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第十章 撒母耳記下

壹 由來

本書雖稱為『撒母耳記下』,可是牠並不是撒母耳所寫的。牠的著者是拿單和迦得。因為撒母耳記上、下兩書,正如前述,在希伯來文的聖經中原是一卷,包括『先見撒母耳的書…和先知拿單、並先見迦得的書。』(代上二九29。)以後的人纔把牠分為上、下兩書,而統以『撒母耳記』名之。亦有在古本的聖經中稱撒母耳記上為『列王紀卷一』,撒母耳記下為『列王紀卷二』,列王紀上為『列王紀卷三』,列王紀下為『列王紀卷四』。

貳 時間

本書內容所包括的時間約有三十八年,自主前一○五六年起,至主前一○一八年止。

參 內容

本書記載大衛一生歷史中最主要的一段。撒母耳記上是說到他的早年、被召、遭難、逃亡等等,王上一、二章是說到他的晚年;獨是在本書中記載他登基作王和他在神面前所受的對付。聖經中所以把他的傳記說得這麼詳細,是因為:

一 他是基督的祖先。神和他立的約都要在基督身上應驗。

二 他是基督的豫表。

三 他是合乎神心意的人。(撒上十三14,徒十三22。)

四 他的一生對於今日的信徒都是重要而且寶貴的教訓、安慰、幫助。

五 他作神的出口。(撒下二三2。)幾乎一半的詩篇是大衛所寫的,而且都是結合到他一生的經歷。所以初讀聖經者如果要好好的讀詩篇,就得好好的讀大衛的傳記。有的詩篇是明寫大衛在甚麼情況下所寫的,有的並沒有說明,需要我們仔細去比較和結合他的傳記纔能看出。

肆 幾處可注意之點

一 『你必牧養我的民以色列,作以色列的君,』(五2,)這是聖經中第一次說到神所安排的君王的任務是牧養百姓。

二 大衛也是基督的豫表,因為:

(一)他先作牧者,後作君王;正像基督第一次來作牧人,第二次來作君王。

(二)他早是神的受膏者,掃羅也早被神廢棄,可是他寧受掃羅的攻擊,甘心等候神的時間;正像基督是神所立的受膏者,撒但的結局也早已定規,而祂今天還忍耐等候神的時間。

(三)大衛是得勝的王,勝過歌利亞,又勝過他四境的仇敵;正像基督是得勝的王,在十字架上傷了蛇的頭,又勝過一切鬼魔。(西二15。)

三 七章八至十六節是著名的『大衛的約』,裏面包括彌賽亞的豫言。八至十二節的話都是應驗在大衛身上,十二至十六節局部應驗在所羅門和羅波安等身上,而全部則應驗在基督身上。

『為你建立家室』(11)—家室的意思就是後裔或子孫。神要恩待大衛,興起他家中的後裔來。

『使你的後裔接續你的位』(12)—是指所羅門,更是指基督。(太一1。)

『建造殿宇』(撒下七13)—所羅門建造了物質的殿,基督建造了屬靈的殿。(林前三16~17。)

『我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撒下七13)—這並不應驗在所羅門、羅波安身上,因為在所羅門之後,國就分裂,甚至被擄。這是指著基督的寶座和國度而言。

『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14)—不是指所羅門,乃是指基督。(來一5。)

『他若犯了罪,我必用人的杖責打他,用人的鞭責罰他』(撒下七14)—似乎這句話只能應驗在所羅門和他以後的君王身上,而絕不能應驗在基督身上。豈知不然。因為『他若犯了罪』的繙譯可能有問題。好些希伯來文的權威,像好斯來(Bishop Horsley)、克拉克(Adam Clarke)等都主張這麼繙:『當罪加在他身上時,我必用人的杖責打他…。』的確,在一千九百多年前,當人類的罪加在我們的主的身上時,神就用人的杖、人的鞭責罰祂。

『大衛的約』是神起誓向大衛所立的。在大衛的家室中,只有基督的國和寶座是存到永遠的。天使加百列也證實『大衛的約』是應驗在基督身上,他說,『主神要把祂祖大衛的位給祂;祂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祂的國也沒有窮盡。』(路一32~33。)果然在大衛的家中,只有一位在耶路撒冷以荊棘為冠冕,以蘆葦作王杖,以紫袍作王袍的,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從那一天起,祂的國和寶座是存到永遠的。

四 米非波設的故事(撒下四4,九1~13,十六1~4,十九24~30,二一7)是一個奇妙的豫表。讓我們注意:

(一)他是大衛王的仇敵的一個子孫。

(二)他是懼怕王、又躲避王的。(比較創三8。)

(三)可是王向他施恩,不是他去尋求王,乃是王先尋找他。(比較約壹四10,約十五16。)

(四)他自稱是奴僕,王卻要他作兒子。

(五)並且使他常和王親近,一同坐席,賜給他產業。

(六)王因著約,免去他應受的審判。(撒下二一,比較書九。)

這種種是豫表甚麼呢?

