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兩篇信息裏,我們看見牧養和教導是活力排的義務。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愛是有效能的。無論我們給人多少的牧養和教導,若沒有愛,一切就都是徒然的。林前十三章論到一件特別的事,就是愛。這一章告訴我們,即使我們以極高的方式申言,並且將一切所有的分給人,若沒有愛,這一切就算不得甚麼。(2~3。)牧養和教導都需要愛,但不是我們天然的愛,乃是主神聖的愛。
我們是神的種類,因為我們已經從神而生,有祂的生命和性情。(約一12~13。)我們已經重生,成為神的種類,就是神類,而神乃是愛。我們既在生命和性情上成了神,就應當也有愛。這意思是說,我們不僅僅愛別人,我們就是愛的本身。我們既是神的種類,就應當是愛,因為祂就是愛。無論誰是愛,他就是神的種類。
神是愛;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8,19。)神不要我們用我們天然的愛來愛人,乃要我們以祂作我們的愛。神照著祂的形像造人,(創一26,)意思是說,祂乃是照著祂的所是造人。神的形像就是神的所是,神的屬性乃是神的所是。照聖經中的啟示來看,神的第一個屬性是愛。神照著祂的屬性造人,而祂的第一個屬性乃是愛。雖然受造的人沒有愛的實際,但在這受造的人裏面,有一個東西,叫他願意去愛人。甚至墮落的人裏面,也有愛的願望。但那只是人的美德,是神愛的屬性的彰顯。當我們重生時,神就把祂自己這愛灌注到我們裏面。我們愛祂,因為祂先愛我們;是祂引進了這愛。
神豫定我們得神聖的兒子名分,乃是受神聖之愛的推動。以弗所一章四至五節說,神在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愛裏,在祂面前,成為聖別、沒有瑕疵;…豫定了我們,…得兒子的名分。』我們可以把『在愛裏』和『豫定我們得兒子的名分』連在一起。神乃是在愛裏豫定我們得兒子的名分。約翰三章十六節說,神愛世人。祂是在創立世界以前,就愛了我們。
神將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使我們在法理一面藉著祂的死得救,不至滅亡,並在生機一面在祂的復活中得著永遠的生命,乃是受神聖之愛的推動。(約三16,約壹四9~10。)約翰三章十六節得著約壹四章九節和十節這兩節經文的加強。約壹四章十節說,神差祂的兒子到我們這裏來,為我們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這是在法理上藉著祂的死完成的。九節說,神差祂的兒子到我們這裏來,使我們藉著祂得生並活著。這是在生機上在祂的復活中完成的。約翰三章十六節應該與約壹四章九至十節同讀。
神的愛是基督之恩的源頭,這恩藉著靈的交通,分賜給我們。(林後十三14。)這是為使我們享受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
神的愛激勵我們這些祂的兒女愛我們的仇敵,使我們能完全,像祂一樣;祂愛那成了祂仇敵的墮落人類,叫祂的日頭(表徵基督)上升,一無分別的照惡人,也照好人,並且同樣的降雨(表徵那靈)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這樣,我們就可以作天父的兒子,從稅吏和外邦人中被聖別出來。(太五43~48。)整個人類成了神的仇敵,但神仍然愛人類。神差基督到我們這裏,若對人有所分別,我們就不會有資格得著祂的救恩。祂叫祂的日頭上升,一無分別的先照惡人,也照好人。
我們在愛別人的事上,應當像神一樣。稅吏只愛那愛他們的人。主說,『你們若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稅吏不也是這樣行麼?』(46。)我們若只愛那愛我們的人,我們就是和稅吏屬於同一種類。但我們是屬於超越、神聖的種類,所以我們愛惡人,就是我們的仇敵,也愛好人。這給我們看見,神這愛是何等的有效能。
