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奉上,臺中召會的難處,和臺北、高雄大致相同。到會人數只有全召會人數的三分之一左右,大部分聖徒都不常聚會,這實在是個難處。在事奉上,家、排服事的弟兄姊妹,多重事務,在屬靈上相當軟弱。
再者,臺中附近有好幾處我們所掛著的聚會,他們實在需要幫助,但我們深感人手不足,無法給他們合式的幫助。若是能加強對那裏的服事,相信主的見證很快就能在那些地方興起來。這也是我們在事奉上,一個很大的缺失。
第三,在臺中附近有一個地方,聚會將近一年多,弟兄姊妹的情形也比以前蒙恩,人數多了一點,並且每主日和晚上的聚會,都約有三十位左右。按理,那裏應該開始建立召會,不該再掛在臺中,因為那個地區不在臺中市區的範圍。然而我們遇到一個難處,就是那裏弟兄的情形較弱,並且有兩、三位較為長進者,又不肯在主面前負起那個地方召會的責任,這叫我們覺得為難,很難定規那裏該如何往前。
弟兄所說,臺中召會在屬靈的事奉上相當缺;其實這不只是臺中的問題,更是我們全臺好些地方召會的問題。在我們已往的帶領裏,很著重的說過,各地召會應當好好注意事務方面的事;然而我們更著重的說,事務並不是召會事奉的重點,而是為著配合召會的事奉,是為著事奉的一種配合而已。比方在有福音行動時,眾人一同來事奉,在事務上若是沒有好的配合,就會有許多的虧缺,甚至會叫屬靈的事受到打岔,受到虧損。
經過這幾年,一面我們承認事務方面的光景,的確使召會事奉得著相當的配合,相當的益處;但另一面,實際的光景證實,不是我們的事務作得過分,乃是我們在屬靈方面配不上去。好比在廚房裏,盤子、碗筷都豫備好了,並且樣樣都精緻,但菜餚擺出來的卻不多。本來盤子、碗筷只是為了配合菜餚的,現在盤碗豫備得倒好,反而菜餚擺出來的不多。結果只是給人欣賞盤子、碗筷,沒有給人足彀的菜餚喫喝。不是說召會中沒有屬靈的東西,乃是說那個屬靈的內容不彀豐富。
簡單的說,一個地方召會首要的事,乃是要在屬靈的生命上,給弟兄姊妹一步步真實的帶領。基督的身體在愛裏把自己建造起來,不一定是靠著多少有職事、有恩賜的人,乃是靠著召會中相當的弟兄姊妹,能給人真實屬靈生命上的帶領。這在我們各地的召會中,都是非常的欠缺。
以臺北召會的幾個大會所為例,我們若實際的去觀察,會發現他們都是事務重過屬靈。甚且,事務上還不能說是作得有多好,只是比較起來,屬靈方面是更差。他們對聖徒的帶領,給聖徒的供應都太缺了。所以,聚會裏的光景相當弱,到會的人數也相當少,原因都在於屬靈方面的供應太弱,托住的能力不足。
在所有受浸的人中,雖不能說個個都真實得救了,但起碼也有百分之九十五是確實得救的。然而,他們在受浸之後,一次來聚會,兩次來聚會,經過八次、十次,他們就不來了。為甚麼呢?因為他們在聚會中沒有得著多少供應。我們沒有給他們彀多屬靈的餧養,他們無法得著滿足。不僅在聚會中如此,甚至聚會之外的探望、交通、牧養、帶領,都是相當的欠缺。
基本上,我們中間所有的牧養、教導、探望、交通都寄託在眾聖徒身上,偏偏眾召會在這一面太軟弱。即使有一點探望,或者有一點交通,按我們的觀察,都是安排、形式的成分居多;反而,在靈裏的負擔,膏油的塗抹,聖靈運行的工作,成分太少。所以,眾聖徒去接觸人,與人交通時,很少把生命的東西供應到人裏面。若是我們的聚會,能叫人感到有屬靈的味道,得著屬靈的供應,人不僅會覺得該來聚會,並且會覺得不能不聚會;因為他要來喫,要來得屬靈的供應。願主憐憫我們在各地的召會,特別是負責的弟兄們,要在主面前對付這一個問題,解決這一個問題。然而,這不是說,我們看輕事務的服事,乃是說,在屬靈這一面我們非加強不可。今後,我們應該把相當的時間和注意力,放在屬靈這一面。
