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的恢復乃是恢復聖經,就是神的聖言中所啟示的神聖真理。(提後三16。)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歷經已過的世代,已經被遺失、忽略、誤會、誤解、且被人錯誤的教導。因此,需要有主的恢復。在早期使徒時代,在教父時代,在召會大會時代,在天主教同教皇制度時代,並在更正教實行時代,主一直藉著一些愛祂、並愛祂聖言的聖徒,恢復一些被遺失、忽略、誤會、誤解、並錯誤教導的真理。
在主恢復的主要項目中,有些點是較為重要的。在這本小冊子裏,我們要來看主今日恢復之主要項目的重點。這些重點就是三一神,包羅萬有的基督,終極完成的靈,永遠的生命,召會,基督身體的一,以及召會地方的立場。
主今日恢復之主要項目的第一個重點,就是關於三一神的神聖啟示。在基督徒中間,關於三一神的真理已經被遺失、忽略、誤會、誤解、並錯誤教導。因此需要恢復這個真理。
聖經頭一次題到神是在創世記一章一節,那裏說,『起初神創造…。』這裏的『神』字,在希伯來文是Elohim,以羅欣。在創世記一章一節,用於與神創造有關的主詞『以羅欣』,乃是複數的;而動詞『創造』,卻是單數的。以羅欣這個複數詞含示神聖的三一。不僅如此,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上半,三章二十二節上半,和十一章七節上半,都題到神,用了複數的代名詞『我們』和『我們的』。在以賽亞六章八節神說,『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我』是單數的,『我們』卻是複數的,這表明神是單一而多數的。在約翰十七章,主耶穌向父禱告:『使他們成為一,像我們一樣。』(11下,22下。)祂又禱告:『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21。)父神和子神乃是『我們』;祂們是複數的,卻也是一的。(太二八19,林後十三14。)『以羅欣』這個名稱,指明神是獨一而三一的,在舊約用了二千五百多次。
神的另一個神聖名稱是『耶和華』,(創二4,)用於神與人的關係上。這個名稱按字面的意思是『那是祂所是者,所以是那永遠的我是』。祂是耶和華,乃是那已過是、現今是、並且將來永是的一位。啟示錄一章四節說到祂是『那今是昔是以後永是的』。在已過祂曾是,現今祂就是,到將來祂還是。祂是那偉大的我是。
主耶穌告訴法利賽人說,『你們若不信我是,必要死在你們的罪中。』(約八24下。)後來,他們問祂:『你還沒有五十歲,豈見過亞伯拉罕?』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我就是。』(57~58。)主是那偉大的我是,祂乃是永遠常存的神。因此,祂是在亞伯拉罕之前,比亞伯拉罕還大。(53。)『耶穌』這名的意思就是『耶和華救主』。耶穌乃是耶和華,那永遠的我是。
當摩西蒙神呼召時,摩西問神,祂的名字是甚麼。出埃及三章十三至十四節說,『摩西對神說,我到以色列人那裏,對他們說,你們祖宗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他們若問我說,祂叫甚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甚麼呢?神對摩西說,我就是那我是;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我是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另譯。)作為那我是,祂乃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15。)在祂的身位裏有父,如亞伯拉罕;有子,如以撒;有靈,如雅各。作為耶和華,祂是三重的,卻又是一位獨一的神。『耶和華』這名稱指明三一神不僅是永存的,也是永是的,在舊約用了七千多次。
