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 對付肉體

-靈命經歷第三層第一項-

第三層生命的經歷,第一個就是十字架對付肉體。我們曾說過,對付罪,好像除去一件襯衫上的玷污;對付世界,好像除去襯衫上的花樣和顏色;對付良心,好像把襯衫上那些極微小的細菌也都消除,這件襯衫就完全潔淨了。按人看,對付到這個地步就可以了。但神卻不然,祂還要用刀把這件襯衫切得粉碎,這就是對付肉體。這好像不合常理,但在我們屬靈的經歷中,卻是這樣。我們經過了對付罪、對付世界、對付良心以後,雖然把一切外來的玷污都對付乾淨了,但主若光照,我們就要發現,神的生命在我們身上,還遇到一個最大的難處,就是我們天然的生命,也就是我們這個人。我們雖然在不義、不聖、和良心的感覺上,有所對付,但仍憑我們天然的生命活著,而不憑神的生命活著,仍活在自己裏面,而不活在聖靈裏面,所以就仍屬魂而不屬靈。我們若要從這種難處中蒙拯救,十字架乃是惟一的救法。我們只有接受十字架來破碎我們天然的生命,纔能讓神的生命彰顯流露出來。我們只有將自己置於死地,纔能讓聖靈在我們裏面生甦。當初以色列人經過約但河,就結束了曠野的飄流,進入新生的境地,得享迦南美地的出產,並且能為神爭戰,帶進國度。以色列人過約但河,就是象徵我們經歷基督的死,使我們脫去肉體而進入神生命的豐富。我們若蒙神憐憫,在生命的路上一直忠心向前,有一天也要豐滿的經歷十字架對我們肉體的治死,而模成主死的形狀。我們只有經歷十字架治死肉體的拯救,纔能脫離荒涼與失敗的境地,得以進入基督的豐富與安息,並能在屬天的境界裏,為神爭戰而帶進神的國度。所以這一層十字架對付的經歷,在基督徒身上,乃是一個極重要的關鍵,凡能透徹而豐滿經歷的人有福了,因他在屬靈的生命上已近於成熟,基督在他裏面也將要長大成形。

壹 聖經的根據

(一)羅馬八章七至八節:『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這裏是說到肉體與神敵對的光景。屬肉體的人,絕不能討神的喜歡,蒙神的悅納。

(二)羅馬六章六節:『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舊人就是我們肉體未顯明出來時的稱呼。這裏是說我們的舊人,或說肉體,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乃是一個早已成就的事實。

(三)加拉太五章二十四節:『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在神看,肉體的對付,也是早已成就的事實,所以我們不可仍憑肉體活著。

(四)羅馬八章十三節:『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行為必要活著。』(原文。)這裏是要我們靠著聖靈,治死肉體的行為,而實際經歷十字架的對付。

貳 肉體的定義

肉體在聖經中,至少可以找出三個定義來:

一 敗壞了的身體

肉體在聖經裏的第一個定義,就是我們敗壞了的身體。當初神創造人的時候,人只有身體,卻沒有肉體。那時人的身體裏面沒有罪,也沒有情慾,單純的是一個受造的身體。等到撒但引誘人喫了善惡樹的果子,那果子所指明撒但,和他有罪的生命,就進入人的身體裏面,使人的身體因之變質敗壞而成為肉體了。所以今天人的肉體,比原來的身體複雜多了,裏面有罪,有情慾,有許多從撒但來的雜質。

關於肉體就是受了敗壞的身體,這在聖經中可以找出很清楚的憑據來。比方,羅馬六章六節題到『罪身』。罪身,就是罪的身體。七章二十四節也題到『取死的身體』。取死的身體,也就是死的身體。這罪的身體,和死的身體,就是指著受了敗壞的身體,也就是肉體說的。罪和死都是撒但生命的性質。身體因為有了這罪和這死,所以就變成肉體了,因此使徒在羅馬七章十八節就說,『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在二十節又題到『住在我裏頭的罪』,在二十一節又說,『有惡與我同在。』這些是說明,『罪』或說『惡』,在我們裏頭,乃是在我們的肉體裏面。使徒在二十三節又說,『肢體中犯罪的律。』這更是具體的說出,那犯罪的律,乃是在身體的肢體裏面。這些都給我們看見,我們的身體已經因著攙雜了撒但的毒素而敗壞了。

再如加拉太五章十九至二十一節所列許多肉體(那裏的『情慾』,原文是『肉體』)的事,就像姦淫、污穢、邪蕩等等,明顯都是從我們敗壞了的身體裏面發出來的。所以肉體第一個定義,就是我們這受了敗壞的身體。

二 整個墮落的人

肉體在聖經中,第二是指著我們這整個墮落的人說的。羅馬三章二十節說,『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加拉太二章十六節說,『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這兩處『凡有血氣的』,照原文直譯,都是『凡肉體』,或『所有的肉體』。這給我們看見,神是把人稱作『肉體』,在祂看人不僅有肉體,並且也就是一個肉體。

人是怎樣墮落成肉體的?人剛從神的手裏造出來的時候,人的身體是服在魂的管治之下,而魂又是服在靈的管治之下;人一面是憑靈和神有交通,明白神的旨意,一面又是用靈支配管治全人來順從神的旨意。所以那時候,人是憑靈活著,而受靈支配的。等到人接受撒但的引誘,喫了善惡樹的果子,人就從靈墮落,而不再憑靈活著了。同時,人的身體因有了撒但的毒素,也就變質,而成為肉體。這是人第一步的墮落。再到該隱,因他憑自己的喜好與看法事奉神,而被神棄絕,又犯罪墮落,人就完全墮落到魂裏面,憑魂活著,而成為一個屬魂的人了。到了該隱之後,人墮落越過越深,犯罪越過越重,結果人的靈就越過越枯萎,而人的肉體卻越過越強大,甚至取代了靈的地位,而轄制支配了全人。這樣,人就完全落到肉體裏面,憑肉體活著了。所以到了洪水之前,神就說,人是『屬乎肉體』了。(創六3,原文。)又說,『所有的肉體,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12,原文。)這就是說,到這時,在神看人不只是屬乎肉體,並且也就是肉體了。人所看為壞的人是肉體,人所看為好的人也是肉體,恨人的人是肉體,愛人的人也是肉體,全世界的人都是肉體。所以在聖經中,肉體又是指著我們整個墮落的人。

