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二章三至五節,四章十五至二十一節,二十三至二十四節,六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十一章三節,五至六節,十七節,二十一至二十八節,三十二至三十三節,三十五至四十節,十三章六至十節,二十一章二至六節,九至十三節,十五節,十九節。
認真讀聖經的人,都能看出約翰福音的筆法非常特別。這卷書說簡單,很簡單;說詳細,又相當詳細。約翰這種筆法,乃是要專特給我們看見,神如何與人接觸。
約翰在福音書末了說,『耶穌所行的,還有許多別的事,若是一一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二一25。)這說出他並沒有把主耶穌所行的一切事都記載下來,而是從許多事中選錄出來,為要給遠離神的人看見一個事實,就是神如何來與人接觸。神來與人接觸,乃是先來作人的生命。神先將祂自己放到人裏面,作人的生命,活在人裏面,然後祂喜歡人與祂有接觸。這個接觸,就是我們所說的交通。雖然約翰福音裏沒有『交通』和『接觸』這樣的說法,卻給我們看見,神如何喜歡與人交通、接觸。所以在這卷書裏,不僅能看出神如何叫人得著生命,更能看出神要人如何與祂接觸。
約翰福音注重這兩點,一是神如何來到我們裏面作生命,二是神要我們如何與祂接觸。前者是得著生命的問題,後者是與神接觸的問題。關於得著生命的問題,凡信主的人都已經解決了,本篇信息我們要來看與神接觸的問題。
我們得救之後,首要的一件事,也是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與神接觸。學過一點屬靈功課的人都知道,基督徒的生活就在於如何與神接觸。一個人與神有好的接觸,與主有好的來往交通,定規是個好基督徒。若是一個人不知道怎樣與主接觸,或者缺少和主來往交通,他無論怎樣努力,都不能作個好的基督徒。
與主接觸這件事,是很有講究的。你很可能天天守晨更,天天禱告,有時甚至禱告很長的時間,但是沒有摸著祕訣,沒有摸著與主接觸的竅。你許多的禱告,好像都沒有接觸到主,碰著主,或得著多少益處。所以,在與主接觸的事上,我們都需要學習,並懂得其中的原則和訣竅。
約翰福音裏有許多例子,都是給我們看見該怎樣與主接觸。我們沒有工夫把這些例子一一講說,只能從中選出幾個重要的,點出一些重點。你們若真心要和主接觸,就能在這些重點上,看見與主接觸的祕訣。
第一個例子是在二章,主變水為酒的事。約翰說,『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11。)神蹟,原文是表號,就是表明的意思。這意思是,約翰記載主耶穌所行的神蹟,一面是神蹟,另一面又是表號。主是藉著具體看得見的神蹟,表明人所看不見屬靈的事。所以,我們要舉的幾個例子,就是用屬靈事物的表號,表明屬靈的原則。我們若從這些例子讀出重點,找出原則,就能看見與主接觸的祕訣。
在第一個例子裏,我們看見一個重大的原則,就是我們和主接觸時,不能支配主,主權必須完全在祂手中。因此,時間和作法都得由祂定規,不能由我們支配。簡而言之,我們不可對主說,『主阿,你作這個罷,你作那個罷。』若是這樣,恐怕主要說,『我與你何干?』(4。)我們雖然要接觸祂,但會遭遇祂的拒絕,而覺得碰了釘子。這並非主不要和我們接觸,或者主不負責我們的事。我們應當知道,主來到我們裏面,就是要和我們接觸,要負責我們的事,如同那一天祂來到迦拿那個婚筵的地方一樣。
婚姻是人生的中心,而婚筵是代表人生的快樂。主來到地上,進到我們裏面,就是來到我們人生的中心,也就是來到我們人生快樂的所在。祂來,不是不過問我們的事,不關心我們的事。祂來,就是要負責我們的事,並且是要為我們解決難處。然而,有一個先決條件,就是我們必須把主權讓給祂,給祂自由。
