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篇 對付恩賜(一)

讀經: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一至十一節。

為甚麼保羅在說到主的晚餐以後,立刻對付恩賜?表面看來,主的晚餐與恩賜之間沒有關聯。許多讀聖經的人發覺很難領會,為甚麼保羅先對付主的晚餐,然後就對付恩賜。我們若要領會這兩件事之間的關聯,必須看見二者都與神的行政有關。神聖的行政是解開哥林多前書後六章所說五個難處的祕訣。所以,我們若看見本書這一段是與神聖行政範圍裡的事有關,我們就得著領會這幾章的鑰匙。

這一段所說的第一件事,是與作頭有關的蒙頭。作頭是神行政裡的第一項。蒙頭怎樣與作頭有關,主的晚餐照樣與身體有關。身體是神藉以執行祂行政的憑藉。沒有身體,頭就無法在地上成就甚麼以執行神的行政。

現在我們必須進一步看見,身體需要不同的功用。倘若我物質的身體沒有功用,身體就不能作甚麼。然而,我身體的每個肢體都有功用。功用來自每個肢體的恩賜。手指、手、手臂、和肩膀都有其恩賜。我們身體的每個肢體,無論看起來多麼微小或多不重要,都有恩賜。只要是身體的肢體,就有恩賜,有恩賜就有功用。藉著身體所有肢體的功用,身體就能工作。身體所有肢體之恩賜的功用加起來,就是身體的工作。我說話時,我身體的每個肢體都牽連在內。我身體的每一部分,每束肌肉,甚至鼻子和耳朵,都在盡功用。

神在管理整個宇宙以完成祂永遠的定旨。作頭的基督需要身體│召會。這是撒但恨惡召會的原因。今天我們遭受反對,就是因為我們為著召會站住。有些基督教書店賣倪弟兄所有的書,就是不賣他說到召會的書。有些在臺灣的傳教士承認,我們在臺灣的工作是絕佳的,但他們認為召會的實行這件事是『香膏裡的死蒼蠅』。

撒但恨惡身體,並反對身體。召會若只是信徒的會集,只是信徒來在一起交通而已,撒但就不會這麼恨惡召會。然而,對我們而言,召會不僅僅是會集,乃是為著執行神行政的身體。要成為這樣的召會,我們都需要盡功用。然而,假定有一個召會,其中只有一些肢體盡功用,其餘的坐在聚會中不盡功用。那種情形的召會也許遭受仇敵反對,但遠不及為著身體站住的人所遭受的反對;這身體是頭執行神聖行政的憑藉。

身體有許多肢體,每個肢體都有恩賜。這就是為甚麼保羅說到作頭和身體以後,就說到屬靈的恩賜。屬靈的恩賜是為著身體肢體的功用。因此,十二章是直接接續十一章。我們分辨那身體以後,需要看見身體的肢體一切恩賜的重要。在十二章四至十一節,保羅題起九種恩賜。這不是說,只有九種屬靈的恩賜。保羅列舉九種恩賜乃是作為例證。

壹 管治的原則

十二章一至三節有屬靈恩賜管治的原則。在一節保羅說,『弟兄們,關於屬靈的恩賜,我不願意你們不明白。』保羅在十二至十四章,對付哥林多人的第九個難處,就是有關神的行政和運行上,屬靈恩賜的難處。

在二至三節保羅繼續說,『你們作外邦人的時候,無論何時不論怎樣受到帶領,你們就被帶走,去拜那不能出聲的偶像,這是你們知道的。所以我要你們知道,在神的靈裡說話的,沒有人說,受咒詛的,耶穌!若不是在聖靈裡,也沒有人能說,主,耶穌!』使徒這裡的意思是說,在二節不能出聲的偶像,使敬拜牠們的人啞口無聲;但活神卻使敬拜祂的人,在祂的靈裡說話。這樣的說話,與屬靈的恩賜有關。在神的靈裡說話的,沒有人說,受咒詛的,耶穌!他願意說,也能說,主,耶穌!敬拜神的人不該緘默,乃該在神的靈裡發聲說出主,耶穌!這樣說主,耶穌!乃是一切屬靈恩賜的主要功用。