米非波設對王的態度也是值得我們注意並學習的。押沙龍作亂時,他因自己是瘸腿留在耶路撒冷,他『沒有修腳,沒有剃鬍鬚,也沒有洗衣服,』(撒下十九24,)他完全抱著一個寡婦的心,王去後沒有一件事能摸著他的心,引起他的興趣。他受僕人的欺哄,產業被侵,含不白之冤,可是他不在乎,因為他的心只在乎王,只要『我主我王既平平安安的回宮,就任憑洗巴都取了,也可以。』(30。)他的心黏附在王身上,沒有一件事能把牠分開;他的態度正像約伯所說,『祂雖然殺我,我還要信祂。』(伯十三15,直譯。)

五 烏撒的故事(撒下六2~8)是再一次教訓我們,事奉神的事不是講動機如何好,步驟如何必要,果效如何有利…乃是講神的旨意和定規究竟是如何。用新車及牛來運約櫃,這不是神所定規的方法;神寧可讓約櫃流落在外面,而不能更改牠必須由利未人來抬的規定。雖然屬猶大支派的烏撒是何等熱心,伸出手來扶住約櫃,不讓牠傾倒;可是神寧可牠跌得粉碎,而不能失去牠分別為聖的見證。所以讓我們注意在事奉上有否烏撒的手。

六 十一章是大衛一生中可怕的墮落史,他犯姦淫,謀害烏利亞。惟其聖經是聖靈所默示的,所以纔把這樣黑暗的罪暴露出來;否則,一個普通的歷史家那敢寫出他當時代得勝又英明的君王的污點呢?定規把牠掩蓋起來。讓我們注意:

(一) 他的失敗是在靈性大復興(七)和爭戰大得勝(八,十)之後。

(二) 別人在前線苦戰,他卻仍在耶路撒冷,日頭平西,方從床上起來,到王宮的平頂上遊覽。

(三) 大衛是由驕奢而放鬆,由放鬆而犯姦淫,由犯姦淫而欺哄,由欺哄而謀殺忠僕。可見犯罪是極易連續下去的,欲罷不能。

(四) 一個大能的勇士,合乎神心意的屬靈人,如果他離開了神的保守,立刻陷在罪中。任何信徒自恃聰敏的頭腦、堅強的意志、靈活的手腕、雄厚的財富,而不倚靠神的保守,他就是世界上最愚昧的人。

(五) 神的子民犯罪是使祂的仇敵有褻瀆的機會。(十二14。)

(六) 神絕不因大衛是合乎祂心意的人而不追討他的罪。(十二10~14。)人判決大衛,最多是死刑;神判決大衛,卻比死刑更難受。他奪了別人的妻子,她的妃嬪和兒女受污辱;他背叛神,他的兒子背叛他;他出賣他的忠僕,他的臣僕也出賣他;他謀害人命,他的四個兒子喪命—與拔示巴姦淫而生的兒子、暗嫩、押沙龍、亞多尼雅。這些都很符合他自己的公義的裁判。(十二6。)不只,他的良心一直起尖銳的控告,使他『終日唉哼…骨頭枯乾…精液耗盡。』(詩三二3~4。)

(七) 當他哭押沙龍時,他說,『我兒押沙龍阿,我兒,我兒押沙龍阿!我恨不得替你死!押沙龍阿,我兒,我兒!』(撒下十八33。)因為他很清楚,押沙龍的叛逆和死,都是他的罪的結果。

(八) 可是,神對於罪必須審判,對於悔改的罪人仍有恩典,赦免並除掉他的罪。(十二13,詩五一,三二。)

(九) 初讀聖經者以為掃羅罪小,大衛罪大,神不赦掃羅而赦大衛,似乎不公平。如果我們把他們兩人仔細比較,我們就看見:掃羅對罪從來不肯悔改,總是拿出自己的理由來應付撒母耳的責問。(撒上十三9~12,十五14~16,24,二八15。)雖然他也曾說過『我有罪了』,這是在他理屈辭窮,再也說不出理由之後纔說的,並非真的表示悔改。可是大衛不然,每次他發覺罪時,從不肯以理由來遮掩,(撒下二四10,)他徹底承認罪,也切實痛恨罪。(詩五一。)憂傷痛悔的心,神必不輕看。

七 撒下二十章記載大衛手下一班忠勇將士們的故事。今天神手下的勇士們在那裏?

八 二十四章中大衛數點百姓,因而獲罪於神的故事,對於初讀聖經者是一個難解的疑問。是神還是撒但激動大衛?(代上二一1。)數點百姓何以是罪?何以約押在本書中所報的數目和在代上二十一章所報的數目有差別?

