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的人都知道,聖經講神,講基督,也講聖靈,所以聖靈是聖經的三大主題之一。歷代讀經的人,對於基督的研讀相當多;但是對於聖靈在聖經裏的記載,就研究得不彀透徹,甚至可以說是相當的忽略。在本篇信息裏,我們要從全本聖經的觀點來看聖靈,也就是那靈。
聖經一開頭,在創世記一章說到神創造天地,接著就說到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2。)『運行』一辭的希伯來文,意思如同母雞抱孵一樣。母雞抱孵、覆翼在蛋上,目的是要產生生命,生出小雞。所以有些好的英文聖經譯本就將這辭繙作『孵育』或『覆翼』,指明含有產生生命的意思。讀經的人都知道,創世記一章是說到神創造天地;但許多人忽略了神創造的行動乃是聖靈作的,是聖靈覆翼在水面上作成的。
在說過神的靈之後,舊約多次題到耶和華的靈。耶和華的靈,乃是指明神臨及人。士師記多次題到,一個士師起來為以色列人爭戰,乃是因為耶和華的靈臨到他身上。(三10,六34,十一29,十三25,十四6。)不僅如此,一個申言者起來為神說話,也是因為耶和華的靈臨到他。(撒下二三2,王上十八46,王下三15,結一3,八1,參賽六一1。)以利亞作申言者,就是因為耶和華的靈臨到他身上;而後以利沙接續以利亞,就穿上以利亞的外衣。那件外衣豫表新約聖靈降在信徒身上作經綸的靈,能力的靈。在路加二十四章四十九節,主耶穌對門徒說,『看哪,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留在城裏,直到你們穿上從高處來的能力。』這就是以利亞和以利沙的外衣所豫表的。所以這靈又稱為外衣的靈。
在約珥書二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神應許說,『以後,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在一切屬肉體的人身上;…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在我的僕人和使女身上。』(另譯。)在舊約,那靈的澆灌由雨所表徵。(參何六3。)這裏兩次說,神要將祂的靈澆灌下來;這指明那靈的澆灌,乃是秋雨和春雨的應驗。在五旬節那日,那靈的澆灌乃是秋雨;在這世代的末了,神要再次將祂的靈澆灌在以色列人身上,他們都必悔改,全以色列人都必得救,那就是春雨,如撒迦利亞十二章十節的豫言。
舊約說神的靈,差不多就說這麼多,末了乃是結束於一個應許,就是神要把祂的靈如雨般澆灌在祂的選民身上。
新約對神的靈第一個神聖的名稱,乃是聖靈。馬太一章說,聖靈進到童女馬利亞的腹中,使她懷孕,生出一個嬰孩,就是基督。在新約,為著引進神的福音,為祂豫備人體,就需要將神聖的性情分賜到人性裏面,使人成為聖別,以完成神救贖的計畫。所以新約一開始題到聖靈,乃是與成孕有關。
當基督三十歲,要出來盡職,以完成祂從神所接受的使命時,就有神的靈降在祂身上。(太三16。)馬太一章二十節和路加一章三十五節揭示,耶穌是由聖靈而生,聖靈乃是祂的素質。而祂受浸時又有神的靈,也就是聖靈,降在祂身上;那是與祂的職事、工作有關。這並不是兩個靈,乃是一位靈的兩方面。在耶穌的成孕和出生裏,聖靈是作祂的素質;這靈乃是祂神聖的生命,祂乃是憑這靈作祂的素質、生命而活。這聖靈是為著祂的生命和性質,其神聖元素的素質是不能改變,也不會離開的。但聖靈還有經綸、能力的一面,這是為著耶穌的職事,(路四14,18,太十二28,)按情況的需要是會離開的。(太二七46。)
耶穌從成孕、出生起,就有聖靈素質的一面,作祂內在的性質;當祂受浸的時候,聖靈纔在經綸一面降在祂身上,作祂外面的能力。聖經清楚記載,主耶穌盡職事,不是憑自己的力量,乃是憑這位靈。在裏面,祂為素質的靈所構成並充滿;在外面,祂被經歷的靈所塗抹、加力並充溢。祂是一個與那靈完全緊密相聯的人,所以祂的行動也就是靈的行動,祂作工也就是靈作工。