恩賜的管治原則是用我們的靈憑那靈說話,就是在我們的靈裡憑那靈發表一些東西。這樣的說話是以主耶穌為中心。所以,我們所說的該以基督為中心。基督該是我們說話的本質、元素、素質、中心和圓周。

保羅寫到身體上肢體的恩賜時,開頭說到『不能出聲的偶像』。當然,恩賜與偶像無關。但保羅說到屬靈的恩賜,是反對哥林多人拜偶像的背景。在二節保羅題醒他們,他們作外邦人的時候『被帶走,去拜那不能出聲的偶像』。這裡保羅不是說,他們被帶到罪、情慾或世界裡;他說他們無論何時不論怎樣受到帶領,他們就被帶走,去拜那不能出聲的偶像。不管他們以甚麼方式受帶領,他們就被帶走,去拜那不能出聲的偶像。保羅用形容詞『不能出聲的』,含示偶像與拜偶像的人都是不能出聲,不能說話的。哥林多人從前是不信的人,也是不能出聲的;他們是不能出聲的偶像無聲的敬拜者。這就是說,他們敬拜偶像時沒有說話。反之,因為偶像不能出聲,他們也不能出聲,靜默無聲。但他們相信基督以後,現今乃是活神的敬拜者。

我們說話就證明我們是活的。我們的神是活的。聖經啟示我們的活神是說話的神。歷世紀以來,尤其在這新約時代,神一直在說話。要證明我們是基督活的肢體,我們也必須說話。當然,這不是說,我們該隨便說話或閒談。反之,我們該為主說話,甚至說出主來。我們需要說以基督為中心的事。不但如此,基督必須是我們的說話,我們的發表。祂必須是我們話語的中心和圓周。這樣說基督,有力的證明我們是活的。因為我們所敬拜的神是活的、說話的神,我們也說話,因此證明我們是基督身體活的肢體。

我能從經歷見證,我越說話,就越活。說話實際上就是呼吸。我運用我的靈說話,就將基督吸進來。我們需要天天向我們的丈夫或妻子、向我們的兒女、並向我們的鄰居說基督。我們需要說基督,以祂為我們的中心。這種說話是屬靈恩賜的管治原則。

照著三節,我們的說話必須受主耶穌的管治。在這一節保羅說,『所以我要你們知道,在神的靈裡說話的,沒有人說,受咒詛的,耶穌!』受咒詛的,原文意,受咒詛的事或人,分別出來,專遭災禍的。說『受咒詛的,耶穌』,意思是消極的說到基督。每當有人消極的說到基督,那就是咒詛。

在三節保羅也說,『若不是在聖靈裡,也沒有人能說,主,耶穌!』這是按原文直譯。這指明當我們以正確的靈說『主,耶穌!』我們就在聖靈裡。因此,呼喊主耶穌,乃是有分於、享受並經歷聖靈的路。

我們剛纔指出,三節按原文直譯是『主,耶穌!』我們說,『耶穌是主,』就承認主耶穌是主。但我們說,『主,耶穌!』不但這樣承認,也呼求祂。說『主,耶穌!』比說『耶穌是主』更甜美。這個不同能以我們怎樣說到我們的父親來說明。例如,說,『這是我的父親,』不像說『我的父親!』這樣甜美、親密。你在日常生活中說『耶穌是主』,還是更常呼喊『主,耶穌』?我們多半會見證,我們呼喊『主,耶穌!』遠比我們宣告『耶穌是主』多得多。

毫無疑問,三節的『主,耶穌!』指明呼求主耶穌的名。今天有些人反對呼求主名的實行。但在十二章三節保羅明確的說到以聽得見的方式呼求主。這句話若譯為『耶穌是主,』就不是指明呼求。但直譯為『主,耶穌!』不但指明承認,也指明稱呼、呼求主。

