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為甚麼有那麼多的宗教?
宗教既然都是勸人為善,
信甚麼宗教不都是一樣麼?
宗教不外乎兩大類。一類是神本宗教,一類是人本宗教。神本宗教就是要敬拜神、要事奉神。人本宗教就是以改良為本,它不敬拜神,它只是一種修煉、規則、哲學,為要改良人性。第一類神本宗教,乃是人尋求神、尋找神、敬拜神的一種結果。人墮落、遠離神之後,在人的深處還有一個靈,這靈有一個傾向,要尋找神、敬拜神。但是人在黑暗中摸索時,找不到真神,自己就發明出一些敬拜神的方式、方法、禮儀、規則;這就產生了宗教。
神本宗教在人類的第二代就已經產生了。亞當和夏娃的兒子該隱要敬拜神。但是他敬拜神是用自己的方法敬拜神,他用自己在地上耕種所產生的土產,獻祭給神,試圖討神的喜悅。這是他自己發明的辦法,不能討神喜悅。因為人墮落犯罪之後,神命定的救法乃是要藉著犧牲、藉著救贖,纔能得著神的悅納。按照舊約的豫表,真正敬拜神的方式乃是藉著動物的犧牲,也就是要殺羊羔,用犧牲來代替,人纔能來到神的面前。那個犧牲、那個代替,事實上乃是豫表要來的主耶穌基督,祂作了神的羔羊,作了人的代替。惟有祂自己纔能滿足神,人惟獨藉著祂纔能到神面前。這是第一類的宗教,也就是神本的宗教,是人在黑暗中摸索如何尋求神、敬拜神的結果。這是人的發明。
人本宗教是人在自己的經驗中,發現自己是墮落、有罪的,人生是虛空的,所以就發明出一些宗教來改良人性,要藉著修煉、行善、道德,藉著各種人為的辦法,試圖改良人性,拯救自己脫離罪惡。事實上,這些宗教並不能幫助人脫離罪惡,人仍然是在罪中苦待己身。有的人用禁慾、修煉的方式來苦待自己,有的人遵守規條、行善修德。人們用這些方式試圖叫自己脫離罪惡,改良自己的人性,也就產生另一類的宗教。這種宗教並不能有甚麼好的結果,並不能真正改良人性,不能叫人脫離自己的罪惡。
現存於世的眾多宗教的確有一個共同性,就是勸人為善。因為如果一個宗教是勸人為惡,那它就不能存在,反倒成為一個邪教,就會被政府取締,為人民唾棄。好的宗教總是勸人為善,企盼改良人性,叫人遵紀守法,多行善事。只有這些勸人為善的宗教,纔能存留到今天。宗教在某種意義上都是好的,都是勸人為善的。
既然宗教都是勸人為善的,信甚麼教不都一樣麼?是的,如果僅僅是想要行善事,接受一個宗教以便得著更多的教訓,得著更多的勸導,這樣的話也許甚麼宗教都差不多。但是現在的問題不是你願不願意行善、要不要行善,而是你有沒有行善的能力。不是有沒有人勸你的問題,而是你能不能行出善事的問題。
中國唐朝有一個詩人叫白居易,有一次問一位佛教禪師,他說,『甚麼纔是佛法的大義?』這個禪師就答道:『諸罪莫作,眾善奉行。』白居易就說,『這兩句話,三歲的孩童也知道。』禪師就回答說,『三歲孩童雖知道,八十老翁行不來。』這個禪師說的倒是實話。三歲的孩童都知道『諸罪莫作,眾善奉行』,都知道不要作惡,而且小孩子從小就接受教育要行善。小的時候在家裏,父母教導小孩要誠實,不要撒謊,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陰謀詭計。到了學校,老師也是這樣教導要作好事。各種的宗教也是勸人作好事。從小受父母教導,長大以後受師長教誨,各種的宗教、各種的哲學都是勸人為善,但是人為甚麼往往行不出來?為甚麼八十老翁行不來、行不得呢?這不是教訓的問題,不是勸不勸的問題,乃是『人』有問題。『人』是墮落、敗壞、有罪的。有罪、墮落、敗壞的人雖然想要行善,但是行不來。
聖經中的保羅在他信主得救之前,就是一個立志為善的人,他立志行律法、作好事。他有一段話說,『我知道住在我裏面,就是我肉體之中,並沒有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因為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願意的,就不是我行出來的,乃是住在我裏面的罪行出來的。於是我發現那律與我這願意為善的人同在,就是那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裏面的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看出我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思的律交戰,藉著那在我肢體中罪的律,把我擄去。我是個苦惱的人!誰要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羅七18~24。)保羅說他是個苦惱的人,其實每個要立志為善的人都是苦惱的人。因為心思中有一個為善的律,願意行善;但是在我們的肉體中另有一個律,聖經稱之為罪的律,又稱為死的律,就是犯罪的律,也就是叫我們發死的律。那個律是規律的律,有一種自動自發的能力,在我們裏面拉著我們去作惡,叫我們行不出善來,叫我們願意的善作不來,不願意的惡反倒去作。
