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一系列信息裏,我們要來看神在人裏的行動,也就是新約裏神在祂與人聯結中的歷史。在前一系列標題是『神在祂與人聯結中的歷史』的信息裏,(見『神聖啟示的高峰信息合輯』第三冊,)我們已經看過舊約從創世記到利未記裏神的行動。在舊約裏,神同著人,並在人中間行動,但祂從未在人裏面行動。
當我們來摸這事的時候,我們必須謹慎,因為在舊約裏的確有一些暗示,說到神向人顯現。在創世記十八章,神以人的形狀向亞伯拉罕顯現。有一天,當亞伯拉罕坐在他的帳棚前時,有三個人向他走過來。其中二人是天使,另一位是耶和華神。因此,在創世記十八章不僅是神以人的形狀顯現,天使也以人的形狀顯現。亞伯拉罕為耶和華豫備水洗腳,撒拉豫備了飯食。這給我們看見,神向人的顯現,以及神與人的關係,都是很奧祕的。
但是,在原則上我們需要看見,在舊約裏神不在人裏行動;祂只同著人,並在人中間行動。乃是到了新約時代,神纔來到地上在人裏面行動。在新約時代,神行動的第一步乃是進到人裏面。神取了確定的步驟進到人裏,這為祂在整個新約時代在人裏的行動立下根基。神進到童女腹中,並留在其中九個月,為要從那童女而生。這是祂進到人裏的行動,作祂在人裏更進一步行動的根基。
舊約是為著神在新約在人裏行動的豫備。嚴格的說,在舊約裏神的行動是在人中間,並藉著人,但不是在人裏面。當新約時代來臨時,神的作法完全改變了。在舊約裏,祂一直是同著人,並在人中間作工,卻是在人的外面作工。參孫是這事很好的例證。參孫很強壯,滿有神的能力,但他個人的生活卻是一團糟。這給我們看見,神在舊約裏的行動,是在人外面,而不是出於內裏生命的一種行動。新約與舊約的不同,乃在於一個事實,就是神進到了人裏面。神從人而生。馬太一章二十節說,那生在馬利亞裏面的,乃是出於聖靈。神生在馬利亞裏面。有一天,神帶著祂的神性從永遠裏出來,進到一個童女裏面,生在她的腹中。
我研究聖經多年;從我的研究裏,我得到一個結論,就是新約二十七卷書所啟示神永遠的經綸中,有十個主要的項目。前五個項目是神行動的步驟,後五個項目是神行動的結果。在神新約永遠的經綸裏,有神在人裏面行動的五個步驟和五個結果。
這五個步驟是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升天。這些乃是神在地上在人裏面之行動所取的步驟。祂在人裏面成為肉體,祂也在人裏面生活。在成為肉體裏,祂進入馬利亞腹中,留在那裏九個月。祂出生後,經過三十三年半的人性生活。然後祂上到十字架,在人裏面被釘死。耶穌是以人的身分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但祂不只是人,祂乃是神自己。然後祂復活了。祂在人裏面從死人中復起,並在人裏面升到諸天之上。這是祂行動的五個步驟。這些步驟的五個結果,乃是召會、基督的身體、新人、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生機體、以及新耶路撒冷。這五個步驟和五個結果,包括了整本新約所論到關於神在人裏的行動。新約的頭一頁是說到成為肉體,而新約的末一頁則說到新耶路撒冷。
神在人裏的行動在歷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在馬太一章神成為肉體以前,歷史上沒有神在人裏面行動這樣的事。