主耶穌三年半職事的末了一晚,對門徒有一篇很長的談話,記載在約翰十四至十六章。這段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天晚上,對門徒的臨別贈言。在這段離別的話裏,祂首先說,祂是父的彰顯;人看見祂,就是看見了父。祂在父裏面,父也在祂裏面;祂與父原是一。(十四9~10。)然後在十六至十七節,祂說,『我要求父,祂必賜給你們另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實際的靈。』幾乎所有的基督徒都知道,主耶穌在這裏所說的乃是個應許,就是賜給保惠師的應許;但是他們只知道父要賜給我們保惠師,卻不懂父要怎麼賜法。
主接著又說,這位保惠師,實際的靈,要與門徒們同在,且要在他們裏面。主這話的意思是說,祂和門徒同在了三年半之久,他們很享受主的同在,主是他們的保惠師;現在主要離開,他們聽見了很難過。所以主要他們知道,祂當時只能在身外與他們同在,還不能進到他們裏面。雖然主在肉身裏能和門徒同在、同行、同處、同住,但主卻不能因此得滿足。主渴望能進到門徒裏面,在他們裏面活著,作他們的生命,並且還要作他們生命的糧、生命的供應;換句話說,就是作另一位保惠師。所以,另一位保惠師就是基督進到他們裏面,作生命和生命的供應。既是作生命,就不是一件身外的事,乃是在人裏面的事;既是作生命的糧、生命的供應,就必須被人接受到他裏面,纔能供應人。因此,雖然門徒很喜歡主身外的同在,那卻不彀好;主盼望能進到他們裏面。
主怎麼進到門徒裏面?又怎麼能永遠與他們同在?在十四章十九至二十節主說,『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卻看見我,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我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那日』就是主活著,門徒也要活著的那日,這該是指主復活的那日。(二十19。)在復活後,主就在門徒裏面活著,門徒也憑祂活著,正如加拉太二章二十節所說的。不僅如此,到那日,門徒也就能知道,主在父裏面。這不是指頭腦的知道,因為頭腦無法領會這事。主在這裏所說的,乃是指經歷上的知道。在約翰十四章十節主說,『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你不信麼?』主是問門徒信不信,不是問他們有沒有經歷。到了二十節,主就進一步說,『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所以在這裏『知道』就是指經歷;不只是相信,並且是經歷主在父裏面。
在我對基督的經歷裏,初期都是經歷基督與父是分開的—基督在我裏面,父在天上的寶座上。所以我每次禱告都受困擾,因為我的頭腦總是這樣領會:基督在我裏面,父是在天上。歌羅西一章二十七節說,基督在我們裏面成了榮耀的盼望;但我卻一點也不領會,這位基督與父有甚麼關係。那時也沒有任何感覺或經歷告訴我,基督是在父裏面。直到我作基督徒三十年後,纔開始領悟,經歷基督卻與父不發生關係,是完全錯誤的。
按著得救的真理來說,約翰三章十六節是最高的經節;但是按著享受基督來說,約翰十四章二十節是最高的經節,那裏說,『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我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這裏的前後次序不可顛倒。主這話的意思乃是:在復活裏,祂要進到門徒裏面;但祂不是單獨進到他們裏面,乃是在父裏面進到他們裏面。所以到基督復活之日,門徒就知道,基督不僅與父有關係,也不僅是父的彰顯,祂乃是在父的裏面。並且門徒也會知道,他們在這位子裏面,這位子也在他們裏面。