這豈不是每一個願意為善的人親身的經歷?如果不願意為善,那倒還好,就與大家同流合污;但是如果想要聖別、想要為善,就發現犯罪的律強有力的拉住我們,去作不願意作的事情。就拿發脾氣來說,有誰願意發脾氣呢?一個人脾氣上來的時候,會作出一些事、說出一些話,是很不合宜的。人發了脾氣之後常會後悔;後悔之後,就立志說再也不要發脾氣了。但是立志以後有沒有用呢?我們都有經驗,不立志好像還好,立了之後脾氣發得更快。所以不是有沒有教訓的問題,也不是立志不立志的問題,乃是裏面生命的問題。原初神所造的人是光明、潔淨的,後來人的生命敗壞了、被罪污染了,成了一個敗壞、墮落、有罪的生命。人的生命是一個沒有辦法控制、會自動自發犯罪的生命。這樣的生命,怎麼能期望藉著教訓而行善呢?甚麼樣的生命就結甚麼樣的果子,聖經上說,『人豈能從荊棘收取葡萄?或從蒺藜收取無花果?』(太七16下。)蒺藜的生命就是結扎人的、刺人的蒺藜,只有葡萄樹的生命纔能結葡萄。所以人真正需要的是一個好的生命,不是一個更好的教訓。教訓固然好,但是沒有那個生命,就行不來。
再舉一個小雞和小鴨的例子。若是在一隻孵育的母雞下面放一個雞蛋和一個鴨蛋,牠就同時孵出小雞和小鴨來。但是小雞跟小鴨漸長,就顯出不同來。小鴨長大,就喜歡到水裏去,但小雞看見水就離開了。因為小鴨有一個游水的生命,小雞卻沒有。魚為甚麼在海裏游?因為有一個游水的生命。鳥為甚麼在天空飛?因為有一個飛的生命。人為甚麼會墮落犯罪?因為有一個墮落犯罪的生命。人怎樣纔能行善?人需要有一個行善的生命。也就是說,需要一個神聖永遠的生命。
我們所傳的福音,不是要給你基督教,使你得到更多的教訓,也不是給你行善的教義,那只不過使你再增加一個枷鎖。福音乃是要賜給你一個新的生命,一個神聖永遠的生命。所以在約翰福音十章十節耶穌基督說,『我來了,是要叫羊〔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祂那裏所說的生命,不是指人的生命,乃是指人所要得著的神的生命。所以,信主的人有永遠的生命,也就是有神聖的生命。人真正的需要乃是要得著神所賜的神聖、永遠的生命。在約翰福音三章講到一個故事:有一個猶太人的官,名叫尼哥底母,他是法利賽人,也是教師,更是一個德高望重的人;他在夜裏來到主耶穌那裏討教。他先稱主耶穌為拉比,也就是師傅、老師的意思。他認為主耶穌比他有更好的教訓,所以就稱祂作師傅、作老師,好從祂那裏討得教訓。但是主耶穌給他的回答不是給他教訓,乃是告訴他真實的需要。主耶穌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人若不是從水和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3,5。)主耶穌一句話就道破他的需要。尼哥底母身為教師,真正的需要不是更好的教訓、不是更高的教訓,乃是重生,就是得著神聖永遠的生命。只有得著一個新的生命,纔能活出新的生活。
人真實的需要並不是另外一個宗教,不是另外一套的教訓,教我們如何作人,如何作好人。人真實的需要、真正的需要,乃是得著新的生命,神的生命;惟有從神的靈得著重生,我們纔能得著新的生命。當一個人得著新的生命,並讓這個新的生命,神的生命在他裏面長大、發展、擴長,使這個生命逐漸強大,他就會自動自發的勝過罪,自動自發的活出行善的生活,自動自發的作出善事。這個新生命所活出、所作出的善,不是人標準中的善,乃是合乎神標準的善,超越的善。這個善達到神的標準,達到神的要求,這個善就是神自己活出來。這也就是神原初造人的目的:讓人彰顯神,讓人活出神,讓人活出一種生活,就是神自己那樣的生活,也就是主耶穌二千年前在地上所活過的那種生活。祂願意我們藉著重生,得著神的生命,活出一種與祂同樣的生活。
基督徒就是基督的延續、基督的擴充、基督的繁增,也就是基督的複製。神要複製祂自己,主耶穌要複製祂自己,祂要把祂的生命分賜給所有相信接受祂的人。願神祝福你,願你得著神的生命,成為神的兒女,真正活出善的生命,活出善的生活,不但在人的眼中是善的,更在神的眼中滿足神的要求,達到神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