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二十九至三十章。
在律法的重申以及帶著祝福與咒詛之警告的話之後,神吩咐摩西要與新的一代立約。四十年前,先前的一代在何烈山領受過一個約,但在申命記二十九至三十章這裏,神吩咐摩西與新的一代另立一個約。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這約的立定。
二十九章一至十七節乃是引言。
二十九至三十章所立的約,乃是耶和華在摩押地吩咐摩西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這就是說,這是在祂和他們於何烈山,也就是西乃山所立的約之外另立的約。(二九1。)警告是題醒百姓,立約是堅固這警告。
這次立約是根據已過的經歷。(2~8,16~17。)
這次立約是根據以色列人所看見耶和華在埃及地所行的一切大神蹟和奇事,直到那日,耶和華還沒有使他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2~4,16上。)因著以色列人在曠野背叛,他們不明白神對他們所作的。他們經過許多事,但他們是在黑暗中,因而不明白所發生的事。
這次立約也是根據以色列人在曠野四十年所經歷的一切。(5上,16下~17。)他們身上的衣服沒有穿破,腳上的鞋也沒有穿壞。他們沒有喫餅,也沒有喝淡酒濃酒;這要使他們知道,耶和華是他們的神。(5下~6。)
以色列人擊殺了希實本王西宏和巴珊王噩,取了他們的地給流便人、迦得人、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為業。(7~8。)
耶和華在百姓面前所行的這一切神蹟,是要加強以色列人,並向他們保證祂能履行祂所應許的一切。因此,過去的這些經歷就成了立約的根據。
九至十五節記載了立約的對象和目的。
立約的對象乃是各支派的首領、長老、官長、以色列所有的男丁,他們的小孩、妻子、和寄居的,從為他們劈柴的人到為他們打水的人。(10~11。)這些對象包括那時站在耶和華面前的人,並當時沒有在那裏的人。(14~15。)
立約的目的,是要使以色列人進入耶和華他們神與他們所立的約,向他們所起的誓,好叫他們謹守遵行這約的話,得以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亨通。(12,9。)這約不是一般的契約,乃是一種誓言。這裏的約可比作雙方關係人簽了名的合約。這樣的約乃是神藉著作中保的摩西立的。
立約的目的,也是要使神立以色列人作祂的子民,祂作他們的神。(13。)神和以色列人,雙方都同意並『簽』約。以色列人要遵行他們的部分,神也要遵行祂的部分。這樣就立了約。
二十九章十八節至三十章十節記載了約的內容。這是很重要的。
以色列人中間,或男或女,或家族或支派,不可有人心裏偏離耶和華他們的神,去事奉列國的神。(二九18上。)這是神對以色列人惟一的憂慮。祂憂慮他們有一天會偏離祂,去行偶像的路。這對神乃是侮辱,使神嚴厲的懲罰百姓。
不僅如此,以色列人中間不可有惡根生出毒菜和茵蔯來,(18下,)不可有人心裏自誇說,『我雖然行事心裏頑梗,使滋潤的和乾旱的一併毀壞,卻還是平安。』(19。)這裏的惡根是指從百姓中間起來的背叛者,與行傳二十章三十節所說的那些人相似,那些人『說悖謬的話,要勾引門徒跟從他們』。至終,這樣的背叛者成了惡根,生出毒菜和茵蔯來。『使滋潤的和乾旱的一併毀壞』是希伯來成語,指明將他路上的一切都毀滅了。耶和華必不饒恕這種人;祂的怒氣與忌恨必向那人發作,如煙冒出,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必降在他身上;耶和華又要從天下塗抹他的名。(申二九20。)不僅如此,耶和華還要將他從以色列眾支派中分別出來,使他受禍。(21。)
以色列人的後代,和遠方來的外人,看見這地的災殃,並這地的疾病,又看見遍地有硫磺,有鹽鹵,有火跡;沒有播種,沒有出產,連草都不生長,都必問說,『耶和華為何向此地這樣行呢?』(22~24。)答案乃是因以色列人離棄了耶和華的約,去事奉別神,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這地發作,將一切咒詛都降在這地上。耶和華在怒氣和大惱怒中,將他們從自己的地拔出來,扔到別地去。(25~28。)