按照聖經六十六卷書的全部啟示,神聖的三一—父、子、靈—是為著神的分賜,就是將神分授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神的願望同祂堅決的目的,是要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作他們的生命、生命的供應和一切。要完成這分賜,祂必須是三一的。
父作為源頭乃是源;子作為彰顯乃是泉;靈作為傳輸乃是流。那靈作為流,乃是三一神的臨到,應用,為要將祂自己分授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源是一道河的根源,源頭;泉是源的顯出,彰顯;而河就是流。在耶利米二章十三節,神說到自己是活水的源;(直譯;)在約翰四章十四節,基督乃是那在信徒裏面湧入永遠生命之水的泉;(直譯;)而在啟示錄二十二章一節,那靈乃是生命水的河,就是生命水的流。父是源,就是源頭;子是泉,就是彰顯源頭的流道。這流道,這水泉,產生一道水流,就是那靈作三一神的臨到,應用。這給我們看見,神是三一的,為要將祂自己分賜或分授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
林後十三章十四節說,『願主耶穌基督的恩,神的愛,聖靈的交通,與你們眾人同在。』這裏題到三件東西:恩、愛和交通。這說出神為甚麼是三一的:藉此祂纔能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將祂自己作到我們裏面,給我們享受,並作我們的一切。神的愛,就是父的愛,乃是源頭。基督的恩,就是子的恩,是父愛的流出。聖靈的交通,乃是子的恩同著父的愛流進我們裏面,給我們享受。這是為叫我們經歷並享受三一神—父、子、靈。父的愛、子的恩、和聖靈的交通,不是三件不同的東西,乃是一件東西的三方面,為給我們得著並享受。照樣,父、子、靈也不是三位分開的神,乃是一位神的三方面,為給我們得著並享受。林後十三章十四節有力的證明,神聖的三一不是給我們在道理上領會系統的神學,乃是為著將神自己分賜、分授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
我們必須清楚,父、子、靈從永遠到永遠同時並存。毫無疑問,父是神,(彼前一2,弗一17,)子是神,(來一8,約一1,羅九5,)靈也是神。(徒五3~4。)三者不是三位神,乃是一位神。聖經清楚且確定的告訴我們,神只有一位,(林前八4,賽四五5,詩八六10,)但祂也是三—父、子、靈。祂乃是三一神。
父是永遠的,(九6,)子是永遠的,(來一12,七3,)靈也是永遠的,(九14,)三者同時並存。約翰十四章十六至十七節說,『我要求父,祂必賜給你們另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實際的靈。』在這兩節裏,子說祂要向父禱告,求父差那靈來。因此,父、子、靈是在同一時間裏一同存在的。在以弗所三章十四至十七節,保羅禱告父,願祂藉著祂的靈,用大能使我們得以加強到我們裏面的人裏,使基督安家在我們心裏。在這段經文裏有父、靈、和子基督,再次表明這三者在同一時間裏一同存在。我們已經題過,林後十三章十四節說到子基督的恩,父神的愛,和聖靈的交通,表明三一神的三者同時並存。
父、子、靈之間的關係,不僅是同時存在,也是彼此互相內在。父存在於子和靈裏;子存在於父和靈裏;靈又存在於父和子裏。在神格三者之間這個相互的內住,稱為互相內在(coinherence)。在約翰十四章十至十一節主耶穌說,『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你不信麼?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我從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裏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即或不然,也當因我所作的事而信。』這裏不僅說到父與子同時存在,也說到二者互相內在。神格的三者—父、子、靈—既同時並存,也互相內在。
素質的三一是指三一神的素質,為著祂的存在。在祂的素質裏,神乃是一,是獨一的一位神。(賽四五18下,林前八4。)在素質的三一裏,父、子、靈在同一時間裏,以同一方式同時並存,互相內在,不分先後;沒有第一、第二或第三者的分別。
