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十七章一至三十七節。
在路加十七章二十節,法利賽人問主耶穌神的國幾時來到。主回答他們說,『神的國來到,不是觀察得到的;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裏,或說,在那裏;因為看哪,神的國就在你們中間。』(路十七20~21。)主的回答指明神的國不是物質的,乃是屬靈的;神的國就是救主─在祂第一次的來臨裏,(路十七21~22,)在祂第二次的來臨裏,(路十七23~30,)在祂得勝信徒的被提裏,(路十七31~36,)以及在祂毀滅敵基督,(路十七37,)以恢復全地,使祂得在其上的掌權裏。(啟十一15。)
十七章二十二至二十四節證明神的國就是救主自己,當法利賽人問祂關於國度的來臨時,祂就在他們中間。救主在那裏,那裏就有神的國。神的國與祂同在,祂將神的國帶給祂的門徒。祂是神國的種子,撒在神所揀選的人裏面,發展為神掌權的範圍。
主耶穌在十七章二十三至三十節指明,神的國就是祂自己在第二次的來臨裏。二十四節說,『因為閃電怎樣從天這邊一閃,直照到天那邊,人子在祂的日子也要這樣。』關於這節聖經,我們需要知道基督的再來有兩方面:隱密的一面,向著儆醒的信徒;公開的一面,向著不信的猶太人和外邦人。這裏的閃電,象徵主來臨公開的一面。閃如何藏在雲中,等候機會發出,基督也要身披雲彩,(啟十1,)在空中一段時間,然後像閃電一樣突然顯現,臨到地上。
主在十七章二十五節說,『只是祂必須先受許多苦,又被這世代棄絕。』然後在二十六至二十九節,祂接著描述這世代說,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的日子也要怎樣;(路十七26~27;)人子的日子又好像羅得的日子。(路十七28~29。)在挪亞的日子中存在著一些光景,人們被喫喝嫁娶所麻醉。不僅如此,他們渾然不知,直到洪水來了,把他們沖去。人子的日子也是一樣,人被今生的需要所麻醉,不知道神的審判(洪水所表徵的)要因著主的來臨臨到他們。然而,信徒不該受麻醉,卻當清明的認識,主要來對這敗壞的世界施行神的審判。
喫喝嫁娶原是神為著人的生存所命定的,但由於人的情慾,撒但就利用這些人生的需求霸佔人,使人不顧神的權益。這種光景在這世代的末了要變本加厲,且在人子的日子達到極點。
挪亞日子的特徵是喫喝嫁娶。羅得日子的特徵是喫喝買賣,栽種蓋造。末了四個特徵指明商業。看看今天世界的特徵。這世代的特徵就是喫喝、嫁娶、買賣、耕種、蓋造。
洪水以前的挪亞世代,和所多瑪遭毀滅前的羅得世代,被邪惡的生活所麻醉,那些光景描繪出主的巴路西亞(同在,來臨),和大災難(太二四3,21)以前,世人生活的危險光景。我們要有分於得勝者的被提,享受主的巴路西亞,並逃避大災難,就需要勝過今天世人生活的麻醉影響。
主在三十節接著說,『人子顯現的日子,也要這樣。』 『也要這樣』原文直譯『也要照著同樣的事。』二十四節指明,在這世代末了,人救主要顯現,如同閃電從天這邊一閃,直照到天那邊。那閃耀的光就是國度的顯現。實際上,那閃電的閃耀就是人救主的顯現,一個人物的顯現;然而那顯現也是神國的顯現。
在路加十七章三十一至三十六節,主指明神的國與祂並祂得勝者的被提有關。這就是說,甚至信徒的被提也是神國的一部分。實際上,被提也是救主自己。如果我們了解,我們裏面若沒有基督,我們絕不會被提,那我們就能曉得,被提也是救主自己。我們要有分於的被提,乃是基督自己。當我們裏面得著基督到充足的程度,我們就要被提。
我們可以把自己比做氣球,把內住的基督比做充滿氣球的氫氣。氣球越充滿氫氣,就越上升。同樣的,我們要被提,就需要充滿基督。因此,被提乃是被基督充滿到極點。到了被提的時候,內住的基督─『氫氣』─要把我們這充滿『氫氣、』充滿紐瑪的『氣球』提去。
得勝者不求保全自己的魂生命。鑒於有關羅得妻子的警告,他們不愛惜也不在意物質的東西。三十一節說,『當那日,人在房頂上,器具在屋子裏,不要下來拿;在田地裏的,也照樣不要回去。』這節指明留戀屬地、物質的東西,會使我們失去三十四至三十六節所啟示得勝者的被提。
主在三十二節說,『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羅得的妻子變成一根鹽柱,是因她留戀所多瑪,回頭觀望;這指明她貪愛並寶貝神即將審判並徹底毀滅的邪惡世界。她雖被救出所多瑪,卻沒有到達羅得所到的安全地方。(創十九15~30。)她沒有滅亡,也沒有完全得救。她就像失了味的鹽,(路十四34~35,)被撇在蒙羞之地。這對貪愛世界的信徒,是個嚴肅的警告。
羅得的妻子被天使救出所多瑪,但是她的心還在那邪惡的城裏。當天使將羅得和他妻子帶出來,就說,『逃命罷;不可回頭看,也不可在平原站住,要往山上逃跑,免得你被剿滅。』 (創十九17。)羅得和他妻子受囑咐往前走,不可回頭看。所多瑪完全在神的定罪之下,即將被剿滅,他們應當忘掉那城。然而羅得的妻子無法忘記所多瑪城,仍舊留戀,回頭看那城,就立刻變成一根鹽柱。『羅得的妻子在後邊回頭一看,就變成了一根鹽柱。』 (創十九26。)
關於羅得妻子的警告,與路加十四章三十四和三十五節關於失味之鹽的警告有關。我們把十四章三十四和三十五節,以及十七章三十二節擺在一起,就看見屬主的人可能成為失味的鹽,甚至成為失味的鹽柱。我們可以說,羅得的妻子有鹽,但是那鹽已經失了味。真是羞恥!