在迦拿婚筵那一天,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對主說,『他們沒有酒了。』(3。)意思是,主應當為他們作一點事。她似乎在那裏吩咐主作事,所以就碰了釘子。主對她說,『婦人,我與你何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4。)馬利亞在神面前是個學過功課的人,她一碰了釘子,心裏就清楚,立刻告訴僕人:『祂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作甚麼。』(5。)她的意思就是說,『是祂作主,不是我作主;是祂出主張,不是我出主張;是祂說了算,不是我說了算。』
那天酒沒有了,意思是在那婚筵上缺少了一件中心且重要的東西。主既然在那裏,難道主不知道負責,難道主會不過問,只看著他們為難麼?定規不會。主定規要為他們作事,但有一個和主很接近的人,就是主肉身的母親,她代表我們這些和主接觸的人。她這時來向主題議說,『他們沒有酒了,』要主替他們作一點事。她這樣作是出於好意,但是在和主接觸的事上,要當心人自己的意思跑到前頭。
有時我們早晨親近主,實在感覺有一個需要。學過功課的人都知道,必須慢慢的和主題起這個需要。若是這個需要你知道,主定規也知道,你不必那麼快向祂題議,乃要學習等候在祂面前。若是你題議得太快,反而會碰釘子,覺得主不垂聽那個禱告。好像你不題那件事以前,你和主之間是滿好的;等到你題起那件事,主對你說,『我與你何干?』好像拒絕了你。但你應該知道,祂沒有拒絕你,祂是拒絕你的題議,拒絕你跑到祂前頭的主張。你看見那個需要,祂更看見了那個需要。你覺得祂應該作,祂更覺得祂應該作。你不必題議,不必出主張。只有到主面前禱告卻不題議的人,纔是會禱告。這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那天在筵席上,定規酒早已用完一段時間了。主在那裏好像不作甚麼。主不作,就叫馬利亞受試驗,所以她題議說,『他們沒有酒了,』意思是要主作一點事。主就讓她碰釘子,說,『婦人,我與你何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4。)這是告訴她:『你不能支配我,你不能出主張,你不能題議,這是我的事;我的時候還沒有到,我是在我的時間裏,不是在你的支配之下。』
這裏有很好的功課可以學習。我們素常到主面前,總是很少給主說話作事的機會。我們都是對主說,『主阿,作這個,主阿,作那個。主阿,你看召會的光景。主阿,復興弟兄姊妹。』我們說了好多這樣的話,但是常常我們越這樣禱告,裏面越枯乾;越這樣禱告,越摸不著主的同在。這種枯乾、摸不著主同在的感覺,就等於主在對我們說,『我與你何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這些都是我要作的,是我要過問的,是我要負責的,是我要解決的。然而是要我來作主,不要你來作主。我是在我的時間裏,不是在你的支配之下。』
十一章所記載的,也讓我們看見同樣的事。十一章的馬大,就像二章的馬利亞,這兩章非常相似。二章的酒用盡了,十一章人的生命到了盡頭。在酒用盡之後,主沒有立時作甚麼,乃是等了一段時間,纔變水為酒。在十一章裏,拉撒路的生命到了盡頭,主也沒有立時作甚麼,乃是等了幾天,纔使拉撒路復活。主沒有聽馬大的話,也沒有聽馬利亞的話;她們兩人都有一點要用自己的意見支配主,但主都沒有聽她們。
我們總要記得一件事,和主接觸,第一個要學的功課,就是把我們的主張停下來,要先讓主說話。我們要學習,一面親近主,一面在親近祂的時候不隨便說話,既不題議,也沒有主張。酒是需要的,水應該變為酒,但主比馬利亞更知道這需要。召會需要復興,信徒應該被變化,但主比我們更清楚這些。所以我們在此要學的功課,乃是要敬拜祂,尊祂為主。祂說甚麼,我們就聽甚麼。祂要我們作甚麼,我們就作甚麼。不要有許多題議的禱告;這是我們接觸主要學的第一個原則。