三 人良善的一面

我們平常題到肉體,總以為說凡肉體都是敗壞邪惡的,就像加拉太五章十九至二十一節所說的一樣。但聖經給我們看見,肉體不僅有敗壞的一面,也有良善的一面。這良善一面的肉體,要行善作好,甚至還要敬拜事奉神。使徒保羅在腓立比三章三至六節說,有一班人是憑著肉體敬拜神,靠著肉體誇口的。使徒在那裏所說的肉體,無疑就是這良善一面的肉體,因為是人可以憑著敬拜神,而靠著誇口的。

為何人,或說肉體,還有良善的一面?因為我們雖是墮落極深的人,但還有一點起初受造的良善成分,因此也常會想望作好,願望事奉神。但人,或說肉體這良善的一面,終究是軟弱無能的,要行善卻行不來,事奉神也事奉不來。另一面,在神看我們這墮落的人,既受肉體的轄制,整個人既都變作肉體了,就凡是出於我們的,不論是敗壞的,是良善的,都是出於肉體的,都是祂所不喜悅的。所以不只我們憑自己而有的發脾氣、恨人、頂撞神,是出於肉體,就是我們憑自己而有的溫柔、愛人,甚至事奉神,也都是出於肉體。只要是出於我們自己的,無論好壞,都是出於肉體。只要是屬於我們的,無論好壞,也都是屬於肉體。我們必須把肉體認識到這個地步,纔算真是摸著了肉體的意義,認識了肉體是甚麼。所以在聖經中,肉體也是指著人良善的一面。

參 肉體在神面前的地位

肉體在神面前地位如何?神對肉體的態度怎樣?這在聖經中有很多地方清楚題到,我們只舉出其中最重要的幾處來看一下。

一 神和肉體不能調和

出埃及三十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說,『聖膏油,不可倒在人的肉體上。』(原文。)聖膏油豫表聖靈,而聖靈就是神自己。所以聖膏油不可倒在人的肉體上,意思就是說,神絕不能和肉體調和,和肉體聯結。

二 神和肉體誓不兩立

出埃及十七章十四、十六節說,『耶和華對摩西說,我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全然塗抹了,…耶和華已經起了誓,必世世代代和亞瑪力人爭戰。』神為何這樣定規,要除滅亞瑪力人,世世代代要和亞瑪力人為敵呢?就是因為亞瑪力人在聖經中,正是我們肉體的豫表。

以色列人是雅各的後裔,象徵我們裏面蒙揀選的重生部分,就是靈裏屬基督的新人;而亞瑪力人是以掃的後裔,象徵我們裏面墮落的天然部分,就是肉體裏屬亞當的舊人。以掃與雅各乃是雙生弟兄,但他們二人的後裔,就是亞瑪力人與以色列人,卻彼此為敵,不能兩立。照樣,我們屬肉體的舊人,也緊貼著我們屬靈的新人,二者也是彼此為敵,不能兩立。所以神和亞瑪力人為敵,誓不兩立,就是表明神如何憎惡肉體,要將肉體除滅淨盡。肉體若不除滅,若不對付,屬靈的生命總無法長進,這二者是無法妥協並存的。

所以到了掃羅作以色列王的時候,神就吩咐他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有一點憐惜。(撒上十五。)但掃羅卻憐惜了亞瑪力王亞甲,也愛惜那上好的牛羊,並一切美物,不肯滅絕,只把那些下賤瘦弱的盡都殺了。掃羅這樣不絕對遵守神的命令,結果就遭到神的厭棄,而失去了王位。這表明人若不絕對棄絕肉體,而保存那些人看為好與高貴的部分,就不能討神喜悅,因為神和肉體是絕不妥協的。

到了以斯帖記,我們又看見末底改寧死不肯跪拜哈曼。哈曼乃是亞甲族人,就是亞瑪力人亞甲的後裔。末底改始終不向他屈服,就蒙神喜悅,而救了猶大全族的人。這也是表明人只有至死不向肉體低頭,纔能蒙神喜悅,作神合用的器皿。神和肉體是誓不兩立的!

三 神定要除掉肉體

神在舊約中還作了一件事,表明祂對肉體的態度,就是設立割禮。神第一次要人行割禮,是在亞伯拉罕的身上。(創十七。)神應許亞伯拉罕,要使他的後裔多如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但是當神的應許遲延成全的時候,亞伯拉罕卻憑自己娶了夏甲,生了以實瑪利。這就是他用肉體的力量,要替神成全應許。因此神就不喜悅他,十三年之久向他隱藏起來,直到他九十九歲時,纔再向他顯現。(十六15~十七1。)神這次來向他顯現,就吩咐他和屬他的人都要行割禮。這就是神要他們除掉肉體,使他們不再憑肉體事奉神。

聖經中第二次題到割禮,是出埃及第四章所記,摩西的妻子西坡拉為兒子行割禮的事。摩西答應神的呼召,要去埃及拯救以色列人,但神在路上遇見他,卻要殺他,因為他的兩個兒子還沒有受割禮。這也給我們看見,人要事奉神,就必須先除掉肉體,否則就是為神擺上一切,仍不能蒙神悅納。

