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說到信徒得救以後,他們身分更多的方面。
我們看過,我們是作神長子之基督的弟兄。現在我們還需要看見,我們是作身體元首之基督的肢體。在林前六章十五節保羅問:『豈不知你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麼?』因我們與基督生機的聯結,並因基督住在我們靈裏,(提後四22,)安家在我們心裏,(弗三17,)我們全人,包括我們得潔淨的身體,就成了祂的肢體。為著實際作這樣的肢體,我們需要把自己的身體獻給祂。(羅十二1,4~5。)
林前六章十七節指明我們與基督生機的聯結。與主成為一靈,就是進入與祂生機的聯結,生機的聯於祂。這生機的聯結,使我們的身體可以成為基督的肢體。基督住在我們靈裏,又從我們的靈擴展到我們的全人,藉此安家在我們心裏。不僅如此,照著羅馬八章十一節,祂要從我們裏面的人,將自己這生命分賜到我們物質的身體裏。所以,基督從靈擴展到魂,又從魂擴展到身體。這樣我們的身體就成為祂的肢體。
我們是基督的肢體,從祂而出,作為祂的各部分。(弗五30~32。)在以弗所五章三十節保羅說,我們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這指明我們是基督的肢體,基督的各部分。照著我們天然的構成,我們無法成為基督身體上的肢體。基督自己是使我們成為祂各部分的元素、因素。因此,要成為基督的各部分,作祂身體上的肢體,我們必須有基督作到我們這人裏面。
在以弗所五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保羅繼續說,『為這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與召會說的。』基督與召會是一靈,(林前六17,)如同丈夫與妻子成為一體所表徵的,這是極大的奧祕。聖經裏的第一對夫妻,亞當和夏娃,陳明了這事的圖畫。按照創世記,神不是同時並同樣創造男人和女人。首先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的身體,然後祂將生命之氣吹在他鼻孔裏,人就成了活的魂。(創二7。)後來,為了為亞當產生配偶,『耶和華神使他沉睡。』(21。)亞當睡了,耶和華就取下亞當的一根肋骨,用這根肋骨建造成一個女人。(22,另譯。)在生命、性情、和形狀上,女人與男人一樣。所以,當神將女人領到亞當跟前,亞當就宣告她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23。)
因為在受造的宇宙中,基督沒有配偶,神就使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當祂『睡』在那裏,祂的肋旁裂開,有血和水流出來。(約十九34。)在創世記二章,罪的問題還未進來,所以那裏只題從亞當取出的肋骨,沒有說到血。但約翰十九章說到血;血解決罪的問題。水表徵基督湧流的生命,永遠的生命,是產生召會的。這生命也由肋骨所表徵。按照約翰十九章,主在十字架上時,祂的骨頭一根也沒有折斷。這是應驗經書所說,『祂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見詩三四20。)基督不折斷的骨頭,表徵基督不可折斷的永遠生命。因此,亞當的肋骨,豫表基督不可折斷的永遠生命。憑這永遠的生命,我們從基督產生,作祂的各部分。夏娃與亞當有同樣的生命和性情,這事實表徵我們作為基督的肢體,與基督有同樣的生命和性情。不僅如此,亞當和夏娃一同構成完整的單位。同樣的原則,基督與召會也構成一個完整的單位;召會是基督的另一半。亞當和夏娃成為一體,但基督與召會是成為一靈。
在身體裏,我們天然的生命和墮落的屬人性情都沒有地位。人的生命和性情不足以與基督相配。要成為那作身體元首之基督的肢體,我們需要在生命和性情上與基督是一。所以,就如亞當和夏娃這豫表裏所描繪的,我們已經從基督產生出來,作祂的各部分。我們在自己裏面,不是基督的肢體;乃是我們裏面基督的元素,使我們成為祂的肢體。因此,基督的肢體是用基督的元素所產生的人;這位基督就是在我們靈裏那賜生命的靈。我們若看見這點,就會領悟,惟有出自基督的,纔能為基督所承認。惟有從基督所產生的,纔能成為祂的一部分。