活力排必須是有效能的排。我們的活力排是否有效能,可由我們一無分別的愛人得著證實。有些基督的同工可能覺得,我們應當讓某些人受永遠的沉淪。他們可能說,他們不愛某些人,就如搶銀行的人。但是當基督釘在十字架上時,有兩個強盜與祂同釘。(太二七38。)其中有一個強盜說,『耶穌阿,你來進入你國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路二三42。)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43。)基督藉著釘十字架而拯救的第一個人,不是一個上流人,乃是一個犯人,一個判處死刑的強盜。這是非常有意義的。
林前八章一節下半說,『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建造人。』沒有愛的教訓會使我們自高自大。我們可能聽了職事的信息,只得了一些知識,就自高自大;這並不建造人。惟有愛建造人。
愛是不嫉妒,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凡事包容,凡事忍耐,永不敗落,也是最大的。(林前十三4~8,13。)嫉妒是在我們的天性裏就有的。一個家中有了新生的孩子,另外的孩子可能會嫉妒。在召會生活中也會有嫉妒。一位姊妹禱告或申言時得著很多的『阿們』,另一位姊妹可能會嫉妒。有些弟兄看到另一位弟兄被設立為長老,可能會嫉妒。我在召會生活中六十多年了,我能彀見證說,最難的一件事就是設立長老。我們曉得,如果我們設立一位弟兄,另一位我們不覺得應該設立的弟兄,可能會因著嫉妒而被絆跌。一位姊妹若被指定在姊妹之家帶領,其他的姊妹可能會嫉妒;但愛是不嫉妒的。
此外,愛也是不輕易發怒。因著缺少愛,人很容易發怒。我們若充滿了神聖的愛,無論我們多麼受到斥責,我們也不會發怒。愛是不計算人的惡。我們必須承認,我們常計算別人的惡。有些妻子有一本記錄,一本賬簿,記下她們丈夫的失敗和缺點。這個記錄不一定是寫下來的,卻是在她們的頭腦裏。她們一直在計算她們丈夫的惡。
作長老的必須知道,他們在牧養時,必須遮蓋別人的罪,不可計算別人的惡。愛是凡事包容,意即遮蓋一切,不僅遮蓋好事,也遮蓋壞事。凡揭露召會中肢體的缺點、短處和罪惡的,就沒有資格作長老。我們若揭露在我們長老職分下,在我們牧養之下的肢體,這就廢除了我們的資格。愛也是凡事忍耐,永不敗落。林前十三章總結的說,『如今常存的,有信、望、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
愛是一切屬靈美德的總結,也是結果子的因素,必要充足的供應我們,使我們豐富的進入基督的國。(彼後一5~11。)
基督的身體在愛裏把自己建造起來。(弗四16。)以弗所書一再的使用『在愛裏』這辭。(一4,三17,四2,15~16,五2。)神在創立世界以前,在愛裏豫定我們得兒子的名分;基督的身體在愛裏把自己建造起來。生命的長大是在愛裏。在已過這幾年裏,我們寶貴主給我們看見神聖啟示的高峰。我所擔心的是,我們可能談論高峰的真理,但在我們中間卻缺少愛。如果這是我們的情形,我們就是自高自大,而沒有建造。基督的身體乃是在愛裏把自己建造起來。
神賜給我們的靈,乃是我們那由聖靈重生並內住之人的靈。這靈乃是愛的靈,因此也是能力並清明自守的靈。(提後一7。)我們可能自以為很有能力,也清明自守,但我們的靈卻不是愛的靈。我們與人談話的方式可能滿了能力,並且也清明自守,但是我們的談話卻使人受威嚇。
保羅說,我們必須使我們的恩賜如火挑旺起來。(6。)神所賜給我們主要的恩賜,乃是我們重生的靈,連同祂的靈、祂的生命和祂的性情。我們必須把這恩賜如火挑旺起來。這意思是說,我們必須激動我們的靈,使我們的靈火熱起來。羅馬十二章十一節說,我們應當靈裏火熱。如果我們的靈不是愛的靈,我們卻把這靈如火挑旺起來,那就會消極的把整個主的恢復燒燬。我們必須有一個火熱的愛的靈,而不是一個焚燒的權柄的靈,那會造成損害。凡在提摩太後書題到的,都是我們面對召會的墮落時所必備的條件。我們如何能勝過召會的墮落?我們人的靈必須是火熱的愛的靈。在今日召會的墮落下,我們都需要有如火挑旺的愛的靈,使我們在靈裏是火熱的。這樣,愛纔是有效能的。