雖然沒有一個人能叫別人屬靈,也沒有一個人能用任何方法,叫自己屬靈;但我們還得負相當的責任。比方,各處的負責弟兄,應當在每個聚會之先,都到主面前有好的對付。多年前,我在一個地方服事,多半都必須在聚會中負一點責任。那時,在每次聚會之先,我都到主面前。聚會或許僅僅是一個半鐘頭,然而我到主面前的時間,往往是兩個鐘頭,或者三個鐘頭。並且不一定是為著要講甚麼道,乃為要進到神面前,讓自己能摸著神,能在神面前接受一個負擔。我把自己向主敞開,說,『主,到底在這個聚會裏,我該負甚麼責任?到底在這個聚會裏,你有甚麼感覺?』常常就這樣,我在神面前摸著了神的感覺。等到我進到聚會裏時,自然就很容易成為聖靈的出口。或者開口禱告,或者有一個讚美,都會使那個聚會有分量、有內容。
然而,許多地方的聚會,都讓人覺得那個聚會好像無所謂,好像眾人都是聽其自然,沒有一個人真在那裏負責任,沒有一個人在那裏作聖靈的出口。整個聚會空空蕩蕩,飄飄搖搖;從始至終一個半鐘頭,甚麼意義也沒有。這種光景就敗了人聚會的胃口,他當然不會想再來。這好比喫飯,喫到不對胃口的食物,就不會想再喫;若是再喫,恐怕只會生厭煩。同樣的道理,其實只是一、兩次聚會如此,但弟兄姊妹就不來了,因為他們裏面聚會的胃口被敗壞了。
有的人愛主、敬畏主、追求主,覺得基督徒應該常聚會,但來到聚會中,坐在那裏卻又像受罰一樣,相當難受。對他們而言,不聚會不行,但來聚會卻又相當痛苦;這實在叫他們為難。雖然聚會是眾聖徒在主面前共同有分的,不能把責任給任何一個人,或幾個人;但對召會負責弟兄,以及全時間事奉者來說,實在難辭其咎,應當負起責任。儘管我們中間的事奉,不分等次和階級;但按蒙恩的光景來說,長老、同工、及全時間事奉者的責任,總是比一般弟兄姊妹重。
可惜,我們中間好些負責弟兄,及全時間事奉者,對於聖徒聚會若無其事,沒有責任。當需要臨及,該他們講道時,他們纔去背那個講道的責任;若不是他們講道,無論是交通聚會、擘餅聚會、或禱告聚會,常常是落到一個無所謂,沒有人照管的情形。
雖然有時負責弟兄們,會在聚會前,有二十分鐘一同的禱告,但這是不彀的,因為沒有一件事可以帶手作,而能成功的。召會中的每一件事,都得在彀重的負擔裏作,纔能成功。甚麼是彀重的負擔呢?就是所有負責弟兄,及全時間事奉者,都不能卸下他們聚會中的責任,都當背起聚會的責任。這是相當嚴肅的一件事。
今後我們要花更多時間,來交通這一件事。這是在召會中負責的人,和那些事奉的人,最虧欠召會的地方。以全時間事奉的人來說,他們把一生都擺在事奉主的事上,既不要前途,也不要世界,只單單的把自己分別出來,為著事奉主。以世界的話說,他們就是專門作這一行的。然而,按我們聚會的光景看,他們不像作這一行的;因為他們好些人在聚會中都漠不關心,會前會後也都是若無其事。弟兄姊妹白天上班、作生意,下了班,急急忙忙趕來聚會,有時連飯都顧不得喫。全時間事奉主的人,竟和他們一樣,聚會時間到了,纔匆匆拿著聖經詩歌進來,若無其事的坐在會中。到了散會,那些在職的弟兄姊妹,急忙趕回家;全時間事奉的人也多是若無其事的走了。