為甚麼在這一段講另一位保惠師的話裏,主耶穌不講保惠師,卻講祂在父裏面,我們在祂裏面,祂又在我們裏面?實際上,這乃是說到對另一位保惠師的經歷。在那日,就是在復活之日,這另一位保惠師纔臨到門徒那裏,向他們吹一口氣,而被他們呼吸到裏面。在二十章二十二節,主在復活裏來到門徒那裏,向他們吹入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這位聖靈,就是另一位保惠師。門徒一接受祂,就知道基督乃是在父裏面。然後,祂就能活在他們裏面,他們也能因祂活著,並與祂同活。至終,門徒就能住在祂裏面,祂也能住在他們裏面。
因此,約翰十四章十節僅僅是啟示,二十節纔變作經歷。這個經歷乃是從主復活之日開始的。在主復活那一天,子作為另一位保惠師而來,把自己所化身成為的聖靈,吹到門徒裏面。這另一位保惠師一進到門徒裏面,他們就領會,子是在父裏面,並且他們是在子裏面,而子也在他們裏面。門徒所以這樣領會,乃是因為這另一位保惠師進到他們裏面,給他們實際經歷了。
約翰十四章的啟示很多。例如:六節說,基督是道路、實際、生命;九節說,人看見了子,就是看見了父;十一節說,子在父裏面,父在子裏面;十六至十七節說到賜另一位保惠師,就是實際的靈,不僅與門徒同在,也在要他們裏面。但是在約翰十四章裏,最重要的乃是十節、二十節、二十三節、二十六節這四節聖經;並且這四節的啟示是漸進的。要研究二十節的經歷,我們必須往前研究二十三節。
在二十三節主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這真是奇妙。怎麼會人一愛主,父就也必愛他?主為甚麼不題祂自己愛,而說父來愛?難道主不愛麼?下面主接著說,『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同他安排住處。』這裏『我們』是指父和子說的。照我們的想法,人若愛子,子也必愛他,並且要歡歡樂樂的進到他裏面住著。但主怎麼會說,人一愛子,就把父愛出來,並且父與子要去同他安排住處?要解釋這一節,我們又得往前研究二十六節。
二十六節說,『但保惠師,就是父在我的名裏所要差來的聖靈,祂要將一切的事教導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二十節說,子要住在門徒裏面。我們已經看見,子能在門徒裏面,乃是藉著父所差來的聖靈。這裏說,聖靈是父所差來的,並且是父在子的名裏差來的。按文法,這一節的『在我的名裏』乃是形容語;在名裏意即在人位裏。但我們讀這一節,實在不容易指出,父在子的名裏差靈來,到底是指父在子裏差遣,還是靈在子裏被差遣。到底這個形容語是形容父還是形容靈?應該是形容父。父在子的名裏差聖靈,就等於子差聖靈;所以父在子的名裏差聖靈來,就是子從父那裏差聖靈來。(十五26。)換句話說,乃是子差遣靈從父那裏帶著父而來;不是子帶著父差遣,乃是靈帶著父來。
因此,十四章二十六節乃是說,父在子裏差靈來,父與子就是一,因為父就在子裏面。十五章二十六節給我們看見,子把靈從父那裏同著父差來,所以靈與父在一起。前者說,父和子是一,父在子裏面;後者說,靈從父那裏帶同父而來。前者告訴我們,父在子裏面,特別是在差遣靈的這件事上;後者卻告訴我們,是子差遣靈來。這是不是說有兩個差遣者?不錯,父與子是二位,但在差遣靈來的事上是一個,因為是父在子裏面差遣,所以父差遣就是子差遣。
我們把這兩節合在一起研讀,就能得到一個結論:靈被差來乃是帶同父來;而父又在子的名裏,所以靈是帶著父與子同來。這證明父、子、靈乃是一,是無法分開的。因此,要經歷基督,我們就必須看見,基督乃是靈。祂若不是靈,我們就無法經歷祂,祂也無法進到我們裏面。
以弗所三章十七節說,『使基督藉著信,安家在你們心裏。』詩歌二百四十一首的副歌說,『自基督來住在我心。』基督若不是靈,怎能住在我們心裏,安家在我們心裏?我們不該人云亦云。也許我們不懂這個奧祕,但我們必須知道這事實,並且經歷這個實際。基督今天乃是靈,住在我們心裏,所以我們纔會唱:『喜樂潮溢我魂,如海濤之滾滾。』歷代凡愛主的基督徒,因著與主有親密的交通,在靈裏碰著主的靈,就經歷主安家在他們心裏的喜樂。雖然他們許多人不懂這個真理,也講不出來,但卻有實際的經歷。