在舊約裏,神在成為肉體以前,祂只同著人,並在人中間行動。舊約有三十九卷書。其中大部分都很長,說到許多神行動的故事。在舊約裏,神同著人並在人中間有何等的行動!當祂創造諸天和地上的萬物時,那是何等的行動!祂創造人時,那是何等的行動!然後從創世記三章到瑪拉基書,有許多神行動的故事。但神在舊約裏所作的,只是同著人,並在人中間行動;祂從未在人裏面作任何事。在舊約裏,祂從未在人裏面行動。
從成為肉體開始,神主要是在人裏面行動。在新約裏,神所作的一切,主要是在人裏面。『在…裏面』這短短幾個字,可視為新約中最大的辭。你如果把這幾個字拿走,新約就變成空的了。這就好像把開關從電器拿掉一樣。沒有開關,電器就不能運作,因為電流不能流進去。新約常常重複『在基督裏』這個辭。如果我們不在基督裏,基督也不在我們裏面,就沒有基督徒的生活,也沒有召會生活。
在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和申命記裏,神同著摩西行動。之後神又在約書亞記、士師記、和撒母耳記裏行動。然後,在某種程度上,祂與所有的以色列王和申言者一同行動。但那不是完成神為著基督與召會之永遠經綸的直接行動。
神同著人,並在人中間行動,乃是在祂舊造裏間接的行動,為著在祂新造裏祂永遠經綸的直接行動作準備。因此,在舊約裏沒有題到召會。召會是隱藏的奧祕。舊約從來沒有直接說到神永遠的經綸。神在新約裏的經綸,絕對是獨一的。在舊約裏,你看不見神為著祂永遠經綸的直接行動。神間接作了許多準備,好使祂有一日能來直接的作工。
新約開頭就是馬太一章裏耶穌基督的家譜,祂的家譜有四十二代。每一代都是為耶穌的來到作準備。我們需要把舊約看作神在新約裏,在人裏面行動的豫備。神如果沒有創造天地萬物,人怎能生存?天是為著地,地是為著人的生存,而在舊約裏人的生存是為著經過歷代而帶進基督。因此,我們可以說,馬太一章的四十二代乃是代表整本舊約。
五十七年前,在一九三六年,我寫了一本書,名為『基督家譜的拾遺』。我在那裏所寫的,有許多已經包括在現今新約恢復本的註解裏。你要寫關於基督家譜的事,就需要認識整本舊約。馬太一章基督的家譜,乃是舊約的簡短摘要,而舊約本身乃是基督詳細的家譜。我們要了解馬太福音裏的家譜,就需要追溯其中每一事件的起源和歷史。我們不可忘記,舊約乃是為著神在新約裏在人裏面直接的行動作準備。
我們需要看見,神在祂成為肉體裏之行動的重大意義。(約一1,14。)今天許多在基督教裏的人,沒有看見這個意義。當他們想到基督的出生,他們也許只想到馬槽,或只想到與慶祝聖誕節有關之異教的東西。今天的基督教已經失去神經綸真正的素質和真正的特性;牠已經完全變成外面的、形式的宗教。我們需要放棄我們傳統的、不合聖經的觀念,好從聖經看見關於成為肉體之三一神的純正啟示。
神成為肉體時,就從永遠來到時間裏。這是我們必須得著的頭一項內在意義。在永遠裏,神是無限的。對祂來說,一切都是永遠的。但當祂成為肉體的日子來到,祂就從永遠裏出來,進到時間裏。永遠是沒有限制的,時間是有限制的。在永遠裏,祂可以無所不在;但在時間裏,祂不能既在耶路撒冷,又同時在拿撒勒。作為一個有限的人,祂受了極大的限制。
在約翰七章裏,祂的兄弟向祂挑戰,要祂將自己顯明給世人看;(3~4;)但祂告訴他們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你們的時候卻常是方便的。』(6。)雖然主是永遠、無限、不受限制的神,但祂作一個人活在地上,甚至在時間上也受到限制。祂是不受限制的神,卻進到時間的限制因素裏。