這種情形的結果,難以帶進主的恩典。作生意的人都知道,每天僅僅靠八小時在辦公室裏,是無法把生意作好的;全世界都沒那個理。每一個能把生意作好的人,可以說連作夢的時候,都在作生意,都在工作。即使他走在路上,或在咖啡館喝咖啡,都是在那裏談生意;這樣,生意纔能作得成功。僅僅在辦公室上班式的作生意,沒有一個人能作得成功。各行各業都是如此;每一個事業成功的人,都是把自己全人擺進去的。
我們這些作工的人,如果只重形式、安排:那一天,某弟兄到甚麼地方去負責,某人到那裏站講臺;若僅僅是這樣的話,我們的工作定規沒有主的同在,只是個職業化的工作。所有的工作,都該是從負擔裏出來的,像作母親的對自己親生的孩子一樣,無晝無夜,無時無刻,母親的心都在兒女身上。這樣的母親,在兒女身上纔能有成功的一天。我們所有事奉的人,對我們所事奉的工作,都該是無晝無夜,無時無刻;我們這個人必須完全在這件事裏頭。只怕沒有機會,一有機會碰著人,就要給人『打針』,叫他得點供應。無論得時不得時,無論人高興不高興,我們都要給人供應。這是所有全時間事奉者該有的情形。若是召會中,所有全時間事奉的人,和所有負責弟兄們,都肯這樣作,我們中間屬靈的成分,必定大為增多。
沒有一個神的恩典臨到人,是不經過人作管道,作器皿。神的祝福和神的恩典,都有其條件。比方我們若不傳福音,就沒有一個人得救;這是定規的。創世記二章五節,給我們清楚看見,地要生出五穀,還需要人耕田種地,天降下透雨。甚麼人把他田裏的水溝挖得最深,甚麼人得著的水流就最豐富。甚麼人沒有一點點配合的工作,當神大賜恩典的時候,那個祝福就流不到他那裏。這不僅是外面的一個試驗,實在是裏頭的一個證明。我們這些事奉神的人,碰到人不感覺興趣,碰到靈魂不起反應,這就證明我們已經是行外人,已經不在這一行裏了。
好些作生意的弟兄們,都知道生意的反應。無論他們到那裏,都會對那個生意起反應。比方,他是賣冷飲的,看見人口渴,就有反應,趕快把水賣給人。我們作工的人也是這樣,一碰到人就有反應,就有負擔。比方碰見一位弟兄,我們裏面就起反應,知道這位弟兄還沒有奉獻,還沒有對付罪,還不懂得怎麼禱告,我們裏面的這個反應,就是生意。這個反應就叫我們生意。作生意的那個生意,能叫我們生出意來,能叫我們有生意作,有事情可作。我們一碰到人就生意;若是我們生不出意來,就要去禱告主。
比方有的弟兄很有心,但他身上有一個缺,就是在主面前不開竅。原因何在?我們可能不清楚,但我們必須到主面前禱告,花幾天的工夫禱告,摸著主的帶領。然後,就要看怎麼讓那位弟兄摸著這個帶領。這時,我們必須再去接觸那位弟兄。若是我們眾人都這樣,在主面前對人有興趣,一碰到弟兄姊妹就起反應,那麼我們在實際的經歷上,要比今天豐富太多,長進太多。這一個需要,乃是在我們這些事奉的人身上,這是一件很重大的事,卻又是我們中間一件很缺欠的事。
另一面,有件事是很清楚的,就是我們傳福音已經落在形式裏,而不是那個自然、在靈裏傳的福音。福音已經成了事務上、形式上的傳福音。比方,現在有一個佈道會,眾人就來在一起,好像上班的人來在一起作佈道工作。這個就有問題。按理,弟兄姊妹應該經常的、自然的帶人得救;而不是因為召會的鼓勵、安排或定規,纔接觸人。到了會所有受浸時,就能把人一個個帶到會所來受浸,不必太重形式。這個問題,不是我們這樣交通就能解決的。這需要所有在主面前有事奉的人,都到主面前去對付的一個問題。我們在這件事上,必須求主給我們一個起頭;不然的話,長此下去,我們在屬靈方面所受的虧損,會相當的嚴重。