我們許多人都能見證,呼求主耶穌的名使我們成為活的。我們覺得有點受壓時,只需要呼求:『哦,主耶穌!』我們就得著加強並拔高。我們聽見報導,某地好些聖徒藉著呼求主名和禱讀得了幫助。一位弟兄見證,主將祂的話、祂的靈、和祂的名賜給了我們。我們可藉著禱讀享受祂的話;我們可藉著跟隨膏油塗抹享受祂的靈;我們也可藉著呼求主名享受祂的名。

我們這些敬拜活神的人必須說話。然而,許多基督徒啞口無聲。靈恩運動進來,是對這種啞口無聲的反應。在已往不同的時代,也有對形式宗教的啞口無聲所引起的反應。例如,在衛斯理約翰(John Wesley)的時代,主話的傳講只限於教堂。沒有人可在世俗的地方傳講。但衛斯理約翰反對那種限制,在戶外傳講,在街上,甚至對下班後從礦坑出來的礦工傳講。有些人被衛斯理的傳講感動,悔改並哭泣。有些人喜樂忘形,向主呼喊。

基督是神的話,神的說話。因此,我們享受基督時,也要說話。我們要說出基督,有時甚至要喊出基督。在我們赴召會聚會的路上,我們不該靜默無聲。甚至我們在路上,也該說基督,然後藉著我們的說話將基督帶到聚會中。

說『受咒詛的,耶穌!』就是說些消極的事論到祂。但說『主,耶穌!』意思是積極的說到祂。不但如此,在十二章三節保羅告訴我們,若不是在聖靈裡,沒有人能說,『主,耶穌!』何等鼓勵人的話!只要我們用正確的靈說,『主,耶穌!』我們就在聖靈裡。你覺得自己不在靈裡麼?那麼就呼求主耶穌的名。藉著呼求祂的名,你就會吸入屬天的空氣,聖靈,並且你會在那靈裡。然而,你若安靜,不呼求主,你就不會吸入屬靈的空氣。這會使你在屬靈上不健康、不喜樂。但你越為基督說話,甚至說基督,你就會越喜樂。我們在主的恢復裡有許多積極的事可談論。我們有基督,我們有召會生活,我們也有神永遠的定旨。讓我們都學習說基督。這種說話乃是屬靈恩賜的管治原則。

一九七○年我們在洛杉磯的艾爾登會所時,聚會總是在豫定時間之前開始。早在既定的聚會時間之前,聖徒們就聚集說話、歌唱、呼喊並讚美。但今天有些地方,聖徒們有安靜的傾向。似乎許多人失去了他們的功用和恩賜。這開了路,使人回到墮落的情況,就是聚會有形式,有了聖品階級和平信徒的制度。在召會中,所有的肢體都該是活的、說話的。這樣,所有的時間都會滿了講說基督,並為著基督的說話。

貳 那靈的表顯
一 恩賜雖有分別,靈卻是同一位

在四節保羅繼續說,『然而,恩賜雖有分別,靈卻是同一位。』這裡的『然而』,指明三節與四節間的對比。三節說,當我們在神的靈裡說話盡職時,我們都說主,耶穌!高舉耶穌為主。『然而』為著那靈的表顯,恩賜是各有不同的。

十二章四節的恩賜是指外面的恩賜,事奉的才能或本能。牠們有些是神奇的,有些是由一章七節所說初期的恩賜發展出來的。這些恩賜都與初期的恩賜不同。

分別,原文也可譯為不同,相異,區別。五、六節者同。

二 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同一位

在五節保羅繼續說,『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同一位。』這裡的職事即服事。四節的恩賜是為著這些職事,在這些職事中顯出六節的功效。

三 功效也有分別,神卻是同一位,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

六節說,『功效也有分別,神卻是同一位,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這裡的功效指神聖的能力,在恩賜活動中,推動恩賜而有的結果,這結果就是(恩賜)所顯出的功用。(弗四16。)