第二個例子,是四章所記撒瑪利亞婦人與主接觸的事。在這裏,我們看見一個婦人發現自己的乾渴,也發現主有活水,而向主要活水。然而,主沒有把活水立時給她,反而向她要東西。她向主要活水,主向她要丈夫。(15~16。)丈夫就是她背後罪惡的生活;她一切的罪惡,都在丈夫這個問題上。主向她要丈夫,就是向她要罪惡。主向她題起丈夫的問題,就是點出她罪惡的問題。主的意思是說,『你要活水麼?你應當把你的罪惡交出來。你要得著滿足麼?你應當注意到你罪惡的問題。』
在此我們又看見一個原則。許多時候,我們到主面前,發現了自己的需要,也知道主能供給我們所需要的,因此我們就向主要。然而,就在我們要的時候,主給我們看見我們的污點、錯處、失敗,以及許多應該對付的問題。這是我們許多人曾有的經歷。
這好比一個孩子來向我要東西,我就要他把手伸出來,然後問他說,『你看這隻手乾淨不乾淨?』他就去把手洗乾淨再來。我又說,『拿鏡子照一照,看看你的臉乾淨不乾淨?』他又去洗臉,洗乾淨之後,我就把他所要的給他。有時甚至需要洗三、五次,纔彀乾淨。我們到主面前禱告,也常有這個故事。我們說,『主,我需要這個。』主卻說,『去叫你的丈夫,然後到這裏來。』我們是向祂題需要,祂卻向我們題難處,點出我們身上的問題。這是我們親近主的第二個原則。
這個原則列在第二,是因為在我們的經歷中,這種情形常是接在第一個原則之後。我們到主面前禱告,常要主作這作那,結果碰了主的釘子,因為主不要我們出主張支配祂,乃是要我們聽祂。這是第一個原則。同時,當我們到主面前時,主不要我們光為許多事和別人禱告,反而常給我們發現自己的需要。等到我們發現自己的需要,而向祂求的時候,祂就指出我們身上還有這個難處、那個難處。祂在我們親近祂、接觸祂的時候,常常作這兩件事:一面給我們看見自己的需要;一面等我們有了飢渴,而向祂求的時候,祂就把我們身上的難處、錯處、污點或罪惡,一一點出來。這時,我們就需要把祂所點到的事,把祂向我們要丈夫這件事說出來,然後纔會得著祂的供應。
第三個例子,是六章所記許多人喫餅得飽的事。我們看見有大批群眾來接觸主,主在他們沒有想到的時候,行神蹟給他們喫飽了。但他們第二天又來,還想要喫飽。因此主對他們說,『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遠生命的食物勞力。』(27。)主的意思是要教導他們,不要一直尋求物質的食物,反而要花工夫尋求那永遠生命的食物。這裏又有一個極大的原則,在我們和主接觸的事上,主不歡喜我們把很多盼望、尋求和禱告,都擺在物質的事上。
有的弟兄早晨用半小時禱告,從頭至尾,都是為著物質的事。有的姊妹為她的丈夫、兒女禱告也是這樣,不是求東西,就是為事情,全是為著物質的事。這樣禱告親近主,接觸主,初期主還給他喫飽,顧到他所求的。但他若長期這樣行,主也要斷定他是喫餅得飽的人。主要說,『你不可太為這些物質的事禱告,要學習為永遠生命的事,就是為生命的事禱告,為屬靈的事禱告。』我們必須看見,在接觸主的時候,主不大喜歡我們題起物質的事,因為這些事,無論是喫甚麼或穿甚麼,主都知道。我們接觸祂,應該注意屬靈的事、生命的事,就是要先尋求祂的國和祂的義。我們若注意這些事,其他物質的東西,主都要加給我們。(太六31~33。)
這個事例給我們看見一個原則,若是我們到主面前,都是注意物質的事,我們就很難摸著主的同在,反而常會在靈裏遭遇祂的拒絕。譬如,聖徒們早晨花時間親近主,是一件很好的事。但是,親近主時能不能摸著主,就很有講究。如果你的禱告是重於事務或物質的事,而忽略了屬靈生命的事,就不大容易摸著主。有的學生弟兄姊妹早晨到主面前禱告,很容易記掛著他們的功課或學校的事,而為這些事禱告。但如果親近主,只注意功課、學校的事,被這些事絆住,就很難摸著主的同在。這種尋求主,不是為著永遠的生命,不是為著屬靈的事,乃是為著物質的事,所以原則上,這也是為著喫餅得飽。
有的聖徒在病中親近主,也是只注意病的問題。他們的思想、注意和禱告,離不開他們的病。他們禱告說,『主阿,我感謝讚美你,你叫我生這個病,得了許多益處。主阿,你甚麼時候醫治我?我還要等多久?』這樣的禱告,按原則說,也是喫餅得飽。主也要告訴他們:『不要為著病勞力,不要為著病有這麼多禱告,要為著永遠的生命勞力,為著屬靈的事多有禱告。忘掉你的病!忘掉喫餅的事罷!』當然,要這樣作是不容易的。
