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篇 餧養新人使他們存留

讀經:約翰福音十五章十六節,二十一章十五節,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七節,彼得前書二章二節,使徒行傳五章四十二節。
保養顧惜新人,使他們存留

在本篇信息,我們要開始說到神命定之路的第二步驟,就是保養顧惜新人,使他們存留。在約翰十五章十六節,主說,『我揀選了你們,並且派你們,要你們前去,並要你們結果子,且要你們的果子常存。』(直譯。)主吩咐我們三件事,要我們前去,要我們結果子,並且要我們的果子常存。然而,要確保我們的果子常存,不是一件容易的工作。已過在主的恢復裏,我們雖然在傳福音的事上有虧缺,我們仍然帶領了許多人歸向主,也給許多人施浸。然而,很少人存留下來。主現在教導我們非常緊要的一步,我們都必須學習該作甚麼,好叫我們的果子常存。

在約翰二十一章十五節,主吩咐我們要餧養祂的小羊。這就是為我們所結的果子作一些事,使果子存留。我們若愛主,就必須餧養祂的小羊,就是幼小、年輕的羊。在十五章的果子成了二十一章的小羊。結果子就是繁殖、產生小羊。在產生小羊之後,我們還必須負起責任去餧養小羊。

在帖前二章七節,保羅說,『(我們)在你們中間為人溫和,如同乳母顧惜自己的孩子。』每當作母親的顧惜,或餧養她的嬰兒時,她總是非常的溫和。在這一節,保羅沒有用『餧養』這個辭,而用了『顧惜』這個辭。顧惜包括餧養,但顧惜指明不僅餧養,更有親切的照顧。母親顧惜她的嬰兒時,一般的說,她也餧養她的嬰兒。

當嬰兒哭的時候,作母親的不會責備或責打嬰兒;嬰兒越是哭,作母親的越是溫和。顧惜就是為了應付幼小者的需要,而作每一件事。許多時候作母親的知道嬰兒為甚麼哭,但有時候她不知道。當她來到嬰兒那裏,抱著嬰兒,她可能曉得嬰兒餓了或冷了。她就會給嬰兒餧奶,或是以柔愛抱著嬰兒,使嬰兒溫暖。她所作的每一件事,對那個嬰兒都成了一種顧惜,使嬰兒快樂。

我們給一個人施浸後,必須立即把自己看作是溫和的乳母。甚至連保羅這個大使徒,也成了乳養的母親;他對年輕的信徒是非常溫和的。在我們帶人歸向主,並將他們浸入三一神後,我們必須照顧他們。

豫備家聚會的氣氛

新人得救受浸後,我們應當在他家中開始與他一同聚會。作家聚會最好的方式,就是使這位新人感到快樂。我們必須作的頭一件主要的事,乃是使他感到快樂。有人或許會問:『當一個人受了浸,換好衣服之後,我該和他談的頭一件事是甚麼?是生命課程第一課,還是真理課程第一課?』這時候用這些材料,對初生的嬰兒可能是一種『責打』。受了浸的人換好衣服,來到我們這裏之後,我們必須有一種非常愉快的態度、面容、和姿態,使這位親愛的人也感到歡喜。我們對初信者的姿態若是不溫和,反而是嚴肅或嚴厲的,他們可能會被我們冒犯,而不要我們再去探訪他們。當新受浸的人在換衣服的時候,我們必須學習操練使我們的全人表達出一種感染人的喜樂。然後當他出來與你相會時,你可以站起來向他問候,說,『阿利路亞!你已經得救了,這真是太好了!恭喜你!』這會溫暖他的心,使他歡喜快樂。

我們必須顧惜新人,使他們快樂。我們必須學習如何用最好的方式對他們說話。無論我們說甚麼,都必須非常愉快的說。我們可以這樣開頭:『這本聖經真好。你看牠的裝釘和印刷,真是精美。』這種說法,會使新人相當歡喜。他會喜歡我們更進一步的與他談話。

我們有多少人去到人家中和人有家聚會,使人感到歡喜?我們要保養顧惜新人,就必須是柔細而溫和的。有些弟兄非常急切而緊張,他們說話的方式可能太強、太粗。這可能會使年輕人受驚害怕。又有些弟兄們好像傳道人,神學院畢業生,總是用聖經中一段又一段的話教導新人。他們的姿態給人感覺他們是驕傲的。這種的談話,這種的姿態,總是會給新人潑冷水。

