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和約翰福音在很多方面不一樣,但是就像我們在上一章所看見的,這兩卷書也非常相似。馬太啟示耶穌是王,約翰給我們看見耶穌是神。不過,這兩卷書都告訴我們這個奇妙的人物要與我們同在,且要在我們裏面;這是祂的目的。不管祂是這一種身位或那一種身位,祂的目的都是一樣—要與我們同在,且要在我們裏面。
在本篇信息裏我們要來看另一點,是這兩卷書共同題到的,就是三一神。聖經有六十六卷,但是沒有一卷像馬太福音和約翰福音這樣,把三一神說得那麼清楚。馬太福音最後一章啟示三一神是父、子、聖靈。『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二八19。)
根據希伯來原文,創世記一章一節的主詞『神』這個字是複數。『起初神創造天地但是『創造』這個字卻是單數。這相當有意義。主詞是複數,述詞卻是單數。早在聖經的頭一節,三一神就很隱祕的啟示出來了。你若不懂希伯來文的單複數,你對這啟示就不清楚。
然後在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神用複數的代名詞『我們』和『我們的』來表明祂自己。『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這實在造成一個難題。神是單數,還是複數?我們若說神是單數,為甚麼祂給自己用複數代名詞?如果我們說神是複數,那是最大的異端。我們知道我們沒有三位神,而是只有一位神。可是我們怎能懂得這幾節呢?真是很難完全明白這件事。就某種意義說,三一神是宇宙中最大的奧祕之一。
我們從創世記一章來到創世記三章。當人墮落之後,神再一次用複數代名詞在自己身上。『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22。)
到了創世記十一章,人起來商議背叛神,造了巴別塔和巴別城。那時神說,『我們下去,在那裏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7。)我們再一次看到神用複數來指祂自己。
每次神自己用複數代名詞時,總是與人有關。神創造人時,祂給自己用複數代名詞。神顧念墮落的人時,祂再次用複數代名詞。神來對付背叛的人時,祂用複數代名詞。這意思就是說,當神對待人的時候,祂是三一神。在創世記一章,當神創造其他萬物時,祂從沒有給自己用複數代名詞。好像對所有別的受造物,神就是神自己。但是神一與人有關聯時,祂就是三一的。
在舊約裏還有另一處,神給自己用複數代名詞,也是與人有關聯。那就是以賽亞六章八節。以賽亞看見神在寶座上,然後他聽到神問說,『誰肯為我們去呢?』
因此我們看到:不管神創造人,顧念墮落的人,對付背叛的人,或差遣人向人宣告甚麼事,祂都是三一的。神對人的關係差不多都與祂是三一有關。
到了新約,有兩卷書更清楚啟示神是三一的。在新約的第一卷馬太福音裏,我們看見神成了肉體,由童女所生,成為一個人,起名叫耶穌。(一21~23。)這位神藉著成為肉體成了一個人。然後在祂死而復活後,成了那靈。(林前十五45。)因此在馬太福音最後一章,主要祂的門徒去,使萬民作祂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二八19。)
聖經就在這時,把三一神清楚的啟示出來。現在我們清楚,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的『我們』,到了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就啟示為父、子、靈。這是不是說有三位神呢?不,神只有一位,因為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說到三個身位,卻只有一個名。主告訴他們要把萬民浸入那名裏,而不是浸入諸名裏。嚴格說來,用『身位』這個辭來形容三一神並不恰當。如果你把『身位』這個辭用得太過,你會弄出三位神來。在聖經的啟示裏,父、子、靈乃是一位神。
為甚麼神必須是父、子、靈?我們在舊約裏看到,那是為著神來對待人。新約更進一步啟示出,那是為著神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三一神是為著把祂自己分賜到人裏面。
我們不該以為神的兒子是跟神自己分開的。神的兒子乃是神將自己彰顯出來。(約一1,14,18。)神的兒子是神自己的彰顯。而神是靈,為要臨及我們,並進到我們裏面。這是我們的三一神。在馬太福音裏,清楚啟示三一神是一個分賜,而不是一個道理。祂是父、子、靈。現在祂吩咐我們將人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那就是把他們浸入這位三一神裏面。這是為著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