許多聖徒一跪到主面前,總是為著他們物質的事禱告,正像俗語所說的:『三句話不離本行。』有的青年弟兄姊妹讀醫科,正在醫院實習,一到早晨,就恐懼戰兢的向主禱告說,『主阿,叫我今天不出事,病不會診斷錯,也不會下錯藥,太難的病人不要到我這裏來,難擔的擔子也不要落到我身上。』這些禱告好像很好,但對主來說,這些禱告也是喫餅得飽。主要對他們說,『不要為作醫生勞力,要為著永遠的生命勞力。你來親近我,不要先注意這些事,乃要注意屬靈的事。』
有的姊妹總是忘不了她們的家庭,一到主面前,總是說,『主阿,叫用人聽話;主阿,叫孩子用功;主阿,叫家裏平安,不要出事。』請想想看,在姊妹們的禱告裏,有多少是脫開家庭的?在原則上,這些禱告也是為著喫餅得飽。所以主也要對她們說,『不要為家庭勞力,不要為這麼多家庭的事禱告,要為屬靈的事,為永遠生命的事,花一點工夫。』
或許有些聖徒聽見這話,都要像當日主的門徒一樣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約六60。)這樣,我們還禱告甚麼呢?照管家務的姊妹們,若是不為家庭禱告,那為著甚麼禱告呢?作醫生的,若是不為醫病禱告,那為著甚麼禱告呢?我們以為,作買賣的弟兄,當然要為買賣禱告;讀書的弟兄姊妹,當然要為讀書禱告;生病的弟兄姊妹,也當然要為疾病禱告。如果我們不為這些事禱告,還為甚麼事禱告呢?
要知道,我們若真要親近主,真要每一天有一段時間接觸主,總得學習這個功課,不在主面前注意物質的事,要把那些物質的事擺在一邊,在親近主時,全心尋求主自己,全心尋求屬靈的事,尋求生命的事,尋求那永存的事。至於我們的生意、家庭、學業、或是身體,我們該相信,主知道得比我們更清楚。我們所需用的這一切,我們在天上的父是知道的。這些都是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所求的。我們應該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為那存到永遠生命的事物勞力,不要為必朽壞的事物勞力。(太六31~33,參約六27。)這實在是我們接觸主,一個很大的原則。
第四個例子,是約翰十一章所記的事。其中最少可以看見兩大原則:第一,人的意見阻擋主的大能;第二,人到了盡頭,主纔能起頭。
在十一章裏,我們可以看見人的意見如何阻擋主的大能。先是馬大和馬利亞打發人去告訴主說,『主阿,看哪,你所愛的人病了。』(3。)這是她們的意見,要主來醫治她們的弟弟拉撒路。她們這個求告是好的,但主沒有答應。主聽見她們這個求告,卻不成全。主愛他們姐弟三人,也聽見馬大和馬利亞的求告,但主還在所居之地特別多住了兩天,直到拉撒路病死了,葬了,並且臭了,主纔來作事。(3,5~6,17。)所以,馬大看見主來的時候,頭一件事就是埋怨主錯過了時間。她說,『主阿,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就不會死。』(21。)這就是她埋怨主在時間上遲誤了。於是主教導她看見,問題不在於時間,乃在於主自己。主告訴她:『我是復活,我是生命。』(25。)這意思是,祂早來,拉撒路可以不死;祂晚來,拉撒路即使死了,也可以復活。祂就是復活,有祂就有一切,不是時間的問題。
這裏有很好的功課,但是馬大沒有學好。主對她說,『信入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入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麼?』(25~26。)馬大立刻說,『主阿,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兒子。』(27。)馬大不是信主所說的,是信另外一件事。主講主的,她信她的,她和主碰不在一起。這是她的意見在那裏作怪,是她的意見使然;她實在是一個滿了意見的人。
