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過身體生活(二)

讀經:

羅馬書十二章,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四章。

禱告:主,我們為著你恢復中的眾召會禱告。我們求你向我們說話,給我們看見正確往前的路。主,遮蓋我們,不受從那惡者而來的任何阻撓、攻擊或擾亂。我們信靠你潔淨、遮蓋、並得勝的血。

我們需要來看更多關於身體生活的事。新約中主要有四章論到身體生活—羅馬十二章、林前十二章、以弗所四章、和歌羅西二章。這幾章都是保羅寫的,他是新約著者中惟一使用『基督的身體』一辭來描述召會的人。要認識甚麼是身體生活,我們就必須研讀這四章。甚至這四章在新約裏的順序也很有意義。這四章中的頭一章—羅馬十二章,是立根基的。

羅馬十二章裏啟示的身體生活
將我們的身體當作活祭獻給神

羅馬十二章開始於勸勉我們將身體當作活祭獻給神。(1。)要作這事,我們的身體必須得釋放脫離罪與死。為要領悟十二章所說將我們的身體當作活祭獻給神,我們必須回到六至八章。在六章六節,我們看見我們的身體乃是『罪的身體』。七章二十四節告訴我們,我們的身體是『屬這死的身體』。根據創世記一章二十七節,神按著祂的形像造人,使人能完成神的定旨。然而,墮落帶進罪與死,破壞人並使人的身體無法成就神的定旨。罪的身體,在犯罪得罪神的事上,是強壯的;但屬這死的身體,在行事服事神並討神喜悅的事上,卻是軟弱的。羅馬八章十一節告訴我們,我們的身體是必死的身體,換句話說,就是正在死亡的身體。就某種意義而言,我們從出生那一天起就開始死亡。離了神的救恩,我們就是正在死亡。然而,當我們得救時,神進到我們裏面。祂首先進入我們的最深處,就是我們的靈。因此,十節啟示生命分賜到我們靈裏。然後當我們照著靈而行時,(4,)生命就從我們的靈擴展到代表我們魂的心思裏。(6。)我們若讓三一神的靈內住於我們並佔有我們,生命至終會擴展到我們必死的身體。這樣,罪與死的身體就得了恢復,成為活而行動的身體,為著完成神的定旨。我們就能將這樣的身體獻給神作活祭,為著過身體生活。

沒有看見六至八章的啟示,卻試圖獻上我們的身體以事奉主,這是天然又宗教。這幾章啟示我們的身體是罪與死的身體,而我們必死的身體需要被點活,好豫備得合式,彀資格能為主所用。乃是這樣的身體,我們纔能將它獻給神,為著身體生活。我們不能將罪與死的身體獻給神。然而,八章二節說,『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本節的上下文指明,得釋放脫離罪與死的律,意即我們的身體得釋放脫離罪與死。十一節說,『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那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也必藉著祂住在你們裏面的靈,賜生命給你們必死的身體。』這就是使罪與死的身體得釋放脫離罪與死。帖前五章二十三節說,『願和平的神,親自全然聖別你們,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首先,我們的靈與魂得釋放脫離罪與死;至終,我們的身體也得了釋放,以至於我們整個三部分的所是都得釋放,脫離罪與死的轄制。這樣,我們的身體就彀資格獻給神,因為神只能使用這樣一個得釋放的身體。因此,我們需要照著靈而行,使我們的身體得釋放脫離罪與死,得著生命,彀資格獻給神。

當我們的身體豫備好獻給神時,我們的全人也都豫備好了。我們是由三部分所組成,但這三部分並不是分開的。人不可能靈與魂是聖別的,身體卻不是聖別的。如果我們照著靈而行,我們的靈、魂和身體都會得釋放,脫離罪與死,且滿了生命,我們的身體就彀資格能以獻給神。這是身體生活最基本的要求,因為我們的身體若沒有獻給神,我們就無法有身體生活。要有身體生活,首要的條件就是將得釋放、被點活的身體獻給神,這身體能事奉神以完成祂的定旨。