聖經中第三次題到割禮,是以色列人過約但河後,在吉甲行割禮的事。(書四~五。)以色列人在過逾越節那一天,在羔羊的血底下埋葬了他們的罪;等到他們出埃及的時候,就在紅海的水裏埋葬了他們的仇敵,就是埃及的軍兵;再等到他們進迦南的時候,就在約但河的水裏埋葬了他們的自己,就是肉體。換句話說,他們過逾越節是解決了罪,過紅海是解決了世界,但他們的肉體一直沒有對付掉,因此就在曠野飄流了四十年,直到他們過約但河的時候,那舊造的以色列人,也就是他們的肉體,纔解決了。他們過河的時候,從河底取出十二塊石頭,帶到河那邊去,再把十二塊石頭放在河底,就是表明他們的舊人埋在河底,進到迦南去的乃是新的以色列人。所以他們一過了約但河,就全體行割禮,正正式式的把肉體完全輥去了,從此他們就能為神爭戰,帶進神的國度。

不只如此,在新約也說到基督徒受割禮的事。歌羅西二章十一節說,『你們在祂裏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的割禮。』(原文。)這更是明白給我們看見,割禮的屬靈意義,就是除去肉體。神在祂子民身上,要他們以割禮為立約的記號,就是要他們除去肉體,得以活在祂面前。

四 聖經對肉體的結論

羅馬八章八節說,『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聖經裏把肉體講了許多,到了這裏,就為肉體下一個結論說,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人若屬乎肉體,體貼肉體,憑肉體活著,無論他作的是好是壞,都不能蒙神悅納。

五 肉體該有的地位

加拉太五章二十四節說,『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肉體該有的地位,就是釘十字架。肉體在神面前該有的結局,就是死。神對肉體的命定,就是要肉體死!肉體治死了,解決了,神在人身上纔有地位,纔有出路。

我們看過以上五點,就知道,整本聖經都證明,肉體乃是神所憎惡的,也是神所要永遠除滅的。神所以這樣憎惡肉體,最大的原因,就因撒但是住在肉體裏面。肉體是神仇敵的大本營,是神仇敵作工最大的根據地。可說撒但在人身上所作一切的工作,都是以人的肉體為根據。而這些根據人的肉體而有的工作,又都是破壞神的計畫、神的目的的。所以神如何憎惡撒但,也如何憎惡肉體,如何要除滅撒但,也如何要除滅肉體。神和肉體是永不兩立的。

肆 肉體與舊人的關係

聖經中題到肉體也題到舊人。肉體和舊人的關係如何?兩者之間的分別在那裏?簡單的說,肉體就是舊人的活出,和舊人是二而一的。我們在舊造裏的人,乃是舊人,當這舊人活出來時,顯在外面就是肉體。所以舊人和肉體,實在說都是我們這一個人。不過舊人是我們客觀事實一面的稱呼,肉體是我們主觀經歷一面的說法。

這件事,在羅馬書裏說得最清楚。羅馬五章是說到人在亞當裏的承受,六章是說到人在基督裏的得著,七章是說到人在肉體裏的轄制,八章是說到人在聖靈裏得釋放。五章和六章,都是說到客觀方面的事實,題到基督,題到舊人;而七章和八章,都是說到主觀方面的經歷,題到聖靈,題到肉體;基督和聖靈的關係如何,舊人與肉體的關係也如何。沒有聖靈,基督就沒法經歷出來,沒有肉體,舊人也就沒法經歷出來。基督是在聖靈裏活出來的,舊人也是在肉體裏活出來的。比方聖經說,我們的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這是在一千九百多年前所成就的事實。但是,那時我們還未生出來,我們的舊人也未活出來。等到一千九百多年後的今天,我們生出來了,又會撒謊,又會發脾氣,這就是舊人活出來了,我們就稱牠作肉體。所以當日與基督同釘死的,乃是我們那個還沒有活出來的人,就是舊人;今天受對付的,乃是我們這個活出來的人,就是肉體。所以肉體就是舊人的活出,舊人的表現,也就是我們對舊人的經歷。

在此我們就可以清楚,聖經說到我們的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是指著已往客觀方面的事實說的,而說到我們的肉體釘十字架,乃是指著今天主觀的經歷說的。所以肉體的對付,完全是經歷的問題。

伍 肉體的對付

我們前面說過,肉體共有三方面的意義,因此我們對付肉體,也就是要對付這三方面的肉體。第一,要對付肉體裏面那些邪情、私慾、驕傲、自私、詭詐、貪婪、紛爭、嫉妒等等敗壞的成分。第二,要對付我們這屬肉體的人。我們這個人已經落到肉體裏面,受肉體的轄制和支配,整個人都已變成肉體,所以我們的全人都要經過十字架徹底的對付。第三,特別還要對付肉體良善的一面。我們一切天然的長處,生來的優點,人所看為美好的,仍是神所棄絕的,所以也需要對付。

所以凡屬乎我們這個人的,既都是肉體,也就都應當對付。但肉體是怎樣對付的?我們要分作客觀的事實,與主觀的經歷這兩面來說:

一 客觀的事實

對付肉體的客觀事實,完全是在基督身上。加拉太二章二十節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羅馬六章六節也說,『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這兩處聖經,清楚給我們看見,當基督釘十字架的時候,我們已經與祂一同釘死了。我們這個屬肉體的人,早已在基督的十字架上解決了。這乃是宇宙中一個早已完成的事實。這個與基督同釘的事實,就是我們對付肉體的根據。我們若未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就沒有一個人能對付肉體。所有對付肉體的人,都不過是把與基督同死的事實,經歷出來而已。

因此我們對付肉體的第一步,就是求主光照,使我們得著啟示,看見我們與基督這個同死的事實。羅馬六章十一節說,『你們向罪也當算自己是死的。』(原文。)這個『算』,就是看見的問題。我們看見了與基督同死的事實,自然就能算自己是死的了。