二十九節下結語說,『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顯明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這指明我們該顧到顯明的事,不該尋求隱祕的事。在二十九章裏對以色列人來說,顯明的事乃是律法、誡命、律例和典章。他們要顧到這些事,好叫他們遵行律法上的一切話。
以色列人在耶和華他們神趕他們到的萬國中,他們和他們的子孫若全心全魂歸向耶和華他們的神,聽從祂的話,祂就必使他們這被擄的人歸回,並憐恤他們;祂要從分散他們到的萬民中,將他們招聚回來,領他們進入他們列祖所得的地,又必善待他們,使他們的人數眾多。(三十1~5。)祂必給他們的心行割禮,(6上,)意思就是變化他們背叛的天性。他們必全心全魂愛祂。(6下。)祂必將一切的咒詛加在他們仇敵身上,卻要使他們手所辦的一切事,都豐富有餘,並要喜悅他們,叫他們得福。(7~10。)
這應許乃是豫言,還未得著應驗,但我們都在等待這應驗。目前世界的局勢,已非常接近這豫言的應驗了。至終,猶太人要重建聖殿;就是現在,他們也在為此豫備。在他們收復舊殿的所在地之後,不久聖殿就要建立起來。當我們看到這些事發生的時候,就知道表徵復興時期的『夏天』近了。(太二四32與註。)我們都該為此豫備,並要儆醒禱告。
申命記三十章十一至二十節是摩西的結語。
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誡命,對他們不是難行的,離他們也不遠;(11;)不是在天上,使他們說,『誰要替我們升到天上,取下來給我們,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12;)也不是在海外,使他們說,『誰要替我們過海,取了來給我們,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13。)這話卻離他們甚近,就在他們口裏,也在他們心裏,使他們可以遵行。(14。)我們已經指出,在羅馬十章六至十節,保羅將這裏所說的『話』解釋為基督,為著給新約的信徒接受,好得著救恩。我們說整卷申命記都揭示基督,乃是基於此。
摩西將生命與福樂,死亡與禍患,陳明在以色列人面前。(三十15。)他們若聽從耶和華他們神的誡命,愛祂,行祂的道路,謹守祂的誡命、律例和典章,使他們可以存活,人數增多,祂就必在他們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與他們。(16。)倘若他們心裏偏離,不肯聽從,反被勾引去跪拜事奉別神,他們必要滅亡。(17~18上。)在他們過約但河、進去得為業的地上,他們的日子必不長久。(18下。)摩西呼喚天地向他們作證;他將生命與死亡,祝福與咒詛,陳明在他們面前;(19上;)他勸他們要揀選生命,使他們和他們的後裔都得存活;且愛耶和華他們的神,聽從祂的話,緊聯於祂,因為祂是他們的生命,他們的日子長久也在乎祂。這樣,他們就可以在祂向他們列祖起誓要賜給他們的地上居住。(19下~20。)
我們思想二十九至三十章的立約,就可以看出神對祂子民心頭的願望,乃是要他們與祂合作。遵守誡命、律例和典章,就是與神合作。這乃是神想要我們作的。我們要說,『主,我與你站在一起。我接受你、你的旨意和你的話。』然而,我們不該想要在自己裏面並憑自己作這事。這樣作乃是侮辱主。我們只該讓祂作一切,來與祂合作。我們若與祂合作,就不會成為作的人,乃是成為享受的人。如此,一切都會得到應驗。
我們要記得,就如我們在前一篇信息所看見的,在美地入口有一個碑,其上寫著神的要求,要求我們滿足神的願望。當我們承認自己無法滿足這些要求時,就該轉向祭壇同那表徵基督是我們代替的供物,並且要作一個享受的人,不是作一個作的人。這樣,我們就要福上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