至於一個地方有聚會,那裏的弟兄們弱一點,好像不彀強來擔負那個責任;關於這個強或弱,不是絕對的。比方,若是臺灣只有豐原那個地方有一班基督徒,而沒有臺中召會,他們要如何聚會?是不是要先搬一個臺中過來,好讓豐原的基督徒能聚會?當然不是。所以簡單的說,一個地方的聚會,那個負責人的條件只是相對的,並不是絕對的。有的弟兄在臺北,或許連作排負責都不彀資格,但到了淡水,可能就成了頭號長老。這個就是相對的條件,不是絕對的。在那一個地方召會裏,那幾個人是長老,但到了另外一個地方召會,那幾個人就不一定是長老;這是比較的,不是絕對的。
按原則,一個地方已經有二、三十個人聚會,在那裏就該是一個地方召會。我們如果盼望等他們彀強了,纔成立一個召會,恐怕那個強就不容易了。一個小孩出生十個月以後,作媽媽的都會開始給他機會學走路。有的媽媽會給孩子坐在學步車裏,孩子好像坐在裏頭,又好像不是坐在裏頭,就這樣讓他跟著走。結果走來走去,孩子至終就會走了。認真說,一班弟兄姊妹在任何一個地方,無論多軟弱,都該給他們機會。許多的剛強,都是跌出來的;許多的眼光,都是在不斷的錯誤中培養出來的。不要怕錯,我們必須像神那樣有信心。伊甸園裏沒有圍牆,也沒有鐵絲網,更沒有電網;伊甸園乃是敞著的。
許多時候,我們都不放心別人,總是怕事情交到別人手裏,會作錯,或作壞了,好像事情在我們手裏纔不會錯,所以不容易放手。我們每一個人或多或少都有這個脾氣。所以,若是天底下沒有第二個聚會的地方,只有一個豐原,只有他們二十多位弟兄姊妹,並且是軟弱的,那裏一樣可以開始有聚會。主不會說,因為他們太軟弱,不可以建立召會,要等到他們剛強時,纔可以成立召會。實在說,聖徒在一個地方上,在主的名裏一同聚集,共同展覽基督,就是召會的顯出;那個顯出,應該讓那個地方上的弟兄姊妹,有聖靈裏的自由。即使他們要倚靠我們,也要明明的鼓勵他們,這是他們的事,要他們自己在主面前負責;不要給他們一個感覺,好像那是我們的事。
以豐原和臺中為例,臺中不該給豐原一個感覺,豐原那個聚會是臺中的事。好像臺中負那個責任,背那個擔子;臺中認為可以,就讓他們聚會,臺中認為不可以,臺中就擔著。這個不一定對;乃應該一直的或從起頭,就給他們一個感覺,那是他們的事。他們起來,聚會是他們的事;他們不起來,聚會也是他們的事;剛強是他們的事,軟弱也是他們的事。若是一直給他們這樣的感覺,就等於給他們更多的機會,逼得他們更多的直接與主有接觸。當他們這樣與主有接觸時,他們自然會剛強。當他們背著負擔去碰主時,他們會剛強,他們會起來。實在說,只要有十個、八個聖徒在一個地方,都該鼓勵他們剛強起來,好好的在那裏有一個聚會,起來為主作見證。
至於他們中間甚麼人該負責,那就是比較的、相對的要求。總要在他們中間,找尋比較年長、老練的。好比我們的家庭一樣,有時,作父母的暫時走離,孩子們中就會有人出來作頭。大姊和大哥會說,『你們都要聽我。』等到大姊大哥走開了,二姊二哥出來了。奇妙得很,這一個次序,連最小的孩子都知道:『今天大姊還在,二姊就不要管我。』意思是,等大姊不在時,二姊纔可以管他。不一定都是像父親那樣的人,纔可以負家庭的責任;父親不在時,比較年長的,也許纔十七歲,就要負起責任。因為家裏或許只有十、十三、十五歲的弟妹,十七歲在他們中間,已經是最年長,也是最老練的。當然如果他在二十多歲的孩子中,他就是最小的。這個是相對的,是由他們中間那個自然的等次來斷定。我們受神差遣的人,不過是照著他們裏面的生命來指定;這樣,召會就會興盛起來,弟兄們就有機會到神面前去碰著神,從神那裏得著恩典。