我們這些基督的肢體,從基督而出作祂的各部分,乃是由神組合並調和在一起,成為基督的身體。(林前十二24~27,羅十二5。)在林前十二章二十七節保羅宣告:『你們就是基督的身體,並且各自作肢體。』在二十四節他說,『神將這身體調和在一起,把更豐盈的體面加給那有缺欠的肢體。』這裏的調和,含相調意。神已把基督各個不同的肢體調和在一起,成了一個身體。為此我們需要藉著那靈多有變化。(羅十二2。)
要在身體裏相調在一起並不容易。然而,我們在身體裏該與許多其他的人相調、調和。不僅如此,身體是地方的,也是宇宙的。我們若以為我們與本地的聖徒已調得相當好,主也許會從別處帶個人來,試驗我們調和了多少。在召會裏,許多種族和國籍的信徒要聚在一起,經歷相調、調和、混合。基督所有不同的肢體,這樣在身體裏調和在一起,需要大量的變化。我們需要藉著那靈,從天然的生命變化到屬靈的生命,好有實行的身體生活。
保羅寫林前十二章的時候很有智慧。他說了肢體的不可缺(14~22),之後就說到肢體的調和。(23~27。)他說到那些輕看自己的肢體(15~16),就說,『眼不能對手說,我不需要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不需要你。』(21。)眼說不需要手是驕傲,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於身體』(15)是自卑。首先,保羅對付那些謙卑的人,然後對付那些驕傲的人。謙卑的和驕傲的都錯了,二者都需要調節。因此,神調節了身體,就是高舉卑微的,貶低自高的。祂使謙卑的人驕傲,使驕傲的人謙卑。當身體調和在一起,較低的人就得到調節,多少高了一些;較高的人也得到調節,多少低了一些。那些較高的人需要降低到卑微之人的水平,卑微的人也需要學習被高舉。這是身體的調和,身體生活真正的實行。在林前十二章,保羅在調節身體。這調節乃是實行身體生活的祕訣。有了這樣的調節,我們就都會盡功用,身體也要實際的產生出來。
為著實行的身體生活,我們都需要被調節。那些不盡功用的人,必須學習盡功用;那些過於盡功用的人,必須學習不盡得太過。所有的肢體都需要盡功用。我們不可驕傲,也不必謙卑,乃需要被調節,使眾肢體都盡功用,好有身體的實際和實行。
羅馬十二章四至五節說,『正如我們一個身體上有好些肢體,但肢體不都有一樣的功用;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是一個身體,並且各個互相作肢體,也是如此。』身體的許多肢體各有不同的功用。我們若領悟這點,就不會過於高估自己,反而會尊敬別人。
羅馬十二章五節啟示,我們雖多,卻是一個身體。我們是許多肢體,不是許多分開的單位。我們這些肢體需要彼此配搭,使我們成為活的、盡功用的身體。我們若不彼此合作,就是分離的肢體,身體生活也無法實際的實現。
羅馬十二章五節告訴我們,我們『各個互相作肢體』。『各個』一辭的意思不是分開,乃是不同。這就是說,你是一種肢體,我是另一種。我們各個互相作肢體,由神組合並調和在一起,成為基督的身體。
我們裏面神聖的生命有個傾向,要與身體其他的肢體聯結,越多越好,並且與他們調和在一起。這生命,基督的生命,就是神聖的生命,乃是基督身體的生命。這生命將我們聯於所有的信徒,並使我們愛他們,無論他們是甚麼種族或國籍。不愛身體其他的肢體,乃是違背身體生命的律。因著我們裏面神聖的生命傾向於聯結並調和,我們這些來自許多種族和國籍的人,就在基督裏由神組合在一起,成為基督的身體。
這調和發生於保羅的時期。在哥林多的召會裏有猶太人、希利尼人和羅馬人,他們都調和在一起,成為一個身體。不僅如此,保羅寫信給歌羅西人時說,在新人裏『並沒有希利尼人和猶太人、受割禮的和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三11。)在新人裏只有基督有地位。祂是新人一切的肢體,也在一切的肢體之內。實際上,祂就是新人,就是祂的身體。(林前十二12。)為使這點實際的得著彰顯,所有的肢體都需要神的調和。我們是基督的肢體,已經從祂而出,現今正由神組合並調合在一起,成為祂的身體。
信徒也是作神受膏者之基督的同夥。希伯來三章十五節說,『我們…就必作基督的同夥了。』基督是長子,我們是祂的弟兄。基督是身體的頭,我們是祂的肢體。基督是受膏者,我們是祂的同夥。基督已為神所膏,以執行神的使命。如今我們是基督的同夥,與祂一同執行神的使命。
神在宇宙中有一家很大的『公司』,這公司是合夥的。神在祂公司裏的經營,是要作出祂自己榮耀的彰顯。神的兒子已經被立,要執行神的計畫,並要領導神的公司,就是榮耀的公司。我們在神的公司既是基督的同夥,就作同樣的『事業』,有同樣的利益和關切。