約翰福音也是一樣。約翰不像馬太,在一句話裏題到父、子、靈;但是約翰的確有許多次題到父、子、靈。在這卷福音書裏,主耶穌說到祂如何受父的差遣,並且說祂從自己不能作甚麼。『我從自己不能作甚麼;…我不尋求自己的意思,只尋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五30。)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也題到,子說話,父作事。『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你不信麼?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我從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裏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十四10。)怎麼可能一個人說話,另一個人作事呢?但是主耶穌說,祂說話而父作事,因為祂與父是一。約翰十四章十節是一節太大的經節!在這裏主說,祂在父裏面,父在祂裏面。祂對我們所說的話,不是從祂自己說的,乃是住在祂裏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簡單的說,主是說,祂說話而父作事,因為祂與父乃是一。
然後在同一章裏也題到:『我要求父,祂必賜給你們另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實際的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祂,也不認識祂;你們卻認識祂,因祂與你們同住,且要在你們裏面。』(16~17。)因此我們看到,約翰告訴我們父、子、靈,而祂們乃是一。父在子裏,子成為靈,(林前十五45,)為要永遠在我們裏面。因此主在約翰十七章禱告說,『使他們都成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21。)
馬太和約翰兩卷福音書所啟示的三一神,比聖經其他任何一卷都清楚。當然,在書信中也有一些經節給我們看到三一。一處是以弗所二章十八節:『因為藉著祂,我們兩下在一位靈裏,得以進到父面前。』我們是藉著子,在一位靈裏,得以進到父面前。這清楚的啟示了三一神。但這不是道理,這是為著將神分賜到我們裏面。三一乃是為著將豐富的神應用到我們身上。藉著子,憑著靈,我們得以進到父面前。
還有一節在林後十三章十四節,給我們看見三一神的目的。『願主耶穌基督的恩,神的愛,聖靈的交通,與你們眾人同在。』基督的恩典就是子的恩典,神的愛就是父的愛。這是藉著聖靈的交通臨到我們。父帶著愛,子帶著恩典,靈帶著交通;這全都是為著我們。很清楚的這不是一些道理,這是為著應用!為著分賜!愛是屬父,恩典是屬子,交通是屬聖靈。愛、恩典、交通是三而一。愛是源頭,恩典是流道,交通是應用。
約翰福音說到父是源頭。主說,『我從自己不能作甚麼。』(五30。)因為祂不是源頭,父是源頭。父差遣子,子因父活著。(六57。)比方說,我差遣一位弟兄到某地去。我差遣他到那裏,但是我在這裏。他無法說他是因我活著。在這種方式中,受差遣者不能因差遣者活著,因為兩者是分開的。但是子和父就不同了。子是受差遣者,父是差遣者。而差遣者與受差遣者總是一。因此子能說,父差祂,祂因父活著。父差遣時,父也去了。父進到祂所差遣者的裏面。父總是與子同在。(八29,十六32。)
父、子和靈是為著分賜和應用。這一位神為要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就需要成為父、子、靈。就著三一這件事說,馬太福音和約翰福音非常相似,因為這兩卷書都告訴我們,三一神與我們同在,且要在我們裏面。因此,祂必須在三個身位裏,好來到我們裏面,與我們永遠同在。
大多數人只把三一當作道理來相信。但是我們相信三一是為著應用和分賜。『願主耶穌基督的恩,神的愛,聖靈的交通,與你們眾人同在。』這不應該僅僅是個道理或教訓,三一神乃是為著分賜。
現在我們需要來看,三一神的分賜是為使基督可以作我們的生命供應,以產生新婦。這是為著召會的建造。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亮光、食糧供應、水、空氣和一切!祂對我們是一切,乃是為著產生新婦。召會是所有信徒的總和;但是從本質上說,召會不是組織,乃是生機體。一張椅子是許多木頭的組織,我的身體卻是因著生機生命建造起來的。我身體上所有的肢體在一起,不是靠著組織,乃是由於內在的生命。
基督的身體不是一個宗教的組織,乃是生命中的生機體;這樣的生機體惟有藉著基督作我們的生命纔能產生。祂是我們的生命,也是我們的一切。因此祂必須是我們的人位。我們有我們自己的個性,但是我們為著召會生活若是向主認真,我們就必須接受祂作人位。最美滿的婚姻乃是妻子接受丈夫作她的人位。所有的婚禮,無論古今中外,新娘的頭上總是披著東西。這表示要婚姻美滿,妻子必須由丈夫遮蓋起來;她必須接受丈夫作人位。