主的話句句都是定準的;我們可能不懂為甚麼,但只要阿們,必然得著實際。以呼求主名為例,羅馬十章十三節說,『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我們經過幾十年研讀聖經,參考別人的著作,加上自己的經歷,纔能解釋這真理。(參徒二21註1。)但今天我們若釋放靈呼求主名,立刻就經歷從各種人事物中得著拯救。照樣,藉著信,我們就能經歷基督安家在我們心裏。為甚麼基督能安家在我們心裏?因為祂就是靈。(林前十五45。)有人說,基督不是直接住在我們心裏;祂乃是藉著聖靈,並且在聖靈裏,住在我們心裏。但是不管怎麼『藉』、怎麼『在』,在我們的經歷裏,基督和靈實在就是一個。
把約翰十四章二十六節和二十節合起來,我們就看見,到那日,就是主復活那日,父要差另一位保惠師來,給門徒知道,子在父裏面,並且也在他們裏面。十七節說,另一位保惠師要來,與門徒同住,且要在他們裏面。這樣,是不是有兩位在我們裏面,一位是子,一位是另一位保惠師的那靈?在我們的經歷裏,這兩位就是一位。所以二十節所說在我們裏面的子,也就是十七節所說在我們裏面的靈。至於父,二十節的頭一句說,『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我父裏面。』這個『我』,就是十七節的『實際的靈』,乃是在『我父』裏面。所以,靈來了,就是子來;子來了,乃是在父裏面來。這就符合十四章二十六節和十五章二十六節的啟示。
主耶穌怎麼成為另一位保惠師而來?祂乃是藉著死而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而來。藉著死而復活,祂成了賜生命的靈;這是祂來的頭一步。在祂復活的那天晚上,這位成了靈的子,來向門徒吹氣,把自己吹到他們裏面;這是祂來的第二步。
約翰十四章十六節說,『我要求父,祂必賜給你們另一位保惠師。』父怎麼賜法?頭一步乃是藉著使經過死的子復活,(徒二24,32,羅八11,)然後差成為靈的子來(約十四26)吹氣。子一吹氣,父的『賜』就成功了。因此,主的吹氣不僅成功保惠師的『來』,也成功父的『賜』。換句話說,主的吹氣,就是靈的『來』,也是父的『賜』。因此,約翰二十章二十二節,主向門徒吹氣,乃是十四章十六至十七節、二十六節,十五章二十六節的應驗。主將聖靈吹入門徒裏面,乃是成就父賜給實際的靈作另一位保惠師的應許。
約翰十四章十九節說,『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卻看見我。』這是主在被賣那天晚上對門徒說的話;到第三日,祂從死裏復活,當天晚上就到門徒那裏,向他們吹入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實際的靈)。主應許門徒的話,相隔不過兩天就得著了應驗,所以是『不多的時候』。那時主成為靈,吹進門徒裏面,所以世人不再看見祂,門徒卻能看見祂。主的吹氣就是父的賜,也是靈的來。這就是三一神的臨及。因此,吹到門徒裏面的實際的靈,聖靈,不是指三一神的第三者,乃是作三一神終極完成的靈,在這靈裏有子也有父。因這緣故,基督要進到我們裏面成為我們的經歷,就必須是靈。基督就是那靈,那靈就是三一神的終極完成。
因此,三一神不是為著神學的道理,乃是為著我們的經歷。我們若不明白這個,在我們的經歷中,好像我們就只經歷子,沒有父也沒有靈。實際上,我們經歷基督,這位基督就是靈,這位靈就是三一神的終極完成。所以經歷基督,也就經歷父與靈。說得更清楚一點:我們所經歷的基督,就是靈!因這緣故,歷代偉大的基督徒教師,末了都承認,在基督徒的經歷中,基督就是靈。為此他們也造出一個名詞:那是靈的基督(the pneumatic Christ)。
保羅清楚這件事,所以他纔說,『主就是那靈。』這不是道理的說法,乃是經歷的說法,因為下面他接著說,『主的靈在那裏,那裏就有自由。』又說,『我們眾人既然以沒有帕子遮蔽的臉,好像鏡子觀看並返照主的榮光,就漸漸變化成為與祂同樣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乃是從主靈變化成的。』(林後三17~18。)這就是說,在我們的經歷裏,主就是那靈,也就是終極完成的三一神。在我們裏面變化我們的主靈,是帶著父且在子裏面的。