二 主觀的經歷

對付肉體的主觀經歷,完全是在聖靈身上。單有基督所完成的同死,那不過是在神面前的一個事實,就我們而論,還是客觀的。必須聖靈在我們身上作工,將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事實,執行到我們身上,與基督的同死纔能變作我們主觀的經歷。聖靈住在我們裏面,所作一個非常主要而基本的工作,就是要把基督在十字架上釘死肉體的這個事實,作到我們裏面來。換句話說,聖靈就是要把加略山上的十字架,作到我們身上來,使牠成為我們裏面的十字架。所以我們對付肉體的主觀經歷,乃是聖靈在我們身上所執行的。

關於基督所完成的死,與聖靈所執行的死,在羅馬六章和八章,說得最清楚。羅馬六章說過了我們在基督裏同釘的事實,到了八章十三節就說,『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行為。』(原文。)為何六章說我們已經死了,八章又說還要治死呢?這就是因為這兩章所說的死,是有分別的。六章是說在基督裏所完成的死,八章是說在聖靈裏所執行的死;六章是說客觀的死,八章是說主觀的死;六章是說同死的事實,八章是說同死的經歷;六章是說舊人的死,八章是說肉體的死;六章所說的死,需要我們相信,八章所說的死,需要我們交通,就是活在聖靈的交通裏。所以這兩面的死,都是我們所需要的。有人以為我們的肉體,既早已在十字架上解決了,就我們只要相信這個事實,接受這個真理,就可以了,不必再花時間去對付。又有人以為對付肉體完全是我們這方面的責任,我們必須天天用工夫一點一點的對付,纔可以。這兩種說法,是各重一面,所以都是偏枯的、片面的。我們要想真正經歷肉體受對付,必須這兩面都有纔可以。

陸 經歷肉體受對付的過程

現在我們來看,經歷肉體受對付的實際過程:

一 愛慕無罪的生活

人的肉體肯接受對付,第一步總是開始於人對無罪生活的愛慕。人的肉體最容易認識的部分,還是敗壞的一面。因此對付肉體,總是先從敗壞的一面開始。但這裏所說敗壞的肉體,是比對付罪裏的對象廣泛多了,也深入多了。可說隱藏在人裏面一切不討神喜悅,摸不著神心意,搆不上神旨意的,都是敗壞的肉體。當人受主的吸引,往前追求時,自然會看見這些敗壞肉體的污穢和可憎,也自然會渴慕能擺脫這些,而過一種聖潔、無罪、得勝的生活。

二 發現肉體的難處

人這樣愛慕無罪的生活,要在主面前脫離罪惡的轄制,自然就要用自己的力量,來對付他所感覺到的罪,並且也求主賜給力量,幫助他對付那些罪。但結果卻叫他非常失望,因為他雖能對付一些行為上的罪,卻不能解決那傾向犯罪的性情;他用力對付了一個罪,裏面又生出十個來。好像越對付,罪的力量反而越強,以致使他常常一敗塗地。就在這些失敗的過程中,他逐漸的發現,在他裏面有一個敗壞的肉體,並且知道所有的罪都是出於這敗壞的肉體。罪不過是那些顯出來的敗壞而已,肉體纔是那些敗壞的根源。單對付罪,而不對付肉體,乃是捨本逐末,結果必是徒勞無益。若沒有把肉體對付得徹底,就永遠不能過真正無罪的生活。這樣,他就發現了肉體乃是他最大的難處。

聖經給我們看見,人對付肉體的經歷,也是這樣。羅馬六章先開頭說,我們既是受浸歸入基督的人,就不能再在罪裏活著,不能再將肢體獻給罪作器具了,所以該對付罪,將肢體獻給義作器具。到了七章就說,這個對付罪的人,看見了罪和肉體是分不開的,肉體就是罪身,裏面是沒有良善的,人所以犯罪,那個原因就是在於人屬肉體。因此到了八章,一面說到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裏釋放人的事實,一面也說到肉體受對付的事。因為肉體對付了,罪的纏累纔能脫去。所以人從愛慕無罪的生活以後,就要逐漸發現肉體的難處,並知道我們這個舊造的人,就是一個肉體,我們身上所有的難處,就是在於我們這個人,我們這個人不解決,肉體就不能解決,也就無法過聖潔無罪的生活。

三 看見肉體和基督同釘十字架

當我們真在神的光中看見肉體的難處,也看見憑著自己絕對無法對付肉體,而對自己完全絕望的時候,聖靈就自然要給我們一個啟示,叫我們看見十字架的拯救,就是羅馬六章六節所說:『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聖靈要給我們知道,我們這屬肉體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在十字架上了,我們的罪身已經廢掉,已經失效了,(罪身『滅絕』,原文是廢掉、失效的意思,)我們為何還受牠的轄制呢?羅馬六章一再說到,我們是在罪上死了的人,我們是已經脫離了罪的人,罪必不能作我們的主,因此我們已經是從罪裏得著釋放了。我們一在神話語的光中,用信心接受這個事實,這些話語就要成為我們得釋放的宣告,成為我們得勝的凱歌,我們就能向罪算自己是死的,而向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算自己是活的了。這是何等榮耀的恩典!

四 讓聖靈執行基督的釘死

我們看見並接受了舊人與基督同釘死的事實,接著就需要讓聖靈把這個事實執行到我們身上來。客觀的事實,基督已經為我們作成了;主觀的經歷,還需要我們靠著聖靈來負責。所有肉體受對付的經歷,都得是主觀的纔是真實的;凡是單單相信十字架同死的人,還不能真實的經歷肉體的受對付。主耶穌在十字架上釘死的時候,幔子裂為兩半,那幔子就是祂的肉身。祂是穿著我們的肉身,釘在十字架上死了。這件事,就著祂說,乃是一個主觀的經歷,但就著我們說,還不過是一個客觀的事實,還必須讓聖靈執行到我們身上來,纔能成為我們實際的主觀經歷。

加拉太五章二十四節說,『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這裏所說把肉體釘十字架的主動者,乃是屬基督耶穌的人,就是我們得救的人。所以這裏不是說主把我們的肉體釘十字架,乃是說我們自己把肉體釘十字架。這給我們看見,把肉體釘死,乃是我們自己該負責主動的。舊人的釘死是神負責的,肉體的釘死卻必須我們自己負責。