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被變化

羅馬十二章一節勸勉我們為著身體生活,將我們得釋放、被點活的身體獻給神,之後,二節論到由心思所代表的魂:『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叫你們驗證何為神那美好、可喜悅、並純全的旨意。』八章裏的順序是靈、心思、身體,到了十二章卻反過來。八章啟示我們得釋放、被點活,先是在靈裏,然後是在心思裏,最後是在身體裏;(2~11;)十二章給我們看見,我們要為神所用,好為著基督的身體,首先必須獻上我們的身體,然後心思要得更新,最後乃是要靈裏火熱。(1~2,11。)這是一種雙向的交通,有來有往。我們得釋放,脫離罪與死,先是在靈裏,然後是心思,末了是身體;接著我們為神所用,首先是身體,然後是心思,末了是我們的靈。

身體需要被點活並獻給神;心思需要藉著被基督的事充滿、佔有,並以神聖的元素及素質更新,而置於靈。(八6,十二2。)我們的心思得更新,不是去改變心思,而是有新的元素和素質加到我們的心思裏,使其成為新的心思。當心思因神聖的元素及素質得了更新,我們就認識神的旨意,就是那對祂是可喜悅的旨意。十一節說,『要靈裏火熱,常常服事主。』這樣,身體被點活並獻上,心思得了更新,並且靈裏火熱。這是身體生活的三項基本要求。當我們的所是達到這樣的光景,我們就能,並且也會盡功用建造基督的身體。

要有被點活的身體、更新的心思、與火熱的靈,有賴於我們照著靈而行。因此,照著靈而行是一個基本的要求,也是羅馬書頭七章的總結。一至二章告訴我們,我們都是墮落的罪人;三至四章給我們看見我們蒙救贖、得稱義、並與神和好。五至七章論到我們的聖別;然後八章四節啟示我們需要照著靈而行。這乃是一至七章的總結。我們需要看見這點,並過一種照著靈而行的生活,結果乃是我們的身體被點活,心思得更新,並且靈裏火熱。

我們照著靈而行,有被點活的身體、更新的心思和火熱的靈,就豫備好能為著身體生活,並在身體生活中正確的盡功用。我們盡功用不會是個人單獨的,像許多基督教工人所作的一樣;他們的工作不是在身體裏盡功用。我們若經過一至八章所啟示的經歷,就會照著十二章,在身體裏作肢體盡功用。個人單獨的作工與在身體裏盡功用大不相同。如果我們移民到一個新的地方去建立召會,我們不該自己單獨前去,而要作為在身體裏盡功用的肢體而去。為此,我們需要經過一至八章所啟示的經歷;否則就只是我們的肉體在移民。

我的心為著基督教裏那些在黑暗中的人傷痛、惋惜。他們也許有客觀、傳統、道理上的神學,卻沒有活的光。因此,他們盲目的作工。主說,這等人是『瞎子領瞎子』。(太十五14。)然而,新約話語裏的光,尤其是保羅書信中的亮光,對我們而言是清楚的。為著主將祂的話向我們開啟,使聖經中的每一段話通透又明亮,我們何等需要感謝祂!

林前十二章裏啟示的身體生活

我們按照羅馬十二章,進入在身體裏盡功用的經歷之後,就可以往前到林前十二章的經歷。林前十二章比羅馬八章的階段更高。羅馬八章說到照著靈而行,(4,)林前十二章說到喝那靈。(13。)喝那靈不是僅僅為著我們個人享受主,乃是為著身體生活。在已往,有些人被挑旺起來要喝那靈,卻不在意身體生活,至終失去他們的享受。如果我們是為著身體生活喝那靈,就會維持我們的享受。我們注重身體生活該過於注重興奮。哥林多前書中的喝那靈乃是為著身體生活。