我們各地的難處都差不多,而這些難處主要在於我們這些事奉的人,還不在於事奉的本身。事奉本身的難處,不過反應出我們事奉的人,在主面前學習的光景如何。我們越在事奉裏,越顯出我們這個人的短缺,以及各樣的難處。在這些顯出的過程中,我們裏面有掙扎,明知許多事情應該如何,但我們表現出來的卻是另一種光景。我們應該順服主,但我們裏頭卻有許多背叛的情形;我們明知主所要的是甚麼,但我們搆不上那個要求,無法合乎主所要的模型。所以,事奉的主要問題,乃在於我們這個人。按理,我們應該學得很快,很有長進,很有變化,但一年一年過去,我們身上的難處沒有過去。我們在事奉上無法進步,或者進步得不明顯,這都是因為我們個人的難處還在;而這個難處主要在於我們不能順服。
我們對主工作的異象,不能說沒有看見,但我們時常搆不上,供應不上,以致無法滿足那個需要。這就是我們事奉裏一個很大的缺。有時,我們的確知道在這個事奉裏,總得有人繼承,總得有人在主面前加強責任,把肩膀擺進來,但好像總是力不從心,聚會的光景總是好不起來,話語也供應不上。其他方面,就如傳福音,我們每年總有幾次,但每次當我們忙著傳福音時,對弟兄姊妹的照顧和造就自然就鬆了,顧不到了。於是新的一批帶進來,舊的一批就失落了。這也是我們感覺困擾的一個難處。然而不傳福音不行,要傳就得放下別的事情,所以在照顧上,常常有一個漏洞在那裏。
同時,帶進來新蒙恩的弟兄姊妹,也有一個難處,就是他們初得救時,我們給他們有基礎造就,然後就把他們帶到大聚會裏;因著大聚會是一般性質的,無法有特別的話語為著他們,以致他們在大聚會裏好像得不著合式的供應。結果一段時間過後,他們也落下去了。
沒有一個事奉主的人,是甚麼都學會了纔去事奉。我們的事奉,實在說,乃是要我們學著作;不是我們會作纔去作,而是我們不會作,去學著作。以臺北為例,因著召會大,人又多,全時間事奉的人,差不多有五十多位。然而,根據我們的觀察,弟兄姊妹幾乎都只作會作的,不作不會作的。可以說,積極研究、探討的情形很少。因著研究、探討少,進步自然有限,事奉的情形也就不盡理想。
比方有些人,認為自己不會傳福音,就不傳了;探望作不好,就不作了;帶領人帶領不好,就不去帶領了。幾乎所有的人,都只作自己會作的。請記得,在召會中,真正會作的人實在是太少了,所以不能有一個觀念,只作會作的。我們都必須看見,就因為我們不會作,所以纔需要作。作,就是我們的學;我們要邊作邊學,作著學。當我們這樣學著作時,就會逼著我們去研討。比方,有一個人我們帶不了,我們在他身上實在一籌莫展,毫無辦法,但我們還得繼續帶他;這時,我們就到主面前去禱告,尋求如何在這個人身上下功夫。