希伯來三章十五節的同夥,原文與三章一節,六章四節的『有分於』,十二章八節的『共受』同。那三處的意思是,我們同有屬天的呼召、聖靈和管教,所以譯作有分於、共受。三章十五節和一章九節的意思是,我們與基督同享,所以譯作同夥。我們是有分於屬天、聖別和屬靈事物的人,同有屬天的呼召、聖靈和屬靈的管教。我們也是基督的同夥,與祂同享屬靈的施膏,如同眾肢體與頭同享那靈;我們也與祂同享屬天的安息,如同迦勒與約書亞同享美地的安息。(民十四30。)
有分者與同夥大不相同。我們有分於食物;那就是說,我們是享受食物的人。但我們是公司的同夥;那就是說,我們是那公司的共有者。英文欽定譯本在這節犯了大錯,將其譯為『基督的有分者』。按上下文,這裏原文該譯為同夥,並非有分者。三章七節至三章十五節的這段話是論到進入美地。這進入美地的豫表,就是在約書亞的領導之下進入美地。約書亞是領頭人,迦勒在承受美地上,是他的同夥、同志、同伴。今天基督是真約書亞,我們是祂的迦勒。在這事上,我們不是基督的有分者;我們是祂的同夥。我們享受基督,就是祂的有分者;我們跟隨祂,就成為祂的同夥。我們作祂的同夥,正與祂同工並與祂合作,實現神的願望,以得著祂自己團體的彰顯。我們在這事業上是基督的同夥。我們作基督的有分者,目的是在神聖的公司裏作祂的同夥。
我們在神用歡樂油的施膏上,是作神受膏者之基督的同夥。希伯來一章九節說,神用歡樂的油膏基督,勝過膏祂的同夥。這裏我們又看見,在神的經綸裏,基督是神所立,完成神計畫者,我們乃是基督在神聖權益上的同夥。祂為神所膏,我們也與祂分受這膏,好實現神的定旨。
基督在已過的永遠裏為神所立,並在時間裏受膏。靈神將自己作為膏油澆在基督這被立者身上,膏祂作神公司的經營者。我們作基督的同夥,是在祂的受膏上作同夥。基督為神所膏,是祂初步屬天、神聖的就職。在這就職裏,我們是祂的同夥。祂已得著膏抹,我們與祂一同分受這膏,因為我們是祂的同夥。所以,我們不僅是基督的有分者,可以享受祂,也是基督的同夥,在神的膏抹之下分受祂的經營。聖靈是神用以膏基督的油,也是用以膏我們這些基督同夥的油。
希伯來三章十五節告訴我們,我們藉著將起初的確信堅守到底,就必作基督的同夥。我們必須堅守我們從起初所信的,並且不疑惑。我們若將起初的確信堅守到底,就保守自己與基督同夥。
信徒也是基督的奴僕。『一個奴僕在主裏蒙召,就是屬於主得自由的人;照樣,一個自由的人蒙召,就是基督的奴僕。』(林前七22。)主的呼召並不改變信徒外面的身分,卻改變他們裏面的實際:外面作奴僕的人,改變成裏面自由的人;外面自由的人,改變成裏面作奴僕的人。我們在裏面都是基督的奴僕。
我們作基督的奴僕,是重價買來的。保羅告訴我們:『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林前七23。)這重價指基督的寶血。(徒二十28,彼前一18~19,啟五9。)
以弗所六章六節保羅說,『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乃要像基督的奴僕,從心裏實行神的旨意。』這裏的從心裏,直譯,從魂裏。這意思是不僅用肉身服事,也用心服事。我們需要從心裏,從我們這人深處,實行神的旨意。所有的信徒都該是基督這樣的奴僕。
信徒不僅是神的祭司,(啟一6,五10,)也是基督的祭司。『他們還要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二十6下。)他們作基督的祭司,要將人的需要帶到基督面前,並將基督服事給人。
信徒作基督的祭司事奉祂,乃是在復活的生命裏。啟示錄二十章六節上半說,『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別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這指明信徒是在復活的生命裏作祭司事奉基督。
啟示錄二十章六節下半說到信徒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指在千年國裏,得勝的信徒與基督一同作王轄管列國。(二26~27,十二5。)所以,信徒作基督的祭司,是配著他們與基督一同作王。換句話說,我們若不是祭司,就不能與基督一同作王。惟有當我們是基督的祭司時,我們纔能與祂一同作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