在素質上,神是一;但在經綸上,祂卻是三—父、子、靈。(太二八19,林後十三14。)在神的計畫,神行政的安排,神的經綸裏,父取了第一個步驟,子取了第二個步驟,靈取了第三個步驟。父定計畫,(弗一4~6,)子來完成,(7~12,)靈來應用子按照父的計畫所完成的。(13~14。)這是神經綸中一個連續的程序,為要完成祂永遠的定旨。素質的三一是指三一神的素質,為著祂的存在;而經綸的三一是指祂的計畫,為著祂的行動。神聖三一的存在是必需的,神聖三一的計畫也是必需的。
父作工揀選並豫定我們,藉此完成了祂計畫(經綸)的第一個步驟;但祂是在子基督裏,(弗一4~5,)並同著靈作這事。父定了這計畫之後,子來完成這計畫,但祂是同著父,(約八29,十六32,)並憑著靈(路一35,太一18,20,十二28)作這事。現在子已經完成了父所有的計畫,靈就來取第三個步驟,應用子所完成的,但祂是作為子並同著父作這事。(約十四26,十五26,林前十五45下,林後三17。)藉此,當神聖三一的神聖經綸完成的同時,神聖三一的神聖存在,就是祂永遠的同時並存和互相內在,仍保持完整,不受破壞。
神聖三一的三者彼此有別,卻不分開。父與子有分別,子與靈有分別,靈與子和父也有分別。但我們不能說祂們是分開的,因為祂們互相內在,也就是說,祂們活在彼此的裏面。就著祂們同時並存而言,神格的三者彼此有別,但祂們的互相內在卻使祂們成為一。三者在祂們的互相內在裏同時並存;因此,三者雖有分別,卻不分開。
子從不離開父去作任何事。(約五19。)祂在父的名裏,(43,)並同著父(八29,十六32)而來。祂在父裏面,父在祂裏面。(十四10~11。)此外,祂由聖靈所生,(路一35,太一8,20,)並憑那靈作一切事。(路四1,18上,太十二28。)
聖經也啟示子就是父。以賽亞九章六節說,『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祂名稱為…全能的神,永遠的父。』(另譯。)主耶穌作為那降生在伯利恆的嬰孩,乃是全能的神;那是子的主耶穌,也是永遠的父。
約翰十四章七至十一節說,『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祂,並且已經看見祂。腓力對祂說,主阿,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麼?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你不信麼?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我從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裏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即或不然,也當因我所作的事而信。』在這段經文裏,主清楚的向我們啟示,祂與父是一的奧祕。(約十30。)祂在父裏面,父在祂裏面;祂說話是父在作事;人看見祂,就是看見父;他們認識祂,就是認識父,因為祂就是父。
聖經也啟示子(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下半說,『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末後的亞當,當然就是成為肉體的主耶穌;賜生命的靈,也當然就是聖靈。除了聖靈,不可能再有另一位賜生命的靈。主成為肉體,成了末後的亞當,後來經過死而復活,就成了賜生命的靈。
主在約翰十四章十六至二十節的話印證這點。在那裏主告訴我們,祂要經過死而復活,成為另一位保惠師,就是實際的靈,要與我們同住,且要住在我們裏面。十七節主論到實際的靈說,『祂與你們同住,且要在你們裏面。』然後在十八節祂說,『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正往你們這裏來。』十七節的『祂』,就是實際的靈,成了十八節的『我』,就是主自己。主事實上是說,『祂來了,就是我來了。祂就是我,我就是祂。』聖靈就是主耶穌,主耶穌就是聖靈。再者,主在十七節說,『實際的靈…要在你們裏面。』然後祂在二十節說,『我也在你們裏面。』這也證明在我們裏面的聖靈,就是死而復活,現今活在我們裏面的主。
