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信(一)

讀經:

希伯來書十一章一節,哥林多後書四章十八節,五章七節。

希伯來十一章一節說,『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質實,是未見之事的確證。』按照這定義,信與所望之事和未見之事有關。這含示任何我們所見或無須盼望的事,都與信無關。(參羅八24。)

看得見的事物與看不見的事物

在整個宇宙中有兩類的事物:看得見的事物與看不見的事物。(西一16。)按照歷史並按照宇宙的實情,看不見的事物管制看得見的事物。例如,我們這人看得見的部分—身體—不是我們全人管制的因素。反之,看不見的部分纔是管制的因素。我們不是受身體的管制,乃是受裏面看不見卻實在的東西管制。不僅如此,我們的定命,我們的未來,不是根據看得見的事物,乃是根據看不見的事物。神是看不見的,(15,提前一17,)而整個宇宙都在祂的管制之下。(詩一○三19,但四26。)如果我們根據聖經考量人類歷史,就知道整個人類歷史不是受看得見的人事物,乃是受一位看不見者,管制並指引。(徒十七26。)

我從年輕時,就對人類歷史非常有興趣。在一九一八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就是從我十四歲那年起,我就開始觀察並注意世界局勢。從那時起,我觀察到人類中間以及國家之間各種的改變。藉著我對各國之間所發生一切事件的觀察,我領悟到有一看不見的管制因素在指引著世界局勢。

關於看不見的事物

神、基督、永遠的生命、以及我們的靈是看不見的。然而,我們有聖書—聖經,告訴我們一切看不見的事物。有千百萬的書籍告訴我們看得見的事物;然而,只有聖經,書中之書,告訴我們看不見的事物。那些缺少眼光的人顧念看得見的事物,但那些有智慧的人顧念看不見的事物,就是那些看不見卻啟示在聖經裏的事物。(林後四18。)在基督裏的信徒從來沒有看見神,但他們相信祂並且愛祂,因為聖經啟示祂。(彼前一8。)照樣,我們從來沒有看見永遠的生命或我們的靈,但我們相信這些看不見的事物,因為聖經將其啟示給我們。雖然神、基督、那靈、永遠的生命、以及我們的靈是看不見的,但我們應當是那些顧念這些看不見之事物的人。

基督徒的生活不是出於看得見的事物,乃是出於看不見的事物。任何屬於基督徒生活的事物都是看不見的。召會的墮落,乃是由於基督徒從看不見的事物轉向看得見的事物;而主的恢復乃是將祂的召會,從看得見的事物恢復到看不見的事物。當我們只顧到看得見的事物,我們就墮落了。然而,當我們照著調和的靈而行(羅八4)以顧到活神(二者都是看不見的),我們就被恢復到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和召會生活。

召會是由看不見的事物所組成的實體。一切屬於召會的事物都是看不見的。這全然是個奧祕。管制宇宙的因素是個奧祕,人類的奧妙是個奧祕,而召會生活是最奧祕的。(弗五32。)當我們說到在召會生活中享受內住的基督,我們是說到奧祕的事物,因為內住的基督是看不見的。

憑信心行事為人

我們要顧念看得見的事物,並不需要信。顧念看得見的事物,就是憑眼見行事為人,而不是憑信心。憑信心行事為人,意思是顧念看不見的事物。在召會生活中,我們不是憑眼見、憑外表行事為人,乃是憑信心行事為人。(林後五7。)我們藉著信知道我們得救了。(弗二8。)這信使我們經歷神聖的出生,而有神聖的生命。當我們重生時,天然感官所看不見的神聖生命,就分賜到我們裏面。這生命分賜的結果,使我們成了主裏的弟兄姊妹。即使神聖出生和神聖生命都是看不見的,我們裏面卻有能力能質實彼此裏面的神聖生命。這質實的能力,能感知我們裏面看不見的神聖生命,這就是信。(來十一1。)

信—神聖灌輸的結果

信是質實的能力,使我們能實化看不見的事物。有信心,不同於用剛強的意志決志來相信一些事。聖經所啟示的信,不是出於我們自己,乃是神所已經分給我們的神聖事物。(彼後一1。)信就是神聖灌輸的結果。

神的靈與神的話並行;在聖經裏,那靈與話絕不分開。(約六63,弗六17。)當神的話臨到我們,那靈就與話同來;當神向我們說話時,那靈就以神的所是注入我們裏面。那靈不僅向我們啟示主話中的真理,也將神的素質、祂神聖的元素,分賜到我們裏面。我們讀主的話時,不僅有知識和啟示,也有神聖的元素,自然而然且不知不覺的注入並灌輸到我們這人裏面。這灌輸的結果,使一個東西自然而然的在我們裏面興起,成了我們相信的能力,我們就簡單的相信。我們也許覺得即使全世界興起要反對我們相信,但我們仍然相信,因為我們裏面有東西使我們相信。這就是信。信,意思是我們不得不相信。以邏輯來說,有些事也許不可信,但以屬靈來說,我們相信了。我再說,這就是信。