我們已經看見,在路加十四章三十五節,鹽可能在三個地方之一:田裏、糞堆、或外面─既不在田裏,也不在糞堆裏。在羅得妻子的事例中也有三個地方:所多瑪城、羅得被帶到的地方、以及兩地之間─蒙羞之地,羅得的妻子成了鹽柱之地。
少有基督教領袖和教師看見這第三個地方。大多教師教導說,只有兩個地方, 一個地方為著得救的人,一個地方為著失喪的人。然而按照新約的啟示,的確有第三個地方。這不是得救者的地方,也不是失喪者的地方,乃是蒙羞的地方。
如果我們愛主,接受羅得妻子之事例的警告,我們就不會在意物質的東西,也不會把我們的心擺在其上。我們不會貪戀物質的東西,而保全自己的魂,卻會被基督這屬天的氣所充滿,而被提上升。
主耶穌以羅得的妻子題醒我們以後,接著說,『凡想要保全魂生命的,必喪失魂生命;凡喪失魂生命的,必使魂生命得以存活。』(路十七33。)保全魂生命就是讓魂得著享受,不讓魂受苦。喪失魂生命就是使魂失去享受而受苦。跟從人救主的,若讓他們的魂在今世得著享受,就會叫他們的魂在要來的國度時代裏失去享受。他們若為人救主的緣故,在今世讓他們的魂失去享受,就會叫他們的魂在要來的國度時代裏得著享受,就是與主同享治理全地的喜樂。(太二五21,23。)
保全我們的魂生命,與路加十七章三十一節留戀屬地、物質的東西有關。我們留戀屬地的東西,是因我們顧到今世魂的享受。這會使我們喪失魂,就是我們的魂會在要來的國度時代,失去享受。
主在十七章三十四、三十五節說,『我告訴你們,當那一夜,兩個人在一個床上,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兩個女人在一處推磨,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這兩節經文啟示得勝信徒的被提。這事要隱密且突然的發生;在夜間,是對睡著的信徒;在白晝,是對在家裏推磨的姊妹,並在田裏作工的弟兄。他們蒙揀選是因為他們勝過了今世的麻醉影響。
在十四章二十五至三十五節,救主囑咐我們要盡所能的出代價,使我們能跟從祂。在十六章一至十三節,祂囑咐我們要勝過瑪門,使我們能做忠信的管家,精明的事奉祂。在十七章二十二至三十七節這裏,祂囑咐我們要勝過今世放縱自己之生活的麻醉影響,使我們可以被提進入祂巴路西亞 (同在,來臨)的享受裏。這些囑咐都與信徒實際生活上的得勝有關。
在十七章三十四和三十五節主說『取去一個,』這是指得勝者的被提。他們不貪愛今生屬世的東西,不保全自己的魂生命。這樣被取去的人,要在大災難 (太二四21)以前被提。大災難是個厲害的試煉,要臨到普天下的人。(啟三10。)這樣的被提就是蒙保守免去那將要臨到普天下,試煉一切住在地上之人試煉的時候。(啟三10。)
十七章三十五節的『推磨,』和馬太二十四章四十節的『在田裏,』都表明為生活而工作。信徒雖不該沉迷於今生的需求,卻需要為生活而工作。任何放棄正當謀生職業的想法,都是撒但詭計的另一極端。
我們在十七章三十四至三十六節看見,有些睡覺的人要在夜間被提,有些推磨的姊妹和耕種的弟兄要在白晝被提。在此我們看見,聖徒是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被提。有些人要在夜間被提,有些人要在白晝被提,這要看他們住在地球上何處。也許遠東的聖徒要在夜間被提,西方的聖徒要在白晝被提。
我們在這些經節中看見,不是所有睡覺、推磨或耕種的人都被提。這指明不是所有的信徒一次被提。主說,兩個人在一個床上,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兩個人在同一處推磨,兩個人在田裏工作,也是一樣。在各個事例中,被撇下的那一個,也許不知道被取去的那一個的下落。這是儆醒之信徒的被提。
有些基要派聖經教師不相信得勝者被提與大體信徒被提不同。換句話說,他們不相信所謂的『部分被提。』這些基要派教師只相信帖前四章所說的。他們不相信馬太二十四章和路加十七章所說儆醒、得勝之信徒的被提。然而我們看看這幾章聖經就明白,解釋這兩段話惟一的路,就是看見這些話是說到得勝信徒的被提。