後來,馬大就去叫她妹妹馬利亞,說,『夫子來了,叫你。』(28。)這不是主叫她去作,乃是她自己的主張。她說,『夫子來了,』這是對的;但她說,『叫你,』卻是她捏造的。等到馬利亞來到主面前時,也說,『主阿,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就不會死。』(32。)主耶穌看見馬利亞哭,並看見與她同來的猶太人也哭,就靈裏悲憤,又受攪擾。就在這時候,主耶穌哭了。(33,35。)不要以為,主是因為拉撒路死了而哭。主哭,乃是因為他們不認識祂,他們屬靈的光景可憐。他們遭遇死亡,加上屬靈的糊塗,主是為此而哭。
人若受了主的責打,遭到痛苦,還那樣糊塗,一點也不認識主,一點也不懂得主要作甚麼,反而滿了自己的意見,東一個說法,西一個主張;這種光景會令主傷心。猶太人看見主哭了,就東一句,西一句,發表各種意見。因此,主又靈裏悲憤,悲憤他們不認識祂。(38。)末了,主來到墳墓前,要他們把那擋墓口的石頭挪開,馬大到這時還有意見,她說,『主阿,他已經臭了,因為這是第四天了。』(39。)她實在是一個有意見的人。
十一章是特別給我們看見,人的意見如何阻擋主的大能。除了給我們看見馬大、馬利亞、和那些猶太人的意見,如何阻擋主之外,也給我們看見那些跟隨主的門徒的意見,如何阻擋主。先是馬大和馬利亞要主去,而主不要去。以後,等到主要去的時候,門徒們又不要主去。(3~16。)人的意見,一直阻擋主顯出祂復活的大能。所以在這一章裏,我們看見一面主要作事,要行神蹟,要顯出祂的大能,叫死人復活;但是另一面卻有人的意見,步步作梗,處處為難。好像主要顯出祂復活的大能,必須先把這些意見都打倒。主從人間走到復活裏,這一段路程處處都是荊棘蒺藜,而這些荊棘蒺藜就是人的意見。馬大、馬利亞、門徒、猶太人,都滿了意見。主必須先斬荊除棘,去掉這些人意見的阻擋,纔能走到復活。人的意見在人接觸主的事上,實在是個厲害的阻擋。
當我們親近主禱告的時候,必須要學習這一個功課,完全停下我們的意見。無論是酒用盡了,或是人死了四天了,我們都不必出主張,都該讓給主,聽祂怎麼說。主就是一切。祂稱無為有,也叫死人復活;(羅四17;)祂是復活,也是生命。(約十一25。)我們不必說東道西,只該完全聽祂。意見是一個難處,是許多親近主的人都學不好的功課。
在約翰十一章,我們還看見另一個原則,就是主不為人治病,只叫人復活。為人治病的原則,是幫助人的軟弱。這是主不肯作的。祂聽見拉撒路病了,沒有去為他治病,直等到他死了,纔去叫他復活。因為叫人復活,纔是祂要作的。叫人復活的原則,就是等人到了絕境,到了盡頭,祂纔來給人一個新的起頭。比方,一位弟兄有某種軟弱,常常失敗,當他親近主的時候,很容易把他軟弱失敗的感覺帶來,禱告說,『主阿,我在這事上軟弱,爬不起來,我失敗。』這樣的禱告好像很好,其實是打岔主。你軟弱麼?不錯,但是你還沒有軟弱到絕境。你失敗麼?不錯,但是你還沒有失敗到盡頭。必須等你軟弱到絕境,失敗到盡頭,完全到死地,主纔來為你作事,主纔在你身上彰顯祂復活的大能。
所以當你親近主時,不必受這些軟弱和失敗的打擾。無論軟弱或失敗,都讓它去。若是你知道這些,主更知道。若是祂要多住兩天,多等一時,祂要等你到了死地,到了盡頭,等你葬了,臭了,完全失望,不再有任何希望,你也無話可說。祂要等,你就急不得。若是祂聽憑你軟弱,讓你失敗,你也沒有辦法;你即使是苦求,也爬不起來,剛強不起來。所以我們要學一個功課,在禱告裏,把自己一切的難處統統放手,直等到我們真到了絕境,到了盡頭,主就來了。那就是復活,那就是拯救。
第五個例子,是十三章所記主為門徒洗腳的事。這裏給我們看見另一個原則,就是我們親近主時,要讓主隨祂的意思在我們身上作事。千萬不要作彼得,主要給他洗腳時還謙卑的說,『你絕不可洗我的腳,永遠不可。』等到主對他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8。)他就說,『主阿,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9。)這就是我們的光景。主要在我們身上作事,我們開頭不讓祂作;後來讓祂作了,又要祂多作。這都是人的意見。