我接受主那天,當我聽了福音之後,離開那棟建築,開始走回家時,我裏面深處有聲音說,『你的一生是為著傳福音。即使你現在還在讀書,你所讀的對你的未來沒有甚麼用處。你的未來將是傳揚福音。』那時,我不懂這內裏的說話是甚麼意思。因此,我屢屢試著要作傳道人,但每當我那樣作時,我的環境和光景就迫使我放棄。這是積極的經歷。雖然我外面放棄作傳道人,但裏面主的說話從未停止。每當我花時間與主在一起,祂關於這事的說話還是在那裏。至終,我接受主八年半之後,主的說話再次臨到,說,『現在是時候了,你需要放下你的職業開始傳道。』有一天,因著主繼續說話,告訴我需要放下職業,我就大受攪擾,寢食難安。這內裏的說話產生的不安,迫使我到主面前,因為我無法這樣生活下去。主後一九三三年八月二十三日那天晚上,當我花時間在主面前時,我與祂辦了確定的交涉。在這樣的交涉中,看不見的神對我是真實的。然而,當祂對我說話,告訴我要放下職業時,我就說,『父阿,你知道我有家庭,有妻子和三個子女。你也知道我在財物上幫助召會。如果我放下職業,誰來顧到我的家庭?』我對主這樣說之後,立刻馬太六章三十三節就臨到我,那節說,『你們要先尋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一切就都要加給你們了。』這樣與主談話之後,我就定意放下職業,開始全時間服事主。我全時間服事主已經多年,我能見證父從未虧待我,祂不僅給我祂的國和祂的義,也把我一切的需用加給我。在一九三三年,要我憑信而行是很難的,但今天回頭看,我能見證,我不憑眼見而行是何等的福分。顧念所見的事是損失,但顧念所不見的乃是贏得和祝福。這是原則。

在一九五八年,我經美國去歐洲時,頭一次來到美國。那時我對於主在美國的行動沒有甚麼特別印象。然而,一九六○年我第二次訪問美國,停留約兩個月之久,其間我裏面有主的說話,說到祂要在美國為著祂的恢復作些事。當我得著從主來這樣的說話之後,就與一位為著主的行動搬遷到舊金山的弟兄談話。我告訴他我從主所得的說話時,他無法相信。他對我說,他到美國來,留在此地很久,盼望看見主為祂的行動作點事,但他完全失望,準備要回臺灣去。然而,我告訴他,我確定主要在美國為祂的恢復作些事。

當我與那位弟兄談話時,我沒有想到主會藉著我作任何事。因此,我回到臺灣。在主對我說到祂的行動之後一年多一點,我回到美國。在那第三次訪問期間,我從主得著負擔要留在美國。我沒有經濟支助;我只有負擔和主的說話—祂要在美國為祂的恢復作些事。因此,我必須考量我是要遵照所見之事,或遵照所不見之事。

從一九六二年十二月一日起,我和兩位弟兄每天一起為著主在美國的行動禱告,有二十一天之久。我們看不見可見之事,沒有外面積極的徵兆。一切都是看不見的。沒有積極的徵兆,反而有些人向我們挑戰:我們是否真心相信我們能在美國為主作成一些事。有些人甚至說,如果我留在遠東,在中國人中間作工,會作出一些事,但他們不信在美國能作成甚麼事。對於這種說話,我都沒有回應,因為我知道他們沒有我們所擁有的信,就是質實的能力。他們所沒有的一些東西,已經注入到我們裏面。在那段受批評的時期,我對一位一起禱告的弟兄說,『再等五到十年,你就會看見主要作的事。』我一再對他這樣說。起初我從他的表情知道他有些懷疑。然而,一段時間之後他得著了信的注入。

信不是照著我們的感覺。信乃是那靈藉著神的話,將神聖的元素注入到我們這人裏面。當我們從聖經的話、書刊、或我們的靈得著異象,神聖的元素就藉著這異象注入到我們裏面,這時,有些東西自然而然從我們裏面興起,相信神所說的一切。這就是信。

我們都需要學習向神、祂的話、祂的說話、和祂的異象敞開自己。這樣,祂的靈就會在祂的話上蓋上印記,並會將神聖的元素灌輸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相信的能力。這就是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質實,是未見之事的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