所以加拉太五章二十四節所說的,乃是我們將肉體釘死的主觀經歷,並不是基督為我們釘死舊人的客觀事實,像許多人所以為的。因為:第一,這裏說到把肉體釘死,明說是我們主動作的,並不是基督替我們作的。第二,這裏是說把肉體釘死,不是說把舊人釘死。我們已經說過,舊人乃是客觀方面的稱呼,而肉體總是主觀方面的說法。況且下文又連同說到邪情和私慾,這些都是現實生活裏的東西。第三,這節聖經的前後文,都是說到聖靈的工作,所以這節所說的釘死,也必是我們靠著聖靈所作的。既是我們靠著聖靈所作的,就是我們主觀的經歷。憑著這些理由,我們就敢斷定,這節聖經完全是講到我們主觀方面的經歷。

但為何這裏說凡屬基督耶穌的人,都已經把肉體釘死了?為何把釘死肉體這件事,說成一個已經完成的事實?這與許多人的經歷,怎能吻合?大多數的基督徒,豈不仍是憑肉體活著?這是因為使徒是照聖靈正常的作法來說。照聖靈正常的作法,所有屬乎主的人,都是已經靠著聖靈把肉體釘死了。人若屬主而沒有靠著聖靈把肉體釘死,乃是反常的!當日好些加拉太的信徒,就是這樣反常。他們雖然得救屬乎基督了,但仍憑肉體活著,沒有靠著聖靈把肉體釘死。使徒向加拉太人說這話,就是告訴他們說,按正常,所有屬基督耶穌的人,都已經把肉體釘在十字架上了,你們既是屬基督的人,怎麼還能憑肉體活著?神已經把你們的舊人和基督同釘死了,你們也該是已經靠著聖靈把肉體釘死了,所以現在你們不可再憑肉體活著,而放縱肉體的邪情私慾。這就是使徒寫加拉太五章二十四節的意思。

有人以為這裏所說的『同釘』,是和基督同釘。但細讀使徒的話,就知道乃是把肉體和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所以這不是說到和基督同釘的客觀事實,乃是說到靠聖靈釘死肉體的主觀經歷。

我們把這節聖經的正意找出來,首要的是要給我們看見,在對付肉體這件事上,我們自己也是有責任要負的。我們單單相信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事實並不彀,還必須自己靠著聖靈主動的把肉體釘死纔可以。聖經從來沒有說,要我們把舊人釘死,因為那是在基督裏已經完成的事實。聖經從來也沒有說,基督已經把我們的肉體釘死了,因為這是我們靠著聖靈要負的責任。

就是經歷也是這樣告訴我們。我們也許在半年前,的確看見了在基督裏舊人釘死的事實,但我們若不靠聖靈實際的治死肉體,就我們直到今天,必定還是憑肉體活著。所以,我們看見了十字架釘死舊人的事實以後,還必須靠著聖靈,用十字架這把刀來殺我們的肉體,天天靠著聖靈的能力,把肉體交於死地而治死牠。這樣,我們纔能有真實對付肉體的經歷。

當然,我們要把肉體釘十字架,這十字架是我們自己所沒有的。宇宙中只有一個十字架,是神所算數的,是有功效的,那就是基督的十字架。所以主觀的對付,還是根據客觀的釘死。當我們看見了我們這個人,我們這個舊造,這個舊人,已經在基督的十字架上被神解決了,而我們這個人,我們這個舊造,這個舊人,又是在我們的肉體裏活出來,這時候,我們就能在實際的生活中,一步一步的讓聖靈把基督的十字架,執行到我們身上來,一步一步的靠著聖靈治死我們的肉體。這就是實際的經歷聖靈在我們裏面的釘死。我們一看見基督在十字架上,把我們的一切都解決了,立刻就該讓聖靈使這個事實,在我們身上發生效力。這個效力,就是我們主觀的經歷。

當初神叫掃羅殺亞瑪力人,神自己不去殺,必須掃羅親自去殺。但掃羅去殺亞瑪力人的能力,卻不是他自己的,乃是神給的。神的靈臨到掃羅,就加給他能力,使他靠著那個能力,來殺死所有的亞瑪力人。今天我們對付肉體,也是這個原則。一面神自己不對付我們的肉體,必須我們自己負責對付,負責治死;另一面我們又絕對是靠著神的能力來對付肉體,不像外邦的宗教那樣完全用人工的力量去攻克己身。換句話說,對付肉體的責任是我們負的,能力卻是神給的。我們就是這樣靠著聖靈的能力,來治死肉體。

總之,我們這個『人』,這個『我』,被釘十字架,乃是在基督裏的故事;而我們的肉體釘十字架,乃是在聖靈裏的故事。十字架擺在『我』身上,十字架擺在『舊人』身上,乃是主耶穌在各各他所完成的客觀事實;等到聖靈把這個十字架擺到我們的肉體上,就成為我們主觀的經歷了。這主觀的經歷,就是加拉太五章二十四節所說:『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也就是羅馬八章十三節所說:『靠著聖靈治死肉體的行為,』(原文,)以及歌羅西三章五節所說:『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

柒 肉體受對付的應用

我們經過前面幾個過程,對於對付肉體就開始有經歷了。但這不是說一次經歷,一次對付,就完成了,我們還得一直把這種經歷,這種對付,應用在實際的生活上,繼續讓聖靈在我們身上執行治死,叫我們在各方面都能有肉體受對付的經歷。這一個繼續的經歷,就是我們這裏所說肉體受對付的應用。這,我們可以分作三點來說:

一 是在聖靈的交通裏

肉體受對付的應用,完全是在聖靈交通裏的故事。沒有一個人能在聖靈的交通之外,來經歷十字架的對付。所以我們要繼續經歷肉體的受對付,要一直有對付肉體的應用,最基本的條件,就是要活在交通裏,也就是活在聖靈裏。我們一不在聖靈的交通裏,立刻就要失去對付肉體的實際。