撒下二十四章一節說,『耶和華又向以色列人發怒,』當然這是因為王和百姓在神面前有罪。雖然聖經中沒有載明甚麼罪,但是我們可以想像得出,牠可能是像二十一章一至六節那樣的罪,也可能是以色列人爭戰得勝後,懈怠放鬆、心高氣傲、不榮耀神等等的罪。神要追討罪,就許可『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激動大衛數點…。』(代上二一1。)

大衛數點百姓是罪:(一)因為他沒有得到神的命令或許可。摩西曾兩度數點百姓,非但不算為罪,而且是事奉,(民一2,二六2,)因為是神吩咐他這麼作的。(二)可能是因為他驕傲,誇耀他的百姓興旺、眾多。(三)也可能是因為他有顧慮,以為多次爭戰中百姓傷亡頗眾,影響實力,卻忘了神的恩約(申一11,創十三16,民二三10)和幫助。(四)也可能是因為他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撒下二四1~2)時,把二十歲以內的人也包括在內,違反了神對於數點百姓的指示。(代上二七23~24。)(五)也可能是因為他數點人數時,沒有把每人半舍客勒的贖價奉上,所以『數的時候,在他們中間有災殃』。(出三十11~16。)總之,他數點百姓是一件愚昧且得罪神的事。

撒母耳記下和歷代志上所記的百姓的數目是有差別的。如果我們把撒下二十四章、代上二十一章、二十七章好好一讀,也可以看出一些實際情形。原來約押對於王的吩咐很是厭惡,(代上二一6,)勉強應命,可能是斷斷續續的去作,草率從事。王要數點的是所有的以色列人,(2,)約押所點的是拿刀的,不足二十歲的不在其內,利未人和便雅憫人也不在其內。(5~6。)撒下二十四章中的數字是經過九個月又二十天的工作的報告,代上二十一章中的數字顯然是九個月又二十天以後的繼續報告。總之,數點的工作並沒有作完,也沒有一個正式數字可以寫在大衛王記上。(代上二七24。)

伍 信息

本書主要的信息是:

一 凡要從神的應許得著成功的,就必須忍耐,並且專一的倚靠祂。(撒下二1~4,五1~3。)

二 大衛靠著恩典作王,離開神就墮落。

三 神的公義必須追討罪。(參讀民三二23。)掃羅的陣亡和亞瑪力少年的被殺;(撒下一10,16;)押尼珥的被殺;(三7,27;)大衛犯罪以後,家庭裏的兇殺、兒子叛變、臣僕作亂;(十二10~15。)國內三年的饑荒,(二一,)民間三天的瘟疫(二四)…這些都是說明公義的神不能容忍罪,必須追討。可是感謝神,我們千萬不要忘記,在祂公義之外,還有恩典和慈愛;(詩三十5;)只要我們真心悔改之後,仍能得到潔淨和赦免;當然應得的刑罰是不能免去的。(撒下十二13。)

陸 鑰字和鑰節

一 鑰字:『牧養。』(五2,七7。)

二 鑰節:

(一)『大衛就知道耶和華堅立他作以色列王,又為自己的名以色列使他的國興旺。』(五12。)

(二)『大衛無論往那裏去,耶和華都使他得勝。』(八14。)

柒 分析

本書顯然可以分成三大段:大衛的成功、大衛的失敗、附錄。

一 大衛的成功(一至十章)

一 掃羅和他兒子約拿單的死。(一1~16。)

二 大衛作弓歌誌哀。(一17~27。)

三 大衛受膏作猶大王。(二1~11。)

四 內戰和勝利。(二12~四12。)

五 大衛受膏作全以色列王。(五1~5。)

六 大衛建都耶路撒冷。(五6~16。)

七 幾次的勝利。(五17~25。)

八 大衛運回約櫃。(六。)

九 大衛有意為神建聖殿。(七1~7。)

十 神與大衛立約。(七8~29。)

十一 幾次的勝利。(八,十二26~31。)

十二 大衛與米非波設。(九。)

十三 大衛戰敗亞捫人和亞蘭人。(十。)

二 大衛的失敗(十一至二十章)

一 大衛犯可怕的罪。(十一。)

二 神定大衛的罪。(十二1~13。)

三 大衛受罪的審判:

(一)孩子的死。(十二14~23。)

(二)暗嫩的罪。(十三1~22。)

(三)押沙龍之變。(十三23~十九43。)

(四)示巴之變。(二十。)

三 附錄(二十一至二十四章)

一 大衛尋求主。(二一。)

二 大衛謝恩作詩。(二二。)

三 大衛臨終之言。(二三。)

四 大衛數點以色列人的罪。(二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