林後三章十七節說,『主就是那靈。』這裏所說的主,當然就是主耶穌;而那靈當然就是聖靈。這節清楚且明確的告訴我們,我們的主耶穌就是聖靈。祂是父,也是靈;是神自己,也是主。這清楚的指明父、子、靈是一位神,不是三位神;祂們雖有分別,卻不分開。
我們需要看見,這位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的神,是三一的。照著新約來看,父、子、靈都在我們裏面。(弗四6,西一27,約十四17。)雖然父、子、靈都在我們裏面,在經歷上,我們卻感覺只有一位在我們裏面。住在我們裏面的這一位,乃是三一神。
主吩咐我們要將萬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太二八19。)神聖的三一只有一個名。這名是神聖所是的全部,相當於祂的人位。將人浸入三一神的名裏,就是將他們浸入三一神一切的所是裏。一旦我們信入基督,並浸入神聖三一的人位裏,我們就該藉著有分於父神的愛、子神基督的恩典、及靈神的交通,每日享受三一神。(林後十三14。)至終,在永世裏,我們要享受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到最完滿的地步。啟示錄二十二章一節說,生命水的河,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這描述三一神—神、羔羊、和那靈(由生命水所象徵)—如何在祂元首權柄(寶座的權柄所含示的)之下,將祂自己分賜到祂的贖民裏,直到永遠。
路德馬丁警告我們,不要用我們天然的理解去摸神聖三一的事。他說,那些用自己的頭腦,自信的去摸這事的人,就是『神的教師,不是祂的學生』了。沒有一個人能充分的解釋三一神。凡記載在神純正的聖言裏的,我們都該簡單的接受,並說阿們。我們只能陳明在新約裏關於這偉大真理的神聖事實,使我們得到一個印象:神聖三一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我們不該太過用我們的頭腦,來明白三一神,乃該運用我們的靈,來經歷並享受三一神父、子、靈在我們裏面奇妙的分賜。
形態論在第二、三世紀經過一些改變,到了撒伯流(Sabellius)的時候,纔達到最清楚的發表。形態論教導父、子、靈不都是永遠的,也不是同時存在,而只是一位神的三種暫時顯出。形態論聲稱父結束於子的來,而子停止於靈的來。形態論者說,神格的三者個別存在於三個連續的階段。他們不相信父、子、靈同時並存和互相內在。這當然是個大異端。
我們不是形態論者,我們相信神格三者永遠的同時並存和互相內在;這就是說,我們相信在素質上,父、子、靈三者在同時間和同樣情況下同時存在。然而,在神聖的經綸裏,三者在三個連續的階段中有個別的工作和顯出。雖然如此,甚至在祂們經綸的工作和顯出上,三者在素質上仍然是同時並存和互相內在的。
形態論強調神是一的方面,否認神格三者的同時並存和互相內在,到了異端的極端。在另一方面,三神論強調神是三的方面,教導父、子、靈是三位神,到了異端的極端。聖經不是在這兩個極端,乃是在中間,見證神聖三一之真理的兩面。關於三一神的真理,我們應該平衡,避免在形態論和三神論之異端的極端上。
說有三位神是個大異端。聖經清楚、明確、且重複的說只有一位神。(林前八4,賽四四6,8,四五5~6,21~22,四六9,詩八六10。)三神論者說,『父、子、靈若不是三位神,祂們怎麼可能有三個身位呢?』多瑪格力菲(Griffith Thomas)在他的『神學原理』一書中論到神聖的三一說,『「身位」這辭有時也遭受反對。正如所有人類的語言,這辭易於被責難為不正確,甚至有確實的錯誤。當然不能把這辭引伸得太過,否則將導致三神論。』因為三神論者持守三的方面,而忽略一的方面,他們就沒有平衡或保障。
形態論和三神論都走向一個極端;但我們是在中間,是平衡的。我們說子就是父,(賽九6,)和主就是那靈(林後三17)時,我們只是引用聖經。否認這個事實的,就有落入三神論的危險。但正如我們所指出的,我們相信聖經中所有啟示神格三者的同時並存和互相內在的經節。我們定罪形態論和三神論為異端。我們相信神是獨一的,直到永遠,然而祂是父、子、靈。有些人會問:『父、子、靈怎麼可能是三而同時又是一呢?』我的回答是:『我不知道,我無法告訴你。你若試著要了解這事,你就是路德馬丁所說的「神的教師」了。』神聖三一是個奧祕,遠超我們的頭腦所能領會。