我們已經說過,羅馬六章是說在基督裏舊人釘死的事實,羅馬八章是說在聖靈裏肉體受對付的經歷。羅馬六章說到基督的死解決了罪,基督的復活解決了死,這些都是客觀的事實,而這些事實只有在羅馬八章生命聖靈的律裏,纔能變作我們的經歷。所以我們曾著重的說,羅馬六章的事實,除非擺在八章的聖靈裏,否則,是不能成為經歷的。很可能有的人對於六章的事實看得很清楚,也憑信心接受了,但他若不活在八章聖靈的交通裏,那些事實在他身上還不能成為他的經歷。反過來說,歷代倒有很多的人,他們對於六章的真理看見得不多,認識得也不很清楚,但他們卻一直活在八章的交通裏,所以他們反倒能很自然的經歷了脫離肉體的事。因此八章的交通,對於肉體受對付的應用,實在是絕對必須的。

當我們與這位內住的聖靈有交通,並且在這交通裏,讓祂在我們裏面自由運行的時候,我們就會在這聖靈裏摸著了主的生命,而在這生命裏有一個成分,就是十字架的釘死,也就是死的成分,要實際的應用到我們身上。聖靈越在我們裏面運行,主死的成分就越在我們裏面作殺死的工作,這個殺死就是釘十字架的應用,也就是肉體受對付的應用。所以我們要應用肉體的受對付,就得一直活在這聖靈的交通裏。

二 讓聖靈將基督的死執行到一切行動上

我們在聖靈的交通裏,讓聖靈在我們身上執行基督的死,初期時還只限於少數的行動,並且是偶爾有的,等到我們的經歷漸漸增深時,這個死就要普遍的執行到我們每一個行動上。從前是發現了肉體纔來對付,現在是把一切的行動,無論是好是壞,都先讓聖靈用十字架的死來過濾一下,結果凡是出乎天然的、舊造的、自己的,就都被十字架解決了,所剩下的,就都是那些出乎神和祂生命的成分了。

比方我們要去看望人,或是要奉獻財物,雖然這些事,在我們看都是好事,都是屬靈的事,但就連這些事,也要先讓聖靈把基督的死執行在上面。這樣,我們纔能清楚到底這看望該不該去?或是這奉獻該不該作?因為人的肉體,最怕碰到十字架,一碰到十字架就了了。但神和祂的生命,卻是越碰十字架,越活。基督的十字架,就是新舊兩造的分界線,沒有經過基督的十字架,我們還分不出那是舊造的,那是新造的,那是肉體的,那是聖靈的,那是天然的,那是復活的。特別在那些善良的事,那些所謂屬靈的事上,這二者常是混合不易分別的。但一經過十字架的死,新舊兩造就分開了,凡倒下的、了了的,就是舊造的、肉體的、天然的;凡還能站住的、存留的,就是新造的、聖靈的、復活的。所以十字架乃是一個頂好的過濾器,叫肉體和屬肉體的,在這裏都被擋住,而叫神和屬神的都能被釋放出來。

我們若能繼續應用十字架的經歷,讓聖靈把十字架的死,執行到每一個生活行動上,我們的肉體就能越過越受對付,越過越枯萎。我們一直活在十字架的蔭影下,肉體就永遠無法抬頭。到這時候,我們纔能在教會中不出事,纔能與所有的弟兄姊妹同心合意配搭成一個身體,而給主上好的事奉。

感謝主,在已過這些年日中,我們有許多同工在一起事奉主,但我們中間沒有爭吵,沒有分門別類,表面的原因,固然是由於大家都是同心要主、愛主、為著主;但潛在深處的原因,乃是在於我們多少都學了一點十字架對付肉體的功課,十字架在我們裏面殺死了一切的紛爭、血氣、忌恨,所以就叫我們沒有法子爭吵,沒有法子分門別類。

三 順著生命之靈的律而行

我們在一切行動上應用肉體的受對付,到末了,就是順著生命之靈的律而行。羅馬八章給我們看見,人勝過肉體,乃是順從聖靈的結果。而聖靈在人裏面的動作,乃是一個律,就是生命之靈的律。換句話說,當我們在交通裏,靠著聖靈的能力,把十字架的死執行到生活的每一部分時,那個執行就是順著聖靈在我們裏面的律,也就是讓聖靈在我們裏面有自然的運行。所以我們靠著聖靈對付肉體,治死肉體,和聖靈在我們裏面那個自然的律,有絕對的關係。一個真正經歷肉體受對付的人,就必是讓聖靈在他裏面運行,也就是讓生命之靈的律在他裏面運行的人。

我們這樣絕對順著生命之靈的律而行,就是不體貼肉體,而單單體貼靈,隨時治死身體的行為,使肉體沒有活動的餘地,不只不憑肉體犯罪,不憑肉體作錯,並且也不憑肉體摸屬靈的事,不憑肉體事奉神。到這時候,我們纔是一個實際而完滿對付肉體的人,纔是一個絕對脫離肉體而活在聖靈裏面的人。

捌 結論

現在我們再把以上各點綜合的看一下。

對付肉體的第一點,就是要認識肉體是甚麼,要感覺在我們身上有那一點是肉體。在屬靈的經歷中,一切的對付,都是根據我們對於那件事物的認識與感覺。認識有多透,對付纔有多透;感覺有多深,對付也纔有多深。所以我們對於對付肉體要有確實的經歷,也必須對於肉體先有清楚的認識與感覺。