你若是在一個人家裏與他談話,他四歲大的兒子進到房間裏,你怎麼辦?這是個機會。你可以伸手輕柔的摸摸孩子的頭,跟孩子講話。這是使父親的心溫暖的最好方法。你可以停止對他父親談話,花幾分鐘和這孩子談話。這樣,作父親的必定會很歡喜,他可能告訴你一些關於他兒子的事。這樣溫和的顧到人,並不容易學會。

倘若三位聖徒帶領一位老年人歸向主,並給他施浸,他們該如何與這位老年人聚會?當他還在換衣服的時候,三人中之一,可能是位姊妹,可以開始唱一首有關得救之快樂的詩歌。唱詩歌常常是最好的開始方式,但你必須唱對的詩歌,並且你唱的聲調也必須是對的。你唱的時候必須是歡喜的,自然的。這件事我很難教你們。這是你們必須藉著操練而學習的。你可以在家裏操練對你自己說,對你自己唱;你每次與新人在一起的時候也可以操練。

傳福音,藉著接觸人使人快樂而得著人,需要很多的學習。事實上,這種學習是沒有止境的。要我教導你們這些事並不容易,你們必須得著原則,並且藉著操練而學習。不要輕看這些事。有了聖經的知識是不彀的,你們也必須知道如何照顧人,使他們的心肯向你們敞開。

認識新人

我們不應當只是使新人歡喜快樂而已;那不是我們的目的。我們與新人談話時,必須很警覺,好知道他是那一種人。要這麼作,最好的方法是留一些時間給他說話。我們不該佔用全部時間。在我們使他覺得歡喜的時候,我們必須給他時間說一些話。從他的談話中,我們能因著了解他的感覺、想法、打算,而認識他。我們該學習鼓勵他多說,然後我們纔知道該說甚麼。我們會曉得這是否合式的時間轉入『正題』。如果時間合式,我們可以引進一個與屬靈事物有關的題目。我們必須學這些事,雖然不容易,但我們若有週全的準備,就很容易與這人談到『正題』。

在說到主觀經歷之前,先說客觀的真理

當你與人談到屬靈的事,你應當先摸客觀的一面。你不該太快的摸主觀的一面。在施浸後,有些人可能立即摸主觀的經歷,告訴那人,他有人的靈。然而,這或許太快了。你若有負擔說這件事,你必須立下根基。你先要告訴他:『神是靈,我所傳給你的救主就是這位神。今天祂是神,是救主,也是那靈。』你必須告訴他一些客觀的事,打下根基。這會給他的經歷立下基礎。在客觀的教訓之後,你就可以轉到主觀的經歷。你可以說,『祂是靈,我們也有一個靈。』我們在沒有陳明一些客觀的真理之先,應當避免談到主觀的經歷。

這不僅在家聚會是如此,在任何聚會也是這樣。你要說甚麼話,你必須先陳明一個目標給人尋求、摸著。不然,一個人若是有思想的,你告訴他,他有人的靈,他能接受主耶穌到他的靈裏,他可能說,『誰是主耶穌?為甚麼我能接受祂到我的靈裏?』你所說的主觀經歷會引起許多的問題。你必須用客觀的真理立下根基。

談論神

原則上,一個人受浸後,我們該告訴他的第一件事,乃是神與救主。在我們豫備好了局面和氣氛之後,我們必須操練,對這位新人講到神,救主,耶穌基督。將神陳明給人,有許多種方法。我們可以這樣與人談到神:『許多時候,無論我們是誰,人都會有一種感覺,在這宇宙中必定有一位主宰。』這能摸著人內裏的感覺。我們說到神的時候,也可以告訴他:『你若去佛那裏,你會發現佛不能解決你裏面的問題。』藉此你摸著偶像的問題。我們可以接著說,『只有一位能滿足我們,解決我們的問題,消除我們的疑慮,解答我們裏面的問題。這一位就是我們所敬拜、所相信、所傳給你的神。』這是一種方法。