我們需要在十七章二十節法利賽人問題的光中,領會二十一至三十七節。法利賽人問主,神的國幾時來到,主的回答就在以下各節。祂的回答包含二十節下半至三十七節所有的話。主的回答指明,神的國實際上就是主自己在祂第一次的來臨裏,在祂的受苦裏,在祂第二次的來臨裏,並在祂得勝者的被提裏。在這一切當中,祂在我們裏面是神的國。
神的國不是組織,或物質的範圍。神的國乃是神的兒子作生命撒在信徒裏面,長大並發展為屬靈的範圍,使神在生命裏在其中掌權。因此,神的國是一個活的人位。這活的人位就是神的國─在祂第一次的來臨裏,並在祂的受苦裏,也是神的國在祂第二次的來臨裏,並在祂得勝信徒的被提裏。在每一種光景中,這活的人位就是神的國。
我能作見證,我思想路加福音這段話已經半個世紀以上了。我一再讀這段話,研讀又研究,尋找適當的解釋。我一遍又一遍透徹的研讀四福音,終於得到就如這裏所啟示關於神國的結論。我相信這是正確的。
十七章二十至三十七節啟示,神的國乃是神的兒子作生命的種子,撒到神的選民裏面,在他們裏面生長並發展為屬靈的範圍,使神在祂神聖的生命裏,能在其中掌權並治理。這神的國實際上是一個活的人位。祂來時,神的國就來了。在主的第一次來臨並在祂的受苦裏,神的國來了;在主的第二次來臨,祂得勝信徒的被提,以及我們現在要來看的,祂的毀滅敵基督裏,神的國也要來臨。
十七章三十七節說,『門徒說,主阿,在那裏有這事?耶穌說,屍首在那裏,鷹也必聚集在那裏。』『屍首』直譯,『身體。』這是最奧祕的一節聖經,五十多年來一直使我困惑不解。至終,經過仔細研讀聖經和別人的著作,我所得到的結論是:這節聖經是說到主毀滅敵基督。
敵基督將是大災難的起因,他需要受審判、遭毀滅。在亞當裏眾人都是死的,(林前十五22,)照樣,將來在哈米吉頓與主爭戰,那邪惡的敵基督及其邪惡的軍兵,(啟十九17~21,)在主眼中乃是腐臭的屍首,正合鷹的口味。聖經將主和那些信靠祂的人比為鷹,(出十九4,申三二11,賽四十31,)又將快速摧毀仇敵的軍隊比為飛鷹。(申二八49,何八1。)因此,這裏的鷹必是指基督和得勝者。他們要像快速飛來的軍隊,與敵基督及其軍兵爭戰,並將其消滅,就在哈米吉頓將神的審判施行在他們身上。這不僅指明,在基督顯現時,祂要與得勝的聖徒,一同出現在敵基督及其軍隊所在之處,也指明基督和得勝者,要像鷹一樣快速的從空中出現。這相當於路加十七章二十四節閃電的發出。
現在,主對法利賽人所問有關神國來到的問題,有了完全的解答。這解答乃是:神的兒子第一 次來臨時,國度與祂同來;祂上十字架時,國度與祂同去。不僅如此,祂再來時,國度要與祂一同再來。祂得勝的聖徒被提時,神的國將在那裏。末了,敵基督被要來的基督擊敗時,神的國也要在那裏。從這一切我們看見,神的國實際上就是人救主這活的人。因著祂是神的國,祂在那裏,神的國也在那裏。每當祂顯現,祂就顯為神的國。
現在我們把十七章作個簡短的摘要。在本章,主教導我們不要絆跌人;被人得罪時,總要甘心樂意赦免人;運用對主宰之神的信心;看自己是無用的奴僕。如果我們作到這些事,就蒙保守在高標準的道德裏。我們有這樣高標準的道德,就不會絆跌人,也不會被人得罪。因著相信神,我們就不會抱怨。不僅如此,我們對神並對人,不看自己是了不起、有用處的;乃要降卑自己,說我們是無用的奴僕。此外,要曉得救主是何等有憐憫,十個患痲瘋者來到祂那裏,祂沒有選擇或偏好,把每一位都醫好了。
我們在這章聖經也看見,當法利賽人以神國的難題為難主時,祂在回答裏指明,神的國實際上是一位活的人,就是人救主自己。這人位─神的國─的屬靈實際不是肉眼觀察得到的。因此,神的國來到,不是觀察得到的。我們要看見神國的屬靈實際,就需要屬靈的悟性。神的國是主自己這活的人位,顯現在主第一次的來臨和祂的受苦裏,也要顯現在主第二次的來臨,和主得勝信徒的被提裏,並要顯現在主毀滅敵基督和他的軍兵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