神藉著說話創造一切。祂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一3。)但祂不是這樣一瞬之間成為肉體的。反之,祂從永遠裏出來,進到時間裏,留在童女腹中九個月。這是非常有意義的。我們都知道,要使一個基督的信徒成為屬靈的、聖別的、得勝的、並屬天的,是何等的困難。神是全能的,祂的能力是無限的。為甚麼祂不在一瞬間產生千萬的屬靈人?在神新約的經綸裏,祂不作瞬間的工。祂乃是在成為肉體的原則裏作一切的事。神的成為肉體把祂從永遠裏帶出來,進到時間的限制裏。
神從永遠來到時間裏,並且帶著祂的神性來進到人性裏。在舊約裏,神聖的性質和素質從來沒有進到人裏面。但有一天,這一位獨一神聖的神,帶著祂的神性進到馬利亞腹中。從那天起,神就把人性穿在自己身上。那時以前,祂從沒有任何人性的東西,但在祂成為肉體時,祂就進到人性裏,並穿上人性,當作祂所是的一部分。在永遠裏祂只是神聖的,但藉著成為肉體,祂就兼有神性和人性。
神在祂成為肉體裏的行動,乃是將神性與人性調和成為一個實體,但這一個實體裏的兩種元素仍然保持分別,並沒有產生第三種元素。過去有一個異端教導說,神性與人性調和在一起時,就產生第三種元素。『韋氏第三版新國際大辭典』(Webster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這樣解釋『調和』一辭:『合起來,或與其他東西合在一起,使其組成成分在合成中仍保持分別。』因此,在神的成為肉體裏,神性和人性的元素調和成為一個實體,但這實體裏的兩種元素仍保持分別,並沒有產生第三種元素。
關於神性與人性調和的真理,在早期的召會存在於教父中間。但因著關於調和之異端及錯誤的教訓,少有基督教的教師敢再碰這事。我們必須看見聖經中關於神性與人性調和的純正真理,是神在祂成為肉體之行動裏的重大意義。
這樣神聖的事是非常屬靈且奧祕的,因為這是看不見的。但在舊約裏有素祭這美妙的豫表,給我們看見在耶穌基督的身位裏,神性與人性的調和。利未記二章四至五節說,素祭是『細麵調油』。油表徵聖靈,細麵表徵人性。聖靈將自己與人調和,產生素祭,好作神和祭司的食物。
神聖三一—父、子、靈—全都有分於成為肉體。許多基督徒習慣說,成為肉體僅僅是基督成為肉體,但我們必須看見,這乃是基督同著神聖三一成為肉體。
成為肉體是作為神之基督的成為肉體。提前三章十六節說,基督是神顯現於肉體。約翰一章十四節說,話成了肉體。這是話的成為肉體。但一節說,話就是神,而這裏的神是完整的神—父、子、靈。成為肉體乃是作三一神具體化身之基督(西二9)的成為肉體。因此,基督的成為肉體乃是三一神的成為肉體。
神的成為肉體乃是神兒子的成為肉體。(羅八3。)神在祂的素質裏乃是一,但在祂經綸的行動裏乃是三。這就是為甚麼我們不說父神完成救贖;我們說子神完成救贖。然而行傳二十章二十八節說,神用『自己的血』買了召會。因此,基督的血就是神的血。這含示主耶穌就是神。這指明我們談到神聖三一的身位和工作時,必須非常小心。最安全的作法乃是只跟從聖經。無論聖經說甚麼,我們就應當照樣說。聖經啟示神聖三一有經綸的一面,也有素質的一面。我們的救贖是子神在經綸一面所完成的,但父神和靈神也有分於這完成。無論子作甚麼,祂總是同著父,並憑著靈作的,因為三者在素質上乃是一。
父神有分於成為肉體。以賽亞九章六節說,有一子賜給我們。這是成為肉體。按照以賽亞九章六節,在成為肉體裏賜給我們的子,稱為永遠的父。這一位是子還是父?約翰五章四十三節上半說,子在父的名裏來。我們要思想這是甚麼意思。如果一個人到銀行去,以別人簽名的支票提現,他必須是在那人的名裏去。在另一個人的名裏去銀行,就是以那個人的身分去銀行。子在父的名裏來,意思是祂以父的身分而來。這等於說子就是父;因此,在以賽亞九章六節裏祂稱為父。