肉體的意義有三方面:就是敗壞了的肉體,整個墮落的人,和人良善的一面。關於肉體是敗壞了的身體,也就是肉體敗壞的一面,這是我們比較容易認識的,所以初期的對付肉體,總是著重在這一面的對付。但當我們在主面前往前去的時候,就該對其他兩方面的肉體,也有深刻的認識和對付纔可以。我們不只要認識那些犯罪、發脾氣、作惡的事,是出於肉體,也要認識就連那些敬拜神、事奉神、並敬虔的事,也會滿有肉體的成分。簡單的說,凡不是我們在交通中摸著主,摸著靈,倚靠神而作的,無論多好,我們還得定罪說那是出於肉體的。

對付肉體的第二點,就是認識肉體在神面前的地位。我們要從聖經中得著亮光,看見肉體怎樣抵擋神,與神為仇為敵,肉體的性質怎樣與神不合,以及神怎樣棄絕肉體,憎惡肉體,並且定規要除滅肉體,與肉體誓不兩立。這一個啟示,會叫我們有神的眼光,能定罪神所定罪的,除滅神所要除滅的。這樣,我們纔能有尋求脫離肉體的願望,纔肯與神合作,讓聖靈來治死我們的肉體。

對付肉體的第三點,就是認識肉體與舊人的關係及其分別。我們要看見舊人,或舊我,乃是肉體在事實上的本身,而肉體乃是舊人或舊我的顯出。當舊人,或舊我,在經歷裏活出,就是肉體。所以對付肉體,完全是經歷一面的事-實際的經歷舊人受了對付的事。

對付肉體的第四點,就是認識肉體的受對付。這有客觀事實的一面,也有主觀經歷的一面,兩面都是同樣需要,而不可缺少的。客觀事實的一面,神已經在基督裏為我們作成了,主觀經歷的一面,就需要我們自己負責在聖靈裏與神合作。

我們有了以上關於對付肉體的四種基本認識,隨著就能有肉體受對付的經歷。對付肉體之經歷的過程,總是開始於我們對屬靈之事更深的渴慕與追求。我們一愛主,追求主,自然就盼望能更深的活在主裏面,也盼望主更深的活在我們裏面。但這願望,在事實上,卻常遇到挫折而失敗。凡我們願意的,常作不出來;我們不願意的,倒常去作。這一再失敗的結果,就把我們陷於痛苦絕望的境地。雖然也常尋求主的拯救,卻找不著蒙拯救的路。到這時候,聖靈就會逐漸給我們看見,那失敗的原因,乃在於我們是活在肉體裏。那攔阻我們和主有更深調和,攔阻主更深活在我們裏面,最厲害的一個東西,就是我們的肉體。同時聖靈也給我們看見,我們的肉體是何等污穢、敗壞、邪惡、詭詐;不要說肉體那壞的一面,就是我們平日認為好的、良善的這一面,也是滿了人的成分,滿了人的自己,根本是被神定罪,而永遠不能蒙神悅納的。我們既看見這個,自然就會在聖靈的光中,厭惡自己的肉體。所以到這時候,聖靈就能很自然的把十字架同死的事實,好像照相一樣,印到我們裏面來,叫我們看見我們肉體的本身,就是我們的舊我,我們的舊人,已經在主耶穌的十字架上釘死了,解決了。這個光一進來,立刻就在裏面發生殺死的作用,使我們的舊我或舊人,自自然然的癱瘓、枯萎,而失去了牠的地位和能力。這樣,我們在現實生活裏那些肉體的成分,也就很自然的消滅了。我們越讓聖靈這個光在裏面照我們,舊我或舊人就越失去牠的地位,我們生活中肉體的成分,也就越消蹤滅跡了。到這時候,我們對於十字架的死怎樣對付肉體,就有一點主觀的經歷了。

但我們的對付肉體還不能停在這裏。我們還需要在交通裏,靠著那住在我們裏面,叫我們有分於主的死的聖靈,在我們現實的生活裏面,一時過一時,一步過一步的,把每一點顯出來的肉體都治死,把每一點所發覺的肉體都置於死地。這就是我們靠著聖靈,對於十字架同死的應用。也就是加拉太五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所說,靠著聖靈,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的主觀經歷。到這時候,我們裏面的聖靈,就能因著我們給祂機會並地位,因著我們與祂合作,而帶我們治死肉體,使我們能過神所要我們過的生活,能行神所要我們行的事。到這時候,我們不僅是靠聖靈得生,更是靠聖靈行事。我們這時是不屬肉體,而屬聖靈了。

這些對付肉體必經的過程,我們應當常常用以審查自己,到底我們看見了客觀的事實沒有?到底我們有沒有讓聖靈將這個事實印到我們裏面來?到底我們在主觀方面有多少的經歷?我們在現實的生活裏,應用十字架的死有多少?我們這樣嚴格的審查過,就能清楚自己的經歷究竟到甚麼程度,好仰望主更深的帶領。

以上肉體受對付的過程,並不是短時間就能透徹經歷的,還必須逐步加深。許多肉體的東西,在起初的時候,還不覺得,也就無法對付。必須等到屬靈的經歷加深,纔會逐漸認識,而有對付。因此我們的對付肉體,總是先對付肉體壞的一面,然後就對付肉體好的一面,最後就把整個人都擺在十字架的死底下,而對肉體有完全的對付。

就著許多弟兄姊妹對付肉體的經歷說,對於肉體壞的一面的對付,是有一些,但對於肉體好的一面的對付,卻太少了。我們對於肉體有一個天然的認識,就是認識肉體壞的一面,因此我們對肉體的對付,也總是偏在這一面。比方有的弟兄作見證說,有時他站講臺,為主傳信息,如果那次講得不錯,也有主的同在,講完以後,心裏不免很得意,他就定罪這得意,覺得有驕傲的成分,乃是肉體。這樣的定罪當然是對的,也是需要的。但實在說,我們要學習對付肉體,這方面的對付還不是首要的。首要的是,當你站在講臺上講的時候,到底是你講,還是聖靈藉著你講?我們要審判的,就是這一個。不是講好講壞的問題,乃是說這一篇道是誰在那裏講的?也許你講得非常好,也有許多人得幫助,但如果是你自己講的,如果是你照著你所懂得的,照著你所記憶的講出來的,這還是肉體,還要被定罪。