喝那靈的結果乃是在身體裏並為著身體盡功用

喝那靈至少產生三件事,其記載及發展都在林前十二章及十四章。十三章是一段插進來的話。第一,喝那靈的結果乃是盡功用。新約裏沒有別的章節像林前十二章和十四章一樣,以那樣長的篇幅給我們看見盡功用的路。我們若看見這兩章所說真正的盡功用,就會領悟今日基督徒中間許多的傳講及教訓都是不正常的,因為這些活動既不在身體裏,也不是為著身體。保羅教導,在聚會裏正確的說話,無論是申言或說方言,都是在身體裏並為著身體的。當我們喝那靈,就能正確的盡功用。

喝那靈的結果乃是接納每一個肢體

第二,喝那靈的結果乃是接納每一個肢體。我們若喝那靈,就會接納每一個肢體,特別是較軟弱的和被藐視的。十二章十八節說,『神照著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置在身體上了。』二十四節說,『神將這身體調和在一起,把更豐盈的體面加給那有缺欠的肢體。』我們需要思考神調和基督身體的路。父母盼望所有的兒女都健康聰明,學業和事業都成功。然而,有的孩子在先天上,或在後天的發展上,有了身體及心理方面的障礙。神使用這樣的兒女來試驗我們。沒有人想要有這種孩子,但我們必須愛這樣的孩子,並給他們加上體面。照樣,在每個地方召會裏,總有一些較為軟弱的信徒,各種年齡層的都有。有些人似乎只會製造麻煩;他們可能堅持己見,滿了批評,甚至背叛。沒有一個長老希望他們的召會裏有這樣的人。然而,一個家庭怎樣不能排除比較軟弱或麻煩的孩子,照樣,我們也不能摒除這樣的信徒。我們若摒除任何信徒,就不再是真正的地方召會了。

林前十二章很強的傳輸這個觀念:我們必須接納並愛每一位信徒。二十一至二十三節說,『眼不能對手說,我不需要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不需要你。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似乎較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身上肢體我們以為比較不體面的,就給它加上更豐盈的體面;我們不俊美的肢體,就得著更豐盈的俊美。』任何一位肢體,即使我們認為是多話而難以忍受、堅持己見、或背叛的,我們也不該鄙視。我們若將這樣的人排除在外,我們就成了宗派。我們需要記得,乃是神創造並拯救了每一個信徒。已過我不明白,為甚麼主揀選拯救那些較為軟弱且麻煩的人,又將他們帶進祂恢復中的召會生活。如今,當我看見這樣的人時,不會再受攪擾;反之,我歡樂並感謝主,因為這些人讓我們明白自己是多麼狹窄,多麼恪守宗教並驕傲。製造麻煩的人了結我們的自信,因為他們製造出一些狀況,使我們不知如何是好。我們需要接納這樣的人,這可能使我們認為自己不是作長老的正確人選。召會就像一個家庭,沒有一個成員可以被排除。我們若照著靈而行並喝那靈,我們就會接納、寶愛、並服事較為軟弱且麻煩的人。

每一個信徒都是神所生的,都是我們的弟兄姊妹。因此,我們必須接納所有的信徒。我們必須謹慎,不要變成宗派。在羅馬十六章十七節,保羅說,『那些造成分立和絆跌之事,違反你們所學之教訓的人,我懇求你們要留意,並要避開他們。』在提多書三章十節,他說,『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拒絕。』然而,保羅在林前十二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也說,『神將這身體調和在一起,把更豐盈的體面加給那有缺欠的肢體,免得身體上有了分裂,總要肢體彼此同樣相顧。』喝一位靈的結果,不僅使我們在身體裏並為著身體盡功用,也使我們為著身體生活的緣故,包容各種軟弱的信徒。

喝那靈的結果乃是不踐踏別人的盡職

第三,喝那靈的結果乃是不踐踏別人的盡職,就是當我們盡功用時,不牴觸別人盡功用。我們盡功用時該一直有警覺,要保持和諧。這基本的思想是在林前十二章及十四章裏。例如,十四章三十至三十二節說,『但若在座的,另有人得了啟示,那先說話的就當靜默。因為你們都能一個一個的申言,為要使眾人有學習,使眾人得勉勵。並且申言者的靈,是服從申言者的。』這指明當一人在說話時,另一人可能得了靈感也要說話。這事若發生在我們說話時,我們應該立刻停下,讓別人說話。為著不踐踏別人的盡職,我們不該在聚會中打岔正在說話的人,但當我們在說話時,若另有人得了負擔要說話,我們該讓那人說話。這樣,在盡功用的肢體之間就沒有矛盾或衝突,只有和諧。