在舊約和新約裏所啟示的基督,乃是包羅萬有的,也是延展無限的。以弗所一章二十三節說,基督是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三章十八節說,祂的量度,就是宇宙的量度,是不可度量的。基督不僅是包羅萬有的,也是延展無限的。藉著神聖的成為肉體,祂是神而人者,作了三一神的具體化身,(西二9,)並作了神永遠經綸的中心與普及。在已過十九世紀,歷世代以來,基督被一些異端的創始者所忽略、誤會,他們錯誤的教導別人,狡猾的把基督扭曲並解說;這些異端創始者,包括第一世紀的塞林則(Cerinthus—見約壹二22註1及約貳9註1)、智慧派(Gnostics—見約一14註2第二段)、以及多西特派(Docetists—見約壹四3註1);第五世紀的聶斯托留派(Nestorians);已過十三個世紀以來屬鬼魔的天主教;已過二個半世紀所謂的高等評論派;以及當前的摩登派。這些人都否認了基督身位和工作某些不同的方面。塞林則派否認基督的神性,多西特派否認基督的人性。其他各派否認基督救贖的死,和祂的復活。照他們的異端所說,基督甚麼也不是。雖然更正教基要的教導基督,但他們有關基督的教導是不充分的,滿了缺漏,不完全,也不完整。因著這一切破壞的異端和不完整的基要教訓,關於神包羅萬有之基督的真理,需要在許多方面有厲害的恢復。我們需要看見包羅萬有的基督乃是在萬有中居首位,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是神經綸的中心與普及,分給了眾聖徒作他們的救贖、生命、生命的供應和一切。這些項目對一切在基督裏的信徒都非常重要,使他們有分於這一切,作他們的享受,並為這一切所構成,好成為基督生機的肢體,活祂並彰顯祂,從今時直到永遠。
『終極完成的靈』一辭,含示那靈經過了過程,因而成了終極完成的靈。按照舊約和新約裏的啟示,神的靈最終成了終極完成、包羅萬有、複合的靈。在這事上,基督教教師們的疏忽、無知、不足、誤會、和誤解,達到了最高峰。
關於終極完成的靈,有三個主要且重要的點。第一,神的靈已經得以複合成為複合的靈,如出埃及三十章二十三至二十五節所啟示的。第二,在耶穌復活得榮耀之前,還沒有那靈,如約翰七章三十九節有力題到的。第三,那靈被看作神的七靈,作神寶座前的七燈,和羔羊的七眼,這特別啟示於啟示錄一章四節,四章五節,和五章六節。這三個重要的點,幾乎被所有聖經學者和教師忽略了。
此外,將新約聖經繙譯為英文的人,把神的靈看作是神的能力,是神作工的憑藉,而不是與神聖三一其餘二者並列的人位。這與主在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所著重題到的大大不同。在那一節裏,主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按照這一節,神聖三一的三者是有明確位格的。所以神的聖靈不僅是神的能力,憑藉,也是個人位。甚至到了十七世紀,欽定英文譯本出版的時候,仍然用非人稱的代名詞itself(牠自己)來指那靈。譬如,在羅馬八章十六節,欽定英文譯本的譯者用了the Spirit itself(那靈牠自己)一辭。這是錯誤的繙譯。那靈既是個人位,這一節正確的繙譯就應當為the Spirit Himself(那靈祂自己)。在主的恢復裏,所有對那靈的疏忽、無知、誤會、和誤解都完全改正過來了;關於那靈的真理,也得著完成。從十九世紀開始,美國標準本、新美國標準本、擴大本聖經、和其他現代譯本,陸續改用『祂自己』指那靈,改正並校正了以『牠自己』指那靈的錯誤用法。在已過幾十年裏,關於祂那終極完成、包羅萬有、並複合的靈,主給我們看見以下幾點。
出埃及三十章二十三至二十五節啟示,神的靈已經複合了基督的神性(由一欣的油所表徵)、基督的人性(由四種香料所表徵)、基督的死及其功效(由沒藥和香肉桂所表徵)、基督的復活及其能力(由菖蒲和桂皮所表徵)、以及神聖的三一(由四種香料之量的三個五百舍客勒單位,而中間的單位分為兩半—各有兩百五十舍客勒—所表徵)。因此,神的靈成了複合的靈,就是有數種元素的膏,而不是只有油的膏。