我們讀使徒行傳和保羅的書信,可以發現在保羅這個人身上,他是把自己完全擺在那個工作裏。從神那面看,他是個特別有異象、有啟示、有託付的人。從人這一面看,他乃是一個在行內的人,他是個內行人。保羅不是一個在行外的人,他作那一行就在那一行裏。好像我們中國人所說的,他是三句不離本行。他講來講去,他那個人就在那個行裏頭。他作工時,各地召會都在他裏面擔著:『為眾召會的罣慮,天天壓在我身上。有誰軟弱,我不軟弱?有誰絆跌,我不焦急?』(林後十一28~29。)不僅如此,在行傳二十章,他說,『我三年之久,晝夜不住的流淚勸戒你們各人。』(31。)若是我們個個能把『晝夜』、『流淚』應用到我們身上,都能作在弟兄姊妹身上,我們所在的地方,定規立刻有奇妙的大改變。
我們的難處在於,我們不會作,但我們還能睡平安覺;我們作不來,但我們還不會流淚;我們毫無辦法,但我們還不去研究。我們常把一切責任,都推到神的恩典上,卸在神的憐憫上。一切彷彿都沒有進展,但我們卻能往床上一躺,說,都在乎神的憐憫和恩典。這就是我們的答案:神不作工,我們有甚麼辦法;都在乎祂的恩典和憐憫。然後,我們就開始打呼,睡得很沉穩。一面來說,的確都是神的恩典和憐憫;但另一面,這個恩典、憐憫,就是不臨到我們頭上。
若是有一個人能在那裏說,『主,這裏有一個家,我沒有辦法把他們帶活,怎麼辦?主,我要與你摔跤,和你辦交涉。』或許有人會說,這個人是雅各;然而我們要說,就是這樣與神摔跤的人,纔變作以色列。要知道,不會與神摔跤的人,永遠不會成為以色列。許多少年弟兄姊妹,常到我們面前來說,這個事情他們不會作,那個事情他們作得不好。這時,我們要鼓勵他們,就因為不會作,因為作不好,所以纔要作。無論如何,我們總要讓弟兄姊妹看見,就因為不會作,並且作不好,纔要他們去作;這樣,他們的用處就出來了。
沒有一個人在工作上,是因為會作而來作的;神不要這樣的人作工。每一個人都是去作時,還不知道往那裏去。亞伯拉罕離開迦勒底的吾珥,往外去時,還不知道往那裏去。真正的工作,乃是不知道怎樣作,還得要作;不知道怎樣帶領,還得帶領。或者是作失敗了,還得再作;帶領錯了,還得再帶領。並不是帶領失敗了,就算了,就平安的回家了;乃是要再到主面前,再有對付。
認真說,全世界任何一件事,在人身上的要求,沒有一件能過於主的工作。沒有一個人,包括使徒保羅在內,都不能也不敢說,他作任何主的工作,都是因為會了纔去作。主工作上的要求是太大了,沒有一個人有那個資格,沒有一個人敢說他會了;乃是必須這個人一直在那裏拚,在那裏往前,在那裏作。作就是我們的學,學就是我們的作;我們非有這樣的心不可。在事奉上,如果沒有這一個,我們在屬靈的事上就沒有多少用處。
曾有一位少年弟兄,在那裏學習為主作工時,不僅不會作,並且沒有好好作;然而,時間一到,他就平平安安回家了,好像那件事根本不在他身上,根本不是他的事。這時,若有人去找他,他會若無其事,好像他與那個工作沒有關係。這樣一個少年人,我們不能說他在每件事上都沒有用處,但至少在那件事上,他已經沒有用處了。那件事在他這個人手中,定規會落到零,落到一無所有的地步。
再比方一個人,你若問他,這一次有多少人需要福音探望。實在的數字可能只有五十八個,但他在那裏說,大概一百或八十。那個數字只有五十八,他能說差不多一百或八十。你就該知道,他這個人不在這行裏,他這個人並沒有在其中。如果他是一個接受負擔的人,是在裏頭的,是投身其中的,他就不只有五十八個人的記名單,甚至會有五十八張記名單上的路線圖。這五十八個人的概況,無論是學生、商人、老年人、青年人、受過教育的、未受教育的、或住那條街,他都能清清楚楚。再者,需要甚麼人去看望、帶領最合式,用甚麼時間,他連睡覺時都在思想。這就叫作接受負擔。