根據我多年的觀察,大多數同工的靈都是『能力』的靈,而不是愛的靈。我們需要愛的靈,好征服今日召會的墮落。我們不該說甚麼或作甚麼去威嚇人。反之,我們說話或行事,都該一直憑著已經如火挑旺起來的愛的靈。這是主的恢復所需要的。
約壹三章十四節下半說,不愛弟兄的,仍住在死中。我們可能自以為是活的,卻是死的,因為我們不愛弟兄。我們若不愛弟兄,我們就住在死中,並且是死的;但我們若愛弟兄,我們就住在生命中,並且是活的。
林前十三章說到愛,然後十四章一開始就說到,我們在羨慕屬靈的恩賜時,要追求愛。(1。)我們羨慕恩賜,同時也必須追求愛。否則,恩賜會使我們自高自大。
我們要勝過召會的墮落,就必須與那清心尋求主的人一同追求愛。(提後二22。)我們必須與一班尋求主的人一同追求愛。這就是活力排。
彼此相愛是我們屬於基督的表記。(約十三34~35。)我們不需要一塊外在的牌子,表明我們是屬於基督的。在主恢復裏的眾聖徒,若都彼此相愛,全世界就會說,這些人是屬於基督的。
神的愛使我們勝過一切的境遇而有餘。(羅八35~39。)我們若要得勝有餘,就需要基督的愛和神的愛。
林前十二章的末了啟示,愛是極超越的路。(31下。)一個人如何作長老?愛是極超越的路。一個人如何作同工?愛是極超越的路。我們如何牧養人?愛是極超越的路。愛是我們申言並教導人極超越的路。為著我們的所是和所作,愛乃是極超越的路。
愛是有效能的。我們應當愛每一個人,甚至愛我們的仇敵。如果同工和長老不愛那些不好的人,最終長老和同工就會無事可作。我們必須藉著一無分別的愛惡人也愛好人而得以完全,像我們的父是完全的一樣。(太五48。)我們必須像我們的父一樣完全,因為我們是祂的眾子,是祂的種類。這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如何作長老和同工?乃是在每一方面都憑著愛。我們必須愛任何一種人。主耶穌說,祂來是作醫生,不是為著強健的人,乃是為著有病的人。主說,『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纔用得著。』(九12。)
召會既不是逮捕人的警察局,也不是審判人的法庭,乃是養育信徒的家。作父母的都知道,他們的孩子越壞,就越需要父母的養育。如果我們的孩子是天使,就不需要我們作父母養育他們。召會是愛的家,為著養育兒女。召會也是醫院,為著醫治並恢復有病的人。最後,召會也是學校,為著教導並造就尚未學習的人,就是那些沒有多少認識的人。召會既是家、醫院和學校,同工和長老就應當與主是一,在愛裏養育、醫治、恢復並教導人。
然而,有些召會是逮捕罪人的警察局,也是審判這些人的法院。保羅的態度不是這樣。他說,『有誰軟弱,我不軟弱?』(林後十一29上。)當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的婦人到主那裏時,祂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先拿石頭打她。』(約八7。)當眾人都離開後,主問那犯罪的婦人,說,『婦人,那些人在那裏?沒有人定你的罪麼?』她說,『主阿,沒有。』然後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10~11。)誰是沒有罪的?誰是完全的?保羅說,『向軟弱的人,我就成為軟弱的,為要得軟弱的人。』(林前九22。)這就是愛。我們不該以為別人是軟弱的,我們不是軟弱的。這不是愛。愛遮蓋人並建造人,所以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在我們的所是所作上,愛乃是極超越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