約翰七章三十九節和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下半啟示,在基督復活得榮耀之前,神的靈還沒有經過過程,成為賜生命的靈。乃是在祂的復活裏,基督這位在肉體裏的末後亞當,纔藉著釘死與復活的過程,成了賜生命的靈。後來,這賜生命的靈又稱為耶穌的靈,(徒十六7,)基督的靈—那是靈的基督,(羅八9,)耶穌基督的靈,(腓一19,)以及生命的靈。(羅八2。)在啟示錄一章四節,四章五節,五章六節,神的靈最後成了七靈,就是七倍加強的靈,在召會黑暗的時代,對付召會的敗落。神的靈經過複合、變化、並加強之後,就成了『那靈』,作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神的靈,甚至作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啟二二17上。)
我們都需要專注的學習這一點,因為終極完成的靈乃是主恢復中主要項目的一個重點。基督今天是包羅萬有的,神的靈今天是終極完成的靈。終極完成的靈,神的靈,聖靈,複合著基督的神性、人性、祂的死及其功效、祂的復活及其大能,成為賜生命並內住的靈,乃是成為肉體、釘死、復活之基督的實際、實化,以及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主在已過幾十年給我們看見的以上各點,在主今日的恢復裏都是極大而重要的項目。
一般而言,在基督徒的領會裏,永遠的生命(他們稱之為『永生』)不是一種生命,而是基督的信徒死後在天上永遠享受的一種福樂境地。甚至今天在基督教裏,還是很強的教導『上天堂』這件事。基督教的教師沒有教導人正確的認識永遠的生命,反而將永遠的生命解釋為一種福樂的境地,是信徒死後在天上永遠享受一些美好事物的地方。他們說這就是永生。這是何等的錯謬!但是感謝主,在已過七十年裏,祂在我們中間恢復了對神這永遠的生命合乎聖經的看法和正確的領悟;這永遠的生命是我們藉著相信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從神所得著的。這生命是最高層的生命,是神的神聖生命,甚至就是完整的三一神自己,是非受造的、不能朽壞的、不能毀壞的,也是永遠的。永遠的意思是在品質、數量、時間、空間、和存在上,都是完全而完整的。我們藉著相信基督而得著的永遠生命,在其品質、數量、時間、空間、和存在上,都是完全而完整的。這生命是永遠完全、完整的,在時間和空間上是永遠存在的。牠不是短暫的,乃是在各方面都是永久的。我們乃是藉著這永遠而永久、完全而完整、不能朽壞且不能毀壞、美妙而奇妙的生命,得了重生,得以變化,且以終極完成的三一神為我們永遠的榮耀而得著榮耀。這就是永遠的生命!
按照新約聖經的啟示和榜樣,召會乃是神從世界裏呼召出來,在基督裏之信徒的聚集。這樣的聚集,一面乃是活神的家,(提前三15,)讓神居住在其中,照著祂的願望,為著祂的喜悅,完成祂的意願;另一面乃是基督生機的身體,(弗一22~23,)使祂得著一個配偶,與祂有生機的聯結,作祂的彰顯。這召會乃是新人,作神的新造。(西三10,加六15。)這樣一個是神的家,又是基督身體的召會,在宇宙中是獨一的,而出現並彰顯在地上許多不同的地方,作許多的地方召會。這召會在生命裏的交通,在宇宙一面和地方一面,都是獨一的。
這樣一個召會,只有很短的一段時間留在這樣一種真正的光景中。在第一世紀快結束的時候,就是在早期使徒的時候,分裂、分門結黨就偷著進來破壞真正的召會,而造成召會的墮落。(林前一10~13,羅十六17,多三10。)在以後各世紀裏,包括教父時期,這樣的分裂越演越烈,在一些主要的城市,如奈西亞、以弗所等,召會召集領導的教師舉行會議,企圖解決分裂的問題。這並沒有達到豫期的結果。這樣混亂的局面一直延續到第六世紀末,那時教皇制度建立起來,形成了以教皇為首的普世天主教會,在全世界保持一種虛假的合一,使召會走了樣。