恩賜是憑著那靈;職事,服事,是由主來主動,而為著主;功效是出於神。在這裡,三一神與恩賜、職事和功效這三者有關。憑著那靈而有的恩賜,是要為主完成職事,而在為著主的職事裡,顯出了由神運行、工作,而有的恩賜功效。這就是三一神運行在信徒裡面,好成就祂永遠的定旨,以建造召會,就是基督的身體,作神的彰顯。

在這些經文裡,保羅說到神聖的三一。祂在林前十二章四節說到那靈,在五節說到主,在六節說到父。恩賜是憑著那靈,職事是由主來主動,而為著主,功效是出於神。恩賜是給人本能。我們運用我們的恩賜,職事就產生出來。因此,恩賜是為著職事。

職事原文的意思就是服事。職事與執事,服事者,原文同字根。執事是服事的人,而職事是他們的服事。我們運用我們的恩賜盡功用時,那功用自然而然就成為一種服事。

服事是出於主,但恩賜是由那靈分給的。恩賜盡功用,就有出於主並為著主的服事。然後這些服事為著神來成就一些功效。所以,恩賜是為著職事,職事是為著功效。

神是管理者,藉著功效而管理的一位。這些功效是完成神聖行政的工作。這些功效,這些工作,藉著服事(職事)而成就。主耶穌基督是受膏者,顧到這一切職事。因此,職事是屬於祂並出於祂。但主如何得著這些服事?乃是藉著那靈的恩賜。不但如此,這些恩賜的使用在於我們的合作。我們若不說話,我們若不說主的話,不為主說話,那靈就沒有路。恩賜的運用完成職事,而職事成就功效。這些功效是為著執行神的行政,這行政是要實現祂永遠的定旨。

已往我們曾指出,新約裡只有一個職事,而現在我們說到眾職事。我們說新約裡只有一個職事時,意思是一切有恩賜的人都該供應同樣的事物│基督與召會。這是惟一的職事。然而,十二章五節的職事(複數)指身體不同肢體的服事。身體不同的肢體有他們不同的職事,他們不同的服事。

四 那靈的表顯賜給各人,是要叫人得益處

在七節保羅說,『只是那靈的表顯賜給各人,是要叫人得益處。』各種不同的恩賜,都是那靈的表顯,就是那靈表顯在領受了恩賜的信徒身上。那靈這樣的表顯,乃是為著叫召會(基督的身體)得益處。叫人得益處,意即為著使基督身體的肢體在生命裡長大,並為著使基督的身體得建造。

在八節保羅繼續說,『這人藉著那靈得了智慧的言語,那人也照同一位靈得了知識的言語。』照本書的全文看,智慧的言語,是關於基督是神深奧之事的話,神已豫定這位基督作我們的分。(一24,30,二6~10。)知識的言語,是分授關於神和主一般知識的話。(八1~7。)智慧的言語,主要的是出於我們的靈,並藉著啟示的;知識的言語,主要的是出於我們的悟性,並藉著教導的。前者要比後者深。不過,這二者(不是說方言,也不是其他神奇的恩賜),都被列為首要的恩賜,和那靈最高的表顯。因為這二者都是造就聖徒,建造召會,以執行神的運行,最有益的職事或服事。

要區別智慧的言語和知識的言語並不容易。照著哥林多前書,智慧的言語是關於基督的話。我們若要說基督,就需要智慧的話。在一至二章保羅強調基督是神的智慧,這也是我們所說的智慧。為著這智慧的言語,我們需要啟示,不僅僅需要教導。這就是說,我們需要那靈在我們靈裡給我們看見一樣東西│我們需要基督是神深奧之事的異象。關於基督是神深奧之事的話,就是智慧的言語。這話主要是使徒和申言者講的。他們看見了基督的異象、啟示,凡他們說到祂的,都是智慧的言語。