使徒保羅說,『除了沒有題起的事,還有為眾召會的罣慮,天天壓在我身上。有誰軟弱,我不軟弱?有誰絆跌,我不焦急?』(林後十一28~29。)或許有人會說,一個事奉主的人,需要禱告,需要追求。這都不錯;但對一個為主作工、事奉主的人而言,若是不能在神面前接受負擔,對人不感覺興趣,這個人在主的工作上就沒有多少用處。
一個事奉主的人應當是容易有反應的,或者說應該很容易被『傳染』,一碰著人就立刻有反應,就愛人、關心人,對人感興趣。這並不是喜歡多事,多管閒事,乃是對人有興趣。事奉主的人,對神容易接受負擔,對人容易感覺興趣,容易起反應。這樣的人,會一直把自己擺在那一行裏頭,一直在神面前接受負擔,得著神的託付。每一個事奉主的人,在他們身上都應該有這樣一個性格。
關於這一點,我們從前不是沒有說過,可惜我們作得太差,或者說操練得不彀。特別是在少年弟兄姊妹身上,我們不彀蒙憐憫,不彀受對付,不彀在主手裏享受那個恩典。主的話是說,恩賜是越用越有;有的,還要越發加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從他奪去。(路十九26。)我們原有的那個恩賜,那個恩典的資本,已經不多,我們又不肯運用,結果就等於零,等於沒有。我們若是肯用,多用,像主所說的,一直在那裏作買賣;我們就會看見那個恩典的本錢,越發加多。
我們若是能天天關心別人,背負別人的擔子;天天研究別人的難處,盼望能與人一同蒙恩,我們就會看見,自己是弟兄姊妹中最蒙恩的。不是等到我們有了學習,有了經歷,如何會作了,我們纔來作。若是要等到那一天,就永遠沒有那一天。我們必須認識,我們是毫無所有,並且一無所能;但我們還要作,從無作出有來。在物質方面,是這個原則;在屬靈上,原則也一樣。我們就是憑著信心往前,憑著信心作下去。
比方,你所在地的一個聚會要你講道,弟兄姊妹都來了,沒有道講是不可以的。若是你在那裏說,『我不會講,我沒有豫備,今天就不要講了罷。』你寧可眾人坐在那裏,你也不講,那就完了。然而,你若肯在主面前受難為、受壓,接受負擔,用堅剛的意志,在靈裏仰望主,站起來說,『弟兄們,我並不知道今天應該講甚麼,但不講又不可以,所以請你們在靈裏扶持我。』就這樣,你會經歷話來了,創世記一章二節出現了:淵面黑暗,空虛混沌,但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這就是我們的光景。我們裏面黑暗時,因著轉向靈,話就來了,主就來了。主耶穌就是光,我們碰著祂,就有了光。這是一篇多有供應的道。講過之後,眾人都喫了一個飽,你自己更飽。這樣,你自然比從前更進步,更老練。
不要以為這只是比方的話,我就曾這樣經歷過。我二十八歲時,學習為主說話;不是人請我正正式式的說,而是有一個重擔壓在我身上,我不得不說。我沒有讀過神學,也沒有受過甚麼訓練,根本不懂甚麼叫作講道,甚麼叫作釋放信息。然而,當時是一個重擔壓在我身上,要我非講不可。當我站起來時,面紅耳赤,汗流浹背,不知道該講甚麼;然而,蒙恩就在此,正因我不知道往那個方向去,主就給了我啟示。這樣一次過一次,我在那裏得著了恩典,我給人的,實在就是我自己所得著的。路加六章三十八節說,『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像水龍頭一樣,能流出多少,後面就流進多少;前面不流出,後面就不流進。