十二和十四章啟示當我們喝那靈,我們就會盡功用,接納每一個肢體,尤其是較軟弱的肢體,並且不踐踏別人。十三章論到愛,這也是喝那靈所產生的一個結果。我們喝了那靈,就只會愛,並愛每一個人。愛比任何恩賜都能造就人。申言比說方言更能建造召會,但若沒有愛,沒有一個恩賜有意義。(十四1~5,十三1~2。)即使我們沒有申言的恩賜,我們仍能愛。愛不是恩賜,而是每一個信徒與生俱來的性能。不僅如此,神聖的生命就是愛。我們既由神而生,我們就擁有神聖的生命,而這神聖的生命能愛。神是生命的源頭。喝那靈就是喝神聖的生命。當我們喝生命,生命就浸透我們。因著這生命就是愛,所以它使我們能愛,而愛讓我們能過身體生活。倘若我們不接納所有的信徒,我們就不在身體生活裏。

問 答

問:較軟弱的肢體有時在聚會中說話不照著真理,或說消極、破壞的話。身為領頭的人,我們該如何回應這種情形,好顧到召會?

答:要處理這種情況,我們首先需要有基本的領悟與態度,就是身體是歡迎並包容人的。第二,倘若一位弟兄所說的話與召會無益,或者會破壞某些聖徒,領頭的人就需要運用智慧決定該怎樣處理這種情況。最明智的作法可能是領頭的人找到一個機會,說,『弟兄,這樣就可以了。』我多次看過人這樣作,在大多數的情形裏,說話的人就會停止說話。假使說話的人不聽從,長老必須讓他再說幾句,然後再次要求他停止說話。然而,我們必須避免直接的衝突或爭執。如果一位領頭弟兄站起來打斷說話的人,並且立刻試著改正他所說的,只會造成進一步的破壞。我們不該針對他所說的那些話,乃要留待以後再處理。再者,領頭弟兄要求說話的人停止以後,不該由他接著說話。領頭弟兄該讓聚會在那靈的引導下繼續。

消極話語對於一個地方召會的影響,取決於聖徒們所受的屬靈教育。倘若他們的屬靈教育是充分的,另一個肢體會立刻起來說積極的話。然而,他的話不該直接針對消極的話。若某人消極的話觸及某個話題,在那個聚集裏,全體會眾應當把那個話題置之不理。最明智的路就是等到以後再說。也許六個月之後,有合式的時機,領頭的人就可以說一些話,醫治傷處或彌平損傷。

召會不是戰場,在任何一場召會聚會中都不該有爭鬥的氣氛。即使有人故意要來爭辯,我們也不該回應或反應。這樣,召會的秩序就能維持。林前十四章三十三節說,『神不是混亂的,乃是和平的。』四十節說,『凡事都要端正得體的按著次序行。』有人錯誤的解釋這些經節,以為是指參加聚會的人應該安靜的坐在位子上,並且聚會應當照著既定的流程進行。然而,按照上下文,使徒保羅寫這段話的主要思想乃是:當我們在聚會中說話時,不該與別人衝突或爭論。

身為領頭的人,我們必須照料聚會。正如在一個家庭裏,我們不該趕走軟弱或麻煩的成員,但我們有時必須採取行動以保護他們和其餘的家人。一個小男孩若正在玩弄刀子,他的哥哥應該採取行動,智慧的將刀從他手裏拿開,免得弟弟傷到自己或別人。這樣作並不是要將孩子隔絕,乃是要保護他和其餘的家人。為此我們需要智慧。我們基本的觀念和態度該是接納每一個人。我們需要持守這種基本態度,同時操練我們的靈,從主領受智慧,以處理各種情況。