約翰十四章二十節說,『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我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現在我們能領悟,為甚麼這裏的次序是這樣。在復活那天晚上,子把靈吹進門徒裏面。十五章二十六節說,靈來了,就把父帶來。十四章九節說,子在父裏面,所以父裏面有子。因此,當靈被吹進門徒裏面,門徒一經歷靈,就發覺靈把父帶來,父和靈乃是一;而父裏面有子,所以門徒也就知道,父與子乃是一。照樣,靈進到我們裏面時,父也同來,並且子就在父裏面,給我們經歷、明白。
不僅如此,因著靈在我們裏面給我們經歷,我們就被帶到子裏面,憑祂而活,因祂活著,並與祂同活。(十四19。)至終,因著我們活在子裏面,子也就活在我們裏面。(十五4。)所以這不僅是三而一,乃是四而一—父、子、靈、信徒都成為一。靈來了,把父帶來;父在子裏面,子也在父裏面;靈帶著這個來,活在我們裏面,就使我們在子裏面;結果,因著我們在子裏面,子也在我們裏面。這就是三一神成了我們的經歷,成了我們的福分。
三一神終極完成為靈;這靈帶著父進到我們裏面;父裏面有子;我們因著靈的進來,就在子裏面;結果,子也就在我們裏面。這就是父、子、靈三一神在我們裏面給我們經歷,作我們的福分,成為我們的享受,也就是基督在我們裏面,成了榮耀的盼望。所以經歷基督,就是經歷祂是三一神。可惜今天許多基督徒不懂這個,也沒有這個亮光,更不注意這個經歷。
以禱告為例。禱告並不如一般基督徒所認為的,有事情時纔禱告,求主替我們作事。對於禱告,我摸索了很久纔領悟,基督徒的禱告,實際上乃是呼求主名。『呼求』這辭在原文的意思是喊叫。我們禱告的時候,一定把主耶穌的名喊出來。我們若從深處呼喊主耶穌的名,我們的靈必定動起來。有時就是輕聲呼求主的名,靈也會動。羅馬十章十二至十三節說,『眾人同有一位主,祂對一切呼求祂的人是豐富的。因為「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所以不在乎聲音大小,乃在乎『呼求』。主是豐富的,為著給我們享受。我們要享受主的豐富,就需要呼求主名。呼求主名不僅是我們得救的祕訣,也是我們得享主豐富的祕訣。我們一呼求主名,就呼吸了主的豐富。
每天我們都需要操練靈,呼求主名,以享受主。每逢要生氣的時候,我們就要操練呼求主。一呼求主,就消了氣;再呼求,裏面就舒服,喜樂歡騰。有時作工作累了,就呼喊:『哦,主耶穌!』裏面必定舒暢。有的母親覺得管教孩子真難,很辛苦,只要喊一喊主,也會覺得輕爽。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只要一呼求,我們裏面就充滿了氣。主就是那靈。在原文裏,靈和氣同字。對於基督徒,呼求主名就是充氣;呼求得彀,氣就飽足;不呼求,就是癟氣的。
每天早晨,我們都需要先呼求主名,充足了氣再去上班。所有辦公的地方,都是叫人消氣的。不必等到下班,就是到了中午,你的氣也癟得差不多了,所以中午也得呼求主,充充氣。下了班,在回家的路上,也要呼求主名,把氣灌足了。等回到家,你就不會垂頭喪氣,反倒喜樂滿溢。呼求主名,就經歷基督。基督就是靈,藉著呼求祂的名,我們的靈就碰著那靈,這位靈又是三一神的終極完成;結果我們就得享祂的豐富。這就是經歷基督。
我得救後就喜歡讀屬靈書報,特別是倪弟兄的著作。在『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和『得勝的生命』這兩本書裏,倪弟兄根據羅馬六章說,每個基督徒都要會『算』。(11。)譬如:要『算』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那時我頭腦並不糊塗,但是怎麼『算』也算不來。就時間而論,基督是二千年前釘十字架,我是在祂之後二千年生的;我怎麼能與祂同釘?就空間而論,祂是在猶太地,我是在遠東的中國,又怎麼能和祂同釘?