在十六世紀改教的時候,許多人因著路德馬丁(Martin Luther)的教訓放棄了在教皇領導之下的天主教,但他們沒有得著正確的啟示和亮光的幫助,照著新約的啟示和榜樣,恢復召會真正的實行。他們走偏了,首先形成了國教,如德國國教和英國國教,然後發明了私立的教會,私立的公會,如浸信會和長老會。在同一時間,就是在十八世紀,新生鐸夫在某種程度上恢復了召會的實行,但沒有完全的恢復。後來在十九世紀,英國的弟兄們恢復了相當多的召會的實行,甚至到一個地步,有了地方性的聚集,如同在非拉鐵非的召會一樣。(啟三7~13。)然而非常的可惜,那個榮耀的光景並沒有持續多久。英國的弟兄們分裂了,甚至在他們第一代就分裂成所謂的閉關派弟兄和公開派弟兄,加上牛頓派弟兄。到了二十世紀初,就在他們存在不過半個世紀多一點之後,他們已經分裂成數百個不同的聚集,甚至在同一個城裏就有好幾個聚集。在那種情形下,主被迫於本世紀的二○年代,在異教、保守的中國這片召會實行的處女地,興起一個恢復,作為一個新的開始。在這新的行動中,主在已過七十年裏,在我們中間恢復了對永遠生命正確的認識和說明,對神的召會真正的認識,地方召會的界線,召會的真正立場,基督作得勝的生命,基督這包羅萬有者在神的舊造和新造中凡事居首位,又是神永遠經綸的中心與普及,召會作基督的身體,包羅萬有、複合、賜生命的靈,神對基督與召會的永遠經綸,三一神將祂自己分賜到三部分的人裏,神選民的終極結果—新耶路撒冷,對新耶路撒冷完滿的看見和完全的解明:就是神與蒙救贖、得重生、被變化、得榮耀之選民的調和,作神永遠終極的顯出與彰顯等等。在這樣的恢復裏,我們實行真正的召會,顧到包羅萬有的基督、終極完成的靈、永遠的生命、以及一切屬於實際而非虛空字句的神聖真理,並竭力避免組織、教條式的規律、儀文、神職制度和傳統,使我們能實行普遍的祭司體系,就是在召會生活中基督眾肢體普遍的盡功用,為著神永遠經綸中基督身體的建造。
基督身體的一就是那靈的一,(弗四3,)也是神聖三一之神聖構成的一。(約十七21~23。)這是為著召會立場獨一的一構成的一面。這神聖的一把所有在基督裏的信徒從不信者中間分別出來,並把所有的信徒聯結在一起,成為基督的一個身體。
為著召會的立場,還有召會實行一面的一。所有在基督裏的信徒,都是組成基督身體的一分子。就著實行一面說,他們是分散在地上許多城裏。他們自然而然就照著他們的住處分在各城,形成許多單位。按照神所設立並命定新約的榜樣,且照著新約關於神對召會之經綸啟示的原則,在信徒所住的每一城裏,不可有一個以上的單位,作基督獨一身體的地方彰顯,也不許一城的一個地方召會與其他地方召會沒有基督身體裏正確的交通。召會立場在『一』上的這一切限制,乃是召會生活中的保護,以避免在基督的身體中有任何分裂。
召會地方的立場,基本上乃是在眾地方召會中所實行基督身體獨一的一。基督宇宙的身體和眾地方召會,都是獨一無二的。在全宇宙中,只有一個基督獨一的身體,在每一個地方也各自只有一個地方召會。這個獨一的一,是召會生活的基本元素。因為基督身體的一就是那靈的一,(弗四3,)所以在地方召會中所實行的一,必須是在那靈的行動裏,並在那靈的管治之下。因此,那靈也是召會立場的基本元素。此外,因為地方召會與其所在的地方有密切的關係,所以地方召會的所在地也是召會立場重要的元素。因此,一個地方召會建立在其上的召會立場,必須是由『一』所構成,並在『一』裏得維繫;這個一乃是由那靈執行,並由召會所在地保守的。
除了以上所題那靈的一,以及地方召會所在地實行的一之外,還有另一面的一,就是以弗所四章十三節所啟示的『信仰上並對神兒子之完全認識上的一』。關於這一面,新約聖經恢復本以弗所四章十三節註3說,『在三節那靈的一,是在實際上神聖生命的一;本節的一,是在實行上我們生活中的一。我們在實際上已經有了神聖生命的一,我們只需要持守這一。但我們需要往前,直到我們在實行上達到生活中的一。這方面的一,包括兩件事:信仰,以及對神兒子的完全認識。信仰不是指我們信的行動,乃是指我們所信之事,就如基督神聖的身位,以及祂為我們的救恩所成就救贖的工作,如猶大書三節,提後四章七節,提前六章二十一節所啟示的。對神兒子的完全認識,乃是對關於神兒子之啟示的領略,是為著我們的經歷。我們越在生命中長大,就越固守信仰,持定對基督的領略,也越拋棄一切引起分裂,次要且較低的道理觀念。然後我們就要達到或達成這實行上的一;也就是說,我們要達到長成的人,達到基督豐滿之身材的度量。』要持守這一面的一,我們就必須竭力『拋棄一切引起分裂,次要且較低的道理觀念(教訓之風)。然後我們就要達到或達成這實行上的一;也就是說,我們要達到長成的人,達到基督豐滿之身材的度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