也有的弟兄作見證說,他和弟兄們相處的時候,向人發了脾氣,回去心裏就很難過,覺得這一次是發了肉體,就定罪對付。這也是很淺的對付。我們若在對付肉體這個經歷上,學過一點深的功課,就是沒有發脾氣,並且對人還有好的表示,還給人一點幫助,甚至還在一起有一點禱告,但這些若不是在聖靈裏作的,不過是自己的一點好行為,回去以後還覺得這是肉體。我們能對付到這種地步,纔是真正的對付肉體。

實在說來,我們對付肉體,若只限在壞的一面,那就和對付罪差不太遠,實在並沒有多少真正對付肉體的成分。我們真要對付肉體,就必須注意對付肉體好的一面,對付整個屬肉體的人,不只在平常的小事上,連在那許多敬虔、屬靈、敬拜神的事上,都有對付,都問說,這件事是我自己作的,還是我住在主裏面作的?是我隨己意作的,還是聖靈帶我作的?我若不住在主裏面,沒有和主交通著來作,就是作得再好,還是肉體,還是該定罪的。

我們不只要對付肉體的『作』,也要對付肉體的『不作』。有的弟兄姊妹在肉體好的一面有了一些認識,聖靈也給他們看見,他們多少的事奉、看望、談話,都是憑著他們的自己和天然,並不是在交通裏倚靠聖靈而作的,因此他們就定規從此不事奉,不看望,也不說話了,但這些不作,若不是出於聖靈的交通,而是出於他們自己的定規,反而是更厲害的肉體。擘餅聚會中的禱告,也是這樣。有的弟兄姊妹看見光了,知道從前那些禱告都是肉體,所以從此就不禱告了。那知道這樣不禱告,更是肉體。因此『不作』,絕不是脫離肉體的路!許多脫離肉體的人,反而是最能作的人。聖經給我們看見,神是有作為的神,祂作工直到如今,幾千年來,祂一直說話,一直作事,從來沒有在人中間停止工作過。照樣所有活在聖靈裏的人,也沒有法子停,聖靈就是他的動力,叫他也能更多的作工。所以我們絕不可以為不作就不是肉體,不作就是靈;不作就可以沒有肉體,不作就可以屬靈。所有不作的人,都是更屬肉體的人。肉體不是別的,就是你在那裏定規,你在那裏主張,你在那裏是,你在那裏作。所以肉體的受對付,也就是說,我這一個人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了,今天講道不講道,禱告不禱告,都不是我作主,乃是主作主。主作,我就作,主不作,我就不作。人真正對付了肉體,凡事就不憑著自己;作不憑自己,不作也不憑自己;乃是一直活在交通裏,住在主裏面,一直有一顆不信自己的心,一直有一個倚靠聖靈的靈。一個倚靠的靈,一個倚靠的態度,就是肉體受了對付的表記。

我們再拿站講臺作例子。許多時候,人講道都是很有把握的,知道該講甚麼,也知道該怎樣講,因此就把該講的都豫備好了,而把主丟在一邊,好像宇宙中就是沒有主,他也能講那篇道,也能講得一樣好。這種光景就證明,他這篇道乃是在肉體裏講的。肉體受過對付的人,卻不是這樣。他站講臺,雖然也豫備,但他學會了拒絕肉體,而倚靠聖靈的功課。也許他本來豫備講稱義,但到了講臺上,如果聖靈忽然叫他覺得該講成聖,他就會毫不躊躇的把題目改了。也許在開講以前,主一直不給他知道該講甚麼題目。主日上午十點鐘開始聚會,到了九點五十分,他還不知道該講甚麼。他帶著聖經、詩歌,往講臺走去,還不知道該講甚麼。也許詩歌也唱過了,禱告也禱告過了,他還不知道該講甚麼。雖然到了這時候,他還不憑自己定規講甚麼,還是從最深處仰望主的帶領。也許就是等到他站起來,打開聖經,說,『請大家讀…』的時候,該讀的聖經纔知道了,該講的題目纔有了。也有的時候,開頭講還是摸不著甚麼,他就一面講,一面還在裏面摸主,慢慢講到一個時候,就摸著了,好像挖井,碰著了泉源一樣,有一股活水給他摸著了,他就很流暢的講下去。這樣的講臺,就是肉體受過對付的人,所有的光景。

主在地上的生活,給我們看見祂是一個完全倚靠神的人。我們的主一點沒有罪,也沒有錯,但祂還說,『我憑著自己不能作甚麼。』(約五30。)祂在地上,從不單獨自己作,自己說。祂在父裏面,父在祂裏面,一切的事,都是祂和父交通著來作,一切的話,都是祂和父交通著來說。這就是我們對付肉體的榜樣。我們必須住在主裏面,讓主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纔在外面作;讓主在我們裏面說,我們纔在外面說。這樣,纔不是肉體。

羅馬八章講對付肉體,也講隨從聖靈,體貼聖靈,這二者是必須相題並論的。因為甚麼時候我們不隨從聖靈,不體貼聖靈,不活在聖靈裏面,那就是肉體。我們對付肉體,不是重在對付肉體的妒忌、自私、自傲,而是重在對付在聖靈之外的那些工作、活動,對付在聖靈之外的那些生活為人。只要是在聖靈之外的,只要是不在聖靈裏面的,作是肉體,不作也是肉體;動是肉體,不動也是肉體。所以無論甚麼方法,無論怎樣作法,都不能叫我們脫離肉體,只有聖靈能救我們脫離肉體。只有隨從聖靈而行,體貼聖靈而行,活在聖靈裏面,纔能脫離肉體。因此對付肉體的最終結果,就是活在生命之靈的律裏,凡事憑著聖靈,絕對不憑著自己。到這地步,我們纔算完滿的經歷了對付肉體這件事。願主恩待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