在神聖的三一裏,子、父、靈乃是一。子來,但子卻和父互相內在。互相內在乃是彼此互相內住。子在父裏,父在子裏。(約十四10。)父、子、聖靈真實的是一。沒有人能把祂們分開。祂們之間有分別,卻不分開。主在約翰十七章的禱告裏,啟示祂與父是一。(21~22。)從這一切的經節我們能看見,父有分於成為肉體。
靈神也參與成為肉體。在路加一章三十五節,天使告訴馬利亞,聖靈要作為能力臨到她身上,使聖者成孕在她腹中。馬太一章十八節和二十節進一步告訴我們,馬利亞『被看出懷了孕,就是她從聖靈所懷的』,並且『那生在她裏面的,乃是出於聖靈』。這指明馬利亞生出嬰孩耶穌以前,那出於聖靈的神聖素質,已經生在她腹中。成為肉體乃是神的兒子成為肉體,卻是藉著那靈完成的。那靈也有分於成為肉體。
現在我們能看見整個三一神—父、子、靈—都成為肉體。三者都有分於成為肉體。當我們說,『神在人裏的行動,』我們的意思是說,三一神在人裏的行動,就是神聖三一三者的行動。神的成為肉體乃是神在人裏直接行動的起始。三一神—父、子、靈—都從永遠裏出來,帶著神性,進到人裏,與人成為一,使祂自己成為人,並有分於人的性情。(來二14上。)這是非常偉大,且遠超我們天然的思想和領會。神以默默、祕密、甚至微小的方式而來。祂在祂神聖的三一裏來,進入一個人裏,生在那裏。藉此祂使自己與人成為一,成為人的一部分。從祂成為肉體那時起,祂就開始不僅在人裏,更成了一個人。
按照新約的記載,神在地上在人裏的行動,總是在成為肉體的原則裏。我們的得救是神在人裏的行動,也是神成為人的一部分的行動。如果神從來沒有成為我們(就著神進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生命的意義而言),我們絕不能得救。每一次一個人得救,神成為肉體就重複一次。得救或重生是甚麼?就是神在祂的神性裏進到一個人裏,把祂自己作成那人的一部分,並把那人作成祂的一部分。得救把神帶進人裏,並把人帶進神裏。得救使神成為人,使人能成為神(但沒有神格)。這就是神成為肉體;這成為肉體的原則,應當應用在我們整個基督徒生活裏。
在基督徒的生活裏,丈夫和妻子應當彼此相愛,但在他們天然的生命裏,他們沒有能力這樣作。怎樣的丈夫能彀愛妻子,怎樣的妻子能彀愛丈夫?如果一個基督徒丈夫真是愛他的妻子,那不是他。這意思是說,他是活在加拉太二章二十節的原則裏—『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一個丈夫這樣愛妻子,乃是在成為肉體的原則裏。除非神成為你,你成為神,否則你絕不能真正愛你的妻子。我們必須看見,我們絕不能真正的謙卑。真正的謙卑是在成為肉體的原則裏。如果我真是謙卑,那就是說,神已經把祂自己作成我,並且祂也已經把我作成祂。這是成為肉體很強的原則,這就是神的行動。若不是基督把祂自己作成我們,若不是我們成為基督,我們就不能謙卑,我們也不能有任何一種基督徒的美德。我們所擁有的每一項基督徒美德,都是成為肉體的一部分。每一天,當我們過基督徒生活時,三一神就藉著被作成我們,並把我們作成祂,而成為肉體。當一位弟兄真正愛他的妻子,那時他就是神(在神的生命和性情上,但不是在神的神格上)。換句話說,神已經成為他,並且他已經成為神。這是神在成為肉體的原則裏,在人裏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