知識的言語是關於屬靈之事的話,尤其是關於神的所是並所作的話。這話主要是教師講的。

在九節保羅說,『另有別人在同一位靈裡得了信心。』這裡的信心,就如能移山的信心,如在十三章二節和馬可十一章二十二至二十四節者。

在林前十二章九節保羅也說到『在這一位靈裡得了醫病的恩賜』。這些恩賜指醫治各種疾病的神奇能力。

在十節保羅說,『另有一人能行異能。』這些異能指醫病以外之神奇能力的作為、神蹟,如彼得叫多加從死裡復活。(徒九36~42。)

在林前十二章十節保羅也題起申言。這是指為神說話,並說出神,包括豫言,豫告。為神說話,並說出神,是出於生命的恩賜,就是由生命長大而發展出來的;豫言,豫告,是神奇的恩賜,與生命無關。我們不該將這裡申言一辭的首要意思領會成豫告。這辭主要的意思是為主說話,並說出主。當然,有時也包括豫告、為…說話、說出…、以及豫先說話等意思。

保羅在十節也告訴我們,另有一人能辨別諸靈。這是指把出於神的那靈,從那些不是出於神的靈辨別出來。(提前四1,約壹四1~3。)這需要生命的成熟。

保羅總結林前十二章十節說,『另有別人能說各種方言,另有一人能繙方言。』這裡的方言指人或天使(十三1)的正常語言或方言,(徒二4,6,8,11,)不是無意義的口音或聲音。真正且正常的說方言,乃是那靈所賜諸多恩賜的一種,(林前十二4,)也是那靈諸多表顯的一面。(7。)有些人認為,『說方言首先是靈浸的初證,後來成了那靈的恩賜;就著說方言是初證而言,每位信徒都必須有;就著說方言是恩賜而言,每位聖徒不需要都有。』然而,這種教訓在新約中是沒有根據的。新約說得非常清楚,說方言只是那靈許多恩賜的一種,並非所有的信徒都有。

繙方言指將人所不懂的方言,繙成人所能懂,能明白的話。(十四13。)這是這裡所列舉,那靈表顯的第九項。可是,那靈藉著信徒所表顯的不僅有這九項。十二章二十八節所列,由那靈所產生的使徒職任、幫助和治理;行傳二章十七節所題,因著那靈而有的見異象和作異夢;希伯來二章四節所說的神蹟和奇事,以及馬可十六章十七至十八節所豫言,五種神蹟中的三種,都沒有列在這裡。使徒在這裡,只列舉那靈表顯的九項,作為例證。在這九項中,說方言和繙方言列在末兩項,因為這兩項不像其他各項那樣對召會的建造有益處。(林前十四2~6,18~19。)在這九項恩賜,和十二章二十八至三十節所列的各種恩賜中,申言的豫言、信心、醫病的恩賜、行異能、說方言和繙方言,都是神奇的。其餘的恩賜,如智慧的言語(如使徒的話語)、知識的言語(如教師的話語)、以及申言者在申言中為神說話並說出神、辨別諸靈、幫助和治理,都是由於生命長大(三6~7)發展出來的,就如羅馬十二章六至八節所列的那些恩賜,乃是出於林前一章七節所說內在、初期的恩賜。神奇的恩賜,特別是說方言和繙方言,不需要生命長大。哥林多人方言說得很多,但他們仍是在基督裡的嬰孩。(三1~3。)然而,由生命所發展出來,為著召會建造的恩賜,需要生命的長大,甚至需要生命的成熟。本書寫給他們,就是為著這個目的。

有時靈恩派的人問我們在聚會中有沒有那靈的恩賜。有些聖徒以為我們沒有這些恩賜,也許不知道如何答覆這問題。但我們有上好的恩賜,拔尖的恩賜,為首的恩賜,而不是末尾的恩賜。我們有智慧的言語和知識的言語。這些恩賜是『頭』,而說方言和繙方言是『尾』。我們將會看見,保羅至少有三次把這些恩賜列在末後。

我們已經指出,在這些經文裡,保羅說到那靈表顯的九項例證。那靈的恩賜是無限的。我們有恩賜,就有表顯;我們運用恩賜,就有主的職事;然後這些職事會成就神的工作,執行祂的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