我們要一直在神面前接受負擔,並且一直對人有興趣;不能辭其咎,不能卸其責。我們必須對自己說,我們若不負責任,誰負責任。這不是驕傲,這是我們願意學習接受負擔。如此,我們就能在主手裏,成為有用處的人,成為祝福的管道,帶進更多的祝福。這是我們今天許多弟兄姊妹,特別是青年弟兄姊妹所需要的。
臺南市召會所有的難處,和其他地方完全一樣。我們在那裏,對弟兄姊妹的供應相當有限。這些日子,越過越覺得我們這個器皿太窄小,顧到這點,就顧不到那點。不僅沒有去探望那些久不聚會的,即使是常來聚會的,我們對他們的供應也是寥寥無幾。在日常的召會生活中,我們雖然竭力與他們有好的交通,對他們有好的帶領,但不知為何,還是供應不上。我們實在覺得自己器皿太小,不知如何是好。
我們器皿窄小,要被擴大,就需要禱告。人是有限的,只有主是無限的。主能把我們的有限,變作無限,這需要我們的禱告。在我們所認識的人中,有幾位就有這樣的經歷;他們在這樣的事上,有過很大的轉變。譬如,有的人原來非常沒有口才,是拙口笨舌的,但經過在主面前的流淚禱告,很希奇的,當他站起來為主說話時,卻是非常的流利。
一面,我們應該承認我們的有限,該承認我們這個器皿太不像樣;但另一面,我們該禱告,仰望主在我們身上作擴充的工作。每一個在主裏實在有經歷的人,都經歷過那個擴大。我們在主面前的經歷,就是一個擴大;不是叫我們自高自大,乃是叫我們擴大。一個人越在主裏面有經歷,越在主裏面有學習,他那個人就越擴大。擴大的基本原則,就是破碎。一個人在主面前,被主破碎有多少,他那個人就擴大有多少。人所以窄小,實在是因人不肯破碎;不肯破碎,就叫人窄小。破碎越多、越厲害的人,他那個人就越沒有限量,這是定規的。所以,我們要禱告。
再者,我們帶領弟兄姊妹,該給弟兄姊妹一個感覺,事奉乃是火燒在荊棘上。這就是摩西所看見的異象:火燒在荊棘上,荊棘卻沒有燒毀;(出三2~3;)火是燒在荊棘上,卻不是用荊棘作燃料。那個荊棘就是摩西,就是我們;火就是神自己。神使用一個人時,是神在人身上燒著,但卻不燒毀人,不消耗人。因此,我們在事奉上,不能一直看我們的光景。我們越看越像荊棘,越看越覺得自己不是埃及的對手,越看越覺得自己不能站在法老跟前。
我們應該看見,我們乃是在神手裏,是祂來使用我們,是祂那個聖火要燒在我們身上;是祂的恩典,是祂的能力,一切都在於祂。難怪摩西蒙召時,頭一幕的異象就是這一個,就是看見火燒荊棘;第二個異象,纔看見自己裏頭是痲瘋的。(四6~7。)一個人在主面前,真的要事奉主,這兩個異象都不能缺少。
我們要一直認識自己不過是荊棘,是沒有甚麼用處的,但這個不該讓我們灰心,因為火要燒在荊棘上。這個異象給我們看見,沒有一個人是彀大的器皿,能應付神的需要。摩西是個了不起的人物;但在神的異象裏,摩西是荊棘。能救以色列人的,是那個荊棘,但不是那個荊棘本身,乃是火燒在荊棘上。摩西站在法老跟前時,那一幅異象,實在是烈火燒在荊棘上,是法老沒有法子對付的。這是我們所有事奉之人該有的;我們不能一直回頭看自己。出埃及記頭幾章那幅美麗的景象,乃是給我們看見,一個甚麼都不是的人,荊棘的人,因著火燒在其上,整個埃及在他跟前就站立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