我們親近主,主就要在我們身上作一些事。有的是要作到我們身上的,有的是要我們去掉的。比方洗腳,就是要去掉我們身上不該有的。因此,我們要學習完全順服。主要洗腳,就讓祂洗;主不洗手,就讓祂不洗。主要洗甚麼,就洗甚麼。主要作甚麼,就作甚麼。我們甚麼都不題議,甚麼都不主張。這是我們和主接觸的第五個原則,也是我們所要學的第五個功課。
第六個例子,是二十一章所記主向門徒顯現的事。在這裏我們看見,當我們為著生活餬口,而流落世界,在最軟弱而完全忘記親近主的時候,主還是來親近我們。當時門徒為著生活餬口,又去打魚,卻整夜打不到魚。主知道他們的需要,就來問他們:『你們有魚喫麼?』(5中。)主知道他們去打魚,就是為著喫。他們回答說,『沒有。』(5下。)主就對他們說,『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就必得著。』他們照著主的話撒下網去,竟然得著一百五十三條大魚。(6,11。)等到他們上了岸,看見那裏放著炭火,上面放著已經燒好的魚和餅。(9。)
那一天,他們看著海裏打上來的魚,喫著岸上主所豫備的魚,又想到他們這些跟隨主的人,為著喫飽下了世界,重操舊業去打魚,打了一整夜卻打不到魚。但主來了,一面行神蹟,給他們從海裏打上一百五十三條大魚,一面又在岸上為他們烤好了魚,給他們喫。他們一面喫,一面看,一面想,那個味道定規是酸甜苦辣樣樣都有。彼得恐怕是最不好受的,因為他不只自己下了世界,還帶著弟兄們去。是他先說,『我打魚去。』然後其餘的門徒說,『我們也和你同去。』(3。)這好比一位弟兄說,『我要去愛世界。』其他的弟兄們就說,『我們也同你去。』於是他們就成群結隊的去愛世界,一起墮落到世界裏。然而,主沒有因此棄絕他們,主仍然看顧他們,使他們打著魚,又為他們豫備魚和餅,讓他們喫一個飽。等他們都喫過了,主就問彼得:『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15。)主這樣問彼得,是要門徒們知道,主對他們還是不失望,主還要他們跟隨祂,事奉祂。
這給我們看見,我們和主接觸另一個極大的原則。千萬不要以為,我們軟弱,愛了世界,早晨都爬不起來,也不禱告,那裏還能親近主?雖然我們不能親近主,主卻能親近我們。我們沒有接觸祂,祂卻來接觸我們。在接觸主的事上,你我都是失敗的。彼得去打魚,我們也跟他去打魚;我們失敗,但主永遠不失敗。我們親近祂時,祂接觸我們;我們不親近祂時,祂也來接觸我們。我們自己是靠不住的,今天接觸祂,明天不接觸了;這個月親近祂,下個月不親近了。然而,無論我們怎樣,主還是一樣;無論我們怎樣改變,主永不改變。所以,在我們和主接觸的事上,有一個原則,就是雖然我們會改變,主卻永不改變。
我們需要仰望聖靈對我們說話,學習怎樣親近主,與主接觸。盼望聖徒們能花點工夫,默想一下這些例子裏的原則,看見在親近主的事上,該注意甚麼,該學甚麼功課。其中最甜美的一個原則,就是親近主不在我們手中,乃是在主手中。我們可以不親近祂,祂不能不親近我們。我們可以遠離祂,祂不能不來尋找我們。在我們最軟弱的時候,祂還來親近我們。在我們離開祂的時候,祂還來接觸我們。在我們對祂冷淡無情,或下了世界的時候,祂還要對我們說,『你愛我麼?你跟從我罷!』
原刊於一九五七年四月『話語職事』第七十期
附錄 約伯的禱告
約伯記讓我們看見,約伯原先是在神面前說了許多自己的話、自己的事、自己的遭遇,而沒有給神機會,讓神對他說話。他那許多的話都使神的旨意暗晦不明,(三八2,)於是就把自己留在黑暗裏。
等到他的話說完,不再說了,神就來向他顯現。他一得著神向他顯現,一碰著神的面光,接觸了神自己,他的禱告立刻改變了。他不再說自己的話,而說神所指示他的話。(四二1~6。)他原先的禱告,是沒有觸著神,是出於他自己的,所以也是發表他自己的。他後來的禱告,乃是碰著神,是出於神指示的,所以是發表神自己的。
一九五七年三月『話語職事』第六十九期補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