今天有這麼多的離婚,就是因為在一個婚姻生活裏有兩個頭。男人喜歡作頭,女人喜歡作頭上頭,最後只好離婚。所有結了婚的姊妹必須認識,當她們結婚的那一天,她們的頭就被取代了。這是聖經的原則。這不是一種規矩或規條,這是維繫婚姻惟一的路。
在召會生活中,基督是我們的真丈夫。所以,我們必須把自己的人位擺在一邊,接受祂作我們的人位。基督在地上時,雖然祂有個格,但是祂從不憑自己活著;祂總是憑著父的人位活著。祂說,祂不從自己說甚麼,祂所說的一切,都是從父說的。祂不是源頭;父是祂的源頭。祂有人位,但是祂不憑祂的人位活著。祂憑另一個人位,就是憑父活著。祂有意志,但是祂說不要照祂的意思,只要照父的意思成就。(太二六39。)祂的意志總是服在父的意志之下。凡祂所作的,都是憑父的意思而行的。
婚姻生活應該是這件事的豫表。妻子必須不照著她自己的意思作事,她必須一直照著丈夫的人位生活行動。她必須放下她的喜歡和不喜歡,接受丈夫作她的人位。有時我們已經知道主所要的,我們還想去禱告。如果我們接受主作我們的人位,我們就不需要禱告那麼多。我們可能有許多的禱告,可是從沒有接受主作我們的人位。
在約翰福音裏,我們看到一個人,祂是神的彰顯。然而這個人不憑自己活著,乃是憑另一個人位活著。在召會生活中,每一個人都必須把自己的人位擺在一邊,而接受我們裏面這位主作我們的人位。我們若都是這樣,我們這許多人就是一個身體。我們是一個新人,有一個獨一的人位。這個團體的人不彰顯不同的個人。甚麼都只是一個人位。這樣,召會就是基督的彰顯,因為整個召會接受了祂作人位。
約翰福音還有另一部分是我們必須看見的。『只等實際的靈來了,祂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實際;因為祂不是從自己說的,乃是把祂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要來的事宣示與你們。祂要榮耀我,因為祂要從我有所領受而宣示與你們。』(十六13~14。)主耶穌說,那靈不從自己說甚麼,正如子不從自己說甚麼。那靈要使子的一切所是成為我們的實際。凡父所有的都在子裏,凡子的所是,都藉著那靈實化。所以我們在這裏再一次看到三一神這件事。那靈把一切生命的事啟示我們,並且使子的一切成為我們的實際。這就是應用。這也就是三一神分賜到我們裏面。父在子裏,子現今是說話的靈,臨到我們,住在我們裏面,使子的一切對我們是如此實際,並且將子的一切所是應用到我們身上。
我們現在要作的,只有一件事,就是將我們的人位,將我們生活的方式擺在一邊,接受祂作我們的人位,接受祂的意思作我們的意思。這樣,我們就要因祂活著。主耶穌說,『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那喫我的人,也要因我活著。』(六57。)這就是因基督活著,接受祂作我們的人位。我們若過這樣的生活,就有資格過召會生活。在我們中間就不會有分裂、分爭、吵嚷,因為只有一個人位活在新人裏,並且彰顯三一神。這就是召會生活。
主耶穌還說,『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我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十四19~20。)這是三一神在我們裏面是一活著,我們也在三一神裏面是一活著。召會生活是三一神活在所有信徒裏面,所有的信徒也因三一神活著。祂在我們裏面,我們在祂裏面。祂和我們,我們和祂是一個團體的實體,由神性與人性調和所組成。我們在三一神裏都是一,接受基督作我們惟一的人位。這個絕對與宗教不同。這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接受活的人位而有的實際。在這個惟一的人位裏我們是一,並過召會生活。
在約翰福音,主耶穌被啟示為神的兒子,父的彰顯。祂不從自己作甚麼,也不從自己說甚麼。祂否認祂的人位,接受父作祂的人位。祂接受父的意思作祂的意思。祂不彰顯自己,乃是彰顯父。這就是召會生活—一班基督徒忘掉自己的人位,接受另一位作他們的人位。因此,全召會成了一個新人,只有一個人位。新人就是召會,新人的人位是基督。我們都必須將我們的人位擺在一邊,接受基督作我們的人位。這樣,我們就是一。
基督徒今天談論太多的合一。但只要我們不接受基督作人位,就沒有真正的一。我們中間真正的一,乃在於基督的人位應用在我們眾人身上。我們不該憑自己的人位生活、行動、作事,反而要接受基督作我們的人位。這樣,我們自然就都接受同一人位,就成為一了。人有許多,卻只有一個頭。這是惟一的路,來得著一並得著合一。這不是許多人中間的協議。召會中的一,乃是一位基督被祂的眾肢體接受作人位。他們都以祂為他們獨一的人位。他們人數雖多,人位卻是一個。這個人位的一,纔是召會生活真正的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