另一面,若是那靈引導某位弟兄作些事,他也有屬靈的技巧可以作這事,有些東西就可以藉著他與那靈的合作而被帶進來。

我們就像籃球隊員;如果我們當中只有一個人懂得如何打球,其餘的人都不懂,比賽就會中止。問題不在於那靈的運行;問題在於我們的合作。我們知道那靈在聚會中運行,因我們是在主耶穌的名裏聚集,我們是祂身體的肢體,我們愛祂並尋求祂。基於這些因素,那靈在我們中間運行。然而,我們的聚會卻常因為我們缺乏屬靈的技巧、能力和操練,沒有與那靈配合,而毫無結果。

如果我們是籃球隊員,卻因著缺乏技巧、能力和練習,而不懂得如何接球、傳球、投球,那麼在我們的比賽中就沒有甚麼會發生。然而,我們若有控球的技巧和能力,當球傳過來時,無論是怎樣傳來的,我們都能掌握。今天,我們在聚會中有『球』,就是那靈,但我們欠缺技巧。因此,我們的聚會是空洞的。當那靈臨及我們,我們卻不知道如何與祂配合,那靈就只好因著我們欠缺技巧而越過我們。在聚會中,我們有主的同在,但我們沒有技巧能掌握祂的同在。

聚會被帶進其主題或目的後,就到了第三個階段,聚會的靈應當被加強、充實並拔高。例如,某位弟兄也許能盡功用,將聚會帶進主題,但聚會的靈可能不太豐富、剛強或高昂。因此,我們必須作些事,將聚會進一步帶進靈裏,並加強、充實、拔高聚會。至終,聚會將達到頂點,達到最高峰;這就是聚會的目標。聚會的第四個階段,是要保持或延續聚會的高峰。有時聚會在達到高峰後,聚會的靈很快就落下去。因此我們需要盡功用,以保持聚會有彀長的時間在高峰,直到第五個階段,就是總結的階段。我們需要學習如何合式的總結聚會。這的確需要屬靈的技巧。一個豐富的聚會,有可能因為總結得草率而變得貧窮。照樣,一個貧窮的聚會若是結束得美妙,也會變得豐富和美妙。我們若操練並學習這些屬靈技巧,就能在聚會中與那靈合作,幫助我們所在地的聖徒,並將聚會帶進屬靈事物的實際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