宣道會的發起人宣信(A. B. Simpson)弟兄寫了一首詩,副歌說,『我們當算,當算,當算,我們當算,不當感覺;只要我們真的肯算,神要使成的確。』(原『小群詩歌』第一百五十三首。)因為這是根據聖經,我也接受這個道理,就盡所能的『算』。但怎麼算都不靈。不算還好一點,越算反而越不靈;不算好像天然的己還死一點,一算牠就活了起來,全數都不對。後來倪弟兄補充說,羅馬六章的『算』,必須配上羅馬八章的經歷;羅馬六章僅僅是事實,羅馬八章纔帶我們進到經歷。
八章十三節說,『因為你們若照肉體活著,必要死;但你們若靠著那靈治死身體的行為,必要活著。』這裏清楚的說,不是我們能把自己算死,乃是『靠著那靈治死身體的行為』。怎麼靠著那靈?就是藉著呼求主名。我們只要一呼求主,靈在我們裏面就動起來,也就把主的死實行在我們身上。基督在我們裏面乃是那靈,其中包含祂死的成分和功效。所以主的死是在那靈裏,不是在我們的『算』裏。
因這緣故,在講過羅馬六章之後,保羅在羅馬八章就講到『照著靈』、『照著靈而行』、『被神的靈引導』等。惟有藉著靈,我們纔能治死身體的行為。主若不是靈,祂就不能進到我們裏面,祂的死也就與我們無關。主經過死而復活的過程,成了賜生命的靈;在這靈裏包含祂自己、祂的死、祂的復活這一切成分。因著主是靈,祂就能進到我們裏面,祂一切的豐富也就能主觀的給我們經歷並享受。主就是那靈,那靈乃是一切屬靈事物的實際。
到了聖經末了一卷書啟示錄,一開頭說到神聖的三一時,就稱那靈為『祂寶座前的七靈』。(一4~5。)這個七靈,今天就在召會中運行,在召會裏說話。在啟示錄二至三章的七封書信裏,開頭都是主說話,末了卻是那靈向眾召會說話。這指明說話的主就是那靈,七靈。啟示錄二十二章十七節說,『那靈和新婦說,來!』這給我們看見,那靈就是作新郎的基督,和祂的新婦一同發出呼召。
在約翰福音,那靈是比作子所吹的氣。在約翰二十章二十二節,子向門徒吹入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這指明子吹的那口氣就是聖靈。在啟示錄,七靈乃是羔羊基督的眼睛。氣是指人的素質,眼睛是指人的活動。換句話說,吹氣是在素質一面的,眼睛鑑察光照是在經綸一面的。福音書裏的靈是氣,啟示錄裏的靈是眼睛。氣是為著生活,所以是素質的;眼睛是為著行動,所以是經綸的。
無論素質或經綸一面,靈自己都無法和子分開。就素質一面,靈乃是子的氣;就經綸、行動一面,靈是子的眼睛。照樣,我們也無法把子和父分開,更無法把父和靈分開。父、子、靈是絕對不分開也不能分開的;這三者就是一。以賽亞九章六節說,子稱作永遠的父;林後三章十七節說,子就是那靈。所以這三者就是一。我們無論經歷其中那一位,都會經歷所有的三者。
經歷三一神是有路的。以弗所二章十八節說,『藉著祂(基督),我們…在一位靈裏,得以進到父面前。』我們無法先經歷父;我們必須藉著子,在包羅萬有的靈裏,進到父面前。所以福音書啟示,我們要信子。信子就是接受子;子就是那靈,藉著我們接受祂而進到我們裏面;結果我們就進到父面前,經歷神和祂的豐富。這是經歷三一神的次序;但不是經歷的三部分,乃是一個經歷的三方面。對此我們都需要有主觀而豐富的經歷。
李常受弟兄於主後一九八四年八月十三日講於美國加州安那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