與人談到神的另外一種方法,就是談到良心;這也是從內裏的感覺,但卻是從另外一個角度談到神。我們可以說,『當一個人作了傷害別人的事,即使他能找一些理由為自己辯白,在他深處仍然感覺他是不對的,他得罪了甚麼人。這個人是誰?為甚麼人有良心?』這是把人引到有關神這一點上的另一個方法。

從這些例子我們能看見,我們必須學許多事。家聚會是在於我們與新人的談話。我們在談話中引他說幾句話之後,可能了解這個人是顧到良心的人。這樣,你就可以根據良心來說到神。對另一個人,你可能了解他是非常有倫理的人。你就可以根據他是倫理的人,與他談到神。原則上,我們與新人必須談到的第一件事,乃是神。

我們每次探訪,應當限制自己只談一件事;在談話時,我們應當把所談的事說得透徹。我們不該題起一個題目又一個題目。談很多題目並沒有幫助,反而有害。

談論罪

在談到神之後,許多人需要知道他們是真正的罪人。這是照著保羅在羅馬書的順序。他先對我們說到神;然後說到罪。這是很好的順序,但我們不該一成不變的跟著這個順序。我們該活潑的,有彈性的跟著這個順序。我們應當先幫助人認識神,然後幫助他認識自己。我們應當幫助他認識他是罪人,甚至就是罪的本身。

說到罪並不容易。你不應當說,『神是良善的,公義的;但你是不良善的,不義的。』這樣說是很拙劣的。在說到罪的時候,你應當用代名詞『我們』來開頭。你應當說,『神是良善的,我們卻是罪人。』接著,第二次你可以說,『神是公義的,但我和你都是不義的。』把你自己擺在先。第三次你可以再改變一點,說,『你和我都是不義的。』這樣你就溫和的把事實擺出來。反之,突然的越級跳下來,會傷害你的談話,也會傷害你的目的。你若說,『你是個罪人。』這可能把門關閉。你走了之後,他會把聖經擺在一邊,對他妻子說,『這個傳道人真差勁,他說我是個罪人。』

我們能舉例說明我們是罪人。然而,我們不該問人:『你曾否偷人東西?你曾否說謊?』我們說明的時候,應當用我們自己為例,說,『我能向你作見證,我年輕的時候多次偷竊。我從學校偷粉筆。有許多次我從母親口袋裏偷錢。』當我們說到我們自己,實際的意思是在說他。每個人必然曾經偷過東西,當我們說我們偷竊,意思是說,每一個人都偷竊。我們說的話會摸著每一個人的良心。許多時候當我們這樣談話時,會引起聽的人說,『我必須說實話,我偷了很多次,我甚至偷我妻子的東西。』他會向我們承認。這很好,我們可以接著說,『你肯告訴我們你偷你妻子的東西,這很好。』把一個人帶到這一點,就如同外科醫生所作的一樣。我們在這個關鍵就能作許多事。

學習如何談到人的罪,不是那麼簡單。我們必須學習一直用我們自己作例證。在這之後你可以說,『我也必須向你說實話。我是個壞人,我的脾氣很壞。我非常愛我母親,但只要過了五分鐘,我就會對她生氣。你對這件事覺得怎樣?這不是罪麼?在聖經裏神吩咐我們要孝敬父母,但是我常常不孝敬我的母親。』我們若是這樣的說明,就必定會摸著他的良心。

我們每次與人談到罪的時候,最好的結語是認罪的禱告。然而,我們不該叫人禱告,要他們向主認罪。我們不需要教導他們要認罪。我們只要開始禱告:『主阿,赦免我,我是個罪人。我多次偷竊,也多次說謊。』我們只要帶頭認我們的罪。他們自然而然的會跟我們學;在我們禱告之後,他們會接著禱告:『哦,神阿,我也是個罪人。』他們會跟著我們。這是與人談到罪的最好方法。在這樣禱告之後,我們必須告訴他們關於神的赦免。但是我們無法在同一次談話中說到這個題目。我們在結束談話的時候,應當給這個人一點幫助,讓他知道我們的罪已經蒙了赦免。在另外一個時機,當情形對的時候,我們就可以與他徹底的談到赦罪的事。

李常受弟兄於主後一九八九年十月十一日講於美國加州安那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